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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數位落差的學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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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資訊科技的演進和傳布並不會是種普遍、平等且齊頭並進的過程,而可能會 因性別、種族、階級或居住地理區域等而有所差異,亦即在資訊設備近用和資訊 技能素養二方面形成所謂的「數位落差」(曾淑芬,2002) 。

本章文獻探討,由數位落差的學理基礎著手,瞭解數位落差的理論基礎,進 而探討數位落差的意涵與相關的研究及其影響數位落差之因素,最終探討數位落 差之因應措施與政策分析。

第一節 數位落差的學理基礎

壹、知識鴻溝理論(Knowledge Gap Theory)

70 年代之前,傳統的看法認為資訊有助於解決社會問題,認為資訊增加,

就可以增加知識,只要提供資訊就能瞭解問題的癥結,並得到足夠的知識。直到 大眾傳播領域的「知識鴻溝理論」被提出後,才發現資訊的增加也會帶給社會負 面的影響。其中一項重要特性是:不同社會階層會有不同的資訊儲存量,在大眾 傳播媒介增加資訊流量的同時,不同階層間的知識差距不但不能縮小,反而加大

(楊涵如,2003) 。

1970 年,Tichenor、Donohue 與 Olien 發表“Mass Media Flow and Differental Growth in Knowledge"這篇文章中,首先提出「知識鴻溝假說

(Knowledge Gap Hypothesis) 」的概念。他們認為,社會資訊的增加可能會促 使社會資訊分配不均,也就是說,每個人在社會裡都有接近大眾傳播媒介的機會 與權力,然而由於每個人本身的條件與環境的不同,將造成隔閡與差距,因此在 流入社會系統的大眾媒介資訊增加時,社經地位較高的人,吸收資訊的速度比社 經地位較低的人快,以致這兩類人的知溝會擴大而不會縮小。他們認為造成知溝 的擴大的原因,包括傳播技巧、資訊存量、社會接觸等,而以上這些因素,教育 程度高者佔有優勢,於是 Tichenor 等提出以教育程度作為上述社經地位的預測 指標(林東泰,1997) 。

在知識鴻溝的假設中,個體間的知識差距不僅存在,並且由於每個人對資訊

吸收有加速的效應,使得整體社會的知識差距有逐漸擴大的傾向。由此可知,教

育程度和社經地位會影響吸收資訊與知識的速度和品質。Tichenor 等人後來從

原先由個人因素分析(教育、收入、個人需求) ,轉為 1975 年的社會因素分析(結

構、衝突、社會結構) ;改採社會因素來探討資訊分配不均的情況(林偉加,2000) 。

(2)

1976 年,Roger 根據原有的知識鴻溝假設為基礎,除了加上閱聽人的態度、

行為與人際關係作為考慮的因素外,並尋找社經地位以外影響傳播效果的因素,

將知識的擴大,資訊差距的概念延伸為傳播效果差距(communication effect gap) 。他認為以變遷為主的傳播,在經過一段時間後,社經地位高者與社經地位 低者間的差距會擴大。因為以變遷為主要目的的訊息,對於具有社會優勢的菁英 份子在各方面(經驗、利益、背景、立場)都比較符合,所以比較容易被他們所 接受;但對於處於社會劣勢的邊緣份子,傳播媒介的資訊並不代表任何意義,在 此情況之下,自然資訊差距的情況就會產生。換句話說,Roger 也同意某些社會 菁英在社會佔有較多的優勢,可以使用新的知識與技術,所以比較樂意接受以變 遷為目的的傳播內容(林偉加,2000) 。

1989 年,學者 Ettema 在其資訊差距假說當中使用了「知溝理論(Knowledge Gap Hypothesis) 」 ,他認為資訊差距只會日漸加大,最後將會形成一個兩極化的 世界。Ettema 將人們分成「資訊富人(Information Rich) 」與「資訊窮人

(Information Poor)」 ,前者指在教育程度及取得資訊來源較佔優勢者,例如懂 得利用圖書館及電腦,後者不但相對前者位居劣勢,且在經濟能力上也是處於貧 窮的狀態。尤其在資訊產業的影響下,資訊時代造成貧窮的因素也與以往不同,

其主要因素是教育、電腦與資訊素養,以及近用通訊網路與資訊科技等。由此可 知資訊素養以及使用網路、資訊科技的能力對於社會階層有相當大的影響(楊涵 如,2003) 。

至於「知識鴻溝理論」如何解釋資訊社會裡數位差距的情形?陳百齡對此有

兩項看法:首先,由「教育程度」可以預測個人接近使用網路的能力,因為教育

程度是所得指標,一般家庭所得愈高,其子女接受教育的年限愈長,接近與使用

網路的機會與能力就愈高,因此,教育程度高的人,吸收資訊的速度通常較教育

程度低的人來的又快又多。這些原本在社經地位上佔優勢者,通常可以將教育程

度上的優勢用來鞏固自己既有的社經地位優勢,因此可說社經地位和資訊科技的

使用能力是互為因果的。其次,社經地位高者,在資訊處理能力上的受益能力往

往呈現在現實世界資源的擷取上,有能力使用資訊科技即表示有機會接近「關鍵

資訊」 ,因而有較多機會可分配到較多資源。如此一來, 「權力的相對剝削」的問

題也將產生。由於社經地位高者可能掌握較多的資訊與管道,用來作決策或付諸

行動,而社經地位低者則相對缺乏有效知識。如此的社經結構問題,由於科技高

度發達,致使資訊量增加時,分配不均的問題可能將進一步加深(楊涵如,2003) 。

綜合以上,數位落差的概念與理論,從 70 年代就已經成形,並受到學者的

重視與注意,然而這個問題在資訊社會中,更顯露出高急迫性。近年來大多數的

國家卻發現數位落差的問題更可能沿著過去的社會階級差距,使得既存的弱勢族

群更難以參與資訊社會的經濟、政治乃至於休閒娛樂等各項活動。因此,進入資

訊社會的首要挑戰即是在如何地保障民眾公平的資訊近用機會,以確保社會資源

的合理使用與分配、維持社會公平。

(3)

貳、資訊社會中的階級差距

在傳統社會階級討論中,馬克思的階級觀是以經濟生產形式的控制為階級分 類,在資本主義的社會中,階級以生產工具的擁有與否來劃分,分為資本家與勞 工上下兩階層相互對立。韋伯的社會階層系統中,除了由財產、收入所得等的經 濟面向的原因外,還牽扯到有文化面向與政治面向的影響;文化面向強調的是社 會地位、聲望,表現在其生活方式所成;政治面向則是能影響他人意願的能力,

簡易的說就是掌握的權力;這些都是造成社會階級差異的因素(楊榮宗,2004)。

在資訊社會中,探討資訊社會裡的階級狀況儘管說法不一致,但資訊科技的 發展對既有社會階級所造成的影響,根據 Lyon 的歸納,一般而言有「階級消亡 論」 、 「階級強化論」 、 「階級重組論」三種觀點(顏淑芬,1999;陳敬如,2000;

鄭欽文,2003;楊涵如,2003;楊榮宗,2004) ,以下分別進行描述:

一、階級消亡論

主張人類需以技術革命而非社會革命,才能達到社會主義所期待的無產階級 社會。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社會中各種不平等的籓離將被打破,朝著去集權化 的方向發展。人們因各自以資訊科技作為載體,而且有反被支配或牽制能力,使 社會從「牽制─被牽制」 、 「支配─被支配」的關係中解放出來。資訊科技所帶來 的經濟繁榮,將使社會中的每一份子都受益,組織中以團隊的型式運作,階級的 劃分不明顯,團隊中成員的地位趨向平等。

二、階級強化論

主張這個立場的人認為資訊社會雖是工業社會的進一步發展,基本上並沒有 改變資本主義的生產關係,也未改變以財產和資本作為判準的階級區隔。資訊社 會中由於資訊科技的高度發展,資本得以輕易跨過國界,階級的劃分也擴張到以 全球為單位,致使全球性資本控制與被牽制的現象更為顯明。人與人之間,透過

「資訊-資本」各種二位一體的判準,更加容易且單一化地被區隔開。

Ray Thomas(1995)認為資訊科技發展不但傾向鞏固增強既有的社會不平 等,還會創造出新的不平等,他的理由有四點(Thomas, 1995:91) :

(一) 、 資訊科技是資本主義下的產物,它的本質是希望銷售而獲利,不是被期 望來建立一個均等社會。

(二) 、 可預見的未來,資訊科技更新的速度,將使那些不具使用資訊科技的不 同階級間的分隔程度日漸擴大,尤其能否接近使用(the access)新科 技所形成的差距將更明顯。

