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的需求與回應:
臺北縣的幼小銜接嘗試
In Response to the Request for Childrearing Practices in the New Inhabitants Family: Making the Transition from
Kindergarten to First Grade in Taipei County
翁麗芳 Leefong Wong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幼兒與家庭教育學系教授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Earlychildhood Education and Family Education, National Taipe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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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Abstract】
本報告乃西元 2004 年以來持續觀察臺北縣「新住民子女的教育及養育」情形的一個橫 貫性研究報告。主要使用西元 2008 年研究者與土城國小教師所組成的研究團隊針對 5 個幼 稚園、托兒所、小學機構進行實地探查(包括問卷及團體座談、個別訪談)的資料,深入探 討教師(幼托機構及國小)接觸新住民家長與子女的經驗。
除了肯定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在新住民子女教養上的重要角色意義外,針對老師 所觀察到的新住民家庭教養子女的困境,不同於一般強調機構間課程銜接的「幼小銜接」,
本報告對於臺北縣協助新住民家長理解幼、小內容及其親職角色的「幼小銜接」嘗試提出肯 定評價,並提出五個進一步的建議。
In this study I have continually observed the education and the childrearing practices in the new inhabitants family in Taipei County since 2004. The paper mainly focused on exploring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elementary education teachers and the new inhabitants family by conducting field studies in five early childhood/elementary institutions. The research methods included mail surveys, focus groups, and individual interviews
In addition to reinforce the significant role the early childhood/elementary institutions play in the new inhabitants family, the result of the study
suggested five important issues regarding how early childhood institutions and elementary institutions should support each other in the transition from kindergarten to first grade.
【關鍵詞 Keyword】
新住民、兒童教養、幼小銜接 New-inhabitants;Child Rearing;
New-inhabitants 、 Child Rearing 、 the Transition from Kindergarten to First Grade
壹、研究背景
研究者於西元2004 年參與內政部兒童局「新臺灣之子/女的托教問題:多元教養文化研 究」,西元 2008 年承接臺北縣政府新住民文教輔導科「土城市新住民子女教養的優勢與困 境:幼小銜接多元文化教育方案」研究,與土城國小的幼稚園及低年級教師組成研究團隊,
探討「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的需求」,依而試作「幼小銜接多元文化教育」電子簡報檔案,
該簡報曾在臺北土城國小補校開學典禮試講(2008/09/08),修改後公開發表於雙溪高中補 校 新 住 民子女 教 養 專題講 座 (2008/12/01)及臺北縣國際文教月成果展暨實務研討會
(2008/12/15);獲得肯定回應。有別於上述幼小銜接電子簡報檔案研究成果報告,本研究 報告應用該研究執行過程中部分問卷、訪談等資料,以「新住民子女的教育及養育」為主 軸,教師(幼托機構及國小)與新住民家長為主要討論對象,申論在兒童教養上,親與師的 角色、作為、其間的關係及其意義。
一、緣起
西元 2003 年以來教育部、內政部各自規劃教師、教保人員多元文化教育活動,同時間 裡新住民子女進入幼托機構以至國小、國中人數日益成長,教師們在參與相關研習之後所嘗 試踐行的多元文化教育,各教育階段間多元文化教育各行其是,互不過問。此固然囿於教育 相關政策、法規教育階段別的明確區隔,似是當然,然則切割分離,悖離教育連貫原則。
臺北縣政府在其以西元 2000-2003 年四年為期的「幼托整合中程計畫」中陳述當代兒 童教養背景:「幼教機構的蓬勃發展導源於社會經濟結構的改變,婦女走出家庭投入就業市 場,因此托兒需求日增,同時亦因為父母對於幼兒教育的重視,以致百分之九十的幼兒都上 過 幼 教 機 構 ( 包 括 合 法 立 案 、 未 立 案 、 安 親 班 及 兒 童 才 藝 班 等 機 構 )( 臺 北 縣 政 府 , 2000)。研究者等於西元 2004 年以臺北縣區域為範圍進行「新臺灣之子/女的托教問題:多 元教養文化研究」,發現:幼托機構中高比例的新移民子女現象;並且,幼托老師/教保人 員多自認為收托新住民子女經驗不長(平均約是四年),也都認為新住民子女入讀園所有成
長趨勢。教師面對此新興現象的有兩極反應:一是無所謂,不覺特別;一是問題化,覺得問 題叢叢。該調查針對幼托老師/教保人員的新住民及其子女形象研究指陳:新住民家庭既具 低社經地位形象、又承認其子女學習表現正常事實,形成曖昧形象(翁麗芳等,2004)。此 等曖昧形象的產生,或可歸諸於新住民突然湧入的社會現象之初始混沌,然而其間也透露出 社會成員缺乏多元文化融合的包容與素養的訊息。
西元 2004 年,當時調查對象之一的石碇鄉立托兒所,新住民子女占全體幼兒的 34.8%。時逾四年,臺北縣政府依據統計報告宣告進入新住民子女就學高峰期;當年受訪時 自認為面對新住民家長、兒童經驗不足的幼托老師,一如其所預測的新住民子女入讀人數比 率持續上升,應當已是甚有面對新住民家長、兒童經驗者,而究竟是持續迷惘於新住民應 對,還是已然形成多元文化意識,對應自如?
基於以上的問題意識,西元 2008 年 5-12 月期間,研究者鎖定與石碇鄉在經濟產業、
人口上都有對比意義的土城市,進行進一步的新住民兒童教養探究。
依據西元2009 年 7 月臺北縣政府網站資料,土城市 29.56 平方公里,238243 人,「為 一新興發展都市城鎮」(臺北縣資訊服務站,2009);石碇鄉 144.35 平方公里,7965 人,
主要為山地、坡地,僅茶葉為經濟作物。
