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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101 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四技學制 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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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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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依據教育部 101 年 6 月 13 日臺技(一)字第 1010106415 號核定辦理

朝陽科技大學 101 年度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四技學制 招生簡章

【修訂版】

承辦單位: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地 址: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電 話:04-23323000 轉 7072

傳 真:04-23390072 網 址:www.cyut.edu.tw

朝陽科技大學「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委員會 編印

中華民國 101 年 7 月

(2)

目 錄

壹、招生重要日程………1

貳、宗旨及教育方式………2

參、報名………2

肆、志願選項、代碼及錄取名額………4

伍、准考證製發及補發………5

陸、遴選方式………6

柒、筆試日期、項目及地點………6

捌、遴選面試考生方式………6

玖、面試結果公告………7

拾、面試通過生報到及職場體驗………7

拾壹、成績通知及複查成績辦法………8

拾貳、正式錄取公告………8

拾參、錄取生報到、註冊………9

拾肆、試場規則………9

拾伍、招生申訴處理辦法………10

拾陸、簡章索取方式………10

拾柒、其他注意事項………11

拾捌、本校地理位置圖………12

拾玖、本校校園平面圖………13

【附件一】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標準………14

【附件二】訓練生之權利義務………15

【附件三】事業單位簡介………17

【附件四】學校簡介………25

【附件五】報名表………26

【附件六】考生自傳………27

【附件七】考生志願表………28

【附件八】面試基本資料表………29

【附件九】合作事業單位職場體驗評分表………30

【附件十】考生轉換職場體驗申請書………31

【附件十一】成績複查申請表………32

(3)

壹、 招生重要日程表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招生甄選項目分「筆試」、「面試」及「職場體驗」。筆試項目為「管理 學」測驗ㄧ科。本校根據考生筆試、面試成績及職場體驗結果公告正式錄取名單。招生重要日程如 下:

朝陽科技大學 101 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四技單獨招生重要日程表

日期 重要項目 備註

101/6/25(星期一)起~ 公告、下載招生簡章 下載網址:本校招生資訊網站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101/7/15(星期日)起~

101/7/17(星期二)止 第一階段現場報名

1.一律採現場報名,現場核給准考證。

2.報名費為 500 元,請事先購買「朝陽科技大學」

郵政匯票乙份。

3.事先準備好體檢證明書正本乙份。

4.繳交附件五、六、七。

101/7/19(星期四) 第一階段報名者面試 面試地點: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大樓 101/7/19(星期四) 第一階段報名者

面試結果公告 公告於本系系公佈欄

101/7/23(星期一)起~

101/8/17(星期五)止

第一階段報名者至錄取事業單位

職場體驗兩週 向事業單位報到並進行職場體驗兩週。

101/8/03(星期五) 第一階段報名者第一家職場體驗

不適合提出的截止日 更換至第二家職場體驗事業單位 101/8/17(星期五) 第一階段報名者

職場體驗合格公告 16:50 公告於本系網頁:

http://www.marketing.cyut.edu.tw/

101/7/23(星期一)起~

101/8/13(星期一)止

第二階段現場報名

上班時間:星期一~星期四 09:00-15:00 (中午不休息)

1.一律採現場報名,現場核給准考證。

2.報名費為 500 元,請事先購買「朝陽科技大學」

郵政匯票乙份。

3.繳交附件五、六、七。

101/8/14(星期二) 第二階段報名者面試 面試地點: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大樓 101/8/14(星期二) 第二階段報名者

面試結果公告 公告於本系系公佈欄

101/8/15(星期三)起~

101/9/07(星期五)止

第二階段報名者至錄取事業單位

職場體驗兩週 向事業單位報到並進行職場體驗兩週。

101/8/24(星期五) 第二階段報名者第一家職場體驗

不適合提出的截止日 更換至第二家職場體驗事業單位 101/9/07(星期五) 第二階段報名者

職場體驗合格公告 16:50 公告於本系網頁:

http://www.marketing.cyut.edu.tw/

101/9/10(星期一) 參加筆試 1.筆試試場各試場配置表於

9 月 10 日(一)公告於本校管理大樓門口 2.筆試成績當日公告。

101/9/11(星期二) 成績寄發 直接寄發考試結果之成績

101/9/12(星期三) 成績複查

限以「傳真」方式申請(04-23390072)

並請來電確認是否收悉,查詢電話(04-23323000 轉 7072)

複查時間:上午 9:00 至下午 3:00 101/9/13(星期四) 放榜 網址:本校招生資訊網站公告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101/9/14(星期五) 報到、註冊 至學校辦理報到、註冊手續 101/9/15(星期六) 新生訓練 至學校接受新生訓練

101/9/17(星期一) 開學日 課表及上課日,公告於本校招生資訊網站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4)

※簡章索取方式

一、下載網址:http://www.cyut.edu.tw/~recruit/

二、下載期限:即日起至 10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一)止,免費自行下載。

三、以上寄發通知單或成績單之日期,若經過 3 天仍未收到,請速與本校行銷與流通管理系聯 絡, 連絡電話:04-23323000 轉分機 7072。

※報名期間如逢颱風停止上班,報名日期依次順延;面試或錄取報到日如逢颱風停止上班,延 後日期於本校招生資訊網頁(http://www.cyut.edu.tw/~recruit/)公告。

貳、宗旨及教育方式

一、宗旨: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為促進青少年就業,及培訓契合企業需求之優質專業技術人 力,自民國 92 年與教育部合作,引進德國「雙軌制」(Dual System)職業訓練模式,推 動「台德菁英計畫」,並以德國雙軌制訓練制度為基礎,發展本土化之雙軌訓練制度。

經檢討施行成效,為契合國內產業及社會環境需求,自 98 年起以本土化為主要導向,

進行計畫再造,並更名為「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二、教育方式:

本(101)年度辦理四技招生,日間部四技學制開辦職類有「餐飲門市管理」

職類,四技訓練生預計招收 28 人。

訓練生錄取後將之課程與訓練方法,以事業單位工作崗位訓練為主,學校學科 教育為輔。訓練生每週分別在事業單位至少 3 天、學校上課 2~3 天。訓練生四年訓 練且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本校依法授予四技訓練生為學士學位證書。此外,

在四年訓練期間,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將補助每位訓練生每學期學費(見附件一),

事業單位則依訓練生實際工作之日數或時數每月給付訓練生津貼,並和一般員工一 樣享有勞、健保之福利保障(有關訓練生之權利義務見附件二)。錄取後訓練生應 參加合作學校所安排之學科課程,並接受成績和操行評量,且需遵守本校學則之規 定及修畢所規範之必(選)修課程。

參、報名

一、日間部四技學制報名資格

凡我國之國民,具下列資格之一,且年齡 25 歲以下(民國 76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 均得參加報名:

1.曾在下列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畢業者:

