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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三》受試者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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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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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錄一》受試者須知與同意書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探討急速減重對代謝與運動表現的影響。在 實驗的過程中,受試者須接受三次身體組成、抽血檢測及運動能力的 測試。

所有參與本實驗的受試者皆為自願參與,在實驗期間,若受試者 有任何不舒服或是不想繼續進行,請立即通知研究人員,可隨時退出 實驗而不受任何限制。

在實驗進行中,請注意下列事項:

1. 身體組成測試前一小時,請勿用餐及飲食。

2. 運動測試前二小時,請勿進行劇烈活動。

3. 實驗期間,請務必遵守減重原則。

4. 於約定時間之前,穿著適當的運動服裝至台北縣立樹林高級中 學跆拳道教室。

5. 本研究所獲得資料僅供研究之用,並絕對保密。

本人已閱讀過受試者須知,也瞭解有關實驗內容及注意事宜,表 示同意並願遵守受試者須知所列之各項有關規定。

受試者: 簽名 家 長: (受試者未滿十八歲)簽名 日 期:

電 話:

研究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 研 究 生:黃靜美

指導教授:林正常 博士 聯絡電話:0955910737

(2)

《附錄二》受試者健康狀況調查表

本調查表主要在幫助您了解自己的健康情況,並協助研究人員判 定您在參與本實驗之前,是否需要做更進一步的健康檢查。請據實回 答下列問題,並於有、無、不確定欄內打『ˇ』。

受試者: 簽名 日 期:

問題 有 無 不確定 1. 心臟病或血管硬化症 □ □ □ 2. 心律不整 □ □ □ 3. 血液疾病 □ □ □ 4. 高血壓 □ □ □ 5. 糖尿病 □ □ □ 6. 貧血 □ □ □ 7. 支氣管炎 □ □ □ 8. 氣喘 □ □ □ 9. 快速起立時,會有頭暈或頭痛現象 □ □ □ 10. 昏倒或失去知覺 □ □ □ 11. 經常性胃痛 □ □ □ 12. 激烈運動後,極端疲憊,不易恢復 □ □ □ 13. 過去一年中,是否有過其他疾病發生 □ □ □

請說明:

14. 是否有影響運動表現的其他傷害 □ □ □ 請說明:

(3)

《附錄三》受試者基本資料

壹、基本資料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出生年月日 身高﹙cm﹚ 體重﹙kg﹚

參賽量級 練習時間﹙年﹚

就讀學校 最佳成績

貳、減重經驗

問 題 填 答 最早減重年齡 約 歲 減重經驗次數 約 次 最高減重紀錄 約 公斤

最快減重紀錄 約 天,減 公斤

曾經使用何種方式減輕體重,請在□打ˇ﹙可複選﹚:

□增加運動量及時間 □限制飲食 □限制喝水 □穿風衣悶汗

□泡三溫暖、熱水浴 □服用藥物 □自我催吐 □完全不喝水

□單一飲食﹙如:蘋果、熱牛奶﹚ □其他 編號:

(4)

《附錄四》受試者飲食內容餐點與菜單

一、行政院衛生署公佈之國人營養素建議攝取量

女 性 男 性 熱量 600-700 kcal 800-900 kcal

主食類 4-5 份 6-7.5 份

蛋豆魚肉類 1.5-2 份 2.5 份

蔬菜類 1.5 份 1.5 份

水果類 1 份 1 份

油脂類 2.5 份 2.5 份

注意事項:

z 本「成人均衡飲食建議量」適用於一般健康的成年人,但因個人 體型及活動量不同,可依個人需要適度增減五穀根莖類的攝取

類別 份量 份量單位說明

五榖根莖類 3~6 碗 每碗:飯一碗(200 公克);或中型饅頭 一個;或吐司麵包四片。

奶類 1~2 杯 每杯:牛奶一杯(240c.c.)發酵乳一杯

(240c.c.)乳酪一片(約 30 公克)

蛋豆魚肉類 4 份

每份:肉或家禽或魚類一兩(約 30 公克)

或豆腐一塊(100 公克);或豆漿一杯

(240c.c.)或蛋一個。

蔬菜類 3 碟 每碟:蔬菜三兩(100 公克)

水果類 2 個 每個:中型橘子一個(100 公克);或番 石榴一個。

油脂類 2~3 湯匙 每湯匙:一湯匙油(15 公克)

附表 4-1 行政院衛生署建議成人午晚餐飲食份量

附表 4-2 成人均衡飲食建議量

(5)

附表 4-3 高醣攝取營養介入比例與重量

附表 4-4 高醣攝取晚餐菜單 量。

z 每類食物的選擇應時常變換,不宜每餐均吃同一種食物。烹調用 油最好採用植物性油,並需注意用量。蔬菜類中至少一碟為深綠 色或深黃色蔬菜。

z 青少年增加五穀根莖類、奶類及蛋、豆、魚、肉類的攝取量,尤 應增加一個蛋或一杯牛奶。

二、受試者所需熱量

飲食比例 醣 類 蛋 白 質 脂 肪

晚餐:60% 45%;146.3 g 6%;19.5 g 9%;13 g 高醣攝取組

宵夜:40% 30%;97.5 g 4%;13 g 6%;8.7 g

【第一餐】晚餐

1300Kcal×60﹪=780Kcal

C:780×45%=585Kcal(146g)10EX P:780×6﹪=78Kcal(20g)3EX F:780×9﹪=117Kcal(13g)2EX

類別 內 容

雜糧飯 300g

地瓜飯 310g(白飯 4EX+地瓜 110g/2EX)、紅豆湯一碗

(紅豆 40g/2EX,糖 10g/2EX)、蘇打餅 3 塊(20g/1EX)