二、研究目的
本報告以臺北縣為研究對象,鎖定土城市為實地探查範圍,研究目的如下:
了解新住民家庭兒童接受學齡前教育(托兒所、幼稚園)情形。
探討不同托/教育機構人員(托兒所、幼稚園、國小教師)對於新住民家庭、新住民兒 童教養的看法。
提出合理有效、相互銜接的托兒所、幼稚園與國小的協助新住民家庭兒童教養方案。
三、研究方法
本報告使用前述臺北縣「土城市新住民子女教養的優勢與困境:幼小銜接多元文化教育 方案」(西元 2008 年 5 月 1 日至 12 月 30 日)部分研究資料,該研究採區域田野調查方 式,鎖定土城市為實地探查範圍,由研究者帶領土城國民小學教師林宜鈴、趙麗玲、謝春貞 等八人(稱研究團隊),使用問卷調查(國民小學低年級教師)、焦點團體座談(各幼、托、
小機構分別進行)、人物訪談(幼、托、小教師個別進行)方法,針對土城國民小學及其附 設幼稚園、私立 A 幼稚園、私立 B 托兒所、土城市立托兒所等 5 個幼、托、小學機構,進 行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狀況探討。
研究團隊針對問卷、座談、訪談結果召開工作會議,進行相關討論,研議新住民子女教 養的困境與對策;總計有十五次的各種紀錄資料(參見參考文獻)是為本研究報告執筆的重 要依據:例如:資料「970522 焦一」指西元 2008 年 5 月 22 日研究者主持的第一次焦點團 體座談紀錄;「970526B 紀錄」指西元 2008 年 5 月 26 日研究者主持的 B 托兒所訪談紀 錄;「林宜鈴 970730 訪談記錄」 指團隊成員林宜鈴西元 2008 年 7 月 30 日進行的人物訪
談紀錄;「970625 工三」指西元 2008 年 6 月 25 日研究者主持的研究團隊工作會議紀錄。
文件分析也是本研究採用方法之一。包括已公開與未公開的,臺北縣政府各科室新住民 及其子女業務相關文件及5 個幼、托、小研究調查對象的親師聯絡簿、教學計畫、新住民教 育、親職教育計畫、成果等相關文件的彙整與分析。
四、名詞解釋
近 30 年臺灣社會裡,外籍配偶、新移民、新住民等名詞輪番成為輿論、媒體慣用語 詞;迄今仍混同流用。
外籍配偶
「外籍配偶」一詞,有含括與不含括大陸籍的兩種定義。初期含混,近年逐漸走向「大 陸籍及外籍配偶」的說法;即,「外籍配偶」不包含大陸籍者,大陸籍配偶與非大陸籍之外 籍配偶,區隔稱呼。在「外籍配偶」一詞之外,還有同等意義的「外籍新娘」一詞。
最早開創「外籍配偶」研究領域的夏曉鵑,曾以「來自東南亞地區與臺灣籍男子結婚的 女性」定義「外籍新娘」。(夏曉鵑,2002)。
「外籍新娘」是西元 2002 年前後,坊間雜談以及研究討論上常出現的名詞,而自西元 2003 年度起,官方以尊重立場領率改用「外籍配偶」一詞,然「外籍新娘」一詞仍常見於 基層機構(如國民小學等)及民眾之間,不一定具排斥或輕蔑意味。
新移民、新住民
西元 2003 年 4 月,婦女新知基金會以尊重的意涵,經外籍配偶投票,決定以「新移民 女性」更名取代「外籍配偶—外籍新娘」,並召開記者會宣告。從此,「新移民女性」一詞定 位:泛指從國外移民至臺灣的外籍女性(包含大陸籍及東南亞籍配偶)。
延續「新移民女性」的尊重立場,臺北縣政府創用「新住民女性」一詞,強調尊重其定 住臺灣意涵。
總言之,分析最近 30 年臺灣急遽成長的移入人口增加現象,主要成員是來自大陸與東 南亞地區的女性,因為嫁與臺灣民眾而遷居臺灣;是為當代臺灣大陸籍配偶、外籍配偶、新 移民女性、新住民女性。新住民女性當中,大陸籍配偶人數多於任何國籍的外籍配偶,然由 於大陸籍配偶在臺灣的文化、語言適應上,與其他東南亞地區背景者相較具備顯然優勢,遂 逐漸形成外籍、大陸籍配偶分論傾向。
幼小銜接
指幼稚園與國民小學教育階段的接續。以年齡而言,指兒童在就讀幼稚園到國民小學入 學的五到六足歲階段。一般以「幼小銜接」指稱幼稚園與國民小學針對五到六歲兒童(即幼 稚園大班與國民小學一年級兒童),以協助其身心發展,提高學校學習適應為目標而進行 的,包括教室內外的課程、家長對象的親職教育等的活動。幼稚園是兒童的第一個社會適應 以及團體學習經驗,國民小學一年級是兒童最初始的學校經驗,二者之間的順滑接續有利於 其後的學校教育生活,是以兩階段有意圖、有計畫的「幼小銜接」課程設計被視為有利於兒 童未來學校適應的重要活動。
另外,「托兒所」雖然是兒童福利體系的托育機構,然而在臺灣學齡前兒童的教育與照 顧運作上,托兒所擔負與幼稚園相同角色功能;是以「幼小銜接」所指「幼」泛指幼稚園與 托兒所,即幼兒在入學前就讀托兒所或幼稚園到入學後之間,學前機構(幼稚園、托兒所)
與國民小學一年級的接續。
貳、臺北縣的新住民及其家庭子女教養政策
西元 2009 年 8 月底臺北縣新住民人口總計 76,518 人,其中東南亞籍外籍配偶人數為 29,482 人,大陸籍配偶 47,036 人,臺北縣新住民人口總計 76,518 人(臺北縣政府新住民 專區網站,2009a),屬全國各縣市之冠。臺北縣無論是縣民總人口或是新住民人口均屬最 大縣;新住民子女的教育、養育問題成為臺北縣施政不可輕忽的項目。
依西元 2009 年度 7 月臺北縣人口統計資料,臺北縣總人口數 3,853,180(臺北縣政府 新住民專區網站,2009b),新住民占縣民總人口的 2%;縣內 29 鄉鎮市新住民人口比例都 占其總人口1%強。其中的土城市,人口總數 238,243 人,新住民 5,132 人,占 2.15%;比 較2008 年度數據,土城市新住民人口呈現略微成長現象1。
依據當前縣長周錫瑋公開的施政概念,臺北縣乃將新住民視如一般住民,以國際社會視 野涵育全體縣民。縣府團隊以:新住民→新縣民→新國民→國際公民 四階段的身分發展轉 變說明臺北縣施政的整體概念;「尊重多元、國際理解、教育學習、穩健發展」是其訴求的 發展願景(臺北縣政府,2008)。尊重新住民,協助新住民,發展縣民國際視野可謂是當前 臺北縣施政主軸,臺北縣政府在「文化教育」施政主軸下,列出「原民文化」、「客家文 化」、「關懷弱勢零拒絕」、「多元族群零距離」、「多元教育」等十五施政要項;以「多元族群 零距離」項為例,2008 年度開辦多語服務櫃檯業務,2009 年度推動「新住民多元文化教育 及通譯人員培訓」(針對有意擔任縣府新住民相關業務通譯人員之新住民,規劃多元文化教 育及通譯之30 小時課程,頒發證書)等計畫,具體進行各種新住民融合本地生活嘗試。
新住民及其子女教育、養育事務牽涉的相關單位甚多,教育局、文化局、社會局、勞工 局均將推動新住民及其子女教育相關業務列為重要工作;新住民相關事務不但出現跨局現象
(如新住民學齡前子女的托育補助或幼稚園、托兒所的就讀、受托),單一局內的新住民業 務有設獨立科者(如教育局新住民文教輔導科),局內各科交疊處理新住民業務情形也所在 多有(如教育局內新住民文教輔導科與幼兒教育科等各科,均涉新住民及其子女教養事 務)。
翁麗芳(2008)在《土城市新住民子女教養的優勢與困境:幼小銜接多元文化教育方 案》研究成果報告中,陳述臺北縣自西元 1991 年設置「臺北縣成人教育資源中心」,西元 1992 年組織「臺北縣成人教育輔導團」,西元 2003 年中央又有《終身學習白皮書》、〈終身 學習法〉的頒布,從而,「終身教育」、「多元族群幸福關懷」成為臺北縣政施政七大重點之
1 依翁麗芳西元 2008 年的研究報告,土城市該年人口總數 237,578 人,新住民 3,876 人,占 1.63%。
二;國民中小學除了附設補校之外,也被打造成為社區學習中心,處處可見臺北縣整合局處 推展新住民終身教育工作的努力。
然而,相對於龐雜、眾多的新住民教育、生活適應政策,新住民子女教養方面的支援措 施便相形寡少。以下的新住民子女優先入園、提供公立幼稚園課後照顧服務、扶持5 歲弱勢 幼兒及早教育;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助及攜手計畫,可視為臺北縣新住民兒童就學福利 補助政策的代表。
