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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士大夫的公私交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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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士大夫的公私交游

北宋士大夫的仕宦生涯中,擔任地方官員的機會十分普遍,科舉初仕的官 員,絕大多數從州縣開始任職;選人改官,往往也必須先外任州縣一次;即使任 官以後,因為派任州縣、貶謫、黨爭、犯罪、養疾等原因,京朝官外任府州軍監 官員的機會,一樣很多。因此,士大夫在任職州縣期間,由於職務所需,不但須 要和長官、僚屬、胥吏打交道,平日也要接見前來投謁的游士和賓客;閒暇時間,

則和門客、僚屬、親友或僧道等人酬答、出游、宴飲;即便致仕退休,貶謫或是 遠宦偏僻地區,也必須安排日常的交游生活。這種以任官城市為中心的人際交 往,因為士大夫求貲、求薦、舉賢、依附高官、公事和親友往來等等的需求,不 但顯示出人來人往流動頻繁的特質,而且公務和私人交往難以區隔,人際交游又 和個人的操守、地方官職責相牽連。從平日交游的活動中,士大夫文化的實質內 涵,也由此展現。

第一節 門人與僚屬:依附、資助、舉賢之探討 一、地方官員與同僚的交往

北宋各級地方官員,由上而下,主要包括了路一級的轉運使、安撫使、提點 刑獄、提舉常平茶馬市舶等,通稱為漕、憲司的官員;府州軍監一級,知府州軍 監的郡守,佐貳的通判,僚屬的幕職官、幕職諸曹官、監當官;縣一級的縣令、

縣丞,貳佐的主簿、縣尉;以及作為武官體系的路分都監,總管鈐轄,州縣巡檢 司等路州縣各級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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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僚以下,則有各種招募、差役而來的胥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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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轉運使對州級官員,州級官員對其僚屬、縣級文武官員,握有考核升降 的彈劾和薦舉權,而這種權力的行使,其實不太須要羅列實際的政績事項,因此

1 脫脫,《宋史》,卷 167,志第 120,〈職官七〉,頁 3960-3983。

2 趙彥衛撰,傅根清點校,《雲麓漫鈔》(北京:中華書局,1996),卷 12,頁 217:「諸縣人吏:

國初,押司、錄事於等第户差選諳吏道者充。遇衙前闕,即抽差年滿押錄。」;頁 216:「熙寧中,

吏額頗增,許投名。元祐行差法,復損如舊。紹聖復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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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可以因為希合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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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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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官的招待、公事意見不合等原因,決 定對官員的觀感及其升降,相對地,下官也會藉由上述管道,來迎合長官的意旨。

以轉運使對知州的考核來說,不飾廚傳,成為降黜的理由之一。司馬光的父 親司馬池知杭州時, 「性質易,不飾廚傳,剸劇非所長,又不知吳俗,以是謗譏 聞朝廷。轉運使江鈞、張從革劾池決事不當十餘條,及稽留德音,降知虢州。」

不飾廚傳,造成長官對下屬的印象不佳。相對地,也有知州以豐盛酒宴招待轉運 使,以博得好感。哲宗時知泉州江祖道,御史上官均論其「人品污陋,天資巧佞,

向緣附會權貴,兼更要任。……朝廷遣張汝賢按察本路,至泉之日,過飾廚傳,

曲為諛悅,以蓋衍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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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王安石曾經批評郡守說: 「郵亭、橋樑不修,非 政之善;餙廚傳以稱過使客,有於義有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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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盛飾廚傳列為地方官員的害 政之一。

這種因為轉運使歲時按行所部,檢察儲積,稽考帳籍,舉刺官吏,衍生而出 的知州招待宴會,本來只是例行性的公事應酬,然而招待不能令長官滿意,仕途 連帶受到影響。同樣的情況,也發生在州縣官員接待往來使者、路過官員的身上,

仁宗慶曆四年上封者言: 「衛尉寺丞邱濬降饒州軍事推官、監邵武軍酒稅。……

在杭州持服,每年赴闕,逐處稍不延接,便成嘲詠,州縣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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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朝廷官 員的身分,往來州縣、京城之間,便強求豐盛招待。甚至還有趁機交結官員,收 受賄賂者,太宗時, 「皇城司陰遣人下畿縣刺事,多厲民,令佐至與為賓主。(王) 彬至,捕鞫之,得所受賂,致之法,自是詔親事官毋得出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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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宋初即

3 脫脫,《宋史》卷 444,列傳第 203,〈文苑六‧黃庭堅〉,頁 13109-13110:「庭堅在河北與趙挺 之有微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承風旨,上其所作荊南承天院記,指為幸災,復除名,羈 管宜州。」

4 羅大經,《鶴林玉露》(北京:中華書局,1997),乙編,卷 5,〈儉約〉,頁 208:「仇泰然守四明,

與一幕官極相得。一日問及:公家日用多少?對以十口之家,日用一千。泰然曰:何用許多錢?

曰:早具少肉,晚菜羹。泰然驚曰:某為太守,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喫菜,公為小官,乃敢食 肉,定非廉士。自爾見疎。」

5 李燾,《長編》,卷 395,哲宗元祐二年二月丁酉,第 16 冊,頁 9635。

6 徐度,《却掃編》,卷下,頁 1224。

7 李燾,《長編》,卷 149,仁宗慶曆四年五月乙亥,第 6 冊,頁 3609-3610。

8 脫脫,《宋史》,卷 304,列傳第 63,〈王彬〉,頁 1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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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使者非因公事,不得出京城;又藉機干求他事、越司侵職,處以徒一年 半、杖七十的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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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賄賂、餽贈,更以贓罪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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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律法卻也同時規定:

「諸拒州縣以上使者,杖六十,毆者加二等,傷重者加鬬傷一等。……疏議曰:

拒州縣以上使,稱以上者,省、臺、寺、監及在京諸司等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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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員膽 敢毆傷朝廷使者的不多,然而何謂「捍拒」使者,反倒產生了模糊的空間。

宋代官員替代之際,知州以下佐貳、幕僚迎送出境,踐別宴飲;赴任沿路所 到之地,視其官職高低,轉運使或州縣以下官員並來境上迎接。這種迎送官員往 來的官場禮節,不但相當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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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赴任的官員來說,沿途經過的州縣愈多,一 路接見官員的機會也愈頻繁。仁宗景祐三年,歐陽修因為上疏論救范仲淹,被貶 為峽州夷陵縣令,從離京到赴任,將沿途見聞寫成〈于役志〉一文,其中詳細記 載了地方官迎送到罷的情況,摘要如下:

景祐三年丙子歲五月九日丙戌,希文出知饒州。

戊子,送希文飲於祥源之東園。

壬辰,安道貶筠州。

甲午,師魯貶郢州。

丁酉,與損之送師魯於固子橋西興教寺。余留宿,明日,道卿、損之、公 期、君貺、君謨、武平、源叔、仲輝皆來會飲,晚乃歸。余貶夷陵。

癸卯,君貺、公期、道滋先來,登祥源東園之亭。公期烹茶,道滋鼓琴,

9 竇儀,《宋刑統》,卷 10,〈職制律‧出使不返制命〉,頁 162-163:「諸受制出使,不返制命,

輒干他事者,徒一年半。以故有所廢闕者,徒三年。餘使妄干他事者,杖九十。以故有所廢闕 者,徒一年。越司侵職者,杖七十。」

10 竇儀,《宋刑統》,卷 11,〈職制律‧受所監臨贓〉,頁 178-179:「諸官人因使,於使所受送遺 及乞取者,與監臨同。經過處取者減一等。糾彈之官不减。即強乞取者,各與監臨罪同。疏議 曰:官人因使,於所使之處受送饋財物或自乞取者,計贓准罪,與監臨官同。」又「諸監臨之 官受所監臨財物者,一尺笞四十,一匹加一等,八匹徒一年,八匹加一等,五十匹流二千里。……

乞取者加一等,強乞取者准枉法論。」

11 竇儀,《宋刑統》,卷 22,〈鬬訟律‧拒捍州縣使人〉,頁 340-341。

12 王木永 ,《燕翼詒謀錄》,卷 1,頁 9:「國初,士大夫往往久任,亦罕送迎,小官到罷,多芒屨 策杖以行,婦女乘驢已為過矣。」從北宋初年到末年,地方官離任的迎送,越來越趨於繁文縟 節,故王木永有今不如昔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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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與君貺奕。已而君謨來,景純、穆之、武平、源叔、仲輝、損之、壽昌、

