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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行政院研考會「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建設計畫」暨本部「各級學校 英語文教育行動方案」。
貳、目的
一、 提升學生英語表達機會及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基礎。
二、 增進學生學習英語興趣與動機,落實學生學習成效。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 總承辦單位: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三、 分區承辦單位: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北區)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中區)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南區)
肆、參加對象
一、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科一至三年級之在學學生。
二、 綜合高中一年級及二、三年級修習學術學程之在學學生。
三、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
伍、辦理方式
一、 分為「初賽」、「區域複賽」與「決賽」三階段比賽方式。
(一) 初賽-各校自行辦理:
1. 各校得參考區域複賽模式辦理初賽,並以符合該年級之程 度自行命題。
2. 各校初賽應於 108 年 10 月 13 日前辦理完畢,全校學生一 律參加;題目及成績等相關資料留校備查。
3. 初賽成績優異學生得由學校遴選推薦報名參加區域複賽。
4.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學籍者請 洽詢原設籍學校,無學籍者請於 108 年 9 月 12 日(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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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洽詢各分區承辦學校參加初賽。
(二) 區域複賽-分為北區、中區、南區 3 區域辦理:
1. 比賽日期、地點及參加學校:
區
域 日期 比賽地點 參加學校(縣市)
北 區
108 年 11 月 2 日 (星期六) 上午 10 時
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一段 32 號)
花蓮縣、宜蘭縣、
基隆市、臺北市、
新北市、桃園市、
金門縣、連江縣等 境內高級中學。
中 區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 62 號)
新竹市、新竹縣、
苗栗縣、臺中市、
南投縣、彰化縣、
雲林縣等境內高級 中學。
南 區
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嘉義市、嘉義縣、
臺南市、高雄市、
屏東縣、臺東縣、
澎湖縣等境內高級 中學。
2. 複賽名額:各校班級數為 30 班(含)以下者,限推薦報 名至多 6 人;30 班以上者,每增 5 班,報名 人數可增加 1 人,不滿 5 班以 5 班計。(各校 班級數以普通科班級、綜合高中一年級班級及 學術學程二、三年級之班級總數計算。)
3. 報名日期:自 108 年 10 月 14 日(一)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0 月 18 日(五)下午 4 時止。(逾期不予受 理)
4. 報名方式:一律以網路方式報名,請至 108 學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
(http://service.hgsh.hc.edu.tw/108vocabulary)
報名,完成報名後,請各校務必下載報名學生 名冊並核章,於 108 年 10 月 23 日(三)前傳真 至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傳真號碼:
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203。
如需申請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亦請於 108 年 10 月 23 日(三)前,將「附件五: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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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服務申請表」傳真送總承辦單位新竹女中 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三) 決賽:
1. 決賽日期:108 年 12 月 15 日(日)下午 1 時 30 分。
2. 決賽地點: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新竹市中華路二段 270 號)。
3. 決賽名額:各區參加決賽名額,以參加區域複賽學生人數 之 30%計算,並依成績高低排序擇優參加。
4. 決賽名單:將於 108 年 11 月 20 日(三)公布在 108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專屬網站
(http://service.hgsh.hc.edu.tw/108vocab ulary)。
二、 比賽方式:
(一) 初賽:
1. 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 4,500 詞(可參考大考中心 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四級)。
2. 競賽時間、方式、內容、成績計算等由各校自行決定(各 校實施計畫範例,請參考附件一)。
(二) 區域複賽:
1. 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 7,000 詞(可參考大考中心 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六級)。
2. 競賽內容與方式:
(1) 競賽項目一:
「聽英選中」100 題,每題 1 分,滿分 100 分。
■聽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2) 競賽項目二:
「看中選英」100 題,每題 1 分,滿分 100 分。
■看中文,選出正確的英文。
(3) 競賽項目三:
