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期末報告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期末報告"

Copied!
7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南部地區

區域性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資源服務網

主題探討二

身心障礙者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內容模式 之建立:以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者為例

期末報告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承辦單位:國立高雄師範大學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

(2)

100 年主題探討二

身心障礙者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 內容模式之建立:

以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者為例

Model Development of Individualized Vocatioanl Training Plan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Examples by Intellectual and Psychiatric Disablities

研究團隊:陳靜江、徐淑婷、李春寶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12 月 30 日

(3)

目 錄

壹、緣起與目的 1

貳、方法與過程 1

叁、研究結果與討論 2

一、國內外文獻資料回顧與分析 2

(一)智障者與精障者之就業情形與職業訓練需求 2

(二)國內外在智障者職業訓練之作法與相關研究 3 1.國內高中職階段智能障礙者之職業教育/訓練課程 5 2.美國高中階段智能障礙者職業教育、訓練與轉銜之課程 7 3.智障者離校後職業訓練與支持性就業之運用與成效 10

(三)國內外在精障者職業訓練之作法與相關研究 12

1.精障者職業訓練文獻分布狀況 12

2.影響精障者之就業因素分析 14

3.改變精障者就業因素之職業重建模式比較 14

4.職業訓練於精障者之成效 15

二、98 與 99 年度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者職業訓練成果分析 16

A.量化分析部分 16

(一)精神障礙與智能障礙參訓者之背景特性與訓練內容 16

(二)精神障礙與智能障礙參訓者之入訓評量與訓練模式 23

(4)

(三)精神障礙與智能障礙參訓者之職業訓練成效 27 B.質性分析部分 32 (一)學員招募方式及其遭遇之困難 33 (二)個別職業訓練計畫之擬定與執行上的困難 34 (三)課程規劃及如何落實個別特殊需求 34 (四)學習與輔導目標之達成與資源之運用 35 (五)學員之學習與輔導成效及所遭遇之就業阻力 35

(六)對於智障者與精障者職業訓練相關政策與措施之建議 36 (七) 「全國身心障礙者就業轉銜暨職業重建服務管理系統」職

訓有關表格之修訂

37

肆、結論與建議 38

一、結論 38

二、建議 40

參考文獻 44

(5)

表 目 錄

表 1 心智障礙者之相關問題之碩博士與期刊論文篇數 4 表 2 ERIC 資料庫中所收錄提及心智障礙者職業訓練之論文數 5

表 3 美國 SCANS 所提出之必備重要職業知能 9 表 4 精神障礙者之相關就業問題之博碩士論文與期刊論文篇數 13

表 5 PsycINFO 資料庫中所收錄提及精障者職業訓練之論文數 14

表 6 98 與 99 年參與職業訓練者之障別分佈 17

表 7 職訓班別之訓練職類 18

表 8 參訓者之基本資料分析 21

表 9 智障者與精障者在專班或混合班的人數分布 22

表 10 職訓專班與混合班的入訓評量方式 24

表 11 專班與混合班的訓練總時數、人數、與課程內容 25 表 12「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個別化職

業訓練計畫有關表格之填寫情形 26

表 13 不同班別中術科與學科訓練師擁有該職類執照的分佈 27

表 14 契約、計畫書、與訓後就業率的平均值與差異 28 表 15 職訓後就業率與總訓練時數語課程比例相關性 28

表 16 結訓與中途退訓的人次 29

表 17 在不同班別的結訓與中途退訓的人次 30

表 18 職訓結訓後接受其他職業重建服務人次 31

表 19 在不同班別的不同障別參訓者接受後續職重服務的人次 31

表 20 焦點團體討論題綱 33

(6)

附 件 目 錄

附件一 第一次焦點團體會議紀錄(智能障礙部份) 47

附件二 第二次焦點團體會議紀錄(精神障礙部份) 53

附件三 職業訓練(T 系列)表格修訂 58

附件四 職業訓練 T 表格專家訪談紀錄 61

(7)

壹、 緣起與目的

推動身心障礙者多元化職業訓練,以提升就業能力一直是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的重要業務之一。職訓局除補助地方政府委託民間辦理外,亦透過其所屬之職訓中心或直接 補助民間單位之方式,依身心障礙者生理、心理發展情形之不同,及針對不同障礙類別與障 礙程度辦理一年、半年、三個月不等之訓練班次。以2009 年度為例,職訓局即補助 22 個縣

(市)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計有中餐烹飪、複合式餐飲、清潔維護、電腦美工、

洗車美容等154 個訓練班次,訓練了 2,133 位身心障礙者,同時也委託了 5 個訓練單位辦理 電腦軟體應用、網頁設計、環境維護等8 個訓練班次,訓練人數計 89 人(行政院勞委會職 訓局,2009a),其中智能障礙者(以下簡稱智障者)與精神障礙者(以下簡稱精障者)都 是這些職業訓練班中為數頗多的一群,其訓練課程內容、方式與成效實值得關切。因此,本 專題即在探討98-99 年度由勞委會職訓局自行委辦或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身心障 礙者職業訓練之單位所服務之精障與智障參訓者之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並分析其結訓後之 就業狀況、學用情形與所遭遇之問題等。最後將根據探討結果提出適合智障及精障者之個別 化職業訓練計畫服務模式,包括:職訓學員來源與入訓評量、課程安排、人力配置與行政配 套措施等,以供後續辦訓之參考。

貳、方法與過程

本主題探討採文獻回顧、檔案分析和焦點團體等方法進行資料蒐集與分析,分述如下:

一、文獻回顧:研究小組彙整與檢索之國內外文獻,首先說明國內智障者與精障者之就業情 形與職業訓練需求,接著分析國內外智障者與精障者在職業訓練之作法與相關研究。執 行期間為100 年 1 月到 4 月。

二、檔案分析:本專題研究小組於100 年 2 月 25 日及 100 年 6 月 1 日陸續去函職訓局,委 請其協助發文至各地方縣市政府及相關職訓單位進行98 與 99 年度職訓單位辦理職訓之 資料收集。截至100 年 9 月 7 日止,24 個縣市共有 99 個機構提供資料,其中在 98 年度 有90 個職訓班之資料,佔該年度職訓開班數 122 班之 73.77%;而 99 年度之職訓資料 共得97 個職訓班資料,佔該年度開班數 123 班之 78.86%。合計 98-99 年度辦理之職業 訓練單位,共取得 76.33%參訓學員與職訓成果報告之相關資料,含:職訓課程內容與 教案、學員基本資料、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相關學習紀錄進行分析。此外,亦檢視上

(8)

述職訓單位在「全國身心障礙就業轉銜暨職業重建服務系統」之個別職訓服務與後續職 重個管服務紀錄,以了解學員後續接受職業重建服務狀況。執行期間為100 年 4 月到 10 月。

三、焦點團體 :已於 9 月 8 日與 9 月 26 日分別針對智能障礙與精神障礙部分之職業訓練召 開分別有14 位與 8 位能提供豐富資訊的職業訓練單位代表及學者專家與會。由研究人 員根據研擬的「焦點團體討論題綱」帶領團體探討並將與會人員之意見作成記錄,以便 進行內容分析,並與先前之文獻回顧做交叉驗證,歸納分析重點並理解其意涵。執行期 間為100 年 8 月到 10 月。

叁、研究結果與討論

一、國內外文獻資料回顧與分析

本專題研究小組彙整所檢索之國內外文獻,首先說明國內智障者與精障者之就業情形與 職業訓練需求,接著分析國內外智障者與精障者在職業訓練之作法與相關研究。

(一)智障者與精障者之就業情形與職業訓練需求

根據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98年身心障礙者勞動狀況調查報告」,身心障礙就業者從事 之職業以「非技術工及體力工」占25.4%最多,其中以生產體力工(占8.1%),及清潔工(占 8.0%)較多;其次為從事「技術工、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占18.9%,及「服務工作人 員及售貨員」占18.8%,其中以商店售貨員(占5.9%)最多;再其次是「事務工作人員」占 14.7%,其中以行政人員(占9.3%)最多。進一步檢視智障者與精障者較常從事之工作,顯 示其最常從事之職業性質與比例也相當雷同,其中最多從事之工作為「非技術工及體力工」

(分別佔59.8%與44.6%),其次為「服務工作人員及售貨員」(分別佔17.8%與22.6%),

第三為「技術工、機械設備操作工及組裝工」(分別佔12.5%與10.5%)(行政院勞委會職 訓局,2009b)。至於調查非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對於參加職業訓練之意願,其中非就業之智 障者有62.1%,慢性精神病患者有61.5%表示有職業訓練之需求;這些有意願接受職訓者中,

智障者最希望接受之三類職訓內容分別為:包裝加工(12.7%)、食品烘培(11.9%)與清 潔服務(11.3%),而精障者則以電腦軟體應用(16.8%)為優先,其次為食品烘培(7.8%),