天休、道卿皆來會飲。

丁未,次南京,明日留守推官石介、應天推官謝郛石、軍巡判官趙袞、曹 州觀察推官蔣安石來,小飲於河亭。

壬子,至於泗州,晚與國器小飲州廨中。

丁巳,次洪澤,與劉春卿、同年黃孝恭相遇。始識大理寺丞李惇裕、洪澤 巡檢顏懷玉者。錢思公在洛時故吏,遂與四人者夜飲,五鼓罷。……二鼓 宿閘下,黎明元均來,遂至楚州,泊舟西倉,始見安道於舟中。

乙丑,與隱甫及高繼隆、焦宗慶,小飲水陸院東亭。

庚午,同年朱公綽來自京師。

辛未,子聰來自壽州,夜飲倉亭留宿。

甲戌,知(壽)州陳亞小飲,魏公亭看荷花,與者隱甫、朱公綽。晚移舟楚 望亭,陳從益來自京師,見余於舟中,始聞君謨動靜。秀才陳策來自京師,

夜見余於楚望亭。

辛巳,與伯起飲(揚州)遡渚亭,會者集賢校理王君玉、大理寺丞許元、太 常寺太祝唐詔、祠部員外郎蘇儀甫。

已卯,至於揚州。

已酉,會飲秀才呂有家。

癸卯,晨至江寧府。

丁未,小飲君績家。

辛亥,阻風,與侍禁陳宗顏飲。

壬子,過太平州。

丁巳,在江州,約陳侍禁遊廬山。

已未,阻風郭家洲,與澧陽縣令趙師道飲村市,就村人市羊供膳不得。

辛酉,至於(蘄州)蘄陽。

壬戌,小飲瞿珣家。會丹稜知縣著作佐郎范佑、蘄春主簿郭公美。

丙寅,至於黃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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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卯,與知(黃)州夏屯田飲於竹樓興國寺。

庚午,至於鄂州,始與令狐修己相識。

甲戌,飲於兄家。

已卯,至岳州。夷陵縣令吏來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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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修以文章名冠天下,自館閣校勘貶夷陵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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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路一千六百里,自五月 十九日貶謫令下,到十月二十六日到官,五個月間途經南京、宿州、泗州、楚州、

壽州、高郵軍、揚州、真州、江寧府、太平州、江州、蘄州、黃州、鄂州、岳州,

以後雖無記載,但從中可以見到,前來餞行者有京城同僚,地方知州、知縣及屬 官,所過州之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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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京朝官暫時寄居他州者(丁憂等原因),慕名而來的鄰近 官員、舉人、富豪、僧道隱士。歐陽修並趁途經鄂州,拜訪任官黃陂縣的兄長。

這些迎送的官員朋友,有些已經認識,然而沿路交結初識的各類人士似乎更多,

遠道而來送行、同行數州的官員,也不在少數。甚至歐陽修途經荊湖, 「留荊約 旬餘,正庭參轉運時也。」也必須拜見荊湖路轉運使。王慎中說〈于役志〉乃歐 陽修之「酒肉帳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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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官員替代之際,官員迎送宴飲的普及,由此可見。

又「李挺之任孟州司戶,太守范忠獻(純粹)不悅之。及移鎮延安,皆送至境 外,挺之但別於郊,曰: 『情貴稱,范公不我知,而遠送之,是不情也。』未幾 責守安陸,過洛,三城無一人往,獨挺之沿檄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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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寇公(準)性尚華侈,

夏英公(竦)亦然。夏嘗語門下客曰:萊公自奉豪奢,而世弗非者,至某則云云者 多,何也?客對曰:舊傳寇公在鎮,暇日與僚屬出郊園,坐席上,聞馱鐸聲,遣 介問之,乃一縣令代還,行李經由。公即詔同席從容晏賞。侍中今待入京士大夫 與出都之人,禮數已自加損,況其他歟?宜乎物論之不同矣。竦默然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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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歐陽修,《歐陽修全集》下,卷 5,〈于役志〉,頁 77-82。

14 脫脫,《宋史》,卷 319,列傳第 78,〈歐陽脩〉,頁 10375-10376。

15 同年進士科登第者,稱為「同年」。南宋范成大認為,宋代去唐代浮侈,但存聞喜一宴,屆時 以齒立班,相互拜答,稱為「拜黃甲,敘同年。」對同年的關係,比唐代更為看重。參見朱瑞 熙等,《遼宋西夏金社會生活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1998),頁 211-212。

16 歐陽修,《歐陽修全集》下,卷 5,〈于役志〉,頁 82。

17 俞文豹,《吹劍錄外集》,《筆記小說大觀》,28 編,第 2 冊,頁 1255。

18 高晦叟,《珍席放談》,卷上,《筆記小說大觀》,20 編,第 6 冊,頁 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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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官員迎送長官離任,甚至遠送出州境,除了故交以外,絕大多數抱有功利心 思,盛待高官、升官者,疏遠貶降官員,從上述兩個事例,其實正顯示了這種官 員迎送禮節的本質。

除了以宴飲招待過往使者,替代之際迎送到罷以外,地方官員和僚屬、長官、

先輩之間的平時交往禮節,還有生日獻上壽星的畫像、祝壽詩詞。朱彧說: 「近 世長吏生日,寮佐畫壽星為獻,例只受文字,其畫卻回,但為禮數而已。王安禮 以執政出知舒州,生日,屬吏為壽,或無壽星畫者,但有他畫軸,紅綉囊緘之,

必謂退回。王忽令盡啟封掛畫於廳事,摽所獻人名御於其下,良久,引客熱香,

共相瞻禮。其間無壽星者,或用佛像,或神鬼,唯一兵官乃崔白,畫二貓,既至 前,慚懼失措,或云時有囊緘墓銘者,吏不敢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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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日獻畫,本來只是有名 無實的慣例,知州一時心血來潮,展畫觀看,即發生了這則趣事。至於官員寫作 賀壽詩詞,獻給先進、長官或同僚,自北宋中到南宋,日益普遍,晏殊、柳永、

黃庭堅、晁補之都寫了不少壽詞,內容不外乎是頌德祈福的吉祥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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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每遇閒暇節日,地方文武長官開宴慰勞僚屬、胥吏,酒席之間,對促 進長官和下屬的友好關係,也有幫助。神宗時宰相程戡「性嚴毅,無所推下,出 鎮大名,每晨起,據桉決事,左右皆惴恐,無敢喘息。及開宴,召僚佐飲酒,則 笑歌歡謔,釋然無間,於是人畏其剛果,而樂其曠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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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詠知成都府時,

「以二月二日為踏青節。……乃於是日,自萬里橋以錦繡器皿結綵舫十數隻,與 郡僚屬官分乘之,妓樂數船,歌吹前導,命曰遊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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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永興軍路同州, 「以 二月二日與八日為市,四遠村民畢集。……郡守就于城東北隅龍興寺前,立山棚、

設幄幕聲樂,以宴勞將吏,累日而後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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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 「杭州繁華,……號無 事,日[陪]使府外臺宴飲。東坡倅杭,不勝杯酌,諸公欽其才,望朝夕聚首,

疲於應接,乃號杭倅為酒食地獄。後袁轂倅杭,適與郡將不拹,諸人以此亦相踈。

19 朱彧,《可談》,卷 1,頁 1175。

20 黃文吉,〈從詞的實用功能看宋代文人的生活〉,《國立編譯館館刊》,20:2(1991.12),頁 38-39。

21 彭乘,《墨客揮犀》,卷 8,頁 1759。

22 陳元靚,《歲時廣記》,卷 1,〈遊蜀江〉,《筆記小說大觀》,6 編,第 4 冊,頁 2326b。

23 陳元靚,《歲時廣記》,卷 1,〈售農用〉,頁 232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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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語所親曰:酒食地獄正值獄空。傳以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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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在吳越、成都等崇尚游宴 的地區,郡守難免必須配合當地風俗,宴勞官員。

地方官員和同僚、屬下、長官的日常交游,在這種半公務性質的宴會中建立 關係,十分常見。然而正如前所言,由於地方上級官員,握有對下級僚屬的薦舉 及考核權力,下屬在各種宴會場合,不得不赴會,或者唯恐得罪的心情,也可以 預見。仁宗時田況擔任陜西宣撫副使, 「置酒與僚屬相集,路分都監雍元規者,