「看英選中」100 題,每題 1 分,滿分 100 分。
■看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4) 均為單選題,以黑色 2B 鉛筆劃記答案卡。
3. 競賽時間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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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項目
10:00-10:10(10 分鐘) 競賽說明 10:10-10:50(40 分鐘) 競賽
(1) 請自行於競賽開始前 10 分鐘完成進場。
(2) 競賽開始後,不得進場。
4. 評比方式:複賽時以競賽總分(滿分 300 分)為評比依據;
若總分相同,則並列相同名次。
(三) 決賽:
1. 競賽題目命題內容:高中常用 7,000 詞(可參考大考中心 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六級)。
2. 競賽內容:
「聽英拼寫」,每題 1 分,滿分 240 分。
■聽英文,寫出正確的英文。
3. 作答時以印刷體書寫,若有字體太過潦草時,將由閱卷人 員鑑別判斷。
4. 競賽時間及程序:
時間 項目
13:30-13:40(10 分鐘) 競賽說明 13:40-14:30(50 分鐘) 競賽
陸、獎勵
一、 參加區域複賽成績優異學生,北區、中區、南區各依成績高低擇 優 60 人,分列區域複賽一等獎、二等獎及三等獎(各等第分配人 數,得由主辦單位依成績分布情形酌予調整),由主辦單位頒發獎 獎狀一紙,說明如下:
(一) 區域複賽一等獎:以 10 人為原則。
(二) 區域複賽二等獎:以 20 人為原則。
(三) 區域複賽三等獎:以 30 人為原則。
二、 參加決賽成績優異學生依成績高低擇優 100 人,分列一等獎、二 等獎及三等獎(各等第分配人數,得由主辦單位依成績分布情形 酌予調整),由主辦單位頒發禮券及獎狀 1 紙,說明如下:
(一) 一等獎:以 2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1,500 元。
(二) 二等獎:以 3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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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三等獎:以 50 人為原則,每人頒發禮券 800 元。
三、 參加決賽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 1 次、獲二等獎學生之 指導老師記嘉獎 2 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 1 次,每 位參賽學生僅限一位指導老師,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柒、注意事項
一、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重要日程表如附件二;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參賽學校作業注意事項如附件 三;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如附件四。
二、 參賽學生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並通知就讀學校依各校學 生獎懲規定議處。
三、 參賽學生若現場發生急症,致中斷比賽,視為自動棄權,不得要 求重新比賽。
四、 區域複賽、決賽之競賽地點若因不可抗拒因素而更改,將另行公 告於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活動網站,請參賽者 及指導老師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如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 素,經發布停止上課時,另訂比賽日期,亦將公告於 108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活動網站,不另行通知。
五、 區域複賽、決賽當日,請各校指派 1 名帶隊老師,並請各校給予 公(差)假;參賽學生及帶隊老師交通及膳宿費用依各校相關規 定核銷。
六、 承辦學校、聯絡人、電話:
(一) 總承辦單位:國立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1) 聯絡人:實驗研究組長徐逸娟;03-5456611 分機 203
(2) 專屬網頁:http://service.hgsh.hc.edu.tw/108vocabulary (二) 北區承辦單位:國立華僑高級中等學校
(1) 聯絡人:試務組長黃健祐;02-29684131 分機 281 (三) 中區承辦單位: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1) 聯絡人:試務組長蕭任婷;04-7240042 分機 1205 (四) 南區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女子高級中學
(1) 聯絡人:試務組長洪倖珠;06-2131928 分機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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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學 108 學年度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參考範例)
壹、依據:
一、 行政院研考會「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建設計畫」暨本部「各級學校英 語文教育行動方案」。
二、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 提升本校學生英文語言表達機會及能力,培養接軌國際的良好語言 基礎。
二、 增進學生學習英語興趣與動機,落實學生學習成效。
三、 選拔本校優秀學生代表學校報名參加區域複賽,為學校及個人爭取 榮譽。
參、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教務處 二、 協辦單位:○○○
肆、參加對象
凡本校在學學生一律參加。
伍、辦理方式
一、 比賽日期、地點:分「年級競賽」及「全校競賽」兩階段。
(一) 年級競賽:各年級統一於 108 年 9 月○日在各班教室辦理。
(二) 全校競賽:各班優秀學生統一於 108 年 9 月○日至指定地點辦理。
二、 比賽方式:
(一) 競賽題目:命題內容為高中常用 4500 英文單字(參考大考中心 高中英文參考詞彙表第一至四級)。
(二) 競賽時間 40 分鐘。