主食類 鍋燒麵(麵 120g/2EX,豬肉絲 30g/1EX,章魚 55g/草蝦 30g/共 2EX,小白菜與高麗菜各 50g/1EX,豬血糕

30g/1EX,甜不辣 35g/1EX)

(6)

肉類

醬爆雞丁(雞胸肉 30g/1EX)

蒜泥白肉(五花肉 45/1EX)

三杯中捲(花枝 40g/1EX)

毛豆蝦仁(毛豆 60g/1EX,蝦仁 30g/1EX,屬於兩份肉類)

半葷素

大黃瓜燴魚丸(黃瓜 100g/1EX,魚丸 50Gg/1EX)

黑胡椒雞柳(洋蔥 100g/1EX,雞柳 30g/1EX)

青椒肉絲(青椒 100g/1EX,肉絲 30g/1EX)

韮菜煎蛋(韭菜 100g/1EX,蛋 1 個/1EX)

素菜

蠔油炒介蘭(100g/1EX)

素炒空心菜(100g/1EX)

白菜魯(100g/1EX)

其他青綠色蔬菜

水果類

奇異果 125g(約 1 個/1EX)

柳丁 170g(約 1 個/1EX)

香蕉 75g(約半根/1EX)

芭樂 90g(約半個/1EX)

哈密瓜 200g/1EX(約一個)

加州李 150g/1EX(約一個)

原則:

(一)主食類的選擇為飯時,需搭配一份肉類加上兩份半葷素還有兩 份的素菜及兩種水果,假使不想吃地瓜飯可以吃白飯(200g)

再搭配紅豆湯,其他選擇都一樣。

(二)當選擇鍋燒麵時,還需搭配兩種現炒青菜(200g/2ex)及兩份 水果。

(7)

附表 4-5 高醣攝取宵夜菜單

【第二餐】宵夜

1300Kcal×40﹪=520Kcal

C:520×30%=390Kcal(98g)7EX P:520×4﹪=52Kcal(13g)2EX F:520×6﹪=78Kcal(9g)1EX

類別 內 容

主食類 地瓜飯 310g(白飯 4EX+地瓜 110g/2EX)

肉類

醬爆雞丁(雞胸肉 30g/1EX)

蒜泥白肉(五花肉 45/1EX)

三杯中捲(花枝 40g/1EX)

毛豆蝦仁(毛豆 60g/1EX,蝦仁 30g/1EX,屬於兩份肉類)

半葷素

大黃瓜燴魚丸(黃瓜 100g/1EX,魚丸 50Gg/1EX)

黑胡椒雞柳(洋蔥 100g/1EX,雞柳 30g/1EX)

青椒肉絲(青椒 100g/1EX,肉絲 30g/1EX)

韮菜煎蛋(韭菜 100g/1EX,蛋 1 個/1EX)

素菜

蠔油炒介蘭(100g/1EX)

素炒空心菜(100g/1EX)

白菜魯(100g/1EX)

其他青綠色蔬菜

水果類

奇異果 125g(約 1 個/1EX)

柳丁 170g(約 1 個/1EX)

香蕉 75g(約半根/1EX)

芭樂 90g(約半個/1EX)

哈密瓜 200g/1EX(約一個)

加州李 150g/1EX(約一個)

(8)

原則:搭配一種肉類與一種半葷素及一種素菜與兩種水果

參考資料來源: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資訊網 網址:http://food.doh.gov.tw

謝明哲、葉松鈴、張仙平(2000)。營養學實驗。台北市:台北醫學 院保健營養學系

(9)

《附錄五》事後比較摘要表

附表 5-1 不同階段之體重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3.850* 2.825*

減重後 ─ -1.025*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2 不同階段之除脂體重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4.000* 2.650*

減重後 ─ -1.350*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3 不同階段之細胞內液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2.075* 1.500*

減重後 ─ -0.575*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4 不同階段之細胞外液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0.775* 0.425*

減重後 ─ -0.350*

恢復期後

* p<.05

備註:表中數值為兩階段間變數平均數之差

(10)

附表 5-5 不同階段之肌肉重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3.825* 2.550*

減重後 ─ -1.275*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6 不同階段之蛋白質重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1.025* 0.650*

減重後 ─ -0.375*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7 不同階段之骨質重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0.175* 0.115*

減重後 ─ -6.000E-02*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9 不同階段之血糖濃度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29.500* 24.500*

減重後 ─ -5.000

恢復期後

* p<.05

備註:表中數值為兩階段間變數平均數之差

(11)

附表 5-10 不同階段之血中尿素氮濃度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3.800* -2.275

減重後 ─ 1.525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12 不同階段之血紅素濃度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0.725* 0.200

減重後 ─ 0.925*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13 不同階段之血漿量濃度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1.775* -0.400

減重後 ─ -2.175*

恢復期後

* p<.05

附表 5-14 不同階段之背肌力事後比較表

階段 減重前 減重後 恢復期後

減重前 ─ 20.375* 4.000

減重後 ─ -16.375*

恢復期後

* p<.05

備註:表中數值為兩階段間變數平均數之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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