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 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修正草案)。
(二)高雄市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 畫。
(三)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作業要點。
二、目的
(一)協助瞭解「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二)培訓教師教學輔導知能,在校內透過公開授課、參與專業學習社群與偕 同教師專業成長,共同推動教師專業發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高雄市校長與教師專業發展中心。
(四)協辦單位:前鎮區獅甲國小
四、辦理日期及地點:獅甲國小,107 年 09 月 15-16 日及 9 月 29-30 日(六、日),
共 24 小時(四日)。
五、參加對象及人數:高雄市國中小及高中(職)之教師,錄取名額 30 位。
六、研習內容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研習前三天截止報名,於「教師專業發展支持作業 平臺」網站報名,並繳交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推薦表(如附件二)。
(二)課程名稱:「高雄市 107 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
(三)課程內容:(專題研討、講解、實作與演練,課表如附件一) 1.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2):6 小時。
2.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2):6 小時。
3.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3 小時。
4.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含學習社群規劃與經營):3 小時。
5.教學行動研究:3 小時。
6.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3 小時。
(四)參加研習資格(須具備以下三項):
1.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2.具備舊制評鑑人員進階證書、或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3.符合上述資格者,經校內相關會議或課程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由 學校填具「教學輔導教師儲訓認證推薦表」(以校為單位如附件二),
送請校長簽章推薦參加,惟各校推薦之累積人數不得超過教師編制的 50%。
(五)取證資格:
1.教學輔導教師儲訓實體研習課程,共 24 小時。
2.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課程,共 6 小時。
3.3 年內完成 4 項專業實踐,說明如下:
(1)擔任專業回饋人員,觀察同儕公開授課,並依教學觀察三部曲(或 備課、觀課、議課),給予對話與回饋至少 2 次。
(2)協助輔導實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
時間達 12 週以上。
(3)開放任教班級,公開授課至少 2 次。
(4)擔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召集人達 1 學期以上,並具有學校核發之證 明者。(註:教師專業學習社群不限類別,領域召集人、學年主任等,
皆可屬之)
(六)取證方式與流程:符合參加研習資格者,完整參與 24 小時培訓課程,並 且接續參與 6 小時實務探討課程,以及 3 年內完成 4 項專業實踐後,依 規定繳交相關表件送交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 培訓中心審核,通過後核予教學輔導教師證書。
(七)取證後的回饋服務事項:積極領導學校教師專業學習社群;協助輔導實 習學生、初任教師、新進教師或自願專業成長之教師;發揮教師輔導之 功能。
(八)研習注意事項
1.本研習採線上報名方式,不受理現場報名,請研習教師注意與配合。
2.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方能核予 12 小時研習時數。請教師們準時出席避 免影響講師授課。課程中凡有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及請假,則該課 程即視為缺課,若欲取得研習證明則需進行補課。
3.學員未能完整出席研習課程,於其他場次補課時,需補足所缺類別課程 之完整時間,不能僅補其請假之時數(參酌附件三)。請教師自行擇定補 課場次後,致電教專中心確認,並確實於該場次完成補課。補課完成後,
研習時數仍登錄於原報名場次,補課教師不佔補課場次之名額,亦請自 備午餐。
4.報名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須請假者,請於課程開始 3 天前致電教專中心,
以安排其他人員遞補;若課程當日之不可抗力因素,亦請於第一堂課程 開始前致電教專中心請假。