(三) 、 新科技是在既有的基礎上發展出來的,因此基礎建設較為完備的地區,

發展數位資訊科技的成本與速度是落後地區所不及的。

(四) 、 較為富裕及受良好教育者相對於貧窮者更有充分利用科技的優勢。

(4)

三、階級重組論(class reconceptionalized)

這個觀點強調隨著資訊科技的發展,傳統的工業、商業、農業和服務業的經 濟區隔已經不合時宜,資訊業或部門已成為新的經濟領域,甚至所有的經濟領域 都已經被納入資訊業或資訊領域的制約下,已被視為資訊的附屬部分。擁有資訊 科技和能力的階層儼然已經成為社會的主要人群,他們在管理上以及權力行使上 都已經擁有比其他人更明顯的優勢。此外,資訊科技使社會生產力的傳統內涵發 生變化,資訊成為生產力的主要內容。如此一來,自 Marx 以來所建立在財產權 和資本權基礎上所形成的階級理論或經濟價值理論都必須重建,此派論點強調資 訊社會的發展,產生了一群從事專門與技術性工作的新知識階層,他們擁有及控 制資訊,亦即擁有社會權力。

過去社會不同階層在財富、權力、聲望三方面分配不均所引發的社會問題 中,最為人所熟知的是所得與財富的不平等。而 David(1999)於新著「新國富 論:人類窮與富的命運」中也指出,貧富差距是人類社會存在的難題,而跨國間 貧富問題的發生及差距的持續擴大,則是近百年來的現象,驚人的經濟發展,拉 大了富國與窮國、富人與窮人的距離(轉引自 鄭欽文,2003) 。由此可見,貧富 之間的差距隨著資訊社會的來臨沒有縮小,反而有逐漸拉大的趨勢,而資訊擁有 與資訊缺乏者間將會因為資訊科技的發展而產生新階級。資訊社會中的階級是一 種新型態的階級,而其劃分的標準在於關鍵知識的有無或者說擁有資訊的多寡,

且在以資本主義為動力的原則下,勢必在資訊社會裡形成一種新的階級。

(5)

第二節 數位落差的意涵

壹、數位落差的定義

美國早在 1995 年已經開始注意到數位落差的問題,並進行調查研究。美國 商務部國家通信及資訊委員會(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 U.S. Department Of Commerce)自 1995 年起持續發佈數位 落差“Falling Through the Net"調查報告。在 1997 發表的「從網路中跌落-

數位落差的新資料」(Falling through the net: New data on the digital divide) ,與 1999 年發表的 「從網路中跌落-數位落差的定義」 (Falling through the net: Defining the digital divide)專題報告中指出: 「在資訊社會中,

電腦以及網際網路等資訊工具,對於個人的經濟成就及生涯發展具有關鍵性的影 響力,有無電腦以及運用電腦能力的高低將成為主宰貧富差距的力量。」並在報 告中界定數位落差是指擁有接近使用新的資訊工具者與無資訊工具者之間,透過 數位化工具導致在財富、資訊獲得方面產生差距。簡單來說, 「數位落差」

(Digital Divide)就是存在於能否接近使用新科技的兩群人之間的差異

(NTIA,1999) 。

而在國內外對於此一資訊社會產生的新興現象研究中,並沒有對「數位落差」

( Digital Divide)的定義作明確的統一;國內的譯意包含數位鴻溝、數位差 距、數位格差、數位區隔、與數位落差等。以下茲對將國內外學者對「數位落差」

的定義作整理與歸納於下表 2-1-1。

(6)

表 2-2-1 數位落差的定義

相關文獻 定義

顏淑芬(1998) 數位分隔就是專指在資訊社會中擁有電腦相關設備如家庭電、數據機等與未 擁有者所形成之差異。

吳清山、林天佑

(2000)

由於電腦科技的高度蓬勃發展,造成擁有資訊的多寡、資訊的取得與運用電 腦、網路工具的能力成正比,導致快速拉大知識取得、財富累積以及社經地 位之間的差距現象,因此藉由電腦運用能力所形成個人在知識、經濟、社會、

貧富產生差距,扭曲社會公平。

陳敬如(2000) 數位鴻溝是一種構念而不是一種實體,在數位化資訊社會中,個人由於其本 身的社會屬性因素,而在資訊科技的接近使用、資訊內容的接近使用及資訊 素養上,有程度上不同的差異表現。

李勝富(2000) 數位差距就是由於進入資訊與網路的時代,形成能夠運用電腦及網際網路上 網者與貧窮落後而無法使用電腦者,造成資訊資源「有」與「無」兩種階級。

劉文文(2000) 數位隔離是指在網際網路使用者間因本身知識階層或所得上之差異而出現嚴 重落差的情況。

林偉加(2000) 指數位時代能夠取用科技與缺乏之間的差距;能夠取用電腦、網路與缺乏之 間的差距;或者能夠取用資訊與缺乏者之間的差距。

彭慧鸞(2001) 數位差距是網路資訊科技的快速發展與普及化下,在通訊技術、教育程度與 實務經驗間的差距,將導致彼此的差距拉大,也使得貧富差距被快速拉大。

李佳珍(2001) 數位差距是數位革命的結果,資訊大量地傳送與交流,有些人能夠使用或持 有資訊,也有些人根本無法上網或使用電腦。所謂數位差距係指,在資訊社 會裡持有或使用資訊的差距。

黃瓊儀(2001) 「數位差距」是指一群可以有效的運用新資訊和新傳播溝通工具如網際網路

,與另一些無法有效的使用這些新資訊和新傳播溝通工具的人們之間的差別 和隔閡。

劉慶仁(2001) 透過不斷產生的數位革命,已將社會區隔為資訊豐富與資訊貧乏、知道與不 知道的族群。這種現象不僅是接近新資訊科技工具的問題,更涉及服務的提 供、技術的便利、使用的動機和學習機會等方面的差距。

曾淑芬、吳齊殷

(2001)

資訊科技的發展與使用可能因為性別、種族、階級或居住地區等而有所差異,

使得人們在接近、使用資訊的機會上產生差異,形成所謂的數位落差。

翟本瑞(2002) 數位落差是由於接近使用資訊科技的機會以及在科技使用程度上的差異,即 存在擁有電腦與使用網路者及無法使用網路與最新科技者之間的差異,它將 人們區隔為資訊擁有者(have)與資訊欠缺者(have-not)兩大陣營,連線與否 決定了人們所處的空間以及社會地位,可能造成原有社會資源分配不均的現 象更加嚴重,產生新的階級對立的問題。

(7)

表 2-2-1(續) 數位落差的定義

相關文獻 定義

黃柏叡(2002) 認為數位落差是指資訊科技的發展與使用可能因性別、種族、階級或區域等 因素之不同而有所差異,使得人們在接近、使用資訊的機會上所產生差異與 鴻溝。

EC 研究報告

(2003)

數位落差係因地理區隔、族群、經濟狀況、性別,以及技術、知識及能力在 使用網際網路等資訊通信科技資源應用上產生「Have」與「Have-Not」差異 所造成之差距

申望毅(2003) 資訊社會中,個人因性別、年齡、種族、居住地理區域、家庭收入、教育程 度、語言等與個人社經背景相關的因素,造成個人在資訊近用上的差異,導 致獲得資訊數量及利益上的差距,即數位落差。

蕭佑梅(2003) 認為數位差距是擁有資訊工具與未擁有資訊工具者之間,因透過數位資訊科 技的電腦網路工具在知識、財富、資訊獲得方面產生差距,其內涵包括資訊 科技接近使用機會、資訊內容接近使用及資訊素養等三方面。

鄭欽文(2003) 在資訊社會中,個人因環境或家庭因素,使得在資訊科技的接近使用、資訊 內容的接近使用及資訊素養方面,有程度上的差異。

項 靖(2003) 一、取用或近用(access to)數位化資訊科技與工具(包括電腦與網際網路)

之機會差別。

二、應用數位化資訊科技與工具的技巧、知識與能力上的差別,或稱資訊素 養。

三、取用適合的數位化資訊與服務之機會差別(適合的數位化資訊與應用服 務之存在與否)。

群體間的種族、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家庭背景、居住地區、經濟水準、

社會地位、可得之數位化資訊內容、以及對於數位化資訊與資訊科技之重要 性的認知不同。

李京珍(2004) 在資訊時代中,擁有電腦、網路等數位化科技者,正快速拉大與未擁有者在

「使用資訊科技的機會」、「使用資訊科技的內容」與適切處理資訊的「資訊 素養」上的距離,造成知識財富的差距,形成新的社會不公平現象。

黃玉玲(2004) 數位落差是一種現象,是人與人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國與國之間因為數 位資訊科技包括電腦、網際網路、手機、PDA 等等的普及使用程度,導致獲 得知識或資訊程度上的差異。數位資訊科技的取得可能因為居住地區、種族、