新住民子女優先入園
臺北縣政府自2005 學年度起實施新住民子女優先入(幼稚)園政策,2005 學年度進入 幼稚園就讀的新住民子女總人數為1,657 人:就讀公立幼稚園者 1,271 人(其中依優先入園 政策入園者956 人,占 75%);就讀私立幼稚園者 386 人。2006 學年度進入幼稚園就讀的 新住民子女總人數為 2,050 人:就讀公立幼稚園者 1,744 人(其中依優先入園政策入園者 937 人,占 54%);就讀私立幼稚園者 306 人。2007 學年度進入幼稚園就讀的新住民子女 總人數為2,155 人:就讀公立幼稚園者 1,889(其中依優先入園政策入園者為 1,114 人,占 59%);就讀私立幼稚園者 266 人。2008 學年度進入幼稚園就讀的新住民子女總人數為計有 2,603 人:就讀公立幼稚園者 2,336(其中依優先入園政策入園者 1,511 人,占 65%)2;就 讀私立幼稚園者267 人(臺北縣政府,2008)。
上述最近四年(西元 2005-2008 年)的資料顯示新住民子女進入公立幼稚園的人數逐 年增加,但是受惠優先入園政策的新住民子女比率卻有下降傾向。
縣政府對於公立幼稚園的優先入園規定,依循「公立幼稚園優先入園方案」(臺北縣教 育局幼兒教育科,2008):父或母一方為大陸或外國籍者是優先入園對象,但是,優先入園 名額每班至多 3 名(招生未額滿學校不在此限),超過名額時以下列條件者依序錄取,如條 件相同者競額時,公開抽籤決定:
1. 滿 5 足歲者。
2. 滿 4 足歲且領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者。
3. 滿 4 足歲未領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者。
公立幼稚園課後照顧服務
臺北縣政府針對家庭需求,訂定課後照顧服務,獎勵公立幼稚園於正常下課時間(下午 4 時)之後,提供留園照顧服務,並且針對弱勢家庭提供補助。弱勢家庭包括低收入戶、身 心障礙、原住民、特殊境遇婦女、新住民。以2007 年度而言,計有 144 所公立幼稚園開辦 課後照顧服務,收托幼兒總計1,896 人,其中接受縣府補助的包含新住民家庭的弱勢幼兒計 611 人,補助金額共計新臺幣 651 萬 1,750 元整。
依據教育局幼兒教育科「臺北縣推動公立幼稚園假期開設課後照顧服務班實施計畫」,
新住民子女參加課後照顧服務班有學費減半的優待。
2 另外,依據新住民專區網站(2009)資料,辦理新住民幼兒優先入園措施人數有些微差距:
20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新住民子女優先入園人數為 2,341 人,占公幼總學生人數(12,537 人)比例為 18.67%。
2008 學年度第 2 學期新住民子女優先入園人數為 2,296 人,占公幼總學生人數(12,537 人)比例為 18.31%。
扶持5 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
臺北縣政府自 2007 學年度起配合教育部實施「扶持 5 歲弱勢幼兒及早教育計畫」學費 擴大補助政策,依家戶年所得提供不同之補助額度:
1.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家庭,夫妻年所得 30 萬以下之學齡滿 5 足歲幼童,『免費』
優先進入公立幼稚園就讀,倘公立幼稚園或托兒所供應量不足而就讀立案私立園所 者,每年補助最高以等同公立幼稚園學費及代辦費總額補助之。
2. 家庭夫妻年所得於 30-60 萬元以下之學齡 5 足歲幼童,『免學費』優先進入公立幼稚 園就讀,倘公立幼稚園或托兒所供應量不足而就讀立案私立園所者,每年補助最高新 臺幣2 萬元整。
國小兒童免費課後照顧服務
針對弱勢家庭國小兒童,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制訂「國小兒童課後照顧服務補助」計畫,
補助其接受課後照顧服務。對象規定三者:低收入戶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及情況特殊學生;
新住民兒童乃屬第三者的「情況特殊學生」,補助對象須同時具備以下二條件:
1. 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 60 萬元或學校證明經濟弱勢(如失業 6 個 月以上、遭逢重大變故等)者。
2. 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或父母親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等,具備 上述情形之一者。
即兼有新住民及經濟弱勢家庭身份國小兒童,可接受全額免費的課後照顧服務。
國中小學生免費補救教學
教育局國小教育科提出「公立國中小弱勢學生免費補救教學(攜手計畫)」;對象是:
「外籍、大陸及港澳配偶子女,且在學學習成就低落需補救者(都會地區以班級成績後百分 之二十,非都會地區以班級成績後百分之三十五為指標)」。
換句話說,不拘家庭經濟狀況如何,新住民兒童只要是成績落後者,都可以免費接受課 後補救教學課程。
上述五政策均為沿承中央教育部、內政部相關政策的地方執行政策。總結而言,臺北縣 政府在學齡前及學齡兒童教養政策雖有著力,多屬配合中央的對應之策,少有如「首創新住 民文教輔導科」之全國突破性作為。並且,新住民兒童教養政策列居整體兒童教養政策下的 一小環節,除了國中小學生免費補救教學計畫外,「優先入園」及「扶持 5 歲弱勢幼兒及早 教育」限於公立機構,限於經濟弱勢身份;「公立幼稚園課後照顧服務」限於公立機構,優 待止於學費減半;「國小免費課後照顧」限於經濟弱勢新住民;宣傳意味高於實質協助。
參、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在新住民子女教養上的角色
「貳」淺述過中央政策下臺北縣政府的新住民兒童教養政策,「參」擬以土城市學前機 構(托兒所、幼稚園)及國小為對象,透過實地調查、焦點座談、個別訪談,梳理老師眼中 的新住民子女形象,探討學前及國小教育在新住民子女教養上的角色。
臺北縣 29 鄉鎮市平均新住民人口比率 2%,都會型地區土城市的新住民占其總人口 2.15%,算是新住民人口比較集中區域(參見「貳」註腳 2)。土城市內,臺北縣政府教育 局登記有案的共計14 所幼稚園:7 所公立幼稚園(6 國小附幼,1 縣立土城國中幼稚園);7 所私立幼稚園。
土城市托育機構方面,臺北縣政府社會局登記有案的共計75 所托兒所:1 公立,74 所 私立;8 所課後托育中心。
土城市立托兒所為唯一的公立托兒所,8 所課後托育中心均為民間經營。
本研究選取五個幼・托・小機構為研究調查對象:私立 A 幼稚園、私立 B 托兒所、土 城市立托兒所(簡稱「土城市托」)、土城國小附設幼稚園、土城國小是;「參」依據研究小 組針對五個機構教師實施的問卷調查以及焦點座談、個別訪談等資料,彙整出各機構裡的新 住民子女形象。
一、私立幼稚園、托兒所裡的新住民兒童
A 幼稚園全園幼兒約 100 人,其中新住民子女 2 人。
根據研究小組成員林宜鈴 970730 的實地訪談記錄,A 園的教學主任如此描述該員的新 住民子女:
兩名新住民子女中,一位為大陸籍母親,對幼生在認知學習上期待較高,較寵 溺孩子,但又會希望孩子勿亂耍脾氣。(班級)老師常提及孩子在園中團體互 動良好、守規矩。
另一位為菲律賓籍母親,大學學歷,服務於外商公司,孩子的接送與聯繫多為 父親及爺爺,甚少要求幼稚園課程。