酌飲逾常,言色失度,曳裾離席而遊。詰旦,方愧悟,畏不勝,即馳詣公深自咎 謝,公溫然軟語以存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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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撫使掌有總制一路軍民之政的大權,路分都監 職位不低,然而酒席間被酒失禮,不禁深感慚懼失措,而長官為了安撫下屬,避 免心結影響職事,也要慰撫一番。

北宋士大夫即曾以遊戲之筆,來形容僚屬參加長官宴會的心情,蘇轍說: 「步 行著窄鞋。赴尊官筵席。入試遇酷暑。暑月對生客。」以類比來敘述生活中〈不 快活〉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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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銍則認為: 「冬月飲冷酒。暑月赴公筵。大雨中送殯。隆冬 騎遠馬。」為「重難」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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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形容官員參加公筵宴會,彆扭難過又不得避 免的心理。

事實上,地方僚屬藉由公事往來、赴長官宴會、進獻詩文,等等日常交往的 過程,藉機搏得上官親睬,求得提拔薦舉的情況,確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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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叔獻為杞縣 尉。……當其獲盜時,叔獻躬押至開封府,府尹李絢謂曰: 『子之才能,吾深知 之,子可一見本府推官判官,吾當率以同狀薦子也。』叔獻辭曰: 『本以公事至 府,事畢歸邑。若投謁以求薦,非我志也。』竟不面推官判官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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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

24 朱彧,《萍州可談》,卷 3,頁 1699。

25 高晦叟,《珍席放談》,卷下,頁 3337。

26 蘇轍,《雜纂二續》,〈不快活〉,《筆記小說大觀》,38 編,第 3 冊,頁 1b。

27 王銍,《雜纂續》,〈重難〉,《筆記小說大觀》,38 編,第 3 冊,頁 2b。

28 李燾,《長編》,卷 287,神宗元豐元年春正月己巳,第 12 冊,頁 7019:「刑部員外郎、知制 誥熊本落知制誥,為屯田員外郎,分司西京,饒州居住。……法非因公事不得赴州郡酒食,而 本違法赴彥博會。」熙寧末熊本以事忤王安石,故摭裙罪責去職,然而法令規定非公事朝廷使 者不得赴州郡宴會,除了防止使者被收買,也有防堵地方官員交結上官的目的。

29 魏泰,《東軒筆錄》,卷 8,頁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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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投機求薦之名,侯叔獻的行為還有些不盡人情。仁宗末年,范仲淹以給事中知 杭州, 「兵官皆被薦,獨巡檢蘇麟不見錄。乃獻詩云: 『近水樓臺先得月,向陽花 木易為春。』公即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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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詩文得長官薦舉,似乎不論文武官員皆有,這或 許也是宋人平時在公筵場合中,樂於賦詩填詞,展露才華的原因之一。

除此之外,地方長官還會因為雅好詩文,在新屋落成及宴會的場合,命屬官 寫作應景的詩文。仁宗時宰相錢惟演「鎮洛,所辟僚屬盡一時俊彥。時河南以陪 都之要,驛舍常闕,公大創一館,榜曰臨轅。既成,命謝希深、尹師魯、歐陽公 三人者各撰一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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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皇帝命朝臣撰寫應制詩文相類似,屬官難以推拒,不過 謝絳、尹洙、歐陽修皆以文學知名,到也傳為一時佳話。

再從律法的訂定來看,地方各級官員之間,上下官有時存在不對等的規定,

可能也是地方長官和僚屬,在公私通常難以區別的日常交游中,下官顯得畏慎小 心的原因。北宋初律法即規定: 「諸在外長官及使人於使處有犯者,所部屬官等 不得即推,皆須申上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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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官事發,流罪以下以贖論。……在官犯 罪,去官事發,或事發去官,犯公罪流以下各勿論,餘罪論如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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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弁則 說: 「國朝以來,凡州縣官吏,無問大小,其受代也,必展刺交相慶謝。蓋在任 日,除私過外,皆得以去官原免。……自新政初頒,大臣恐人情不附,乃有不以 赦降去官,原減指揮,自是成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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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屬官無法逕行推鞫長官之罪,雖然公罪徒以下熙寧以前不論,私罪雖 論,但可以減贖的制度,適用於地方大小官員,讓屬官在公事上獲得較平等的地 位,但從地方長官可以摭裙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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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握有屬官升官的考核、薦舉權,還是讓地

30 俞文豹,《清夜錄》,《筆記小說大觀》,38 編,第 3 冊,頁 1b。

31 文瑩,《湘山野錄》(北京:中華書局,1997),卷中,頁 38。

32 竇儀,《宋刑統》,卷 10,〈職制律‧在外長官使人有犯〉,頁 169-170。

33 竇儀,《宋刑統》,卷 2,〈名例律‧犯罪事發〉,頁 24。

34 朱弁,《曲洧舊聞》,卷 2,《筆記小說大觀》,28 編,第 1 冊,頁 456。

35 李燾,《長編》,卷 163,仁宗慶曆八年二月丙子,第 7 冊,頁 3917:「初,(楊偕)坐蔡襄等劾 奏,出知杭州,會襄謁告過杭,而輕遊里市,或謂偕盍言於朝,答曰:『襄嘗以公事詆我,我 豈可以私報耶!』」;《長編》,卷 180,仁宗至和二年六月庚寅,第 7 冊,頁 4351:「庚寅,群 牧判官、祠部員外郎李壽朋知汝州,坐皇城卒報其遊從不檢也。」北宋官員因為微小私罪而去 職者,有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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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各級官員的交游,帶有難以避免的權力關係。

仁宗中期,陳靖「荐為邑佐,皆有能聲,稍遷孝感令。以公事忤郡太守,輒 致所事而去。……未幾詔下,以太子中舍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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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希亮「提舉河北便糴。

都轉運使魏瓘劾希亮擅增損物價。……希亮乞廷辨。既對,仁宗直希亮,奪瓘職 知越州,且欲用希亮。希亮言:臣與轉運使不和,不得為無罪。……移知鳳翔。……

獄有盜,法當死,僚官持不可。久之,盜殺守吏遁去。希亮以前議讞于朝,而希 亮之議是。僚官懼,欲以事中希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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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屬和長官不合,長官藉機令其去職,

或者下屬先下手為強,欲以事中傷長官令其離任,其實正反映了地方官員平日因 為公私事宜,不論是非曲直卻直接影響交往關係的實例。

然而,除去官場帶有上下尊卑禮儀,因而顯得戒慎小心的人際交往關係以 外,各級官員之間的交游,有時候也會形成友朋的情誼。仁宗初年,錢惟演以使 相判洛陽,歐陽修為幕職官員,曾自述云:「河南地望雄西京,相公好賢天下 稱。……我昔初官使伊洛,當時意氣尤驕矜。主人樂士喜文學,幕府最盛多交朋。」

對於長官錢公的樂賢好士,不但語多尊崇,和同僚之間也結成友好的關係。除此 之外,官員之間基於愛才、舉賢、撫恤、以文會友及個人操守等原因,也會維持 亦師亦友的良好互動。像是黃庭堅,「教授北京國子監,留守文彥博才之,留再 任。蘇軾嘗見其詩文,以為超軼絕塵,獨立萬物之表,世久無此作,由是聲名始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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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才能獲得上官和先進的賞識。

鮮于侁則是「通判綿州。綿處蜀左,吏狃貪成風,至課卒伍供薪炭、芻豆,

鬻果蔬多取贏直。侁一切弗取,郡守以下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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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希亮雖然以公事和僚佐 不和,「僚官懼,欲以事中希亮,希亮自顧無有其事。……遂借(事)上書自劾,

求去不已。……所至,奸民猾吏,易心改行,不改者必誅。然出於仁恕,故嚴而 不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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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地方官因為操守作為,贏得下屬的尊敬效尤。至於仁宗末沈遘知 杭州, 「善遇僚寀,皆甘樂傾盡為之耳目,剌閭巷長短,纖悉必知,事來立斷。」

36 魏泰,《括異志》,卷 1,〈陳靖〉,頁 1781-1782。

37 脫脫,《宋史》,卷 298,列傳第 57,〈陳希亮〉,頁 9919-9920。

38 脫脫,《宋史》卷 444,〈文苑六‧黃庭堅〉,頁 13109-13110。

39 脫脫,《宋史》,卷 344,列傳第 103,〈鮮于侁〉,頁 10936。

40 脫脫,《宋史》,卷 298,列傳第 57,〈陳希亮〉,頁 9920。

(10)

