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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陽科技大學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程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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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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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朝陽科技大學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程序表

會議日期: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會議程序 內 容 使用及

起迄時間 備註

簽 到 10 分鐘

13:50

| 14:00

一、主席致詞 10 分鐘

14:00

| 14:10 二、業務報告 宣讀上次會議主席裁示管制事項執行情形(p. 2) 10 分鐘

14:10

| 14:20

三、提案討論

一、本校「教職員工獎懲標準」修正案(p. 4)。

二、本校「教師晉級暨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修正 案(p. 12)。

三、本校「獎補助經費專責規劃小組設置要點」修 正案(p. 18)。

四、本校「強化班級經營活動經費實施要點(草案)」 審議案(p. 20)。

50 分鐘

14:20

| 15:10

四、工作報告 與建議

教務處(p. 22) 學務處(p. 23) 總務處(p. 25) 研究發展處(p. 26)

管理學院、理工學院(p. 27) 設計學院(p. 28)

人文暨社會學院、資訊學院(p. 29) 通識教育中心、人事室、會計室(p. 30) 電子計算機中心、圖書館(p. 31)

軍訓室(p. 32) 體育室(p. 33)

進修部、企業創新總中心(p. 34) 環境安全衛生中心 (p. 35)

40 分鐘

15:10

| 15:50

五、臨時動議 5 分鐘

15:50

| 15:55

六、主席結語 主席指示與建議案裁示 5 分鐘

15:55

| 16:00 七、散 會

(2)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決議管制事項執行情形

彙整日期:民國 99 年 4 月 29 日

編號 決議事項 執行單位 執行情形 管考建議

行 98-2-1-1 請針對各系所產學合

作研發能量,提出分析 報告,以提高產學合作 績效。

企業創新總中心 一、企 業 創 新 總 中 心 針 對 近 五 年 內 本 校 師 長 對 外 爭 取 得 公 民 營 計畫(含國科 會 小 產 學 計 畫)之件數及 總 金 額 數 進 行統計分析。

二、就 計 畫 總 金 額數,再依照 各 師 長 所 屬 院(中心)、

系、所等單位 做排序,分析 師 長 爭 取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之潛能,如附 件。

… 繼 續 執 行 並 列 管

„同意結案 …其他:

行 98-2-1-2 請提供本校推廣中心 學員報考「保母人員檢 定考試」及「記帳士檢 定考試」之錄取率與平 均錄取率相較數據,以 廣為宣傳,提高招生效 果。

企業創新總中心 一、 本 校 推 廣 教 育 中 心 學 員 報考「98 年度 保 母 人 員 檢 定考試」學員 僅 考 一 次 就 通 過 者 達 80%,然加上 再 次 報 考 後 通過者,全年 度 之 通 過 率 達 93% 以 上,僅次於弘 光 科 大 的 97%(學術科 考 場 主 辦 學 校)。

… 繼 續 執 行 並 列 管

„同意結案 …其他:

(3)

編號 決議事項 執行單位 執行情形 管考建議

二、學員報考「98

年 度 記 帳 士 檢 定 - 國 家 考試」之錄取 率 達 60% 與 平 均 錄 取 率 20%相較,本 校 此 次 榜 單 相當亮眼;擬 繼續開辦「99 年 度 記 帳 士 國 家 考 試 考 前衝刺班」-

課 程 時 間 自 99 年 6 月 12 日起至 99 年 11 月底止,為 期半年,每位 學 費 16,000 元,預計招收 90 名。

(4)

朝陽科技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提案表

提案單位:人事室 提案日期:民國99年5月12日 閱讀權限

編號 第1案

„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訪客

(任何人均可參閱)