A 幼稚園的教學主任依據其十年幼教經歷,提出新住民幼兒行為表現正常的觀察,但是 她也提出對於部分新住民女性的憂慮:
有些新住民母親,因為中文發音混濁遭人取笑,畏於跟人交往,母親社會行 為退縮,情緒不穩,間接波及孩子;聯絡簿看不懂,又不知如何與老師溝通 聯繫;家中無人協助子女教養,所以教養上出現極大的缺失。
B 托兒所創辦於西元 1987 年,招生最多時,幼兒人數超逾 200 人,每班約 60 人,分 三個班級,三位老師,一名專任所長;教師皆已婚,高職專科畢業,在所內服務年資皆超過 十年。幼兒共 35 人:原住民子女 5 位,新住民子女 9 位。老師一人負責一班,每班約 10- 13 人不等。
私立 A 幼稚園、私立 B 托兒所,相較於同是土城市內的公立的土城國小附幼、土城市 立托兒所,無論是佔地面積或師生人數,規模堪稱小,此正反映近年臺北縣民間經營幼托機 構的小規模化趨勢。再者,二機構雖然都因為長期的社區經營奠定口碑,尚無招生過少難以 為繼危機,但也面臨少子化,幼兒數逐年下降的困窘。茲以臺灣當前幼托機構混融的實際狀 況,以及本研究查訪A 幼稚園、B 托兒所實際獲得資料的雷同性,將私立幼稚園、托兒所裡
的新住民兒童情形彙整為以下四點。
家庭狀況平常,非經濟弱勢
一般而言,就讀私立幼稚園、托兒所的新住民兒童帶有家境較優裕形象。然而,就老師 們的觀察,不盡如此。公立幼托機構雖然收費低廉,然而收托時間短;私立幼托機構不但收 托時間較長,而且具通融、方便性。夫妻雙方均就職者,尤其勞力階層(如餐廳打工、攤販 業),下午 4 點必須接回的公立幼托機構不合其子女托育需求。以私立機構的延長托育、才 藝學習等「額外服務」觀點,送子女就讀私立幼托機構不見得是較昂貴的支出。
A 幼稚園、B 托兒所的老師們認為無論在家庭結構、家人相處、社經地位等,新住民家 庭與其他本地家庭並無二致。
幼兒同儕關係正常
私立幼托機構就讀者的家庭背景多樣化,從家境、社經地位極優者到中等或中下者皆 有。然而機構內,或是教室內,「完全沒有」本地幼兒排擠新住民幼兒現象。老師們觀察家 長之間或許存在本地、外籍的區分意識,但是「孩子們都不懂有什麼差別,都玩在一起」
(970526B 紀錄)。
新住民子女在幼托機構裡的同儕關係良好、正常。
親師溝通正常
私立幼托機構注重對於家長提供托育幼兒的服務。公、私立幼托機構的角色相比較的 話,公立機構強調教學,期待家庭(主要是幼兒家長)配合準備或提供課業材料、協助幼兒 複習課業等;私立機構與其說是期待家庭的配合,毋寧說是配合家庭,全力支援家庭。對於 新住民家庭裡的子女教養情形,私立幼托機構的老師們較不熟悉,但是與同機構的本地家庭 溝通相較並無二致—有事時由園/所長或主任出面溝通、連絡,老師平素在家長接送時接觸 家長,但不進行特別連絡。
福利資訊管道不佳
本研究發現,私立幼托機構的教師以及幼兒家長對於幼兒托育、教育相關福利資訊理解 甚淺。機構方面缺乏多元文化、多元文化教育相關研習資訊,也不明瞭特殊幼兒早期療育等 的資源協助。家長方面,既不可能由機構獲得福利資訊,對於自身可享有的福利服務(例 如,新住民子女享有優先進入公立幼稚園的權益等)也可能並不瞭解。。
機構人員缺乏多元文化資訊,家長可能也乏申請兒童教養福利相關資訊,新住民幼兒可 能因而喪失原可享有的關照。
二、公立托兒所裡的新住民兒童
土城市立托兒所(「土城市托」)是土城市唯一的公立托兒所。
土城市立托兒所沿革及組織
土城市立托兒所創辦於西元1955 年,目前有:本部、土城分所、清水分所3、大頂埔分
3 2008 年 5-11 月研究調查期間,清水分所正在重建工程中。
所四個場舍;配置所長1 名,隸屬土城市公所管轄。土城市公所制定「臺北縣土城市立托兒 所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該所分全日托、半日托兩種收托方式;六種優先收托對象:低收入 戶之子女、特殊境遇婦女之子女、輕度身心障礙兒童(含發展遲緩兒童)或父母之一方領有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之兒童、父母之一方為原住民籍之兒童、單親家庭之子女、土成市托 員工之子女。
實際運作
滿3 歲至入學前幼兒為招收對象。依年齡分班:小班-滿三足歲至四歲幼兒;中班-滿 四足歲至五歲幼兒;大班-滿五足歲至六歲幼兒。
公立托兒所在最基本的空間面積及設備上優於一般私立托兒所。以土城市托本部與B 托 兒所對照,整體面積相差五倍,每間幼兒教室土城市托是B 托兒所的 1.3 倍,班級教室之外 土城市托還有比美小學的寬廣走廊與中庭;重新改建的整潔明亮的廁所以及洗手臺、飲水器 等設置,確可稱譽「資源設備好」。再加上公定的低廉收費條件,造成招生供不應求情形。
不僅位居土城市中心的土城分所如此,即使是遠離市中心的清水、大頂埔分所,也因為位處 工業發展區,工廠林立,聚集生育年齡的勞工群,托兒人口源源不絕。
土城市托的實際運作依前述自治條例規定,公開招生;首先收托優先收托對象,其後針 對優先收托對象外的所有報名申請入所者進行公開抽籤,決定收托者。
班級裡的新住民兒童
本研究實地訪察土城市立托兒所土城分所,並訪談甲(26 年經歷)、乙(36 年經歷)、
丙(12 年經歷,本所任職 3 年)三位教保人員,茲將三位老師(教保人員)96 學年度第二 學期負責班級的狀況彙整如表一。
表一 公立托兒所班級裡的新住民兒童狀況
甲 乙 丙
班級兒童人數 18 20 19
班 級 中 的 新 住 民 兒童人數
3(2印尼,1越南) 5(3大陸,2越南) 4(3大陸,1越南)
班 級 新 住 民 兒 童 所佔百分比
16.7% 25% 21.1%
丙師在本所資歷最為資淺,3 年,但亦有托兒所服務十二年經歷;甲、乙師在本所的資 歷分別為 26、28 年。均在歷任組長、所長的領導下有過土城、清水、大頂埔各分所的服務 經歷。
老師(教保人員)眼中的新住民兒童
根據土城市托老師的觀察,近年該所出現新住民兒童以低收入戶、單親家庭兒童身分優 先入所情形;另外也有以一般身分抽籤獲得入所資格的新住民兒童。新住民兒童人數成長,
占全所兒童數約2 成。
1.手足親戚多,福利資訊多
土城市立托兒所出現新住民兒童單親家庭增多的現象,不僅如此,還出現單親家庭兒童 之間具親戚關係現象。老師發現,有些新住民家庭雖然是單親家庭(離婚),但是兒童不僅 有兄弟手足,住家環境常是堂表兄弟姊妹眾家親戚圍繞(屬土城市托前後期畢業生)。家長
(即叔伯姑嫂妯娌)之間常相互傳達申請各種福利補助金資訊。
2.非經濟弱勢
以低收入戶身份優先入所的新住民兒童並不多。
3.單親家庭兒童比例攀升
新住民家庭兒童不列屬(本)公立托兒所優先收托對象內,但是近年出現新住民兒童以 單親家庭兒童身分優先入所現象。
4.家庭生活環境複雜
新住民家庭有低收入戶、單親家庭以及一般家庭,複數家庭同居情形。同居家庭之間有 離婚或伯叔姑嫂等的親戚關係。簡言之,新住民女性在結婚生子並且取得臺灣居留身份之 後,辦理離婚手續,以單親家庭或低收入家庭身分獲取「優先入所」等的福利,而實際生活 上仍然與前夫家族共同居住。
此種法律上離婚,實質上同居的新住民家庭,是否有玩弄法律以獲取社會福利情事並不 明確;其與複數家庭同居的事實對於子女教養也不見得是有弊無利;但是有悖常理,有違倫 常。
有違倫常、有悖常理的複雜的家庭生活環境,對於兒童成長的影響有檢討的必要。
三、公立幼稚園裡的新住民兒童
土城國小附設幼稚園(簡稱「土城附幼」)共有四個班級,8 名教師,幼兒 112 名;其中 原住民幼兒8 名,新住民幼兒 29 名(占全體 25%)。
本研究編印9 個有關新住民兒童日常生活問題的問卷,請土城附幼八位教師分別填寫。
每一題都先請老師從「非常清楚」、「清楚」、「不太清楚」三者中勾選其一,再請具體書寫對 班上新住民兒童的理解情形。茲將問卷的九個題目以及老師們的回答彙整如表二。
公幼老師對班上新住民兒童情形的掌握狀況
表二 公幼老師對班上新住民兒童情形的掌握狀況
題目 「 非 常
