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貳章 文獻探討
本章的內容安排,分成五個章節,概述如下:
第一節 概念的內涵與結構:探討概念的意義、概念的特性與概念的 結構(圓錐形模型),並進而說明概念的學習理論。
第二節 語言與概念的學習:說明語言的特徵、語意的獲得、以及語 言與概念的發展之關係,與探討科學語言對科學學習的影 響。
第三節 迷思概念:研究迷思概念的意義與迷思概念產生的原因,與 日常用語對迷思概念的產生之關係,以及探討迷思概念的狀 態,包括類似理論說與破碎知識說的不同觀點。
第四節 迷思概念的研究方法:包括訪談法、紙筆測驗法、概念圖法 與字的聯想等研究方法,與使用這些方法的實例。
第五節 概念的改變:闡述概念改變的條件、內涵與概念改變的理論 以及如何使迷思概念改變的教學方法。
第一節 概念的意義與結構
壹、概念的定義
概念是一個抽象化的名詞,許多學者對概念持有不同的定義。行 為學派的人,因為不太探討心智的活動,所以認為若有概念的存在,
則可視概念為一群能產生某特定反應的相似刺激。認知學派的人則認
為概念為一心智活動,是經由學習經驗而來,且隨著成長而修正,並
希望能藉由概念來瞭解智慧、思考、解決問題的能力等較高層次的心
智活動。例如:Bruner等(1956)認為概念是一群具有共同特性之事
物的統稱;Pella(1966)認為概念是個人在同一類的物件或事件中,
找出其共同的重要特徵,並利用此重要特徵去認識新事物,若符合此 特徵,便將之歸為同一類,此共同重要特徵即為個人對此事物的概 念;Lenneberg(1967)認為概念是透過經驗的聯想,統整而成的,
並可與已知的概念或相似的概念作比較;Pella(1975,引自林振霖,
1993)指出Hempel、Cronbach、Hunt與Klausmeier 等學者對「概念」
的看法: Hempel(1971)認為概念是學科知識結構的最基本元素,
而可以用符號或文字來賦予概念的意義;Cronbach(1975)認為一個 概念是由一群事物中,具有共同因素的相似; Hunt(1975)則認為 一個概念是一種想法或一個意見,經由通則化所組成的心智圖像;
Klausmeier(1974)認為概念是一個有組織的資訊,它可使我們從相 關的事物中區別出一個特定的事或物。
綜合以上看法,可知概念是人類思考和瞭解的工具,是學習的基 本單位,而人類經由有意義的學習來獲得概念,並使我們因此能夠具 有深入思考的能力。所以概念雖然是一個抽象的名詞,但卻是人類的 文明藉以寄存,並藉以溝通之物。在學校的教學上,概念的建立與傳 授,無疑的,佔著一個舉足輕重的地位。為了使我們的教學更成功,
所以我們應該對概念本身及其與教學的關係做進一步的瞭解。
貳、概念的特性
概念具有三個主要特性,且缺一不可(黃台珠,1984)。
第一個特性是共同性(Regularity)。所謂共同性是指一個概念 是在物體或事件中的分類規則,且具有能分辨何者屬於此分類範圍而 何者為非的特性,並且不同的概念彼此之間存在著差異性與相關性。
舉例而言,像是化學上的莫耳,其定義:一種數量單位,相當於12
克的碳原子的數目,約為 6 ×10
23個。所以我們能分辨 6 ×10
23個雞
蛋、18克的水分子數目,都是一莫耳;而 9 ×10
21個雞蛋、5克的水
分子數目,都不是一莫耳。且同為18克的水,其分子數目的概念不同 於質量18克,也不同於體積18毫升的概念,彼此存在著差異性與相關 性。
概念的第二個特性是符號化。為了讓人類彼此之間得以溝通,與 個人的認知方便結構、統整,我們必須讓概念符號化。符號化主要是 以語言的方式來達成,所以每一個成人的思想很少能不依賴語言來表 達的。例如在19世紀初,能量這個概念與力量概念是分不開的。如「動 能」當時被稱為「活力」、「位能」被稱為「張力」、「能量守恆」
則被視為「力守恆」。直至19世紀50年代,「能量」一詞出現之後,
大家才有較清晰的能量概念,而有別於力量概念(Harman,1982,
龔少明譯)。