41

藉由善待僚佐,還獲得有益於政事的協助。

總結說來,地方各級官員的交游,會受到法律規定、升降制度、個人性格及 品德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因而顯現出公私難以區隔的複雜人際關係。而這種以任 官城市為中心,和長官同僚等的交游,其中有官場禮儀趨於形式化,缺乏誠摯感 情的一面,然而透過長官的賞識、同儕的切磋往來,也可以培養出一種亦師亦友,

受用終生的良好關係。

二、主人與門客的交游

北宋士大夫擔任官職,以朝廷立場來說,選拔、薦舉全國各地的各類人才,

屬於官員的職責之一;就儒家精神而言,士大夫禮遇、培養及與賢才游處,同樣 是重要的政治及修身理念;再加上平日交友、從師、延師、改官、援引等等的實 際需求,這些都為士大夫並士人之間,形成「主人」和「門客」的人際交往方式,

提供了背景。以地方官員為例,由於地理遠近的關係,導致州縣城市成為鄰近地 區士大夫,追求較好的經濟和文化環境的目的地,也因此,不但往來求貲用、求 學的士人,離鄉入城,客作於地方官門下者有之,就是改官求薦的士大夫,也頻 繁往來於外任的京朝官員門下。他們當中,有的只是短暫的停留投謁,游走各個 官員之間獲取利益,有的則長期客坐於官員門下,擔任訓導子弟或是切磋藝業的 事務,和地方官員維持亦師亦友、亦主亦從的複雜關係。而透過主人和門客的交 往,士大夫有時候不僅在政治上建立了人脈的聯繫,在日常生活當中,和賓客酬 答、餽贈、出游、談論文學政事義理等等,也成為士大夫文化落實在生活實踐中 的一環。

北宋士大夫稱「客」於某者「門下」 ,即是所謂的「門客」 。還有一種因為科 舉考試,及第舉人稱考官為恩門、師門或座主,自稱為「門生」 ;對拔擢或薦舉

41 脫脫,《宋史》,卷 331,列傳第 90,〈沈遘〉,頁 10652。

(11)

自己磨勘改官的上級稱為舉主,自視為「門生」 ,二者都是以學生之禮師事考官、

舉主

42

。但是「門生」和所謂的「門客」 ,有其差異。一般說來,門客之「客」有 暫時寄居、寄食的意思,比如張齊賢「少為舉子,貧甚,客河南尹張全義門下,

飲啖兼數人。」

43

;楊舜俞「西洛人也。……久客都下,多依倚顯宦門。」 ;楊億

「門生館食者尚十餘人。」

44

;范鎮「客其家者,常十餘人,雖僦居陋巷,席地 而坐,飲食必均。」

45

至於門客、賓客則稱其依附之人為「主人」 ,韓琦判大名府時, 「有門客彭知 方。……和公詩曰: 『主人若也憐高節,莫為狂枝贈一柯。』」

46

以「主人」稱呼 韓琦;又

僧令遵陝州人也,多智數,善附麗權勢。天聖中出入劉皇城家。……

(僧曰)我有主人在京師。」

47

主人提供門客居住及衣食之資,和科舉、薦舉單純 由於舉才制度締結的師生關係,有所不同。

然而,士人因為客於官員門下,獲得薦舉的機會,有時候也會使門客和薦舉 之門生二者的身分合而為一,例如李迪「為學子時,從种放明逸先生學。將試京 師,從明逸求當塗公卿薦書,明逸曰:有知滑州柳開仲塗者,奇才善士,當以書 通君之姓名。文定攜書見仲塗,以文卷為贄,與謁俱入。久之,仲塗出,曰:讀 君之文,須沐浴乃敢見。因留之門下。」

48

北宋未第的士人拜師學舉業,後入京舉進士,往往再登門乞求朝廷官員的推 薦書,推測其目的可能有二:其一,雖然自真宗開始,糊名、謄錄等科舉防弊措 施逐漸完善,但這類維持科舉筆試公平性的政策,僅只適用於鄉試、會試,在皇 帝親自品評進士等第的殿試階段,參考舉子文名聲望以及朝官的推薦書,以定名 次高下,或許是當時的一種慣例,而這也是士人在入京應舉之前,競相追求高官 推薦的主要原因。其二,進士登第之後,吏部銓選派任中央或地方官職,除了名

42 朱瑞熙等,《遼宋西夏金社會生活史》,頁 210-211。

43 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 7,頁 68。

44 田況,《儒林公議》,卷上,《筆記小說大觀》,29 編,第 4 冊,頁 2506。

45 范鎮撰,汝沛點校,《東齋記事》(北京:中華書局,1997),附錄 2,〈范景仁墓誌銘〉,頁 70。

46 劉斧,《青瑣高議.前集》,卷 5,〈名公詩話〉,頁 3000。

47 魏泰,《括異志》,卷 10,〈遵道者〉,頁 1985-1987。

48 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 7,頁 67。

(12)

次等第(一甲、二甲、三甲及特奏名)影響官職品階的高下之外,對於家世無顯宦 的進士來說,以朝官的推薦為後盾,不但可以規避人人不樂為之的偏遠地區州縣 官職,尋求近京美闕,藉由朝官的援引,也替未來的仕途升遷打開了一條管道。

而這種舉子和推薦官員交往的政治動機,從官員的立場而言,未嘗不也是一種培 養賢才的政治責任及投資,因此正如柳開以李迪之才,納於門下,與諸門客及李 氏子弟切磋藝業一般,主人與門客維持一種恩惠與互蒙其利的關係,有利於未來 仕途的發展,是未第士人在經濟依附之外,之所以和朝廷官員頻繁往來的主要原 因。

而因為上述的目的,北宋未第士人暫時客座於官員門下者,不在少數,像是 曾鞏, 「甫冠,名聞四方。歐陽修見其文,奇之。中嘉祐二年進士第。」

49

; 「方 時文磔裂詭異之弊勝,主司歐陽脩思有以救之,得(蘇)軾刑賞忠厚論,驚喜,欲 擢冠多士,猶疑其客曾鞏所為,但置第二。」

50

曾鞏為舉子時,待試京師,曾經 短暫地客座於當年的主考官歐陽修門下,後來即順利以高第進士。

甚至士大夫任官以後,也有暫時客座於高官門下者,例如宋祁, 「晏元獻公(殊) 當國,子京為翰林學士。晏愛宋之才,雅欲旦夕相見,遂稅一第於旁近,延居之,

其親密如此。」

51

;曾鞏「與公(晏殊)同鄉里。元豐閒,神宗命以史事。其傳公 云:雖少富貴,奉養若寒士。……而景文宋公草公謫辭云:廣營產以植私,多役 兵而規利。宋亦公門人,而必為此者,豈當時有不得已歟?」

52

考其文意,二人 都曾經為晏殊門人,受其提拔援引。

這種因為改官投謁,暫時客座於官員門下,尤其以高品京朝官為舉主的士大 夫,又稱為「賓客」 。真宗宰相王旦,就曾經廣納賓客於門, 「旦為相,賓客滿堂,

無敢以私請。察可與言及素知名者,數月後,召與語,詢訪四方利病,或使疏其

49 脫脫,《宋史》,卷 319,列傳第 78,〈曾鞏〉,頁 10389-10390。

50 脫脫,《宋史》,卷 338,列傳第 97,〈蘇軾〉,頁 10801-10802。

51 魏泰,《東軒筆錄》,卷 10,頁 111。

52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 12,〈記事‧晏元獻節儉〉,《筆記小說大觀》,29 編,第 4 冊,頁 2310-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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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獻之。……每有差除,先密疏四三人姓名以請。」

