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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泰人壽

(2)

說明會議程

1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 2 保障內容說明

3 投保作業說明 4 保費作業說明

5 理賠作業說明

(3)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1/8)

教育部推動改革,將學生團體保險定位為「政策保險」,並推動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體保險條例」草 案,獲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於107年6月20日由總統公布,再由行 政院發布施行日期定於109年8月1日。

教育部表示,專法訂定後,將從以往的商業型保險,轉變為強制 性政策保險,符合專法規定的學生及幼兒均應參加。

以往由保險公司投標的保險金額,改由教育部邀集具有獨立性的 精算、財務、醫學、保險、法律專業人士、家長代表、學生代表 及相關機關代表,組成保險費審議會逐年審議。並設置保險專戶 專款專用,並負盈虧責任。承保的保險公司僅投標「行政作業事 務費」,讓保費與行政費分開處理,更為單純化。

以上節錄自108.8.20教育部國教署新聞稿

(4)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2/8)

保險期間為

自109年8月1日上午零時至110年7月31日午夜十二時止 保費多少元

項目 學期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含補校)

一般學校 外國僑民學校

家長負擔 上學期 175元 263元 下學期 175元 262元

政府負擔 上學期 88元 0元

下學期 87元 0元

依教育部 8/12 正式公告, 109學年度每人保費為525元:

(5)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3/8)

免繳生資格

1. 符合社會救助法規定之低收入戶成員之被保險人。

2. 符合法定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資格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或證明者或其子女。

3. 具有原住民身分之被保險人。

4. 就讀於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所規定之高 山地區第三級、第四級學校或山地偏遠地區學校之 被保險人。(山地偏遠地區定義:可參閱下頁)

5. 離島地區幼兒或受國民義務教育(含國中小進修學

校學生、教保服務機構幼兒)之被保險人。

(6)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4/8)

山地偏遠地區

新北市 烏來區、宜蘭縣大同鄉、南澳鄉 桃園市 復興區

新竹縣 尖石鄉、五峰鄉 苗栗縣 泰安鄉

臺中市 和平區

南投縣 信義鄉、仁愛鄉 嘉義縣 阿里山鄉

高雄市 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

屏東縣 三地門鄉、霧臺鄉、瑪家鄉、泰武鄉、來義鄉、春日鄉、

獅子鄉、牡丹鄉

臺東縣 延平鄉、海端鄉、達仁鄉、金峰鄉、蘭嶼鄉

花蓮縣 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

(7)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5/8)

提供學校資訊(1/3)

學團作業手冊(每校2冊/A5大小)

配送方式:與投保通知書一同寄發至學校(不需業務員轉送),預定8月底寄達。

目的:提供學校查詢各項學團資訊(如契約、保障、條款與系統等)

(8)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6/8)

提供學校資訊(2/3)

投保作業通知書(每校1張/A4大小) 投保作業通知書會註明 各校學團服務人員姓名

及連絡電話。

目的:向學校說明投保相關之系統作業流程。

(9)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7/8)

提供學校資訊(3/3)

家長通知書(每位家長1張/A4大小雙面彩印)

目的:提供家長109學年學團相關資訊(保費、保障、理賠及諮詢專線)。

通知書回條由家長確認 後交給學校,學團服務 人員不須回收。

配送方式:預定於開學前寄交各校學團服務人員轉送。

(10)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8/8)

偏遠地區文件遞送

 家長通知書 改郵寄處理,無須學團服務人員轉送。

學團小組另會提供該地區學校「免付郵資」掛號之信封。

偏遠地區定義:為「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所列之高山、偏遠及離島地區

(11)

說明會議程

1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 2 保障內容說明

3 投保作業說明 4 保費作業說明

5 理賠作業說明

(12)

保障內容說明(1/19)

保障項目 保障內容

(1)身故 100萬

(2)失能 5~100萬

(3)失能生活補助金 1級失能:每年15~30萬

2級失能:每年11.25~22.5萬

(4)住院醫療 限額5萬

(5)傷害門診 限額5千

(6)專案補助重大手術 限額20萬 (7)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 限額3萬

(8)集體中毒慰問金 定額3千

簡要保障內容

(13)

保障內容說明(2/19)

既往症

條款第二條 名詞定義

針對進修及補習學校之被保險人所稱之「疾病」 係指被保險人 自加保生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

本契約之醫療保險金、失能保險金、生活補助保險金及集體中 毒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被保險人身故時如有尚 未給付或未完全給付之保險金,以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為該部分 保險金之受益人。

本契約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為被保險人之法定繼承人。但被

保險人無法定繼承人者,其受益人改依下列順序定之:(一)被保

險人之監護人。(二)實際扶養被保險人之人。 (三)其他被保險人

最近親等之家屬。最近親等之家屬有同親等者,以尊親屬優先

(14)

保障內容說明(3/19)

身故保險金、失蹤

Q:保戶居住於山區,因連日豪雨導致山崩沖毀住家,保戶自此失蹤,

時隔1年仍未尋獲,是否可申請理賠?