(9)

清潔服務(7.0%)居第三(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2009b)。

根據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2009c)修訂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實 施計畫」,地方政府在職訓局補助下辦理訓練時,應綜合考量地區產業及就業、地緣特性、

人力需求及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需求,結合轄區訓練資源,規劃辦理在地化身心障礙者職業 訓練;所訂定之訓練計畫組合,也應選擇訓練後能促進就業之職類辦理,並有效結合就業輔 導計畫,以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其在訓練課程方面,規定應分學科、術科及應用實習課程 等三類,養成訓練另得規劃就業準備課程(如工作態度與認知、職涯規劃、就業環境分析、

求職技巧、勞動法規等相關課程),時數不得超過訓練總時數百分之二十;而各職類班次之 訓練期程,得依訓練職類之特性及招收學員障別與程度彈性調整。此外,個案資料及相關服 務追蹤情形均登錄於勞委會職訓局「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管理系統」。

綜合上述資料顯示,雖然智障者與精障者所從事之職業有頗多相似之處,且其尚未就業 者有職業訓練需求之比例也都有六成以上,但其希望接受之職訓內容則是略有不同。而從職 訓局所規範之補助職業訓練計畫中得知,其所補助辦理之職業訓練班均應依循該計畫對課程 安排與訓練方式之要求,並有相關資料建檔,且須在結案時繳交相關成果報告。因此,其實 施計畫與成果報告實值得進一步分析,以客觀了解國內在智障者與精障者職業訓練之樣貌。

(二)國內外在智障者職業訓練之作法與相關研究

在檢索國內智障者職業訓練有關研究文獻部分,研究小組以「心智障礙」與「智障」、「智 能障礙」等用以指稱智能障礙者之關鍵字,配合「職訓」、「職業訓練」等關鍵字,搜尋自 1980 年以來相關之期刊文獻,本文所搜尋之資料庫包括「碩博士論文加值系統」與「台灣 期刊論文索引系統」共兩個資料庫,並未找到任何直接相關之文獻資料。但若擴大搜尋範圍,

包括「就業」、「轉銜」、「職業重建」、「支持性就業」等來配合「智能障礙」、「心智障礙」與

「智障」等關鍵字之組合,可蒐集到部分文獻。由表一可看出,自 1970 年以來至今,智能 障礙者就業的相關研究有愈來愈多的趨勢,而標記智能障礙者的名詞也因時代變遷而逐漸改 變,從智障,到智能障礙的研究分布趨勢較高,而心智障礙者的研究分佈趨勢則較低。而根 據統計,自1990 年至今,關於心智障礙者在「碩博士論文加值系統」相關研究總計有 50 篇,

而「台灣期刊索引系統」中,與心智障礙者就業相關之文獻共計有 36 篇,但少與職業訓練 直接相關,其中有助於本主題之探討的實在非常有限。有鑑於國內缺乏有智障者離校後職業

(10)

訓練課程方面之資料,本案乃蒐集教育階段有關智能障礙者在高中職階段之課程綱要,並從 國外相關書籍中了解美國在提供智障者從學校到工作轉銜之有關訓練課程與方案,盼其課程 理念與架構能對智障者離校後之職業訓練有所啟示。

表1

心智障礙者之相關問題之博碩士與期刊論文篇數

民59-68 民69-78 民79-88 民89-100 1970-1979 1980-1989 1990-1999 2000-2011 關鍵字 碩博士 期刊 碩博士 期刊 碩博士 期刊 碩博士 期刊

心智障礙+職訓 - - -

心智障礙+職業訓練 - - -

心智障礙+就業 - - - - 2 - - 1

心智障礙+轉銜 - - -

心智障礙+職業重建 - - -

心智障礙+支持性就業 - - -

智障+職訓 - - - 1 - - - -

智障+職業訓練 - - - 1 - 1

智障+就業 - - - - 3 4 3 -

智障+轉銜 - - - 3 4 -

智障+職業重建 - - -

智障+支持性就業 - - - - 2 4 1 -

智能障礙+職訓 - - -

智能障礙+職業訓練 - - - 1 - - - 1 智能障礙+就業 - - - - 1 4 18 7

智能障礙+轉銜 - - - 3 14 5

智能障礙+職業重建 - - - 1 1

智能障礙+支持性就業 - - - 1 1 - 總計 0 0 0 2 8 18 42 16 資料來源:碩博士論文加值系統、台灣期刊索引系統

至於英文文獻部分,則以「EBSCOhost」中的「ERIC」資料庫,以「intellectual disability」、

「mental retardation」,並且以「vocational training」、「prevocational training」交叉檢索,所得 到的結果如表二所示。在交叉檢索過後發現,在ERIC 資料庫中找到與智能障礙者職業訓練 相關的文獻共有19 篇,而在 EBSCO 資料庫中,所搜尋到的相關文獻共有 11 篇。並且發表 時間集中在1970 年代到 1980 年代之間,而後逐漸減少。

(11)

表2

ERIC 資料庫中所收錄提及心智障礙者職業訓練之論文數

1970 之前 1970-1980 1981-1999 2000-2011

關鍵字 EBSCO ERIC EBSCO ERIC EBSCO ERIC EBSCO ERIC

ID+Vocational

Training - - -

ID+ Prevocational

training - - -

Mental retardation +

Vocational Training - - - 1 - 3 - 2 Mental retardation +

Prevocational training - - - Mentally retarded +

Vocational Training 2 3 5 5 2 6 - - Mentally retarded +

Prevocational training 1 1 1 1 - - - - Intelligence

Disability+ Vocational

Training - - -

Intelligence Disability + Prevocational training

- - -

總計 3 4 6 6 2 9 - 2

資料來源:ERIC 資料庫

以下分別說明國內與美國在高中職階段智能障礙者之職業教育、訓練或轉銜之課程,並 分析相關研究之發現。

1.國內高中職階段智能障礙者之職業教育/訓練課程

智能障礙係發生於十八歲以前,其特殊之教育與訓練需求早在教育階段即被納入規劃,

且智能障礙者一直是特殊教育界服務最多的一群,因此有關國內外智障者之職業訓練、職業 教育或轉銜的文獻,往往見於其在學校階段,離校後之職業訓練相關文獻多見於從學校進入 工作之轉銜,鮮見離校後之職業訓練研究或課程介紹。因此智障者在高中職階段之教育職業 訓練、職業教育或轉銜教育課程內容應可作為離校後進入勞政體系後辦理職業訓練的參考。

國內有關智障者之職業訓練從教育部(2000a)修訂之「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階段智能障礙 類課程綱要」及教育部(2000b)頒布之「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職業學程課程綱要」可 以具體了解其課程設計理念與做法。

(12)

在「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中,強調其職業訓練課程特別重視 學校到社會工作場所的轉銜教育,使學生能將學校所學的職業技能,很快地融合到工作世界 中;因此其課程綱要除逐年加重校外實習的時數比例外,另採用支持性就業觀點設計職業教 育課程。有別於一般高職採取的教學模式為先在校進行單一職種訓練再進行就業安置,支持 性就業觀點是採取個案先經過職前評估,進行職業試探,並因應社區資源的需求,將智能障 礙者先安置在適當職業場所,再就近利用當地的情境與設施進行職業訓練,使學生能在實際 工作場所習得所需經驗與技能,訓練後再進行就業及支持性輔導措施。由於廠商在職業訓練 時就已經與學生接觸,使其對智障學生的認同與接納大幅提昇,故較可能在學生畢業後即予 以僱用,以智障學生順利就業。此種「先安置後訓練」的支持性就業模式尤其適合中重度智 障者(教育部,2000a)。有鑑於智能障礙者就業機會受限及經常面臨轉業之考驗,是以對 於高職階段智能障礙學生的職業教育應強調職群的教學,即針對某一職群共通的技能進行訓 練。以餐飲服務業為例,以此一職群所共同必要的能力,做為教學訓練內容,而非僅就某特 定速食店所需的能力進行教學(教育部,2000a)。

針對輕度智能障礙者規畫之「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職業學程課程綱要」其課程規劃 之理念也與前述之「特殊教育學校高中職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呼應。此課程綱要內容 除重視就業準備所須之職業知能外,也包含了健康教育、道德教育、價值澄清、生命教育、

生活教育、生涯規劃、及休閒教育等相關知能之培養,整體而言其核心課程共分三大領域:

個人生活(25-35%)、社會生活(佔 25-35%)與職業生活(佔 35-45%)。

其訓練課程強調個別化及多元性,以實作為主,並重視與社區及職場之連繫,藉由校內 外實習,落實轉銜目標之達成;在職業教育或訓練課程方面係以設置綜合類科為之,以大分 類綜合科的設置、或群集式設科方式、或以彈性群集的方式,並應符合實際市場的需要,亦 考慮城鄉之間的差異性;將八十八學年度以前設置的類科,包括園藝、農場經營、汽車、文 書事務、資料處理、家政、美容、食品加工、餐飲服務、水產製造等科,以職業群集方式或 職類歸納方式整理為五大職能學程,各校可進行綜合職能科之設置,即以其中某一學程為 主,其他學程為輔方式為之,這五大職能學程包括:1.農業職能學程(將園藝科、農場經營 科歸併此學程)、2.工業職能學程(將汽車科歸併此學程)、3.商業職能學程(將文書事務 科、資料處理科歸併此學程)、4.家事職能學程(將家政科、美容科、食品加工科歸併此學 程)、和5..服務職能學程(將餐飲服務科、水產製造科歸併此學程)(教育部,2000b)。

(13)

2.美國高中階段智能障礙者職業教育、訓練與轉銜之課程

美國2004年之身心障礙者教育法案(IDEA)中規定最晚在身心障礙學生十六歲時,應 以適齡的轉銜評量為基礎,為其規劃出與該生未來工作、生活有關之轉銜教育目標與相關服 務,並放入其個別化教育計畫中。在此規定下,如何為智障學生在其邁入成人工作世界做好 職前基本能力訓練並能順利轉銜至職場成功就業,相關轉銜課程與職場銜接的方案相形重 要。Sitlington、Neubert與Clark(2009)在其「身心障礙學生轉銜教育與服務」(Transition education and services for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一書中便有專章介紹美國在高中階段如何 進行工作為本位學習方案(work-based learning program)。

工作本位學習是指在高中階段即在課程中規畫和真實工作有關的學習活動,Phillips、

Blustein、Jobin-Davis 和 White(2002)發現工作本位學習和探索的機會使得發展工作相關的 技能與知識變得容易;Neumark 和 Rothstein(2006)發現部分工作本位學習計畫(如學校本 位計畫)增加了高中後教育機會,而其他計畫(合作教育和實習制/學徒制)增加了畢業後 的僱用機會(引自Sitlington et al., 2009)。在美國有許多這類工作本位學習方案,但會因性 質與強調之重點而有不同名稱,其中生涯與技能教育(career and technical education, CTE)

方案就是工作本位學習系統中主要的一個方案。國家特殊學生長期轉銜研究(NLTS;Wagner,

& Blackorby, 1996)發現加入任何形式 CTE 的學生比未加入的學生有較高被僱用的機會與獲 得較高薪資,DeLuca、Plank 與 Estacion(2006)之研究也證明參與 CTE 和大學準備課程的 學生對於高中後教育和工作有更佳的準備(引自Sitlington et al., 2009)。CTE 的課程著重於 三方面:(1)職業覺察;(2)職業相關知識與技能;和(3)特定職業知識與技能,其中職 業覺察著重於提供學生資訊以了解(a)職業角色、(b)職業字彙、(c)職業可能性、以及

(d)工作世界的真相。而在職業角色、職業知能與特定職業技能之學習方面,除了課堂學 習外,則提供下列一個或多個工作本位學習方案給學生︰(a)建教合作、(b)學生實習方 案、(c)學徒方案、和(d)學校本位的企業(國立職業教育研究中心,1995,引自 Sitlington et al., 2009)。

前三種方案是和社區職場結合,第四種方案則是在學校內成立自己的工作場所(如:便 利商店、員工餐廳等)。這些訓練方案的目標是在讓身心障礙學生能有機會觀察並執行工作,

從中發展工作準備技能,並學習職業角色。

在建教合作方案中,合作對象主要聚焦在銷售、貿易和工業,以及商業的職業領域

(14)

(Ascher,1994,引自 Sitlington et al., 2009),一般會將學生安置持續一年或更少,在這期 間學生工作半天,並在剩下的半天回到學校參與傳統學科和職業課程。學生實習方案則是根 據個別學生之興趣與性向,將其安置在適當職場一段時間(如三個月)以學習一個特別的產 業或職業。學徒制方案,根據從學校到工作國家辦公室(1996)之定義,該學習方案必須達 到聯邦批准的特定標準,亦即方案得向學徒訓練局(BAT)註冊,以保護學徒福利,而到此 工作之學生須申請學徒執照,因為學徒制是僱主和員工之間的關係,在此期間,學徒在僱主 和工會共同贊助的結構性訓練方案中,學習該職業之內容。至於學校本位企業,顧名思義是 由學校發起的,給學生在校內的工作場所中學習簡單會計,編預算,交易,存貨控制和有關 生意的技能等,同時也引導學生發展解決問題、溝通、人際關係和學習如何在工作情境中學 習一般的工作技能。

在CTE 方案的教學是 CTE 教師的責任。對身心障礙學生的支持服務或教學者可能由特 教專業人員、職業資源教師,或特殊需求職業的教學者提供。特殊教育專業人員在混合式的 安置必須與職業教師並肩工作,以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必要之輔助措施、職務調整與訓練輔具 等。為確定學生進入職場需具備哪些知能,美國勞工部成立了達成必要技能文書委員會

(Secretary’s Commission on Achieving Necessary Skills, SCANS),這個委員會成立於 1990 年,其目的在解釋職場的需求和提供進入職場準備的建議。委員會成員包括來自各公立學 校、企業、聯邦和政府代表。表三呈現由此委員會提出的三個基本要素和五個基本能力領域

(http://wdr.doleta.gov/SCANS/)(引自 Sitlington et al., 2009)。

根據美國1994 年的「從學校到工作機會法案」,從學校到工作轉銜方案的總目標是使所 有學生準備好去工作,因此必須為身心障礙學生提供從學校到工作轉銜系統,其中支持性就 業就是普遍提供給智障者的就業服務方案(Sitlington et al., 2009)。有關支持性就業運用於智 障者社區安智與訓練之作法與成效於下節進一步說明。

(15)

表3

美國 SCANS 所提出之必備重要職業知能

項目 內 容

三項基本要素

(一) 基本技能:

閱讀、寫作、算術表 現和數學操作,聽和 說

A.閱讀—從散文和文件中找出位置、了解和解釋資訊,如手 冊、圖表和行事曆

B.寫作—以寫作溝通思想、想法、資訊和訊息;創造文件,

如信件,使用說明、手冊、報告、圖表和流程圖

C.算術和數學—從各式各樣的數學技巧中的適當選擇來表 現基本計算和實際問題

D.聽—接收、傾聽、解釋和回應口語訊息和其他線索。

E.說—用口語組織想法和溝通

(二) 思考技能:

創造性思考、做決 定、解決問題、想像、

知道如何學習和推理

A.創造性思考—產生新想法

B.做決定—特定目標和約束、產生可能性、考慮風險、評估 和選擇最佳可能

C.問題解決—認清問題和想出並實施行動計畫

D.用心眼看事物—組織和傳遞符號、圖像、圖表、物體和其 他資訊

E.知道如何學習—使用有效率的學習技巧以獲得和應用新知 識和技能

F.推理—發現兩種或以上事物的規則或原則,並運用在問題 解決上

(三) 個人特質:

表現責任感、自尊、

合群、自我管理和誠 實

A.責任感—盡最大的努力和保持向目標前進的動力 B.自尊—相信自我價值和維持正向看待自己

C.合群—證明了解、友善、適應力、憐憫、和團隊中的禮貌 D.自我管理—精準評價自己、設定個人目標、偵測進步情

形、表現自我控制

E.誠實—選擇合乎道德的行為 五項基本能力

(一) 資源:

確認、組織、計畫和 分配資源

A.時間—選擇顯露目標的活動,將其分級,分配時間,準備 並遵從行事曆

B.金錢—使用或準備預算,預測花費、隨時記錄、調整 C.資源和能力—有效的獲得、建立、分配和使用資源或空間 D.人類資源—按照已知的情形評量技能和分散工作,評量表

現和提供回饋

(二)資訊:

獲得和使用資訊

A.獲得和評斷資訊 B.組織和保留資訊 C.解釋和溝通資訊

(續下頁)

(16)

項目 內 容 D.使用電腦傳遞資訊

(三)個人:

和其他人工作

A.參與團體—為團體盡一份力 B.教導其他人新技能

C.服務顧客—工作能使顧客滿意

D.練習領導—溝通想法、說服其他人、負責挑戰現有的步驟 和政策

E.協商—交換資源,決定分岐意見

F.和各種人工作—和不同背景的男人與女人工作

(四)系統:

了解複雜的內在關係

A.了解系統—知道社交、組織和科技系統如何運作,且有效 的操作他們

B.監控和修正表現—區辨潮流、預測系統操作的衝擊、診斷 系統的表現和修正錯誤功能

C.改善或設計系統—建議修正目前系統和發展新的或替代 系統來改善表現

(五)科技:

和不同的科技專家工

A.選擇科技—選擇包含電腦和相關科技的步驟、工具或設備 B.使用科技—了解整體目的和適當的步驟以建立和操控設

C.保留和檢修設備—使用設備阻止、確認或解決問題,包括 電腦和其他科技產品

3.智障者離校後職業訓練與支持性就業之運用與成效

智障者因其在認知功能與適應技能上受限,使其在職前訓練所習得之知能的應用上一直 無法有效類化,導致就業上的困難。陳靜江與吳裕益(民97)分析 95 年度所建置之社區化 就業服務網路資料,從95 年度所服務的 9129 人次中,肢體障礙與智能障礙佔了一半以上(分 別佔 27.5%與 26.6%),第三為慢性精神病(12.8%),第四為多重障礙(12.1%)。這項 發現顯示智障者在離校後接受職業重建服務仍然為數頗多,如何做好職業訓練以提高其可就 業性仍是值得重視的議題。林桂如(2007)也建議在為智能障礙者規劃實際之職業輔導時,

應考量其生活經驗、生理狀況、人格特質及該職業對其身心可能造成正負面的影響,提供適 性之訓練,以提高其就業穩定性與生活品質。

吳劍雄、陳靜江(2007)探討114 位高職特教班智能障礙畢業生所從事職務要求,以及 不同職務之要求在高職特教班智能障礙畢業生是否有差異及其差異為何。該研究根據教育部 特教小組所提供之高職特教班畢業生就業狀況資料,選取其中畢業生較常從事之七種職務,

(17)

包括:27位清潔員、21位烘焙助手、22位作業員、15位廚房助手、11位洗車助手、10位超商 助手與8位包裝員。研究結果顯示,高職特教班智能障礙畢業生較常從事之七項職務在工作 要求等三方面有不同程度的要求,在生理條件要求有站立、走動、搬動、彎腰、雙手操作、

伸手、握持、抓取、聽覺辨別、視覺辨別、嗅覺辨別、觸覺辨別、大小辨別、形狀辨別、顏 色辨別、地理方位辨別、物品空間位置辨別;而在工作環境要求有室內工作、需要接觸水或 清潔劑、噪音、有食物在旁邊、工作時有人進出;最後在工作技能上則強調主動工作性、耐 力、工作活動範圍、辨識材料器具技能、判斷力、安全觀念、合作團隊精神、與他人互動能 力、配合調整工作步調,另外不同職務間之要求上也有些差異。這些智障者常從事之職務的 要求可以做為職業訓練課程規劃之重要參考。

有一些研究探討智障學生的自我決策力與其就業支持需求及就業成果間的關係,結果顯 示提升其自我決策能力有助減少支持需求(Brady, Lou, Frain, & Bucholz, 2010),因此建議 在其課程訓練中應有這方面的課程內容(Sitlington et al., 2009)。而國內林秋每與林坤燦

(2009)探討「圖示-自我教導方案」對增進高職中重度智能障礙學生在清潔類工作技能上 之學習成效。該研究以高職階段兩名中度智能障礙學生、一位重度智能障礙學生為研究對 象,進行為期十二週之教學實驗。結果顯示「圖示-自我教導方案」之介入學習,能增進中 重度智能障礙高職學生學習清潔類工作技能之學習成效與維持成效。其研究發現亦可作為訓 練策略運用上之依據。

此外,強調「先安置後訓練」的支持性就業服務模式被證明是能有效協助智障者進入職 場穩定就業的模式(Beveridge, & Fabian, 2007; Fabian, 2007; Pi, 2006; Bromet, 2005; Mank, Cioffo, & Yovanoff, 2003; Bolton, Bellini, & Brookings, 2000)。而從國內外相關研究中也顯示 智障者是支持性就業受益頗大的一群(Mank, Cioffo, & Yovanoff, 2003; 陳靜江、吳裕益,

2008)。

在美國有不少學者分析各州支持性就業之服務成果並探究相關因素。例如,Cimera

(2009)分析 2002 年至 2007 年全美 231,204 位透過支持性就業服務安置之身心障礙者的投 資報酬率,結果顯示支持就業之身心障礙者每月能回饋納稅人的淨報酬為$251.34 美元,且 其效益成本比率為1.46;該研究進一步比較九種身心障礙類別透過支持性就業服務之就業者 的成本效益,即使是投注最高成本的創傷性腦傷者也能每月回饋納稅人淨報酬$111.62 美 元;而這研究也確定多重障礙者與單一障礙者的支持性就業服務之效益成本比率是幾乎一樣

(18)

的(分別為1.49 與 1.46)。也就是說,若能採結合訓練與安置的支持性就業模式,是可以很 有效益的將包括智障者在內之身心障礙者成功在職場達到訓練與穩定就業之成效。

Bolton、Bellini與Brookings(2000)分析五類障礙者的就業成果與預測因素,個人背景 變項是第二大預測就業與週薪的變項;而工作線上的訓練對肢體障礙、智能障礙者有預測 力,對慢性疾病、學習障礙則無預測力,且職業復健目標擬定與就業成果在週薪上有顯著影 響,個人與環境的一致在個案的工作滿意上無顯著差異。從這篇研究顯是直接在工作現場提 供智障者訓練有助其獲致較佳的就業成果。

綜合上述,雖然國內外研究未見與職業訓練直接有關之系統探討,但從相關文獻仍可顯 示社區本位或工作本位之職業訓練或學習方案,並結合支持性就業之措施,已是目前智障者 職業訓練與就業輔導的重要趨勢。

(三)國內外在精障者職業訓練之作法與相關研究 1. 精障者職業訓練文獻分布狀況

國內的文獻部份,以「精神障礙」、「精障」、「精神病患」等三個指稱精障特殊族群的關 鍵字之一,加上「職業訓練」或「職訓」等關鍵字中之一,搜尋自 1970 年以來蒐錄於臺灣 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與CEPS 思博網中文電子期刊服務資料庫系統,只能找到彰化師範 大學李慧玲的碩士研究,以及李慧玲等人後發表於復健諮商學刊第三期之研究。進一步擴大 搜尋範圍,若以「精神障礙」、「精障」、與「精神病患」等三個指稱精障特殊族群的關鍵字 之一,加上「職業重建」或「就業」等關鍵字中之一,搜尋自 1970 年以來收錄於臺灣碩博 士論文與CEPS 思博網中文電子期刊服務資料庫,則 31 年來共計有 24 博碩士論文集 9 篇中 文期刊探討精神障礙者相關之就業問題。詳見表4。

(19)

表4

精神障礙者之相關就業問題之博碩士論文與期刊論文篇數

民59-68 民69-78 民79-88 民89-100 1970-1979 1980-1989 1990-1999 2000-2011 關鍵字 碩博士 期刊 碩博士 期刊 碩博士 期刊 碩博士 期刊

精神障礙+職業訓練 - - -

精神障礙+職訓 - - -

精障+職業訓練 - - - 1

精障+職訓 - - -

精神病患+職業訓練 - - - 1 -

精神病患+職訓 - - -

精神障礙+職業重建 - - -

精神障礙+就業 - - - 13 5

精障+職業重建 - - -

精障+就業 - - - 5 1

精神病患+職業重建 - - -

精神病患+就業 - - - - 1 - 4 2

總計 - - - - 1 - 23 9

資料來源:臺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CEPS 思博網中文電子期刊服務資料庫系統

在英文文獻部份,以PsycINFO、Medline、ERIC 等資料庫,搜尋關鍵字 「mental illness」、

「mental disorders」或「psychiatric disability」三者其一,加上關鍵字「vocational training」

或「prevocational training」二者其一,發現 PsycINFO 資料庫的篇數最多。但是到 2011 年為 止,提到這些關鍵字的總篇數總數為 26 篇。進一步細究,研究職業訓練方案的發表文章只 有1 篇,其餘有 3 篇是與其他模式的比較;其他則是文章內提及這個關鍵字,但並未多作說 明。詳如表5。

(20)

表5

PsycINFO 資料庫中所收錄提及精障者職業訓練之論文數

1980 之前 1980-1990 1991-2000 2001 以後

關鍵字 R VT R VT R VT R VT

mental illness+vocational training

1 - 1 - 7 - 7 -

mental illness+prevocational training

- - - - 2 - 3 1

mental disorders+vocational training

1 - - - 1 -

mental disorders+ prevocational training

- - - -

Psychiatric disability+vocational training

1 - - - 1 - - -

Psychiatrics disability+

prevocational training

- - - -

總計 3 - 1 - 10 - 12 1

註:R (related)為提及職業訓練之論文數、VT 為研究職業訓練模式之研究論文數

2. 影響精障者之就業因素分析

根據文獻,影響精障者就業成效的因素包括病前功能、工作史、社交技巧 (Tsang et al., 2000)、工作技能、之前住院次數(Cook, 2003)、最近曾住院、負性症狀(Razzano et al., 2005)、污名化與歧視、是否有可利用的就業服務、工作與福利不能兼得的政策(Pratt et al., 2006)等。而尚有爭議的因素包括診斷、症狀、教育程度(Tsang et al., 2000)。

