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 號:
保存年限:
裝
訂
線
第1頁, 共2頁
財團法人廣達文教基金會 函
地址:111臺北市士林區後港街116號9F 聯絡人:洪麗君
電話:02-2882-1612#66698 傳真:02-28826349
Email:[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發文字號:廣達推字第106060100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1060601001_Attach1.pdf、1060601001_Attach2.pdf、1060601001_Attach 3.pdf、1060601001_Attach4.pdf)
主旨:檢陳本會辦理「106學年度《廣達創藝DNA獎學金》申請簡 章」,敬請 鈞局(處)鼓勵各校踴躍申請,並協助轉發簡 章至所屬學校。
說明:
一、自2003年起基金會號召廣達集團員工每月愛心捐款,辦理
「溫馨助學列車」,協助弱勢家庭孩童完成學業。為關懷 具藝術發展潛能,但經濟相對弱勢的中、小學生,特設置
「廣達創藝DNA獎學金」,協助發揮所長,鼓勵勇敢追夢
,以達適性揚才之理想。
二、申請資格:1.廣達《游於藝》計畫國小、國中或高中職在 學學生。2.家境清寒屬中低收入戶或突遇變故,須由教師 推薦證明。3.具藝術潛能學生:提供藝術創作作品、藝術 相關得獎紀錄或由教師推薦證明。4.無重大違規紀錄。
三、獎助金額:【國小/國中】每名新台幣12,000元整。【高 中】每名新台幣30,000元整。
四、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6年9月11日止(郵戳為憑)。
3
041060046999
■■■■■■
學生事務室 ■■■■■■■收文:106/06/01
■■■■■■■
有附件
53
第2頁, 共2頁 裝
訂
線
五、申請方式:填妥申請表格及相關證明文件(111臺北市士 林區後港街116號9樓,並註明「廣達文教基金會-創藝DNA 獎學金申請 收」);另寄一份電子檔至Rose.Hung@quant atw.com。
正本:基隆市政府教育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新竹縣政府教育處、苗栗縣政府教育處、臺中市政府教育 局、南投縣政府教育處、彰化縣政府教育處、雲林縣政府教育處、嘉義市政府教 育處、嘉義縣政府教育處、臺南市政府教育局、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屏東縣政府 教育處、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臺東縣政府教育處、澎湖縣政 府教育處、金門縣政府教育處、福建省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副本:教育部、本會推廣處 2017-06-01
16: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