(1)高級中學。

(2)高級職業學校。

(3)五年一貫制職業學校。

(4)高級中學進修學校。

(5)高級職業進修學校。

2.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

(1)曾在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中正國防幹部預備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 一者:

修滿日間部二年級下學期或夜間部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二年 以上,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修滿日間部三年級上學期或夜間部四年級上學期,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一年 以上,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修滿規定年限,因故未能畢業,持有修業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2)曾在下列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結業,取得結業證明書者:

(5)

高級中學進修補習學校。

高級職業進修補習學校或實用技能班三年級(延教班)。

(3)曾在五年制專科學校肄業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修滿三年級下學期,後因故失學離校或休學 1 年以上,持有修業或轉學證明書 或休學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四、五年級肄業,因故退學,持有原校四、五年級修業證明書附成績單者。

(4)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取得高中、高職或專科畢業程度及格證明書者。

(5)曾參加考試院舉辦之高等考試、普通考試或相當於高普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持 有及格證書者。

(6)經國防部核准退伍軍人(包括軍官、士官、士兵在臺依法退伍除役及後備軍官、

士官、士兵應召服役依法解除召集者)及在營官兵持有合法證件暨具以下條件之 一者,均得以同等學力資格報名:

知識青年士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國軍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及格,持有高中程度及格證明書。

軍中隨營補習教育經考試及格,持有高中學力證明書。

(7)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 5 年以上;取 得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技術士證資格後,曾從事工作經驗 2 年以上;取得 甲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甲級技術士證資格,持有證書及證明文件者。

附註:

1.凡具前列報名資格經錄取者,需再經錄取學校審定資格後方得入學,若發現其學歷(力) 證件不符報名資格者,將取消其錄取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2.參加當年度技專院校院推薦甄選、技優甄審、四技申請入學、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及 大學各種入學管道已獲取錄取者,需繳交原錄取學校之放棄聲明書,始得報考本次 招生入學,違者取消錄取資格。

3.本簡章所稱「高級職業學校(高職)」,係包括公私立高職日、夜間部、附設進修學校(含 實用技能班)與高中附設職業類科、高級中學跨選職業類科專業課程及綜合高中。綜 合高中之學生,須修習職業學程科目 25(含)學分以上者,始得報考。

4.男生役畢或免服兵役由事業單位自訂,詳如附件三之事業單位簡介。

二、報名日期、方式及報名手續 (一)報名日期及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

第一階段報名 101 年 7 月 15 日(星期日)至 101 年 7 月 17 日(星期二)。

第二階段報名 101 年 7 月 23 日(星期一)至 10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一)

2.報名方式:採現場報名,須備齊報名資料及相關證件,以供現場審查與核發准 考證。

3.報名時間: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 9:00 開始至下午 15:00 止(中午不休息)。

4.報名地點:朝陽科技大學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系辦公室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管理大樓 8 樓)。

(二)報名手續:

1.使用簡章附件五報名表、附件六考生自傳、附件七考生志願表各乙份,並請詳 細填寫。依規定黏貼相片、國民身分證及學歷(力)證件影本,自行核對無誤後,

於報名表簽名欄處親筆簽名。

2.繳交學歷(力)證件影本乙份。

3.繳交歷年成績單乙份。

4.報名費新台幣 500 元整,請至郵局購買新台幣 500 元郵政匯票,受款人請寫「朝

(6)

陽科技大學」(不得有錯字、別字或漏字)。

符合下列規定之考生,檢附有效證明文件,報名費予以全免優待。

凡屬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金門縣、福建省連江縣等所界定之低收入戶者,

於報名時繳交101 年度各縣市政府、台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福建省金門 縣政府、福建省連江縣政府(鄉、鎮、市、區公所)所開具之低收入戶證明文 件影本(檢驗時請檢附正本,經學校確認無誤後,於影本上加蓋「與正本相 符」章,並請報名考生親筆簽名,另須於報名期間內有效之證明文件,非清 寒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ㄧ般鄰里長所核發之清寒證明等證件,概不受理。

凡報名人員為失業戶子女者,須檢附「失業【再】認定、失業給付申請書暨 給付收據」或「再認定收執聯」影本(檢驗時請檢附正本,經學校確認無誤 後,於影本上加蓋「與正本相符」章,並請報名考生親筆簽名)及戶口名簿 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為準)。

5.本會收到報名資料後,將現場查驗繳交證件是否完備,但暫不查核正本(俟 至事業單位及錄取學校報到時再繳驗),若繳交證件已完備,即先行核發准 考證,以確認報名手續之完成。

6.本會於完成報名當下,立即給予准考證。

7.如報名人數未達本校招生委員會所定最低報名人數 20 位時,得不舉辦該項招 生考試,報名費無息退還。

※考生至事業單位職場體驗報到時,須依事業單位體檢項目需求提供醫療機構 核發之體檢合格表正本乙份(例如:餐飲業常見之體檢項目有一般體檢、傷寒、

肺結核、梅毒、A 型肝炎、B 型肝炎…等等)。

備註:

1.報名考生若遺失國民身分證者,於報名表上黏貼國民身分證正面影印本處,

必須貼上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機關發給之證明文件。

2.報名考生若更改姓名者,對其所應繳驗之學歷(力)證件,必須先至原發證件之 單位更改姓名,或報名時繳驗戶籍機關發給之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遴選面 試資格。

3.各項證件與國民身分證上所載姓名、出生年月日若有不符,均取消遴選面試 資格。

4.報名考生錄取後,經發現報名資格不符者,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報名考生 不得異議。

5.現役軍人於 10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一)前退役,在職場體驗期開始前可取得「退 伍或解除召集日期證明」者,始准予參加報名。

肆、志願選項、代碼及錄取名額

一、本招生甄選職類,日間部四技學制開辦職類有「餐飲門市管理」職類,四技訓練生 預計招收 28 人。招生甄選名額不含括於 101 學年度教育部總量管制之管制名額。

二、各志願選項名額將以事業單位依職場體驗結果之錄取名額為準。

(7)

三、各志願選項、代碼及錄取名額如下所示:

合作學校/科(系)別 職類 合作學校最 低開班人數

志願

代碼 事業單位名稱 小計 總計 朝陽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餐飲門市

管理 20

001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公司 3 002 松青商業(股)公司 9 28 003 全家便利商店(股)公司 10 004 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公司 6 招生方式 單獨招生:面試、職場體驗筆試

筆試科目:管理學

報名繳交 資料

1.”朝陽科技大學”郵政匯票 500 元乙張。

2.附件五報名表乙份(請確實黏妥照片與身分證影本)。 3.附件六考生自傳乙份填寫確認(報名時須繳交)

4.附件七考生志願表乙份填寫確認(報名時須繳交,最多選填2個志願)。

5.學歷(力)證件影本乙份。

6.歷年成績單乙份。

7.附件八面試基本資料表乙份。

8.報名費全免優待之身分證明文件乙份(低收入戶、失業戶子女、原住民)。

9.未填寫志願者,以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考生至事業單位職場體驗報到時,須依事業單位體檢項目需求提供醫療機構核 發之體檢合格表正本乙份(例如:餐飲業常見之體檢項目有一般體檢、傷寒、肺 結核、梅毒、A 型肝炎、B 型肝炎…等等)。

