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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初階命題研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據:
依教育部107年2月9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60146821號函核定之「107年國中教育會考試題暨試 務研究發展計畫」辦理。
二、目的:
藉由研習會說明寫作測驗之宗旨與內涵,以招募命題教師。
三、主辦單位:教育部。
四、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
五、參加人員:
未曾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命題研習會之公私立國中、高中、高職現職國文教師,共計 25 名。
六、研習時間、地點:
1. 時間:107年11月29日(週四) 9:30至16:30。
2.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室地點將由心測中心另行通知錄取之教師) 。 七、研習內容:
1. 寫作測驗專業知能 2. 測驗目的及研發說明 3. 命題原則及實作演練 八、議程:
107 年 11 月 29 日(週四)
時 間 研 習 課 目
09:20 ~ 09:30 報到
09:30 ~ 11:00 寫作測驗專題演講:從「引導」看寫作試題演變 11:00 ~ 12:00 會考寫作測驗研習目的及研發說明
12:00 ~ 13:00 午餐
13:00 ~ 16:30 實作及修整討論
九、報名方式:
1. 請詳細填寫報名表,並於107年9月13日上午9時至9月20日中午12時,將報名表傳真至 (02)8601-8910,提前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
2. 報名資料審查後,將在10月22日前以e-mail通知錄取者;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並請勿自 行前往會場。
十、錄取方式:
1. 以填寫報名表之完整性、各縣市均衡為錄取原則。
2. 本中心保留審核錄取人員參與、安排場次之權利。
十一、注意事項:
1. 與會教師須簽定「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研習暨命題保密契約」,同意研習課程結束後,
不以任何形式交付或揭露在研習會中所命之試題予第三人,並保證命題並未抄襲任何書籍 或著作,或出現在其它場合或書面資料中。
2. 由於研習的實作課程與試題內容相關,因此當天請勿攝影、照相及錄音或攜帶文件編輯等 功能之相關電子器材。
3. 與會教師將由教育主管機關核予公(差)假出席及協助課務調整,差旅費由原服務學校按 相關規定核支。
4. 與會教師全程參與者,將核發6小時研習證明。
5. 研習當日請準時報到,遲到或早退者,恕不發給研習時數證明。
十二、經費需求:
本研習會所需經費由教育部「國中教育會考試題暨試務研發計畫」項下相關經費支應。
十三、其他:
本研習會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07 年 11 月 29 日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初階命題研習會」報名表
注意事項:
1.報名者請詳閱實施計畫,了解相關訊息及規定。
2.本表各欄位均應詳細填寫(共 2 頁)。
3.本研習會辦理主要目的為招募命題教師,如無意擔任命題教師者,請勿報名。
4.報名表填寫完畢後,請於 107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00 始至 9 月 20 日中午 12:00 止將報名表傳真 至(02)8601-8910,並來電確認,提前或逾期報名恕不受理。Email 必填,錄取者將在 10/22 前以 e-mail 通知,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謝謝您的參與! 聯絡人:葉小姐電話:(02)7714-8499
姓 名 性 別 飲食 □葷 □素
年 資 年 身分證字號 (登錄研習時數用) 生 日 年 月 日
服務單位 任職資訊
任職學校:
學校地址:□□□-□□
職別(複選):□公立□私立 □高中□高職□國中□完全中學 任教年級(可複選):□國一□國二□國三□高一□高二□高三
聯絡電話 學校 手機
(請務必填寫個人郵件帳號,務求清楚易辨,錄取通知將以 email 通知)
最高學歷 □學士□碩士□博士: 大學 系所
相關經歷
(年度)
□1、各類大型考試命題(例如:地區聯招、各校推甄、聯合模擬考、作文競賽等),
例舉:
□2、寫作相關研習活動講師、閱卷教師,例舉:
□3、本中心舉辦之各項研習活動:例舉:
※命題工作迴避原則調查:子女年齡狀況(無子女者,亦請註明)
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就讀學校、年級
續下頁
※命題工作迴避原則調查:除服務學校外的兼課、兼職情形(包含已完成、正在進行或已預排時程者,煩 務必確實填寫,免生紛爭)
□1、無兼課、兼職
□2、國中教科書、參考書編寫(請詳填出版社及工作期間):
□3、高中教科書編寫,書名,工作期間(請詳填出版社及工作期間)::
□4、補習班或家教任教(請詳填名稱、所在地區及工作期間):
□5、作文教學相關書籍編寫(請詳填書名、出版社及出版日期):
※命題(請檢附個人寫作命題乙道,型式不拘,已公開者可,若版面不敷使用,煩另以 A4 紙 書寫並註明命題者姓名,與報名表同時傳真;確認入選後,將另行通知繳交電子檔。
此項將列為資格審核的重要參考。)
注意事項:
1. 參加本研習會之人員,須簽定「國中教育會考寫作測驗研習暨命題保密契約」,同意研習課 程結束後,不以任何形式交付或揭露在研習會中所命之試題予第三人,並保證命題並未抄襲 任何書籍或著作,或出現在其它場合或書面資料中。
2. 由於研習的實作課程與試題內容相關,因此當天請勿攝影、照相及錄音或攜帶文件編輯等功 能之相關電子器材。
3. 本中心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於報名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使用所蒐集之個資,並善 盡維護與保密之責。
本人了解上述注意事項,並同意心測中心使用個人資料作為報名與聯繫之用。
報名者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