清楚」者
「清楚」
者
「不太清 楚」
完 全 未 勾答 1. 對於新住民與其他家庭成員關係的瞭解 3 5
2. 對於新住民的子女教養態度的瞭解 4 3 1
3. 對於新住民在子女教養上的需求的瞭解 3 3 2 4. 對於新住民子女與班級裡其他孩童的人際關係
的瞭解 1 6 1
5. 對於新住民子女的知識學習情形的瞭解 1 4 2 1
題目 「 非 常 清楚」者
「清楚」
者
「不太清 楚」
完 全 未 勾答
6. 對於新住民子女品格/品德方面的瞭解 1 3 3 1 7. 對於新住民子女在體育/肢體運動發展情形的
瞭解 7 1
8. 對於新住民子女在藝術領域發展情形的瞭解 4 4 八名老師對於新住民的家庭、子女教養態度、以及新住民兒童智德體群育方面的狀況都 自認為是「清楚」的,少數還有「非常清楚」的情形;但是也有四到五成問題回答「不太清 楚」的教師。
公幼老師對班上新住民兒童情形的具體理解
表三 公幼老師對班上新住民兒童情形的具體理解
題目 教師的具體回應
1. 對於新住民與其他家庭 成員關係的瞭解
.鮮少問及此事。(不太清楚)
.僅對幼兒照顧者較常接觸。(清楚)
.8 名新住民幼生中僅 2 名為三代同堂,其餘為小家庭,且多 為雙薪家庭。(清楚)
.家長職業:服務業2 戶,工 3 戶,資訊科技 1 戶;家中子女 數:3 人 2 戶,2 人 5 戶(有時不方便太過探究家長的職 業)。(不太清楚)
2. 對於新住民的子女教養 態度的瞭解
.會就幼生在校的學習態度、狀況與家長聊,從中得知。(清 楚)
.在與家長溝或幼兒學習的反應時,會有約略瞭解。(清楚)
.多數幼生由母親管教為主,部分較好動不聽話的男生,其家 長會以打、罵方式管教。(無填答)
.2 戶家長對孩子要求,但孩子耍賴,父母沒輒。1 戶家長教 養態度不一。1 戶對孩子太過寵愛。1 戶家長較為放任。1 戶 家長較強調認知。1 戶家長較能配合學校。(清楚)
3. 對於新住民在子女教養 上的需求的瞭解
.會以電話或懇親會、接送時與家長談,進而得知家長的需 求。(清楚)
.因多數為雙薪家庭,家長有時較無法參加園內平常日的活 動,部分家長會覺得內疚。(無填答)
.對孩子教養上的原則或方法較欠缺。(不太清楚)
4. 對於新住民子女與班級 裡其他孩童的人際關係 的瞭解
.會在各情境中觀察之。(清楚)
.大多數較不是主動活躍者,但也能與同儕和樂相處。(清 楚)
.大部分新住民幼生都能和同伴正常相處,少數活潑好動男生 較易和同學起衝突並動手。(無填答)
.大班孩子學習能力較佳,並較能與人分享,人際關係較佳。
常與他人有所爭執、搶奪玩具,較無法與他人分享,同輩互 動關係較不佳。(清楚)
5. 對於新住民子女的知識 學習情形的瞭解
.從團討、個別指導中、操作中觀察出。(清楚)
.新住民會很關心孩子在幼稚園中認知方面的學習,但有時心 有餘而力不足。(不太清楚)
.少數新住民在課後會協助其子女作課業的複習、指導。(無 填答)
.家長工作忙碌者、教育水平也影響子女知識學習。家中親戚 可協助指導,學習也上軌道。(不太清楚)
6. 對於新住民子女品格/品 德方面的瞭解
.平日上學、方學接送時,觀察幼生親子互動,可瞭解有些對 子女品德教養也頗注重。(清楚)
.多數幼生有正常表現,約有 3 位男生易嘲笑他人,口無遮 攔。(無填答)
.家長注重孩子品格、人格等,能與老師聯繫、溝通,對孩子 較有助益。(不太清楚)
7. 對於新住民子女在體育/
肢體運動發展情形的瞭 解
.與一般生並無不同。(清楚)
.約有3 位幼生肢體較靈活、協調。(無填答)
.經由學校活動,如肢體律動、戶外攀爬器材的使用,約略可 看出孩子肢體運動發展情形。(清楚)
8. 對於新住民子女在藝術 領域發展情形的瞭解
.因人而異,有個別差異。(清楚)
.目前觀察並無特別之處。(不太清楚)
.透過幼兒工作,如:繪畫、捏塑、日記圖等,再配合孩子繪 畫發展的過程,大致可看出該領域發展情形(孩子的生活經 驗也影響了某些發展情形)(不太清楚)
9. 畢業生進入國小後的情 形(大致上表現如何?
如何知道的)
.少數極優秀,大多數還有進步空間。
.有效有獎勵制度,從幼生回園登記之情形可看出。
.和父母親談;及瞭解入學後的學習狀況。
.因人而異,有個別差異。有些甚至表現傑出。
以土城附幼做為公立幼稚園代表,歸結上表,土城附幼 4 個班級、8 位老師的回答可以 推斷:公立幼稚園的老師大致都能掌握新住民子女的學習狀況,認為新住民子女的學習狀況 尋常,無甚問題。
然而,深入個別探究老師的新住民子女兒童觀時,可以發現老師之間的差異甚大。有甚 為明瞭新住民家庭成員相處狀況以及子女教養態度的老師,也有表達以教學為主責,以不涉 入兒童家庭為工作原則,所以不清楚新住民家庭情形的老師。
四、國小裡的新住民兒童
本項以土城國小為例,探討國民小學裡的新住民兒童教育相關措施及兒童的表現。輔導 處、教務處、學務處是國小組織中處理新住民及其子女教育的主要單位,土城國小近年擔負 臺北縣社教工作站角色,結合土城地區地方與學校資源,辦理原住民、新住民對象的:親子 共學英語、基礎英語、外籍配偶親子共讀、外籍配偶電腦基礎專班等課程。本稿略過新住民
(成人)教育部分,以下探討新住民兒童在小學裡的適應狀況。
新住民兒童的招收及教育狀況
本研究針對土城國小2008 學年度入學新生(西元 2008 年 8 月 1 日六歲入學)的學前 教育進行調查:一年級總人數 464 人,其中新住民子女有 44 人,占 9.48%。此與教育局 2007 學年度新住民學生人數比例統計資料相吻合:國小一年級新生總人數 42,365 人,其中 新住民子女4,525 人,佔新生總人數 10.68%。
2008 年度,新生全體均有學前機構的教育經驗,以畢業於私立托兒所者最多,占 52.16%,逾半數;其次是私立幼稚園,27.8%;畢業於公立幼稚園者有一成多,12.28%,
稍高於公立托兒所的8.19%(表四)。
表四 97 學年度土城國小一年級學生學前教育調查:全體的幼托經驗分布 小一生
人數
所占比率 公立幼稚園 57 12.28%
私立幼稚園 129 27.8%
公立托兒所 38 8.19%
私立托兒所 242 52.16%
人數總計 464 100%
新住民小一生的學前就學經驗與整體小一生有異:畢業於公立幼稚園者最多,有四成 多,40.9%;私立托兒所畢業生也多,占 38.64%;再來是公立托兒所,13.64%;私立幼稚 園最少,6.82%(表五)。
表五 97 學年度土城國小一年級新住民學生學前教育調查 新住民子女小
一生人數
所占比率
公立幼稚園 18 40.9%
私立幼稚園 3 6.82%
公立托兒所 6 13.64%
私立托兒所 17 38.64%
人數總計 44 100%
表六是一年級18 個班級,新住民兒童與所有兒童的學前教育經驗對照表。
表六 97 學年度土城國小一年級各班學生學前教育調查
()內為新住民子女人數 學前就讀機構
班級 公立幼稚園 私立幼稚園 公立托兒所 私立托兒所 班級總人數 一年一班 2(1) 5 2(1) 19(3) 28(5)
一年二班 2(1) 10 1 11(1) 24(2)
一年三班 2 5 0 19 26
一年四班 2(1) 10 0 13(3) 25(4)
一年五班 5(2) 6(1) 3(1) 11(2) 25(6)
一年六班 3(1) 4(1) 4 13(2) 24(4)
一年七班 2(1) 9 3 11(1) 25(2)
一年八班 2 12 3 10 27
一年九班 2 6 2 15 25
一年十班 1 3 1 22(2) 27(2)
一年十一班 4(2) 9 2 10 25(2)
一年十二班 3(1) 9 3(1) 11(1) 26(3)
一年十三班 5(2) 9 2(1) 10 26(3)
一年十四班 7(3) 4 4(2) 11(1) 26(6)
一年十五班 4(2) 5(1) 2 15(1) 26(4)
一年十六班 2 10 3 11 26 一年十七班 3(1) 6 1 15 25(1)