A:於戶籍登記簿登記失蹤日起滿1年仍未尋獲,會先行墊付身故金

如日後發現生還時,受益人應於發現後1個月內,返還墊付之身故金

※失蹤定義:於戶籍登記簿登記失蹤日起滿1年仍未尋獲者,

或有被保險人極有身故可能之證明者。

給付條件 給付金額

因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以致身故者 身故保險金100萬元

失蹤 先行墊付100萬元

案例說明

(15)

保障內容說明(4/19)

失能保險金

※被保險人因同一事故,致成失能,而於該事故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身故 時,身故保險金以100萬元為限,已領取之失能保險金應予扣除。

※每一被保險人之失能保險金(不包含生活補助金)的給付,於全部保 險期間內,累計最高以100萬元為限。

給付條件 失能等級 給付金額 失能等級 給付金額 因疾病或意

外傷害事故 致成條款附 表所列失能 程度之一者

第一級 100萬 第七級 40萬

第二級 90萬 第八級 30萬

第三級 80萬 第九級 20萬

第四級 70萬 第十級 10萬

第五級 60萬 第十一級 5萬

第六級 50萬

(16)

保障內容說明(5/19)

第一、二級失能生活補助金

※被保險人在訂立本契約前或因條款規定之除外責任導致二級失能,

於契約有效期間因發生疾病或遭受意外事故,導致失能程度加重 為一級失能時,依一級與二級失能生活補助金差額部分之金額給

第一級失能 生活補助金

第二級失能

生活補助金

滿第一年 15萬元 11.25萬元

滿第二年 20萬元 15.00萬元

滿第三年 25萬元 18.75萬元

滿第四年 30萬元 22.50萬元

(17)

保障內容說明(6/19)

住院醫療保險金(1/2)

給付條件 給付金額

因疾病或意 外傷害事故 於醫院接受 住院治療者

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 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 給付。其中,病房費部分每日以1000元為限

(領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之重大 傷病卡者不受此限制)。每次住院最高給付金 額以50000元為限。

備註說明:

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其引起之併發症,需住院治療2次以上時,如每次出入院日期未間隔14日,

各項醫療保險金限額,視為同一次住院。

領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之

重大傷病卡者不受病房費每日限額1,000元之限制。

被保險人

未以社保身分或未至社保指定醫院診所就診,或雖以社保身分就診但費用未經社保分 擔而全額自費者,係按收據實繳醫療費用,扣除除外責任事項後,以65%計算,若超出起賠金

額500元,依前開扣除後金額以65%計算後,在投保限額內給付保險金。(領有重大傷病卡不受 此限)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不受500元起賠金額之限制。

(18)

保障內容說明(7/19)

住院醫療保險金(2/2)

Q:保戶因皮膚良性腫瘤求診,於門診接受皮膚腫瘤切除手術,是否可 理賠?

A:因疾病接受門診手術,不予理賠

案例說明(1)

Q:保戶因急性腸胃炎急診送醫,急診後離院,是否可理賠?

A:疾病求診,僅急診未住院,不予理賠

案例說明(2)

(19)

保障內容說明(8/19)

住院醫療案例說明(1/3)

車禍 住院

救護車費650元 急診掛號費550元

材料費部分負擔1000元 病房費7,000元

(每日限額1,000元,每 次最高5萬)

住院

除外責任事項

出院 9/1 9/7

住院7天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救護車費 急診掛號費

病房費

給付金額

9,200元 650元 550元

1,000元×7天

8,000元

申請 理賠 11/1

※所有案例皆以健保身分就診,且求診健保醫療院所。

※每次住院實繳醫療費用,扣除除外責任事項,超過起 賠金額(500元),在限額內給付。

材料費 1,000元

8,000元

(20)

保障內容說明(9/19)

住院醫療案例說明(2/3)

出院 9/3 住院5天 9/7

住院8天

感染 入院

間隔未超過14天

9/13

視為1次住院

9/20

車禍 出院 住院

救護車費650元 急診掛號費550元

材料費部分負擔25,000元

病房費7,000元

第一段住院

申請 理賠 11/1

每日限額1,000元,

每次最高5萬元

掛號費420元 診斷書費200元

材料費部分負擔25,000元

病房費8,000元

第二段住院

每日限額1,000元,

每次最高5萬元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救護車費

診斷書費

病房費

材料費部分負擔

66,820元 650元

200元

1,000元╳13天 50,000元 急診掛號費 550元 掛號費 420元

除外責任事項 除外責任事項

65,000元

(單位:新臺幣)

14日的計算以出院日的

隔日做為起算日(第1天)

(21)

保障內容說明(10/19)

住院醫療案例說明(3/3)

出院 9/3 住院5天 9/7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救護車費

材料費部分負擔

給付金額

33,200元 650元

25,000元

30,000元

住院8天

感染 入院

間隔超過14天

9/24

視為2次住院

10/1

車禍 出院 住院

救護車費650元 急診掛號費550元 材料費部分負擔 25,000元

病房費7,000元

第一次住院

申請 理賠 11/1

每日限額1,000元,

每次最高5萬元

掛號費420元 診斷書費200元 材料費部分負擔 25,000元

病房費8,000元

第二次住院

每日限額1,000元,

每次最高5萬元

急診掛號費 550元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掛號費

給付金額

33,620元 420元

25,000元

33,000元

診斷書費 200元

第一次住院 第二次住院

總理賠金額=30,000+33,000=63,000

除外責任事項 除外責任事項

病房費 1,000元╳5天 病房費 1,000元╳8天 32,000元 33,000元

(單位:新臺幣)

