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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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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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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評選辦法

110.12.28本校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

11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辦理。

二、目的

甄選並推薦本校適合之學生參加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

三、報名資格

(一)就讀職業類科、綜合高中專門學程(須修畢專門學程科目25學分以上)。

(二)前5學期學業成績平均排名在各科(學程)前30%以內。

(三)全程均就讀同一學校、同一部別(本校日間部或進修部)。

四、推薦名額

15名(日間部及進修部合計)。

五、成績計算及比序方式

(一)先將各班平均成績做T分數轉換,再分群做T分數群排名,最後產生群名次百分比。

(二)比序排名規定:

第1比序:5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2比序:5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職業類科為部定必修科目、綜合高中為核心科目) 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3比序:5 學期技能領域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4比序:5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5比序:5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6比序:5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由小到大)。

第7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之總合成績(由大到小,無上限)。

第8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之總合成績(由大到小,無 上限)。

(三)第7比序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依簡章規定,如附表一。

(四)第8比序採計項目及計分標準依簡章規定,如附表二。

(五)同名次參酌比序項目:經上述8項排名比序同名次之考生,其排名應再依下列6項 參酌順序比序之規定辦理:

第 1 參酌:5 學期學業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2 參酌:5 學期專業及實習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3 參酌:5 學期技能領域科目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4 參酌:5 學期英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5 參酌:5 學期國文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第 6 參酌:5 學期數學平均成績之群名次,依名次優先順序比序。

(六)推薦序:以上8項排名比序(含同名次參酌)結果即為本校推薦序,惟若結果仍相同 者,則由本校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召開會議決定推薦序。

(2)

六、評選程序及日期

編號 程序 日期

1 註冊組提供各班5學期平均學業成績之群名次百分比前

100名單給高三導師及各科科主任。 111年2月21日

2

學生向註冊組報名。(進修部向進修註冊組報名) (符合報名資格學生須於報名期限前完成報名,教務處將 依本辦法第五點成績計算及比序方式進行比序,若有缺 額則依前述比序進行遞補)

111年2月25日前

3 科技校院繁星計畫校內評選結果審查 111年3月9日前 4 註冊組上傳成績資料及推薦順位。 111年3月15日前 5 學生進行網路報名,並將報名表件交至註冊組統一寄

出。(本項次請依評選辦法規定時間辦理)

111年3月16日至 3月22日17:00前 6 學生進行網路選填志願。 111年4月28日至 5月4日17:00前

七、注意事項

(一)本評選辦法所列相關規定如與簡章不同,請以簡章規定為準。

(二)摘錄11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簡章注意事項,請報名同學務必注意:

1. 考生網路登錄報名資料,未經所屬高職學校於規定期限內確定送出者,概視為未 完成網路報名,即喪失參加本招生之報名資格,提醒考生應主動檢視報名系統報 名資料確定送出之完成狀態,以維報名權益。為避免網路壅塞,請考生及各高職 學校於網路報名登錄期間,儘早上網登錄及完成審查確定送出之報名作業。

2. 第 7 比序與第 8 比序之各項總合成績,係依本委員會通過之計分方式計算,採 計項目及計分標準如本簡章第 10 頁至第 13 頁之附表一及附表二。考生須於報 名時,於「網路報名系統」點選登錄持有之項目,並將採計項目之相關證明影本 寄至本委員會審查;未依規定辦理者,概不予採計。其他未在採計表列項目內之 資料概不予採計,亦無須寄送。

3. 經複查後比序排名若有變動時,排名受到影響考生不另行通知,最新比序排名在 考生進入網路選填登記志願時,將同時顯示於網路系統作業畫面,供考生作為選 填登記志願之參考。本委員會亦將以複查後之比序排名進行分發作業。

4. 111 年 5 月 10 日(星期二)10:00 起在本委員會網站公告錄取名單,不另寄 分發結果之書面通知,考生須自行上網查詢、下載或列印考生之分發結果通知單。

考生如未上網查詢,而致錄取權益受損,概由考生自行負責。考生所屬高職學校 亦可自行上網查詢或列印錄取名單存參。

5. 經本委員會分發錄取之錄取生,無論放棄與否,一概不得參加 111 學年度四技 二專甄選入學。

6. 錄取生未依本委員會規定期限及方式,以書面向錄取學校辦理聲明放棄錄取資格 者,不得參加 111 學年度四技二專技優甄審入學招生、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 學招生、各校單獨招生及大學各招生管道之招生,違者取消本招生錄取資格。

7. 建議考生請勿使用手機或平板電腦登入使用本招生各系統,避免畫面資訊閱覽不 完全,漏登資料而影響權益。

八、本辦法經本校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委員會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

布實施。

(3)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1 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 校內評選報名表

班級 學號 姓名

前5學期平均成績群排名百分比(請依註冊組資料填寫)

學業 專業及實習 英文 國文 數學

(第 7 比序)競賽、證照及語文能力檢定(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加印本表,一併送出)

項次 名 稱 發證單位 發照/比賽日期 備註

1 2 3 4 5

(第 8 比序)學校幹部、志工、社會服務及社團參與(如不敷使用,請自行加印本表,一併送出)

項次 名稱 期間 特殊表現

1 2 3 4 5

推薦及審核

導師簽章

科主任(科召集人)簽章

以下由註冊組填寫 推薦順位

學校審核簽章

※詳細辦法請詳閱111學年度科技校院繁星計畫聯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 (https://www.jctv.ntut.edu.tw/star/)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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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審 查 網路報名 指定項目甄審 登記就讀志願序 志願序分發放榜 報到. 技優甄審系統

三、 安置學校於學生報到手續完成後,應將未報到學生之報名表件寄還國中。國 中應於民國 110 年 7 月 30 日(星期五)前,將各項完成之轉銜服務資料送至安置

(二)考生應按照規定時間報到,遲到逾 20 分鐘者,經通知仍未依指定時間報到者,取消考試資

年12月14日 (星期二)下午5時前完成「問卷表單」報 名,教師於填寫完報名表單後如收到 google 寄送之確 認報名資訊信件即視為報名成功。.

(一)除第二款另有規定,一律採網路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文化部全球資 訊網

未具備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帳號之教師請 e-mail 報名表格請於 109 年 1 月 16 日(星期四)17 時至 bonnie9598@yahoo.com.tw 報名,研習報名確定 錄取者,統一於 109 年 1 月 20

【註: 登錄後若未按時繳件,超過期限而導致無法認證時,系統會自動刪除其網路登錄表資料,

選取『刪除』按鈕,系統提示訊息『確定要刪除 XXX 的報名資料?』 ,點選是即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