附註:經事業單位與本校擇優錄取後,若錄取人數未達各職類之最低開班人數,得由事業單位與 本校共同決定是否開班,考生不得異議。

(若考生筆試與面試皆高分,但未能通過職場體驗,依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規定,仍列為不錄 取名單,考生不得異議)

伍、准考證製發及補發

一、本校於現場報名時立即核發准考證。

二、考生現場取到准考證時,須詳加核對准考證上各欄資料,若有錯誤或疑問,請於現場 提出,以免影響權益。

三、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遺失或毀損者,考試期間得持本人 2 吋照片 1 張及身分證件,

向本校招生委員會申請補發。

四、考生准考證補發 1 次後,如再有毀損或遺失,不予補發。

學校面試:佔 24%總分

事業單位面試:佔 56%總分

考生職場體驗:需合格

筆試:佔 20%總分

+

+

+

(8)

陸、遴選方式

一、第一階段:職場體驗(需取得合作事業單位職場體驗合格證明)。

二、第二階段:面試成績佔總成績 80%,共有二個分數,包括學校面試成績(佔 30%)與事 業單位面試成績(佔 70%)。

三、第三階段:筆試成績佔總成績 20%。

四、甄選過程各階段如有缺考或零分者,一律不予律取。

第一階段報名者 第二階段報名者

柒、筆試日期、項目及地點

一、筆試日期:101 年 9 月 10 日(一) 二、筆試項目與時間表:

時間 報到 預備鈴 第一節

8:50 9:00 9:10-10:00

項目 報到說明 考生準備進場 管理學

備註:1.考試科目皆為選擇題題型,限用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作答。

2.考生請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件應試,以備查驗。

3.預備鈴響,考生請移至筆試考場外準備入場,考試鈴響時,使得進場考試。

三、筆試地點:筆試地點及詳細之試場分配表,於 101 年 9 月 10 日(星期一)上午 8:00 在 本校管理大樓門口公告。

捌、遴選面試考生方式

一、本校將依照第一階段總成績比序並對照考生報名表之志願順序,依次遴選,遴選人數 至多為各志願選項錄取名額。經遴選入選之考生將參加事業單位及學校之「面試」。 二、筆試缺考、筆試成績零分或報名表上未填寫志願代碼者,將喪失遴選資格。

筆試:101 年 9 月 10 日(一) 上午 9:10-10:00

廠商面試:101 年 7 月 19 日 (四)上午 10:00-12:00

職場體驗合格公告:

101 年 8 月 17 日(五)16:50

職場體驗錄公告:

101 年 9 月 7 日(五)16:50

筆試:101 年 9 月 10 日(一) 上午 9:10-10:00

廠商面試:101 年 8 月 14 日 (二)上午 10:00-12:00

(9)

三、遴選面試考生方式:

(一)按照簡章肆、「志願選項、代碼及錄取名額」(見本簡章第 5 頁),對以各志願選 項為第一志願之考生,依其總成績高低排序後進行遴選,決定事業單位與學校之 面試名單。

(二)報名考生所選第一志願尚未滿額即遴選至第一志願。若第一志願已分發額滿,則 遴選至第二志願,依此類推。若考生志願順序及總成績均相同時,依序按 1.面 試成績、2.筆試成績高低決定優先順序,若各項目成績分數完全相同者則增額遴選。

四、面試日期:

第一階段報名者 101 年 7 月 19 日(四)上午 10 時 00 分 第二階段報名者 101 年 8 月 14 日(二)上午 10 時 00 分 開始報到,並依現場說明進行面試階段作業。

五、面試地點:朝陽科技大學管理大樓,面試當日公告於管理大樓門口。

六、面試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親自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件及相關資料,依照指定時間及地點參加面 試。

(二)面試當天若逾時未到,視同自願放棄面試資格,事後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補行 面試。

(三)面試時間自上午 10 時 00 分報到起至全體面試完畢止。(依當天面試人數而定)。

(四)未參加面試者,概不錄取。

(五)如面試人數過多,得調整面試時間,將於准考證上註明。

玖、面試結果公告

一、面試通過與否不再採計筆試成績,而係依據面試結果而定。

二、本會依筆試、面試結果評量成績加總後,由分數最高依次錄取第一階段結果,並依 最高志願依次決定分發企業,經入選之考生將可參加事業單位安排為期 2 週之職場體 驗。

三、各事業單位及本校依考生面試評量成績,決定面試通過名單,面試及遞補面試通過人 數總額為各志願選項錄取名額,經入選之考生將可參加事業單位安排為期 2 週之職場 體驗。

四、面試結果當日下午公布名單。面試結果公告後如事業單位招生額滿,該事業單位不再 遞補面試。

拾、面試通過生報到及職場體驗

一、報到日期:

依本會與事業單位確認體驗時間與地點後,採電話通知事業單位聯絡人、體驗日期、

時間、地點、及服裝儀容相關事宜。

二、報到地點:各事業單位。

三、面試通過生應攜帶相關資料辦理報到接受事業單位安排為期 2 週之職場體驗。(職場 體驗期間,由各事業單位依其訂定之標準發給津貼,各事業單位不得縮短職場體驗期 間)。

四、面試通過生於職場體驗期間,如有不適性之問題,

第一階段報名者之第一家職場體驗最晚於 101 年 8 月 3 日(星期五)提出 第二階段報名者之第一家職場體驗最晚於 101 年 8 月 24 日(星期五)提出

得無條件退出,事業單位不得要求其賠償。職場體驗期間之表現,將作為事業單位評

(10)

定錄取與否之依據。各事業單位依職場體驗結果依序錄取,惟不得超過各志願選項之 招生錄取名額。未獲錄取之考生不得異議。

五、考生參與職場體驗至多 2 家合作事業單位,若仍未通過職場體驗,則列為無法錄取者,

考生不得異議。

六、若有事業單位錄取結果不足額,得依規定由滿額事業單位以不超過 1.5 倍核定名額方 式,在考生同意下,由滿額事業單位錄取。

七、未依規定時間及規定事項向事業單位完成報到及職場體驗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八、第二家職場體驗時間:考生或合作事業單位提出第一家職場體驗不適合後,考 生得以轉換第二家事業單位體驗至少二週,

第一階段報名者,至 8 月 03 日(星期五)止,

第二階段報名者,至 8 月 24 日(星期五)止。

九、事業單位報到人數不足時,通知本校招生委員會,依序通知該事業單位遞補學 生至事業單位報到。

第一階段報名者 第二階段報名者

拾壹、錄取通知及複查成績辦法

一、預定 101 年 9 月 11 日(星期二)寄發錄取通知。

二、報名考生對成績如有疑義,可申請複查,為求查詢及答覆之迅捷正確,請遵照 以下規定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一)複查日期:101 年 9 月 12 日(星期三),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複查考生請填妥「第一階段測驗成績複查申請表」,限以「傳真」方式申請 (04-23390072)並請來電確認是否收悉,查詢電話(04-23323000 轉 7072)。 (三)複查結果將於收件後 3 個工作日內寄出,每人僅限複查 1 次。