概念的第三個特性是由使用者來塑造,並非大自然來塑造。每個 人都生存於文化當中,而概念是以該使用人的的文化語言,而非這個 世界本身來加以分類、塑造。所以若是文化被毀滅,則依存於當中的 概念將不復存在。例如從考古發現,古代的瑪雅文化裏,他們的神明 形象很特別:長著像野象那樣的長獠牙,或長著像安徒生童話裏匹諾 曹那樣的長鼻子,或臉上塗著代表腐爛、死亡的黑眼圈。而表徵這些 神明的象形文字,通常抓住其頭像中,最突出的特點加以誇張、抽象
(林大雄,1996)。這與現在大多數人對神明的概念大不相同,且隨 著瑪雅文化的消失,這種「神明」的概念已不復見。
此三種概念特性可以歸納為:當人接觸到這世界上的各類事物及 現象,試圖找出其共同性,並將此共同性符號化,利用語言作為人類 溝通之用。有關概念與語言的關係詳述於本章的第二節。
參、概念的結構-圓錐形結構
很多學者曾提出概念的類型。例如Bruner等(1956)把概念分為
連言概念( conjunctive concept) 、選言概念(disconjunctive concept)、
關聯概念(relational concept)三種類型; Barba&Rubba(1992)將 學習者的認知狀態分為陳述性(deelarative)、程序性(procedural) 、 以及關聯性(corelation)三種層次;而 Kausmier(1974)的CLD理論,
則將概念的學習分成連續的具體、辨認、類推、活用的四個階層。然 而為了使概念更易於瞭解,Pines(1980)提出了一個圓錐形的概念 模型,來說明概念的結構,如下圖2-1-1。
圖2-1-1 圓錐形的概念模型
在此圓錐形底部的圓形,稱為延伸(Extension) ,為概念延伸的 部份。例如以「狗」這個概念為例,所有的狗種,如博美、杜賓、聖 伯納、拉布拉多、黃金獵犬等,都位於此延伸區的圓形內。而此圓錐 形的頂端,稱為內涵( Intension) ,為萃取出此概念的特質、共同性、
或定義。例如什麼是狗?狗與貓或其他動物如何區分?牠的定義是什 麼?這些特質、共同性、或定義即為概念的內涵部份。當我們由概念 的延伸部份推至內涵部份,稱此過程為概念化(Conceptualization),
為一種歸納的方式,以在許多的事例之中發現其共通性。當我們由概 念的內涵部份推致其延伸部份,稱為概念的應用性,為一種演繹的方 式。此方式可將概念之規律性應用於事例之上,且常為教學時所採用。
此圓錐形的概念模型後來被批判存在幾個缺點。首先是此圓錐形 內涵
延伸
應用性 概念化
底部的圓形有明顯的界線,好像表示屬於此概念的例子與不屬於此概 念的例子能被明顯的分開。事實上,在許多情況下,其實並不容易劃 分。例如小朋友在看電視劇時常問,哪個是好人?哪個是壞人?但在 一旁的爸媽往往無言以對,因為通常一齣戲裡的角色是很難歸類好人 或壞人的。所以我認為圓錐形底部應像物理學上的「中心力場」
註1一樣:愈靠近中心,這個概念相關的特性就愈強,即為愈典型的例子;
相反的,愈靠近邊緣,概念相關的特性就愈弱。而且在邊緣上也沒有 明顯的界線,它是模糊的,若概念愈是抽象及愈難以用言語來明確表 達的概念,則此模糊地帶就會愈寬。其次的缺點是在圓錐形頂端的內 涵部分。事實上,我們很難找出一個概念的明確定義,而且有時也很 難將一些特例歸納於定義之內。例如上述的好人與壞人,就很難明確 的定義,也很難將一些特例(人物角色)加以歸納。
肆、概念的學習理論
由圓錐形的概念模型可闡明一些學者提出的學習理論。
例如Gagne(1974)主張由底而頂的學習理論:先具備底部的條 件,再向上達成最終的概念學習目標。所以他認為課程的發展應是一 種技能的分析與教學的計畫。但有人批評在實際教學中,一個複雜的 概念評鑑,很難完成其技能的分析。而且通常在實際的教學中一些抽 象概念必須先引入,再用例子去印證,才有較好的學習效果。況且是 否存在最終的概念學習目標?若無,則將如何分析其組成概念?
與Gagne理論相反的,Bruner(1960)提出螺旋式的課程結構,
是採用由頂而底部的學習方式:先分析整個學科的主要概念,並將同 樣的概念一次又一次的在不同的學習階段中反覆出現。例如「光」這 個概念,在國小、國中階段主要討論光的顏色、光的反射、折射等內
註1
:中心力場:例如一個點電荷,會在其周圍空間建立一個電場,此電場的形式即為中心力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