進一步分析,以上這些影響就業精障者就業成效的因素,有些是在職業重建過程中可以 改變的,包括社交技巧、工作技能、以及是否有可利用的就業服務。而污名化與歧視,以及 工作與福利不能兼得的政策則是職業重建相關政策所關注的範圍。

3. 改變精障者就業因素之職業重建模式比較

精障者之職業重建模式可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傳統的「先訓練後安置」(Train and Place)

模式,包括庇護性就業、職業訓練、以及過渡性就業(transitional employment);另一類是

「先安置後訓練」(Place and Train)模式,即支持性就業。

以實證方式,亦即隨機取樣與分配實驗組與對照組比較的研究方法,已有文獻證明支持 性就業不論在就業率、維持工作的時間、薪資等就業成效(Bond, & McDonel, 1991; Drake et

(21)

al., 1999; Cook, 2003; Lehmen et al., 2002),再住院率等臨床成效(Bond et al., 2001),以及成 本效益(Bond et al., 2001),都優於其他模式。

進一步,也有研究者以後設分析(meta-analysis)的方式,將許多協助精障者重返職場 的模式的研究加以納入計算,發現支持性就業優於其他模式(Crowther, Marshall, Bond, &

Huxley, 2001; Crowther, Marshall, & Bond, 2003; Twamley, Jeste, & Lehman, 2003, Marshall, 2005)。例如,Crowther、Marshall 與 Bond 等學者(2003)以後設分析,就臨床效益部份、

包括整體功能、自信、精神狀態、與生活品質等向度而言,支持性就業與職前訓練(含庇護 性、職訓、或過渡性就業)組兩組無明顯差異。但是,就就業的向度來說,則發現第四、六、

九、十二、十五與十八個月時仍在競爭性職場有工作的比率,每月工作的時數,以及每週工 資等方面,支持性就業組明顯高於職前訓練組,以第十二個月為例則是34%與 12%。

4.職業訓練於精障者之成效

(1)對於就業之改善程度與改善因子分析

根據李慧玲(2010)以 93-96 年於四所療養院的 323 位精障者職業訓練結果分析顯示,

第一個月就能就業的比率高達五成,並且第三個月與第六個月仍逐步上升至六成左右;且三 次追蹤均為就業狀態者亦將近四成。

至於有效因子分析,在該篇研究中顯示屬於職訓方案本身的變項的影響較大,包括計 畫主負責治療師是否有證照、輔導課程時數、以及職訓後輔導人員是由醫療單位之社區復健 中心專任管理員來負責,其就業率較高。在精障者個人因素部份,該篇研究所納入分析的包 括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態、診斷、罹病年數、手功能、注意力、以及日常生活功 能等項;但這些因素對第三與第六個月的就業力與就業穩定度並沒有顯著影響。至於職業訓 練後精障者所選擇的職種是否與當初職訓的職種一致性,則與方案因素中的有無後續就業輔 導有關連,與精障者個人因素無顯著關連(李慧玲等,2009)。

(2)對於非就業向度的改善成效

目前並沒有相關研究文獻顯示職業訓練後,對於症狀穩定度、或是生活品質等非就業 向度的改善成效。

綜合上述,精障者接受職業訓練的目標在於未來能夠就業,若以李慧玲(2010)之研究

(22)

顯示,其效果高達五成以上。然而,似乎方案因素,例如主負責治療師是否有該項職種的專 長、是否有追蹤輔導、以及負責追蹤者輔導者和精障者的關係與支持程度(社區復健中心的 專任管理員似比較常有接觸),是影響成效的最重要因素。對於本專案所需要瞭解的個別性 職業訓練計畫內容的模式,中文或西文所能給予的參考很有限,必須從職業重建歷程中可改 變的就業成功因素來思考,包括社交技巧、工作技能、可使用的職重與非職重資源等向度著 手分析。

二、98 與 99 年度智能障礙及精神障礙者職業訓練成果分析

本研究小組所蒐集到的98 與 99 年度之職業訓練資料共有 187 個職業訓練方案,其內容 包括:職訓課程內容與教案、學員基本資料、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相關學習紀錄等。各單 位所建置之資料除了計劃書的格式較為一致外,在課程內容的詳細度與個別化職訓計劃與學 習過程中的紀錄呈現上則有很大差異,尤其是個別學員只訓練計劃資料均須從「全國身心障 礙就業轉銜暨職業重建服務系統」進一步瞭解。基本上將所得資料分為學員資料與機構課程 訓練有關資料兩部分建檔,在資料分析上則針對所探討之研究議題有的以量化分析呈現結 果,有的則與焦點座談資料一起以質性方式呈現。以下分別呈現量化分析與質性分析結果。

A. 量化分析部分

(一)精神障礙與智能障礙參訓者之背景特性與訓練內容

根據本案所蒐集到98與99年度的187個職業訓練班共有3127人次參加職訓方案的學員資 料,其中有72位在這兩年內重複參訓的學員參加過兩至三次,所以實際上這187個職訓班共 有3055人參訓。參訓者之障別分布詳見表6,其中智能障礙者共有718人次(23%),精神障 礙者則有630人次(20.1%),僅次於肢體障礙者的791人次(25.3%)。

(23)

表6

98與99年參與職業訓練者之障別分佈

障礙類別 人次 百分比

肢障 791 25.3

智障 718 23.0

精障 630 20.1

視障 371 11.9

多障 243 7.8

聽障 142 4.5

重器障 132 4.2

頑性癲癇 27 .9

自閉症 25 .8

語障 22 .7

顏面損傷 8 .3

罕見疾病 5 .2

平衡機能 7 .2

染色體異常 2 .1

其他先天缺陷 3 .1

失智症 1 .0

總 計 3127 100.0

從187個職訓班的資料顯示,本主題所關切的智能障礙與精神障礙參訓者未必僅見於該 障別之專班,還有為數不少的智能障礙與精神障礙參訓者散見其他混合各種障別之職訓 班。研究小組從焦點座談中了解,實務工作中常因招訓困難,而有錄訓者的身心障礙障別 分佈與核定計畫中所謂之專班或混合班不一致的現象。由於職訓班別的參訓者障礙組成,

可能會影響訓練的模式,因此,本研究小組將所謂精障專班或智障專班重新定義為該班所 招收學員必須至少有三分之二為精障或智障,才可認定為該障礙類別之專班,而非以職訓 方案計畫書上所說之混合班或專班來定義。依此定義,在這187班當中,將近一半為混合班 85班(45.5%),其次為智能障礙專班34班(18.2%),精神障礙專班21班(11.2%),其他 專班29班(15.5%),而因為沒有學員資料而不足判定者也有18班(9.6%)。在此先分析所 有班級職訓內容,以利後續分析,表7即呈現這187班職訓類別之分佈情形。這些職業訓練 班別內容五花八門,從金融理財規劃到客家八音等共66種,其中比較常見者為環境清潔類 (純此類共佔22班,11.8%);混和環境清潔與其他職類如洗車、作業員等之班別共7班,佔

(24)

3.7%、電腦文書處理/office技能培訓有15班,佔8.0%、西式餐飲14班(7.5%)、中式餐飲 13班(7.0%)、與洗車與汽車清潔維護美容13班(7.0%)。

進一步分析,智能障礙專班的訓練職類較常見的依序是環境清潔類13班(38.2%)、洗 車/汽車美容/汽車清潔維護6班(17.6%)、與西式餐飲4班(11.8%);而精障專班的訓練職 類較常見的依序是洗車/汽車美容/汽車清潔維護4班(19.0%)、西式餐飲4班(19.0%)、與 中式餐飲3班(14.3%)。智障專班的辦理機構,多為服務智障的協會或機構,精障專班的 辦理機構,除服務精障之協會或機構外,也有許多醫療院所參與,而混合班的辦理機構的 特色則為職業工會、學校、電腦公司等非身心障礙服務機構。

表7

職訓班別之訓練職類 訓練職類

98與99年全部

(N = 187)

智障專班

(n = 34)

精障專班

(n = 21)

環境清潔類 22 (11.8%) 13 (38.2%) 2 (9.5%) 農園藝 2 (1.1%) 1 (2.9%) 1 (4.8%) 洗車/汽車美容/汽車清潔維護 13 (7.0%) 6 (17.6%) 4 (19.0%) 洗車+環境清潔 3 (1.6%) 2 (5.9%) 1 (4.8%) 農園藝+環境清潔 2 (1.1%) 2 (5.9%)

中式餐飲 13 (7.0%) 1 (2.9%) 3 (14.3%) 西式餐飲 14 (7.5%) 4 (11.8%) 4 (19.0%)

中式餐飲+西式餐飲 2 (1.1%)