(四)不得要求查閱、影印或退還答案卷。

【註記】本校採不收取複查費方式接受考生複查申請,唯每人僅限複查 1 次。

拾貳、正式錄取公告

一、各事業單位依面試通過生之職場體驗結果,得不足額錄取。錄取人數未達本簡章規定 最低開班人數 20 人,由事業單位與本校共同決定得不開班。(詳見本簡章內容、「志

7 8月24

15 8

9

(11)

願選項、代碼及錄取名額」

二、學生報考人數不足 30 人時,由事業單位與本校共同決定得不舉辦考試,報名費用無 息退還(詳見本簡章內容、「志願選項、代碼及錄取名額」

三、本會定於 101 年 9 月 13 日(星期四)將錄取名單於本校招生資訊網站公告。網址為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四、本校將於 101 年 9 月 30 日前,將正式日間部四技錄取名單呈報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拾參、錄取生報到、註冊

一、各錄取生應於 101 年 9 月 14 日(星期五),依本校之規定時間,攜帶學歷(力)證件 正本,至本校辦理報到及註冊手續;若有考生完成事業單位之報到,但未到本校辦理 報到及註冊者,則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二、錄取生於事業單位及本校均完成報到手續後,始成為 101 年度「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之訓練生,並據以辦理就學、緩徵及各項補助事宜。

三、本校之學雜費收費標準,詳如附件四(學校簡介) 四、學雜費減免、補助,詳如附件一。

五、未依規定時間及規定事項完成報到及註冊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拾肆、試場規則

一、請於考試當天 8 時 50 分前到達指定測驗地點,查看試場分配表後至指定試場等候入 場應試。

二、應攜帶准考證、國民身分證正本、黑色或藍色原子筆到試場。

缺准考證或國民身分證正本任何一種均不得入場應試。國民身分證可以用有效期內之 中華民國護照或駕照替代。

三、非應試用品包括書籍、紙張、皮包、鬧鐘、翻譯機、收錄音機、行動電話、呼叫器、

電子通訊設備及其他非應試用品均不得攜帶入場應試。貴重物品請勿攜帶,承辦單位 恕不負保管之責。有記憶、計算及翻譯功能之鐘錶禁止使用。

四、進場前,行動電話、呼叫器或電子通訊設備務必取消鬧鈴設定並關掉電源,且不可帶 至座位;如有攜帶鬧鐘錶者,務必將鬧鈴關掉;以上物品如於測驗中發出響鈴、振動 或發現電源開啟,或帶至座位者,將以違規扣 5 分處理。

五、「筆試測驗」應試須知:

(一)報到說明會。8:50(報到說明會):考生至指定地點進行報到,本會將進行試前注 意事項說明及填寫資料等。

(二)預備鈴。9:00(預備鈴響):考生請移動到筆試考場外準備,此時尚不能入場,請 在考場外等候。

(三)請準時入場。9:10(鈴響):考生入場,開始作答,遲到 20 分以上者不得入場應試。

(四)入場時應出示准考證與身分證件正本,入場後須依准考證號碼就座。

(五)測驗時應將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置於考桌左上角,以便查驗。如發現所繳國民身 分證影本與正本不符,或所繳相片與本人相貌不同而有識別困難者,測驗結束再 查驗;如經查驗非本人應試,則作答不予計分,亦不退費。

(六)試場內不得飲食。

(七)測驗時直接將答案作答於試題紙。不得有傳遞、夾帶或左顧右盼、交談等違規行 為。若有竊取試卷或請人代考者,均依本校之規定處理。請人代考者,連同代考 者,3 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意圖或已將試題冊、答案紙攜出試場,或於測 驗中意圖傳送試題者,5 年內不得報名參加本測驗。違反上述規定者,作答不予 計分亦不退費。

(12)

(八)測驗進行中不得中途離場,考試時間 30 分鐘後即可離場,30 分鐘內不得提早交 卷,否則不計分。

(九)本測驗全部為選擇題,選其中一個填入答案欄。請務必在該作答欄內作答。未在 規定之作答欄內作答者,一律不計分。

(十)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冊、答案紙 後,宣佈結束始可離場。宣佈離場前,不得再提筆作任何記號或寫下題目,否則 以違規論。

(十一)應試者入場、出場及測驗中如有違反本測驗規定或不服監試人員之指示者,監 試人員得取消其應試資格並請其離場,其作答不予計分,亦不退費。

(十二)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遭受處分,應試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三)本測驗採用「標準量尺」給分,滿分為 100 分。試題共 50 題,限 50 分鐘作答。

(十四)本測驗採人工閱卷,全部為選擇題,每題有 ABCD 四個備選答案,直接將答案 作答於試題紙上。每題答對者給分,答錯、答二個以上或未答者均不給分亦不 倒扣。如要更改答案,須將原答案劃叉。請務必在該作答欄內作答。未在規定 之作答欄內作答者,一律不計分。例:C 為答案。

(十五)測驗結束時,應立即停筆,在原位靜候監試人員收卷,清點全部試題冊、答案 紙後,宣佈結束始可離場。宣佈離場前,不得再提筆作任何記號或寫下題目,

否則以違規論。

(十六)如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遭受處分,應試者不得有任何異議。

拾伍、招生申訴處理辦法

一、為確定保障報名考生權益,特訂定「招生申訴處理辦法」(以下簡稱申訴辦法)。

二、申訴主體:凡參加本會甄選之報名考生,得依據申訴辦法之規定提起申訴。

三、本會為處理相關申訴,得召開「危機處理小組」會議。

四、凡報名考生參加本會甄選相關作業,認為有不公且損及其個人權益,雖當場循正常行 政程式要求處理,仍無法獲得補救,得依申訴辦法規定,向本會相關單位提起申訴。

五、申訴處理程式:

(一)報名考生參加本會甄選發生本辦法第四條申訴事項時,應於 7 日內向本會提出書 面申訴。

(二)申訴未循申訴辦法之程式請求補救者,本會得以書面駁回。

(三)申訴人於本會未作成評議決議書前,得撤回申訴。

(四)申訴之調查以不公開為原則,但得通知申訴人、對造及關係人到會說明。

(五)申訴提起後,申訴報名考生就申訴事件或其牽連之事項,向本會以外之機關提出 申訴,應即於 1 週內以書面通知本會。本會獲知上情後應即中止評議,俟中止評 議原因消滅後繼續評議。其間如影響報名考生權益,責任概由報名考生自負。