53

。賓客頻繁往來於高官 門下求薦,停留短暫的情況,可以下列事項為例, 「陳亞……蓋近世滑稽之雄也。

嘗著藥名詩百餘首,行於世。……或曰:延胡索可用乎?亞曰:可。沉思久之,

因朗吟曰:布袍袖裏懷漫刺,到處遷延胡索人。此可贈游謁窮措大。聞者莫不大 笑。」

54

; 「皇祐、嘉祐中,未有謁禁,士人多馳騖請託,而法官尤甚。有一人號

『望火馬』 ,又一人號『日遊神』 ,蓋以其日有奔趨,聞風即至,未嘗暫息故也。」

55

這些求薦舉的士大夫,在神宗以前,並沒有禁謁的制度,神宗時則如朱彧所 言: 「近制中外庫務、刑獄官、監司、守令、學官假日許見客及出謁;在京臺諫、

侍從官以上,假日許受謁,不許出謁,謂之謁禁。」

56

;又哲宗元祐元年,官員 禁謁制度因為監察御使韓川上言,略加鬆弛: 「乞除官局依舊不許接賓客外,內 謁禁並廢。……除開封大理官司依舊行謁禁外,其餘一切簡罷。」

57

。神宗以後,

進謁制度時嚴時寬,目的不外乎在薦舉人才和交結賄賂之間,取得一個平衡。

比較「賓客」和「門客」的異同,其相似之處,在於二者都希望藉由主人 在學識、政治或者官場上的影響力,來提拔援引自己,而賓客有時候也和門客相 同,接受主人的經濟資助。不同的是,門客多半是未第的士人或舉子,賓客則士 人、士大夫皆有;門客停留於主人門下的時間多半長達數年,因此有為主人延聘 擔任訓導子弟等工作者,賓客則往往游走於高官顯宦之門,在改官替代之際求得 美職,投謁停留的時間不但頂多數個月,士大夫一生中舉主數人的情況也相當普 遍。然而從廣義來說,門客和賓客同樣可以「主人」和「門人」的關係來概括,

導因於二者同樣接受主人的政治或經濟的恩惠,事實上,宋人自己也沒有嚴格區 分二者的差別。

士人離鄉寄居為他人門下客,一開始,通常以家鄉鄰近之州縣地方官員、富

53 脫脫,《宋史》,卷 282,列傳第 41,〈王旦〉,頁 9549。

54 吳處厚,《青箱雜記》,卷 1,頁 2871。

55 吳處厚,《青箱雜記》,卷 2,頁 2880。

56 朱彧,《萍州可談》,卷 1,頁 1628-1629。

57 徐松,《宋會要輯稿》,卷 21777,〈刑法二‧刑法禁約〉,第 7 冊,頁 6500 上。

(14)

豪為主人,例如前述的張齊賢,洛陽人, 「貧甚,客河南尹張全義門下」 ;梅執禮

「浦江人,方未冠時,家極貧而親老無以為養,大雪中以詩謁邑宰。……邑令延 之,令訓其子弟。」

58

。但是也不乏遠至外州依附於郡守門下者,如趙禼, 「南 京虞城人,少篤學自力。」

59

; 「頃在筠州依祀郡守,一日聞有術者頗精,郡守 乃召賓寮,呼術者令遍示坐客如何。……郡守因問王秀才何時登第。」其中王秀 才和趙禼相同,都是筠州知州的門客,趙禼甚至遠從南京而來。

至於透過同鄉情誼、老師介紹而投入門下者,則如真宗宰相李迪,家於濮州

60

, 「從种放明逸先生學。將試京師,從明逸求當塗公卿薦書,明逸曰:有知滑 州柳開仲塗者,奇才善士,當以書通君之姓名。文定攜書見仲塗。……因留之門 下。一日,仲塗自出題,令文定與其諸子及門下客同賦。」

61

求學時遠至京城拜 師

62

,後來透過老師的推薦,又回到濮州鄰近的滑州,成為柳開的門客,與柳氏 子弟及其他門客,共同切磋學業。仁宗時張堯封,則「從學山東孫明復。……文 時异倅南京,子彥博、彥若,竝師明復,明復遂薦堯封於文氏,為門客。」

63

也 是透過老師牽線,成為南京官員文氏的門客。

考究士人為何在拜師求學之外,另外投為他人門下客,經濟狀況不佳,可能 是最主要的原因。上述張齊賢、梅執禮,都是因為家貧求為地方官門客,張堯封 雖然為吳越王錢椒的曾外孫,但是家境似乎不甚寬裕, 「堯封就舉,與張文定同 保,將引試,語文定曰:宗表兄弟自無錫宰歸,當往求舉資。」必須向親戚借貸 錢財,才得入京應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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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像是楊舜俞, 「西洛人也。少苦學,頗有才。家貧,

58 西郊野叟,《庚溪詩話》,卷下,《筆記小說大觀》,13 編,第 2 冊,頁 846。

59 脫脫,《宋史》,卷 318,列傳第 77,〈趙禼〉,頁 10364。

60 脫脫,《宋史》,卷 310,列傳第 69,〈李迪〉,頁 10171:「曾祖在欽,避五代亂,又徙家濮。」

61 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 7,頁 67。

62 脫脫,《宋史》,卷 457,列傳第 216,〈隱逸上‧种放〉,頁 13424:「放每至京師,秦雍生徒多 就而受業。」种放長年隱居於京兆府終南山,李迪不是遠至京兆就學,即是於种放停留京城期 間拜師,然以地理遠近來說,後者較有可能。

63 王鞏,《聞見近錄》,頁 903。

64 王鞏,《聞見近錄》,頁 903。

(15)

久客都下,多依倚顯宦門。」

65

;歐陽修四歲而孤,家貧,至以荻畫地學書,少 時就食於叔父之家,居住隨州,城南大姓李氏家多藏書,訓子孫以學,修多客游 其家,藉書抄訟,即長才遠去漢、沔、京城游學。

66

;士人母清臣科舉不第, 「飄 淪洛水濱。十年門下客,依舊相困泥塵。」

67

不但家境不佳,且由於未第而長期 客座於他人門下。

有些官員本身好客而且學識豐富,門客從和主人、同門士人的切磋當中,學 業可以得到提升。然而,在士人本身經濟條件不佳的情況下,有時候對於主人並 沒有太多的選擇,士人因之投入武官、富豪門下為客者亦有之。 「開封富民楊氏,

館客頗豪俊,有女未笄,私竊慕之,遂有偷香之說。密約登第結姻,客既過省,

乃棄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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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士人未第前館為富豪門客的例子,而舉人投為武將門下客者,

如京畿士人王庭鯉, 「嘗與邊將作門客,得軍功補軍將,因詣闕論父祖文臣及身,

嘗應進士舉,乞換文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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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許懷德為殿帥,嘗有一舉人,因懷德乳姥求 為門客,懷德許之。舉子曳襴拜於庭下,懷德據坐受之。人謂懷德武人,不知事 體,密謂之曰:舉子無沒階之禮,只少降接也。懷德應之曰:我得打乳姥關節秀 才,只消如此待之。」

70

因為貧窮求乞館為門客的士人,如果本身不以才學獲得 賞識,在主人門下的地位也不高,形同於食客而已。

至於舉子到處投謁求取錢財或薦書,較接近「賓客」之類的人,如果投謁文 章不受官員的賞識,繼而推薦、資助或引為門客,在一般士大夫的評價中,則又 更低。 「常(州)有一名公初任尉,有舉人投書索米,戲為詩答之曰:五貫五百九

65 劉斧,《青瑣高議.別集》,卷 3,〈越娘記〉,頁 3155。

66 脫脫,《宋史》,卷 319,列傳第 78,〈歐陽脩〉,頁 10375;歐陽修,《歐陽修全集》上,附錄

〈廬陵歐陽文忠公年譜〉,頁 1-2;歐陽修,《歐陽修全集》上,卷 3,居士外集 2,〈記‧李秀 才東園亭記〉,頁 51-52。

67 張舜民,《畫墁集》,卷 2,〈詩‧過同州遇雪贈母清臣〉,《筆記小說大觀》,28 編,第 3 冊,

頁 2287。其他的事例還有魏泰,《括異志》,卷 2,〈司馬少卿〉,頁 1802-1803:「太常少卿司馬 公里自言,未冠時侍仲父待制光山縣,門下客張某者亦年少,同舍肄業,常苦資用不足。」

68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 16,〈樂府上‧館客棄密約之好〉,頁 2427-2428。

69 朱彧,《萍州可談》,卷 1,頁 1626。

70 彭乘,《墨客揮犀》,卷 8,頁 1757。

(16)

十俸,虛錢請作實錢用。妻兒尚未厭糟糠,僮僕豈免遭肌凍。贖典贖解不曾休,

喫酒喫肉何曾夢。為報江南癡秀才,更來謁索覓甚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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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縣屬官的俸祿本來 就不高,又要應付前來索覓財物的士人,其不受歡迎可知。另外像趙抃, 「罷政 閒居,每見僧接之甚恭。一日士人以書贄見,公讀之終卷,正色謂士人曰:朝廷 有學校,有科舉,何不勉以卒業,卻與閒退人說他朝廷利害。士人惶恐而退。後 再往,門下人不為通,士人謂閽者曰:參政便直得如此敬重和尚。閽者曰:尋常 來見諸僧,亦只是平平人,但相公道是重他袈裟。士人笑曰:我這白襴,直是不 直錢財。閽者曰:也半看佛面。士人曰:更那輟不得些少來看孔夫子面。人傳以 為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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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人以文投謁,如果不受官員的同情與賞識,在官員心目中的地位,

