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 107 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簡章
一、活動目的:
透過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鼓勵大眾採用桃園在地環境為 故事背景,用天馬行空或真人真事的創作方式,辦理環境議題 創作繪本故事徵件活動,藉由徵選出的優良繪本作為教學之用,
以提升本市民眾及學生在環境覺知與敏感度、環境概念知識、
環境價值觀與態度、環境行動技能與環境行動經驗等環境教育 五大教育目標之發展,啟發珍惜家鄉土地的心,並能於日常生 活當中實踐,以達到共同維護環境永續之目的。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桃園市政府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三、甄選活動內容
(一)、 參加資格與方式:對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有興趣者,皆可 報名參加,共分為以下三組:(參賽作品可獨立或小組共 同製作,每件報名最多以 5 人為限。)
1. 親子創作組:以國小三年級以上到國中三年級學生為 主要創作者,共同作者可含家長。
2. 青年創作組:以高中生到大學專院校研究生(不含在職 研究所)為主要創作者。
3. 社會創作組:社會人士。
(二)、 創作方向
1. 結合桃園在地特色與環境教育八大領域「學校及社會環 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 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 存」、「社區參與」等為創作方向。
2. 內容能啟發讀者對於環境的關心、認識與行動。
(三)、 閱讀對象:適合國小三年級以上閱讀,國小三年級以下 親子共同閱讀。
(四)、 作品規格
1. 內容需具故事性之原創作品。
2. 應徵作品必須未曾於任何媒體發表(包括學校刊物、
報紙雜誌、書籍、多媒體、網路等)。
3. 作品須以正體中文創作,依作品之屬性可酌加注音符 號。
4. 作品尺寸為 A4 規格,材質、形式不拘,內頁 12 頁以
上,24 頁以下(不含封面、封底頁及蝴蝶頁)。平面大 小單頁不超過 A4 橫式規格(29.7cm x 21cm),另加繪 封面、書名頁及封底,結構須完整,符合圖畫書形式 要件。
5. 若有使用圖片,需取得授權許可。
6. 圖畫原稿,使用繪畫材料、技法不限,但限於平面創 作,並請單面繪圖。原稿不得署名或加註任何代表個 人之記號(封面或書名頁上書寫姓名或書名),文字及 頁碼請勿直接書寫在原稿上。
7. 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原稿以列印稿呈現,交稿時 連同電子檔繳交,兩者並依前列各項作品規格製作。
8. 手繪原稿請以檔案夾依序裝成冊,切勿以釘書針、打 孔等方式破壞原稿。
9. 請將原稿彩色影印裝訂成 A4 尺寸樣書,圖面應力求清 楚,直、橫式均可;圖畫故事文字須打字,依編排位 置貼在影印本上,並編頁碼。
10. 上述作品規格請參考範例說明(附件 1)。
(五)、 收件方式
1. 收件日期:107 年 9 月 1 日至 107 年 10 月 31 日止。
2. 收件一律採紙本寄送或親自送達 (1)郵寄處(郵戳為憑):
• 收件單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地址:330 桃 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1 樓)
(2)親送處:
•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16 號 2 樓
• 收件人:姚怡吟小姐(03)338-6021 分機 2114
(3)寄送資料內容(請將附件 4-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黏 貼於寄件信封外部):
• 報名表(附件 2)
• 參賽同意書(附件 3)
• 檢送報名信封封面(附件 4)
• 參賽作品(裝訂成冊之作品原稿及樣書各 1 份)
• 參賽作品電子檔光碟片(電腦繪圖或電腦修圖者需 繳交)
• A4 尺寸回郵信封一個(貼足郵資)
(六)、 評選方式
1. 第一階段(程序審查):由業務單位針對報名資料初步審 查檢送比賽之相關資料完整性、創作方向及作品規格。
2. 第二階段(委員評選):由本局聘請專家學者及府內長官 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選。
(七 )
、 (七)、 作品評審作業及得獎名單公布:本創作比賽結果將 於 107 年 12 月 15 日前公布,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局保 留修改或調整公布時間之權利,得獎名單刊登於桃園市環境 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tydep-eew.com.tw/)。
評分項目 內容說明
主題契合性 依參賽作品名稱,故事內容及主題相關程度評 分。
技巧與美感 佈局構圖、色彩、技法等。
創意性 內容豐富並具體表現與環境的關聯度、具原創 性、啟發性等。
編輯完整度 佈局構圖、圖文互動、閱讀順暢性等。
(八)、 競賽獎勵辦法 1. 參賽作品獎勵
親子創作組、青年創作組、社會創作組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第一名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0 萬元 第二名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6 萬元 第三名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2 萬元 佳作 若干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 千元 註 1:各獎項經評審決議,得以從缺或增額。佳作獲獎件數依評選
委員現場決議, 3 組佳作件數以 30 件為限。
註 2:本競賽已列入桃連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 計項目之依據。
2. 特殊優良獎項
獎項 錄取數 獎勵
故事創意獎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 萬元 在地特色獎 1 件 市府獎狀及獎勵金新台幣 1 萬元
3. 校園推廣獎項
校園推廣獎:報名參與的學校,每件作品採組成成員 就讀或服務學校最多者,可得 1 分,積分最高前 3 所學 校,頒給獎座乙座。
四、注意事項
(一)、 為擴大環境教育推廣,參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著 作財產權存續期間應授權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無償利 用,且不限定該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形 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法,並不得對桃園市政 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 參賽者須保證未侵害或抄襲他人著作,且為未經刊登且 未授權其他單位之原創作品,若有違反情事,則取消參 賽資格、交回獎勵金,並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三)、 參賽作品之檔案格式與比賽辦法不符或表件填報不完整,
未能於本局通知後 3 個工作日內完成補正 ,將視同放棄參
賽資格。
(四)、 未入選作品,本局於 108 年 1 月底前依序退件;佳作以上 之獲獎作品將於 108 年度繪本展覽活動結束後依序退件。
(五)、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勵金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 者,由本局代扣相關稅額。
(六)、 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網頁,參與本活動者,即視同接 受上述各項規範。