(六)評議決議書應包括主文、事實、理由等內容,不受理之申訴亦應做成評議決議書,

惟其內容只列主文和理由。

(七)評議決議書應依循本會組織系統,送達申訴報名考生並副知相關單位。

六、危機處理小組會議決議如有建議補救措施者,應提出具體建議,提請本會追認及補救。

七、申訴人及證人如有虛構事實或偽造證據情事,一經查明,本會即停止評議,並以書面 駁回申訴,必要時並送請司法機關偵辦。

拾陸、簡章索取方式

一、下載網址:本校招生資訊網,網址 http://www.cyut.edu.tw/~recruit/。

二、下載期限:即日起至 101 年 8 月 13 日(星期一)止,免費自行下載。

(13)

拾柒、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對甄選結果認為有損其權益時,得於事實發生後 7 日內以書面向本會提出申訴,

逾期不予受理,申訴以 1 次為限。本會接獲申訴後將依「招生申訴處理辦法」處理相 關申訴。

二、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之考生,應於報名時繳交相關證明檔,並得提出申請安排特殊考 場。

三、各錄取報到生不得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並不得於訓練期間申請轉學或轉系。

四、本計畫係採「雙軌制」訓練模式,故訓練生於訓練期間脫離一軌(即事業單位退訓或 學校退學),即喪失其訓練生身分,不得異議。

五、本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六、有關報名人數不足及緊急事件應變處理原則,由本校招生委員會訂定。

七、本計畫之訓練生上課方式採專班方式,訓練生於訓練期間接受雙軌教育模式(專業技 能與知識理論),為檢驗訓練生工作崗位技能學習成效,合作學校需輔導訓練生參與 及通過「專業職能認證」,其相關配合注意事項如下:

 為建立本認證考試公平與公正之監評制度,合作學校及事業單位需提供該職類之專業 監評師資名單予中區職業訓練中心。

 專業職能認證包括學科及術科(期中與期末),有關術科檢測之材料費用由合作學校納 入學(雜)費中。

 合作單位須輔導訓練生參加本計畫之專業職能認證考試,並配合考試期程給予公假。

 為使本認證考試之試題庫標準化,合作學校應於訓練期程內依所定之學科課程進行教 學,並提供其教材內容、書籍或電子檔予中區職業訓練中心備查。

八、本計畫之訓練生上課方式採專班方式,於上課期間採每週一與每週二上課,共計每學 期各科須上滿 18 週。

(14)

拾捌、本校地理位置圖

本校地理位置圖

(網路觀看網址: http://web.cyut.edu.tw/files/90-1000-17.php)

‧ 自桃園國際機場入境,可搭國光客運、統聯客運、飛狗巴士等任何往台中之客運 至台中火車站下,轉搭台中客運 131 路或 132 路至本校。

‧ 搭計程車從台中火車站到本校約 20 分鐘。

‧ 開車經國道 1 號 於 191 公里處彰化系統交流道,接國道 3 號 往南至 211 公 里處霧峰交流道下,按圖示約 8 分鐘可達本校。

‧ 開車經國道 3 號 211 公里處霧峰交流道下,按圖示約 8 分鐘可達本校。

‧ 搭乘高鐵由台中站下,經中彰快速道路,接國道 3 號往南至 211 公里處霧峰交流 道下,約 25 分鐘抵達本校(全程約 21 公里)。另外,亦可自高鐵台中站搭乘台鐵區 間車至台中火車站(約 10 分鐘),轉搭台中客運 131 路或 132 路至本校。

(15)

拾玖、本校校園平面圖

(16)

附件一:朝陽科技大學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標準

職類:餐飲門市管理

身分

原本學雜費 學雜費補助

應繳學雜費 學費 雜費 學費 雜費 合計

一般生

39662 元 8747 元 19831 元 0 元 19831 元 28578 元

原住民學生

39662 元 8747 元 39662 元 8747 元 48409 元 0 元

身心障礙學生

39662 元 8747 元 39662 元 8747 元 48409 元 0 元

低收入戶學生

39662 元 8747 元 39662 元 8747 元 48409 元 0 元 附註:1.實際之學雜費減免及補助金額,依入學時之規定辦理。原住民、身心障礙學生本

人、低收入戶學生之學雜費減免及補助金額,依勞委會職訓局之規定標準辦理;

上述減免與教育部減免擇優辦理,不得重複申請。

2.合計是指勞委會職訓局依據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辦法補助的金額。

3.上述費用均不含電腦實習費與學生平安保險費。

(17)

附件二:訓練生之權利義務 一、訓練生之權利

1. 在事業單位方面:

(1)在實習計畫期間之津貼應按月直接發給,其津貼依訓練生實際進行工作崗位訓 練之日數或時數按月支給,並應視其實習成效及事業單位營運狀況調整。

(2)負責辦理訓練生勞工保險(不含就業保險)及依全民健康保險法規辦理全民健康 保險。

註:事業單位不須提繳勞工退休金

(3)負擔實習計畫所需經費。

(4)負責招訓、施訓、成績考核及結訓有關事宜。

(5)適當安排技能訓練,不使訓練生擔任粗重、危險性工作,或從事家事、雜役及 其他非學習技能為目的之工作,但事業場所內之清潔整頓,器具工具及機械之 清理者不在此限。

(6)訓練生之實習訓練,應在日間實施為宜,且不得安排於下午 10 時至翌日上午 7 時進行。若有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需要,需徵得訓練生同意後安排,惟仍不 得安排於前述時段,延長之訓練時數、休息應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另 亦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 24 條規定,給予延長工作崗位訓練時間之對應津貼。

學校寒暑假期間,原在校上課之時間,事業單位如有安排訓練之需求,在徵求 訓練生同意及學科教育可配合(訓練生不需重、補修學分)之原則下,應比照勞動 基準法規定之標準,支付對應津貼。

(7)義務輔導訓練生參加本計畫之專業職能認證考試,並配合考試期程給予公假。

(8)不履行契約致使訓練生蒙受損失,應負賠償之責。

2. 在學校方面:

(1)訓練生接受四年訓練且修業期滿,經考核成績及格,本校依法授予四技訓練生 為學士學位證書。

(2)訓練生在校期間享有正式學籍,協助辦理緩徵、學雜費減免、補助(見附件一)

及就學貸款等。

(3)為維護學生權益,負責建立輔導機制,輔導學生重補修相關科目學分。

3. 在行政院勞委會及教育部方面:

(1)在實習計畫期間補助或減免學雜費(見附件一)。

(2)負責督導招訓、施訓、成績考核及結訓有關事宜。

二、訓練生之義務:

1.在事業單位方面:

(1)應克盡善良員工職責,遵守事業單位各項規章,忠勤服務,努力學習。

(2)於實習計畫期間如有不遵守事業單位有關規章(人事規章、契約等)情節重大,

(18)

事業單位得停止該生實習,解除契約。

(3)若有擅自解約情事,應賠償事業單位為其訓練所付個人部分之費用。

(4)在工作崗位訓練期間,應按時填寫工作週誌,親自簽名後送事業單位批核簽章。

2.在學校方面:

(1) 訓練生之權利,依本計畫正式招生錄取且完成註冊手續之訓練生,其在學校進 行學科教育訓練期間需遵守學校教學與生活管理輔導相關規定。

(2) 訓練生學雜費減免及補助標準(參考用),見附件一。

(3) 訓練生在教育訓練期間不得辦理轉學、轉系。

(4) 訓練生需遵循學校學則規定,如有違反校規或學業成績不及格達退學標準者,

應按規定辦理退學手續。

(5) 學校應對每位訓練生工作週誌審視簽章。

3.在行政院勞委會方面:

(1) 於實習計畫期間如有不遵守行政院勞委會有關規章,情節重大,得停止實習,

解除契約。

(2) 如訓練生自行擅自解約,應賠償行政院勞委會為其實習訓練所付個人部分之費 用。

三、本計畫係採「雙軌制」訓練模式,故訓練生於訓練期間脫離一軌(即事業 單位退訓或學校退學),即喪失其訓練生身分,不得異議。

備註:本附件提供概要事項,有關訓練生之權利義務詳細內容,以與事業單位正式簽定之契 約及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頒訂「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作業手冊」為準。

(19)

附件三:「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事業單位簡介

一、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 名稱

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

協調經理 李智玲 電話 02-27478168

機 131 傳真 02-27478001 公司

地址 台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65 號 3 樓 e-mail acc@pec21c.com.tw

二、公司簡介

簡介:

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不僅是台灣本土企業,規劃遠景將以『21 世紀』為名,作為未來多角 化經營之 CIS 標誌,其中『世紀風味館』以強調提供美味、健康、歡樂的消費價值感,我 們要成為全國第一的烤雞餐飲品牌,並持續與統一企業共同追求『高成長』與『國際化』。

多角化經營的夢想,並非僅是企業擴大版圖的企圖心,而是要為我們的同仁開拓更寬廣的 新舞台,為消費者提供更全方位的服務。

Slogan:吃烤雞到 21 Logo:

三、招募職類、訓練條件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生活津貼之給付,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每日訓練時數不得晚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生產實習、工作崗位訓練或其他訓練。

職類: 餐飲門市管理(四技) (1)招募人數:6 人

(2)合作學校:朝陽科技大學 (3)科 系: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4)訓練地點:大台中地區,依住家區域分配 (5)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時薪 □月薪 103 元計 (6)每週訓練天數: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4-8 小時

(8) 每日訓練時間:9~18 或 13~22 時 (9) 輪班方式:早班或晚班輪調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空班休息時間 1.5 小時

四、福利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期間實習地點、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調整。

(20)

A.宿 舍:■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B.伙 食:■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D.獎金或補助:□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年津貼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健康檢查、免費團保

五、公司留用

(1)預定留用人數: 6 人 (1)預定留用人數: 人 (2)業務範圍: 門市現場營運管理 (2)業務範圍:

(3)薪資 27,600 元(月薪) (3)薪資 元(月薪)

六、其它

(1)兵役限制:□需役畢 ■不限

(2)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無

(21)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事業單位簡介

一、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 稱

大潤發流通事業 股份有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

理 陳庭舜 電話 02-27952 888

機 621 傳真 02-27968987 公司地

址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 128 巷 36 號 2 樓 e-mail hr12@rt-mart.com.tw

二、公司簡介(須另提供 Logo 及 Slogan 電子檔)

1996 年 9 月 潤 泰 集 團 以 前 瞻 性 的 眼 光 投 入 流 通 事 業 而 成 立 了 「 大 潤 發 流 通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藉 由 最 直 接、最 生 活 化 的 方 式 為 消 費 者 服 務,落 實「 潤 澤 社 會 、 泰 安 民 生 」 的 集 團 經 營 理 念 。

大 潤 發 流 通 事 業 網 羅 了 一 批 學 有 專 精 且 經 驗 豐 富 的 人 才 , 組 成 一 個 有 力 的 經 營 團 隊 , 全 面 應 用 電 腦 化 及 完 整 營 運 作 業 規 範 來 管 理 , 而 大 潤 發 賣 場 人 性 化 的 空 間 規 劃 、 清 楚 的 商 品 標 示 和 透 過 電 腦 化 顧 客 資 料 的 管 理 , 定 期 提 供 會 員 專 屬 的 特 價 快 報 , 讓 顧 客 得 到 最 新 的 促 銷 訊 息 方 便 採 購 。

大 潤 發 在 台 灣 北 中 南 已 有 22 個 據 點 為 顧 客 服 務 , 並 於 1997 年 元 月 與 大 買 家 3 個 店 結 合 以 聯 合 採 購 、 交 互 持 股 方 式 與 擴 大 顧 客 服 務 。 1998 年 9 月 又 併 購 亞 太 量 販 3 個 店 , 目 前 三 個 品 牌 共 26 家 分 店 架 構 出 完 整 的 全 省 服 務 網 成 為 台 灣 最 佳 的 量 販 系 統 。

1997 年 4 月 大 潤 發 在 大 陸 成 立 上 海 大 潤 發 有 限 公 司 。 第 一 家 店 於 1998 年 7 月 份 於 上 海 開 幕,1999 年 7 月 蘇 州 店 緊 接 著 開 幕,目 前 在 華 北 及 華 東 地 區 已 有 155 家 分 店 , 未 來 更 將 在 海 峽 兩 岸 快 速 展 店 。

2001 年 2 月 大 潤 發 更 與 法 國 具 有 40 年 零 售 流 通 業 經 驗 的 法 商 歐 尚 集 團 (Auchan )合 資 , 引 進 更 具 國 際 觀 的 營 運 管 理 模 式 , 除 以 大 潤 發 原 具 有 中 國 特 色 的 連 鎖 倉 儲 購 物 中 心 為 基 礎 , 更 為 邁 向 國 際 化 連 鎖 事 業 跨 進 一 步 , 以 持 續 為 消 費 者 提 供 更 高 的 服 務 品 質 。 目 前 在 海 峽 兩 岸 擁 有 59 家 5,000 坪 的 大 賣 場 , 歡 迎 有 衝 勁 有 抱 負 的 青 年 加 入 我 們 的 服 務 團 隊 , 共 同 奮 鬥 並 共 享 經 營 成 果 。

三、招募職類、訓練條件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生活津貼之給付,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每日訓練時數不得晚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生產實習、工作崗位訓練或其他訓練。

職類: 餐飲門市管理 (1)招募人數: 3 人

(2)合作學校: 朝陽科技大學

(3)科 系: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4)訓練地點: 大潤發忠明店(台中市忠明路 499 號)

(5)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時薪 □月薪 起薪 110,通過評核後可至 120 元計 (6)每週訓練天數: 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4-8 (超時部分依勞基法給付加班費) 小時 (8) 每日訓練時間:自 時 分 至 時 分