一年十八班 3 7 2 16 28 人數總計 54(18) 129(3) 38(6) 243(17) 464(44)
班級裡的新住民兒童
土城國小謝老師,2007 學年度擔任小一導師,班上有 6 名新住民子女:3 人是越南籍 母親,1 人是中國籍母親,1 人是印尼(華僑)父親,1 人是泰國籍父親。有 2 名學生畢業 自是本校(土城)附幼,其餘是ㄧ般私幼的畢業生。謝老師與其他同事一樣,初時擔心新住 民子女會成為班級經營困擾、學習落後;「還好,這ㄧ切是多慮的」,以下為 2007 學年度小 一導師謝老師觀察到的6 名新住民學生的情形。
這 6 位(新住民)學生中,有 1 位是輕微過動,是公幼生(公立幼稚園畢業 生)、獨子,父母都是國中學歷,他學習力較差,認知不夠,(1 到 20 點數有 困難,數和量無法結合,不識字)常規自制力弱,咬字非常不清楚,有構音、
語言邏輯問題,簡單的事件,無法清楚的表達,和同學有許多小小衝突。上學 期我請學校特教班老師鑑定,希望他能到資源班就讀,鑑定結果是智力正常,
應該是文化不利。可惜特教班老師必需教導更嚴重的孩子無法安排他去上課,
只能建議他多跟小朋友在一起,放學後別跟父母親待在家裡。父母親後來也帶 孩子去市立和平醫院鑑定,發現有輕微過動,醫生建議需接受特殊教育。他無 法上資源班,我就幫他報名新住民的補救教學,成效有些進步。父母也不願意 讓他讀安親班,只有讓他在家不斷抄寫國字,下學期識字進步不少,但數學還 是要再加強。
另一位公幼生表現很棒,母親是中國籍高中教育程度,父親是大專教育程度,
孩子自學能力強,注音符號和國字都是孩子自己無意中學起來,母親很少指導 功課,常鼓勵孩子閱讀、帶孩子參加戶外教學。這學期當選本班模範生。
其他四位私幼畢業的學生,他們的父母學經歷不高,擔憂自己不會教育小孩,
公幼沒教注音、識字、數學等,所以就送到私立幼稚園。剛進小一時,他們課 業都跟得上,到下學期,有 2 位學生開始無法專心上課,我懷疑課程變深,他 們常識和生活經驗又不夠,所以聽不懂,數學的應用問題不太會解題,還好他 們有上安親班,那邊的老師會幫忙指導,成績還跟得上。另外2 位學生平常就 很靈活,對於學習也很有熱情,父親也會要求孩子閱讀,功課能維持一定的水 準。
常規方面,本班除了一位學生的父母準備要離婚,其餘新住民的家庭生活都很 美滿,孩子有安全感,他們的父親用傳統模式教導,不對就會打,所以男生有 時調皮,但都能遵守規定,也很負責。至於父母要離婚的那個學生,最近我也 在觀察,孩子有沒有特別的情緒反差。
公幼生上英文課有些吃力,對於 26 個字母不熟,又要記一些單字和句子,孩 子會有壓力,甚至會害怕而哭。
其實不分公幼和私幼的學生,只要學習態度很正確,他們的成績都能維持在前 段。我最怕的是讀私幼的孩子,覺得幼稚園學過了,老師教得太簡單,上課就 不專心,老是玩自己的東西,這些孩子到了二年級成績一定退步,反而公幼的 孩子成績慢慢的爬到前段,幾乎都能維持前十名,所以我很相信公幼的品質,
他們給孩子建立很好的常規和習慣及探索自我的機會。
另一位小一導師吳老師,班上有三名新住民兒童,其中之ㄧ在學期中舉家遷回越南:
回越南。媽媽是越南人,爸爸是臺灣人。主要是因為爸爸患胃癌,媽媽中文說 得不好,屬於低收入戶家庭,寄住在大伯家,和大伯家處得不好,所以決定舉 家回越南。我曾建議他留在臺灣,因為臺灣有健保,回到越南有龐大醫藥費的 問題,但媽媽相信回到越南就有人可以幫忙。
但這個孩子的教養非常好,我班上3 個新住民的孩子都在水準之上,所以我對
新住民的印象很好,我想這些媽媽都是帶著很大的覺悟來到臺灣,就算語言能 力不夠,但他們會在自己能力範圍內努力照顧孩子,讓孩子不會被人看不起。
這個孩子很懂事,家教非常好,現在爸爸不在家,媽媽去工作,家事都是靠 他,雖然偶爾出些狀況,但是大致上都還好,即使家裡經濟負擔很重,父母也 都盡量給他最好的。
王老師也認為「其實有問題的並不是新住民」(970522 會議紀錄);她所經驗的小一新 生的學習問題,與是否新住民家庭背景無關,與其出身之幼托機構、以及安親班有關:
班上的小朋友有很多是來自同一個幼稚園,習性都一樣,其中有一個私立幼稚 園過去收了班上的2 個新住民,因為公立的幼稚園要抽籤。還有來自某某幼稚 園的也很多,班上就有6 個,因為彼此本來就很熟悉的關係,在適應上沒有問 題,但是以前在幼稚園有的習性要改也很難,……這4 個(兒童)動不動就會 打人、講髒話,據說其中 2 個在幼稚園時就被曾送到警察局過……,因為偷 竊。這樣的行為在現在也有,……就是有這樣的習慣,……(聽說)安親班都 使用這種(送警察局)方式處理小朋友偷竊問題。
簡言之,新住民子女都接受過幼托機構的教育、托育,進入小學一年級後的表現與一般 本地家庭兒童,無甚差異;幼托機構的學習經驗影響小學的學習。
肆、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在新住民子女教養上的重要角色
一、非義務的學前幼托教育與托育已經成為當代兒童的共同經驗
新住民兒童多具臺灣國民身份,依〈國民教育法〉(2006),滿六歲應該進入國小接受 國民教育;而本研究等顯示,幼稚園、托兒所等學前教育與托育經驗已成為新住民兒童入學 前的必經歷程,其中以公立機構為優先選擇對象,然而收費較公立高的私立機構也在選擇對 象內。新住民兒童與臺灣其他的兒童一樣,家庭之外,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是他們主 要的生活場所。
二、新住民兒童學前幼托經驗以公立機構偏多
臺北縣政府最近四年(西元 2005-2008 年)的資料顯示新住民子女進入公立幼稚園的人數 雖然增加,但是受惠優先入園政策的新住民子女比率,從西元2005 年的 75%下降到,西元 2008 年的 65%,有下降傾向。但是對照本研究土城國小實地調查資料(表四、表五),可 以發現:新住民小一兒童就讀公立幼稚園比率(40.9%)遠高於全體小一生(12.28%);就 讀公立托兒所比率(13.64%)也高於全體小一生(8.19%);最特別的是私立幼稚園(新住 民小一兒童6.82%畢業於私立幼稚園)遠低於全體小一生的 27.8%。平均看來,公立機構恐 怕還是新住民選擇子女學前教育時的優先考慮,「優先入(公立)園」政策,事實上十分受 用於新住民家庭。
三、私立學前機構也在新住民家庭兒童教養支援的選項內
反之,從小一教師的口述資料中可以看到長時間受託於安親班的不良案例。新住民家長 或許非經濟弱勢,也有能力將幼兒送托私立機構(包括安親班),著眼於私立機構(包括安 親班)的長時間托育等方便性,大概是選擇私立的主要原因。本研究訪察的私立A 幼稚園、
B 托兒所即是明顯例証:2 私立機構的收費平均每月比公立高約千元,但是不但每日收托時 間比較長,甚至做到彈性對應家長需求,比公立幼稚園更多有寒暑假服務。比較長時間的托 育服務是目前所有育養兒童家庭(含新住民家庭)的共同需求,但是,站在促進兒童身心健 全發展觀點,究竟合理、適度的機構托育時間是多長?時間之外,機構裡的教育、托育活動 的內容,也是影響兒童身心發展的重要因素。
四、學前幼托經驗反映在新住民兒童的國小學習表現上
「參」之(四)當中,土城國小謝老教師指摘學齡前具長時間私立機構經驗兒童,在小 一下學期開始出現無法專注聽課,被動學習態度問題;王老師提出本地兒童集體表現不良行 為遭托育機構送警局的不當管教例子。此些雖為個別案例,但是在父母的長時間托育需求 下,長時間機構托育經驗對於兒童身心發展可能有的負面影響,確實是必須重視的問題。
統整土城國小低年級老師的教學經驗,可以斷言,就兒童時期的發展而言,初入學時注 音、數學的達成度不如穩定的生活態度的重要。學前,在幼稚園、托兒所有過注音、識字、