或許還不如平常接見的僧道之士。

然而,士人當中其實不乏真正有才而貧困者,尤其在應試、下第或遭遇急難 之時,往往不得不游走各地乞取財用。比如查道, 「初應舉,自荊州湖遊索,獲 資十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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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舜民自述: 「憶昔居上庠,忝出流輩前。……折腰府縣中,

餬口道路邊,世俗多見輕,義士誰哀憐。憔悴有今日,光輝思昔年,今茲 秋闈,

猶欲爭相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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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柳開「性倜儻重義。在大名,嘗過酒肆飲,有士人在旁,

辭貌稍異,開詢其名,則至自京師,以貧不克葬其親,聞王祐篤義,將丐之。……

開即罄所有,得白金百餘兩,益錢數萬遣之。」

75

不但前後資助的士人不少

76

也常有門客館食於門。

其他如盛度、范仲淹、韓琦、楊億,出於愛才惜才,禮賢下士,不但收納門

71 彭乘,《墨客揮犀》,卷 1,頁 1713。

72 元懷,《拊掌錄》,《筆記小說大觀》,38 編,第 3 冊,頁 2b-3a。

73 王君玉,《國老談苑》,卷 2,《筆記小說大觀》,8 編,第 1 冊,頁 272。

74 張舜民,《畫墁集》,卷 1,〈詩‧試院懷感〉,頁 2273。黃休復,《茅亭客話》,卷 3,〈淘沙子〉,

《筆記小說大觀》,10 編,第 1 冊,頁 507:「進士文谷因下第往聖興寺,訪相識僧。……(淘沙 子)因問谷今將何往,谷曰:謁此寺相識僧,求少紙筆之資,別謀投獻。」士人下第時苦於資 用,不得不游索財物,自宋初文谷即為一例。

75 脫脫,《宋史》,卷 440,列傳第 199,〈文苑二‧柳開〉,頁 13028。

76 吳處厚,《青箱雜記》,卷 6,頁 2910:「柳崇儀開家雄於財,好交結,樂散施,而季父主家,

多靳不與。時趙昌言方在布衣,旅游河朔,因以謁開。開屢請以錢乞趙,季父不與,開乃夜搆 火燒舍,季父大駭,即出錢三百緡乞趙。」趙昌言下第時,即曾受過柳開的資助。

(17)

客,也常常資助前來投謁的士人。盛度「鎮廣陵,蘇參政某客遊過之,嘗獻書文 肅。一覽大喜曰:觀君之才,宜應制科。對曰:下走竊亦有此志,顧朝夕之養是 急,不得三年讀書工夫耳。文肅曰:吾有圭田租八百斛,可以成君此志也。蘇亦 不辭,文肅乃薦之。歸朝,又於公卿間為之延譽。後三年,遂中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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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 琦「客有郭注者,才而美,然求室則病,行年五十未有室家。魏公怜之,百計賙 卹,為求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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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仲淹「門下多賢士,如胡瑗、孫復、石介、李覯之徒,純仁皆與從游。」

79

。又藤元發「為范文正公門客。文正奇其才,謂他日必能為帥,乃以將略受之。

達道亦不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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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即舉進士, 「受官通判湖州。孫沔守杭,見而異之,曰:

奇才也,後當為賢將。授以治劇守邊之略。」

81

由此也可以窺見,北宋士大夫不 但未第前游學從師、以貧求為門客者有之,就是擔任官職以後,從學、以賓客拜 於官員門下者,也相當常見。

再者,從收受並資助門客、賓客的主人來看,具有一定的財力

82

,或者擁有 權勢、學識、好客性格的官員,往往成為士人與士大夫積極謁見的對象。富於家 財、才學且好客者,例如柳開、种放

83

;具備相當權勢、才學並好客者,則如王 祐

84

、韓琦、范仲淹、范鎮、晏殊和楊億

85

;位居高官顯宦者,則如王旦、夏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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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朱弁,《曲洧舊聞》,卷 1,頁 447-448。

78 彭乘,《續墨客揮犀》,卷 4,〈韓范二公客〉,《筆記小說大觀》,13 編,第 5 冊,頁 2463-2464。

劉斧,《青瑣高議.前集》,卷 5,〈名公詩話〉,頁 3000:「韓魏公鎮真定時,有門客彭知方。」

79 脫脫,《宋史》,卷 314,列傳第 73,〈范純仁〉,頁 10282。

80 葉夢得,《避暑錄話》,《中國野史集成‧正編》,第 8 冊,成都:巴蜀書舍,1993,頁 194 下。

81 脫脫,《宋史》,卷 332,列傳第 91,〈滕元發〉,頁 10673。

82 竇儀,《宋刑統》,卷 11,〈職制律‧受所監臨贓〉,頁 184-185:「諸處頗有閑人、遊客,干投 縣鎮乞索,或執持州府職員書題,干求財帛,縣鎮承意分配,節級所由,其所由節級,又須轉 於人戶處乞覓,頗是煩擾者,宜令今後止絕。」;《宋史》,卷 298,列傳第 57,〈陳希亮〉,頁 9921:「始,州郡以酒相餉,例皆私有之,而法不可.希亮以遺游士之貧者,既而曰:此亦私 也。以家財償之,遂借此上書自劾。」自宋初即規定地方官員不得以公庫資助游士,官員必須 以自有家財資助之,也因此資助門客、賓客者必須具備一定的財力。

83 文瑩,《玉壺清話》,卷 8,頁 77:「放至晚節,侈飾過度,營產滿雍、鎬間。門人戚屬,以怙 勢強併。」

84 脫脫,《宋史》卷 282,列傳第 41,〈王旦‧父祐〉,頁 9542:「尚書兵部侍郎,以文章顯於漢、

周之際,事太祖、太宗為名臣。」;《宋史》,卷 287,列傳第 46,〈王嗣宗〉,頁 9647:「嗣宗 少力學自奮,遊京師,以文謁王祐,頗見優待。」王嗣宗即曾為王祐門下客。

(18)

這些官員資助門客和賓客,除了出於急公好義、舉賢薦才的動機以外,有時候延 客訓導家族子弟,也是一個原因。比如上述的梅執禮,以親老家貧,館於婺州浦 江縣令為門客,令即命其訓導子弟;又柳開自出題,令李迪與其諸子及門下客同 賦。至於富豪之家先世缺乏讀書仕進者,延聘儒士教導子弟,以期登第得官,則 又更為普遍

87

,例如永興軍陜州, 「有馬氏者,實長其聚落,然其產不及中人,

而常於士之有文行者,屈致以禮,使其子弟事而學焉。」

88

即是。

除了延訓子弟以外,主人和門客、賓客平日的交游,還包括閒暇時出游、宴 飲、遊戲、談文論政等等。像是楊億與門客飲酒、遊戲,還能同時作文, 「楊大 年每欲作文,則與門人賓客飲博、投壺、奕棋,語笑諠譁,而不妨構思。」

89

其他因為慕名士之學問,登門投謁,切磋文學政事,以文會友者,則如張舜 民, 「頃遊京師,求謁先達之門,每聽歐陽文忠公、司馬溫公、王荊公之論,於 行義文史為多,唯歐陽公多談吏事。」

90

;黃唏, 「閩人。皇祐初游京師,不踐 場屋,多以古學游搢紳之門。……走京塵幾十年,公卿詞臣無不前席。晞履裂帽 破,馳走無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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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銍之父既仕, 「從滕元發、鄭毅夫論作賦與四六,其學 皆極先民之淵蘊」 。

92

這類真正因為求學問道,游走士大夫之門的文人,大多才 學豐富,士大夫也樂與之交游。

然而,士人及士大夫由於求薦、求資用,有的攀附高官權勢、結交富豪;等 而下之者則不僅奔競於權貴之門,以期求得一官半職,

93

甚至淪為官員支使的奸

85 田況,《儒林公議》,卷上,頁 2506-2507:「(楊億得罪)乃除太常少卿,分務西洛。……然門生 館食者尚十餘人,踰年貲用漸寠。」

86 仁宗宰相夏竦畜有門客,見高晦叟,《珍席放談》,卷上,頁 3315:「夏嘗語門下客……。」;