材料費部分負擔

(22)

保障內容說明(11/19)

傷害門診保險金

給付條件 給付金額

因意外傷害事故接受門診 治療者

同一事故實際支出醫療費用 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 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本 公司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

給付。每一事故最高給付金 額以5,000元為限。

備註說明:

意外傷害事故定義:非由疾病引起之外來突發事故。

給付金額需扣除除外責任事項

(如:掛號費及診斷書費、傷患運送、病房陪護、指定醫師費),

扣除後 之金額未達500元者,本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不受500元起賠金額之限制。

若於申請各項醫療保險金時

未先經社會保險給付分擔者,或以社會保險身分就醫,但醫療費

用未經社會保險給付分擔而全額自費者,本公司僅按其支出之實際醫療費用的百分之六十五

(23)

保障內容說明(12/19)

傷害門診案例說明(1/3)

車禍 急診

救護車費650元 急診掛號費550元

急診

第一次 複診 9/1 9/7

申請 理賠 11/1

掛號費150元 診斷書費200元

第一次複診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救護車費

診斷書費

給付金額

1,550元 650元

200元 0元

0元 急診掛號費 550元 掛號費 150元

除外責任事項 除外責任事項

※所有案例皆以健保身分就診,且求診健保醫療院所。

※每一事故實繳醫療費用,扣除除外責任事項,超過起 賠金額(500元),在限額內給付。

(低於起賠金額500元)

(24)

保障內容說明(13/19)

傷害門診案例說明(2/3)

車禍 急診

救護車費650元 急診掛號費550元 材料費4,500元

急診

第一次 複診

9/1 9/7 9/14

掛號費150元 材料費800元

第一次複診

第二次 複診

掛號費150元 診斷書費200元 材料費 800元

第二次複診 申請 理賠 11/1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救護車費

診斷書費

給付金額

7,800元 650元

200元

5,000元 急診掛號費 550元 掛號費 150+150元

除外責任事項

除外責任事項

除外責任事項

6,100元

※每一事故傷害門診保險金最高給付5,000元

(25)

保障內容說明(14/19)

傷害門診案例說明(3/3)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救護車費

剩餘費用

給付金額

=

7,400元 650元

6,000元

5,000元 診斷書費 200元

項目 金額

收據總額

救護車費

剩餘費用

給付金額

=

1,850元

650元

450元 0元

診斷書費 200元

車禍急診 溺水急診

總理賠金額=5,000+0=5,000

車禍 急診

救護車費650元 急診掛號費550元 診斷書費200元 材料費6,000元

車禍急診

溺水 急診 9/1 9/7

救護車費650元 急診掛號費550元 診斷書費200元 材料費450元

溺水急診

申請 理賠 11/1

急診掛號費 550元 急診掛號費 550元

除外責任事項 除外責任事項

※每一事故傷害門診保險金最高給付5,000元

(低於起賠金額500元)

(26)

保障內容說明(15/19)

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

給付項目 給付金額

專案補助

重大手術保險金

同一疾病或同一事故 20萬元內實支實付

1.限免繳保費學生,因疾病或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於醫院接受住院 治療並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於醫院施行重大手術者。

【重大手術名稱及部位請參閱保單條款】

2.與『住院醫療保險金』累計最高以20萬元為限。

免繳生資格: 低收入戶、持有身心障礙手冊(重度)的學童或家長之學童、具原住民

身分、離島地區受國民義務教育之被保險人。詳見相關辦法說明。

(27)

保障內容說明(16/19)

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

Q:保戶因車禍導致嚴重燒傷住院,經診斷為二度燒燙傷,面積占身體 20%以上,須實施重建手術,且後續無門診,請問申請理賠時,可 給付之項目為何?

A: (1)住院醫療保險金、(2)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

案例說明

給付條件 給付金額

因意外事故致重大燒燙傷 及須實施重建手術者

每一事故於3萬元內實支實付

(需扣除掛號費及診斷證明書費、運送 傷患、病房陪護、指定醫師費)

(二度燒燙傷面積占身體20%以上,

符合條款附表三:重大燒燙傷之給付條件)

(28)

保障內容說明(17/19)

集體中毒慰問金

Q:某國中舉辦畢業旅行,因餐廳食物不乾淨,導致3名學生送醫急診 治療未住院,請問是否可申請理賠?