(9) 輪班方式: 自 07:00-22:00 每班 4-8 小時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四、福利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期間實習地點、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調整。

(22)

A.宿 舍:█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B.伙 食:□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D.獎金或補助:□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進步獎金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勞健團保/年節禮券/春酒/員工旅遊/員工購物折扣/健康檢查

五、公司留用

(註: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1)預定留用人數: 3 人 (1)預定留用人數: 人 (2)業務範圍: 賣場營運 (2)業務範圍:

(3)薪資約 23,000 (通過評核) 元(月薪) (3)薪資約 元(月薪)

六、其它

(1)兵役限制:□需役畢 █不限

(2)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無

(23)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事業單位簡介

一、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 稱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

限公司 訓練協調經理 宋啟辰 電話 02-25239588 分 機 傳真 02-25239599

公司地

址 104 台北市 中山區 中山北路二段 61 號 7 樓 e-mai

l

wallace5@family.com.tw

二、公司簡介(須另提供 Logo 及 Slogan 電子檔)

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在地深耕已進入第 22 年,為日本伊藤忠商社企業集團、日本 Family Mart 株式會社、及國內著名大企業共同合資經營。2002 年股票上櫃;2004 年進軍 上海,成為國內便利商店系統第一家登陸企業。目前國內店數 2,620 店,全球總店數約 16,680 店。

全家於 2004、2005、2008 及 2010 年四度榮獲遠見雜誌【服務力評鑑便利商店組第一名】

的殊榮,更於 2006 年通過【SGS 國際服務驗證】,成為亞洲第一家通過之連鎖零售企業,

全家期待以更優質之服務提供消費大眾。

全家的企業理念,為【顧客滿意】、【共同成長】,期待公司員工、加盟者、協力廠商、社 區居民,皆能共同成長,創造美好未來,提供更便利的生活環境。

未來將以【全家】為主體,發展以流通業為主之關係企業,成立【全家集團】,並以發展 新事業、投資新區域為未來發展方向。

更詳細的資訊請見全家官網:http://www.family.com.tw/

三、招募職類、訓練條件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生活津貼之給付,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每日訓練時數不得晚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生產實習、工作崗位訓練或其他訓練。

職類: 四技(餐飲門市管理) (1)招募人數: 10 人 (2)合作學校: 朝陽科技大學 (3)科 系: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4)訓練地點: 全家便利商店店鋪

(5)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時薪 □月薪 103 元計

(24)

(6)每週訓練天數: 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 8 小時 (8) 每日訓練時間:自 07 時 00 分 至 22 時 00 分

(9) 輪班方式: 兩班制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

四、福利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期間實習地點、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調整。

A.宿 舍:■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B.伙 食:■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D.獎金或補助:□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

※福利制度:團體保險、勞工保險、全民健保、勞退提撥 6﹪。

※教育訓練:新進人員訓練、各階段完整之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

五、公司留用

(註: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1)預定留用人數: 3 人 (1)預定留用人數: 3 人

(2)業務範圍: 門市職員 (2)業務範圍: 副店長 (3)薪資約 26,000 元(月薪) (3)薪資約 28,000 元(月薪)

六、其它

(1)兵役限制:□需役畢 ■不限

(2)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無

(25)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事業單位簡介

一、公司基本資料

公司名 稱

松青商業股份有限公 司

訓練協調經

理 謝清文 電話 (02)26308598 分

機 6134 傳真 (02)26308556 公司地

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 6 段 296 巷 20 號 2

樓 e-mail danny_hsieh@sungching.com.tw

二、公司簡介(須另提供 Logo 及 Slogan 電子檔)

松青商業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味全集團,於民國 75 年由日本松清株式會社〈現更名為 FRESSAY 株式會社〉與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合資成立,並於同年 11 月成立第一家 分店(信義店)。松青擁有資本額台幣 1.15 億元,旗下擁有近 80 家分店與 1200 名員工。 松 青商業股份有限公司結合集團內中國青年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農產運銷與生鮮產品之 加工品與運送)與康國行銷股份有限公司(倉儲、轉運、配送等運籌服務),提供顧客最佳商 品與服務。完整的供應鏈與顧客關係發展體系,讓您能在工作中循序漸進掌握企業資源整 合、供應鏈管理與流通業管理的 know how,為未來成為專業經理人做準備。

Slogan:發現幸福在松青

Logo:

三、招募職類、訓練條件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生職場體驗期間,生活津貼之給付,依每月生活津貼金額按比例訂定之。

註 3:每日訓練時數不得晚於晚間 10 時至翌日 7 時進行生產實習、工作崗位訓練或其他訓練。

職類: 餐飲門市管理(四技) (1)招募人數:9 人

(2)合作學校:朝陽科技大學 (3)科 系: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4)訓練地點:大台中地區

(5)初期每月生活津貼:以■時薪 □月薪 105 元計(職場體驗期間;完成註冊及報到前以時薪 103 元計)

(6)每週訓練天數:3~4 天 (7)每日訓練時數:4-8 小時

(8) 每日訓練時間:自 7:00 至 22:00(依門市實際運作排班) (9) 輪班方式:門市主管安排

(10)備註說明(如空班或待班時間):依單位運作排班,休息時間以排班狀況調整並符合勞基法規定,連續工 作 4 小時給予 30 分鐘之休息,每週至少訓練 24 小時、至多 32 小時

四、福利

註 1:以下定事項須列於訓練生與事業單位雙方簽定契約中,未定事項依契約為準 註 2:訓練期間實習地點、津貼依工作崗位訓練計畫書及事業單位規定調動、調整。

(26)

A.宿 舍:■無 □免費提供(水電費分攤)□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B.伙 食:■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C.交通車 :■無 □免費提供 □付費提供,每月 元 備註:

D.獎金或補助:□績效獎金 □年終獎金 □學費補助 □其它 E.其它費用補助\福利:健康檢查、免費團保

五、公司留用

(註:訓練期滿獲得學位並經公司核定及訓練生同意者;薪資以申請當年度幣值為準。) (1)預定留用人數: 6 人 (1)預定留用人數: 人 (2)業務範圍: 門市管理 (2)業務範圍:

(3)薪資 20,000~22,000 元(月薪) (3)薪資約 元(月薪)

六、其它

(1)兵役限制:□需役畢 ■不限

(2)訓練職位之特殊規定(請加註原因):

因生鮮超市,受衛生法令規範,如具有傳染疾病者,不適合從事生鮮超市相關訓練

(27)

附件四: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學校單位簡介 一、學校基本資料

學校名稱 朝陽科技大學 校 長 鍾任琴

訓 練 協

調 經 理 陳博舜

學校電話 (04)23323000 轉 7072 傳 真 (04)23390072

E-mail chprosen@cyut.edu.tw 網 址 http://web.cyut.edu.tw/bin/home.php

校 址 41349 台中市霧峰區吉峰東路 168 號

二、學校簡介(含 Logo 及 Slogan)

