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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音樂學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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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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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音樂學科中心

106 年第 2 次教師專業成長研習實施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教育部106 年 1 月 17 日臺教國署高字第 1050150814 號函核定 106 年度工作計畫。

二、教育部 101 年 12 月 25 日臺中(三)字第 1010232784B 號令頒「教育 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支援系統建置及教師教學增能實施要 點」。

三、行政院 100 年 9 月 20 日院臺教字第 1000103358 號函核定「十二年 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畫」配套措施之方案 5-1「提升高中職教師教 學品質實施方案」。

四、教育部 99 年 7 月 14 日臺中(三)字第 0990117637 號函有關夥伴學 習群教師專業成長研習計畫之說明。

貳、計畫目的

一、編製新課綱之研習教材,規劃辦理研習活動,俾使教師充分瞭解新 課程綱要之精神與內容,並瞭解課程設計、教材編選、教科書選用、

教學實施與教學評量等相關革新措施,協助教師實踐新課程精神融 入各項教學活動之內涵。

二、依據教師針對新課程實施之進階研習需求,規劃教師教學增能研 習活動,提升全國各公私立高中職學校音樂科教學設計與製作之 能力,增進教師教學知能。

三、依據「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習支援系統建置及教師教學 增能實施要點」規劃辦理有效教學、多元評量、差異化教學與補 救教學等主題之實例研討或分科教材教法研習。

四、增廣高中藝術領域教師多元教學理念,充實教師教學內容,以提升 教師之專業教學能力。

五、規劃辦理北、中、南、東等 4 區教學工作坊,俾使各區在職教師 得以就近參與,減少對學校校務與課務之影響。

六、協助全國音樂教師認識 12 年國教新課綱與素養導向教學內涵。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

二、主辦單位:音樂科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三、場地學校: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臺中市私立明道高級中學、

國立花蓮女子高級中學、台南市立第二高級中學。

肆、辦理內容

一、參加對象:全國各縣市高中職音樂科教師(含綜合高中及高職學校普通 班),各校至少指派 1 名音樂教師參加並准予公差及課務排代。

二、研習時間、地點、課程表:

北區辦理 5 小時;南區、中區與東區辦理 4 小時研習課程,分區研 習日期、地點詳見表 1;各區域包含縣市,請參閱表 2。

表 1:分區研習日期、地點、人數

區 域 時 間 地 點 人數 北區 10 月 24 日(二) 新北市立新北高中

5 樓會議室 90 南區 10 月 31 日(二) 國立台南第二高級中學

弘道樓 4 樓會議室 80 中區 11 月 7 日(二) 臺中私立明道中學

明遠大樓鐵梅廳 70 東區 11 月 14 日(二) 國立花蓮女中

3 樓會議室 15 表2︰各區域包含之縣市

北區 中區 南區 東區

基隆市、臺北市、

新北市、連江縣、

金門縣、桃園市、

新竹縣、新竹市、

宜蘭縣

苗栗縣、臺中市、

彰化縣、雲林縣、

南投縣

嘉義縣、嘉義市、

臺南市、高雄市、

屏東縣、澎湖縣

宜蘭縣、花蓮 縣、臺東縣

(3)

三、研習課程規劃如下:

(一) 北區:106 年 10 月 24 日 研習地點:新北高中

日期 時間 課程主題 講師

10 24

8:30~8:50 報到 8:50~9:00 始業式

9:00~10:3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Ⅰ 賴美鈴教授

10:40~12:1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Ⅱ

12:10~13:00 午餐

13:10~13:20 105 年學校本位特色課程徵選獲獎頒 獎-佳作-水往東流

學科中心主 任、彭蘊嫺 13:20~14:10 學校特色課程徵選課程示例佳作-水

往東流 彭蘊嫺

14:10~14:30 教學研討與交流座談 講師、學科 中心

(二) 南區:106 年 10 月 31 日 研習地點:台南二中

日期 時間 課程主題 講師

10 31

9:00~9:20 報到 9:20~9:30 始業式

9:30~11:0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Ⅰ 林小玉教授

11:10~12:4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Ⅱ

12:40-12:50 教學研討與交流座談 講師、學科 中心 12:50 午餐、歸賦

(4)

(三) 中區:106 年 11 月 7 日 研習地點:明道中學

日期 時間 課程主題 講師

11 7

9:00~9:20 報到 9:20~9:30 始業式

9:30~11:0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Ⅰ 林小玉教授

11:10~12:4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Ⅱ

12:40-12:50 教學研討與交流座談 講師、學科 中心 12:50 午餐、歸賦

(四) 東區:106 年 11 月 14 日 研習地點:花蓮女中

日期 時間 課程主題 講師

11 14

9:00~9:20 報到 9:20~9:30 始業式

9:30~11:0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Ⅰ 賴美鈴教授

11:10~12:40 12 年國教新課綱-音樂教育的變與不 變Ⅱ

12:40-12:50 教學研討與交流座談 講師、學科 中心 12:50 午餐、歸賦

四、全程參與核發北區為 5 小時研習時數,南區、中區及東區為 4 小時 研習時數;研習教材由講師提供資料,學科中心彙整編印研習手 冊。

五、報名方式: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報名,網址如下:

http://inservice.edu.tw/index2-2.aspx。

(5)

月1 日止、東區 11 月 8 日。

七、注意事項︰

1、本研習參加教師請自備環保杯及環保筷,會場僅提供茶包、咖啡 包及開水等,不提供紙杯與一次性餐具。

2、提供午餐便當,報名研習之教師請務必準時參加,未能於研習當 日上午10:0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者,恕不提供。

3、參加人員請以公差登記,差旅費由現職服務學校支付。現職服務 學校若同意教師參加較遠的研習場次,教師可選擇欲參加的研 習場次。

4、場地學校不提供停車位,請盡量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參加研 習教師請自理交通或住宿事宜,場地交通或住宿相關資訊請上 各場地學校網站或致電場地學校總務處查詢。

5、音樂學科中心聯絡資訊專線(02)2857-0108,專任助理:顏沛琳小 姐、劉韋彤小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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