A:(1)集體中毒慰問金須住院治療,故無法給付、

案例說明

給付條件 給付金額

一般中毒:

學生5人以上須住院治療 食物中毒:

學生2人以上須住院治療

每人定額3,000元

(29)

保障內容說明(18/19)

除外責任(1/2)

被保險人因下列情事之一致成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者,本公司 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被保險人之 故意行為。但被保險人連續投保滿二年後故意自殺致 死者,仍給付身故保險金。

 被保險人的 犯罪行為。

 被保險人 非法施用防制毒品相關法令所稱之毒品。

 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內亂及其他類似之武裝叛變。

 其他由保險費審議會審議,經教育部核定公告之情事。

(30)

保障內容說明(19/19)

除外責任(2/2)

被保險人具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整形美容、天生畸形整復、牙科鑲補或裝設義齒、義肢、義眼、

眼鏡、助聽器或其他附屬品之費用。但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 者,不在此限,且其裝設以1次為限,上述給付以回復或輔助其 功能,且其裝置之費用必須為醫院或診所開立之收據。

 健康檢查、療養、靜養、戒毒、戒酒、護理或養老之非以直接診 治病人為目的之費用。

 掛號、疾病門診、診斷書、傷患運送、病房陪護或指定醫師等費 用。但因流產或分娩所支出之掛號、門診費用,不在此限。

 未領有醫師執業執照之醫療費用。

 非因當次住院事故治療之目的所進行之牙科手術。

 其他由保險費審議會審議,經教育部核定公告之情事。

(31)

說明會議程

1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 2 保障內容說明

3 投保作業說明 4 保費作業說明

5 理賠作業說明

(32)

投保作業說明(1/37)

投保流程簡易說明

幼兒園 登入系統

65足歲以上學生另需 提供健康告知聲明書

審核通過方可投保

國泰人壽官網

學生團體保險專區

國小以上~高中

名冊輸入

【名冊確認送出】

若有65歲以上學生、完全自 繳保費學生或未繳保費學生,

需另行輸入名冊 人數輸入

如本學期前之保費未繳納者,將暫時無法進行新學期

投保作業(俟保費完成繳納後方可投保)。

(33)

投保作業說明(2/37)

忘記密碼

登入畫面,可使用「忘記密碼」功能。

登入系統

(34)

投保作業說明(3/37)

輸入 學校代號

註冊時的「手機號碼」

註冊時的「E-Mail」

上方3項欄位均正確,即會重發密碼至註冊時的手機及E-Mail 確認送出

忘記密碼

(35)

投保作業說明(4/37)

提醒

1. 輸入「學生人數」。

2. 如有「65歲以上學生」、【完全自繳保費學生】

或【未繳保費學生】, 另須進行【學生名冊輸入】作業。

僅須輸入 「學生名冊」。

 如前一學年度若有學校/幼兒園保費未繳納者,將暫時無法進行 新學期投保作業(待前期未繳的保費完成繳納後,方可投保)。

「未繳保費學生」無法理賠,待繳交保費後,方可理賠。

 即「新學期(8/1 或2/1 起)」的「人數輸入」及「名冊輸入」

國小以上

幼兒園

【首批投保】作業

(36)

投保作業說明(5/37)

國小以上人數輸入

點選「國小以上人數輸入」,輸入各類學生人數,完成後,若無【65歲以上學生】、

【完全自繳保費學生】或【未繳保費學生】,請直接點【名冊確認送出】 ,即完成網路 投保作業。(如下圖例,共1021人:1000人已繳費、20人為免繳生、另有 1 位未繳費)

國小以上人數輸入

(37)

投保作業說明(6/37)

國小以上學校(名冊輸入)

點選「名冊輸入」,將【65歲以上學生】、【完全自繳保費學生】或【未繳保費學生】

逐筆輸入名冊,完成名冊輸入後,按【名冊確認送出】 ,即完成網路投保作業。

(首批投保未繳保費學生,如欲補繳保費,請至「加保作業」輸入學生資料後補繳。)

名冊輸入

系統會檢核前端輸入人數是否

與名冊輸入人數相同

(38)

投保作業說明(7/37)

幼兒園投保作業(僅需「輸入名冊」)

幼兒園投保作業,僅需輸入名冊,無須輸入學生人數。

先點選【名冊輸入】,可採「單筆輸入」或「名冊整批上傳」,細項功能說明如後。

名冊輸入

(39)

投保作業說明(8/37)

「單筆輸入」說明

點選【名冊輸入】 → 【單筆輸入】 ,會出現浮動視窗,

名冊輸入

(40)

投保作業說明(9/37)

「單筆輸入」說明

點選【名冊輸入】 → 【單筆輸入】 ,會出現浮動視窗,

依序輸入身分證字號、姓名、出生日期等,點「新增」,即可完成單筆資料輸入。

名冊輸入

(41)

投保作業說明(10/37)

資料修改、刪除

如欲修改(刪除)資料,先點【名冊輸入】中的「身分證字號」。

名冊輸入

(42)

投保作業說明(11/37)

資料修改、刪除

如欲修改(刪除)資料,先點【名冊輸入】中的「身分證字號」。

可「修改」姓名、出生日期、學生分類,如點「刪除」,即可刪除該筆資料。

名冊輸入

(43)

投保作業說明(12/37)

名冊查詢與下載

投保學年度|108 查詢

下載

● 下學期

「有效名冊」Excel檔案,因含有身分證字號等個資,下載時會「加密」,

密碼會發送至老師的「手機簡訊」及「E-Mail」。

● 有效名冊

前一學期「有效名冊」查詢及下載

(44)

投保作業說明(13/37)

「名冊上傳」作業

當學生人數較多,可用 Excel 整理成「單一名冊檔案」並直接上傳。

點選 【名冊輸入】 【名冊整批上傳】 ,或點 左側選單的【名冊上傳】

均可至作業畫面。

1. 名冊範例 及 標題列 ( 共5欄 )