廚工助理培訓 2 (1.1%) 1 (2.9%) 作業員+包裝訓練 1 (0.5%) 1 (2.9%)

按摩類 10 (5.3%) 1 (4.8%)

創意手工藝/手工藝品製作 2 (1.1%) 1 (2.9%)

飾品製作 3 (1.6%)

指甲彩繪+飾品製作 1 (0.5%)

手工紙藝品製作技能/瓦楞紙手藝加工 1 (0.5%) 數位手工藝創作人員/數位手工藝品設計

與製作

2 (1.1%)

手工創意飾品行銷 1 (0.5%)

創意婚禮會場藝品設計實務 2 (1.1%)

電腦數位影像處理 2 (1.1%)

(續下頁)

(25)

訓練職類

98與99年全部

(N = 187)

智障專班

(n = 34)

精障專班

(n = 21)

電腦實務應用 11 (5.9%)

多媒體網站整合製作 2 (1.1%)

平面美術 (媒體)設計 3 (1.6%)

網頁設計 4 (2.1%)

網路行銷/網路拍賣/網路店鋪經營 4 (2.1%)

網頁設計+網路行銷 1 (0.5%)

美工編修+網路行銷 1 (0.5%)

文書處理與網際網路 2 (1.1%) 2 (9.5%)

電腦輔助製圖設計班/電腦繪圖班 7 (3.7%)

電腦維修養成 1 (0.5%)

行動電話暨液晶銀幕顯示器維修工程師 2 (1.1%)

視覺傳達設計養成 2 (1.1%)

客戶服務人員培訓 1 (0.5%)

皮雕進階訓練 2 (1.1%)

美容美髮 2 (1.1%) 1 (2.9%)

客家八音 1 (0.5%)

腳踏車修理 1 (0.5%) 1 (4.8%)

不動產經紀人員 3 (1.6%)

加油服務員 1 (0.5%)

電腦文書處理/office技能培訓 15 (8.0%)

美容美體經絡養生 1 (0.5%)

數位潮t影像創意設計 1 (0.5%)

服裝製作暨電繡應用班 2 (1.1%)

會計資訊班 2 (1.1%)

數位設計皮革工藝 2 (1.1%)

手工皂製作 1 (0.5%)

環境清潔+手工皂製作 1 (0.5%)

挽面美容技藝實用 1 (0.5%) 資訊技能應用培訓 2 (1.1%)

吧台服務 1 (0.5%) 1 (2.9%)

企業商務E化行銷 1 (0.5%)

蔬菜產銷 2 (1.1%)

流通服務從業人員培訓 1 (0.5%) 1 (4.8%)

金融理財規劃 1 (0.5%)

(續下頁)

(26)

訓練職類

98與99年全部

(N = 187)

智障專班

(n = 34)

精障專班

(n = 21)

環境清潔+作業員 1 (0.5%)

飲品調製 1 (0.5%) 1 (4.8%)

法拍實務與房屋銷售專業培訓 1 (0.5%)

食品加工技術製作 1 (0.5%)

由表8的資料顯示參訓者(3127人次)的平均年齡為 34.7歲(SD = 11.5),男性略多於 女性(56.8% vs. 43.2%)。智障者的參訓年齡相較起來比較年輕,為24.1歲(SD = 6.1),

精障者的參訓年齡則高於所有參訓者的平均年齡,為35.4歲(SD = 8.3)。性別比例均呈現 男稍多於女的趨勢。

智能障礙者進入智障專班訓練者超過一半以上,共 399人次(55.6%),而進入混合班 訓練者較少,279人次(38.9%)。相反的,精神障礙者進入混合班訓練者超過一半以上,328 人次(52.1%),而進入精障專班訓練者約為四成,255人次(40.5%)(表8)。在智障專 班或混合班的智障者的平均年齡沒有顯著差異(23.4 + 6.0 vs. 24.1 + 5.5, t (676) = -.345, p

= .730)。在性別方面,在智障專班的男女比(55.4% vs. 44.6%)和混合班的男女比(55.9%

vs. 44.1%)也沒有顯著差異(X2 = .018, df = 1, p = .892)。在精障專班或混合班的精障者的 平均年齡沒有顯著差異(34.8 + 7.9 vs. 36.0 + 8.6, t (581) = -1.745, p = .0 81),然而在精障專 班的男女比(62.5% vs. 37.3%)卻和混合班的男女比(41.2% vs. 58.8%)有顯著差異(X2 = 26.745, df = 1, p = .000)。

(27)

表8

參訓者之基本資料分析 變項

所有參訓者

(N = 3127)

智障

(n = 718)

精障

(n = 630)

其他障別

(n = 1779)

F or X

2

p

年齡 34.7 (11.5%) 24.1 (6.1%) 35.4 (8.3%) 38.8 (11.5%) 559.93 .00 性別

男 1776 (56.8%) 402 (56.0%) 331 (52.5%) 1043(58.6%) 7.28 0.03 女 1351 (43.2%) 316 (44.0%) 299 (47.5%) 736 (41.4%)

參與班別 2249.71 .00

精障專班 298 (9.5 %) 24 (3.3%) 255 (40.5%) 19 (1.1%) 智障專班 476 (15.2 %) 399 (55.6%) 28 (4.4%) 49 (2.8%)

其他專班 706 (22.6 %) 16 (2.2%) 19 (3.0%) 671 (37.7%) 混合班 1647 (52.7 %) 279 (38.9%) 328 (52.1%) 1040(58.5%)

表9則顯示,智障者與精障者參與混合班別的參訓職類相當廣,和傳統的印象不同,其 中又以中西式餐飲的訓練較多。智障與精障專班則反應出一般人對這兩群身心障礙者工作的 印象,偏重於勞力性工作的職業訓練,如洗車、環境清潔等。

(28)

表9

智障者與精障者在專班或混合班的人數分佈

智障者 精障者

混合班

(n = 279)

智障專班

(n = 399)

混合班

(n = 328)

精障專班

(n = 255)

環境清潔類 10 (3.6%) 159 (39.8%) 1 (.3%) 28 (11.0%) 農園藝 4 (1.4%) 12 (3.0%) 6 (1.8%)

中式餐飲 41 (14.7%) 27 (6.8%) 39 (11.9%) 25 (9.8%) 西式餐飲 60 (21.5%) 51 (12.8%) 31 (9.5%) 48 (18.8%) 中式餐飲+西式餐飲 2 (.7%) 11 (2.8%) 5 (1.5%) 10 (3.9%) 廚工助理培訓 4 (1.4%) 9 (2.3%) 4 (1.2%)

創意手工藝/手工藝品製作 2 (.7%) 5 (1.3%) 6 (1.8%) 12 (4.7%) 吧台服務 4 (1.4%) 7 (1.8%) 5 (1.5%)

蔬菜產銷 7 (2.5%) 6 (1.5%) 6 (1.8%)

文書處理與網際網路 9 (3.2%) 4 (1.2%) 20 (7.8%) 飾品製作 6 (2.2%) 11 (3.4%)

手工紙藝品製作技能/瓦楞 紙手藝加工

8 (2.9%) 9 (2.7%) 數位手工藝創作人員/數位

手工藝品設計與製作

3 (1.1%) 7 (2.1%) 手工創意飾品行銷 3 (1.1%) 4 (1.2%) 創意婚禮會場藝品設計實

1 (.4%) 3 (.9%) 創意會場布置 4 (1.4%) 1 (.3%) 電腦實務應用 9 (3.2%) 19 (5.8%) 多媒體網站整合製作 1 (.4%) 8 (2.4%) 平面美術 (媒體)設計 2 (.7%) 9 (2.7%) 網頁設計 3 (1.1%) 4 (1.2%) 網路行銷/網路拍賣/網路

店鋪經營

4 (1.4%) 16 (4.9%) 網頁設計+網路行銷 1 (.4%) 5 (1.5%) 電腦輔助製圖設計班/電腦

繪圖班

3 (1.1%) 6 (1.8%) 電腦維修養成 1 (.4%) 7 (2.1%) 行動電話暨液晶銀幕顯示

器維修工程師

2 (.7%) 2 (.6%) 縫紉拼布製作 2 (.7%) 2 (.6%) 行動造型師職業訓練 2 (.7%) 3 (.9%) 美容美髮 16 (5.7%) 6 (1.8%) 不動產經紀人員 3 (1.1%) 8 (2.4%) 電腦文書處理/ 18 (6.5%) 19 (5.8%)

(續下頁)

(29)

智障者 精障者 混合班

(n = 279)

智障專班

(n = 399)

混合班

(n = 328)

精障專班

(n = 255)

office技能培訓

美容美體經絡養生 1 (.4%) 1 (.3%) 服裝製作暨電繡應用班 2 (.7%) 2 (.6%) 會計資訊班 1 (.4%) 6 (1.8%) 企業商務E化行銷 4 (1.4%) 1 (.3%) 法拍實務與房屋銷售專業

