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 暨 103學年度在校生 語言障礙鑑定安置實施計畫
壹、依據
臺北市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身心障礙新生暨103學年度在校生鑑定安置實施計畫 貳、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啟聰學校( 聽障教育資源中心 ) 三、協辦學校:臺北市立芳和國民中學( 東區特教資源中心 ) 參、申請資格
一、104學年度新生 ( 以下簡稱新生 ) 需具備下列三項資格:
( 一 ) 語言障礙證明,具備以下資格之一即可
1. 各縣 ( 市 ) 鑑輔會核發之語言障礙教育鑑定證明。
2.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其主障礙為語言障礙者,且手冊 ( 證明 ) 須 在有效年限內(最近三年內)在教學醫院或學校內接受語言治療或輔導證 明或紀錄者。
( 二 ) 年齡:國小應屆畢業生或 15 足歲以下具有國小畢業資格者。
( 三 ) 設籍:
1. 設籍臺北市且非寄居身分並有居住事實者。
2. 外縣市身心障礙學生欲轉安置臺北市立啟聰學校者,須經該縣市政府轉 介。
二、103學年度在校生 ( 以下簡稱在校生 ) 需具備下列二項資格:
( 一 )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 證明 ) ,其主障礙為語言障礙者,且手冊 ( 證明 ) 須在 有效年限內,(最近三年內)在教學醫院或學校內接受語言治療或輔導證明或 紀錄者。
( 二 ) 具有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在學學籍者。
肆、應備資料
一、學校提供資料:
(一)臺北市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暨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在校生語言障礙鑑定安 置申請名冊( 附表一 ) 。
(二)臺北市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語言障礙鑑定安置資料檢核表 ( 附表二 ) 。
(三)臺北市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在校生語言障礙鑑定安置資料檢核表 ( 附表三 ) 。
(四)個別化轉銜計畫 (ITP) 及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
(五)102 年 1 月 1 日 後施測之智力測驗。
(六)102 年 1 月 1 日 後施測之修訂版學齡階段語言障礙評量表。
(七)102 年 1 月 1 日 後施測之施測之學齡階段國語文能力測驗 ( 中級 ) 。
(八)國小五年級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成績( 請於晤談時繳交六上成績單 ) 。
(九)學習現況調查表( 請國小普通班老師填寫,附表四-1、附表四-2)。
(十)相關專業服務紀錄( 無者免附 ) 。 二、家長提供資料:
(一)鑑定安置申請表( 附表五-1或五 -2) 。
(二)戶口名簿影本( 正本驗畢歸還 ) 或全戶戶籍謄本
(三)語言障礙的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 影本請使用 A4 規格,將證件正反面印 於同一面 A4 紙上,正本由畢業學校驗畢加註與正本相符 )
(四)101 年 1 月 至103 年 12 月 內在教學醫院或學校內接受語言治療或輔導證明或 紀錄。
(五)信封2 個 ( 免貼郵資,請務必填寫收信學生姓名及通訊地址 ) 。 伍、申請方式
請國小於 104 年 1 月 20 日 ( 星期二 ) 前將彙整之資料親送至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 源中心報名,並確認所有資料之完整性與正確性。
陸、安置
一、安置原則:由臺北市104 學年度語言障礙學生升國民中學轉銜安置委員會依據學生 資料及其溝通能力與學習能力,輔導升入啟聰學校國中部或普通學校相 關班級就讀。
二、安置會議日期: 104 年 3 月 26 日 ( 星期四 )
三、安置會議地點: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南排四樓會議室 ( 臺北市大同區重慶北路 3 段 320號 ) 。
四、安置學校:安置學校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市立國中及高級中學附設國中部,不 含國立學校、私立學校、市立國中集中式特教班、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
(註:國立師大附中及政大附中以該學區學生為限,並依一般生規定分 發入學;私立學校、藝術才能班及體育班依各校招生辦法辦理)。
(一) 所屬學區之臺北市立國民中學。
(二) 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國中部。
