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又稱高雄事件,當時國民黨政府稱其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
於 1979 年 12 月 10 日的國際人權日在台灣高雄市發生的一場重大官民衝突事件。
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人士,組織群眾進行示威遊行,訴求民主與自由。
其間發生一些小衝突,但在民眾長期積怨及國民黨政府的高壓姿態下卻越演越烈,竟演 變成官民暴力相對,最後以國民黨政府派遣軍警全面鎮壓收場。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與審判,甚至一度以叛亂罪問死,史稱
「美麗島大審」。最後在各界壓力及美國關切下,終皆以徒刑論處。
一、歷史背景
美麗島之前的黨外運動
在國民黨一黨獨大的統治時期,台灣社會沒有組黨的自由,所謂的「黨外」,指的就是 一群非屬國民黨、進行反獨裁統治、爭取民主、自由運動的政治組織或個人。在早期,
黨外人士主要是通過創辦雜誌來宣傳自己的政治主張(如五零年代雷震的《自由中國》、
以及六零年代的《文星》、《大學》等)。到 1970 年代以後,開始透過選舉的機制,
進行進一步的串聯和組織工作。
「黨外」的第一次組織化嘗試是在 1978 年中央民意代表增額選舉時期,當時非國民黨 的候選人康寧祥、張春男、黃天福、姚嘉文、以及呂秀蓮等人,在選舉期間以黃信介、
林義雄和施明德為中心,成立「台灣黨外人士助選團」。作為共同的選舉後援組織。他 們不但舉辦各種座談會、記者招待會等,也正式發表共同政見。
但是在 1978 年 12 月 16 日,美國政府突然告知台北,即將終止與中華民國政府的外交 關係。這個事件在政壇引發強烈的反應。總統蔣經國在獲知消息後,行使憲法「臨時條 款」所賦予的緊急權力,宣佈即日起停止一切選舉活動。
黨外人士反對暫時停止選舉的決定,許信良、余登發等人在 12 月 25 日發表《黨外人士 國是聲明》,要求恢復選舉,並主張由台灣人民自己決定自己的前途和命運。
1979 年 1 月 21 日,黨外運動的重要領袖余登發因叛亂罪遭逮捕。
當時任桃園縣長的許信良於是在次日領導 20 多名黨外人士發動要求釋放余登發的橋頭 遊行,這是國民黨在台灣執政以來民間所發起的第一次集會遊行事件。
余登發被逮捕後,在施明德等人的努力下,黨外人士組成了一個 60 人的「人權保護委 員會」,在 3 月 9 日開庭時,由姚嘉文擔任余登發的辯護律師,委員會也與國際特赦組 織合作為釋放余登發而努力。此時施明德等人就已經開始籌劃一份黨外雜誌。4 月 20 日,監察院通過了對許信良的彈劾案,委員會再度組織聲援。隨著事態的惡化,許信良 被迫在 1979 年的秋天前往美國。
《美麗島》雜誌
1979 年 5 月中,黃信介申請創辦一個新的雜誌,雜誌名稱之由來,為周清玉提議取李雙 澤編曲,楊祖珺演唱的歌曲-《美麗島》為名。
6 月 2 日,《美麗島》雜誌社在台北正式掛牌成立。
在 7 月 9 日的會議上,該社正式確定許信良為社長,呂秀蓮、黃天福擔任副社長,張俊 宏為總編輯,施明德為總經理。當時《美麗島》旗下網羅了各派的黨外人士,包括了當 時傾向統一的社會主義團體「夏潮」、以及以康寧祥為代表的穩健派,但是主要還是以 施明德等激進派為骨幹。
9 月 8 日,《美麗島》雜誌在中泰賓館舉行創刊酒會時,以《疾風》雜誌社人員為首的 群眾,在館外聚眾抗議,並向館內正在進行酒會的人士投擲石塊、電池等危險物品,此 即所謂中泰賓館事件。
施明德後來在監獄時表示,創辦《美麗島》的目的是「要形成沒有黨名的政黨,主張實 行國會全面改選與地方首長改選」。但是在同時,一批所謂的「反共義士」另外創辦了