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上,頁 195 上:「章子厚嘗延一太學生在門下。」

87 北宋富豪延聘士人教子,因而起家登第任官者,參見陶晉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

頁 14-15。

88 張舜民,《畫墁集》,卷 6,〈記表劄子墓誌‧豳州亭口馬氏復田業記〉,頁 2322-2323。

89 歐陽修撰,李偉國點校,《歸田錄》(北京:中華書局,1997),卷 1,頁 16。

90 洪邁,《容齋隨筆》,卷 4,頁 45。

91 文瑩,《玉壺清話》,卷 5,頁 50。

92 王銍,《王公四六話》,〈序〉,頁 933。

93 陶晉生,《北宋士族:家族、婚姻、生活》,頁 43-44。

(19)

滑之徒,或是富豪之家的食客之輩。到了北宋徽宗時代,賈袞已經有「百物踴貴,

只一味士大夫賤。蓋指奔競者。」的說法

94

,直至南宋,士風澆薄,奔走求謁之 風似乎愈演愈烈。

95

自北宋至南宋末年,門客的種類不僅愈趨多樣,除了士人以 外,伎藝、跑腿、打手等各色人也成為官員富豪的館食之客。究其源流,自北宋 開始,士大夫、富豪在資助士人之外,其實也有收納醫道僧卜為賓客或門客者。

仁宗時, 「甲交先生,忘其何許人,國初登進士第。……多坐臥于屏風上,

動作無常,竟去不知所之。後寓淮陽軍,館于富民。周氏喜延方外士。」

96

;王 筌, 「有道之士,富鄭公嘗客之於門。元豐中,神宗賜號沖熙處士。」

97

; 「僧令 遵陝州人也,多智數,善附麗權勢。天聖中出入劉皇城家,因而名聞宮掖,莊獻 賜與巨萬。」

98

透過官員的引薦,還可以讓朝廷授予官職,甚而平時游走於權貴 之門的僧道術士,也不在少數。徽宗時姚丹元, 「出入蔡魯公門下,醫多奇中。……

且云:海上神仙宮闕,吾皆能以說致之,可使空中立見。蔡公亦徵信之。」

99

「杭僧思聰,東坡為作字說者,大觀、政和間,挾琴遊梁,日登中貴人之門。」

100

探討士人、士大夫或僧道醫卜,之所以樂於游走中央和地方官員門下,除了 依附權勢、求給資用、交友從學的動機之外,北宋規定一定品階以上京朝官,握 有薦舉文武和技術、僧道官的資格,是士大夫之家經常賓客滿門的重要原因。以

94 朱彧,《萍州可談》,卷 1,頁 1628-1629。

95 吳自牧,《夢粱錄》,卷 19,〈閒人〉,《筆記小說大觀》,21 編,第 2 冊,頁 1167:「閒人本食 客人,孟嘗君門下有三千人,皆客矣。姑以今時府第宅舍言之,食客者,有訓導蒙童子弟者,

謂之館客;又有講古論今,吟詩和曲,圍棊撫琴,投壺打馬,撇竹寫蘭,名曰食客。此之謂閒 人也。更有一等不著業藝,食於人家者,此是無成子弟,能文知書,寫字善音樂。今則百藝不 通,專精陪侍,涉富家子弟郎君,遊宴執役,甘為下流。」

96 馬純,《陶朱新錄》,《筆記小說大觀》,18 編,第 1 冊,頁 317-318。

97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 18,〈神仙鬼怪‧華陽洞門開〉,頁 2460。

98 魏泰,《括異志》,卷 10,〈遵道者〉,頁 1985-1987。其他事例還有邵伯溫,《邵氏聞見錄》,卷 16,頁 172-173:「皇祐初,洛陽南資福院有僧錄義琛者,素出入尹師魯門下。」

99 葉夢得,《避暑錄話》,卷上,頁 187 下。

100 陸游,《老學庵筆記》,卷 7,頁 93。

(20)

下略述北宋文官的薦舉制度。

101

《宋史》卷一百七十〈職官‧文臣蔭補〉 : 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子,承事郎;孫及期親,承奉郎;大功以下及異姓 親,登仕郎;門客,登仕郎。不理選限。

知樞密院事至同知樞密院事:(上略)門客,登仕郎。不理選限。

102

《宋史》卷一百七十〈職官‧臣僚大禮蔭補〉 :

宰相、執政官:本宗、異姓、門客、醫人各一人。

103

《宋史》卷二百八十四:

舊格,選人用舉者數遷官,而寒士無以進,堯咨進其可擢者,帝特遷之。

104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四:

殿中侍御史韓川言:……近委太中大夫以上,歲於諸州通判人內舉充 知州,遇三路及諸路四縣以上處闕,先差本等,次通判,皆須被舉者,餘 雖考課上等,亦不得預。朝廷之意,固欲得人,而所薦未必公也。今太中 大夫以上,率在京師,惟馳騖請求,因緣宛轉者得之為多,迹遠地寒者固 鮮。夫寒士雖久歷為郡,及治狀已著,考課入等,偶無近侍之薦,則反在 通判下,不許入三路,又不許入四縣路處。彼獲一薦章,即陞躐等級,超 壓老舊,何其幸耶?

105

《清波雜志》卷一:

選人改秩,今當員多闕少時,須次動六七年,成六考無玷闕,方幸寸 進。戛戛乎難哉!近制:改京官歲有定額,且減薦數。有憑藉者亦不待求

101 北宋舉官制度,元祐以前分為:舉選人—幕職州縣官、舉改官、舉知州及通判、舉京朝官、

舉三司判官等、舉監司(轉運、提刑、提舉等)、舉臺諫、舉自代、舉法官、舉館閤、舉學官、舉 侍從等十五類;元祐時,立十科舉士,條析前者制度化,但紹聖後即廢罷,大致維持前期的舊 法,參見金中樞,〈從司馬光十科舉士看北宋的舉官制度〉,《宋史研究集》(臺北:國立編譯館,

民國 78 年 12 月),第 19 輯,頁 31-44。

102 脫脫,《宋史》,卷 170,志第 123,〈職官十‧雜制‧蔭補‧文臣蔭補〉,頁 4096。

103 脫脫,《宋史》,卷 170,志第 123,〈職官十‧雜制‧蔭補‧臣僚大禮蔭補〉,頁 4098。

104 脫脫,《宋史》,卷 284,列傳第 43,〈陳堯佐‧弟堯咨〉,頁 9588。

105 李燾,《長編》,卷 404,哲宗元祐二年八月乙未,第 16 冊,頁 9839。

(21)

而得之。每患艱得職司,若止許用職司一員,庶俾孤寒均得應格。……幕 職、州縣官以薦改京官者,其數如格,則移刑寺問。舉者無罪故,乃得磨 勘。

106

二府宰相及其以上的京朝官,依法可以蔭補門客起家任官,其品階僅次於大 功以下及異姓親之後;未登進士第的舉人由於京朝官的薦舉,則可以受官;

107

改 官的選人如果得薦,可以超躐授予京朝官品階;幕職、州縣官改京官,也須要朝 官推薦;其他士大夫規避偏僻州縣的遠宦

108

,選擇近畿或職田豐厚的州縣任官,

也可以藉由權貴的薦舉得到較佳的機會

109

。甚至北宋中期以後,官多缺少的情況 日益嚴重,不但選人例任必須無過犯,舉主無罪故,注官趨於嚴格,

110

也更進一 步助長了士大夫投謁求薦風氣。

以士人應進士不中,轉而乞取薦舉得官者,例如真宗時龍昌期, 「陵州人,

祥符中,別注易、詩、書、論語、孝經、陰符、道德經,攜所注游京師。范雍薦 之朝,不用。韓魏公安撫劍南,奏以為國子四門助教。文潞公又薦,授校書郎,

106 周煇撰,劉永翔校注,《清波雜志校注》,卷 1,〈改秩〉,頁 31-32。

107 脫脫,《宋史》,卷 291,列傳第 50,〈宋敏求〉,頁 9737:「嘗建言河北、陝西、河東舉子,

性朴茂,而辭藻不工,故登第者少。請令轉運使擇薦有行藝材武者,特官之,使人才參用,而 有可進之路。……後頗施行之。」

108 李燾,《長編》,卷 191,仁宗嘉祐五年六月甲申,第 8 冊,頁 4628:「詔審官院,京朝官當入 四川、廣南、福建路差遣,而用薦舉規避者,委本院執奏之。」