{本校教職員生 z本校教職員

…不需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案由 本校「教職員工獎懲標準」修正案。

說明

一、本案自 86 年 1 月 8 日訂定後未曾修正,其中部分條文已不合時宜。

二、另因應教師評鑑之實施,教師之教學、服務、研究績效,納入「教 師評鑑」指標計算,故獎懲標準之適用對象修正以職員工為主。

三、為求本學期辦理時效, 「獎懲標準」之修法層級已專簽奉核,俟本 次會議通過後,再提送校務會議報告。

四、本修正案業經本學期第 2 次法規小組會議(99.4.28)審議通過。

五、如本案修正通過, 「教師晉級暨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有關教職員 工獎懲規定相關文字,將修正為以職員工為主。

辦法 如附件

審查

意見 提會討論 決議

備考

(5)

朝陽科技大學「教職員工獎懲標準」條文修正對照表

8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校務會議訂定(86.01.08)

修正後法規名稱 原法規名稱 說明

朝陽科技大學「職員工獎懲標準」 朝陽科技大學「教職員工獎懲標準」 修正原辦法名 稱「朝陽科技 大學教職員工 獎懲標準」為

「朝陽科技大 學職員工獎懲 標準」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一條 依本校「教師晉級暨職員工 成績考核辦法」訂定「朝陽 科技大學職員工獎懲標準」

(以下簡稱本標準)。

第一條 本校教職員工平時行為之獎 懲,依本校考核辦法及參考公 立學校教職員成績考核辦法 訂定本獎懲標準。

符合全校法規 名 稱 統 一 原 則。

第二條 本校職員工獎懲案件應遵循 下列原則:

一、對於工作職掌承辦事項,

除屬創新作法、績效卓著 或有特殊重大貢獻者得 予獎勵外,經常性及例行 性業務列入平時考核紀 錄表,供作年度考核之參 考,不另敘獎。

二、對涉及數單位協力完成之 案件,獎勵以實際負責主 辦人員為主,其餘協辦人 員視其具體績效審慎核 議獎勵;懲處應不分主、

從單位一併檢討責任歸 屬,覈實議處。

三、已領取津貼或工作酬勞 者,除具有特殊之功績 外,不另依本標準敘獎。

四、為貫徹責任制度,加強主 管督導考核責任,對重大 懲處案件應連帶審議主 管之責任。

五、獎懲案件審議時,得邀請 與獎懲案件有關之單位 主管或相關人員列席說 明。

第二條 教職員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而有具體事實足資證明者,

依規定予以獎懲。

一、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依 其情節之大小,分別以 嘉獎、記小功、記大功 等予以獎勵:

(一) 勤 勞 : 工 作 勤 勞 , 對 承 辦 業 務 , 能 自 動 趕 辦,全無積壓,

且 有 顯 著 績 效 者。

(二) 效率: 辦事積 極,方法得宜,

工 作 效 能 及 工 作 品 質 能 顯 著 提高者。

(三) 合作:協助或辦 理校務、系務或 校外活動,表現 足以表揚者。

(四) 能力:對所承辦 業 務 有 重 大 改 革,執行成績特 優者。

(五) 創見:對校務發 展 之 計 劃 及 提

1. 修 正 後 條 文 係 參 考 他 校 及 依 例 年 通 則 訂 定 獎 懲 標準。

2. 原 第 二 條 條 文 內 容 分 別 條 列 至 修 正 後 條 文 第 四 修 至 第 八 條規範。

(6)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案 能 確 實 執

行,獲得良好成 效者。

(六) 應變能力:應付 猝 變 事 故 或 災 害,處置得當或 搶救得力者。

(七) 得獎紀錄:代表 學 校 參 加 校 外 競 賽 或 作 品 發 表榮獲獎項者。

(八) 學術貢獻:有專 門著作、作品、

專案報告、專利 或重要發明,確 有特殊貢獻者。

(九) 防杜:對危害本 校權益、災害之 情事,能事先舉 發或防止,而使 學 校 免 於 損 失 者。

(十) 舉 弊 : 檢 舉 貪 瀆,消除弊害,

有具體績效者。

(十一)其他有助於校 務發展、校譽 提昇或足為本 校表率之事蹟 者。

二、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依 其情節之大小,分別以 申誡、記小過、記大過 等予以懲處:

