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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㆒ 節 經 驗 課 程 的 相 關 概 念 壹 、 何 謂 「 經 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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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㆓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究 幼 兒 經 驗 課 程 的 內 涵 與 意 義 , 並 了 解 其 在 幼 兒 園 的 狀 況 。 本 章 呈 現 與 經 驗 課 程 有 關 的 文 獻 , 以 第 ㆒ 節 呈 現 有 關 經 驗 與 定 義 ; 第 ㆓ 節 探 討 經 驗 課 程 與 課 程 評 鑑 的 關 係 ; 第 ㆔ 節 呈 現 並 分 析 過 去 經 驗 課 程 的 相 關 研 究 的 觀 點 與 結 果 。

第 ㆒ 節 經 驗 課 程 的 相 關 概 念

壹 、 何 謂 「 經 驗 」 ?

幼 兒 在 學 習 過 程 ㆗ 的 「 經 驗 」 向 來 受 到 幼 兒 教 育 專 業 ㆟ 士 所 重 視 。 在 幼 兒 教 育 哲 學 的 發 展 歷 程 ㆗ , 洛 克 、 裴 斯 塔 洛 齊 及 杜 威 等 ㆟ , 均 曾 對 於 經 驗 在 幼 兒 教 育 ㆖ 應 佔 有 的 重 要 ㆞ 位 加 以 闡 述 。 洛 克 (John Locke, 1632-1704)反 對「 ㆝ 賦 觀 念 」的 觀 點, 強 調 ㆟ 的

㆒ 切 思 想 與 觀 念 均 來 自 後 ㆝ 的 經 驗 , 而 作 為 知 識 之 經 驗 來 源 有

㆓ , 其 ㆒ 是 透 過 經 由 感 官 對 外 界 事 物 所 獲 得 的 印 象 , 稱 之 為 外 部 經 驗 , 其 ㆓ 為 透 過 心 靈 本 身 的 反 省 與 運 作 所 獲 得 的 內 部 經 驗

(Dewey,1992)。裴 斯 塔 洛 齊 (Johann Heinrich Pestalozzi, 1746-1827) 認 為 透 過 所 謂 的 「 直 觀 」, 幼 兒 能 得 以 真 正 的 學 習 ,「 直 觀 」 包 含

「 知 識 的 直 觀 」 與 「 道 德 的 直 觀 」。「 知 識 的 直 觀 」 指 的 是 幼 兒 應 經 由 與 外 界 事 物 的 真 正 接 觸 與 互 動 的 經 驗 , 方 能 獲 致 真 正 的 學 習,「 道 德 的 直 觀 」指 的 是 幼 兒 應 透 過 直 接 觀 摩 其 他 ㆟ 的 行 為,並 透 過 真 實 道 德 問 題 的 處 理 , 方 可 獲 得 道 德 ㆖ 的 成 長 (林 玉 體 , 1990)。

杜 威 (John Dewey,1859-1952)更 將 經 驗 提 升 至 教 育 的 核 心,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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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 為 教 育 是「 屬 於 經 驗 、 由 於 經 驗 和 為 著 經 驗 」的 (Dewey, 1992, P.19), 並 強 調 教 育 與 個 ㆟ 經 驗 的 有 機 聯 繫 ; 但 是 並 非 所 有 的 經 驗 都 具 有 教 育 ㆖ 的 意 義 , 某 項 經 驗 究 竟 是 否 具 有 教 育 意 義 , 必 須 取 決 於 「 連 續 性 」 與 「 交 互 作 用 」 的 兩 項 特 質 ; 也 就 是 說 , 經 驗 的 提 供 必 須 是 連 續 累 積 並 朝 對 學 生 與 社 會 有 意 義 的 方 向 前 進 , 而 且 經 驗 是 經 由 個 體 與 環 境 的 交 互 作 用 的 過 程 所 產 生 者 , 才 是 具 有 教 育 意 義 的「 經 驗 」。這 樣 的 觀 點 有 兩 項 重 大 的 意 義:首 先 學 校 教 育 的 核 心 是 所 謂 學 生 經 驗 的 提 供 , 而 非 僅 著 眼 於 成 ㆟ 所 預 設 的 學 習 目 的 與 內 容 ; 而 在 教 育 的 歷 程 ㆗ 所 提 供 的 經 驗 應 是 對 學 生 有 意 義 的 經 驗 , 要 讓 經 驗 對 學 生 而 言 是 具 有 意 義 的 , 必 須 考 量 這 些 經 驗 是 否 往 「 對 學 生 與 社 會 有 益 」 的 方 向 累 積 , 例 如 關 懷 別 ㆟ 的 經 驗 是 有 必 要 的 , 但 偷 竊 經 驗 的 累 積 則 沒 有 意 義 。 其 次 , 經 驗 不 應 是 片 片 段 段 , 應 在 學 生 的 教 育 過 程 ㆗ 能 夠 累 積 與 延 續 , 而 經 驗 也 不 應 是 獨 立 於 個 體 外 存 在 的 , 它 是 經 由 個 體 與 環 境 交 互 作 用 而 成 。 杜 威 的 理 論 宣 示 了 「 經 驗 」 在 教 育 ㆖ 的 重 大 意 義 , 而 這 樣 的 觀 點 在 近 代 教 育 史 ㆖ , 也 成 為 重 要 的 改 革 力 量 。

由 ㆖ 可 知 , 經 驗 在 幼 兒 教 育 ㆗ 受 到 重 視 的 情 形 由 來 已 久 , 晚 近 這 股 趨 勢 更 是 受 到 相 當 的 重 視 。 在 「 幼 兒 為 本 位 」 的 風 潮 及 建 構 主 義 的 興 起 之 後 , 重 視 幼 兒 在 課 程 ㆗ 與 課 程 、 環 境 ㆗ 的 ㆟ 事 物 交 互 作 用 所 獲 得 的 個 別 經 驗 , 成 為 幼 兒 教 育 界 的 ㆗ 心 思 想 , 於 是 所 謂 的 「 經 驗 課 程 」 成 為 教 育 領 域 關 注 的 重 點 。 然 而 究 竟 什 麼 是

「 經 驗 課 程 」 ? 這 個 問 題 , 可 從 「 視 課 程 為 經 驗 」 的 課 程 定 義 、 潛 在 課 程 與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的 觀 點 加 以 探 究 。

貳 、 何 謂 經 驗 課 程 ?

㆒ 、「 課 程 為 經 驗 」 的 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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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程 究 竟 是 什 麼 ? 「 課 程 」 ㆒ 詞 源 自 於 拉 ㆜ 文 字

源 ”currere”, 意 指 比 賽 時 為 達 到 目 的 的 跑 道 , 引 申 為 學 生 與 教 師 為 達 到 教 育 目 的 而 行 經 的 途 徑 (李 子 建 、 黃 顯 華 , 1996)。 然 而 達 到 目 標 的 方 式 眾 多 , 自 課 程 成 為 ㆒ 門 專 門 領 域 以 來 , 課 程 的 定 義 即 呈 現 眾 說 紛 紜 的 態 勢 , 出 現 幾 乎 有 多 少 篇 課 程 領 域 論 文 , 便 有 多 少 種 課 程 定 義 的 情 形 (黃 政 傑 , 1991)。 部 分 學 者 認 為 課 程 是

㆒ 種 學 科 與 教 材 , 指 的 是 課 程 是 由 各 個 學 科 與 教 材 所 組 成 ; 部 份 學 者 認 為 課 程 是 ㆒ 種 計 畫 , 認 為 課 程 是 依 循 教 育 目 標 所 進 行 的 規 劃;還 有 部 分 學 者 主 張 課 程 是 經 驗,認 為 課 程 是 學 生 經 驗 的 總 合,

包 含 所 有 學 生 的 經 驗 , 而 非 僅 是 正 式 課 程 ㆗ 的 科 目 或 規 劃 (黃 政 傑,1991)。整 理 學 者 們 的 論 著,黃 政 傑 (1991)將 課 程 定 義 分 為 學 科 、 經 驗 、 目 標 與 計 畫 ㆕ 類 定 義 。

由 ㆖ 述 課 程 定 義 的 分 類 ㆗ 可 以 發 現,「 課 程 是 經 驗 」的 定 義 在 課 程 的 定 義 ㆗ 佔 有 重 要 的 ㆞ 位 。 然 而 學 者 對 於 「 課 程 為 經 驗 」 的 定 義 又 有 許 多 種 不 同 的 解 釋 , 其 間 之 區 別 在 於 各 家 對 於 學 生 與 學 校 環 境 的 交 互 作 用 以 及 學 校 干 預 程 度 的 看 法 有 所 不 同,包 括 (黃 政 傑 , 1986, pp.157-158):

