國立空中大學 102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55
科目:殯葬政策與法規
一律橫式作答 2-1 頁 第一部分:問答題一、參考答案
(一)如何分辨「法律」與「行政命令」?(p.41、42)
1.國會具有民意基礎,由立法機關制定的為法律,由行政機關所訂定的為行政命令。
2.如欲加以分辨,可從以下的兩點形式切入:1.凡是經立法院制定,由總統公布者,為法律;而由行 政機關訂定發布者,為行政命令。2.法律之名稱,必冠以「法」、「律」、「通則」或「條例」等四種字 眼之一(【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條),例如民「法」、戰時軍「律」、省縣自治「通則」及勞工保險「條 例」等(條例屬於一種特別法);而命令之名稱,主要有上述所引之規程、規則、細則、辦法、標準、
準則、綱要七種。
(二)法律或行政命令是否有效,如何判斷?(p.43)
法律是否「有效」,可從幾方面加以判斷:
1.是否為現行的法律?
2.是否經立法部門三讀通過,總統公布或經地方議會通過,地方首長公布?
3.有無被修正或廢止?4.是否因故暫停使用?例如【殯葬管理條例】於民國 91 年 6 月 14 日經立法院 三讀通過,總統於 91 年 7 月 17 日公布,為現行有效之法律。
(三)【殯葬管理條例】、【墳墓設置管理條例】、【臺灣省喪葬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及【臺 北市殯葬管理辦法】等是否為有效?(p.43)
【墳墓設置管理條例】因【殯葬管理條例】公布施行而廢止。【臺灣省喪葬設施設置管理辦法】因精 省而暫停適用。【臺北市殯葬管理辦法】因臺北市政府制定公布【臺北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而廢止。
二、禮廳及靈堂之定義為何?民國 98 年內政部同意修法允許單獨設置、擴充禮廳及靈 堂之理由為何?
(一)所謂「禮廳及靈堂」是指殯儀館外單獨設置或附屬於殯儀館,供舉行奠、祭儀 式之設施。(p.68)
(二)內政部同意理由如下:(p.90-91)
1.基於解決殯儀館奠祭空間不足及提升奠祭設施之服務水準需要。
2.如容許禮廳及靈堂得單獨設置供舉辦告別式等奠、祭儀式之用,仍宜界定為殯葬設 施,並納入殯葬管理條例予以規範。
3.若禮廳及靈堂得單獨設置,基於民情考量,宜限制僅出殯日得停放屍體棺柩。另為避 免與現有殯儀館之功能混淆,造成管理不易,如管理不周,可能對周鄰環境造成重大影 響,宜明定其不得供屍體處理、舉行殮殯儀式或違規停放屍體棺柩,並定其罰則。
國立空中大學 102 學年度下學期期中考試題【正參】55
科目:殯葬政策與法規
一律橫式作答 2-2 頁4.針對其設置距離限制等規範,可參酌國人對治喪行為負面觀感及對民眾生活環境衝擊 之可忍受程度,在合理範圍內適度調整放寬,以符實際需要。
第二部分:選擇題
1.(3)p.39-412.(2)p.433.(2)p.46-474.(4)p.43-445.(3)p.44 6.(1)p.477.(3)p.398.(4)p.409.(1)p.4210.(1)p.67-68
11.(2)p.6812.(3)p.87、95、9913.(3)p.68、89、9714.(1)p.68-6915.(1)p.69、95 16.(1)p.6917.(2)p.69、7118.(1)p.7219.(2)p.7320.(3)p.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