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10 年度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簡章
壹、依據:
一、110 年度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職能提升計畫彙 管作業服務。
二、依據「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108.11.12 修正公布):「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 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三十六小時以上,成 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始得繼續提供服務」。
貳、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參、上課日期:
7 月 8 日、7 月 9 日、7 月 15 日、7 月 16 日、7 月 22 日、7 月 23 日,共 6 日,上課時間及課程規劃請見附件一。
肆、上課地點:
本課程改採線上課程辦理,並另行提供線上課程相關規定及連 結。
伍、招生名額:合計35 人為原則,另提供 5 位補課名額。
陸、參加對象:
一、參訓資格:符合「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 及培訓準則」第7 條,就業服務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 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
(二)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
(三)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 療、特殊教育、勞工關係、人力資源、心理或輔導之 相關科系所畢業。
(四)非屬前款所定相關科、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完成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或取 得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學分學程證明。
(五)高中(職)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 務相關工作四年以上,且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 關專業訓練八十小時以上。
二、錄訓順序:
(一)北基宜花金馬區現職就業服務員。
(二)非北基宜花金馬區現職就業服務員。
(三)機關(單位)主管推薦有參訓之必要性者。
三、同一錄訓順序之排序準則:
(一)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之報名人員優先。
(二)其他。
柒、報名及錄訓:
一、報名時間:
自110 年 6 月 15(二)上午 10 時至 110 年 6 月 21 日(一)
下午5 時前將完成線上報名,並將相關證明文件送達本中 心。
二、報名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https://reurl.cc/VEpyq5
(二)現職全程參與者,請寄送切結書(附件二)、在職證 明。
(三)非現職全程參與者,請寄送切結書(附件二)、符合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就服員之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或勞動力發展署核發 符合就服員資格之公文影本(擇一即可)。
(三)隨班附讀者,請寄送切結書(附件二)、已完成課程之 證明文件影本,以及補課申請表(附件三)。
(四)為便利報名作業,上述文件請寄送電子檔案至:
zoen.tw@gapps.ntnu.edu.tw,信件主旨註明就服 36小
3
時課程及報名者姓名。
(五)請於報名資料寄出後,來電或 email 與本中心確認是否 已收件,如未確認而延誤報名者,由報名者自行負責。
三、本中心將視報名狀況,調整各單位錄訓名額;錄取名單將於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核備後另行公告。
四、錄訓後若不克前來者,請務必於 7 月 5 日(一)前通知承辦單 位,以便安排備取人員遞補。
五、課程名額有限且為維護課程品質及公平性,未在錄取名單內 而自行前來者,恕無法上課,敬請見諒。
捌、成績考核:
一、結訓證書核發:全程參與訓練並取得全部合格之成績者,將 由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核發結訓證書。
二、時數證明核發:未能全程參與訓練者暨補課學員,將視實際 參與課程考試(或報告)合格之時數,核發時數證明。
三、學員需全程參與課程訓練,非特殊原因不得請假;學員請假 需填寫假單。
四、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 證。
五、每堂課結束後,由授課講師出題進行隨堂測驗或於限期內繳 交課堂作業報告,學員隨堂成績須達70 分才算及格。不及 格者給予1 次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之機會;補考內容與方式 依據授課講師要求進行,若成績仍未達70 分則該課程視為 不及格。
玖、其他注意事項:
一、遲到或早退超過 30 分鐘以上者,需請假 1 小時。
二、課程上、下午均需簽到/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三、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衛生紙及保暖衣物等個人用品。
四、上課日期或授課方式如有更動,將公告於本分署網站並以 電子郵件通知錄訓學員。
五、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示採取各項防疫措施及相關 注意事項。
拾、聯繫窗口:
北基宜花金馬區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資源中心
郵寄地址:10610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62 號(特殊教育中心) 辦公室地址:10644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29 號
圖書館校區博愛樓 B107 室 聯絡人信箱:zoen.tw@gapps.ntnu.edu.tw 聯絡人及電話:林先生(02)7749-5091