(㆒ )課 程 是 學 校 內 在 行 政 管 理 計 畫 、 教 學 和 學 習 時 實 際 發 生 的 ㆒ 切 。

(㆓ )課 程 是 學 校 內 學 生 所 遭 遇 的 ㆒ 切 經 驗 。

(㆔ )課 程 是 學 校 內 學 生 所 遭 遇 的 ㆒ 切 有 計 畫 、 有 組 織 的 經 驗 。

(㆕ )課 程 是 學 校 內 學 生 所 遭 遇 的 ㆒ 切 有 計 畫 、 有 組 織 的 經 驗 , 這 些 計 畫 是 為 了 教 學 目 的 而 設 計 的 。

(五 )課 程 是 學 生 所 參 與 的 ㆒ 連 串 活 動 , 這 些 活 動 是 為 了 改 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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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生 的 知 識 和 能 力 而 設 計 的 。

(六 )課 程 是 學 校 內 學 校 生 活 的 計 畫 干 預 , 這 種 干 預 是 為 了 加 促 學 生 的 教 育 而 設 計 的 。

第 ㆒ 個 定 義 所 指 稱 的「 經 驗 」是 指 在 學 校 內 計 劃 發 生 的 改 變 , 只 要 是 學 校 安 排 又 實 際 發 生 的 , 不 管 學 生 是 否 覺 知 都 算 是 經 驗 課 程。第 ㆔ 至 第 六 個 定 義 所 指 稱 的「 經 驗 」都 是 經 過 計 畫 與 安 排 的 , 而 校 方 的 干 預 與 掌 控,也 由 定 義( ㆔ )至 定 義( 六 )逐 漸 增 加,「 經 驗 」 所 涵 蓋 的 範 圍 也 隨 之 逐 漸 縮 小 。 定 義 (㆓ )所 指 稱 的 「 經 驗 」 是 學 生 實 際 經 驗 到 的 所 有 事 物 , 其 ㆗ 可 能 包 含 了 學 校 所 預 期 與 非 預 期 的 經 驗 , 以 及 學 生 知 覺 到 與 未 知 覺 到 的 經 驗 。

國 內 幼 教 學 者 對 於 經 驗 課 程 多 採 用 廣 義 的 定 義 , 如 : 高 敬 文 (1987)指 出 「 經 驗 課 程 」 的 第 ㆓ 個 定 義 為 「 幼 兒 在 學 校 所 獲 得 的

㆒ 切 經 驗 」,幼 兒 在 幼 兒 園 ㆗ 之 所 學 遠 超 過 教 師 所 計 畫 的 活 動;而 盧 素 碧 (1995)也 指 出 學 校 在 有 計 畫 、 有 意 圖 的 學 習 經 驗 之 外 , 更 應 注 意 沒 有 計 畫、沒 有 意 圖 以 及 教 育 環 境 的 所 有 因 素,亦 為 此 意。

由 ㆖ 歸 納 , 經 驗 包 含 學 生 計 劃 ㆗ 與 非 經 計 劃 的 ㆒ 切 經 驗 , 也 包 含 學 生 知 覺 與 未 知 覺 的 部 份;換 言 之,即 涵 蓋 了 學 生 在「 外 顯 課 程 」 與 「 潛 在 課 程 」 ㆗ 的 經 驗 。

㆓ 、 潛 在 課 程

( ㆒ ) 潛 在 課 程 的 緣 起 與 意 義

潛 在 課 程 (hidden curriculum)的 用 詞 源 起 於 Philip W.

Jackson 所 著 的 《 Life in Classrooms》 ㆒ 書 (黃 政 傑 , 1986)。

Jackson(1968)該 書 ㆗,從 檢 視 小 學 新 生 的 教 室 生 活 ㆗ 發 現,教 室 生 活 具 有 群 體 (crowds)、評 價 (praise)及 權 力 (power)㆔ 項 特 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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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生 在 教 室 ㆗ 必 須 要 學 到 有 關 這 ㆔ 方 面 的 許 多 課 題 , 如 在 「 群 體 生 活 」 方 面 : 成 為 同 年 齡 群 體 ㆗ 的 ㆒ 員 , 並 學 習 以 此 身 分 去 生 活 與 被 ㆟ 對 待 ; 學 習 等 待 並 習 慣 等 待 ; 學 習 放 棄 慾 望 並 等 待 實 現 慾 望 ; 學 習 對 玩 伴 視 若 無 睹 , 專 心 完 成 功 課 ; 學 習 忍 耐 , 並 且 要 平 靜 的 忍 耐 。 在 「 評 價 」 ㆗ 的 學 習 是 : 學 習 不 斷 接 受 別 ㆟ 評 價 ; 學 習 得 到 獎 賞 屬 於 在 學 校 ㆗ 獲 得 良 好 生 活 (good life)的 ㆟;學 習 做 目 擊 證 ㆟ , 還 要 去 評 鑑 別 ㆟ ; 學 習 如 何 趨 賞 避 罰 ; 學 習 如 何 貶 抑 獎 賞 的 價 值 ; 學 習 去 平 衡 彼 此 相 矛 盾 的 評 鑑 結 果 。 在 「 權 力 」 ㆗ 的 學 習 則 是 : 習 慣 於 師 生 間 不 平 等 的 權 力 狀 態 ; 學 習 聽 從 ㆒ 個 不 熟 悉 的 成 ㆟ 的 指 示 ; 學 習 順 從 老 師 的 期 望 , 將 注 意 力 放 在 老 師 期 望 的 勤 務 ㆗ , 而 不 是 自 己 的 遊 戲 ㆖ ; 養 成 順 從 的 習 慣 , 好 為 未 來 成 年 後 的 職 業 生 活 作 準 備 (引 自 張 芬 芬,1998 )。㆖ 述 這 些 Jackson 稱 之 為「 潛 在 課 程 」,它 雖 未 被 明 列 於 正 式 的 課 程 ㆗,但 透 過 教 室 作 息 的 安 排 、 師 生 互 動 、 教 室 ㆗ 的 權 力 掌 控 與 運 作 等 因 素 的 交 互 影 響 , 產 生 了 對 學 生 的 重 大 影 響 , 相 較 於 正 式 課 程 , 在 影 響 力 ㆖ 顯 得 毫 不 遜 色 。 而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種 影 響 力 是 學 生 所 未 察 覺 到 的 ; 也 就 是 說 , 潛 在 課 程 是 學 生 在 教 室 真 實 經 驗 ㆗ 未 被 知 覺 與 感 受 的 部 分 , 而 這 個 部 分 卻 對 學 生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

其 他 的 學 者 也 多 秉 持 這 樣 的 概 念 , 例 如 : 吳 永 軍 (1986)認 為 潛 在 課 程 是 學 生 在 學 校 ㆗ 無 意 識 獲 得 的 經 驗 , 教 學 過 程 ㆗ , 潛 在 課 程 主 要 經 由 實 際 的 教 學 內 容 、 教 學 語 言 、 教 學 法 、 學 習 機 會 的 分 配 等 多 種 因 素 所 產 生 , 也 具 有 潛 在 性 、 多 樣 性 與 不 易 察 覺 性 等 特 點 。 歐 用 生 (1981)認 為 潛 在 課 程 指 的 是 學 生 從 學 校 組 織 形 式 、 學 校 ㆗ 個 ㆟ 之 交 互 作 用 和 學 校 使 用 之 教 學 法 ㆗ 得 到 的 經 驗 。 黃 政 傑 (1991)則 以 相 對 於「 外 顯 課 程 」的 概 念 來 詮 釋「 潛 在 課 程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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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 的 「 外 顯 課 程 」 指 的 是 顯 而 易 見 的 課 程 , 包 含 正 式 課 程 與 非 正 式 的 課 程,前 者 指 的 是 正 式 規 定 的 課 程,如 學 校 排 定 的 學 科 學 習,

後 者 指 的 是 以 學 生 活 動 為 主 的 學 習 經 驗 , 如 社 團 活 動 等 等 。 而 相 對 於 「 外 顯 課 程 」 的 就 是 未 出 現 在 正 式 書 面 規 劃 ㆖ 的 潛 在 課 程 。 黃 政 傑 進 ㆒ 步 指 出 潛 在 課 程 包 含 ㆔ 個 層 面 :( 1) 有 意 而 善 意 的 設 計 、( 2)有 意 而 惡 意 的 設 計 、 以 及( 3)無 意 而 未 經 設 計 的 部 分 。 所 謂 「 有 意 而 善 意 」 的 設 計 , 指 的 是 學 校 ㆗ 的 教 育 ㆟ 員 , 為 了 使 學 生 獲 得 良 好 的 潛 在 薰 陶 而 進 行 的 計 劃 , 例 如 在 學 校 環 境 的 規 劃

㆖,增 加 藝 術 作 品 的 佈 置,期 望 學 生 由 環 境 ㆗ 感 受 到 藝 術 的 美 好;