培訓

1 (.4%) 7 (2.1%) 食品加工技術製作 8 (2.9%) 4 (1.2%) 飯店房務清潔人員培訓 4 (1.4%)

電腦軟體應用設計/證照 8 (2.9%) 11 (3.4%) 辦公室商業資訊技能 2 (.7%) 13 (4.0%)

電腦數位影像處理 9 (2.7%)

數位設計皮革工藝 4 (1.2%)

金融理財規劃 3 (.9%)

洗車/汽車美容/汽車清潔 維護

41 (10.3%) 54 (21.2%)

洗車+環境清潔 11 (2.8%) 17 (6.7%)

農園藝+環境清潔 50 (12.5%) 作業員+包裝訓練 10 (2.5%)

腳踏車修理 12 (4.7%)

流通服務從業人員培訓 11 (4.3%)

飲品調製 18 (7.1%)

(二)精神障礙與智能障礙參訓者之入訓評量與訓練模式

扣除資料不詳的資料後,入訓評量的有效資料共有 158班。整體而言,其入訓評量方 式大部分包括晤談、紙筆測驗、操作、與體能測驗四項當中的三項或以上(98班,62.8%),

而智障專班與精障專班使用三種以上的方式的比例更高,分別為71.9%與 88.9%(表10) 。 反觀,混合班以兩種或一種方式決定錄訓的比例將近一半,占45.3%。

(30)

表10

職訓專班與混合班的入訓評量方式

入訓評量方式

所有班別

(N = 158)

n (%)

智障專班

(n = 32)

n (%)

精障專班

(n = 18)

n (%)

混合班 (n = 73)

n (%)

晤談+紙筆測驗+操作

+體能測驗

20 (12.7%) 7 (21.9%) - 6 (8.2%) 晤談+紙筆測驗+操作 74 (46.8%) 19 (59.4%) 14 (77.8%) 32 (43.8%) 晤談+紙筆測驗+體能

測驗

1 (0.6%) - 1 (5.6%) - 紙筆測驗+操作+體能

測驗

3 (1.9%) - 1 (5.6%) 2 (2.7%) 晤談+紙筆測驗 35 (22.2%) 2 (6.3%) 1 (5.6%) 24 (32.9%) 晤談+操作 10 (6.3%) 2 (6.3%) - 4 (5.5%) 晤談+體能測驗 4 (2.5%) 2 (6.3%) 1 (5.6%) -

紙筆測驗+操作 3 (1.9%) - - 1 (1.4%) 晤談 4 (2.5%) - - 3 (4.1%) 紙筆測驗 1 (0.6%) - - 1 (1.4%)

操作 3 (1.9%) - - -

至於這些職訓班的參與人數及上課時數安排為何,從表11之結果顯示,智障專班的參訓 人數在4到16人之間,平均為9.9人,精障專班的班級人數在7到21人之間,平均為13.4人;混 合班招訓人數最多,在6到27人之間,每班平均約15人。

智障專班訓練時數在240到1362小時之間,精障專班的訓練時數360到1351小時之間,平 均分別是876.2 + 273.6小時與867.6 + 279.7小時;混合班的訓練時數108到1365小時之間,平 均數為645.1小時,但從標準差(423.1)可以看出則因訓練職類的緣故,彼此間差異很大。

三者相比,有統計上顯著差異(表11)。

從職訓班所提供的資料來看課程內容比例,平均起來,學科課程的比例約在兩成左右,

智障專班的比例更低,約在一成五左右。術科課程的比例差異很大,從兩成半到九成都有,

平均約在五到六成中間。就業課程從1%到30%,實習課程也從1%到50%,差異也相當大。

整體而言,智障專班安排較多的就業準備課程,少則10%多達32%,也安排較高的實習課程,

少則4.7%多達44.3%;相較起來,精障專班雖然術科比例不低,平均61.6%,較智障專班與

(31)

混合班高,但就業課程與實習課程的比例卻偏低;尤其實習課程的安排平均約為11%,遠較 智障專班與混合班的平均數23.0%與20.0%,達統計上顯著差異(F(2,78) = 6.079, p =.004)(表 11)。

表11

專班與混合班的訓練總時數、人數、與課程內容 智障專班

(n = 34)

精障專班

(n = 21)

混合班

(n = 85)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M (SD)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M (SD)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M

(SD) F p

參訓人數 (人)

4 16 9.9 (2.9)

7 21 13.4 (3.9 )

6 27 15.4 (4.0)

25.727 .000 a 總訓練時

數(小時)

360 1351 876.2 (273.6)

240 1362 867.6 (279.7)

108 1365 645.1 (423.1)

6.228 .003 b 學科課程

內容比例 (%)

3.5 29.4 14.8 (8.2)

6.9 43.3 19.8 (13.1)

5.7 33.6 19.2 (7.5)

2.754 .069

術科課程 內容比例 (%)

24.0 83.3 52.1 (14.8)

31.3 90.5 61.6 (16.6)

23.8 90.8 58.9

(16.0) 2.353 .101

就業準備 課程內容 比例(%)

10.0 32.0 11.0 (7.2)

1.7 20.5 9.0 (6.8)

2.1 20.3 8.7

(5.3) 1.109 .336

實習課程 內容比例 (%)

4.7 44.3 23.0 (11.5)

1.2 28.8 11.0 (8.5)

5.0 53.9 20.0

(10.4) 6.079 .004 c

aLSD 做組間 Post hoc 比較,智障專班平均人數少於於精障專班(M ± SD = -3.6 ± 1.1, p = .001),也少於混合 班(M ± SD = -5.5 ± 0.8, p = .000);精障專班平均人數也少於混合班(M ± SD = -1.9 ± 0.9, p = .036),三者差異均 達統計顯著差異。

b以LSD做組間Post hoc 比較,智障專班總訓練時數多於精障專班(M ± SD = 8.6 ± 103.6, p = .934),未達統計差 異;但智障專班總訓練時數多於混合班(M ± SD = 231.1 ± 75.7, p = .003);精障專班總訓練時數也多於混合班(M

± SD = 222.5 ± 90.9, p = .016),達統計顯著差異。

c以LSD做組間Post hoc 比較,精障專班實習課程比率低於智障專班(M ± SD = -12.0% ± 34.7%, p = .001),也低 於混合班(M ± SD = 9.0% ± 32.4%, p = .007),均達顯著差異;智障專班實習課程比率雖高於混合班(M ± SD = 3.0% ± 2.6%, p = .259),但未達統計顯著差異。

(32)

為了瞭解各機構在擬定受訓學員之個別化職業訓練計劃情形,本研究小組進一步從「全 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分析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有關表格之填寫情 形。發現 98 年度因尚未要求使用前述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因此僅 見99 年度資料,且 99 個機構僅見 71 個機構有上網填寫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相關表格,其 結果如表12 所示。結果顯示記錄個案職訓期間相關服務的 0C 以及表 2-1 的開案晤談表分別 有 27%與 28%的單位有填寫每位學員狀況,表 2-4 職業重建服務計畫只有 1 個單位有全部 填寫,至於專為職訓單位學員個別化職業訓練紀錄只表 T1 錄訓評估、表 T2 個別化職業訓 練計畫、表 T3 職訓計畫結果與表 T4 離退訓原因幾乎都沒有單位填寫。由此可見個別化之 書面職業訓練計畫是有相當窒礙難行之處。

表12

「全國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個案服務資訊管理系統」個別化職業訓練計畫有關表格之填寫情

未填寫 部分填寫 全部填寫

表格代號

n %

n

%

n

%

0C 36 51 16 23 19 27

2-1 0 0 51 72 20 28 2-4 61 86 9 13 1 1 T1 70 99 1 1 0 0 T2 71 100 0 0 0 0 T3 71 100 0 0 0 0 T4 71 100 0 0 0 0

和混合班相較下,精障專班與智障專班中,提供訓練的術科與學科訓練師擁有該職類 執照的比例偏低,有一半以上的班級完全沒有該職類的證照的訓練師,尤其以智障專班較明 顯(術科訓練師X2 = 42.404, df = 4, p = .000,學科訓練師X2 = 35.993, df = 4, p = .000)(表13)。

這可能與訓練職類的專業性較低有關,也可能與辦理職訓的機構屬性通常為服務身心障礙的 協會機構或醫院有關。

(33)