5.本次研習提供餐點,報名時請選擇葷素。
6.本項研習會場不提供紙杯,敬請與會研習人員自行攜帶環保杯。
(九)其他
1.辦理研習之工作人員、參與研習之講師及學員請所屬學校惠予公假登記,
發展支持作業平臺」公告。
七、經費來源與概算:經費由教育部補助辦理 107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 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支應。
八、預期效益
(一)建置公開授課及專業回饋工作的基本人力資源。
(二)教學輔導教師能具備教學觀察、輔導教學改進知能。
【附件一】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課程表
地點:獅甲國小 時間:107 年 9 月 15-16 日及 9 月 29-30 日(六、日)
天數 第一天 第二天
6 小時 9/15(六) 9/16(日)
課程 講者 課程 講者
8:40~
9:00 報到 報到
9:00~
9:50(1)
教 學 觀 察 與 會
談技術(2) 王俊哲校長 有效教學與班級
經營(2) 白雲霞教授 9:50~
10:00 休息 休息
10:00~
10:50(2)
教 學 觀 察 與 會
談技術(2) 王俊哲校長 有效教學與班級
經營(2) 白雲霞教授 10:50~
11:00 休息 休息 11:00~
11:50(3)
教 學 觀 察 與 會
談技術(2) 王俊哲校長 有效教學與班級
經營(2) 白雲霞教授 11:50~
13:00 中餐 中餐
13:00~
13:50(4)
教 學 觀 察 與 會
談技術(2) 王俊哲校長 有效教學與班級
經營(2) 白雲霞教授 13:50~
14:00 休息 休息
14:00~
14:50(5)
教 學 觀 察 與 會
談技術(2) 王俊哲校長 有效教學與班級
經營(2) 白雲霞教授 14:50~
15:00 休息 休息
15:00~
15:50(6)
教 學 觀 察 與 會
談技術(2) 王俊哲校長 有效教學與班級
經營(2) 白雲霞教授
天數 第三天 第四天
6 小時 9/29(六) 9/30(日)
課程 講者 課程 講者
8:40~
9:00 報到 報到
9:00~
9:50(1)
教師領導理論
與實務 張翠倫校長 教學行動研究 馮莉雅教授
9:50~
10:00 休息 休息
10:00~
10:50(2)
教師領導理論
與實務 張翠倫校長 教學行動研究 馮莉雅教授
10:50~
11:00 休息 休息 11:00~
11:50(3)
教師領導理論
與實務 張翠倫校長 教學行動研究 馮莉雅教授
11:50~
13:00 中餐 中餐
13:00~
13:50(4)
教學輔導理論
與實務 張翠倫校長 人際關係與溝通
實務 陳建民校長
13:50~
14:00 休息 休息
14:00~
14:50(5)
教學輔導理論
與實務 張翠倫校長 人際關係與溝通
實務 陳建民校長
14:50~
15:00 休息 休息
15:00~
15:50(6)
教學輔導理論
與實務 張翠倫校長 人際關係與溝通
實務 陳建民校長
【附件二】
高雄市○○區○○中/小學 107 學年度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推薦表
教師姓名 服務學校
實際教學年資 專長領域
基本資格
(a 必備 b 及 c 需擇一)
█ a.具 5 年以上正式教師之年資,並有 5 年以上實際教學經驗
□ b.具教師專業發展評鑑人員進階證書
□ c.具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培訓證書
培訓教師簽章
培訓教師本人確認符合上述基本資格後簽章
學校推薦理由
請優先考量以下第 1 點及第 2 點條件並適度說明:1.校內教學輔導需求;
2.認證教師之教學表現;3.認證教師無違反教師法相關事項;4.教學輔導 教師累積人數佔校內編制人數比率以 50%為原則。
校內相關會議或 課程發展委員會
審議意見
□學校校務會議 □教師評審委員會 □課程發展委員會
□行政主管會議 □其他公開會議:
意見:
會議主席或代表 簽章
學校審核 承辦人 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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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課程缺、補課紀錄表
填表說明:
一、 本表乃學員於研習期間因故無法完成某門課程,須日後補課時使用,但不做為 研習時數證明。
二、 學員於研習期間若因事請假,不論請假時間長短,皆需補足所缺該門課程之完 整時間,不能僅補足其請假之時數。
三、 有部份課程缺課之學員,必須重新報名參加其他場次之教學輔導教師儲訓研習 課程,且第一次原辦理單位須核實給予研習時數,並核章證明;第二次接受補 課學員報名之辦理單位,也須於該學員完成該門課程研習時,核實給予研習時 數,並核章證明。
四、 無論辦理「第一次研習」與「第二次研習」單位皆須於研習結束後,於研習系 統中核發該學員「實際研習時數」(含研習不完全之課程) 。
學員姓名: 服務單位:
課程名稱
(完整研習時數)
第一次研習 第二次研習
研習 時數
研習單位名稱/研習日期
/研習單位核章
研習 時數
研習單位名稱/研習日期
/研習單位核章
教學觀察與會談技術 (2)(6 小時)
有效教學與班級經營 (6 小時)
教師領導理論與實務 (3 小時)
教學輔導理論與實務 (3 小時)
教學行動研究 (3 小時)
人際關係與溝通實務 (3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