五、安置後學生名單將於103 年 5 月 於臺北市聽障教育資源中心網站 (http://www.tmd.tp.edu.tw/rchi/) 公佈。
六、學生請依就學通知單規定之時間至安置學校註冊組報到。
柒、經費: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捌、其它未盡事宜,依臺北市104學年度國民中學語言障礙新生安置工作小組會議決議辦理。
【附表一】
臺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暨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在校生
語言障礙鑑定安置申請名冊
提報學校
_________ 區
_________ 國 小 / 國 中
特教業務承辦人 / 填表人
聯絡電話 申請總人數
編
號 姓名 性別 目前就讀班級種類 所屬學區
國中校名 備註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男
□女
□普通班 □資源班
□啟聰學校 □集中式特教班
請國小於 104 年 1 月 20 日 ( 星期二 ) 將彙整資料親送至啟聰學校聽障教育資源中心報
名,請送件學校務必確認所有資料完整與正確。
【附表二】
臺北市 104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
語言障礙鑑定安置資料檢核表 資料名稱
檢核(打 ˇ) 國小 聽資中心 備註
1 臺北市10 4 學年度國民中學語言障礙新生安置
申請表( 附表五 -1) □ □
2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 □ 影本需註明與正
本相符 3
語言障礙的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 影本請 使用 A4 規格,將證件正反面印於同一面 A4 紙上,正本由畢業學校驗畢加註與正本相符)
□ □ 影本需註明與正
本相符 4 101 年 1 月 至103 年 12 月 內在教學醫院或學
校內接受語言治療或輔導證明或紀錄。 □ □
5 個別化轉銜計畫 (ITP) □ □
6 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 □
7 相關專業服務紀錄( 無者免附 ) □ □
8 國小五年級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文成績 □ □ 請於晤談時繳交
六上成績單 9 102 年 1 月 1 日 後魏氏智力測驗記錄本封面影
本第四版或第三版或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 □ □
10 102 年 1 月 1 日 後施測之修訂版學齡兒童語言
障礙評量表。 □ □
11 102 年 1 月 1 日 後施測之學齡階段國語文能力
測驗( 中級 ) 。 □ □
12 信封2 個 ( 請務必填寫收信學生姓名及通訊地
址) □ □
13 學習現況調查表( 普通班老師填寫)【附表四-
1 、附表四-2】 □ □
國小檢核人員簽章:
日期:
聽資中心檢核人員簽章:
日期:
【附表三】
臺北市 103學年度國民中學在校生 語言障礙鑑定資料檢核表
資料名稱
檢核(打 ˇ) 國小 聽資中心 備註
1 臺北市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語言障礙新生安置
申請表( 附表五 -2) □ □
2 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 □ 影本需註明與正
本相符 3
語言障礙的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影本( 影本請 使用 A4 規格,將證件正反面印於同一面 A4 紙上,正本由畢業學校驗畢加註與正本相符)
□ □ 影本需註明與正
本相符 4 101 年 2 月 至103 年 12 月 內在教學醫院或學
校內接受語言治療或輔導證明或紀錄。 □ □
5 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 □
6 相關專業服務紀錄( 無者免附 ) □ □
7 國中階段國語文成績 □ □
8 102 年 1 月 1 日 後魏氏智力測驗記錄本封面影
本第四版或第三版或托尼非語文智力測驗。 □ □
9 102 年 1 月 1 日 後施測之修訂版學齡兒童語言
障礙評量表。 □ □
10 102 年 1 月 1 日 後施測之學齡階段國語文能力
測驗( 中級 ) 。 □ □
11 信封2 個 ( 請務必填寫收信學生姓名及通訊地
址) □ □
12 學習現況調查表( 普通班老師填寫)【附表四-
1 、附表四-2】 □ □
國中檢核人員簽章:
日期:
聽資中心檢核人員簽章:
日期:
【附表四-1】
臺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暨 103 學年度在校生 語言障礙「學習現況調查表」
請教導學生至少 1 學期以上之普通班教師填寫。請就學生目前特殊教育服務現 況與各項能力現況填寫,以協助工作小組進一步了解學生學習情形,謝謝合 作!