表13

不同班別中術科與學科訓練師擁有該職類執照的分佈

智障專班 精障專班 混合班 Total 術科訓練師證書比率a

全部人員具有該職類證照 2 0 26 28

部分人員具有該職類證照 4 7 25 36

全部人員完全無證照 25 8 10 43

學科訓練師證書比率b

全部人員具有該職類證照 1 0 23 24

部分人員具有該職類證照 4 7 23 34

全部人員完全無證照 26 8 15 49

a

X

2 = 42.404, df = 4, p = .000 b

X

2 = 35.993, df = 4, p = .000

(三)精神障礙與智能障礙參訓者之職業訓練成效

在 187個職訓方案中,共有154個方案的結訓報告中記載職訓後的就業率,最少為6%,

最多為95%,平均為42.9%,標準差為21.0%,顯示職訓後的就業率相當歧異。智障專班34 班中有31班在結訓報告中載明就業率,精障專班21班中有18班報告就業率,混合班85班中有 71班有計算就業率。不論就智障專班、精障專班、或是混合班,最高的就業率與最低的就業 率的範圍也相當大(表14)。再者,不論是職訓班呈送地方政府的計畫書中目標就業率,還 是地方政府在契約中所核定之目標就業率,和該班在訓練後所報告的就業率的差距,各個職 訓班也有很大的變異。顯示地方政府的對精障與智障者就業的期待與職訓班所能做到的差距 (以訓後就業率與契約書中就業率的差距)有相當的不同;而職訓班也未能掌握這群身心障礙 者就業的現實 (以訓後就業率與職訓班計畫書就業率的差距顯示)(表14)。職訓班的就業 率和該職訓班的訓練總時程 (r = .116, p = .147),學科課程佔所有課程比例 (r =.007, p

= .937),術科佔所有課程比例比例 (r = -.014, p = .884),就業課程佔所有課程比例比例 (r = -.026, p =.806) ,實習佔所有課程比例比例 (r = -.129, p = .219)都沒有顯著相關(表15)。

進一步分析,高於平均就業率(42%)的職訓班中,智障專班有12班,精障專班有9班,混 合班則有35班。智障專班高於平均就業率的訓練職類以環境清潔類(5班)、洗車/汽車美容 /汽車清潔維護(2班)、與洗車+環境清潔(2班)為主;精障專班高於平均就業率的訓練職 類以洗車/汽車美容/汽車清潔維護(3班)、文書處理與網際網路(2班)、中式餐飲(2班)

(34)

為主;而混合班則以中式餐飲(5班)、電腦文書處理/office技能培訓(5班)、電腦實務應 用(3班)與西式餐飲(3班)為多。

表14

計畫書、契約、與訓後就業率的平均值與差異 精障專班

(n = 21)

智障專班

(n = 34)

混合班

(n = 85)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M (SD)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M (SD)

最 小 值

最 大 值

M (SD)

F p

職訓後就業 率a(%)

8.0 78.0 38.1 (18.6 )

10.0 84.0 42.7 ( 22.1)

6.3 90.0 40.9

( 20.6 ) .318 .728 計畫書就業

b(%)

10 60 48.9 ( 9.9 )

35 69

40.9 ( 12.3 )

30 85 51.1

( 13.8 ) 5.486 .006 契約規定就

業率c(%)

30 45 34.5 ( 5.4 )

25 40 34.4

( 3.8)

25 55 36.7

( 6.3) 1.866 .160 訓後與計劃

書就業率差 (%)

-33.9 32.0 -3.4 ( 27.1)

-46.0 31.0 -3.4 ( 27.1)

-43.0 50.0 -13.0

(18.0 ) 2.737 .071

訓後與契約 就業率差 (%)

-32.0 48.0 5.2 (20.0)

-40.0 44.0 9.6 ( 21.1 )

-37.0 43.0 3.7

( 19.7 ) .562 .572

a職訓班在訓練所報告的就業率;b職訓班呈送地方政府的計畫書中目標就業率;c地方政府在契約中所核定之目

標就業率

(35)

表15

職訓後就業率,職訓班總訓練時數與各類課程比例相關性 總訓練時

學科課程 內容比例

術科課程 內容比例

就業準備 課程比例

實習課程 內容比例

職訓後就 業率 總訓練時數 1 .102 -.305** .079 .015 .116 學科課程內容

比例 .102 1 -.421** .015 -.288* .007 術科課程內容

比例 -.305** -.421** 1 -.436** -.562** -.014 就業準備課程

內容比例 .079 .015 -.436** 1 .123 -.026 實習課程內容

比例 .015 -.288* -.562** .123 1 -.129 職訓後就業率 .116 .007 -.014 -.026 -.129 1 註:數值為Pearson Correlation值。

*p < .01, **p < .001

由於職業重建系統登錄中,並沒有每位參訓學員的結訓後的就業狀況,因此僅能以兩個 指標來粗估職訓的成效,一是受訓過程是否完成訓練,二是結訓後沒有接受後續的職業重建 服務。

如表16所示,比較起來,精障參訓者的中途退訓率(13.5%)高於智障參訓者(5.2%),

也高於其他障別(8.9%),達到統計上顯著的差異(X2 = 28.542, df = 2, p = .000)。進一步 分析於表16,精障者在混合班的退訓率略高於精障專班(14.6% vs. 11.0%),但沒有統計上 顯著的差異(X2 = 2.553, df = 2, p = .279)。同樣的,智障者在混合班的退訓率高於智障專班

(6.8% vs. 4.5%),但也沒有統計上顯著的差異(X2 = 3.120, df = 2, p = .210)(表17)。

就智障退訓者 37人來分析,其所訓練的職類集中在中西式餐飲訓練(40.5%),其次為 環境清潔類,不集中於特定機構。在智障專班約一半,另一半約在混合班。接受後續職重服 務者比率與全部智障者接受後續職重比例相接近。

精障退訓者85人來分析,其所訓練的職類相當分散,其中中西式餐飲訓練約為兩成左 右。約56.5%在混合班,三成在精障專班。接受後續職重服務者比率為8.2%,略低於全部精 障者接受後續職重比例。

(36)

表16

不同障別參訓者結訓與中途退訓的人次 結訓 n (%)

中途退訓 n (%) 智障參訓者 (N = 718) 681 (94.8%) 37 (5.2%) 精障參訓者 (N = 630) 545 (86.5%) 85 (13.5%) 其他障別參訓者 (N = 1779) 1620 (91.1%) 159 (8.9%) 總計 2846 (91.0%) 281 (9.0%)

Pearson Chi-Square = 28.542, df = 2, p = .000

表17

在不同班別型態的智障與精障參訓者的結訓與中途退訓的人次 障別 班別型態 結訓

n (%)

中途退訓 n (%)

X

2

df p

智障參訓者 精障專班 24 (100.0%) 0 (0.0%) 3.120 2 .210 智障專班 381 (95.5%) 18 (4.5%)

混合班 260 (93.2%) 19 (6.8%) 小計 665 (94.7%) 37 (5.3%)

精障參訓者 精障專班 227 (89.0%) 28 (11.0%) 2.553 2 .279 智障專班 26 (92.9%) 2 ( 7.1%)

混合班 280 (85.4%) 48 (14.6%) 小計 533 (87.2%) 78 (12.8%)

註: 因為智障與精障參訓者在報名其他專班者極少,報名其他專班者之中途退訓者未列入此處分析。

職業訓練的意義在於訓練必要的工作技能與工作相關社會技巧,因此,成功的職訓可定 義為參訓者在結訓或退訓後無需其他的職業重建服務。在本主題探討中,將98與99年度187 個職訓方案中的3127人次在系統中是否有參訓後接受其他職業重建服務予以清查,發現共 757人次(24.2%)接受後續的其他職業重建服務,比例依序是智障者199人(佔所有智障參 訓者27.7%),其他障別470人(佔所有其他障別參訓者 26.4%)與精障者88人(佔所有精 障參訓者14.0%),顯示精障者比起智障與其他障別者更少接受職訓後後續的職業重建服務,

其差異達統計上顯著水準(X2 = 45.66, df = 2, p = .000)(表18)。進一步分析,是否為專班 與後續是否接受職業重建服務的影響並不顯著(表19),智障參訓者在專班或混合班結訓後,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Project WINS: Integrating Vocational Services on Mental Health Case Management Teams. Models of community care for severe mental illness: a review of research

Foreign employment service agencies shall attach the documentation stated in the “Private Employment Service Organization Licensing and Management Regulations

(4) If a live-in foreign worker tests positive after a rapid COVID-19 test or a PCR test and is isolated or hospitalized and on leaving hospital subject to home quarantine, home

Accessing employment supports in the adult system for transitioning youth with autism spectrum disorders. The use of auditory prompting systems for increasing independent

Predicting Successful Employment in the Community for People with a History of Chronic Mental Illness.Occupational Therapy Mental Health,6,31-49. Predictors of employment outcome

This plan aimed to understand the employment willingness and required skills to enter the labor market, and to get the employment opportunities of the youth people in Yunlin,

In order to apply for a permit to employ Class B Foreign Worker(s), an Employer shall provide reasonable employment terms and register for such employment demands with local

Should an employer find it necessary to continue the employment of the Class A Foreign Worker(s), the employer shall, within four (4) months prior to the expiration of t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