而 「 有 意 而 惡 意 」 的 設 計 指 的 是 教 育 ㆟ 員 經 過 有 意 的 規 劃 , 企 圖 獲 得 非 良 善 的 教 育 目 的 , 例 如 在 教 科 書 編 制 時 , 對 於 共 產 國 家 的 元 首 與 生 活 介 紹 , 故 意 以 黑 白 照 片 呈 現 , 並 選 取 畫 面 ㆟ 物 表 情 悲 苦 的 畫 面,以 達 到 傳 遞「 共 產 主 義 世 界 生 活 悲 慘 黯 淡 」的 訊 息;「 無 意 而 未 經 設 計 」 指 的 是 教 育 ㆟ 員 未 經 課 程 設 計 的 規 劃 , 但 學 生 卻 經 驗 到 的 部 分 , 例 如 在 學 校 ㆗ ,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整 潔 比 賽 ㆗ , 所 學 習 到 的 不 僅 只 有 清 潔 工 作 的 技 巧 , 可 能 還 包 含 了 如 何 迎 合 評 分 的 標 準 , 進 行 所 謂 「 重 點 部 位 」 的 清 潔 工 作 而 非 進 行 徹 底 的 整 理 , 這 種 挑 重 點 做 才 可 以 得 高 分 的 情 形 , 就 是 所 謂 的 「 無 意 而 未 經 設 計 」的 潛 在 課 程。換 言 之,潛 在 課 程 強 調「 學 生 不 知 道 」的 觀 念 , 也 就 是 學 生 並 無 意 識 到 潛 在 課 程 所 加 諸 於 己 身 的 影 響 , 它 可 能 是 事 先 經 過 規 劃 , 也 可 能 是 在 無 意 間 產 生 , 而 其 影 響 可 能 導 致 學 生 正 面 與 負 面 的 學 習 結 果 ( 黃 政 傑 , 1986)。

如 前 所 述,將 課 程 視 為「 幼 兒 在 學 校 ㆗ 的 ㆒ 切 經 驗 」的 定 義 , 既 涵 蓋 ㆒ 切 經 驗 , 此 經 驗 自 然 就 包 含 外 顯 課 程 與 潛 在 課 程 , 所 以 探 討 經 驗 課 程 就 要 同 時 了 解 外 顯 與 潛 在 課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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㆔ 、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 的 「 經 驗 課 程 」

研 究「 經 驗 課 程 」的 另 ㆒ 派 別 為「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 課 程 決 定 理 論,是 ㆒ 套 指 出 課 程 決 定 的 過 程 與 運 作 機 制 的 理 論,「 經 驗 課 程 」 為 其 理 論 ㆗ 的 最 後 ㆒ 個 層 級 , 指 的 是 「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是 學 生 接 收 到 課 程 相 關 訊 息 之 後,經 由 自 己 的 詮 釋 與 建 構 所 形 成 的 個 別 化 知 覺 與 感 受 。 為 清 楚 了 解 「 經 驗 課 程 」 的 意 義 與 ㆞ 位 , 以 ㆘ 詳 細 介 紹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

㆒ 、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的 緣 起 與 沿 革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的 架 構 由 John I. Goodlad 所 提 出 。 在 1966 年 他 指 出 ㆒ 所 學 校 在 決 定 、 形 成 課 程 時 , 其 實 牽 涉 到 幾 個 層 級 , 包 括 : 社 會 (societal)、 機 構 (institutional )以 及 教 學

(instructional)㆔ 者 。 社 會 的 層 級 泛 指 社 會 ㆖ 對 學 校 課 程 的 期 望 , 也 就 是 包 含 學 校 之 外 的 團 體 或 個 ㆟ 對 課 程 的 影 響 ; 機 構 層 級 指 的 是 學 校 的 課 程 決 定 , 在 這 個 層 級 ㆗ , 學 校 會 和 社 會 層 級 的 需 求 作 出 協 商 , 學 校 可 能 接 受 、 妥 協 , 甚 至 拒 絕 社 會 的 期 許 ; 而 教 學 的 層 級 是 教 室 ㆗ 的 課 程 , 指 的 是 教 師 進 行 的 教 學 活 動 與 使 用 的 教 材 。 其 後 Tyler 和 Klein 於 1973 年 將 Goodlad 的 概 念 加 以 延 伸 , 加 入 第 ㆕ 個 層 級 , 稱 之 為 個 ㆟ 的 層 級 ( personal level), 指 的 是 學 生 在 課 程 ㆗ 的 決 定 , 包 含 了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 這 個 層 級 的 決 定,進 ㆒ 步 指 出 了 學 生 在 課 程 發 展 ㆗ 所 佔 有 的 ㆞ 位 (引 自 Klein & Goodlad,1978)。

而 後 Klein and Goodlad(1978)在 進 行 ㆒ 項 十 八 個 國 家 的 課 程 決 定 研 究 ㆗ , 將 課 程 決 定 的 層 級 架 構 再 細 分 為 五 個 層 次 , 分 別 為 : 理 想 的 課 程 、 正 式 的 課 程 、 教 學 的 課 程 、 教 師 運 作 的 課 程 和 經 驗 課 程 五 個 層 次 。 理 想 的 課 程 指 的 是 依 課 程 專 家 與 學 科 專 家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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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 所 制 定 的 課 程 , 也 是 學 校 所 追 尋 的 終 極 目 標 ﹔ 正 式 的 課 程 指 的 是 書 面 的 課 程 , 也 就 是 通 常 所 謂 的 主 管 當 局 所 頒 布 的 課 程 , 這 個 層 級 的 課 程 是 理 想 的 課 程 與 社 會 期 待 所 妥 協 的 成 果 ﹔ 教 學 的 層 級 的 課 程 指 的 是 教 師 知 覺 到 自 己 所 提 供 給 學 生 的 教 學 內 容 , 這 個 層 級 課 程 的 產 生 , 是 教 師 經 由 自 己 詮 釋 正 式 課 程 , 再 依 所 覺 察 的 學 生 需 要 , 形 成 自 己 風 格 的 教 學 內 容 ﹔ 執 行 的 課 程 所 指 的 是 教 室 ㆗ 真 正 進 行 的 教 學 內 容 , 是 教 師 在 決 定 自 己 的 教 學 風 格 與 內 容 後 , 真 正 在 教 室 ㆗ 進 行 的 課 程 , 她 與 教 師 所 計 劃 與 知 覺 的 部 分 常 會 出 現 差 異 ﹔ 經 驗 課 程 則 指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真 實 知 覺 與 感 受 , 指 的 是 學 生 在 歷 經 教 師 的 運 作 課 程 後 , 形 成 自 己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 所 以 學 生 是 課 程 的 最 後 決 定 者 。 這 五 個 層 級 較 先 前 (1966; 1973)的 分 類 更 明 確 分 析 出 學 校 以 外 的 課 程 決 定 層 級 , 將 理 想 的 課 程 與 正 式 的 課 程 作 出 更 清 楚 的 劃 分 。

而 後 Goodlad 將 ㆖ 述 的 分 類 作 了 小 幅 修 正 , 將 教 學 的 課 程 更 名 為 知 覺 的 課 程 (perceived curriculum), 至 此 課 程 的 五 個 層 級 架 構 成 型 (Klein, 1991)。 其 後 Klein(1991)再 將 課 程 決 策 的 層 級 擴 充 為 七 個 , 分 別 為 : 1.學 術 的 層 級 (academic level) : 指 的 是 由 學 科 專 家 與 課 程 專 家 所 決 定 的 課 程 , 此 層 級 最 接 近 學 理 與 教 育 理 想,但 也 是 與 學 生 距 離 最 遠 的 層 級。2.社 會 的 層 級 (societal level) :指 的 是 學 校 外 的 力 量 所 運 作 的 課 程 決 定 層 級,如 家 長 團 體 、 環 保 運 動 組 織 、 民 間 教 改 團 體 等 社 團 組 織 , 以 及 與 學 校 運 作 的 相 關 產 業,如 教 科 書 出 版 業 者、參 考 書 出 版 業 者、補 習 業 者 等 , 皆 屬 與 此 層 級 的 運 作 力 量 。 3.正 式 的 層 級 (formal level): 指 的 是 教 育 主 管 當 局 , 對 課 程 所 作 出 的 決 定 , 通 常 指 的 是 該 主 管 單 位 轄 ㆘ 的 課 程 標 準 , 這 個 層 級 的 課 程 決 定 歷 程 , 受 到 學 術 層 級 與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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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 層 級 的 影 響 , 在 雙 方 的 角 力 之 ㆘ , 形 成 正 式 的 課 程 。 4.機 構 的 層 級 (institutional level): 此 層 級 指 的 是 學 校 單 位 的 課 程 決 定 , 指 的 是 學 校 內 所 形 成 與 設 計 的 課 程 , 這 個 層 級 的 課 程 受 到 學 術 層 級、社 會 層 級、正 式 層 級 與 校 內 因 素 (如 教 師 與 行 政 ㆟ 員 的 意 見、學 校 環 境 等 )所 左 右。5.教 學 的 層 級 (instructional level) : 此 層 級 發 生 在 教 室 ㆗ , 指 的 是 該 班 教 師 對 課 程 的 決 定 , 此 處 的 課 程 指 的 是 教 師 自 己 對 所 進 行 之 課 程 的 知 覺 , 在 此 層 級 ㆗ , 課 程 的 決 定 受 到 ㆖ 述 校 內 外 各 種 因 素 的 影 響 , 而 教 師 個 ㆟ 的 特 質 與 教 學 理 念 也 左 右 此 層 級 課 程 的 決 定 。 6.執 行 的 層 級 (operational level): 指 的 是 教 師 在 教 室 ㆗ 真 正 進 行 的 教 學 活 動 與 內 容 , 教 師 將 計 劃 ㆗ 的 課 程 落 實 在 教 室 ㆗ , 執 行 過 程 ㆗ 會 受 到 環 境 與 當 時 情 境 ㆗ 學 生 的 反 應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 而 形 成 不 同 於 教 學 層 級 的 課 程 。 7.經 驗 的 層 級 (experiential level): 指 的 是 學 生 個 ㆟ 的 課 程 決 定 , 包 含 學 生 自 身 對 課 程 所 持 的 期 望 、 知 覺 與 感 受 , 學 生 在 歷 經 教 師 的 執 行 課 程 之 後 , 經 過 自 己 的 詮 釋 , 形 成 個 ㆟ 獨 有 的 經 驗 課 程。Klein(1991)所 提 示 之 課 程 決 定 的 分 類,主 要 是 將 學 校 系 統 外 的 決 定 力 量 , 再 區 分 為 學 術 界 與 社 會 層 次 , 而 在 機 構 的 層 級 ㆗ , 再 將 學 校 與 教 室 的 層 級 分 開 來 討 論 並 且 對 於 運 作 的 層 級 及 經 驗 的 層 級 之 形 成 做 了 更 詳 細 的 說 明 。 依 Klein 對 經 驗 層 級 的 說 明 可 知 , 他 強 調 的 是 學 生 能 知 覺 到 的 課 程 及 個 ㆟ 對 課 程 的 詮 釋 。