109 李燾,《長編》,卷 120,仁宗景祐四年十二月庚午,第 5 冊,頁 2840:「西川、廣南、福建路 知州軍、通判、知縣闕,審官院常積三五處而不以先後定差,其公田有無、地之遠近,率多不 均。」;王木永,《燕翼詒謀錄》,卷 5,頁 45:「部吏賣闕之弊,自昔有之。……部吏每遇申到,

匿而不告。今州郡寄居,有丁憂事故數年不申到者,亦有申部數年,而部中不曾改正榜示者,

吏人公然評價,長貳、郎官為小官時皆嘗有之,亦不暇問。」北宋官員銓選不公,除了公卿子 弟本身占有蔭官等優勢以外,薦舉可得美職,吏部制度的缺失,使得官員可以上下其手,都使 得士大夫投謁求援引的風氣更加興盛。

110 沈括撰,胡道靜校注,《元刊夢溪筆談及新校注合刊》(臺北:鼎文,1977),卷 15,〈藝文二〉,

頁 164-165:「金陵人胡恢博物強記,善篆隸,臧否人物,坐法失官十餘年。潦倒貧困,赴選集 於京師。是時韓魏公當國,恢獻小詩自達。……魏公深憐之,令篆太學石經,因此得復官。」;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 18,〈神仙鬼怪‧曾易占詩讖〉,頁 2463:「曾子固之祖曾易占,南豐 人,知信州玉山縣,坐法失官,閒居十餘年。執政憐之,諷令至京師。」犯法得罪的官員,尤 其必須藉助他人保舉才能復官,而大約哲宗以後,才限制有過犯者不得薦舉。

(22)

講說府學。明鎬再奏,授太子洗馬致仕。」

111

游走高官之門,因而屢次得薦舉為 學官

112

。神宗時,李廌懷才不遇,雖受知於蘇軾,但由於累舉不第

113

,也必須奔 走公卿之門求薦,他曾自述說: 「廌少時有好名急進之弊,獻書公車者三,多觸 聞罷,然其志不已,復多游巨公之門。自丙寅年,東坡嘗誨之曰:如子之才,自 當不沒,要當循分,不可噪求王公之門,何必時曳裾也。爾後常以為戒。自昔二 三名卿已相知外,八年中未嘗謁一貴人。……李文正嘗曰:士人當使王公聞名多 而識面少,此最名言。蓋寧使王公訝其不來,無使王公厭其不去。如子尚求何名?

惟在養其高志爾。廌以此言如佩韋弦也。」

114

從年少奔競於高官之門,到後來釋 懷守分,但由於時運不佳,雖得薦舉卻也錯失良機,終身未能得官。

事實上,北宋士人不但累舉未第者奔走求薦,就是舉子入京應試之前,往往 也需要名士指導推薦,以利於爭取進士高第,並隨後授以較佳的美職。仁宗時歐 陽修也不能免俗, 《能改齋漫錄》卷十四〈記文對附‧歐陽公投胥內翰啟〉 :

歐陽文忠少時猶未知名,以文編投內翰胥公偃,且有長牋。……胥公 有啟〈謝歐陽秀才〉 : 「……行躋多士之魁,何誤采於虛聲。辱遠垂於厚顧,

方披睟表,遽捧雄編,恣探賞以忘勞。……允矣難能,誠哉可貴,雖亨衢 自致,靡資左右之先容,而名路共成,敢惜齒牙之餘論……。」歐公得之,

又為長箋以謝之: 「……爰以自童髮之交翦,浴聖日之光華,勉紹箕裘,

懼墮門素。……續食縣官之郵,召詣中臺,果玷浮華之目,州里貶於素論,

篋衍棄於祭芻。……慕漳濱之模楷,品之上下,曾弗齒於鍾評。……徒骫 骳以興譏。何弗避於詆訶,輒外彰於嗤笑。……伏蒙某官憫屯愚之無似,

111 王闢之,《澠水燕談錄》,卷 6,〈文儒〉,頁 73。

112 慶曆興學之初,詔本道使者選部屬官為教授,其後劉敞建議由各州自辟,辟補的學官無一定 資格的限制,往往因人因地有所差異,其中也有辟舉人宿儒為教授者;熙寧至宣和間興學,學 官來源,除了進士及制科並經薦舉、進士出身投牒自請者之外,也選貢士兼經者任之,但實際 上官選拔日益猥濫,教授又為九品末僚,俸祿低微,教授以下之講書等更低。參見趙鐵韓,〈宋 代的州學〉,頁 348-355。學官制度為舉人求官打開了一條管道,為了求得一官半職,舉人奔走 求薦也可以預期。

113 脫脫,《宋史》,卷 444,列傳第 203,〈文苑六‧李廌〉,頁 13116-13117。

114 李廌,《濟南先生師友談記》,《筆記小說大觀》,9 編,第 5 冊,頁 4124-4125。

(23)

加品目之惟優。醜以愛忘,音緣賞奏,許上修名之謁,獲伸拜德之恭。後 堂執經,飫陪一肉之賜,西齋坐宴,密親三雅之歡。」

115

翰林學士胥偃雖然責備歐陽修「何誤采於虛聲」 ,不免士人好名求譽之弊,

但也承認他的文章高妙, 「允矣難能,誠哉可貴。」後來即召見宴請,留置門下。

除此之外,文中其實也透露了出身不高、下第的士人,在應試科舉時不確定的心 境,歐陽修四歲而孤,由母親鄭氏親誨之學,後來遠游外州從師

116

,他說自己「勉 紹箕裘,懼墮門素。」又隨州文風不盛, 「州里貶於素論」

117

所以他寧願「何弗 避於詆訶」 ,也要修名上謁,請求胥偃「加品目之惟優」 ,替未來的登第做準備。

其他士人未第以前,以文投謁朝廷及地方官員者,還有王安石, 「友生曾鞏 攜(其文)以示歐陽脩,脩為之延譽。擢進士上第。」

118

。晁補之, 「十七歲從父 官杭州,慕錢塘山川風物之麗,著七述以謁州通判蘇軾。……稱其文博辯雋偉,

絕人遠甚,必顯於世,由是知名。舉進士,試開封及禮部別院,皆第一。」

119

; 秦觀, 「舉進士不中。……見蘇軾於徐,為賦黃樓,軾以為有屈、宋才。又介其 詩於王安石,安石亦謂清新似鮑、謝。軾勉以應舉為親養,始登第。……元祐初,

軾以賢良方正薦于朝。」

120

晁、秦二人未中進士以前,都因為蘇軾的稱譽而以文 學知名,蘇軾又介秦觀於王安石,後來觀從蘇軾游,更得到制科的薦舉。

除了士人為求登第之外,士大夫任官以後,因為改官(職官、寄祿官)的需求,

往往也需要高品官員的推薦,以求得更好的聲譽與官位。比如仁宗時蘇洵, 「舉

115 吳曾,《能改齋漫錄》,卷 14,〈記文對附‧歐陽公投胥內翰啟〉,頁 2357-2359。

116 脫脫,《宋史》,卷 319,列傳第 78,〈歐陽脩〉,頁 10375。

117 歐陽修祖籍吉州,幼年父親早逝,母子隨叔父任官卜居隨州,直至天聖元年應隨州鄉試、四 年禮部貢名、五年下第,早年多在隨州就學。而下第之隔年,即攜文謁翰林學士胥偃於漢楊,

胥偃大奇之,留置門下,當年即隨胥偃渡江往京城。天聖七年至八年,試國子監、禮部皆為第 一,參見《歐陽修全集》上,附錄〈廬陵歐陽文忠公年譜〉,頁 1-3。同書卷 3,居士外集 2,〈記‧

李秀才東園記〉,頁 51-52:「(隨州)今雖名藩,而實下州。……朝廷達官大人,自閩陬嶺徼出而 顯者,往往皆是,而隨近在天子千里內,幾百年間,未出一士,其卑貧薄陋,自古然也。予少 以江南就食居之,能道其風土。」記作於明道二年,自述隨州文風不盛。

118 脫脫,《宋史》,卷 327,列傳第 86,〈王安石〉,頁 10547。

119 脫脫,《宋史》卷 444,列傳第 203,〈文苑六‧晁補之〉,頁 13111。

120 脫脫,《宋史》,卷 444,列傳第 203,〈文苑六‧秦觀〉,頁 13112-1311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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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南懷瑾《禪宗與道家》,《南懷瑾著作珍藏本》卷 4,頁 48,上海:復旦大 學出版社 2000 年 9 月第一版。.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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