5
課程地點及交通方式
◎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博愛樓317 教室。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 1 段 129 號)
◎交通方式:
一、捷運:
1、古亭站(綠線)5 號出口,步行約 8~10 分鐘。
2、台電大樓站(綠線)3 號出口,步行約 8~10 分鐘。
3、東門站(橘線、紅線)5 號出口,步行約 8~10 分鐘。
二、公車:
請搭乘至「師大」或「師大綜合大樓」站牌,可到達公車班次:
0 南、18、235、237、254、278、295、662、663、672、907、
949、和平幹線、復興幹線。
三、自行開車:本校區備有地下停車場,停車費每小時50/60 元。
110 年度「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規劃表
日期 時間 課程地點 課程名稱 時數 授課講師
7月8日 09:30~16:30
博愛樓 3樓 317室
職業重建概論 6
吳明宜(暫訂)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諮商 心理與諮商復健研究所
副教授
7月9日
09:30~12:30
博愛樓 3樓 317 室
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就
業特性 3
黃宜君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復健 諮商研究所
副教授
13:30~16:30 服務對象之情緒與行為
管理 3
孫文菊(暫訂)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復健
諮商研究所 講師
7月15日
09:30~12:30
博愛樓 3樓 317 室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寫 3 董鑑德
新北市職業重建服務中 心(新店)
主任 13:30~16:30 如何撰寫就業服務紀錄 3
7月16日
09:30~12:30
博愛樓 3樓 317 室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3
李岱羽
台北市康復之友協會 個案委託就業服務員 13:30~16:30 就業諮商實務 3
7月22日
09:30~12:30
13:30~14:30 博愛樓 3樓 317 室
工作分析與職務再設計
之應用 4 王心柔
新北市職業重建服務中 心(新店)
職評員 14:30~16:30 職業輔導評量概念及報
告的運用 2
7月23日
09:30~12:30
博愛樓 3樓 317 室
區域勞動市場現況及趨
勢分析 3
李庚霈(暫訂) 昭華教育基金會兼任董 事大專校院兼任副教授 13:30~16:30 職業重建相關法規介紹 3
黃榆絜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勞工大學講師
7
110 年度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切結書
本人 報名110 年度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瞭解及願意配合以下規定:一、本人瞭解需繳交完整報名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公告「錄訓」
後,始取得參訓資格。
二、報名文件如有不實,願意放棄錄取資格,並繳回已發給之結訓 證書或時數證明。
三、本人於受訓期間內願意遵守下列「出勤管理」、「考核結訓」及
「注意事項」。 出勤管理
一、參訓學員需參與全部課程,非特殊原因不得請假。未能全程出 席之學員,依規定核發時數證明。
二、請假需填寫假單及檢附相關證明。
三、無故缺席,成績以不及格計,並取消補考或補交報告之機會。
四、每堂課程(上午/下午)均需簽到及簽退,以作為出缺席之憑證。
考核結訓
一、每一堂課之隨堂測驗或課堂作業報告成績須達70 分才算及格,
不及格者給予1 次補考或補交作業報告之機會,若成績仍未達 70 分則該課程視為不及格。
二、結訓證書核發:全程參與訓練並取得全部合格之成績者,將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核發結訓證書。
三、時數證明核發:未能全程參與訓練者暨補課學員,將視實際參 與課程考試(或報告)合格之時數,核發時數證明。
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課程免費,中午不供應午餐。
二、上課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及衛生紙等個人用品。
三、教室為中央空調系統,請自行攜帶保暖衣物。
四、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會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五、本課程結訓證書及時數證明須經主辦單位核備後發給,請耐心 等候。
申 請 人 簽 名 :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月 日
附件二
110 年度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員 36 小時專業訓練 補課申請表
說明:若您的報名資格為補課者,敬請填寫本申請表。下列為本次 辦理課程之時間與課程名稱,請自行確認您欲申請補課之課 程,並進行勾選,本中心將以此表作為您申請補課之依據。
日期 時間 課程名稱 時數 申請補課
7月8日 09:30~16:30 職業重建概論 6 □
7月9日
09:30~12:30 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就業特性 3 □
13:30~16:30 服務對象之情緒與行為管理 3 □
7月15日
09:30~12:30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寫 3 □
13:30~16:30 如何撰寫就業服務紀錄 3 □
7月16日
09:30~12:30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3 □
13:30~16:30 就業諮商實務 3 □
7月22日
09:30~12:30
13:30~14:30 工作分析與職務再設計之應用 4 □ 14:30~16:30 職業輔導評量概念及報告的運用 2 □
7月23日
09:30~12:30 區域勞動市場現況及趨勢分析 3 □
13:30~16:30 職業重建相關法規介紹 3 □
申請人簽名:
中 華 民 國 1 1 0 年 月 日
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