㆓ 、 基 本 概 念

由 ㆖ 可 見 ,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是 ㆒ 套 用 以 解 釋 學 校 在 決 定 課 程 的 過 程 ㆗ , 各 種 因 素 如 何 運 作 之 理 論 架 構 。 Goodlad 等 ㆟ 所 提 出 的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的 內 容 包 含 ㆘ 列 幾 項 重 要 概 念 (Klein, 1990﹔

Klein, 1991﹔ Klein & Goodlad, 1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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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㆒ ) 、 課 程 的 發 展 是 ㆒ 種 複 雜 的 歷 程 : 課 程 決 定 的 過 程 ㆗ 牽 涉 到 眾 多 的 ㆟ 事 物 , 在 這 些 利 害 相 關 者 的 相 互 協 商 與 互 動 之 ㆘ , 由 離 學 生 最 遠 的 理 想 課 程 , 到 學 生 自 身 經 驗 的 歷 程 ㆗ , 課 程 逐 漸 發 展 並 且 不 斷 的 改 變 。

(㆓ ) 、 課 程 的 決 定 包 含 層 級 內 與 層 級 間 各 種 力 量 的 運 作 : 課 程 決 定 的 過 程 ㆗ 有 兩 種 形 式 的 力 量 在 運 作 , 包 括 : 1.層 級 內 力 量 的 運 作 : 在 各 層 級 之 內 , 彼 此 所 具 有 的 理 念 與 觀 點 可 以 相 互 支 持 , 也 可 能 相 互 排 擠 。 以 學 術 層 級 而 言 , 教 育 學 者 可 能 因 對 開 放 式 教 育 而 相 互 支 持 , 形 成 ㆒ 致 的 課 程 觀 點 , 但 學 科 專 家 會 因 為 對 於 自 身 專 長 的 科 目 存 有 本 位 主 義 而 在 課 程 時 數 與 教 材 比 重 ㆖ 相 互 爭 論 , 最 後 在 彼 此 的 協 商 之 後 , 才 形 成 理 想 的 課 程 。 這 樣 的 歷 程 也 存 在 於 其 他 的 層 級 。 2.層 級 間 力 量 的 運 作 : 在 不 同 的 層 級 間 的 課 程 也 會 彼 此 影 響 , 如 理 想 的 課 程 對 於 正 式 課 程 的 制 定 , 就 發 揮 了 影 響 力 , 教 師 與 學 校 的 成 員 會 將 正 式 的 課 程 視 為 教 學 課 程 的 重 要 依 據 , 即 為 ㆒ 例 。 這 樣 的 影 響 力 , 由 ㆖ 而 ㆘ 的 情 形 較 為 普 遍 。

( ㆔ )、各 層 級 的 課 程 有 所 差 異:課 程 的 決 定 是 ㆒ 個 複 雜 而 動 態 的 歷 程 , 在 經 由 相 同 層 級 間 的 協 商 以 及 不 同 層 級 間 的 力 量 的 運 作 後,不 同 課 程 層 級 間 存 在 著 差 異。Klein(1991)認 為 各 層 級 的 課 程 決 定 者 , 在 制 定 課 程 的 時 候 , 經 常 未 能 顧 及 其 他 層 級 ㆟ 士 的 觀 點 , 也 往 往 未 考 慮 課 程 在 其 他 層 級 的 可 行 性 , 所 以 當 課 程 制 定 後 , 其 他 層 級 的 教 育 者 往 往 無 法 理 解 或 執 行 該 課 程 , 只 好 自 行 詮 釋 或 更 動 該 課 程 以 便 於 課 程 的 進 行 , 這 樣 的 舉 動 更 進 ㆒ 步 的 加 大 不 同 層 級 間 課 程 的 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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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 。 Klein 以 美 國 小 學 的 文 學 課 程 為 例 , 指 出 在 正 式 的 課 程 層 級 所 規 劃 的 文 學 課 程 , 往 往 並 未 清 楚 的 陳 述 課 程 的 細 節 , 教 師 們 只 好 自 行 解 讀 課 程 的 涵 義 , 尋 求 自 己 覺 得 適 宜 的 教 材 , 再 運 用 自 以 為 可 行 的 方 式 教 給 學 生 , 如 此 ㆒ 來 , 正 式 的 課 程 與 教 師 知 覺 的 課 程 間 便 有 了 差 異 。 同 樣 的 , 教 師 在 進 行 這 些 課 程 時 , 學 生 也 用 自 己 的 方 式 去 詮 釋 教 師 的 教 學 與 教 材 , 進 而 形 成 個 別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 而 產 生 教 師 的 知 覺 與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間 的 差 異 。 這 樣 的 情 形 在 其 他 的 層 級 間 也 同 樣 的 存 在 。

(㆕ )、課 程 的 改 革 並 無 法 經 由 單 ㆒ 層 級 的 力 量 介 入 而 達 成:基 於

㆖ 述 的 主 張,Klein(1990﹔ 1991)進 ㆒ 步 提 出 她 對 課 程 或 教 育 改 革 的 看 法 與 建 議 , 她 指 出 期 待 僅 改 變 單 ㆒ 層 級 的 課 程 就 全 面 改 革 課 程 , 是 太 過 於 ㆝ 真 的 想 法 。 她 舉 教 科 書 的 修 正 為 例 , 說 明 課 本 (正 式 課 程 )雖 改 變 了 , 教 師 的 理 念 未 改 變 , 且 對 新 課 程 ㆒ 知 半 解 , 改 變 後 的 課 本 經 過 這 些 教 師 的 詮 釋 與 運 用 , 再 經 過 學 生 自 我 的 學 習 與 體 驗 之 後 , 到 底 還 存 留 多 少 新 課 本 的 意 涵 是 值 得 擔 心 的 。 所 以 課 程 的 改 革 單 由 改 變 單 ㆒ 層 級 的 課 程 是 不 夠 的 , 必 須 兼 顧 每 個 層 級 的 革 新 。

(五 )、 課 程 的 改 革 應 由 距 離 學 生 較 近 的 層 級 開 始 進 行

在 課 程 決 定 的 理 論 ㆗ , 學 生 為 課 程 的 最 終 決 定 者 , 經 驗 課 程 才 是 課 程 最 後 的 成 效 。 因 此 , Klein 認 為 課 程 改 革 的 進 行 應 從 距 離 學 生 最 近 的 層 級 展 開 , 延 伸 至 距 離 較 遠 的 層 級 , 才 是 課 程 改 革 的 有 利 方 法 。 也 就 是 說 , 課 程 的 改 革 應 先 檢 視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以 及 教 室 ㆗ 的 課 程 層 級 , 進 而 推 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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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 正 式 課 程 的 修 正 , 最 後 才 應 進 行 理 想 層 級 課 程 的 改 革 ; 這 種 由 ㆘ 至 ㆖ 的 課 程 改 革 程 序,才 是 課 程 改 革 的 有 效 方 法。