(三) 競賽內容:
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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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聽英選中」:聽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2. 「看中、聽英拼寫」:看中文、聽英文,寫出正確的英文。
3. 「看英選中」:看英文,選出正確的中文字義。
(四) 各班優秀學生得代表參加全校競賽,全校優秀學生得代表參加區 域複賽。
陸、獎勵
一、參加各年級競賽,各年級中班級總成績最優前○名之班級,由學校頒 發予該班級優等獎狀 1 紙,全班同學各記嘉獎○次,以資鼓勵。
二、參加全校競賽獲得總成績前○○名之學生,由學校頒發優等獎狀 1 紙,並擇優選拔參加區域複賽之學校代表。
柒、其他
一、學生可利用「全國高中英文單字比賽練習網站」線上學習
(http://etlady.tw/edu)。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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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重要日程表
項 目 區域複賽 決 賽
實施計畫公告 108.08.30(五)
報名日期
108.10.14(一)09:00
︱
108.10.18(五)16:00
依參加區域複賽學生成績 高低排序擇優參賽(名單直
接公告於網站)
108.11.20(三)12:00 各校傳真報名學
生名冊截止日期 108.10.23(三)前 列印參賽證
108.10.29(二)
︱ 108.10.31(四)
108.12.09(一)
︱ 108.12.11(三)
公布各競賽
會場分配表 108.11.01(五)12:00 108.12.12(四)12:00 競賽日期 108.11.02(六)
10:00~10:50
108.12.15(日)
13:30~14:30 公布題目與正確答案 108.11.04(一) 108.12.16(一)
申請題目疑義釋復
108.11.05(二)08:00
︱
108.11.06(三)12:00
108.12.17(二)08:00
︱
108.12.18(三)12:00 各校比賽成績網路下載 108.11.13(三)9:00 後 108.12.27(五)09:00 後
申請複查日期
108.11.14(四)09:00
︱
108.11.15(五)16:00
108.12.30(一)09:00
︱
108.12.31(二)16:00 名單公告 108.11.20(三)12:00 109.01.03(五)12:00
備註:
一、 區域複賽一律以網路報名,請至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 比賽專屬網站報名(http://service.hgsh.hc.edu.tw/108vocabulary),詳 細報名流程請參閱網頁內之說明。
二、 區域複賽報名完畢,請各校務必傳送報考學生名冊以供承辦單位檢 核。
三、 申請題目疑義釋復於收到申請文件後,三個上班日內回覆。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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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參賽學校 作業注意事項
一、 區域複賽報名
(一) 各校辦理完校內初賽後,依分配名額擇優選拔學生報名參加區域複賽。
(二) 一律採網路報名(http://service.hgsh.hc.edu.tw/108vocabulary),報名日 期自 108 年 10 月 14 日(一)上午 9 時起,至 108 年 10 月 18 日(五)下午 4 時止。
(三) 網路報名所需資料
1. 承辦人部分:職稱、姓名、電子郵件、連絡電話、傳真號碼。
2. 學生部分:姓名、性別、年級、班級、座號、身分證號碼、連絡電話、半身照。
(四) 完成網路報名後,請務必於網站下載參賽學生名冊並核章,於 108 年 10 月 23 日(三)前傳真送總承辦單位,以供檢核。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
03-5456611 轉 203。如需申請身心障礙考生特殊應考服務,亦請於 108 年 10 月 23 日(三)前,將「附件五: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傳真送總承辦單位新竹女中 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 區域複賽
(一) 各校於 108 年 10 月 29 日(二)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四)於網站下載參賽證,列 印後發給參賽學生。
(二) 108 年 11 月 1 日(五)於網站公告區域複賽會場分配表。
(三) 競賽日期、時間:108 年 11 月 2 日(六)上午 10 時。
(四) 競賽地點:
1. 北區:國立華僑高中(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一段 32 號)。
2. 中區:國立彰化女中(彰化縣彰化市光復路 62 號)。
3. 南區:國立臺南女中(臺南市中西區大埔街 97 號)。
三、 區域複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
(一) 區域複賽題目與正確答案於 108 年 11 月 4 日(一)公布於網站。
(二) 若參賽學生本人或參賽學生就讀學校教師對於區域複賽題目有疑義,可由網站 下載「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表」,於 108 年 11 月 5 日(二)至 108 年 11 月 6 日(三)傳真總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傳真號碼:
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 轉 203。
四、 區域複賽成績查詢與複查
(一) 各校可於 108 年 11 月 13 日(三)至網站查詢區域複賽成績。
(二) 2 區域複賽成績申請複查日期為 108 年 11 月 14 日(四)至 108 年 11 月 15 日(五),
各校承辦人可由網站下載「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成績複查申 請表」,傳真總承辦單位代為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
03-5456611 轉 203。成績複查回覆表由本校回傳申請學生之學校。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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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決賽