本校係由台灣中部知名企業家楊天生博士獨力捐資捐地所創辦,旨在感念雙親劬哺之 恩,並回饋社會,乃於民國 77 年(1988)選定在台中縣霧峰鄉吉峰村之校地,歷經 6 年之 籌備,於民國 83 年(1994)4 月 14 日,奉教育部核准立案招生,校名為「朝陽技術學院」,

為國內第一所成立之私立技術學院。取名「朝(ㄔㄠˊ)陽」,寓意「天行健、君子以自強 不息!」、「朝向陽光,卓立昂揚」,亦象徵本校校務欣欣向榮,學生積極進取。

第一年共有 8 個系,學生 900 餘人,由於辦學認真,績效卓著,除年年增加系所及學生 數外,更於民國 86 年(1997)8 月 1 日奉教育部核准改名為「朝陽科技大學」。改制之快,

打破台灣教育史的紀錄,成為全台第一所私立科技大學。

本校現有 5 個學院、5 個博士班、18 個碩士班、23 個系,在籍學生約有 16,000 人,教 職員工 600 人,師資陣容和教學設施備受肯定。近年本校辦學績優之指標性成果包括 2006 至 2012 年榮獲教育部教學卓越計畫獎助共新台幣 4.06 億元;2007 年至 2009 年世界大學網 路學術影響力排行私立科大第一;2010 年世界大學科研論文排名在資訊學門榮列全球前兩 百大;2009 年至 2011 年全球 ESI 論文工程學門綜合排名榮列全世界前 1%。

三、參與職類

辦理學程 □高職 □二專 ■四技 □二技

辦理職類 餐飲門市管理

配合科系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科系網址 http://www.marketing.cyut.edu.tw/

每學期學費 39662

第一學期雜費 8747

校 訓

勤 學 【 認 真 學 習 · 追 求 真 理 】 敦 品 【 陶 冶 品 行 · 健 全 人 格 】 力 行 【 訓 練 自 己 · 服 務 社 會 】

(28)

附件五:朝陽科技大學「雙軌訓練旗艦計畫」報名表

准考證號碼 (*報名人員請勿填寫) 筆試地點

姓 名 身分證字號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性別 □男 □女 相片實貼處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請將三個月內兩吋脫帽半身正面 近照實貼於此

(請黏貼與准考證 相同之照片)

緊急連絡人 行動

電話

通訊地址

郵遞區號□□□

縣 鄉鎮 村 街 市 市區 里 路

學歷資格

學校名稱 科組名稱

□畢業 □肄業 □結業 □其他 畢(結)業年月_____年____月

□日間部 □夜間部 □進修學校(補校) □實用技能班 □其他

□高職 □綜合高中 □普通高中附設職業類科 □普通高中 □其他 同等學歷 _____年______月 考試及格或合格證

書名稱

身分證正面影本黏貼處

(超出格線部分請沿外框線往內摺齊)

*注意*

影本須清晰,否則不受理報名

1.請確認本表所填寫資料確為考生本人所有,經發 現學歷(力)或其他證明檔與正本不符,由考生 自負法律責任,並同意取消錄取資格。

2.請考生詳細核對資料,並親筆簽名。

考生親自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學歷(力)證件影本 浮貼處

附註:身心障礙或行動不便之考生,應於報名時繳交相關證明檔,俾利考試時提供適當服務。

(29)

附件六:朝陽科技大學「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考生自傳

(請在本頁範圍內,內容以 300~500 字為限)

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請勿填寫)

(30)

附件七:朝陽科技大學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考生志願表

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請勿填寫)

學制 科(系)別 職類 合作學校最低 開班人數

志願

代碼 事業單位名稱 小 計

志願 順序

日四技 行銷與流 通管理系

餐飲門市

管理 20

001 大潤發流通事業(股)公司 3

002 松青商業(股)公司 9

003 全家便利商店(股)公司 10

004 二十一世紀生活事業(股)公司 6

考生簽名: 中華民國 101 年 月 日

(31)

附件八:朝陽科技大學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面試基本資料表

■個人資料

身 分 證

別 □男 □女

實貼 2 吋照片 出 生 日 期 民國 年 月 日 出 生 地 婚 姻 狀 況 □已婚 □未婚

行 動 電 話 cm 體重 kg 血 型

戶 籍 地 址 □□□□□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

電 話

交 通 工 具 □無 □重型機車 □汽車 □輕型機車 兵 役 □役畢 □未役 □免役(原因: ) 是 否 具 有

補 助 身 分 □否

□是:□原住民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低收入戶 □其他 健 康 狀 況 (足以影響工作之疾病請說明)

緊急聯絡人 電話 通訊地址

日 常 社 交 活動與嗜好

■學歷/經歷/專業證照

最 高 學 歷 學校: 科系: □畢業 □肄業 □在學中

工 作 經 歷

起始 結束

公司名稱 職稱 薪資 離職原因

證 照 資 格

證照/資格名稱 取得日期

其他曾受 訓練專長 民國 年 月

民國 年 月

■可接受工作條件

排 班 及 輪 休 □可接受 □不可接受

期望薪資 工 作 地 點 輪 調 □可接受 □不可接受

錄 取 後 住 宿 地 點 □同通訊地址 □親戚家(地區: )□如公司提供宿舍,同意由公司安排 □自行租屋

■家庭狀況 稱謂

歿 姓名 年齡 職業或服務機關名稱 稱謂

歿 姓名

職業或服務機關名稱

■備註

「應試者如認涉及個人隱私或個資之保護者,可不填寫,惟不填寫之所有不利益,應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32)

附件九:朝陽科技大學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合作事業單位職場體驗評分表

合作事業單位名稱 考生姓名 准考證號碼

事業單位面試人員姓名

評分項目 工作態度 敬業精神 餐飲知識

是否通過 整體是否通過

備 註

職場體驗單位章(如事業單位章;店章)

(33)

附件十:朝陽科技大學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考生轉換職場體驗申請書

姓 名 學 號

原體驗單位 轉換日期

新申請體驗單位 擬報到日

申請轉換原因

自我檢討

(改善對策)

學生簽名:

原體驗單位意見

申請人(考生) 合作事業單位承辦人

朝陽科技大學 行銷與流通管理系

系主任

(34)

附件十一:朝陽科技大學 雙軌訓練旗艦計畫 成績複查申請表

考 生 姓 名 准 考 證 號 碼

聯 絡 電 話 ( ) 手 機 ( ) 通 訊 地 址

複查科目 原始成績 複查結果(考生勿填) 筆試

面試

申請辦法:

一、複查期限:101 年 9 月 12 日上午 10:00 至下午 2:00,逾期不受理。

二、請填妥本申請表格並先傳真至(04)23390072,同時來電(04)23323000 轉 7072 確認。

三、複查成績以複查累計分數為限,不得申請調閱、重閱或影印相關表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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