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一、目的: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工作者安全衛生,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
法第 12-1 條訂定本計畫。
二、實施期限: 103 年 8 月 1 日至 104 年 7 月 31 日止。
三、範圍:本校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試驗工場 (以下簡稱實驗場所) 內之工作者安 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計畫項目: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三)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
(四)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
(五)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七)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九)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十)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十一)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
(十二)緊急應變措施。
(十三)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十四)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十五)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五、實施細目: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 實施 6 個實驗場所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
2. 執行安全觀察。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 機械、設備或器具基線資料更新。
2. 危險性機械、設備進行定期檢查。
(三) 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
1. 執行危害通識計畫書。
2. 辦理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實施作業環境採樣評估及測定。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 執行工程承攬管理程序。
2. 查核承攬作業情形。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1. 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對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遵守情形。
2. 增修訂各實驗場所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執行自動檢查線上填報。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 安衛管理人員定期回訓。
2. 辦理實 (試) 驗室、工廠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3. 辦理在職人員 3 小時教育訓練。
4. 辦理防災教育訓練。
(九)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1. 實施各系所個人防護具盤點,建立清單。
2. 依據各系所實習場所屬性提供防護具使用建議。
(十)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 實施新進人員體格檢查。
2. 實施健康檢查 (含特殊檢查、輻射作業定期檢查)。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於網頁進行安全衛生資訊宣導。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1. 舉辦緊急應變訓練及演練。
2. 依據演練結果修訂化學實驗室緊急應變計畫。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1. 辦理職業災害統計月報。
2. 意外事故調查。
3. 落實虛驚事故調查。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1. 統計各系所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紀錄。
2. 評估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十五)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 定期召開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 (以下簡稱環安委員會) 會議。
2. 實驗場所廢棄物管理。
3. 實驗場所設備改善評估。
4. 工作守則增修訂。
5. 辦理安全衛生競賽活動。
六、計畫期程:如附表 1。
七、實施方法:
(一) 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 各單位每年應依據本校「作業危害評估管理程序」重新進行危害辨識。
2.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不定期至實驗場所觀察工作人員作業情形,如發現不 安全行為或狀況時,應立即提出糾正或改善。
(二)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 機械、設備或器具之基線資料:本中心請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每季調查並統 整實驗場所內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種類及數量,定時更新資料。