(一) 108 年 11 月 20 日(三)於網站公告區域複賽得獎及進入決賽名單。
(二) 各校於 108 年 12 月 9 日(一)至 108 年 12 月 11 日(三)於網站下載決賽參賽證,
列印後發給參賽學生。
(三) 108 年 12 月 12 日(四)於網站公告決賽會場分配表。
(四) 競賽日期、時間:108 年 12 月 15 日(日)下午 13 時 30 分。
(五) 競賽地點:國立新竹女中(新竹市中華路二段 270 號)。
六、 決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
(一) 決賽題目與正確答案於 108 年 12 月 16 日(一)公布於網站。
(二) 若參賽學生本人或參賽學生就讀學校教師對於決賽題目有疑義,可由網站下載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題目疑義釋復申請表」,於 108 年 12 月 17 日(二)至 108 年 12 月 18 日(三)傳真總承辦單位提出申請。傳真號碼:
03-5426620,連絡電話:03-5456611 轉 203。
七、 決賽成績查詢與複查
(一) 各校可於 108 年 12 月 27 日(五)至網站查詢決賽成績。
(二) 決賽成績申請複查日期為 108 年 12 月 30 日(一)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二),各 校承辦人可由網站下載「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成績複查申請 表」,傳真總承辦單位代為提出申請。傳真號碼:03-5426620,連絡電話:
03-5456611 轉 203。成績複查回覆表由本校回傳申請學生之學校。
八、 獎勵處理
(一) 區域複賽得獎名單 108 年 11 月 20 日(三)公告於網站。
(二) 決賽得獎名單 109 年 1 月 3 日(五)公告於網站。
(三) 區域複賽及決賽結束後不進行頒獎,僅於網路公告得獎名單。待區域複賽及決 賽獎狀印製完成,分別寄送得獎學生之學校,請各校代為頒獎。
(四) 比賽結束後函送各校決賽得獎學生名冊,榮獲一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功 1 次、
獲二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 2 次、獲三等獎學生之指導老師記嘉獎 1 次,
每位參賽學生僅限一位指導老師,請各校依權責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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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試場規則
一、 比賽時參賽學生必須攜帶參賽證準時入場,對號入座。當日不補發參賽證,若 未帶參賽證者可以身分證、健保卡、居留證、護照、駕照以上任一附照片之證 件正本先行應試,並於賽後一小時內由考生親自至會場辦公室核對考生身分,
未於賽後一小時內核對身分者取消應試資格。
二、 競賽說明時間不可翻閱試題本,競賽說明開始後即不准再離場。若強行離場、
不服糾正者,比賽不予計分。
三、 競賽正式開始後,遲到者不得入場。若強行入場,比賽不予計分。
四、 競賽正式開始後參賽學生不得提早離場。若強行離場,不服糾正者,比賽不予 計分。
五、 文具自備,必要時可用透明墊板,不得有圖形、文字印刷於其上,其他非參賽 用品請勿攜入會場,且不得在場內向他人借用。
六、 非競賽用品如教科書、參考書、補習班文宣品、計算紙等,以及電子辭典、計 算機、時鐘、鬧鐘、電子鐘、行動電話、呼叫器、收音機、多媒體播放器材(如:
MP3、MP4 等),和穿戴式裝置(如:智慧型手錶、智慧手環等)及其他具有傳 輸、通訊、錄影、照相或計算功能之物品,一律不准攜入會場。若不慎攜入會 場,須放置於會場前後方地板上,不得隨身放置;電子產品須先關機或拔掉電 池。若隨身放置而經工作人員發現者,扣比賽成績 15 分。若電子產品發出聲響 而經工作人員發現者,扣比賽成績 30 分。
七、 考生參賽時不得飲食、抽煙、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 在競賽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須於參賽前持相關證明經工作人員同意後,在工 作人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八、 嚴禁談話、左顧右盼等行為。會場內取得或提供他人答案作弊事實明確者,或 相互作弊事實明確者,比賽不予計分。
九、 答案卡或答案卷上不得作任何標記。故意汙損答案卡或答案卷、損壞題本,或 在答案卡、答案卷上顯示自己身分者,比賽不予計分。
十、 競賽答案卡須用黑色 2B 鉛筆劃記,修正時須用橡皮擦將原劃記擦拭乾淨,不得 使用修正液(帶),答案卡如有劃記不明顯或汙損等情事,致電腦無法辨認者,
其責任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一、 拼寫競賽作答時,務必以印刷體書寫,不得使用鉛筆。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 液(帶)。如有字體太過潦草、書寫不清或汙損等情事,將由閱卷人員鑑別判斷,
其責任由參賽學生自負,不得提出異議。
十二、 如遇警報、地震,應遵照工作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難。
十三、 競賽結束鐘(鈴)響起(第一聲),工作人員宣布本節競賽結束,不論答畢與否 應即停止作答,交卡、卷離場。交卡、卷後強行修改者,比賽不予計分。逾時 作答,不聽制止者,比賽不予計分;經制止後停止者,扣比賽成績 15 分。
十四、 競賽完畢後必須將答案卡或答案卷和題本一併送交工作人員,經工作人員確認 無誤,然後始得離場。攜出答案卡、答案卷或題本經查證屬實者,比賽不予計 分。
附件四
12
108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特殊應考服務申請表
姓名 參賽證
號碼
就讀學校 所屬
分區
□北區 國立華僑高級中學
□中區 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南區 國立台南女子高級中學
性別 □男 □女 身分證
字號
身心障礙手冊字號 類別 程度別
聯絡電話
日( ) 夜( ) 行動電話
通訊 地址
試場安排 □安排接近音源的座位
□安排人數較少的特殊試場 自備輔具 □助聽器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特殊需求
申請原因
身心障礙手冊正面影本浮貼處 身心障礙手冊背面影本浮貼處
承辦人: 教務處戳章:
※實際應考方式仍需視個別情形審核通過後提供。
附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