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及對數位資訊科技的認知不同等因素而影 響,而知識或資訊的獲得與否取決於個人資訊素養,亦即取得資訊的能力。

楊榮宗(2004) 由單純比較群體間的種族、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家庭背景、居住地區、

經濟水準、社會地位等,在「數位工具近用」的單一向度,轉為注重「個人 資訊素養」的二維思考,甚至「取用機會」的三大面向。

(8)

表 2-2-1(續) 數位落差的定義

相關文獻 定義

美國商務部國家 電信與資訊管理 局(1997)

擁有數位資訊工具者與無資訊工具者之間透過數位化工具在財富、資訊的獲 得方面的差距問題。由於電腦科技的高度發展,已有快速拉大知識取得、財 富累積以及社會地位差距的現象,而這種因社會數位化的結果而加大個人之 間在知識、經濟、社會差距的事實,美國商務部稱之為「數位落差現象」。

The Digital Beat

(1999)

根植在財富不均及居住地區的基礎上,所產生資訊取用不均衡的現象。

世界經濟合作與 開發組織[OECD]

(2001)

在全球數位化發展過程中,每一個人、家庭、企業和地理區域的資訊存取與 通訊資訊技術運用,因不同的社會經濟環境以及網際網路利用活動而呈現差 距現象。

美國圖書館學會 資訊科技政策署 [OITP](2001)

數位落差是由於地理區域、種族、經濟狀況、性別與身體能力使得人們在透 過網際網路以及其他資訊科技和服務取得資訊的接近使用機會方面與運用資 訊、網際網路與其他科技的技能、知識與能力兩方面產生差異。

Light(2001) 數位落差現象具體呈現於網際網路使用團體間,資訊擁有者與缺乏者間,以 及電腦擁有與使用能力等三大面向。

Murdock(2002) 除了比較「設備有無」,尚須考量「技術層面」,宜以「複合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s)取代「單一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

數位落差網

[Divide Digital

Network]

(2002)

認為數位落差乃是在能夠與不能夠有效地使用資訊科技的人、社區之間,總 存在著一條鴻溝,這種科技使用的不公平現象,比以往排除了更多人想有新 經濟的成果。

APEC(2002) 認為數位落差是一種廣泛的認知,意指橫跨不同群體間在接近使用資訊設備 的差距。這裡的資訊設備包括電話(無論是有線電話或是行動電話)、個人電 腦和網際網路,沒有這些設備人們沒有能力和機會取得資訊來源。而不同的 群體可能是經濟地位(富有和貧窮)、社會階級(白人和黑人)、性別(男人 和女人)、年齡(年輕和年老)、地區(城市和鄉村)或國家(經濟富有和經 濟貧窮)。

Eszter(2003) 在探討如何在網路上取得資訊的能力,提出「第二層次數位落差」。數位落差 不只是網路使用的不均等,也是個人之間線上技能區別變化的層次。技能亦 即有效率的在網路上搜尋資訊的能力。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綜合以上所述,數位落差的定義,從許多學者專家或機構的定義中可以發現

,影響數位落差的因素不外有性別、種族、地理位置、社經背景、社會階級、知

識、通訊技術、教育程度等因素,而這些因素造成個人、家庭或國家在資訊科技

(9)

的接近使用或如何應用上產生落差,形成社會上新的不平等或不公平。在本研究 中,數位落差可定義為,在資訊社會中,因地理區隔、族群、性別、階級、居住 地區、經濟狀況、家庭因素,以及知識、技術及能力等因素的差異,使得人們在 接近、使用資訊的機會與適切處理資訊的資訊素養上產生的差異,形成所謂的數 位落差。而在資訊社會中產生的數位落差,將會造成知識、財富的差距,形成新 的社會不公平現象,且貧富之間的差距隨著資訊社會的來臨沒有縮小,反而會有 逐漸拉大的趨勢,在資訊擁有與資訊缺乏者間將會因為資訊科技的發展而產生新 階級。

貳、數位落差的內涵

一、數位落差的問題向度

Paul and Eszter(2001)提出數位的不均等可以從五個面向來探討: (一)

科技工具(軟體、硬體及連線品質)的不均等; (二)使用者的自主權(上網地 點)的不均等; (三)技術(有效使用工具的能力)不均等; (四)社會支援(使 用者可以從網際網路得到的)不均等; (五)目的(使用者使用科技的目的) 。而 Pille(2003)引用 Carpentier 提出數位落差的四個面向,如下圖 2-2-1:

Access

(近用)

Skills(技術) Tools(工具)

Strategic

(搜尋策略)

Structural

(資訊結構)

Instrumental

(操作技術)

Content(內容)

圖 2-2-1 數位落差的四個面向

如圖指出為能夠使用任何工具(科技),必須得到網路近用的機會,並且必

須擁有使用科技的技能。使用科技的技能從三個層面來看:structural(資訊結

構) 、strategic(搜尋策略) 、instrumental(操作技術、方法) 。亦即 structural

技能與資訊結構的使用有關,strategic 技能包含了搜尋資訊的預先動作、找資

訊的基本策略及有關資訊環境的整體檢視,及 instrumental 的技能處理運用操

作的技術。Andy Carvin(2000)則認為數位落差與資訊內容、素養、團體與教

(10)

學有關。

國 內 諸 多 學 者 探 討 數 位 落 差 之 內 涵 主 張 應 包 含 「 資 訊 接 近 使 用 」

(information access)量的方面與資訊素養(information literacy)、資訊 技能及資訊進修機會等質的方面。兩部分都會顯示出在資訊社會中把資訊轉換成 知識的一個重要的轉折點,這是研究調查數位落差基本的架構。而「資訊接近使 用」至少包括了「使用資訊科技的機會」與「使用資訊資訊科技內容」(access to type of content)(陳敬如,2000;方念萱,2001;林麗貞,2001;曾淑芬,

2001;黃柏叡,2002;蕭佑梅,2003;楊榮宗,2004;李京珍,2004),茲將文

獻歸納彙整於下列數位落差之內涵彙整表 2-2-2:

(11)

表 2-2-2 數位落差內涵彙整表

向度 使用資訊科技的機會 使用資訊科技的內 容

資訊素養

項目

提出者

電 話 普 及 率

電 腦 普 及 率

上 網 普 及 率

電 子 郵 件

上 網 速 率

、 品 質

上 網 地 點

接 觸 科 技 設 備 時 間

網 路 使 用 目 的

瀏 覽 資 訊 內 容 類 型

搜 訊 資 訊 策 略 與 來 源

上 網 之 困 擾 與 問 題

電 腦 素 養

網 路 素 養

媒 體 素 養

傳 統 素 養

顏淑芬(1998) ◎ ◎ ◎ ◎ ◎ ◎ ◎ ◎ ◎ ◎ ◎ ◎ ◎ 陳敬如(2000) ◎ ◎ ◎ ◎ ◎ ◎ ◎ ◎ ◎ ◎ ◎ ◎ ◎ 廖文伶(2000) ◎ ◎ ◎

黃瓊儀(2000) ◎ ◎ ◎ ◎ ◎

經建會(2000) ◎ ◎ 林麗貞(2001) ◎ ◎ ◎

曾淑芬等(2002) ◎ ◎ ◎ ◎ ◎

黃柏叡(2002) ◎ ◎ ◎ ◎ ◎ ◎

黃志坤(2002) ◎ ◎ ◎ ◎ ◎

鄭欽文(2002) ◎ ◎ ◎ ◎ ◎ ◎ ◎ ◎ ◎ ◎ ◎ ◎ 蕭佑梅(2003) ◎ ◎ ◎ ◎ ◎ ◎ ◎ 申毅望(2003) ◎ ◎ ◎ ◎ ◎ ◎ ◎ ◎ ◎ ◎ 黃玉玲(2004) ◎ ◎ ◎ ◎ ◎ ◎ ◎ ◎ ◎ ◎ ◎ 李京珍(2004) ◎ ◎ ◎ ◎ ◎ ◎ ◎ ◎ ◎ ◎ ◎ ◎ ◎ Hoffman &

Thomas(1999)

◎ ◎

NTIA(1999) ◎ ◎ ◎

OITP(2001) ◎ ◎ ◎

OECD(2001) ◎ ◎ ◎

資料來源:修改自 李京珍(2004)

(12)