《疾風》雜誌,與《美麗島》相抗衡,甚至不斷用暴力襲擊《美麗島》的辦公室。雖然
「反共義士」自稱為民間團體,但很有可能是受到當時執政的國民黨政府指使。
11 月 14 日,施明德到梧棲參加一場聯合祈禱會,在該會中他聽從幾位長老教會牧師的 建議,決定在人權紀念日當天舉辦大規模紀念活動。而在紀念活動舉辦之前,施明德與 陳菊進一步籌組「人權紀念委員會」,打算在當天正式成立。
《美麗島》的知名度不斷提高,到 1979 年 11 月發行量已經超過 8 萬冊。
11 月 20 日,「美麗島政團」在台中市太平國小舉辦「美麗島之夜」,會中開始籌劃在 世界人權日當天在高雄舉行遊行。
但是在 11 月及 12 月初,《美麗島》雜誌在高雄的服務處兩次遭人砸毀,多處各地服務 社遭破壞。分別為 11 月 29 日,黃信介本人位於台北市的立委服務處和住宅遭到攻擊並 搗毀辦公室設備,同日《美麗島》雜誌高雄市服務處也遭人持刀械破壞。雖然報警處理,
治安當局一直未能查獲;而 12 月 28 日,《美麗島》雜誌屏東服務處亦遭到襲擊。
二、高雄事件
1979 年 12 月 10 日是世界人權日,《美麗島》雜誌高雄市服務處正副主任以「人權紀念 委員會」名義,以此申請集會。11 月 30 日正式向高雄市第一分局提出申請,要求在 12 月 10 日下午 6 點到晚上 11 點,在大統百貨公司對面的扶輪公園舉行遊行演講活動,主 旨為「慶祝世界人權日四十一週年」。但一直都未獲批准。在多次嘗試失敗後,黨外人 士決定依原定計畫在高雄舉行遊行。
而在 12 月 9 日,人權日的前一天,執政當局緊急透過電視宣布將於高雄舉行冬令宵禁 演習,以避免「妨礙交通與社會秩序」為由,將在次日禁止任何示威遊行活動,實為針
對《美麗島》可能舉辦的遊行活動進行監控,高雄市警察局並以優勢的警力包圍《美麗 島》雜誌高雄市服務處,阻擋其宣傳車宣傳遊行。
當日,兩名《美麗島》的義工姚國建和邱勝雄突破包圍,駕駛兩輛由「發財車」改裝的 宣傳車行駛至高雄市街頭進行宣傳,在發傳單告示次日活動時於鼓山分局附近被警察攔 下,搶走擴音器、錄音帶等宣傳工具,並逮捕兩人施以毆打及刑求。《美麗島》雜誌工 作人員在得知消息後立即前往警察局要求放人,聚集群眾於警局外,警察緊急封鎖陸 橋,避免更多民眾進入,一直到次日凌晨,兩人才被釋放。
這次的「鼓山事件」引起公憤,《美麗島》雜誌高雄市服務處緊急動員各地黨外人士前 來聲援,並更堅定其舉辦活動的決心。也使得一些原本並未計畫參加 12 月 10 日遊行的 黨外人士,如黃信介、呂秀蓮、陳忠信、黃順興等人,也立即前往高雄,準備參加遊行。
12 月 10 日人權紀念日中午,檢、警、調單位以南部警備總部為指揮中心,高雄憲兵司 令部、高雄市警察局及岡山保安總隊也以冬令宵禁為由全面動員,鎮暴部隊紛紛占據高 雄市各主要幹道路口,開始進行交通管制,並封鎖舉辦集會的預定地扶輪公園。
當日雖非假日,高雄市政府卻要求各學校提早放學、各銀行提早結束營業。傍晚時分,
來自美麗島雜誌社各地服務處的成員和支持者搭乘遊覽車相繼抵達高雄。正副總指揮施 明德和姚嘉文則在辦公室規劃遊行路線。下午 4 點多,黃信介自台北搭火車南下,當火 車抵達高雄車站時,黃信介與南部警備司令常持琇交談,常持琇答應黃信介的請求,提 供演講場地,以避免衝突事件的發生。
晚上 6 點,遊行隊伍出發,現場開始分配布條及火把,常持琇與黃信介隨即抵達現場,
但同時常持琇卻被民眾攻擊,連帽子都打掉(此次攻擊可能不是有計畫或幕後有人指 使,也並非一定是民眾自發性行為),常持琇一怒之下改變方針,拒絕出借場地,並下 令出動鎮暴部隊。
由於原定集會地點「扶輪公園」已經被封鎖,遊行隊伍只能臨時改變集會地點。施明德、
