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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一阿含經》的經型及其編集的研究 林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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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增一阿含經》的經型及其編集的研究

林崇安

一、前言

北傳《增一阿含經》共 472 經,從第 1 到第 446 經,依次是一法、

二法、三法至十一法,明顯呈現出「增一」的形式,第 447-472 經則 不如此規律。南傳《增支部》是一法、二法、三法至十一法。由於傳 承的不同,北傳《增一阿含經》和南傳《增支部》所編列的經有不小 的出入。以下分析北傳《本事經》的「經型」,進而探討第一結集時

《增一阿含經》的雛形以及其後經文的增補和演變。

二、從《本事經》到《增一阿含經》的雛形

釋尊四十多年的教化,因材施教,開示深淺不同的佛法,為了便 於憶持,有時將依法數增加的方式來傳揚佛法,此有二類:A《本事 經》,B 後期《契經》中的一些經,例如,後來編入《長阿含經》中 的《眾集經》、《十上經》、《增一經》、《三聚經》。分別說明如 下:

A《本事經》

《本事經》除了依「增一」的形式往下編排之外,它的經型是:

無因緣(尼陀那),有重頌(=應頌=祇夜),其內容泛括戒、定、

慧。所編的法數只到三法或四法而已,便於初學者去記誦。因此《本 事經》在釋尊教化的中期便開始傳出。這種增一的講經方式,便於初 學,在弘揚佛法上,甚為方便。先舉《本事經》的一經作說明:

《本事經》第 126 經

(01)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02)苾芻當知!世間略有三種尋思,有學苾芻未得心者,欣求無上 安樂法時,能令退失。

(2)

(03)云何為三?一者、親里相應尋思,二者、利養相應尋思,三者、

妒勝相應尋思。

(04)如是略說三種尋思,有學苾芻未得心者,欣求無上安樂法時,

能令退失。

(05)是故汝等,應如是學:我當云何不起親里相應尋思、不起利養 相應尋思、不起妒勝相應尋思?

(06)汝等苾芻,應如是學。

(07)爾時世尊,重攝此義而說頌曰:

依耽嗜尋思,略說有三種,學求無上樂,為障必無疑,

依親里相應,利養及妒勝,去大樂大淨,結盡甚為遙,

捨親屬利養,及妒勝尋思,攝止觀勤修,速能盡眾苦。

由上一經可初步看出《本事經》的經型特色是:

1.依照法數編列:由一法編到三法,此處所引之經屬三法(親里相應 尋思、利養相應尋思、妒勝相應尋思)。

2.沒有因緣(尼陀那):沒有「一時,佛在某處」等說法之因緣。

3.有重頌(=應頌=祇夜):經尾有釋尊重攝經義而說頌。

4.是佛對弟子們所要求的學處:經文最後有時出現「汝等苾芻,應如 是學!」,表示是一種學處。

另一特色是,出現相對的二法時,先以流轉門,後以還滅門來敘述,

例如:

《本事經》第 58 經

(01)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02)苾芻當知!世有一法,於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增益,顛倒堅 固,垢穢隨增,惡趣成滿,與多眾生為不利益,為不安樂,令諸世間 人天大眾,無義無利,增長憂苦。

(03)云何一法?所謂邪見。…

《本事經》第 59 經

(01)吾從世尊聞如是語:

(02)苾芻當知!世有一法,於生長時,令諸有情愚癡損減,顛倒除 滅,淨法隨增,脫諸惡趣,善趣成滿,與多眾生為大利益,為大安樂,

令諸世間人天大眾,有義有利,增長喜樂。

(3)

(03)云何一法?所謂正見。…

以上相繼的二經,先以流轉門,後以還滅門來敘述,這是《阿含經》

編集時常見的經型。

總之,《本事經》是配合經型,由一法到三法的增一方式集成,法數 只到三,又有重頌的提綱契領,便於初學者憶持佛法。《本事經》的 集成是在釋尊教化的中期,並經由佛弟子傳誦於印度各地。

B《長阿含經•眾集經》等

釋尊晚年令舍利弗為諸比丘說法,舍利弗仿增一的形式來說法,

《長阿含經•眾集經》說:

諸比丘﹗如來說一正法︰一切眾生皆仰食存。如來所說復有一法︰一 切眾生皆由行住,是為一法,如來所說,當共集之,以防諍訟,使梵 行久立,多所饒益,天人獲安。諸比丘﹗如來說二正法︰一名、二色。

復有二法︰一痴、二愛。…(T1,49c)

此經由「一正法」一直說到「十正法」,同樣,在《長阿含經•十上 經》中,釋尊亦令舍利弗說法,舍利弗依增一的形式,由「一成法、

一修法、一覺法、一滅法、一退法、一增法、一難解法、一生法、一 知法、一證法」一直說到「十成法、十修法、十覺法、十滅法、十退 法、十增法、十難解法、十生法、十知法、十證法」,最後並經佛印 可。同樣,在《長阿含經•十上經》中,釋尊亦令舍利弗說法,舍利 弗依增一的形式,由「一成法、一修法、一覺法、一滅法、一退法、

一增法、一難解法、一生法、一知法、一證法」一直說到「十成法、

十修法、十覺法、十滅法、十退法、十增法、十難解法、十生法、十 知法、十證法」,最後並經佛印可。這種由一到十的增一方式,便於 歸納大量的佛法,其出現是在釋尊教化的後期。

以上所說 A《本事經》和 B《契經》中的《眾集經》的結合,便 是後來《增一阿含》編集的雛型。

三、第一結集時的《增一阿含經》及其經型特色

(4)