學生姓名 學校 _______ 國小 / 國中 性別 □男 □女
填表教師 □導師 □輔導教師 □任課教師 □其他______
聯絡電話 教導學
生領域
教導學 生 時間
_____學期
主要溝通方 式
□口語 □筆談 □手語 □圖畫及圖卡 □讀唇 □語言溝通板
□電腦溝通輔具 □肢體語言 □綜合溝通 □其它 (可複 選)
學生 之特 殊需 求與 服務
(
複選
)
語 言 溝 通 輔 具
□無 □有:□溝通板 □溝通卡 □電腦溝通輔具 □其它____
是否需要再申請其他溝通輔具□需要,輔具名稱:
□ 不需要
語言矯治 □構音矯治 □嗓音治療 □語暢治療 □強化語言發展: 1.□ 語言理解 2.□語言表達
溫 習 功 課 方 面
□提供同儕協助(□手語翻譯□代抄或影印筆記□同步字譯)□課後輔導 或個別補救教學: 科、 小時 □其它_____
作業或報告 □調整作業或報告內容 □其它_______
考試 □調整考試方式(□個別施測 □避免「口述」方式之評量)□其它 其 它 特 殊 需
求與服務
項目 對學生之了解 等級 特殊情形說明 填表說明
溝通
能力 口語理解能力 1.□ 2.□ 3.□ 4.□ 5.□ 1 :表示明顯差
於普通學生。
2 :表示稍微比 普通學生差一 點。
3 :表示與同年 級普通學生沒 有兩樣。
口語表達能力 1.□ 2.□ 3.□ 4.□ 5.□
閱讀理解能力 1.□ 2.□ 3.□ 4.□ 5.□
書寫表達能力 1.□ 2.□ 3.□ 4.□ 5.□
與教師之溝通能力 1.□ 2.□ 3.□ 4.□ 5.□
4 :表示稍微優 於普通學生。
與同學之溝通能力 1.□ 2.□ 3.□ 4.□ 5.□
【附表四 -2】
項目 對學生之了解 等級 特殊情形說明 填表說明
社 交 技 巧
人際關係、交往、互動 1.□ 2.□ 3.□ 4.□ 5.□
1:表示明顯差於 普通學生。
2:表示稍微比普 通學生差一點。
3:表示與同年級 普 通 學 生 沒 有 兩樣。
4:表示稍微優於 普通學生。
5:表示明顯優於 普通學生。
社交應對能力 1.□ 2.□ 3.□ 4.□ 5.□
問題解決能力 1.□ 2.□ 3.□ 4.□ 5.□
資源運用能力 1.□ 2.□ 3.□ 4.□ 5.□
學 習 能 力
學習動機 1.□ 2.□ 3.□ 4.□ 5.□
學科學習能力
(整體性) 1.□ 2.□ 3.□ 4.□ 5.□
強項科目: 弱項科目:
學習興趣/性向/專長:
教 師 建 議
(
國 中 在 校 生 之 教 師 免 填
)
一、依您對學生的了解,您認為學生最適合就讀學校之類別及理由:
□ 學區學校
□ 啟聰學校
□ 其他,請說明:
二、上述建議之主要理由(請務必填寫):
填表教師簽章
【附表五-1】
臺北市 104 學年度國民中學新生語言
障礙鑑定安置申請表學生 基本 資料
(一)學生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 別: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
就讀學校: 班級:六年______班
(二)家長/監護人姓名: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家) (公)
(手機)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有 類別:□ 語障 □ 多障: + + □ 聽語障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
通訊 資料
(一)戶籍所在地:
市 市鄉 村 路
縣 區鎮 里 鄰 街 段 巷 弄 號 樓 (二)聯絡地址: (□同戶籍所在地)
市 市鄉 村 路
縣 區鎮 里 鄰 街 段 巷 弄 號 樓 安置
學校 (一)所屬學區之臺北市立國民中學。
(二)臺北市立啟聰學校國中部。
安置 意願
請依上述安置學校填寫三個志願就讀之學校(請盡量填滿三個):
(1)第一志願:
(2)第二志願:
(3)第三志願:
家長 簽章
父:
及 或 法定監護人:
母:
填表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
---請於背面浮貼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正反兩面)或聽力圖---
【附表五-2】
臺北市 103 學年度國民中學在校生語言障礙鑑定申請表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一)學生姓名: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 別: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
就讀學校: 班級:______年______班 (二)家長/監護人姓名: 與學生關係:
聯絡電話:(家) (公)
(手機)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
□有 類別:□ 語障 □ 多障: + + □ 聽語障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無
通 訊 資 料
(一)戶籍所在地:
市 市鄉 村 路
縣 區鎮 里 鄰 街 段 巷 弄 號 樓 (二)聯絡地址: (□同戶籍所在地)
市 市鄉 村 路
縣 區鎮 里 鄰 街 段 巷 弄 號 樓 父:
及 或 法定監護人:
母:
填表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請於背面浮貼身心障礙手冊(證明)影本(正反兩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