姚嘉文等人率領數百名民眾,從《美麗島》雜誌高雄市服務處出發,前往今新興分局前 中山一路與中正四路路口的大圓環,同時民眾多人手持「火把」,象徵普世人權的光環。
在抵達大圓環後,民眾熄滅火把、席地而坐,由黃信介於宣傳車上首先發表談話,但很 快整個大圓環就被鎮暴部隊、憲兵、警察包圍。演講完畢,黃信介同總指揮施明德與姚 嘉文出面與警方談判,要求警方允許他們在原定地點集會到晚上 11 點,並要求撤回鎮 暴部隊、出讓一個進出口,條件為讓警察可以到現場維護秩序;但經副司令張墨林請示 的結果,談判要求全部被駁回。
晚上 8 點半,鎮暴車上冒出幾縷白煙,民眾以為鎮暴警察開始在遊行現場噴射催淚氣體,
現場民眾開始騷動,由大圓環移向中正四路,在南台路口的封鎖線前方與憲警爆發嚴重 衝突,雙方均受傷慘重。當時民眾衝破第一道封鎖線時,施明德要求群眾撤回服務處,
但現場已經完全失控,群眾繼續衝撞高雄市第一分局,當時人數粗估約 10 萬人。後來 民眾退回服務處,張俊宏見現場氣氛稍息,站上宣傳車要求迅速解散,但眾人仍留在現
場傾聽呂秀蓮演講。黃越欽立即與常持琇交涉,要求先行撤離鎮暴部隊以勸退民眾解 散,但常持琇堅持先行驅離民眾,談判陷入僵局。
晚間 10 時左右,裝甲車及警隊聚集於中山一路,釋放催淚瓦斯,鎮暴部隊同時手持盾 牌配合鎮暴車逼近遊行隊伍,在場民眾還以石塊及棍棒攻擊,雙方更發生更大規模的衝 突,同時有不明人士攻擊民宅,直至半夜民眾才逐漸解散。事後官方統計軍警約有 183 人受傷,民眾無人受傷,但後來又聲稱有 50 多人受傷。事件之後,新聞媒體一面倒地 指責參與活動的受害者,而憲警則成為受害者,使部分民眾對黨外運動大起反感。
12 月 11 日,國安局和警備總司令召開會議,決議大舉逮捕黨外人士。
12 月 12 日,警備總司令汪敬煦下令拘捕高雄事件的相關嫌犯及人士。
12 月 13 日清晨六點,軍警懲治人員展開全島同步的大逮捕,政府陸續追捕黨外人士,
然而施明德逃過這次逮捕,成為當日晚間新聞的頭條,政府發布通緝令全面追捕,並開 出懸賞獎金 50 萬,12 月 22 日懸賞獎金提高為 250 萬。
媒體及學校機關並配合政府,醜化施明德,說其為大狐狸、暴力份子。 1980 年 1 月 7 日,施明德透過高俊明牧師、林文珍長老等友人的幫助下四處躲藏,並請牙醫師張溫鷹 為其整容。
1 月 9 日遭通緝的施明德於台北市落網。隔天,警備總部公布「美麗島事件」涉案人數 共計 152 人。
2 月 20 日,警總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黃信介、施明德、張俊宏、姚嘉文、林義雄、陳菊、
呂秀蓮、林弘宣等八人,其他 30 多人則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訴,另有 91 人被釋放。
在張德銘、陳繼盛等人的協助下,被告聘請辯護律師,最後組成一個 15 人的律師團。
分別為江鵬堅、鄭慶隆、張政雄、鄭勝助、呂傳勝、尤清、鄭冠禮、高瑞錚、郭吉仁、
張火源、謝長廷、陳水扁、張俊雄、蘇貞昌、李勝雄,每名被告有兩名律師協助辯護。
2 月 28 日,發生震驚社會的林宅血案,林義雄母親及雙胞胎女兒無端慘死。
林宅血案,發生在 1980 年 2 月 28 日美麗島事件大審時,受審人林義雄家宅中,林母及 雙生女兒林亮均、林亭均慘遭兇手殺害,獨留被殺成重傷的大女兒林奐均成唯一的活 口。歷經 30 年餘政黨輪替執政後,此案至今仍未破。因當時海外台獨勢力仍是各自為 政,而統治集團因害怕二二八事件重演,在白色恐佈時期採取外殺內不殺的策略,以致 為何有人會選擇在二二八事件發生日屠殺林家一事成為懸案。
