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台高中 105-1學年度班級「生活榮譽競賽」實施辦法
(1050912 修訂)壹、依據:
依校長、副校長指(裁)示事項辦理。
貳、目的:
為加強學生生活教育,培養崇法守紀精神,建立團體榮譽觀念,培養優 良
校風,特訂定此要點。
參、評比編組:
以各教學大樓為競賽單位,不分年級、科別,計政光樓10班、灌園樓15 班、南陽樓前棟8班、南陽樓後棟22班、允卿樓15班、猶龍樓16班。
肆、評比時間:值週導師於每週一至週五的「午休1210-1240時」及「梯次放學 時段1630-1700」時間實施評分;另教務、學務、總務處評比人員採各時 段不定時實施評分。
伍、評比人員:
一、學務處人員(含主任教官及各教官):對全校班級及同學實施評比(納入 學務處特別加、扣分)。
二、教務處人員:對全校班級及同學實施評比(納入教務處特別加、扣分)。
三、總務處人員:對全校班級及同學實施評比(納入總務處特別加、扣分)。
四、值週導師:
(一)值週導師輪值以各教學大樓為單位實施編組輪序,不分年級、科別實 施評比(各教學大樓導師輪值表如附表一)。
(二)另為求公平起見,採取換棟評分方式。
(政光樓評分南陽樓前棟-南陽樓前棟評分政光樓;灌園樓評分猶龍 樓-猶龍樓評分灌園樓;允卿樓評分南陽樓後棟-南陽樓後棟評分允 卿樓)
五、以上評分人員含值週老師,於當週五午休後,將當週評分表送學務處 教官室彙整統計結算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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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評分標準:(評分項目標準表及評分表如附表二、三)。
一、秩序:【由值週老師負責評分】
(一)午休、梯次放學時段學生到、缺狀況。
1.請各班導師確實點名並在黑板上註明應到:○員,實到:○員,未到:
○員(未到者註明原因)。
2.該班未填寫者或填寫不正確者,扣2分。
(二)午休、梯次放學時段班級整體秩序。
(三)評分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每(班)人次優、缺點加、扣二分。
二、整潔:【由值週老師負責評分】。
(一)室內設備保持整潔,並愛護使用。
(二)教室垃圾處理及分類。
(三)掃地用具排列。
(四)地面清潔。
(五)桌椅排列。
(六)門窗擦拭。
(七)黑板擦拭。
(八)評分以八十分為基本分,每項優、缺點加、扣二分。
三、特別加、扣分項目: 【教務、總務、學務處評分】
(一)教務處評分(到課情形、上課秩序及學習精神狀況)單項計---(-1)
(二)總務處評分(設施、水電及門窗管制狀況) 單項計---(-3)
(三)學務處評分: 1.午休、梯次放學時在外遊蕩同學(無公差證)--- ---(-1)
2.班級離開教室門窗未上鎖---(-3)
3.團體行進秩序---(-1)
4.衝突事件---(-5)
5.未經報備申請,逕行外訂蛋糕、餐點、飲料 等外食---(1)
6.衛生組---(上限-5)
7.其他:協助學校重要活動表現優良班級(學務主任認
定提報,團體加分)---(上限-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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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評分統計:
每一評比項目均以八十分為基本分,高於八十五分及低於七十五分須提出 附註說明,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一、當日得分:依每日各分項分數平均而得。
二、當週總分:依當週每日平均分數加減特別加、扣分而得。
捌、獎懲:
一、每週成績結算以各教學大樓班級數比例為原則,取績優第一至第三名,
政光樓10班取前二名、灌園樓15班取前三名、南陽樓前棟8班取前二名、
南陽樓後棟22班取前三名、允卿樓16班前三名、猶龍樓16班取前三名,
於次週三朝會時恭請 校長頒發績優班級獎牌,以玆鼓勵。
二、下學期高三畢業班隊於統測結束離校後,為學期競賽評比截止日,以維 公允。後續各棟大樓班級調整後,仍持續實施生活秩序競賽評比,唯不 納學期總結算成績。
三、針對表現最差(總成績低於七十五分以下),由學務處於次週五早自習 時,集合該班實施「生活再教育」。
四、全學期凡連續取得各教學大樓第一名連續三次(含)以上班級列為榮譽 班,並免除寒、暑假返校服務乙次。
五、全學期各教學大樓「總成績」結算:
(一)第一名班級,全班同學核予小功乙次。
(二)第二名班級,全班同學核予嘉獎二次。
(三)第三名班級,全班同學核予嘉獎一次。
玖、其他:
一、各教學大樓績優班級之班級導師建請校長從優議獎。
二、針對表現最差(總成績低於七十五分以下)班級,凡累積次數達下列者,
針對班級導師,將由下列師長實施輔導,以期精進班級經營,提升班級 成績。
(一)主任教官:二次。
(二)學務主任:三次。
(三)校長、副校長:四次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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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本實施要點奉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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