數學學習經驗,對於初入學時的相同課業,兒童確實有容易上手的滿足感,但是並不繫連其 下學期或是更後、更深度課業的學習;相對地,幼稚園、托兒所階段沒有過該等知能訓練經 驗的兒童初入學時往往先有挫折,但是個性穩定,有自主能力,有自我思考、學習能力的六 歲兒童,往往在入學兩三個月後逐漸適應學校生活,醞釀出專注學習的方法,學習成就愈來 愈好。
幼托機構的教育、托育品質,並不能以公立、私立斷然區分優劣;但是私立幼托機構囿 於經營考量,以長時間教育、托育,灌注兒童知識、技能(譬如讀寫)以迎合家長期待,是 常有的現象。公立幼托機構也同樣有受到家長牽制的情形,只是在沒有經營負擔的實況下,
比較能以兒童情意發展為主,減少知識技能的傾注。公立幼稚園多附設於國民小學校園內,
教師之間容易互動、聯繫,國小低年級老師的兒童教學經驗,比較容易傳達給幼稚園同事也 是可能的因素。
五、老師是支援新住民子女教養最有力角色
整體而言,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的老師對於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有相當程度的 掌握與協助。新住民子女與所有其他兒童一樣,具有接受國民義務教育的保障,然而雖然是 公立幼稚園入園優先對象,對其進入公私立幼托機構就讀並無絕對保障或經濟支援。對照性 地,本研究調查進行過程中,發現部分老師對於新住民及其子女教養情形「不清楚」、「完全 不清楚」。理由是尊重家庭隱私、家長不主動、不配合,或是家庭狀況複雜難親近等原因;
若能解消老師的前述困難感受,幼托機構、國小對於新住民家庭的子女教養必能提供更大協
助。
總言之,幼托機構人員(老師)是理解新住民子女教養狀況的最有力人員;幼托機構人 員不但可以直接探知幼兒家庭狀況,並且依憑幼教專業及經驗,迅速感知家庭在兒童教養功 能上的可能問題。例如,藉假離婚等手段以達爭取社會救助,卻形成複數家庭同居、倫常崩 壞的兒童的不良生活環境,類此事例唯有藉老師之力方可得知,而教師的涉入也是改善其子 女教養力的可行方案。
伍、新住民家庭在子女教養上的困境
對於每一個正在撫育兒童的家庭而言,家庭結構(人數及其間的家人關係)、社經條 件、文化背景等,都是影響其兒童教養行動的重要因素。新住民家庭亦然。再者,家庭以外 的機構教養經驗也對家庭的兒童教養行動有相當程度的影響(翁麗芳等,2004)。將子女送 幼稚園、托兒所接受學前教育,不僅是當代臺灣一般家庭的育兒風潮,本報告「叁」之四,
呈現小一新生(包含新住民兒童)全體有學前幼托經驗的事實,顯示幼稚園、托兒所已是當 前育養幼兒的新住民家庭的必然經驗。
研究者根據西元 2004、2008 年執行的臺北縣幼、托、小教師等的個別及團體焦點座談 資料,以及幼托現場觀察紀錄等資料,歸結出以下三則教師眼中新住民女性子女教養上的問 題,以及第四則,研究者眼中的教師對新住民子女教養之角色功能問題。
一、新住民中文
4能力不佳,造成人際溝通問題,影響子女教養
非大陸籍新住民的中文能力不佳情形可大致分為兩種型態:第一種,來臺時間不長,還 未熟諳臺灣的使用語言;第二種,移住臺灣已經超逾五年、十年的新住民女性,仍然不能熟 練使用臺灣的語言。
第二種型態的新住民女性是幼托機構及國小老師舉述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問題的關鍵因 素。這些擔負母職的新住民女性,生活範圍多半侷限於家庭內,缺乏語言學習對象,以至於 居住臺灣五年、十年以上,而中文溝通能力仍然貧乏。
中文溝通能力不佳影響新住民女性參與學校(含幼托機構)活動意願,即使來校參與學 校(含幼托機構)活動,常常出現不理解狀況(不能理解老師希望其配合的事項)情形;這 些都可能影響其與其他家長或老師的溝通,成為其教養子女時的障礙。另外,老師在兒童教 養上欲傳達希望家庭配合事項時,往往因為新住民女性中文能力不佳而通知其他家人前來,
造成其臺籍配偶及家人因此歸咎「母職不彰」,影響新住民女性在家庭裡的地位。此種母親 在家庭的不利地位,是子女教養角色上的重大問題。
4 「中文」指臺灣生活使用語言,臺灣通稱的國語;臺灣的幼、托、小老師習慣以「中文能力」指稱新移民的華語文聽說 讀寫能力。
二、新住民不理解臺灣的學校制度、社會的父母角色期待,造成親師溝通問 題,影響子女教養
新住民家長出席學校活動(如園遊會或班親會等)比例較低;不回應聯絡簿;不關心兒 童的學習進度(如協助兒童進行親子學習單),是幼托機構及國小教師對於新住民家長親職 表現不滿的主要內容。但是,除了前述語文溝通的問題之外,新住民不理解臺灣的學校制 度、社會對父母的角色期待,恐怕是造成親師溝通問題的潛在背景。
新住民不理解臺灣社會的升學期待、不知道臺灣社會期待母親陪孩子閱讀繪本、督促孩 子預習、複習作業、參與家長團體的各種活動,以致時常無從加入;老師未考慮到新住民家 長的不理解,視同一般本地家長狀況要求其回應,未得回應則以為新住民家長不關心,影響 親師關係,進而可能影響師生關係。
三、複雜的家庭生活環境對於新住民兒童可能產生負面影響
家人關係及居家生活環境複雜是部份新住民家庭特色。新住民家庭雖然並不一定是經濟 弱勢,但是,在幼、托、小現場教師的家長接觸經驗中,近年有「突然」出現新住民家庭同 時具低收入戶、單親家庭性質,更有新住民家庭與其他單親家庭、一般家庭,複數家庭同居 的情形。經濟不景氣的一般性原因之外,可以判斷其為了爭取社會福利補助而進行法律上離 婚實質上同居(以達符合單親家庭、特殊境遇婦女規定)的可能性。此中臺籍同居家族們鑽 研法規,圖蒙所謂法規漏洞之利的可能性遠大於新住民。此種扭曲立法本意,名實不符的生 活環境,不論對於未熟習臺灣生活環境的新住民具負面影響,對於其子女的人格發展、情操 教養也是莫大傷害。
以西元 2008 年研究者等訪查公立托兒所,聽聞新住民子女的複雜的父、母、姑舅、堂 表兄弟的複數家族分居、合居狀況,對照當前社會福利制度設計,確實有誘人離婚以蒙救助 之虞慮;對於生活其中的兒童而言,其間可能存在有違倫常、有悖常理的複雜的環境,其可 能形成人格發展偏差影響。
另外,重男輕女是新住民家庭的普遍現象。排除單親家庭,新住民女性多與臺灣夫家親 人同居,或同居住鄰近區。重男輕女與其說是新住民女性的價值觀,毋寧推斷係夫家家族性 別價值觀的映照。以大陸或東南亞籍女性為妻的臺灣男性多具有傳宗接代,男尊女卑的傳統 性別角色觀;反映到子女教養態度上,則出現寵溺兒子,苛責女兒情形。
四、教師對於新住民家庭及其子女教養的對應不足
整體而言,幼稚園、托兒所、國民小學的老師對於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有相當程度的 掌握與協助;幼稚園、托兒所,學前教育、托育機構已經成為包含新住民的全民經驗,幼托 機構經驗不但有助兒童銜接國民小學教育,幼托機構及國民小學都扮演新住民子女教養的重 要角色。
各機構老師們雖然對於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有相當程度的掌握與協助,但是仍然有老
師對於新住民及其子女教養「不清楚」、「完全不清楚」。理由是尊重家庭隱私、家長不主 動、不配合,或是家庭狀況複雜難親近等原因;若能消解老師的前述困難感受,幼托機構、
國小對於新住民家庭的子女教養必能提供更大協助。尤其幼托機構教師、教保人員,在小一 新生皆有幼托經驗的現在,可以扮演協助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更有效角色。
再者,研究者自西元 2004 年以來的研究調查過程中明確發現:在多元文化以及其他教 育知能研習管道及機會方面,公立幼托機構比私立機構多;幼稚園比托兒所多。在兒童的學 習以及同儕關係方面,公私立幼托機構以及國小教師都認為新住民兒童與一般兒童無軒輊,
但是在親師關係方面,私立幼托機構教師的滿意度高於公立幼托機構及國小。