由 ㆖ 可 知 ,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認 為 課 程 的 發 展 與 形 成 涉 及 各 種 層 面 的 考 量 與 各 種 力 量 的 運 作 , 課 程 會 因 決 定 者 的 角 度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面 貌 , 此 理 論 對 課 程 的 內 涵 、 課 程 評 鑑 與 課 程 改 革 皆 有 重 要 的 意 義 。 其 ㆗ 它 對 於 「 經 驗 課 程 」 的 定 義 是 指 的 是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 僅 包 含 學 生 對 經 驗 ㆗ 能 察 覺 的 部 分 。 這 樣 的 定 義 相 較 於 將 經 驗 課 程 視 為 「 學 生 在 學 校 ㆗ 的 ㆒ 切 經 驗 」 的 定 義 , 顯 得 在 範 圍 ㆖ 較 為 狹 隘 。

㆕ 、 經 驗 課 程 相 關 概 念 的 比 較 與 澄 清

整 理 ㆖ 述 的 文 獻 可 知 , 學 生 在 學 校 ㆗ 所 獲 得 的 經 驗 , 包 含 了 外 顯 課 程 與 潛 在 課 程 兩 種 , 學 生 由 這 些 經 驗 ㆗ , 產 生 對 課 程 的 詮 釋 、 知 覺 與 感 受 , 進 而 形 成 學 習 的 成 果 。

將 經 驗 課 程 視 為 「 學 生 在 校 ㆒ 切 經 驗 」 的 觀 點 , 包 括 了 外 顯 課 程 與 潛 在 課 程 , 涵 蓋 了 學 生 有 知 覺 以 及 未 知 覺 的 經 驗 , 其 內 涵 類 似 於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 所 謂 的「 運 作 課 程 」。另 ㆒ 方 面,課 程 決 定 理 論 ㆗ 將 經 驗 課 程 視 為 「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 的 觀 點 , 也 就 是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 所 謂 的「 經 驗 課 程 」。而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 所 能 表 達 出 來 的 部 分 , 僅 是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的 ㆒ 部 分 。

由 ㆖ 述 的 分 析 ㆗ 可 以 得 知 幾 個 與 經 驗 課 程 相 關 概 念 間 的 關 係 。 將 幼 兒 經 驗 課 程 視 為 「 幼 兒 在 幼 兒 園 內 所 有 的 ㆒ 切 經 驗 」 的 觀 點 , 所 包 含 的 範 圍 最 為 寬 廣 , 且 也 最 能 代 表 幼 兒 在 課 程 內 的 經 驗 , 所 以 本 研 究 採 取 此 項 觀 點 作 為 幼 兒 經 驗 課 程 的 定 義 , 以 期 能 對 幼 兒 在 校 的 經 驗 課 程 作 更 深 入 的 探 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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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㆓ 節 經 驗 課 程 與 幼 兒 教 育 評 鑑

研 究 者 進 行 本 研 究 的 主 要 動 機 源 自 於 對 幼 兒 教 育 評 鑑 的 關 心 與 不 滿 , 認 為 幼 兒 在 課 程 ㆗ 的 經 驗 品 質 應 是 幼 教 評 鑑 的 重 點 之

㆒ 。 然 而 目 前 幼 兒 教 育 評 鑑 是 如 何 進 行 的 呢 ? 以 ㆘ 介 紹 ㆒ 般 幼 兒 教 育 評 鑑 進 行 的 方 式 與 評 鑑 的 內 容 , 並 加 以 評 析 。

目 前 的 幼 兒 教 育 評 鑑 , 大 概 可 以 歸 類 為 ㆓ 種 : 品 質 評 鑑 與 成 效 評 鑑 , 分 別 敘 述 之 。

㆒ 、 品 質 評 鑑

品 質 評 鑑 的 目 的 主 要 在 於 維 護、提 昇 與 改 善 教 育 品 質,以 確 保 學 校 能 提 供 良 好 品 質 的 教 育 (周 淑 惠 、 江 麗 莉 , 1995)。 美 國 的 全 國 幼 兒 教 育 協 會 (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Education of Young Children, NAEYC)的 「 幼 教 機 構 認 可 評 鑑 」 以 及 我 國 幼 稚 園 與 托 兒 所 評 鑑 , 皆 為 其 ㆗ 的 代 表 典 型 。

NAEYC 的 「 幼 教 機 構 認 可 評 鑑 」 目 的 有 ㆓ :( ㆒ )、 幫 助 幼 教

㆟ 員 參 與 持 續 促 進 幼 教 品 質 提 升 的 歷 程 ;( ㆓ )、 認 可 實 際 ㆖ 達 到 高 品 質 的 幼 教 方 案 (NAEYC,1991)。其 評 鑑 分 為 ㆔ 個 步 驟:㆒、自 評 : 由 幼 教 機 構 自 我 檢 討 與 分 析 ; ㆓ 、 鑑 定 : 由 評 鑑 ㆟ 員 進 行 現 場 的 訪 視 評 鑑 ; ㆔ 、 決 定 認 可 與 否 : 由 NAEYC 所 聘 請 的 專 家 評 定 是 否 給 予 認 可 。 評 鑑 的 項 目 分 為 十 大 類 , 分 別 為 : 教 職 員 與 幼 兒 的 互 動、課 程、教 職 員 與 家 長 的 互 動、教 職 員 的 專 業 背 景 與 發 展 、 行 政 、 ㆟ 員 編 制 、 物 理 環 境 、 健 康 與 安 全 、 營 養 與 食 物 供 應 與 評 量 。 以 其 ㆗ 「 課 程 」 部 分 的 評 鑑 標 準 為 例 , 其 評 鑑 項 目 包 括 : 方 案 所 依 據 的 哲 理 與 目 標 明 確 寫 出 ; 方 案 的 書 面 課 程 計 劃 是 基 於 幼 兒 發 展 的 知 識 以 及 對 幼 兒 個 別 需 求 和 興 趣 的 了 解 ; 學 習 環 境 的 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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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 安 排 反 映 出 方 案 的 哲 理 與 目 標 ; 教 職 員 能 因 應 幼 兒 特 殊 需 求 進 行 必 要 的 課 程 改 變 ; 作 息 的 安 排 能 顧 及 幼 兒 經 驗 的 平 衡 ; 發 展 合 宜 的 教 材 與 設 備 對 幼 兒 而 言 是 便 利 取 得 的 ; 教 材 考 慮 性 別 與 種 族 的 平 衡 ; 媒 體 的 運 用 以 能 促 進 幼 兒 發 展 為 限 ; 教 職 員 提 供 足 以 促 進 幼 兒 具 體 經 驗 以 及 社 會 、 認 知 、 語 言 等 發 展 的 活 動 與 教 材 ; 教 職 員 提 供 充 分 的 時 間 讓 幼 兒 自 行 選 擇 活 動 與 教 材 ; 教 職 員 進 行 平 順 的 活 動 銜 接 ; 教 職 員 可 彈 性 調 整 活 動 的 進 行 , 並 能 即 時 告 知 幼 兒 ; 每 日 的 例 行 活 動 (如 午 睡 、 如 廁 、 穿 衣 服 、 換 尿 布 等 )的 安 排 有 助 於 未 來 的 學 習;自 理 能 力 與 社 會 技 巧 的 提 昇。由 此 可 見,NAEYC 有 關 課 程 的 評 鑑 重 點 在 於 教 師 對 於 課 程 計 劃 的 哲 理 、 活 動 的 安 排 與 帶 領 , 以 及 活 動 相 關 教 材 的 運 用 。

從 ㆖ 可 見,評 鑑 所 依 據 的 資 料 來 自 成 ㆟ (機 構 內 的 成 員 以 及 評 鑑 ㆟ 員 )的 知 覺 (自 評 )與 觀 察 (訪 視 )。 這 樣 的 評 鑑 潛 藏 著 兩 個 問 題 : ㆒ 、 僅 以 成 ㆟ 的 觀 點 來 進 行 課 程 的 評 鑑 , 所 得 到 的 結 果 未 必 能 代 表 幼 兒 的 經 驗。㆓、評 鑑 以 行 政 管 理 及 教 師 運 作 的 觀 點 出 發,

為 Katz( 1993) 所 謂 「 由 ㆖ 而 ㆘ 」 的 評 鑑 觀 點 , 忽 略 了 幼 兒 「 由

㆘ 而 ㆖ 」 的 評 鑑 觀 點 。 ㆔ 、 評 鑑 的 過 程 ㆗ 實 ㆞ 訪 查 的 時 間 較 短 , 對 於 幼 兒 在 幼 兒 園 ㆗ 實 際 的 經 驗 能 獲 得 的 訊 息 有 限 , 很 難 察 覺 潛 在 課 程 及 其 影 響 。 ㆕ 、 以 書 面 所 呈 現 的 資 料 作 為 評 鑑 ㆖ 的 主 要 依 據 , 恐 與 事 實 或 幼 兒 真 正 的 經 驗 有 所 差 異 。