3 月 18 日起 9 天,軍事法庭開始審訊,受到以美國為首的國際壓力下,除國際知名媒體 報導外,政府「破天荒」允許國內報紙刊載審訊過程與被告陳辭。
4 月 18 日,軍事法庭作出最後判決結果。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呂秀蓮、張俊 宏、陳菊、姚嘉文、林弘宣等8 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無期徒刑,黃信介 14 年有 期徒刑,其餘 6 人 12 年有期徒刑,而幫助施明德逃亡者各判 2 到 7 年。
被捕人士列表 叛亂罪
被告 辯護律師 判決結果 黃信介 鄭慶隆、陳水扁 有期徒刑 14 年 施明德 鄭勝助 無期徒刑 林義雄 江鵬堅、張政雄 有期徒刑 12 年 呂秀蓮 呂傳勝、鄭冠禮 有期徒刑 12 年 張俊宏 郭吉仁、尤清 有期徒刑 12 年 陳菊 高瑞錚、張火源 有期徒刑 12 年 姚嘉文 謝長廷、蘇貞昌 有期徒刑 12 年 林弘宣 張俊雄、李勝雄 有期徒刑 12 年
其他罪刑
共 37 人,計有王拓、江金櫻、余阿興、吳文、吳文賢、李明憲、周平德、林文珍、林 樹枝、邱垂貞、邱奕彬、邱茂男、施瑞雲、紀萬生、范政祐、范巽綠、高俊明、張富忠、
張溫鷹、許天賢、許睛富、陳忠信、陳博文、黃昭輝、楊青矗、趙振貳、蔡有全、蔡垂 和、戴振耀、魏廷朝、蘇秋鎮等等。
三、影響
美麗島事件是台灣社會從封閉走向開放的一次歷史事件。此事件使得台灣社會在政治、
社會和文化上都產生劇烈的影響。
首先在政治上的改變最為明顯,統治者蔣經國逐漸開放政治上的獨裁,台灣擺脫國民黨 的一黨獨大,解除黨禁、解嚴、言論自由、開放媒體以及國會全面改選。
不過一直等到李登輝統治時,才開放總統直選,民主、人權、自由和主權的價值成為台 灣人民努力的目標。推動台灣社會從威權獨裁的白色恐怖時代,邁向民主化時代,在華 人社會中建立了第一個民主政體,也成就華人社會中第一次和平民主的政權轉移。
昔日獄中的受難者,領導民進黨一步步邁向執政。然而卻是由辯護律師世代全面接班掌 握政權。民主進步黨在野時期中的多數領袖,幾乎都曾經不同程度地參與了美麗島事
件。曾任民進黨主席的施明德與許信良,因理念、政策路線與辯護律師世代不合紛紛被 迫離開執政後的民進黨,並常常批判民進黨的政策和路線。
美麗島事件中的主要被告群中的一部份人在民進黨執政後,成為黨內有相當影響力的領 導人。
美麗島事件成為民進黨的政治資本。雖然美麗島事件時民進黨尚未成立,民進黨內有許 多人都曾參與過這次政治事件。民進黨以此突顯自己在爭取民主、推動改革方面的功 績,反映出當時國民黨執政的專制統治。
但是在民進黨內部,美麗島事件也會被利用來作為黨內奪權的政治資本。例如在 2004 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進黨黨內的副手爭奪之中,呂秀蓮就曾利用此事件來批評 29 名
「反呂」立委,而在「反呂」立委中,也有人批評呂秀蓮是在美麗島事件中供出最多同 志的人。以至今日,社會仍在討論所謂供出同志,因為參與、規劃美麗島事件的人,在 遊行前已被當時的執政當局掌握全部名單。
其次,在社會上,許信良的中壢事件及隨後一連串的事件,讓自 228 事件以來,整個白 色恐怖世代沈默了 20 幾年的壓抑,開始有表達的勇氣,活絡追求民主自由的社會生命 力,從沈悶單一逐漸多元化、自由化。80 年代蓬勃發展的各種社會運動即是最佳的表面 徵象。
四、結論
此事件對台灣之後的政局發展有著重要影響,使得國民黨不得不逐漸放棄遷台以來一黨 專政的路線以應時勢,乃至於解除 38 年的戒嚴、開放黨禁和報禁,台灣社會因而得以 實現更充足的民主、自由與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