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 107 年度台中市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申請書
學生姓名 性別 編號:( )申請學校勿填寫
就讀學校
校名
申請 組別
□A.國中組
□B.高中職組(含五專 1-3 年 級)
□C.大專組 (含院校) (申請人務必勾選) 學制科系 年制 年級 □日間部 □夜間部
系(科)( 年 月入學) 身分證
字 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是否享有 公費待遇
□已領受公費待遇或其他政府獎學金
□未領受公費待遇或其他政府獎學金 前學年成績
戶籍地址 於截止申請日設籍台中市□已滿 1 年□未滿 1 年 學業 (智育)
操行(德育) 依辦法第 2 條
連絡方式
連絡電話: 手機號碼:
Email:
聯絡地址:
上學期
下學期
家庭經濟 狀況概述
父: □存□殁 職業: 母: □存□殁 職業:
繳附證件
□獎學金申請書。 □學生證影本。 □在學證明書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証明書(單)。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清寒證明種類:
□低收入戶證明(鄉鎮市區公所核發,勿附村里長清寒證明)
□學校證明(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
學校審查意見
申請學生 簽(蓋)章
審查小組意見(學校勿填)
學校 承辦單位 及人員
核章
聯絡電話:
校 長 核章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附註: 校印
一、本申請書各欄均應逐項詳填,如有遺漏或手續不全則不予審查。
二、各項手續辦妥後由就讀學校彙轉,個人申請概不受理。
三、學校審查意見請力求確實,並於審查後於申請書正下處加蓋學校關防(或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