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校園學童傷病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作業作業要要項項表表
項目編號 學務處-健康中心 001
項目名稱 校園學童傷病處理標準作業流程 承辦人員 護理師
相關單位 學務處及業務相關單位 辦理時間 受傷事件發生時
注意事項 一、 以學童安全、健康為最高原則,將傷害降至最低 二、 處理時應以最快、最有效為基本要求
有關法令 依據進德國小學生意外傷害及急病處理辨法(附件一)
辦理方式
一、學生發生傷病事件時,在上課中由任課教師,非上課時間由各 班導師或在場發現之教職員工及學生,立即先行急救或將受傷 (患病)學生送到健康中心處理,必要時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 救。如遇護理人員不在,教師應掌握急救時效,依實際情況需 要,予以緊急處理或立即就醫。
二、學生傷病時,由護理師或導師負責與傷患學生家長立即聯繫,
必要時由學務處給予協助。
三、傷患外送時,護送人員優先順序:
1. 一般狀況(無立即性或持續性之傷病)
導師先行通知家長,若家長可立即到校者,請家長帶回就 醫;無法聯絡家長或若家長不在無法立即到校者,則由學務處 安排送醫或送健康中心由護理人員適當照顧。
2.特殊狀況(有立即性或持續性之傷病或危及生命之慮者) 由護理人員或學務處指派人員做好必要救護處理,並立 即護送就醫,導師則聯絡家長至醫院會合或在家等候,以便 將傷患當面交還家長繼續照顧。
傷患緊急送醫時,除非家長特別指定醫院外,應依家長 所填之緊急送至醫院卡之順位送至醫院,本校以中國醫藥大 學附設醫院為主要後送醫院,送醫之交通工具則以聯絡一一
九救護車前來支援為主。
3.傷病情形屬一般狀況或特殊狀況,由護理人員依其專業能力 判斷之,護理人員不在時,由教師自行依各自能力判斷。
四、因意外傷害或急病送醫事件發生時,應立即向學校報備,其程 序為:
1. 導師或現場教師或護理人員衛生組長
學務主任校長
2.必要時由教務主任安排調課或代課事宜,學務主任則視情況 決定是否需通報警察局。
五、護送學童就醫人員,隨時回報傷童狀況,以便在校人員有效掌 握情況,以利消息之發布。
六、校長視情況通報教育局;並指定對外發言人及安撫家長。
七、事件發生後應將有關資科處理過程,由護理人員登錄於健康中 心日誌及學生緊急傷病處理記錄表。
八、護理師護送學生就醫期間,其職務代理人的順序:
1.學務處指派人員前往。
2.各班導師。
協助處理在校學生的健康及安全相關問題。
九、專科教室發生意外事故時,任課教師應掌握急救原則立即先行 施予急救,同時立即通知護理人員到場處理。
十、每學年開學之初對全校學童的家長作「學生健康狀況暨緊急事 件聯絡卡」,將個人疾病史之調查結果輸入電腦作資訊管 理,並作為學童傷病緊急處理聯繫家長之用。
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校園學童傷病處理標準作業流程圖
送 健康中心
追蹤後續狀況
導師或護理師通知家長、
由相關人員護送傷患就醫
學童傷病事件發生
評估是否送醫
洗手及以清水、肥皂 清潔傷口及周邊
是
否
護送學童就醫人員,隨時回報 傷童狀況
由健康中心處理
學生傷病 是否改善 否
回教室休息 是 是否須先行急救
否
是
立即急救
或通知護理人員到場急救
是否啟動危機處理機制
是 危機處理
登錄處理過程於 健康中心日誌 否
其程序為:
導師或現場教師 或護理人員衛生 組長學務主任
校長
必要時由教務處安 排調課或代課事宜
向學校報備 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