2. 機械、設備或器具檢查:本中心依法令規定訂定自動檢查計畫,實驗場所安全衛 生管理員應依法令規定要求各實驗場所依據檢查日期定期實施機械、設備或器具 自動檢查。自動檢查內檢查日期、檢查方法、檢查結果均須填寫,檢查完畢後檢 查人員姓名、實驗場所負責人及單位主管均須簽名蓋章,相關檢查紀錄依法令規 定須予以保存 3 年。
3.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於危險性機械、設備檢查合格證期限前,應委請檢查機 構執行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三) 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管理:
1.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依本校「危害通識計畫書」內容辦理危險物及有害物 標示更新。
2. 實驗場所負責老師於設計實驗時,應評估實驗內容之安全性,考量實驗用化學品 危險性,用無毒及低危害取代有毒及高危害化學品。
(四) 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本校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 7 條辦理實驗場所
控制風速測定,藉此了解本校實驗場所是否合乎規定。
(五) 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 依據本校工程承攬管理程序辦理。
2. 本校不定期查核承攬相關紀錄。
(六) 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依據各場所狀況,修訂安全 衛生作業標準,規範實驗場所內之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管制,環安中心得提供協助 指導。
(七) 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本校自動檢查依 103 年自動檢查計畫 辦理,實施內容請詳閱自動檢查計畫。
(八)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 本校每年定期辦理新進教職員工生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 教育訓練,訓練時間分別至少 3 小時以上。
2. 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及特定化學作業主管,應至少每 3 年接受 6 小時以上在職教育 訓練。
3. 急救人員、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至少每 3 年接受 3 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
4. 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應至少每 2 年接受 6 小時以上在 職教育訓練。
5. 本校視實驗場所需求派員參加合格教育訓練機構辦理之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特定 化學作業主管、急救人員、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
訓練合格後始得從事相關作業或操作相關機械設備。
6. 每年指派輻射操作人員接受 3 小時以上輻射操作人員在職訓練。
(九) 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1.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視需求向環安中心提出個人防護具申請,由環安中心負 責管控辦理。
2. 本校每年定期委請廠商檢查緊急應變器材與設備,確保其於可用狀態。
(十) 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 新進學生於報到,參加學務處衛生保健組辦理之體格檢查,檢查資料可由資料庫 查詢。
2. 新進教職員工參加人事室每年舉辦之教職員體格檢查,體格檢查資料由人事室留 存備查。
3. 環安中心每年定期辦理特殊健康檢查及輻射作業健康檢查,檢查資料由環安中心 留存備查。
(十一) 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本校定期蒐集安全衛生相關新知及新修正法 規等,利用校內公文系統或網頁定期上網宣導周知。
(十二) 緊急應變措施:
1. 本校定期修訂緊急應變組織及計畫內容,以符合實際運作現況。
2. 本校應定期依計畫內容辦理緊急應變演練,演練後檢討修正緊急應變計畫。
(十三) 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1. 本校實驗場所發生意外事故時,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調查事故原因及擬訂 改善對策,環安中心給予必要協助。
2. 本校應定期宣導虛驚事故提報之重要性,以提高實驗場虛驚事故通報率。實驗場 所如有發生虛驚事故時,本校應研擬虛驚事故之改善對策,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1. 安全衛生管理記錄:
(1)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本中心自教育部來函起即加入教育部職業災害統計月報
系統之申報,依規定,本中心每月 10 日前須上網申報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
(2) 事業單位無災害工時記錄:本校自 95 年 6 月即主動參加勞委會無災害工時活 動,依其規定本中心每月 15 日前上網申報無災害工時記錄。
2.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查核:
(1) 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交互查核,並將稽核改善紀錄擲交環安中心備查。
(2) 本中心規劃安全衛生年度外稽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內稽作業,檢查後彙整 實驗場所相關缺失,並要求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依本中心建議事項儘速改 善,並進行複查。
(3) 教育部實驗場所安全衛生認證制度:本中心依教育部來函指示,於 95 年開始,
依教育部指定之查核項目(查核項目分一般性、化學性、生物性、物理性、輻射 性等)進行查核,並將查核結果登錄教育部指定網站。
3. 安全衛生管理績效:
(1) 職業災害統計月報表:本校自 94 年迄今失能傷害次數均保持零次。
(2) 事業單位無災害工時記錄月報表:本校自 95 年 6 月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所舉 辦之「推動無災害工時活動」,榮獲「102 年推行無災害工時紀錄績優單位」。
(3) 實驗場所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本中心要求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應依法令 規定定期實施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本校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員對於實驗場 所機械及設備自動檢查皆已確實遵守。
4. 安全衛生績效管理及評估制度:
本校自 95 年 6 月參加勞動部所舉辦之「推動無災害工時活動」,甫於今年榮獲「102 年推行無災害工時紀錄績優單位」,受到相當肯定,成效良好。
(十五) 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 環安委員會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每 3 個月至少召開一 次會議。
2. 本校安全衛生管理運作應依工作守則內容辦理,定期檢視工作守則內容之合宜 性,必要時應作適當修正。
3. 實驗場所廢棄物管理: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廢棄物清理法』相關法規規定,本 校特訂定「實驗室廢棄物管理規範」,針對實驗室於進行實驗時,應考慮其可能產 生之廢棄物種類、數量,依本規範確實執行分類、收集等工作。除實驗室產生之 空化學藥瓶於洗淨後由藥品供應商協助回收外,感染性廢棄物、實驗室廢液及老 舊藥品均定期委由合格清運公司業者運送至合格之廢棄物處理廠進行處理。
4. 每年配合勞委會工安週活動舉辦本校安全衛生競賽活動,藉此強化師生的安全衛 生觀念。
八、本計畫經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呈校長核定後公告實施。本計畫應逐年檢討 修正並公告實施,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相關法規規定辦理。
朝陽科技大學 103 學年度 (103 年 8 月起至 104 年 7 月止) 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03.6 訂定
計 畫 項 目 實 施 細 目 實 施 方 法 實 施 單 位
預 定 工 作 進 度
備 註 103 年 104 年
8 9 10 11 12 1 2 3 4 5 6 7 (一)工作環境或
作 業 危 害 之 辨 識、評估及控制
執行安全觀察 不定期至實習場所觀察人
員作業狀況。 各系所 ◎ ◎ ◎ ◎
執行實驗場所危害辨識 依風險評估要點實施風險
評估 環安中心 ◎ ◎
(二)機械設備或 器具之管理
機械、設備或器具基線資料更
新 每季更新資料 各系所 ◎ ◎ ◎ ◎
危險性機械、設備定期檢查 於合格期限前申請檢查 各系所 ◎ (三)危險物與有
害物之標示及通 識
執行危害通識計畫書 實施教育訓練及清單維護
等 環安中心、各系所 ◎
危害標示持續更新 持續更新既有化學品標示 各系所 ◎ ◎ ◎ (四)有害作業環
境採樣策略規劃 與測定
實施作業環境測定評估 委請合格測定機構實施 環安中心 ◎
(五)採購管理、
承攬管理與變更 管理事項
執行工程承攬管理程序 確實執行工程安全告知 總務處營繕組 ◎ ◎ ◎ ◎ ◎ ◎ ◎ ◎ ◎ ◎ ◎ ◎ 查核承攬作業情形 不定期查核安全告知紀錄 環安中心 ◎ ◎ ◎ 附表 1
(六)安全衛生作 業標準之訂定
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對安全
衛生作業標準之遵守情形 主動巡查留存紀錄備查 各系所 ◎ ◎ ◎ ◎ ◎ ◎ ◎ ◎ ◎ ◎ ◎ ◎ 增修訂各實驗場所安全衛生
作業標準
定期檢視標準適用性,酌予
修訂 各系所 ◎ ◎
(七)定期檢查、
重點檢查、作業 檢 點 及 現 場 巡 視
1.氣壓機定期檢查 每年 1 次 工管系 ◎
2.車床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3.銑床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4.帶鋸機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5.鑽床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6.砂輪機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工管系 ◎ ◎ ◎ ◎ ◎ ◎ ◎ ◎ ◎ ◎ ◎ ◎ 7.實驗室安全衛生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 ◎ ◎ ◎ ◎ ◎ ◎ ◎ ◎ ◎ ◎ ◎ ◎ 8.第一種壓力容器定期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系 ◎ ◎ ◎ ◎ ◎ ◎ ◎ ◎ ◎ ◎ ◎ ◎ 9.模型工廠機器設備自動檢查 每日 1 次 工設系 ◎ ◎ ◎ ◎ ◎ ◎ ◎ ◎ ◎ ◎ ◎ ◎ 10.乾燥設備及附屬設備定期
檢查 每年 1 次 工設系 ◎
11.第二種壓力容器定期檢查 每年 1 次、每月 1 次 工設系、營建系、
應化系 ◎ ◎ ◎ ◎ ◎ ◎ ◎ ◎ ◎ ◎ ◎ ◎ 12.金工、陶藝與 CNC 及 RP
教室安全自動檢查表 每月 1 次 工設系 ◎ ◎ ◎ ◎ ◎ ◎ ◎ ◎ ◎ ◎ ◎ ◎ 13.玻璃教室機器設備檢查表 每月 1 次 工設系 ◎ ◎ ◎ ◎ ◎ ◎ ◎ ◎ ◎ ◎ ◎ ◎ 14.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作
業檢點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系 ◎ ◎ ◎ ◎ ◎ ◎ ◎ ◎ ◎ ◎ ◎ ◎ 15.高壓氣體鋼瓶及管路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系 ◎ ◎ ◎ ◎ ◎ ◎ ◎ ◎ ◎ ◎ ◎ ◎ 16.小型壓力容器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 ◎ ◎ ◎ ◎ ◎ ◎ ◎ ◎ ◎ ◎ ◎ ◎ 17.安全及醫護急救設備檢查 每月 1 次 應化系、環管系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