王舍城第一結集時,《增一阿含經》便以增一的方式編出,有一 定的經型。它的主要經型是:有因緣(尼陀那),無重頌(=應頌=

祇夜),有「當作是學」=學處,所編的法數由一法到十法,內容泛 含戒、定、慧。以下引符合「標準經型」的三經來說明。

《增一阿含 100 經》

(01) 聞如是:

(02)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3)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是眾中,我不見一法修已,多修已,

成地獄行,成畜生行,成餓鬼行。若生人中,受命極短,所謂殺生者 也。

諸比丘!若有人意好殺生,便墮地獄、餓鬼、畜生中。若生人中,受 命極短。所以然者,以斷他命故。

是故,當學莫殺生。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04)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增一阿含 101 經》

(01) 聞如是:

(02)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3)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於此眾中,我不見一法修行已,多修 行已,受人中福,受天上福,得泥洹證,所謂不殺生也。」

(04) 佛告諸比丘:「若有人不行殺生,亦不念殺,受命極長。所以 然者,以彼不嬈亂故。

是故,諸比丘!當學不殺生。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05)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增一阿含 112 經》

(01) 聞如是:

(02) 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

(03) 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有此二施。云何為二?所謂法施、財 施。諸比丘!施中之上者不過法施。

是故,諸比丘!常當學法施。如是,諸比丘!當作是學!」

(04) 爾時,諸比丘聞佛所說,歡喜奉行!

(5)

以上列出三個例子,可明顯看出《增一阿含經》的經型特色是:

1.依照法數編列:上列前二經是編屬法數「一」,這一法依次是殺生、

不殺生。第三經是編屬法數「二」,這二法是「法施、財施」。

2.有因緣(尼陀那):有「一時,佛在某處」

3.沒有重頌(=應頌=祇夜):經尾釋尊沒有重攝經義的重頌。

4.大都是佛對弟子們所要求的學處:「諸比丘!當作是學!」

5.如果出現相對的二法時,先以流轉門(如殺生),後以還滅門(如 不殺生)來敘述。

可知《增一阿含經》與《本事經》的經型雖有些類似,但《增一 阿含經》有經的因緣,法數增至十法,經文變長而沒有重頌。

王舍城第一結集時,以上述條件,集出《增一阿含經》,今舉出 符合標準經型的一法和二法(經號依大正藏,佛光藏與內觀教育版也 相同)為例:

A1 符合標準經型者:

屬一法的有 1-10,11-20,43-52,53-62,71-72,77-81,84-89,91,93,

100-109 經。(共 65 經)

屬二法的有 110-119,121-124,127,129,133-135,141-142,149-150,

152,154-157,160,162,165-172,174 經。(共 39 經)

A2 量少而短的其他經型:

屬一法的有 21-42,屬「第一弟子」類,為第一結集所編入;

63-70,73-76,90,92,94 屬「本事經」類,為後期補入。

其他屬二法的有:125-126,131-132。

第一結集時,除了上列的一法、二法,其他三法到十法的集出,也大 多是符合標準經型者。

小結:

現存《增一阿含經》一法有 109 經,二法有 65 經,共 174 經。由上 所列可以看出,符合 A1 標準經型者,顯然佔多數:屬一法的共有 65 經,佔 65/109。屬二法的共有 39 經,佔 39/65。其他三法到十法也是 標準經型者居多。至於屬十一法的經,則是後期的增入。

四、北傳《增一阿含經》的演變及長文經典的編入

(6)

第一結集後,北傳系統的《增一阿含經》未參與第二、三結集,

因而經文沒有被重編移到其他《中、長阿含經》內,但是後期的「持 增一阿含者」將其他《阿含經》的經文移入,以補充內容。現存北傳

《增一阿含經》經中,屬於後期所補入的有二類:

一類是依法數,從《中、長阿含經》移入者:

屬一法的有 82,83,95-99。

屬二法的有 120,128,130,136-137,139,143-148,151,153,158-159,

161,163,173。

另一類是將原有符合標準經型的經文,補上長的因緣部分,使內 容更為詳盡:屬二法的有 138,140,164 經,這些經內長的因緣是後期 所增入。

後期北傳的《增一阿含經》經文份量之變多,一個主因便是由於

「持增一阿含者」將許多《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的經典移入。

為何要移入?一方面想使《增一阿含經》本身內容完備(含攝其他阿 含),一方面想使原有《增一阿含經》的因緣部分完備。「持中阿含 者」也有相同的傾向:將其他《阿含經》的經典移入,使《中阿含經》

本身內容更完備。

五、結語

以上指出,釋尊時期所傳誦的《本事經》和後期的《眾集經》、

《十上經》、《增一經》、《三聚經》,依法數增加的方式來憶持佛 法。王舍城第一結集時,便以增一的方式編出《增一阿含經》。這些

《增一阿含經》有一定的經型,主要經型是:有因緣(尼陀那),無 重頌(=應頌=祇夜),有「當作是學」=學處,所編的法數由一法 到十法,內容泛含戒、定、慧。至於為何北傳的《增一阿含經》和南 傳的《增支部》所編入的經有大的差異?主要是傳承不同。南傳的《增 支部》屬上座系,額外經歷第二和第三結集,將四阿含重新編整,因 而有不少的經由一阿含移到另一阿含,而不同於第一結集。北傳的《增 一阿含經》不屬上座系,未經歷第二和第三結集,所以保留不少原先 標準的經型與內容。後期「持增一阿含者」雖對經文文句略有增補,

(7)

並將一些《長阿含經》、《中阿含經》的經典移入,但就整體而言,

北傳的《增一阿含經》實保留不少第一結集時的原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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