(七)、 本局認為參賽者違反本須知相關規範者,得逕取消參賽、
入圍或得獎資格,將至活動網頁移除其作品,並追回其 已領取之獎狀、獎勵金。
(八)、 每人/每組投件及獲獎件數不限,但不得跨組,前三名不 得重複獲獎。
(九)、 本活動若有未盡之事項,本局保留有關活動辦法之修改、
變更之權利,各項變更公告於活動網站。如有爭議,本 局擁有最終決定權,隨時修訂並公告之。
(十)、 本局將對參選作品善盡保管之責,惟遇不可抗拒情事而 遭致損毀者,恕不負賠償之責。
五、洽詢方式
桃園市環保局環境永續科姚怡吟小姐 (03)338-6021 分機 2114
鼎澤科技有限公司 蕭雅文小姐 (03)462-7312
作品規格-範例
作品規格-A4 尺寸直式 (高 29.7cm寬 21cm)
作品規格-A4 尺寸橫式 (高 21cm 寬 29.7cm)
作品-封底 作品-書名頁
手繪作品原稿依序放入資料夾提交 (勿裝訂、打孔)
手繪作品原稿依序放入資料夾提交 (勿裝訂、打孔)
附件 1
作品原稿(請勿書寫文字及頁碼) 作品樣書(彩印加上文字)
彩色影印樣書(文字編排貼上) 彩色影印樣書(編寫頁碼)
樣書範例(A4 彩印加文字頁碼) 樣書範例(A4 彩印加文字頁碼)
桃園市 107 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報名表
編號:_______________(由本局填寫)
基 本 資 料 ( □親子創作組 □青年創作組 □社會創作組 )
人員 個人或小組
(主要創作者) 共同作者 共同作者 共同作者 共同作者
姓名
生日/年齡 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年齡:____________歲
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年齡:____________歲
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年齡:____________歲
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年齡:____________歲
民國___年___月___日 年齡:____________歲 就讀學校
(社會組免 填)
學校: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
學校: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
學校: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
學校: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
學校: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
聯絡 電話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住家)
(手機)
通訊地址
戶籍地址
附件 2
電子信箱
作 品 資 料
作品名稱 創作理念 備註
故事大綱 備註
報名日期: 107 年 月 日
桃園市 107 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 參賽同意書
感謝您報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稱本局)辦理之桃園市107 年度 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以下簡稱本活動)。本參賽同意書列明本局將如何處 理所蒐集到的個人與作品資料以及您同意配合之事項。當您勾選本同意書內容、
並簽署本同意書時,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接受本參賽同意書所有內容及 其後之變更規定。
壹、個人資料使用說明
本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告知您下列事 項,敬請詳閱:
一、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本局取得聯繫通訊及個人資料,目的在進行本活動相關甄選及表揚等作業,
其蒐集、處理及使用您個人資料受到個資法及相關法令之規範。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及利用方式、期間、地區及對象:
本次蒐集與使用的個人資料如報名表內文所列。利用方式為上網公告、公 布得獎名單、本活動範圍內之資料處理、行政事務、發送相關訊息等相關活動。
利用期間為法令規定資料應保存之期間。利用對象為本局、與本局合作推廣之 單位、其他與本局所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監理機關。
三、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就本局保有之個人資料,您可行使下列權利:
(一)得向本局查詢、請求閱覽或請求製給複製本,而本局依法得酌收必要成 本費用。
(二)得向本局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法您應為適當之釋明。
(三)得向本局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惟依法本局因執行業 務所必須者,得不依請求為之。
(四)得隨時透過本局提供之聯絡管道要求停止利用相關個人資料。本局接獲 通知並確認身分後立即受理,並立即通知相關業務所屬部門辦理。
四、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
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但您若拒絕(勾選不同意者)提供 相關個人資料,本局將無法受理其報名及後續相關作業。
貳、著作使用授權條款
(一)本人同意於著作財產權存續期間非專屬授權貴局無償利用,且不限定該 著作財產權之利用地域、時間、媒體型式、次數、重製次數、內容與方 法,貴局並得授權第三人利用,進行電子書、數位化典藏、重製、透過 網路公開傳輸、提供讀者進行免費下載、列印、瀏覽等服務之行為。
(二)保證不對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行使著作人格權。
經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向受告知人(以下簡稱本人)告知上開事項,
一、個人資料使用同意:
本人已清楚瞭解貴單位蒐集、處理或利用本人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
並□同意 □不同意 貴單位在上述蒐集目的內使用本人之個人資料。
二、著作使用授權同意:
本人已清楚瞭解本活動之著作使用授權條款,如本人(或團體)創作之著 作經評定為桃園市 107 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之得獎作品,
將 □同意 □不同意遵守上述所有條款內容。
針對本活動公布之所有規定,
一、本人已充分了解桃園市 107 年度環境教育繪本創作比賽,並同意確實遵守 所有規定,並絕對尊重評審評分結果,若有違規情事,願被取消參賽資格,
決無異議。
二、本人及提供之作品係本人(或團體)之創作,且無仿冒抄襲情事,所提報名 表資料正確無誤,如有違反或填報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並遵守評審
附件 3
結果,絕無異議。
此致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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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者 簽名
全部創作者均須簽名
(未滿 20 歲之創作者,須由所有創作者之法定代理人一同簽名,並在簽名後標註法定代 理人與創作者之關係)
法定代理人 簽名
法定代理人 與創作者之
關係
中華民國 107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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