身分證字號、學生姓名、出生日期、

學生身分、是否為護照號碼,

名冊自

第 2 列

起導入系統。

2. 學生身分代碼

1

表示:一般繳交保費學生

2

表示:免繳保費學生

3. 是否為護照號碼:若是外國小朋友

【請記得】一定要有標題列

(45)

投保作業說明(14/37)

「名冊上傳」作業

當學生人數較多,可用 Excel 整理成「單一名冊檔案」並直接上傳。

點選 【名冊輸入】→ 名冊整批上傳】 ,或點左側選單的【名冊上傳】均可至作 業畫面。

名冊輸入 名冊上傳

(46)

投保作業說明(15/37)

「名冊上傳」作業

至【名冊上傳】頁面後,請先按【瀏覽】 ,選擇您已製作好的名冊檔,

並再按【預覽】 ,可進行初步資料檢核,如資料有誤,該筆錯誤資料將不會上傳。

名冊上傳

(47)

投保作業說明(16/37)

「名冊上傳」作業

1050139

出生日期有誤

至【名冊上傳】頁面後,請先按【瀏覽】 ,選擇您已製作好的名冊檔,

並再按【預覽】 ,可進行初步資料檢核,如資料有誤,該筆錯誤資料將不會上傳。

名冊上傳

(48)

投保作業說明(17/37)

「名冊上傳」作業

至【名冊上傳】頁面後點選【檔案上傳】

名冊上傳

(49)

投保作業說明(18/37)

「名冊上傳」作業

上傳成功!

(50)

投保作業說明(19/37)

名冊確認送出

人數輸入 或 名冊輸入後,請按【名冊確認送出】即完成本學期首批投保作業。

名冊輸入

(51)

投保作業說明(20/37)

名冊確認送出

人數輸入 或 名冊輸入後,請按「名冊確認送出」即完成本學期首批投保作業。

(52)

投保作業說明(21/37)

名冊回復

名冊送出後,如欲修改人數或名冊,

可於單據開立前(尚未繳交保費前),點【名冊回復】並進行修改。

名冊輸入

(53)

至【名冊輸入】/單筆輸入作業畫面:

名冊輸入

單筆輸入

無法輸入之難字(特殊字)處理

投保作業說明(22/37)

(54)

將滑鼠游標點擊「姓名輸入欄位」,

欄位旁會出現紅色「特」字,點擊「特」字後,

可選擇「注音」或「倉頡」輸入,即可進行特殊字輸入。

(如無法順利輸入,請將電腦系統輸入法切換為英數狀態)

姓名

姓名

無法輸入之難字(特殊字)處理

投保作業說明(23/37)

(55)

點【名冊輸入】,找出姓名中有問號的學生:

名冊輸入

投保作業說明(24/37)

名冊整批上傳後,姓名出現問號

(56)

1. 點擊該學生【身分證字號】。

2. 將滑鼠游標點擊姓名欄位,旁邊會出現紅色「特」字,

輸入完成後,再按「修改」即可。

名冊整批上傳後,姓名出現問號

投保作業說明(25/37)

(57)

投保作業說明(26/37)

加退保作業

● 何時可輸入加退保?

首批投保作業完成繳費,保費入帳次日起可進行加退保 作業。

● 加保輸入寬限時間?

加保最遲應於學童「實際入學日」起7日內於學校名冊 登錄系統完成輸入。

退保生之保障效力一律持續至申請退保當月最後一天。

為避免耽誤個別學生加保作業之輸入期限,

首批投保作業輸入完成後,請務必儘速開單並完成繳費。

(58)

投保作業說明(27/37)

加保作業

點選【加保作業】,可逐筆新增欲加保的學生。

加保作業

(59)

投保作業說明(28/37)

加保作業

1. 加保時輸入【實際入學日】,由系統判定是否為 7日內投保,

後由系統判定【加保生效日】。

2. 以加保一位幼兒園小朋友為例:

(1) 假設今天是10月8日,如於【加保輸入】/實際入學日欄位 輸入10月1日,則加保生效日為10月1日。

(2) 假設今天是10月25日,如於【加保輸入】/實際入學日欄位 輸入10月1日,則加保生效日為10月25日。

(3) 假設今天是9月25日,如於【加保輸入】/實際入學日欄位 輸入10月1日,則加保生效日為10月1日。

加保生效日

(60)

投保作業說明(29/37)

加保作業

天數 1 2 3 4 5 6 7 8 9 10 費率

0 1 2 3 4 5 6 7 8 9

天數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費率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天數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費率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計算公式說明

家長當學年負擔保費金額 / 365天 (小數點第三位無條件捨去)

 350元 / 365天 = 0.9589元  每日保費以 0.95 元計 加保保費「元」以下無條件捨去

加保時,首月保費按日計算(如上表),剩餘保障月數每月以 29 元計算。

加保費率對照表

※ 可參閱學保作業手冊「附件十三」加保日期與保費對照表,即可查表得知加保保費。

(61)

投保作業說明(30/37)

加保作業

假設○○幼兒園,有2位學生於10月加保:

A生加保生效日是 10/15

(10月僅收 17天,再加 11、12、1月份共 3個月)

10月A生加保保費 0.95元×17天 + 29元 × 3個月 = 103元 B生加保生效日是 10/25

(10月僅收 7天,再加 11、12、1月份共 3個月)

10月B生加保保費 0.95元× 7天 + 29元 × 3個月 = 93元 因此,該幼兒園 10月應收加保保費 103元 + 93元 = 196元 加保範例 ※ 可參閱學保作業手冊「附件十三」的「加保日期

與保費對照表」,即可查表得知加保保費。

(62)

點選【退保作業】,可逐筆新增欲退保的學生。

投保作業說明(31/37)

退保作業

退保作業

須先輸入退費帳戶才能進行退保

(63)

投保作業說明(32/37)

退保作業

假設○○幼兒園,有2位學生於10月退保:

園長於 10/15 輸入 C 生 退保、於 10/23 輸入 D 生 退保,

保險期間均持續至退保當月最後1日(10/31)午夜十二時止 不論10月哪一天退保所退保費都一樣

退還次月起的保費:

2人 × 每人每月退29元 × 3(11、12、1月份共3個月)= 174元 退保範例

○○幼兒園,10月加保保費 196元,10月退保保費 174元

當月加退保合計:尚須繳交保費 196元-174元 = 22元

(64)

投保作業說明(33/37)

其他查詢

點選【名冊查詢及下載】,可查詢「首批投保名冊」、「首批投保人數」、

「加保名冊」、「退保名冊」 、及「有效名冊」等。

名冊查詢及下載

108

(65)

投保作業說明(34/37)

其他查詢

加退保通知書列印:顯示該校加退保人數與溢短繳保費,供學校列印。

加退保通知書列印

(66)

投保作業說明(35/37)

第 七 條

要保單位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代收保險費及轉送保險費予保險人。

二、被保險人於名冊轉送前發生保險事故者,要保單位應協助被保險人提供在學學籍或 符合被保險人資格之相關證明,以協助理賠申請。

三、協助受益人辦理保險金之申請。

四、協助保險人查詢被保險人學籍及在學資格。

五、協助保險人進行未繳保險費之催繳。

六、協助被保險人中途轉學、入學或喪失學籍,及中途進入或離開教保服務機構之加退 保事宜。

七、協助符合全額補助被保險人之保險費補助事宜。

Q 若有學生未繳保費,依據法令,學校是否需協助催繳?

A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學生及教保服務機構幼兒團

體保險效力理賠補助及管理辦法」第六條:被保險人有保

險費未繳之情事者,保險人應通知要保單位依第七條第五

款規定,協助進行適當之催繳程序。

(67)

不具學籍之交換生是否可投保學團險?

可投保。投保時,可輸入居留證號碼。

若尚未申請到居留證,可於輸入名冊畫面勾選

【護照號碼】後,輸入學生【護照號碼】。

Q A

投保作業說明(36/37)

(68)

新成立的學校或幼兒園,如何投保學團險?

1.幼兒園請準備「立案證明」影本;

國小~高中職(含外國僑民學校,如美國學校等)

請準備「政府立案公文」影本。

2.請於影本中間空白處,留下校方連絡人及電話。

(若已有指定的國泰服務人員,亦請留姓名電話)

3.影本請傳真至學團小組(02-25704933),

將由學團小組協助設立投保帳號後提供予校方,

即可進行線上投保。

Q A

投保作業說明(37/37)

(69)

說明會議程

1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 2 保障內容說明

3 投保作業說明作業說明 4 保費作業說明

5 理賠作業說明

(70)

支票,抬頭為國泰人壽

保費作業說明

簡要保費流程

學校完成投保 產生應收

收據+繳款單

服務人員親送 各學校單位

小學-高中:

輸入人數

幼兒園/補校:

建立名冊

繳費管道(自動銷帳)

(1)郵政劃撥

學校無須負擔手續費 (含支票,

抬頭為交郵局存入50442261 帳號)

(2)銀行匯款

須負擔跨行手續費

(3)電連存帳 - 雙北/高雄指定

公庫電腦連線

匯款至本公司帳號

完成繳費

學校線上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繳費查詢

開學起 投保完成8/1-9/30

溫度服務(人員親送)

銷帳便利

(電連存帳無須寄回憑證)

亮點1

亮點2

繳費管道(人工銷帳)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自行下載

(71)

保費作業說明

收據&繳款單提供作業

學校於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點選【名冊確認送出】

完成投保手續

收據、繳款 單提供方式

學團服務人員 列印後轉送

學校 自行列印

請各級學校於該學期註冊後20天內彙總交付保險費(詳情見保單條款第五條),保險費繳交方式包括:

郵政劃撥、銀行匯款、電連存帳。

學校自行下載之收據即為本公司出

具之收據,同樣具備會計憑證效力。

(72)

保費作業說明

學校自行列印收據&繳款單(含首批保費、加退保費)

點選【繳費收據列印查詢】再點選【線上列印 】即可自行列印收據與繳款

單。完成投保手續後,須待20分鐘才能自行列印,最多能列印 5 次。

(73)

保費作業說明

學校自行列印保費明細表(公立學校請款用表單)