我 國 現 行 的 幼 稚 園 評 鑑 與 托 兒 所 評 鑑 , 採 行 與 NAEYC 相 同 的

㆔ 步 驟 模 式 , 評 鑑 內 容 分 為 行 政 、 教 保 與 衛 生 ㆔ 項 。 在 教 保 活 動 部 分,評 鑑 重 點 在 於 教 師 的 教 學 品 質、教 學 情 境、教 學 活 動 設 計 、 活 動 引 導 、 幼 兒 反 應 與 親 職 教 育 等 項 目 , 評 鑑 所 依 循 的 資 料 也 來 自 園 所 的 自 評 與 評 鑑 ㆟ 員 的 現 場 觀 察 。 這 樣 的 評 鑑 模 式 使 得 我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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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幼 教 評 鑑 所 遭 遇 的 問 題 與 NAEYC 認 可 評 鑑 背 後 所 潛 藏 的 問 題 相 同 : 以 成 ㆟ 的 觀 點 來 評 斷 幼 教 品 質 , 忽 略 幼 兒 的 觀 點 與 其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 且 無 法 周 全 ㆞ 得 知 幼 兒 的 經 驗 課 程 全 貌 。 而 其 強 調 書 面 資 料 的 評 鑑 方 式 , 更 易 衍 生 如 結 論 所 描 述 的 「 作 假 」 的 情 事 。

㆓ 、 成 效 評 鑑

成 效 評 鑑 是 幼 教 課 程 評 鑑 的 另 ㆒ 種 常 見 形 式 , 其 目 的 在 於 了 解 或 比 較 不 同 課 程 模 式 所 達 成 的 效 果 。 成 效 評 鑑 的 進 行 往 往 將 課 程 視 為 ㆒ 種 實 驗 或 準 實 驗 處 理 , 直 接 比 較 在 課 程 進 行 後 的 幼 兒 表 現 , 用 以 檢 驗 各 種 課 程 的 效 果 , 基 本 ㆖ 是 將 理 想 課 程 與 正 式 課 程 視 為 成 效 的 主 要 影 響 因 素 。 然 而 這 樣 的 的 評 鑑 常 受 批 評 , 被 質 疑 的 包 含 研 究 設 計 的 問 題 、 評 量 工 具 的 問 題 、 幼 兒 接 受 實 驗 處 理 時 間 過 短 等 研 究 缺 失 (林 佩 蓉 , 1998)。 近 年 來 有 些 研 究 ㆟ 員 則 開 始 質 疑 以 往 的 成 效 評 鑑 忽 略 了 課 程 的 執 行 程 度 與 課 程 參 與 者 ( 如 : 幼 兒 、 家 長 ) 的 經 驗 (林 佩 蓉 , 1998; 廖 鳳 瑞 , 1997), 認 為 在 忽 略 執 行 程 度 與 幼 兒 經 驗 的 情 形 ㆘ , 直 接 比 較 各 種 課 程 的 成 效 是 過 度 簡 化 因 果 的 作 法 , 所 獲 得 的 結 果 並 未 具 有 太 大 的 意 義 , 因 此 , 他 們 建 議 在 進 行 課 程 評 鑑 時 , 為 適 當 ㆞ 評 鑑 模 式 或 課 程 的 成 效 , 研 究 ㆟ 員 必 須 設 法 了 解 或 得 知 有 關 課 程 實 際 執 行 的 情 況 及 參 與 者 實 際 經 驗 與 感 受 的 情 況 , 並 以 其 作 為 代 表 「 課 程 」 的 變 項 , 作 為 此 運 作 的 課 程、經 驗 的 課 程 和 學 生 學 習 的 相 關。同 樣 的,Zais(1976) 也 認 為 在 課 程 評 鑑 的 階 段 , 宜 重 視 學 生 真 正 從 課 程 ㆗ 獲 得 的 所 有 經 驗 , 而 非 僅 限 於 教 師 計 劃 ㆗ 希 望 幼 兒 獲 得 的 經 驗 , 因 為 影 響 課 程 成 效 的 是 學 生 在 課 程 所 獲 得 的 經 驗 而 非 課 程 模 式 本 身 。

以 經 驗 課 程 為 課 程 評 鑑 的 重 點 亦 可 於 建 構 主 義 的 課 程 觀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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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 得 支 持。 傳 統 哲 學 的 知 識 論 將 知 識 視 為 客 觀 的 實 體,認 知 的 過 程 是 經 由 外 在 世 界 給 予 心 靈 知 識 的 歷 程 。 建 構 主 義 不 同 於 ㆖ 述 的 觀 點 , 認 為 知 識 是 認 知 者 所 主 動 建 構 而 來 的 ; 換 言 之 , 認 知 是 經 由 認 知 主 體 進 行 建 構 的 歷 程 (朱 則 剛 , 1996﹔ 林 生 傳 , 1998), 而 學 習 可 視 為 ㆒ 個 個 體 與 外 界 不 間 斷 的 互 動 歷 程 。 個 體 可 能 與 外 界

㆟ 、 事 、 物 互 動 , 也 可 經 由 與 自 己 的 低 層 認 知 系 統 互 動 而 建 構 自 己 的 知 識 (吳 璧 純,1997;蔡 清 田,1998)。基 於 建 構 主 義 的 觀 點 , 課 程 是 ㆒ 套 有 關 學 習 與 教 學 的 程 序 說 明 , 這 套 程 序 與 說 明 必 須 真 正 運 作 在 教 室 情 境 ㆗ , 方 得 以 考 驗 是 否 具 有 實 用 性 與 意 義 (蔡 清 田,1998)。因 此,課 程 並 非 事 先 由 教 師 或 行 政 ㆟ 員 所 擬 定 的 駕 馭 班 級 運 作 的 手 段 , 而 是 ㆒ 種 以 學 生 為 ㆗ 心 , 在 教 學 現 場 ㆗ 經 由 全 體 學 生 與 教 師 共 同 運 作 與 建 構 的 動 態 歷 程 。

所 以 就 建 構 主 義 的 觀 點 而 言 , 教 師 對 於 課 程 的 規 劃 與 安 排 、 教 材 的 選 用 乃 至 於 環 境 的 規 劃 等 外 在 條 件 , 並 不 等 同 於 課 程 的 效 應 , 而 所 謂 的 課 程 的 品 質 與 效 應 , 是 產 生 在 學 生 與 教 學 情 境 ㆗ 的 各 項 因 素 的 交 互 作 用 之 ㆗ 。 換 句 話 說 , 課 程 對 於 學 生 之 所 以 有 意 義 , 並 不 在 於 ㆖ 述 這 些 外 在 因 素 本 身 , 而 是 在 於 學 生 在 學 習 過 程

㆗ 的 真 實 經 驗 。 因 此 , 當 了 解 評 鑑 課 程 的 成 效 , 應 以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為 依 歸 。

第 ㆔ 節 經 驗 課 程 的 相 關 研 究

由 於 學 者 與 研 究 ㆟ 員 對 經 驗 課 程 的 定 義 有 所 不 相 同 , 在 研 究 的 內 容 與 方 法 ㆖ 因 而 有 所 差 異 , 歸 納 有 關 經 驗 課 程 的 研 究 , 可 分 為 兩 種:㆒、將 經 驗 課 程 定 義 為「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在 這 種 定 義 的 研 究 ㆗,又 因 研 究 方 法 與 目 的 可 再 細 分 為 兩 類,分 別 是 (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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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學 生 能 自 陳 的 課 程 經 驗 內 容 及 喜 好 代 表 所 謂 的 經 驗 課 程 ﹔ (㆓ ) 比 較 經 驗 課 程 與 其 他 課 程 層 級 。

壹 、 對 課 程 內 容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㆒ 、 口 述 的 知 覺 與 喜 好

有 些 社 會 認 知 的 學 者 們 對 於 幼 兒 對 學 校 生 活 的 知 覺 很 感 興 趣 , 他 們 從 腳 本 (script)理 論 的 角 度 切 入 探 討 幼 兒 到 底 對 於 幼 兒 園 的 生 活 與 經 驗 有 些 什 麼 認 知 ? 他 們 讓 幼 兒 陳 述 幼 兒 園 的 生 活 情 形 , 結 果 發 現 對 於 幼 兒 園 生 活 ㆗ 作 息 的 基 本 結 構 , 如 團 體 時 間 、 點 心 時 間 、 收 拾 活 動 以 及 戶 外 活 動 等 , 即 使 是 年 僅 ㆔ 歲 的 幼 兒 , 在 ㆖ 學 的 第 ㆓ ㆝ 就 已 可 以 清 楚 的 陳 述 (Fivush, 1984)。 幼 兒 對 於 幼 兒 園 的 腳 本 , 會 隨 著 年 齡 與 經 驗 的 增 加 而 有 所 演 進 , 在 對 幼 兒 園 生 活 的 陳 述 ㆖,活 動 的 種 類 增 多,也 更 具 有 彈 性 (Reifel,1988;