曾淑芬、吳齊殷(2002)等學者,以「量能」問題與「質能」問題二部分 進行數位元落差之研究。量能問題主要為「資訊接近使用」上的落差,其中包括

「電腦擁有」和「網路近用」 、 「網路行為」三項。另外,由於資訊技能進修機會 的有無,對於個人來說也會影響到個人在資訊技能素養上的養成,因此就質能問 題而言,則主要為「資訊素養」和「資訊進修機會」上的落差,其中在資訊素養 部分包括:傳統之「問題解決能力」 、 「語文數理能力」 、 「媒體素養」 、 「網路素養

」以及「資訊技術素養」等五項。如圖 2-2-2。

數位落差問題

質能因素

資訊 素養

資訊 技能素養

網 路 素 養

解 決 問 題 能 力

媒 體 素 養

語 文 數 理 素 養

資 訊 技 能 資訊素養

資 訊 進 修

量能因素

資訊接近使用

電 腦 擁 有

網 路 使 用 網

路 近 用

(廣義)

(狹義)

圖 2-2-2 曾淑芬、吳齊殷定義之數位落差內涵(面向)

(13)

楊榮宗(2004) ,在數位落差的內涵上綜合了美國圖書館學會(ALA,1989)

及 McClure(1994)界定資訊素養的的四個方面:傳統(語文、數理)素養、媒 體素養、電腦素養與網路素養;及「確認、評估、尋獲和使用」四項能力,在質 能的向度上加上對「資訊內容(網站)取用適合度」的內涵,修正曾淑芬、吳齊 殷(2002)的觀點,重新繪製數位落差內涵圖 2-2-3,重點不僅在使用者本身的 能力,還在於內容提供者是否考量對弱勢族群的負荷程度。

數位落差問題

質能因素 量能因素

資訊接近使用 資訊素養

資訊素養

(狹義)

(狹義)

網路使用

網路近用電腦擁有

資訊進修機會

網路素養電腦素養

媒體素養語文數理素

資訊內容取用適合度 知識 技能 態度

圖 2-2-3 數位落差內涵圖(楊宗榮,2004)

行政院研考會委託 93 年台閩地區數位落差調查報告中,對數位落差的意涵

中提及在對近過去兩年台灣地區數位落差研究中,若要能夠讓資訊在資訊經濟裡

轉換成為知識而發揮功用與價值,除了擁有良好的資訊基礎建設、設備及服務之

外,更需要使用者本身擁有足夠的資訊素養和技能方能加以善用。此外,亦有論

者認為,在進一步討論數位落差之衡量和評估標準之前,應先釐清資訊通信科技

應用「形式接取(formal access)」與「有效接取(effective access)」間之

不同。形式接取係指接近使用資訊設備之機會與基礎建設之完善與否;有效接取

涉及之層面則較廣,有關數位科技應用的各項相關要件,如軟硬體設備、花費成

本、使用者知識水準、相關產品及內容及政治制度等,有利於一般民眾使用資訊

科技技術,均已達致一定的水準,始得稱之為有效接取。形式接取未必有效接取。

(14)

因此,現今在觀察數位落差的現象時,應區辨「量能」(資訊接近使用的分析)

和「質能」(資訊素養與技能的分析)的不同,質量並重,方能瞭解數位落差意 涵之全貌(曾淑芬,2002、2003;CommerceNet Taiwan,2002;梁德馨、劉幼琍、

宋麗卿、左峻德等,2004) 。

綜合上述整理歸納後,數位落差的內涵至少包括了三個向度:使用資訊科技 的機會、使用資訊科技的內容和資訊素養三個向度。本研究採用曾淑芬、吳齊殷

(2002)等學者所定義之數位落差問題向度,亦就資訊接近使用的「量能」問題,

以及資訊素養「質能」問題進行討論。

二、數位落差與資訊科技接近使用機會

接近使用電腦並不意謂著學生將有效學習電腦,但接近使用電腦是培養電腦 資訊素養和科技能力不可或缺的第一步。有能力機會使用科技、掌握關鍵資訊的 人,就有較多的機會去分配到資源,獲得較多的利益。資訊科技接近使用主要包 括下列幾個層面: (一)接近使用是屬於一種能力(二)接近使用主要是利用資 訊科技來獲取各種不同的資源(三)接近使用包括了獲取、處理並運用各項資源。

同時,資訊接近使用是一種社會正義的課題,若人人能夠在接近資訊科技、資訊 的處理、資訊的結果上擁有相當程度的均等,則數位落差不平等的現象,將能獲 得消弭(陳敬如,2000) 。

因此,數位落差的重要性即在於其對教育機會均等的挑戰,教育機會的均等 長久以來一直就是社會大眾所關注的焦點。國外的學者 Harvey(1980)從「均 等」的概念出發,分析「資訊均等」的觀念;指出資訊的均等要考慮的不是普遍 一致的等同或者形式上的均等,而是實質的均等。因此資訊的均等概念必須包含 接近的均等、資訊處理的均等、資訊結果的均等三方面。

(一)資訊接近的均等:包括接近使用管道、資訊接近機會是否有均等。在這種 意義下,減少或彌補資訊接近使用上的限制,成為一個 極重要的環節。

(二)資訊處遇的均等:在資訊輸入過程中,給予相同情況的人相同的處遇,不 同情況的人不同的處遇,被視為一種合乎正義的均等。

包括資訊的傳播、資訊使用能力的訓練、資訊需求的考 量、資訊傳播與利用的規則應用等,都應該合乎個別差 異的處遇。

(三)資訊結果的均等:在資訊結果的輸出時,要能認可資訊運用的成果,並具 備瞭解與使用當前與擁有資訊的能力。而資訊結果的均 等是建立在資訊近用與資訊處遇皆達成均等的基礎上。

因此在資訊科技設備以及資訊內容的接近使用上,要能

夠達到機會上的均等;在處理資訊的能力上,也要使用

人能夠具有足以適切處理、利用資訊的能力。如此,真

正的資訊結果上的均等,方得以真正的達成。因此在資

(15)

訊內容的取得與使用上,要特別強調「普及取用」 。 (轉 引自 蕭佑梅,2003)

此外,亦有學者強調在資訊科技接近使用上必須符合(一)可得性

(availability) , (二)可負擔性(affordability) , (三)可用性(usability) ,

(四)易接近性(accessibility) , (五)訓練(train) 。讓人民不會因為所處 的位置、費用、經濟能力,操作上、閱讀上、軟硬體的取得上以及技能的不足或 因性別、種族、國籍而被排除在外。 (Bertot, Charles,& Kimberly, 1999;

Damarin, 2000;轉引自 蕭佑梅,2003)

綜合上述,在資訊社會中,數位學習落差的出現,無非是對原本教育機會與 資源分配不均問題,加深其複雜性與嚴重性。因此,數位落差在資訊擁有者及缺 乏者之間會形成差距,持續擴大的現象會加深原本的不平等,對社會公平及正義 追求造成影響。所以數位落差的首要關鍵在於是否擁有相關的資訊設備使用的機 會與權利,而消弭數位落差的最基本條件之一即是資訊科技的接近使用。

三、數位落差與資訊內容接近使用

資訊內容的接近使用主要著重於使用網路的內容,視其使用的內容是否充 實,與使用內容的付費能力。資訊內容的接近使用係指內容型態上的接近,資訊 內容接近使用包括從事網路活動時,是否能夠取得高品質的互動式資源,以找到 自己需要的或合適的資源(陳敬如,2000) ,包括政府訊息、公開免費的訊息或 是私人需要付費的訊息。在 Mitchell(1999)研究低收入社區居民上網障礙的 重要因素時則發現,除了資訊接近使用差異的影響,如場地、設備、網路連線品 質、網絡連線及伺服器服務費用支出等項之外,網站內容可讀性及瀏覽軟體親和 性也是相當重要的影響因素。由於低收入社區的居民教育程度普遍不高,對於那 些幾乎是針對高教育水準族群所設計的網站內容在閱讀及吸收上會有某種程度 的障礙,遑論在吸收與理解訊息後,進而再加應用的能力了。至於在上網所使用 的瀏覽軟體方面,居民的上網表現也會受到軟體所提供的介面是否複雜到超過他 們的資訊素養所能負荷程度的影響(轉引自 曾淑芬、吳殷齊等,2002) 。

就資訊內容的接近使用的內涵可以從上網的目的、瀏覽資訊內容的類型、搜 尋資訊策略與來源、網路使用的困擾等方面加以探討(林偉加,2000;陳敬如,

2000;鄭欽文,2002;蕭佑梅,2003;李京珍,2004) ,分述如下:

(一)上網的目的:包括資訊的需求、娛樂的需求、溝通的需求、無特定的需求。

(二)瀏覽資訊內容類型:大致上分為搜尋引擎類、生活資訊類、電腦與網路類、

教育學習類、休閒娛樂類。

(三)搜尋資訊策略與來源:包括搜尋資訊的策略、資訊搜尋的頻率、網頁連結 的來源、資訊的取得與互動交換。

(四)網路使用的困擾:大致上包括了網路速度過慢、網路連線費用太貴、語言

與閱讀障礙、資訊尋找不易、網頁內容貧乏、資訊素養

與技能的不足。

(16)

因此,從資訊內容的角度來看,資訊接近使用的意涵除了擁有並能夠使用電 腦網路、具備有效利用資訊的能力外,更重要的是在資訊內容是否充實,與知識 是否能全然獲取與有效的利用。

四、數位落差與資訊素養

(一)資訊素養的意涵

McClure(1994)於其研究中指出在網路化的資訊社會中,個人若要能取得、

評估並應用資訊,除了必須擁有語文數理能力之外,更必須要能對於各種不同的 傳播媒體有所瞭解認識,方能從媒介中獲取所承載的資訊。質言之,資訊素養應 該包含四個不同的層面( McClure,1994) :

1.傳統素養( traditional literacy) ,亦即個人的聽說讀寫等語文能力以及數 理計算的能力。

2.媒介素養(media literacy) ,意指運用、解讀、評估、分析甚或是製作不同 形式的傳播媒體及內容素材的能力。

3.電腦素養(computer literacy) ,意指電腦及各項資訊科技設備的使用能力。

4.網路素養( network literacy) ,意指運用網路搜尋資訊的能力、對於網路的 資源價值及運作規範的理解等。

資訊素養

媒體素養

網路素養 電腦素養

傳統素養 解決資訊問題的能力

圖 2-2-4 資訊素養之內涵圖

資料來源:McClure, C. R. (1994). Network literacy: A role of libraries?

Information Technology and Libraries, 13(2), p.116.

McClure(1994)認為資訊素養是利用資訊解決問題的能力,其包含了傳統 素養(Traditional Literacy)、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電腦素養(Computer Literacy)以及網路素養(Network Literacy)。

Paul Gilster 在 1998 年發表的《digital literacy》(數位素養)一書

中,就論及網際網路時代所需具備的數位素養時,將「數位素養」界定為取得電

(17)

腦網路資源並加以應用的能力,由於網際網路已從最初是科學家的工具演變成全 球性資訊上網與研究的媒介,並開放給每一個擁有電腦及數據機者,所以今天它 像駕照一樣,成為人人必備的知識,至於使用網路的數位素養包含三種主要能力

(Glister, 1998) :

1.思考判斷線上的資訊 2.整合各種來源的可靠資訊 3 .發展資訊蒐尋能力

有效運用網路資訊與網路資源達成目的素養或能力,從運用網路搜尋有效資 料,並理解、判斷、整合資訊,甚至軟硬體及程式語言的設計,都包含在數位素 養之內。國內學者也一致認為資訊素養是資訊科技時代,人民所需具備的基本素 養與技能。國內對於資訊素養的概念與國外大致相同,也強調以下的能力:

表 2-2-3 資訊素養的定義

相關文獻 定義

林美和(1996) 認為資訊素養是(1)獲取資訊的能力(2)擬定研究問題的能力(3)利用各 種媒體檢索資訊的能力(4)尋找、選擇、評估、組織、利用與創造資訊的能 力(5)批判過程與評鑑結果的能力。

黃世雄(1996) 認為資訊素養是(1)二十一世紀工作者必備之條件(2)範圍涵蓋全球資訊 資源,為使用者做好終身學習的準備(3)資訊檢查與使用的技巧。

顏嘉億(2000) (1)資訊素養是人類認知資訊是一種力量和價值(2)資訊素養是人類使用 較高層次之素養,有別於一般素養(3)資訊素養是基於環境需要,人類所應 具有之知識、技能和態度(4)資訊素養是人類能評估、組織、利用資訊的能 力(5)資訊素養是人類能有效利用檢索、查訊策略來找尋需要之資訊(6)

資訊素養是人類使用多種資訊科技,來存取需要之資料知能力。

林偉加(2000) 資訊素養是個人不論處於什麼情況,都可以瞭解自己所需要的是什麼資訊,

並且有取得這些資訊的能力。

吳美美(2001) (1)資訊素養表示個人對資訊處理的能力,也是一種工具或是一套技能(2)

是有效發現自己的資訊需要、尋找資訊、判斷和呈現資訊,以及使用資訊的 能力。

曾淑賢(2001) 認為資訊素養是(1)瞭解資訊用途的能力(2)知道哪裡可以獲得資訊的能 力(3)檢索資訊的能力(4)解釋、組織及綜合資訊的能力(5)使用及傳播 資訊的能力。

蔡明蒼(2002) 資訊素養是指個人除了擁有傳統的讀、寫、算的基本能力外,還需覺知、檢 索、評估、組織並且善用資訊。

吳株榕、陳利燁

(2002)

資訊素養不只是資訊技能,還包含資訊優劣的判別、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的 瞭解、網路倫理的建立等層面。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18)

曾淑芬、吳齊殷(2002)等學者進行數位落差研究,對資訊素養的界定上,

認為資訊素養應包含狹義的傳統資訊素養,也就是個人在傳統工業社會中所具備 的各項素養:包括了個人層面的「取得、評估分析並應用資訊的問題解決能力」,

功能性應用理解層面的「語文數理應用能力」 、 「媒體素養」 、 「網路素養」等共四 項指標。另一則包含資訊技術素養,涵蓋資訊硬體設備和軟體工具使用的技能,

如電腦基本操作、文字處理軟體、網路瀏覽器等應用工具之使用等資訊技能。

綜合上述的文獻,可以歸納出資訊素養是一種覺知、檢索、組織並利用資訊 的能力,其中包含傳統素養、媒體素養、電腦素養以及網路素養。又以電腦素養 與網路素養尤為重要,不僅能將電腦和網路應用於生活中,協助檢索資料,並將 資料分析處理,組織成自己所用的知識或資訊。

(二)資訊素養的重要性

在資訊社會中,資訊與知識成為未來國家競爭力之關鍵因素,然而由於身

心、階層、地域及群體的差異,造成網路普及與資訊科技應用深度不平等的「數

位落差」現象,而導致階層、地域、及群體間社經地位差距的加大。在經濟合作

與發展組織(OECD,2001)的研究報告指出,資訊社會的良好運作並非單靠完善

的資訊環境與服務就可以完成,還要有良好的資訊素養及資訊相關技能的資訊使

用者,這樣才能讓人們在資訊社會中善加利用資訊環境與服務,替人們及社會創

造更大的利益。因此,置身於資訊科技高度發展的時代,勢必要具備符合時代所

需的資訊素養,而培養每各國民具備資訊知識與應用能力,應以教育發展為重

點。就教育而言,學生資訊素養的養成與提升是相當重要的目標,為了適應社會

發展的趨勢,學校、家庭、社會對於提供孩子資訊科技的學習、使用的機會,以

及網路運用的策略及電腦倫理道德是現代教育極為重要的部分。

(19)

第三節 數位落差之相關研究

資訊社會的推動與發展以為國際間的共識,資訊與知識更是代表是國家與人 民的競爭力。相對伴隨而來的數位落差的問題,成國內外的重大議題,與資訊社 會發展中最重大的威脅之一。如何跨過數位落差,即代表著對一個社會競爭機會 的提昇。本節對過去相關的研究中,有關數位落差議題的研究作整理與歸納,分

「數位落差相關研究」 、 「教育上數位落差之現況與相關研究」二部分分述如下,

以對數位落差相關問題有初步瞭解。

壹、數位落差之相關研究

一、國際間的間數位落差

美國商務部國家通信及資訊委員會(NTIA)自 1995 年起持續發佈數位落差 調查報告(Falling Through the Net)指出,美國雖然在電話與電腦之普及率 和網際網路之使用率等資訊基礎建設發展已經逐年提升,但也會隨民眾之收入狀 況、種族、教育程度、居住區域的不同而有數位落差的現象(楊榮宗,2004) 。 依據美國商務部 2001 年,針對全國五萬七千戶之人口普查的統計結果指出,資 訊科技的技術正全面擴散至美國社會的各個角落。調查中指出,約有百分之五十 三,即約六千萬之美國家庭家中擁有個人電腦;每八戶家中擁有電腦的家庭即有 七戶已申請網際網路的服務。約有三分之二的美國民眾在家中、上班的地點或是 學校使用電腦;其中約有百分之八十的民眾已經擁有連結網際網路的服務