點選【保費明細列印】、輸入學年度以及選擇上下學期,

再點選【確定 】即可列印「保費明細表」。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136號七樓

(74)

保費作業說明

保費分單作業

如國小以上學校有 請款需求 須將一張單據分為多張,

請務必與服務人員聯繫,但幼兒園不可分單。

學校於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點選【名冊確認送出】

與服務人員 聯繫分單需求

※分單後,除收據外,亦會產生多張繳款單。

收據、繳款 單提供方式

學團服務人員 開單後轉送

請學校 自行列印

內部處理作業

(75)

保費作業說明

繳款單範例(1/2) 繳款單上半部

學校資訊:

保單號碼、

學校名稱、

應繳金額

(76)

保費作業說明

繳款單範例(2/2)

繳款單下半部 帳號資訊:

銀行匯款、

電連存帳

帳號資訊:

郵政匯款

(77)

保費作業說明

郵政劃撥

範例:

 繳款單均已套印【劃撥帳號】及【劃撥金額】,無須填寫資料。

 持繳款單繳費後將 自動銷帳,無須提供相關憑證於國泰人壽。

 如學校承辦人採人工填寫【郵政劃撥帳戶存提款單】,填寫方式如下:

 戶名: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帳號:

50442261

自行填寫劃撥單者,須另行提供郵局該筆款項之銷帳編號(寄款人帳號16碼) 。

帳號 戶名

寄款人代號

欲以匯款或電連存帳方式繳費者,無法使用郵政劃撥帳號。

(78)

保費作業說明

銀行匯款

範例:

 繳款單均已套印【匯款帳號】及【匯款金額】,無須填寫資料。

 持繳款單繳費後將 自動銷帳,無須提供相關憑證於國泰人壽。

 如學校承辦人採人工填寫【匯款單】,填寫方式如下:

 戶名: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受款行:

第一銀行仁和分行【銀行代碼:007】

特別注意:各校如以電匯方式繳納保費,請注意應匯款足額保費,因電匯所產生 之匯款費用須由各校自行負擔,如內扣手續費會被退匯。

受款行戶名 匯款帳號

(79)

保費作業說明

電連存帳

42168 + 流水序號9

臺北市、新北市及高雄市公立學校採用,繳費後將自動銷帳,無須 提供相關憑證於國泰人壽。

 電連存帳匯款資料如下:

 戶名: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受款行:

第一銀行仁和分行【銀行代碼:007】

 匯款帳號/金額:請依繳款單上之匯款帳號/金額填寫

 國泰人壽統一編號:03374707

由財政局與市庫代理銀行電腦連線,透過財金資訊跨行通匯系統,將款 項根據各機關填列之受款人匯款資料逐筆匯入其指定之金融帳戶。

範例:

特別注意:各校如以電匯方式繳納保費,請注意應匯款足額保費(手續費需外加),

因電匯所產生之匯款費用須由各校自行負擔,如內扣手續費會被退匯。

(80)

保費作業說明

支票

繳費方式 受款人/抬頭 支票填寫範例

支票1張 繳交 繳款單1張

交郵局存入 50442261帳號

學校可自行至郵局以支票繳交保費。

支票1張 繳交

繳款單2張以上

(例:學校統一一張支票繳 交國小及附屬幼兒園保費)

國泰人壽

由駐點服務人員處理(同時提供收據)。

國泰人壽

50442261 50442261

(81)

保費作業說明

如學校較晚繳交保險費會有什麼影響?

 如逾時(9/30)未繳費,將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發函予各學校儘速繳交保險費。

 如學生為幼兒園學生或進修學校/補校65歲以上之 學生,在該名學生未繳費前,將無法受理理賠。

 若有108學年度下學期保險費 (含加保保費) 尚未 繳費,將暫無法進行109學年度上學期投保作業。

(俟保費完成繳納後方可投保)

Q1

A1

(82)

保費作業說明

Q10:匯款手續費由誰支出?

A10:

各校如以電匯方式繳納保險費,請注意應匯款 足額保費,因電匯所產生之匯款費用須由各校 自行負擔。

註:如匯款金額自行內扣手續費,會遭退匯。

建議可使用郵政劃撥(免手續費)管道繳費。

Q2

A2

(83)

保費作業說明

Q10: 虛擬帳號無法匯款或遭退匯,是什麼原因?

A10:

 金額不對 ,如有跨行匯款,應依照繳款單金額

「全額到位」進行匯款,手續費須學校自行負擔,

不得內扣手續費。

 匯錯帳號 :

1) 各學期之虛擬帳號皆會不一樣,無法使用上學 期之虛擬帳號進行繳費。

2) 使用跨行匯款或電連存帳繳費,須匯入42168 開頭之14碼帳戶,如匯入郵政劃撥50442261 帳戶會產生退匯。

Q3

A3

(84)

保費作業說明

Q10: 學校自行列印收據後,出納/會計認為非國泰人 壽所出具之收據,該如何辦理?