公立幼稚園因為多附設於國民小學,研習資源因而寬廣,但是公立機構老師多元文化素 養卻也因人而異,差距甚大。相較於公立機構的著重親職功能、要求家長配合執行親子活動 等,私立幼托機構強調服務家長,不企求家庭執行親職或親子活動等,這是其親師關係較公 立機構圓滿的可能原因。
無論是公或私立,無論是幼稚園、托兒所或是國小,整體而言,教師對於新住民家庭及 其子女教養的對應,在多元文化理解以及親師關係上都還有提升空間。
陸、回應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需求:幼托小如何與家庭銜接
針對前節歸結的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的四個困境,本節一一分析臺北縣的相關對應政 策,並針對更進一步的可能作為提出未來建議。
一、協助新住民語言學習及生活適應
當前政策分析
中文溝通能力不佳影響新住民女性參與學校(含幼托機構)活動,甚至影響其教養子女 角色;中央及臺北縣政府推動新住民識字、生活適應的成人教育/終身教育政策有持續進行 的必要。補校結合學校(國小),辦理親職/親子活動,更是具協助語言學習、生活適應及親 職教育三重意義事情。
未來建議
開辦以新住民為對象的中文課程、生活適應班之外,建議開辦以臺灣在地居民為對象的 東南亞語言及文化課程。如此以加速、加深新住民與在地居民的交流,不但協助新住民語言 學習及生活適應,並且間接協助其子女教養。
另外,針對新住民對象的中文課程可考慮週末、假日開課,以及閩南語、客語班級,符 應育養兒女當中新住民的語言學習及生活適應需求。
二、提供多語的兒童教養資訊及翻譯服務
當前政策分析
幼托機構及國民小學教師能扮演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的積極協助角色,卻有語言溝通的
困擾。目前臺北縣政府雖然設有多語服務櫃檯,但是對於隨時隨地可能發生的親師溝通翻譯 需要,在緩不濟急情形下形同虛設。
未來建議
提供多語兒童教養資訊及翻譯服務的最佳地點是幼稚園、托兒所。學前階段幼托機構與 家長溝通的密度高於國民教育,再者,對照本研究實地調查結果,新住民子女百分之百具備 幼托機構經驗事實,若能於幼托機構設置多語的兒童教養服務站,或是幼托機構與其他多語 的兒童教養資訊及翻譯服務機構(如臺北縣政府國際多元服務櫃檯)連結合作,交結形成社 區兒童教養網絡,當是本小利大有效的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資源。
三、建立有效親師溝通模式
當前政策分析
有效親師溝通乃雙向溝通,協助新住民女性提升其語言、生活及人際溝通能力的同時,
增進教師的多元文化認知與行動能力也是當務之急。當前中央及臺北縣政府積極辦理現職教 師多元文化研習活動,對於新住民子女教養具相當意義,然而如何喚起幼托機構及國小現場 人員對於異國文化的興趣,使真切感知教師可以扮演協助新住民家庭子女教養的重要角色,
恐怕是回應教師對對應不足的關鍵。
未來建議
1. 教師多元文化研習的深化:多元文化研習可依國別辦理(每次以東南亞某一國或兩國 為主題),透過食物、影片鑑賞引起學員興趣。精心製作的電視劇或紀錄片(文化特 色傳統習俗、禁忌)、電影可以挑動同理心,加深研習效果。
2. 設置一個多元文化博物館或國際文教中心:進行靜態的主題區的展示、文化介紹,以 及辦理動態的活動;一方面可提供為老師進修場所,建構校際合作網絡,共同研發課 程,同時也可以提供為學童的戶外教學場地,以及成為一般民眾可更深入了解族群深 層文化的休閒博物館。
3. 整併學校新住民及多元文化研習相關業務,加強多元文化理解。
當前中央及臺北縣政府積極辦理教師新住民相關研習活動,卻有多頭馬車同時並行的反 效果。譬如國小內教務處、學務處、輔導處均涉及新住民家長相關業務,各司其職,各以不 同方式規劃新住民親職教育、新住民親子活動、新住民親子繪本共讀活動等,重疊錯亂之 餘,降減成效,並且可能造成教師對於推動多元文化政策的反感或誤解。中央及地方政府對 於新住民及多元文化相關業務的推動宜整併、簡明化,以達實際效果。
4. 提供私立幼托機構工作者多元文化研習機會。
依本研究的機構實地訪查結果,私立幼稚園、托兒所教師/教保人員有隔絕於多元文化 資訊外現象。建議除應透過媒體、幼教資訊平臺公開多元文化研習資訊外,當針對私立幼托 機構經營難處(服務時間長、人力配置緊湊),思考教師/教保人員持續進修的可行方式。例 如將教師/教保人員的進修,明文規定強調「包含多元文化」,或將教師/教保人員的多元文化 進修狀況明列於幼托機構的評鑑內容等。
四、推動有效的親職教育、親子活動
當前政策分析
近年開辦的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對於地位弱,性格內斂的多數新住民而言,係屬難以 親近的強者,雖然有持續辦理的必要,建議在辦理對象及方法上改進以提高成效。
未來建議
1. 開發新住民親職教材,推廣親職教育
臺灣一般民眾喜好的育兒、親職相關書籍,對於新住民而言,因為語言、文化的種種不 利條件,往往艱澀不適用。建議由教育主管當局委託專家學者開發新住民親職教材,鼓勵補 校等使用為新住民華語課程等相關教材。
2. 親職教育的辦理宜淡化新住民家長對象
目前辦理新住民親職教育、親子活動,常出現參與者不如預期情形。分析新住民不出席 的原因,有:被標記化、區隔化的不愉快感受,還有,因為標明「新住民」對象,對於亟於 汲取相關資訊的部分「不方便現身」(970522 焦一)新住民,反而成為其出席的阻礙。
即使「新住民」對象有較高的親職教育需求,一般本地住民同席參與活動,並不會有不 良效果,反而可能有促進多元文化交流成效。與其突顯「新住民」對象,不如淡化新住民家 長對象。
3. 親職活動的辦理應考慮區分親子共同參加、親子分席參加二種規劃。參與親職活動者 育有幼齡子女的情形甚為平常,考慮其托兒需要,解決其托兒問題,甚至將之融入活 動內容,當是可行的有效方案。
五、提供簡明的臺灣學校制度、學校的作息、社會對父母角色期待相關資訊
當前政策分析
針對不熟悉臺灣學校制度、社會對父母的角色期待的新住民,製作簡明易懂的圖文併陳 的文宣、小書,或是動畫簡報,協助新住民及早理解臺灣學校制度,促進其對於子女的學校 學習的理解(或是預做準備);此亦有助親師溝通。
未來建議
1. 各種新住民對象的親職活動、親子活動,宜加入簡潔生動化的臺灣學校制度、學校的 作息、社會對父母角色期待等內容。
2. 土城研究團隊試行研發有效提升新住民家長子女教養的策略「『如何協助孩子快樂學 習』簡報」(已發表於 2008/12/15 臺北縣);分入學前的準備、開學日的準備、入學 以後的學校適應;針對國民小學的一日作息、孩童接送、聯絡簿、睡前回顧單、提供 幼托機構、國民小學於新住民親職活動、親子活動使用。各校使用時應注意對應各 校、各地區實際狀況,修改簡報內容。
3. 其他有助新住民家長理解臺灣學校制度、文化內容以及有效的傳達方式,有待相關單 位的計畫性研發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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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焦點座談、訪談紀錄:
970522 焦一 970526 焦二 970610 工一 970617 工二 970625 工三
970717 林宜鈴樹林訪談記錄 970718 土城市立托兒所訪談記錄 970721 林宜鈴訪談心得
970731 工四 970807 工五 970825 工六
970825 工作會議紀錄
970908 土城國小補校始業式實施備忘錄 970910 土成一年十班親師座談記錄 970910 土城國小一年十班班親會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