(NTIA,2001;轉引自 EC 研究報告,2002) 。因此,超過一半的美國家庭可以 利用網際網路來從事各項工作。

在調查報告中指出,電腦及網際網路普遍使用於各個階層,無論在各個不同 的收入、教育程級、年齡、種族及性別等,均顯示出電腦及網際網路的使用有日 趨普及化的趨勢,但仍有將近百分之四十六點一的民眾以及百分之四十九點五的 家庭並不使用網際網路的設施。這群與現代化資訊科技離群索居的民眾有著下列 幾項的特徵:

(一)年收入低於一萬五千美金的低收入戶中,有百分之七十五的民眾不使用網 際網路;年收入介於一萬五千美金至三萬五千美金的中低收入戶中,不使用網際 網路的比例為百分之六十六點六六。

(二)年齡大於二十五歲,教育程度為高中學歷的民眾,不使用網際網路的比例 達百分之六十點二;另低於高中學歷程度以下之民眾,不使用網際網路的比例高 達百分之八十七點二。

(三)西班牙裔人士不使用網際網路的比例達百分之六十八點四,其中百分之八 十五點九的家庭使用西班牙語為唯一語言。

(四)百分之六十點二的黑人不使用網際網路之設施。

(20)

而據調查在不使用網際網路的主要原因中,費用過高仍佔首位,其次為隱私 權考量、網路內容不適和兒童觀賞,以及網路節目內容不及電視節目精采等因素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是,西班牙裔人士不使用網際網路的比例達百分之六十八點 四,其中百分之八十五點九的家庭使用西班牙語為唯一語言,顯示西班牙裔之美 國民眾雖然生活在美國國內,惟多數仍以西班牙文為主要語言,而美國境內網站 多以英文網站為主,因此使用網際網路的比例較其他族群為低。 (NTIA,2001;

EC 研究報告,2002;申望毅,2003) 。

OECD(2001)以全球市場而言,將近 55.9%的網路使用者集中在美加地區,

非洲地區網路使用者僅佔約 0.9%;中東地區更只佔 0.4%;若以個別國家來觀 察,無論在美國、日本或法國,所得最高與最低之家庭所擁有的個人電腦數量,

相差均在 5 倍以上,而且此一落差有逐年擴大之趨勢。

資策會(2001)根據 NetValue 發佈針對歐美八個國家所進行的 2001 年八月 份網際網路調查報告,報告指出男性的網民人數、連線天數、到訪網域數,除美 國外,其餘各國的男性均高於女性。該調查囊括的國家有法國、英國、德國、西 班牙、丹麥、瑞典、挪威與美國等八國。報告內容重點如下:

(一) 、在歐美各國中以美國的家戶上網人數最多,約達 8450 萬人;其他依 序為德國(1545 萬)、英國(1418 萬)、法國(982 萬)、西班牙(366 萬)、瑞典(350 萬)、丹麥(233 萬)、挪威(165 萬)。其中,男女比例還是以男性為多,差距最大 的是西班牙,男性上網比例達 70.3%,為女性上網比例之兩倍;最低的是美國,

男性比例(53.0%)與女性(47%)比例相仿。與今年六月的資料比較來看,上網的人 口數除了西班牙微幅下降外,都呈現成長的趨勢。

(二) 、在 2001 年八月連網的天數上,各國差距不大,還是以美國居高,達 12.4 天數;其他依序為德國(11.1 天)、丹麥(10.9 天)、西班牙(10.0 天)、瑞典 (9.9 天)、英國(9.6)、挪威(9.2 天)、法國(9.1 天)。除了美國的女性上網天數 (12.3 天)領先男性外(11.0 天),其餘各國都是男性上網天數較女性多,但差距 不大。在該月到訪的網域數來看,美國女性(69.4 個)也領先男性(40.6 個),其 餘的國家還是以男性居領先地位。與今年六月的資料比較來看,上網的天數沒有 顯著的差距。較大的變化是法國的上網天數由 10.7 天下滑到 9.1 天。

(三) 、在網路進行的活動上,瀏覽網站是各國上網人口必備的活動,最低 的丹麥也有 96%的比例;但在電子郵件收發上的應用差距很大,以丹麥領先 (74.6%),其餘依次為挪威(59.9%)、瑞典(55.6%)、西班牙(55.1%)、法國(53.4%)、

英國(51.5%)、德國(47.4%)、美國(43.1%)。

陳嘉駿(2002)運用跨國資料探討數位落差現象,並檢測網際網路是否為數

位資訊傳遞的主要管道,於臺灣、美國、中國大陸以及印尼四個國家的都市與鄉

村地區進行訪問,藉由人口統計變數,如性別、年齡、所得與教育程度,來說明

各族群數位知識程度之差異,並試圖解釋受訪者態度造成數位落差的可能性,以

探討城鄉之間以及國際之間數位落差的現象。結果發現,各國城鄉之間在教育程

度、所得以及對數位科技的知識上有明顯差距,而在國與國之間也因為本身數位

(21)

科技開發程度的不一,存在著嚴重的國際數位落差。

新加坡 IDA 公佈了 2003 的家庭與個人連網調查,針對這份文件與資策會 ACI-FIND 公佈的台灣地區家庭連網調查進行比對。我們發現台灣地區的寬頻上 網家庭比率較高,約 73%優於新加坡的 39.6%。而電腦在家庭的普及率與連網家 庭的普及率,則落後於新加坡(資策會 find,2004) 。

我國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4)指出,,2003 年台灣成長競爭力排名 全球第 5 位(進步 1 名),其中行動電話普及率全球第 1,每百人擁有發明型專利 權的數量全球第 3 名;IMD「2003 年世界競爭力年報」 ,台灣整體競爭力排名世 界第 6 位(進步 1 名);國際電信聯合會(ITU)發布之全球資訊通信科技評比,台 灣之數位化普及指數(Digital Access Index, DAI)名列高普及區,全球第 9(進 步 13 名),成長速度全球第 2。在國家競爭力,WEF 競爭力評比根據瑞士世界經 濟論壇(WEF)發布「2003-2004 全球競爭力報告」 ,在接受評比的 102 個國家或地 區中,台灣成長競爭力指數(GCI)排名第 5 位,較 2002 年第 6 位進步 1 名,僅次 於芬蘭、美國、瑞典和丹麥,為亞洲表現最優異的國家。台灣成長競爭力指數排 名進步之主要原因,在於公共政策指數大幅進步 6 名、ICT 指數進步 3 名及總體 經濟穩定性指數進步 2 名。此外,在接受評比的 95 個國家及地區中,台灣商業 競爭力指數(BCI)排名第 16 位,與 2002 年相同。在科技指數方面:全球排名第 3 位,僅次於美國及芬蘭,表現優異。就中分類指數而言,創新指數名列第 2 位,

顯示創意與科技是台灣競爭力優勢來源;ICT 指數全球排名第 7 位,反映台灣在 利用及發展 ICT 之相關法制環境方面仍有努力空間,然已較 2002 年之第 10 位進 步 3 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2004) 。

二、國內的數位落差

由行政院研考會所進行的「2004 年第 2 季台閩地區數位落差調查」報告,

評估台灣地區個人與家戶對資訊的使用能力以及數位落差狀況。調查進行的期間 為 2004 年的 4 月到 6 月,以電話訪問的方式收集台灣地區 14,120 份有效樣本。

並且此次調查將受訪者的年齡限制降到 12 歲以上,以反映出目前台灣地區國小 即開始的資訊教育成效。調查發現台灣地區民眾對於資訊接近使用的狀況,確實 會隨著不同的收入、族群、年齡、城鄉發展及教育程度而有所差異。

在個人的網路使用方面,根據本報告,台灣地區有 61.1%的民眾曾經使用過 網際網路,推估台灣 12 歲以上的民眾曾經使用過網路的人口數超過 1 千 1 百 66 萬人。而沒有使用過網際網路的人裡,台灣地區整體的平均數據中有 55.2%是認 為「不需要或無意願使用」 ,33.5%則是因為不會使用而不上網。再者,在家庭調 查方面之資訊設備的擁有狀況,台灣地區家戶擁有電腦的比例,2004 年比起去 年明顯增加不少。台灣地區家庭擁有電腦的比例從 2003 年的 66.8%上升到 2004 年的 81.4%,推估大約是 574 萬戶左右。此外,目前全台灣 74%的家庭有連網,

推估大概是 5 百 22 萬戶左右;其中的八成是寬頻上網(換算下來大約是 417 萬

戶) ,17.2%則是窄頻,另外的 5.8%則是使用其他可連網的家電設備。無連網的

(22)