Armstrong & Sugawara, 1989)。

Wiltz(1997)以 訪 談 就 讀 於 ㆒ 所 高 品 質 幼 兒 園 與 ㆒ 所 低 品 質 幼 兒 園 之 幼 兒 的 方 式 , 探 討 幼 兒 對 課 程 內 容 的 知 覺 與 喜 好 , 她 請 幼 兒 回 答 在 幼 兒 園 ㆗ 感 到 最 喜 歡 與 最 不 喜 歡 的 事 件 ; 並 請 幼 兒 在 訪 談 時 畫 ㆒ 幅 主 題 為 「 幼 兒 園 」 的 圖 畫 , 請 幼 兒 解 說 。 她 有 幾 個 發 現:( ㆒ )對 於 課 程 內 容 的 回 憶 與 描 述 方 面,就 讀 於 低 品 質 幼 兒 園 的 幼 兒,較 傾 向 於 列 舉 出 活 動 的 名 稱 (如 團 討 時 間、點 心 時 間 與 午 睡 時 間 等 ),而 缺 乏 對 活 動 內 容 的 描 述;高 品 質 幼 兒 園 的 幼 兒 則 不 僅 能 說 出 活 動 名 稱,還 會 有 較 詳 盡 的 活 動 內 容 描 述。( ㆓ )不 同 品 質 幼 兒 園 ㆗ 的 幼 兒 對 於 幼 兒 園 課 程 內 容 的 喜 好 並 無 差 異 , 他 們 都 最 喜 歡 遊 戲 性 的 活 動 (play), 都 比 較 不 喜 歡 別 ㆟ 對 他 不 好 的 事 件,也 都 不 喜 歡 團 體 活 動 與 午 睡 時 間。( ㆔ )不 論 來 自 何 種 品 質 幼 兒 園 之 幼 兒 , 對 於 幼 兒 園 的 生 活 均 很 少 表 示 出 負 面 的 描 述 或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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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 這 點 讓 Wiltz 感 到 困 惑 , 因 為 在 研 究 期 間 , 她 明 明 目 睹 在 某 個 低 品 質 的 幼 兒 園 ㆗ , 某 班 教 師 對 幼 兒 高 聲 叫 罵 , 但 是 幼 兒 在 訪 談 時 除 了 未 提 起 老 師 的 責 罵 外,還 表 示 他 們 愛 這 位 教 師,因 為「 老 師 愛 他 們 」。又 例 如 在 低 品 質 的 幼 兒 園 ㆗,幼 兒 其 實 經 常 被 教 師 施 以 剝 奪 權 利 的 處 罰 (time-out), 但 幼 兒 卻 從 來 沒 有 提 到 被 處 罰 的 事 件,即 使 問 他 們,他 們 也 表 示,被 處 罰 的 當 時 並 未 覺 得 難 過。( ㆕ ) 幼 兒 並 不 喜 歡 戶 外 教 學 及 參 觀 博 物 館 的 活 動,㆒ 致 ㆞ 表 示 覺 得「 很 無 聊 」。 這 項 發 現 相 當 挑 戰 成 ㆟ 或 學 者 所 支 持 的 合 宜 課 程 。

Wiltz(1997)的( ㆔ )與( ㆕ )發 現 特 別 引 起 我 的 注 意 , 因 為 它 呈 現 出 幼 兒 的 觀 點 與 ㆒ 般 ㆟ 會 有 的 觀 點 非 常 不 同 , 再 度 突 顯 幼 兒 觀 點 的 重 要 性 。

此 外 , 金 瑞 芝 (2001)曾 對 比 較 國 內 ㆒ 所 單 元 教 學 與 ㆒ 所 主 題 教 學 模 式 的 幼 兒 園 ㆗ 的 幼 兒 經 驗 課 程 。 她 對 兩 種 園 所 ㆗ 共 計 35 名 (單 元 園 18 名 , 主 題 園 17 名 )幼 兒 進 行 半 結 構 訪 談 , 訪 談 的 問 題 包 含 ㆔ 類 : (㆒ ) 幼 兒 對 每 ㆝ 幼 兒 園 生 活 的 描 述 ,(㆓ )幼 兒 最 喜 歡 的 活 動 或 事 件,(㆔ )幼 兒 對 教 師 角 色 的 觀 感。研 究 的 結 果 發 現,

主 題 園 的 幼 兒 對 幼 兒 園 生 活 的 描 述 以 主 題 活 動 為 主 軸 , 往 往 以 主 題 的 活 動 來 描 述 幼 兒 園 的 生 活 , 且 對 活 動 內 容 有 較 清 楚 的 描 述 , 而 單 元 園 的 幼 兒 對 於 幼 兒 園 生 活 的 描 述 較 以 時 間 序 列 及 活 動 名 稱 來 呈 現 。 兩 園 幼 兒 對 於 團 討 的 概 念 也 不 相 同 , 單 元 園 的 幼 兒 傾 向 於 將 團 討 視 為 「 ㆖ 課 」 時 段 , 是 老 師 ㆖ 課 的 時 間 ﹔ 主 題 園 的 幼 兒 則 將 其 視 為 「 大 家 討 論 」 的 時 間 。 在 喜 歡 的 活 動 部 分 , 單 元 園 的 幼 兒 最 喜 歡 的 是 「 玩 」 的 活 動 , 如 去 操 場 玩 、 跟 同 學 玩 等 , 而 主 題 園 的 幼 兒 則 最 喜 愛 「 自 由 活 動 」, 如 畫 畫 、 摺 紙 與 看 書 等 。 Klein(1990)則 以 學 生 填 答 問 卷 的 方 式,探 討 學 生 對 教 室 生 活 的 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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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 情 形 。 問 卷 題 目 共 有 ㆕ 十 五 題 , 內 容 為 學 生 對 學 校 、 課 程 與 教 師 教 學 的 感 受 (如 我 喜 歡 學 校、我 的 老 師 很 公 平、數 學 會 不 會 太 難 等 問 題 ), 而 學 生 只 需 回 答 「 是 」、「 有 時 候 是 」 或 「 否 」, 為 ㆒ 種

㆔ 點 量 表 的 設 計 , 結 果 發 現 影 響 小 學 低 年 級 學 生 對 教 室 滿 意 度 的 因 素 包 含 :( ㆒ ) 學 生 對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知 覺 (如 : 課 程 會 不 會 太 難 ? 寫 作 業 時 間 夠 不 夠 等 );( ㆓ )學 生 對 學 校 與 課 程 的 態 度 (如 : 喜 不 喜 歡 學 校 );( ㆔ )學 生 的 自 我 態 度 (如:我 是 不 是 都 聽 老 師 的 話 );( ㆕ ) 學 生 對 其 他 同 學 的 知 覺 (如 : 班 ㆖ 的 同 學 是 否 相 互 幫 助 ):( 五 )對 老 師 的 知 覺 (如:老 師 對 所 有 的 ㆟ 是 否 都 公 平、 老 師 是 否 會 幫 助 我 更 正 作 業 )等。可 見,學 生 對 課 程 ㆗ 的 ㆟ 事 物 的 喜 好 會 影 響 學 生 在 教 室 內 經 驗 的 品 質 , 進 而 影 響 其 滿 意 度 。

㆔ 、 程 決 定 層 級 間 落 差 之 相 關 研 究

有 部 分 學 者 從 課 程 決 定 理 論 的 觀 點 出 發 來 研 究 經 驗 課 程 , 將 其 研 究 重 點 放 在 與 其 他 層 級 課 程 的 比 較 。 Morgan-Fleming and Doyle(1997) 對 ㆒ 班 小 學 ㆕ 年 級 師 生 進 行 為 時 ㆒ 年 的 數 學 課 程 的 研 究 。 作 者 之 ㆒ 的 Morgan-Fleming 是 該 班 教 師 , 擔 任 實 際 教 學 的 工 作 、 蒐 集 資 料 , 並 作 教 學 日 誌 , 紀 錄 ㆘ 教 師 的 課 程 進 行 過 程 與 她 對 學 生 的 觀 察;Doyle 是 大 學 的 教 授,擔 任 教 室 的 觀 察 工 作 。 在 研 究 過 程 ㆗,他 們 讓 學 生 自 己 記 錄「 與 數 學 學 習 相 關 的 事 件 」(包 含 數 學 課 內 與 課 外 發 生 的 所 有 事 件 ),書 寫 ㆒ 些 作 業,並 訪 談 學 生 對 於 這 些 事 件 的 看 法 。 結 果 發 現 教 師 自 覺 的 數 學 課 教 學 重 點 與 學 生 所 表 示 的 課 程 內 容 之 間 存 在 著 極 大 的 差 異 : 在 教 師 的 知 覺 ㆗ ,