作業手冊(P10)、與投保作業通知書(P2)上均有 註明,學校自行下載之收據即為本公司出具之 收據,同樣具備會計憑證效力。

Q4

A4

(85)

說明會議程

1 學生團體保險知多少 2 保障內容說明

3 投保作業說明 4 保費流程說明

5 理賠作業說明

(86)

理賠流程說明(1/9)

事故發生 1

申請文件

2 提出申請 3

理賠審核

4 給付通知 5

貼心服務 6

理賠申請諮詢管道

學團服務人員或保險 服務人員

國泰人壽官網/

國泰人壽App

學團專線:

0800-036-567

索取文件方式

國泰人壽官網線上 列印

學團服務人員或各 地服務中心

進度查詢及補全方式

可洽學團服務人員或保險服 務人員

校方: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家長:國泰人壽官網/

通知方式

校方: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家長:國泰人壽官網/國泰人壽APP

送件服務人員提供紙本給付明細(無提 供e-mail信箱時)

簡訊通知送件服務人員、家長

簡要理賠流程

理賠送件方式

各級學校承辦窗口

保險服務人員(IPAD行動受理)

國泰人壽各地服務中心臨櫃

理賠給付諮詢

可洽學團服務人員或保險 服務人員

如有給付疑義可撥打學團 專線0800-036-567或理賠

(87)

理賠流程說明(2/9)

事前準備

填妥學團保險理賠申請書

空白申請書與填寫範本下載路徑:

國泰人壽官網/學生團體/家長理賠申請/查詢/表單下載與填寫

備齊理賠申請文件

各項保險給付所需文件,請參閱國泰人壽官網或學團保險理賠申請書第2頁記載 內容,查詢路徑:國泰人壽官網/學生團體/家長理賠申請/查詢/應備文件

Step 1

Step 2

(88)

理賠流程說明(3/9)

多元申請管道

學校窗口

(健康中心/衛保組)

國泰人壽 學團服務人員

家長備妥文件

定期收件

校園收件

保險服務人員

(可降低學校轉送勞煩)

人員服務

國泰人壽 全台服務中心

親臨辦理

國泰人壽

即時線上照會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 確認學籍資料

學團窗口

(89)

學籍確認(1/2)

 路徑為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學團險專區。

 選擇【學籍補全確認】 ,則會出現學校需確認 已向國泰人壽提出理賠申請,

但尚未經學校確認學籍資料之學生名單,點選學生姓名,確認是否為該校 學生及是否為免繳生後,即可點選【確認輸入】。

學籍補全確認

學生姓名 小龍女 學生ID A223456789

符合 不符合 被保險人身分

 學生姓名 楊過 學生ID A123456789

符合 不符合 被保險人身分

V

確認輸入

可個別確認單一學生資料後(核對是否為該校學生及 是否免繳生),確認完成後,即可按『確認輸入』鍵。

若使用國泰人壽即時線上照會,則需由學校承辦人員協 助確認是否為該校學生及免繳生,紙本送件則免。

理賠流程說明(4/9)

(90)

學籍確認(2/2)

 【 確認輸入】送出後,會再提示「學籍確認明細是否正確」,按確定後即

【 確認輸入完成】。

理賠流程說明(5/9)

 貼心提醒:

1.請學校學保承辦人員每天進入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確認是否有學籍 補全待確認之學生資料並進行處理。

2.若學保承辦人員當日未確認時,國泰人壽將會於隔日上午8時以註冊時所留

之e-mail通知(若未註冊時,則國泰人壽則無法通知),請其進入「學校名冊

(91)

理賠流程說明(6/9)

學校查詢方式-網頁版(1/2)

 路徑為 學校名冊登錄系統/學團險專區。

 「 理賠查詢」可查詢 「學籍補全查詢」、「理賠進度查詢」、「理賠紀錄查詢」

三項資料。

理賠進度查詢 學籍補全查詢

理賠紀錄查詢

理賠查詢 理賠查詢

(92)

理賠流程說明(7/9)

學校查詢方式-網頁版(2/2)

選擇全部學生或學生ID後,再輸入補全日期區間,即可按【查詢】。若僅選擇全部 學生,且未輸入日期區間,則系統會預帶近一年資料。

17081799970H01 小龍女 A223456789 符合 不符合 被保險人身分 108/8/18 106/8/18

17081799980H01 楊過 A123456789 符合 不符合 被保險人身分 108/8/18

學籍補全查詢 理賠進度查詢 理賠紀錄查詢

若選擇『全部學生』,未選擇輸入日期,則會 帶出近一年全部學生資料,包含已確認及未確 認。

(93)

理賠流程說明(8/9)

受益人查詢方式(1/2)-網頁版

 註冊且登入國泰人壽網路會員,即可於官網或APP查詢理賠案件

 未曾通過會員身分驗證者,需輸入 學團理賠受理編號(可於通知簡訊取得)

 「 理賠進度」查詢區間:未結案件與近1個月結案件

 「 理賠紀錄」查詢區間:國泰人壽2017/8/1承接後任一年內之結案件

國泰人壽官網

1.學團/獎學金 2.學團專區

3.理賠進度 /紀錄查詢

(94)

理賠流程說明(9/9)

受益人查詢方式(2/2)-APP版

國泰人壽官方APP

1.登入APP,點選【理賠頁籤】 2. 點選【查看進度】 3. 查看理賠案件進度

注意:APP僅供查詢1個月內案件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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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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