家庭中,有 55.3%是沒有使用意願,此外,沒有時間、無法負擔網路連線費用則 是其他的原因,如圖 2-3-1。

圖 2-3-1 行政院研考會個人網路使用調查

資料來源:行政院研考會(2004/09) 資料整理:ACI-FIND

此外,調查顯示原住民較之其他族群在資訊近用的機會上明顯落後,然而在 過去一年其接受過資訊相關訓練的比例卻是最高的,不過若是「自費」參與訓練,

其參加的意願又降到所有族群的最低。這個狀況也同樣發生在身心障礙身份的民 眾身上,顯示政府制定相關的法令政策確實讓弱勢族群有接觸資訊教育的機會,

然而為何自發意願會低落,是否是經濟條件的限制或其他因素使然,還需要相關 單位元進一步的思考(行政院研考會,2004) 。

由於數位落差是近幾年來逐漸受到重視的議題,因此將國內數位落差相關之

研究做一整理與歸納於表 2-3-1。而在教育方面的數位落差相關研究,將作另外

探討。

(23)

表 2-3-1 國內數位落差相關之研究

研究者 研究主題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林偉加(2000) 資訊差距的探討 兼論我國資訊差 距的現況

台灣地區 研究結果指出資訊差距的原因可以歸納為個人 的經濟狀況、教育與資訊素養、興趣與動機以及 資訊科技四個因素,因此,想要取用資訊必須具 有取用相關的資訊設備或資訊服務的經濟能力

,一定的教育程度或資訊素養及取用資訊的興趣 或動機。

交通部(2001) 網際網路使用狀 況調查

台灣地區 6071 戶家庭

在年齡、地區別、性別上有資訊科技及內容近用 的差異

行政院主計處

(2001)

台家庭收支調查 報告

台灣家庭 年齡、城鄉差距、性別在資訊科技近用有差異

蕃薯藤(2001) 台灣網路使用調 查

台灣地區網路 使用者

在年齡、教育程度、居住地都市化程度、性別上 有資訊科技及內容近用的差異

行政院研考會

(2002)

台灣地區數位落 差問題之研究

台灣地區 2401 戶家庭

收入、年齡、教育程度、居住地都市化程度、職 業在資訊近用及資訊素養上有差異

行政院主計處

(2003)

台灣地區家庭收 支調查報告

台灣家庭 年齡、收入、教育程度、城鄉差距在資訊科技近 用有差異

項 靖(2003) 邁向資訊均富:我 國數位落差現況 探討

一般民眾 不同性別、年齡層、教育程度、收入間有數位落 差出現;居住地區為都市、郊區和鄉村間之數位 落差是明顯的

陳澤榮(2003) 從數位落差探討 臺灣地區公共圖 書館網際網路服 務

國內公共圖書 館資訊基礎建 設與網際網路 服務現況

本研究發現,臺灣地區公共圖書館網路資訊基礎 建設程度已達相當之水準,然而網際網路服務程 度卻不高,網路服務的差異則以不同層級公共圖 書館差異較大,不同地區公共圖書館較無明顯差 異。

吳宜鮮(2004) 家庭內性別數位 落差之研究

高雄地區家庭 內子女

家庭內確實存在性別數位落差的現象。且於「資 訊科技近用」與「資訊內容近用」兩 個表現層 面,皆有明顯的差異存在。

行政院研究發 展考核委員會

(2004)

台閩地區數位落 差調查

台灣地區 14,120 份有 效樣本

調查發現台灣地區民眾對於資訊接近使用的狀 況,確實會隨著不同的收入、族群、年齡、城鄉 發展及教育程度而有所差異。

資料來源:作者整理

(24)

貳、教育上數位落差之現況與相關研究

面對二十一世紀全面資訊化的社會,學校將扮演著數位機會下數位橋樑的角 色,是培養民眾具備未來生活技能的主要場所。因此,為因應資訊社會的到來,

各國無不積極的推動資訊教育,我國亦不例外,其中又以實施「資訊教育基礎建 設計畫」及公佈「中小學資訊教育總藍圖」最為顯著,以下將針對「我國資訊教 育的概況」 ,與「教育體系中數位落差的相關研究」兩部分進行探討。

一、我國資訊教育概況

(一)資訊教育政策的推動 1.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

政府於民國 87 年,鑑於各級學校間電腦軟硬體設備不足且發展不平衡,所 可能造成的數位落差問題,擬定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NII) 。此計畫分為兩階段來實施,第一階段屬短期目標,由民 國 87 年 7 月到民國 90 年 6 月;目前已經進入第二階段,由民國 90 年 7 月到民 國 96 年 6 月之長期目標,而現階段計畫的主要目標如下(教育部,2004) :

(1)充實資訊教學資源

(2)改善教學模式

(3)加強人才培訓 (4)推動調整組織制度 (5)提升設備

(6)延伸台灣學術網路 (7)普及資訊素養

其實施策略如下:設立資訊教育軟體與教材資源中心,整合軟體資源;擴大 辦理金學獎、校園軟體創作等活動,激勵民間及學校主動參與軟體及素材開發;

加強國小、國中、高中職在職教師資訊應用訓練,使 70%教師具資訊素養;補助 國小至專科充實及汰換電腦軟硬體設備,達部頒標準,使 100%國小有電腦教室;

推動高中職、國中小連線台灣學術網路,使 80% 學校連上 TANet;加強課程橫 向設計,將資訊科技融入各學科教學中;國中自八十七年開始實施電腦必修課;

辦理資訊教育相關推廣活動。以期達到資訊教育向下紮根,普及全民資訊教育,

使國民具基本資訊素養,輕鬆邁入資訊化社會;資訊基礎環境之建置暨網路科 技,使各校共用教育資源,縮短城鄉教育差距;資訊科技融入各學科,使教材、

教法、教學媒體多元化,建立啟發式、互動式學習環境等效果。

2.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擴大內需方案

教育部於民國 86 年起實施為期十年的「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 。而民國

87 年行政院為加速推動資訊教育基礎建設所推動的「擴大內需方案」 。更加速了

資訊教育基礎建設的步伐。擴大內需方案期將資訊教育基礎建設之短期目標,提

(25)

早兩年完成,並補助中小學資訊教學軟硬體設備及改善上網品質,並加速培訓所 有中小學教師具備資訊基本素養。方案推動的重點工作包括(教育部,1998;

韓善民,1998;轉引自 申望毅,2003) :

(1)中小學資訊教學軟硬體設備之補助;使全國國民中小學均有電腦教室,

並在上課時能一人使用一台電腦為目標。

(2)補助中小學連線設備建置及偏遠地區學校通信費用;使所有學校皆能 連接網際網路。

(3)中小學在職教師資訊培訓費用之補助;中小學教師均有機會接受資訊 素養之進修。

3.九年一貫新課程

教育部依據行政院核定之「教育改革行動方案」 ,進行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 與教學革新,於民國 83 年 10 月分別修正發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在民國 86 年 四月成立「國民中小學課程發展專案小組」 ,積極規劃「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

依據九年一貫新課程精神,各學習領域應以電腦輔助學習之工具,除了能擴展各 領域的學習並提升學生處理及應用資訊科技之能力。而九年一貫新課程的核心能 力,包括「資訊科技的認知」 、 「資訊科技的使用與概念」 、 「資料的處理與分析」、

「資訊的溝通」 、以及「資訊的搜尋」等五項,教育部並希望能藉由課程核心能 力之規劃,能達成以下之目標,以培養學生在認知、情意、技能方面的能力(教 育部,1998;何榮桂,1998;轉引自 申望毅,2003)

(1)導引學生瞭解資訊與日常生活的關係。

(2)導引學生瞭解資訊與倫理及文化相關之議題。

(3)奠定學生使用資訊的知識與技能。

(4)增進學生利用各種資訊技能,進行資訊的搜尋、處理、分析、展示與 應用的能力。

(5)培養學生以資訊技能做為擴展學習與溝通研究工具的習慣。

(6)啟迪學生終身學習的態度。

4.中小學資訊教育總藍圖

教育部為迎接 21 世紀知識經濟社會的來臨,積極培養國民具備運用資訊科 技主動學習創新思考的基本能力,計畫擬以老師為起始點,然後藉由老師教導學 生、學生影響家長,進而提昇全民運用資訊能力與學習素養,並養成每個國民都 能尊重別人、熱愛生命、擁有健全的社會價值觀與開闢的世界觀。有鑑於此,於 民國 90 年 6 月完成「中小學資訊教育總藍圖」規劃,以勾勒「資訊隨手得,主 動學習樂;合作創意,知識伴終生」的願景,訂定實施策略及指標等,期使我國 資訊教育邁向新里程碑,並期望在未來的四年內達成下列四點目標(教育部,