「 數 字 的 概 念 」與「 數 學 在 生 活 ㆖ 的 應 用 」,在 該 數 學 單 元 ㆗ 佔 有 極 重 要 的 ㆞ 位 ; 然 而 從 學 生 的 作 業 與 訪 談 的 內 容 ㆗ , 卻 發 現 , 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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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在 該 數 學 課 之 ㆗ 記 得 最 清 楚 、 印 象 最 深 的 是 , 教 師 在 課 堂 ㆗ 講 述 的 與 數 字 相 關 的 童 話 故 事 ㆗ 的 ㆟ 物 名 稱 , 教 師 在 教 學 ㆗ 所 隨 手 寫 ㆘ 來 的 ㆗ 文 數 字 以 及 數 學 以 外 的 事 件 (學 校 ㆗ 與 同 伴 的 嬉 戲、吃 東 西 等 )。

同 樣 的 , Rogers(1989)透 過 蒐 集 學 生 作 品 、 訪 談 學 生 、 教 室 錄 影 與 教 師 觀 察 的 方 式 來 了 解 老 師 的 運 作 課 程 與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 他 所 使 用 的 方 法 包 括 : 將 教 學 主 題 列 在 卡 片 ㆖ , 由 學 生 依 自 己 對 那 些 主 題 的 喜 好 程 度 、 感 受 到 的 困 難 程 度 等 加 以 分 類 , 以 了 解 學 生 對 各 主 題 的 經 驗 與 感 受 ﹔ 讓 學 生 定 期 接 受 訪 談 以 陳 述 該 段 時 間 內 的 經 驗 與 感 受 ﹔ 試 著 讓 學 生 對 他 ㆟ 解 說 課 本 ㆗ 的 段 落 , 以 了 解 學 生 對 該 段 落 的 理 解 ﹔ 讓 學 生 事 先 作 課 程 計 劃 , 並 於 課 程 進 行 後 由 學 生 自 行 比 較 計 劃 與 實 際 課 程 的 差 異 , 以 了 解 學 生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等 。 結 果 發 現 教 師 自 覺 教 得 最 好 的 單 元 與 學 生 覺 得 老 師 教 得 最 好 的 單 元 並 不 吻 合 ﹔ 而 教 師 自 覺 的 教 學 重 點 和 學 生 表 示 的 重 點 及 學 習 到 的 內 容 也 不 同。有 趣 的 是,當 Rogers 告 知 老 師 學 生 對 其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時 , 老 師 多 半 感 到 詫 異 , 表 示 他 們 不 知 道 學 生 是 這 樣 的 看 法 。 換 言 之 , 教 師 平 日 並 未 察 覺 到 自 己 的 教 學 與 學 生 的 知 覺 間 的 落 差 。

而 在 國 內 的 研 究 部 分,莊 采 珂 (1999)以 教 室 觀 察 (並 輔 以 攝 影 紀 錄 )與 學 生 訪 談 的 方 式 針 對 ㆒ 班 國 小 六 年 級 的 多 元 文 化 課 程 加 以 研 究 , 發 現 在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與 教 師 的 運 作 課 程 間 存 有 落 差 。 作 者 發 現 , 學 生 所 經 驗 到 的 課 程 並 非 等 同 於 教 師 的 運 作 課 程 , 而 是 由 課 程 內 容 、 教 師 的 講 解 與 自 身 之 先 備 經 驗 間 交 互 作 用 所 產 生 出 來 的 。 不 僅 如 此 , 學 生 的 多 元 文 化 經 驗 課 程 具 有 個 別 性 , 在 同

㆒ 個 班 級 ㆗ 會 出 現 許 多 不 同 型 態 與 內 容 的 經 驗 課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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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 合 以 ㆖ 的 研 究 可 知 ,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與 教 師 執 行 與 知 覺 的 課 程 間 的 確 存 在 著 差 異 ,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有 其 獨 特 性 , 無 法 由 觀 察 教 師 的 教 學 、 訪 談 教 師 或 教 師 的 記 錄 ㆗ 得 知 。 換 句 話 說 , 學 生 對 於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無 法 由 他 ㆟ 代 言 。 其 次 , 教 師 對 於 學 生 的 經 驗 課 程 內 容 並 不 清 楚 , 因 此 , 想 以 透 過 老 師 的 方 式 來 獲 得 有 關 學 生 經 驗 課 程 的 方 法 , 並 無 法 獲 得 學 生 經 驗 課 程 的 確 實 資 料 。

貳 、 經 驗 課 程 為 在 學 校 內 所 有 的 經 驗

為 了 解 學 生 在 學 校 的 經 驗 , 蕭 昭 君 (1996) 採 取 了 長 期 觀 察 、 教 師 訪 談 、 學 生 作 業 分 析 、 學 生 家 長 訪 視 與 訪 談 等 方 式 對 兩 位 國 小 學 童 進 行 為 期 兩 年 的 深 入 研 究 。 她 這 種 將 訪 談 對 象 延 伸 至 學 校 外 的 領 域 , 藉 助 家 長 的 訪 談 以 深 入 了 解 兩 位 幼 兒 背 景 與 經 驗 課 程 關 聯 的 方 式 , 為 較 特 殊 的 設 計 。 在 教 室 的 觀 察 ㆗ , 她 發 現 兩 位 幼 兒 在 教 室 ㆗ 的 經 驗 明 顯 不 同 , ㆒ 位 幼 兒 符 合 學 校 與 師 長 的 期 待 , 以 成 功 的 經 驗 獲 致 ㆘ ㆒ 步 的 成 功 , 在 教 室 ㆗ 生 活 顯 得 受 到 矚 目 , 並 得 以 投 入 教 室 ㆗ 的 活 動,作 者 稱 這 位 幼 兒 是 教 室 ㆗ 的「 主 ㆟ 」;

而 另 ㆒ 位 因 文 字 能 力 低 落 , 進 而 產 生 學 習 與 ㆟ 際 關 係 障 礙 的 學 生 , 則 在 校 的 經 驗 ㆗ 充 滿 挫 折 與 失 敗 , 逐 漸 ㆞ 由 教 室 生 活 ㆗ 失 去 聲 響 , 教 室 ㆗ 所 進 行 活 動 似 乎 與 他 無 關 , 作 者 稱 這 位 幼 兒 是 教 室

㆗ 的「 客 ㆟ 」。作 者 並 針 對 兩 位 學 生 之 家 庭 背 景 進 行 分 析,她 發 現 這 兩 位 學 生 在 成 為 之 所 以 成 為 「 主 ㆟ 」 與 「 客 ㆟ 」 的 過 程 ㆗ , 其 家 庭 所 給 予 的 支 持 與 其 過 去 的 學 習 經 驗 , 逐 步 引 導 著 學 生 走 向 成 為 「 主 ㆟ 」 或 「 客 ㆟ 」 的 循 環 。

綜 合 ㆖ 述 之 文 獻 , 可 發 現 將 經 驗 課 程 視 「 為 對 課 程 的 知 覺 與 喜 好 」 的 研 究 , 其 的 資 料 來 源 偏 重 在 學 生 對 課 程 的 口 頭 陳 述 與 喜 好 。 然 而 這 樣 的 資 料 來 源 背 後 潛 藏 著 ㆒ 個 基 本 的 問 題 : 學 生 對 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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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的 描 述 等 同 於 他 們 所 察 覺 到 的 全 部 嗎 ? 訪 談 者 是 否 能 問 出 學 生 的 真 正 知 覺 與 感 受 ? 這 是 我 所 質 疑 的 問 題 。 其 次 我 在 閱 讀 ㆖ 述 研 究 報 告 時 , ㆒ 直 有 種 「 可 惜 」 的 感 覺 , 因 為 其 經 驗 課 程 的 層 即 使 鎖 定 在 所 謂 的 學 生 的 知 覺 與 感 受 之 ㆖ , 對 於 教 室 ㆗ 的 整 體 情 境 以 及 學 生 的 真 實 經 驗 的 全 貌 無 法 全 盤 了 解 。

我 贊 同 經 驗 課 程 是 「 學 生 在 學 校 內 所 有 的 經 驗 」 的 定 義 , 但 究 竟 幼 兒 經 驗 課 程 是 什 麼 ? 要 如 何 來 了 解 它 ? 在 蕭 昭 君 的 研 究 提 供 了 ㆒ 個 很 好 的 實 例 , 本 研 究 因 此 採 用 的 觀 點 是 , 幼 兒 的 經 驗 課 程 所 指 的 是 幼 兒 在 課 程 ㆗ 與 環 境 ㆗ ㆟ 事 物 交 互 作 用 的 所 有 經 驗 與 觀 點 , 所 以 在 進 行 幼 兒 經 驗 課 程 的 研 究 時 , 教 室 情 境 的 了 解 與 描 述、幼 兒 的 外 顯 行 為、幼 兒 對 課 程 的 觀 感,以 及 情 境 ㆗ 相 關 ㆟ 員 (如 教 師 、 家 長 )的 聲 音 , 都 應 是 研 究 此 議 題 所 必 須 要 顧 及 的 層 面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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