2001;劉慶仁,2002;轉引自 申望毅,2003) :

(1)師師用電腦,處處上網路。

(26)

(2)教師均能運用資訊科技融入教學,教學活動時間達 20﹪。

(3)教材全面上網,各學習領域均擁有豐富且具特色之教學資源。

(4)學生均具備正確資訊學習態度、瞭解並尊重資訊倫理。

(二)國民中學資訊教育發展概況 1.國民中學資訊教育之發展

茲將政府推動國中資訊教育較具代表性的相關措施及政策整理於下列表格 中,並予以敘述,以瞭解政府推動國中資訊教育之階段及過程。

表 2-3-2 國民中學資訊教育相關措施

實行年度 國民中學資訊教育相關政策及措施

71 行政院成立「資訊課程及設備標準委員會」

73 教育部頒佈國民中學課程標準,資訊教育融入工藝科及實用數學 77 補助國民中學電腦設備;臺北市補助國中購置電腦,嘗試電腦教學 79 推動建立台灣學術網路;電腦輔助教學發展與推廣計畫

80 著手規劃並訂定「國中電腦科課程標準」,首度將電腦獨立設科,預定列為選修。

82-86 「補助國中、國小電腦教室設備」四年計畫

83 規劃執行「改善各級學校資訊教學計畫」、「電腦輔助教學發展與推廣計畫」;「E-mail 至中小學計畫」;成立「資訊教育軟體與教材資源中心」;教育部頒佈「國民中學電 腦課程標準」

86 「改善各級學校資訊教學計畫」、「電腦輔助教學發展與推廣計畫」執行完畢;

「TANnet 至中小學計畫」;成立「 資訊教育軟體與教材資源中心」

89-96 「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

87 實施「國中電腦」列入必修課程;「資訊教育基礎建設計畫之擴大內需方案」

90 「九年一貫課程」實施資訊融入各科教學;教育部完成「中小學資訊教育總藍圖」

之規劃

資料來源:申望毅(2004) 。

在國民中學,民國 73 年教育部頒佈新課程標準,將「資訊工業」列為工藝

課程的章節,此為國中生接觸電腦概念的開始;民國 76 年開始補助國民中學電

腦設備,逐漸將資訊教育往下延伸;民國 80 年首度開立電腦課程,著手規劃訂

定「國中電腦科課程標準」 ,但預定為選修科目。民國 83 年,教育部頒佈新課程

標準,將國中電腦課程改為必修課,希望導引學生認識電腦科技對日常生活的引

響、獲得電腦科技的基本知識、培養學生在日常生活中應用電腦基本技能、培養

學生對電腦科技的正確態度與學習興趣;並於 86 年正式實施,規定電腦課程在

國民中學二、三年級為必修,每學年每週授課一節,從此確定電腦在國民中學課

(27)

程的地位,也促使中學生接受電腦教育的機會更均等。

2.九年一貫教育與資訊教育

九年一貫課程重大議題資訊教育中,教育部訂定出資訊教育的核心能力、

學習內涵及學生學習後應達到的能力指標,可以瞭解現在的學生應該要具備什麼

樣的資訊素養,並以此作為評量,在核心能力方面分為五大部分:資訊科技概念

的認知、資訊科技的使用與概念、資料的處理與分析、資訊的溝通與表達、資訊

的搜尋與應用,詳細內容如下表 2-3-3(許怡安,2001;轉引自 李京珍,2004)。

(28)

表 2-3-3 九年一貫資訊教育核心能力及學目標表

核心 能力

學習目標 學習內涵 學生學習後具備之資訊能力

電腦與生活 瞭解電腦在人類生活,如家庭、學校、工作、娛樂以及 各學習領域之應用。

資訊科 技概念 的認知

瞭解資訊科技在 各學習領域的應 用以及對人類會 生活的衝擊

電腦倫理 瞭解電腦使用相關的議題和倫理規範(如電腦病毒、安全 性、複製版權等)。

電腦的架構 具備對電腦硬體、軟體、輸入、輸出設備的基本認識。

電腦的使用 與管理

瞭解教室電腦的使用規範;熟悉視窗環境軟體的操作

、磁碟工具程式的使用、電腦檔案的管理、以及電腦輔 助教學應用軟體的操作等。

中英文輸入 認識鍵盤、特殊鍵的應用,會英文輸入與一種中文輸入。

資訊科 技的使 用與概

具備電腦基本使 用的技巧與知識

多媒體電腦 瞭解多媒體電腦相關設備,以及圖形、影像、文字、動 畫、語音的整合能力。

簡易文書處 理與進階文 書處理

能編輯中英文文稿。能進行編輯、列印的設定,並能結 合文字、圖書、藝術字等完成文稿的編輯。

電腦繪圖 能利用繪圖軟體提供的工具創作並列印出作品。

試算表 能利用試算表提供的工具進行統計圖表製作、函數模擬 等。

簡報軟體 能利用簡報系統提供的工具編輯報告內容與設定播放 的方式。

資料庫 能實作簡易資料庫以管理資訊。

資料的 處理與

分析

透過各應用軟體 的使用,培養電 腦資料處理的能 力,以為各學科

學習

問題解決與 規劃

能針對日常問題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法。

能利用網際網路、多媒體光碟、影碟進行資料蒐集,並 結合已學過的軟體進行資料整理與分析。

認識程式語言、瞭解其在解決問題上的應用。

電腦網路通 訊基本概念

瞭解電腦網路概念及其功能。

瞭解網路使用規範。

資訊的 溝通與

表達

培養資訊溝通能 力,以強化各學 科學習之溝通技

電腦網路通 訊操作

會網路基本操作(包括 BBS-email、www、ftp)。

能獨自或與同儕合作完成網頁的製作。

網際網路資 料的搜尋

能找到合適的網站資源、圖書館資源,會檔案傳輸。

資訊的 搜尋與

應用

培養資料搜尋能 力,以擴展各學

習領域之學習 其他資源之 資料搜尋

能利用光碟、DVD 搜尋需要的資訊。

數據

表 2-2-1 數位落差的定義  相關文獻  定義  顏淑芬(1998)  數位分隔就是專指在資訊社會中擁有電腦相關設備如家庭電、數據機等與未 擁有者所形成之差異。  吳清山、林天佑  (2000)  由於電腦科技的高度蓬勃發展,造成擁有資訊的多寡、資訊的取得與運用電腦、網路工具的能力成正比,導致快速拉大知識取得、財富累積以及社經地 位之間的差距現象,因此藉由電腦運用能力所形成個人在知識、經濟、社會、 貧富產生差距,扭曲社會公平。  陳敬如(2000)  數位鴻溝是一種構念而不是一種實體,在數位化資訊社會中
表 2-2-1(續) 數位落差的定義  相關文獻  定義  黃柏叡(2002)  認為數位落差是指資訊科技的發展與使用可能因性別、種族、階級或區域等 因素之不同而有所差異,使得人們在接近、使用資訊的機會上所產生差異與 鴻溝。  EC 研究報告  (2003)  數位落差係因地理區隔、族群、經濟狀況、性別,以及技術、知識及能力在使用網際網路等資訊通信科技資源應用上產生「Have」與「Have-Not」差異 所造成之差距  申望毅(2003)  資訊社會中,個人因性別、年齡、種族、居住地理區域、家庭收入、教育程
表 2-2-1(續) 數位落差的定義  相關文獻  定義  美國商務部國家 電信與資訊管理 局(1997)  擁有數位資訊工具者與無資訊工具者之間透過數位化工具在財富、資訊的獲得方面的差距問題。由於電腦科技的高度發展,已有快速拉大知識取得、財富累積以及社會地位差距的現象,而這種因社會數位化的結果而加大個人之 間在知識、經濟、社會差距的事實,美國商務部稱之為「數位落差現象」。
表 2-2-2  數位落差內涵彙整表  向度  使用資訊科技的機會  使用資訊科技的內 容  資訊素養                  項目  提出者  電話普及 率  電腦普及 率  上網普及 率  電子郵件 上網速率、品質 上網地點 接觸科技設備時 間 網路使用目的 瀏 覽 資 訊 內 容 類 型 搜訊資訊策略與來 源 上網之困擾與問題 電腦素 養  網路素 養  媒體素 養  傳統素養 顏淑芬(1998)  ◎  ◎  ◎  ◎ ◎ ◎ ◎ ◎ ◎ ◎  ◎  ◎  ◎ 陳敬如(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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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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