(一) 怠職:於上班或 值勤時擅離崗位 或積壓公務者。

(二) 曠職:上班遲到 頻繁或上班、值 勤無故不到者。

(三) 瀆職:利用職權 圖利他人、貪污 舞 弊 或 虛 報 公 費、浪費公帑等 有具體事實者。

(7)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四) 失職:對承辦業 務 或 所 交 辦 任 務,處理失當者。

(五) 偽造:變造、偽 造文書或盜用印 信等者。

(六) 洩密:洩漏公務 機密,破壞體制 規範,致學校招 受損失者。

(七) 挑 撥 : 煽 動 造 謠,挑撥離間,

意圖造成校園不 安或對立者。

(八) 侵犯:對同事誣 陷、侮辱、脅迫 或性侵犯而有具 體事實者。

(九) 敗德:鬥毆、酗 酒、賭博或其他 違反公序良俗而 有具體事實者。

(十) 循私:對違法之 隱瞞、包庇、作 偽證或未遵守利 益迴避原則,致 關係人不當得利 或倖獲利益者。

(十一) 營私:竊用公 物 、 挪 用 公 款、營私舞弊 而有具體事實 者。

(十二) 剽竊:侵犯他 人 著 作 、 商 標、專利或作 品而有具體事 實者。

(十三)其他有礙校務 發展或有損校 譽之事蹟者。

第三條 獎懲種類如下:

一、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

大功;嘉獎 3 次作為記

第三條 教職員工之行為違反相關法 律規定而有刑事嫌疑者,得 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1. 原 第 三 條 條 文 移 列 至 第 九 條 及 文 字

(8)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記大功 1 次,於年度成

績 考 核 時 併 案 予 以 加 分。

二、 懲處分為申誡、小過、

大過;申誡 3 次作為記 過 1 次,記過 3 次作為 記大過 1 次,於年度成 績 考 核 時 併 案 予 以 減 分。於二學年度內累積 滿大過 2 次者,予以解 職。

三、 曾受記過懲處者,3 年 內不得升遷。

司法機關起訴處分者,

得予以停職停薪;判決 確定者,得予以免職;

經判決無罪者,應予復 職,並追補原有薪俸。

二、 教師之行為如有教育人 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 及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 項之情事者,由校教師 評審委員會依規定予以 解聘、停聘或不續聘。

2.「公文橫式書 寫 數 字 使 用 原 則 」 修 正。

第四條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嘉 獎:

一、對於校務提出創新建議,

經採行獲致良好成效者。

二、致力維護校園安全,有具 體貢獻者。

三、對緊急偶發事件或災害,

處置適當者。

四、代表學校參加各類競賽活 動,榮獲獎項者。

五、公餘擔任學校各類指導老 師,並指導隊伍參加各類 競賽活動,榮獲獎項者。

六、其他行為足資表率確有獎 勵必要,提經人事評議委 員會審議通過者。

第四條 平時獎勵:嘉獎三次作為記 功一次,記功三次作為記大 功一次,於年度成績考核時 併案予以加分。

原第四條條文 移列至修正後 條文第三條及 文字修正。

第五條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記 功或大功:

一、本職外籌辦非例行性重 大專案性活動,成效卓 著,提昇校譽者。

二、處理突發緊急任務,迅 速 圓 滿 完 成 , 成 績 卓 著,為校爭光者。

三、適時消弭意外事件或變 故之發生,或已發生能 處置得當,使學校免受 損失者。

四、針對時弊,研擬改進措 施,執行績效卓越,為 學校爭取資源,對校務

第五條 平時懲處:申誡三次作為記 過一次,記過三次作為記大 過一次,於年度成績考核時 併案予以減分。於一學年度 內積滿記大過三次者,予以 解職。

原第五條條文 移列至修正後 條文第三條及 文字修正。

(9)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推動有重大影響者。

五、前條各款所列之各種情 事,具重大功績,表現 優異,確有大功獎勵必 要者。

六 、 其 他 重 要 功 績 足 資 表 率,確有獎勵必要,提 經人事評議委員會審議 通過者。

第六條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申 誡:

一、處理公務失當或呈報延 誤疏漏,影響業務推動 者。

二、不遵從職務調度或工作 散漫,怠忽職守者。

三、值勤無故不到,亦未經 行政程序安排代理者。

四、對公物保管不善,致生 損失者。

五、言行失當,違反紀律,

破壞公務,情節輕微者。

六、對屬員疏於督導考核,

致影響業務推展,情節 輕微者。

七、其他與上述各款之情事 相當者。

第六條 教職員工之獎懲,由各單位主 管查明事實,經單位會議通 過,移送人事評議委員會評 議。校長對獎懲之決議有最後 決定權。

一、除教師之解聘、停聘及 不續聘依規定處理外,

對 教 職 員 工 之 平 時 行 為,校長得依事實逕予 獎懲。

二、教職員工對獎懲之決議 如有不服,得向人事評 議委員會提起申覆。

原第六條條文 移列至修正後 條文第十條及 文字修正。

第七條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記 過:

一、前條所列各款於 5 年內 再犯者。

二、曠職 1 日、擅離職守,

貽誤公務者。

三、處事失誤,應變無方,

使學校招致損失者。

四、工作不力,影響計畫進 度,損害學校權益者。

五、其他與上述各款之情事 相當者。

第七條 職員工之記過或免職案,校長 得 遴 選 三 至 五 人 組 成 調 查 小 組,作成報告,送人事評議委 員會評議。

教師之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案 之調查報告,則送校教師評審 委員會審議。

原第七條條文 移列至修正後 條文第十一條 及文字修正。

第八條 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記 大過:

一、前條所列各款於 5 年內 再犯且情節嚴重者。

二、濫用職權或洩漏業務機

第八條 教職員工須獎懲之行為,本獎 懲標準之規定無法適用或適 用有所疑義者,得提人事評議 委員會審議後,簽請校長核定 之。

原第八條條文 刪除。

(10)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密,致學校遭受損害者。

三、無故違抗長官命令或指 揮,影響公務情節重大 者。

四、煽動造謠、挑撥離間,

造 成 校 園 不 安 或 對 立 者。

五、侵占背信、營私舞弊、

偽 造 文 書 或 盗 用 印 信 者。

六、其他與上述各款之情事 相當者。

第九條 職員工之行為違反刑事等相 關規定而情節重大者,移送 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學校得 視其情節先予以停職停薪。

職 員 工 經 司 法 機 關 起 訴 處 分,判決確定者,得予以免 職;經判決無罪者,應予復 職,並追補原有薪俸。

第九條 教職員工之獎懲,經核定後由 人事室發佈,分別通知有關單 位及受獎懲人員,並應適時登 入其個人資料內,以備查考。

1. 原 第 三 條 條 文 移 至 修 正 後 條 文 第 九 及 文字修正。

2. 原 第 九 條 條 文 移 列 至 修 正 後 條 文 第 十 二條。

第十條 職員工之獎懲,由各單位主 管查明事實,經單位會議通 過,移送人事評議委員會評 議。校長對獎懲之決議有最 後決定權;對職員工之平時 行為,校長得依事實逕予獎 懲。

職員工對獎懲之決議如有不 服,得於接獲通知起 15 日內 向 人 事 評 議 委 員 會 提 起 申 訴,申訴以 1 次為限;對申 訴結果仍有不服時,得於接 獲結果次日起 30 日內,依本 校「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 織及評議要點」提出再申訴。

第十條 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其行政 職務之獎懲得比照辦理。

1. 原 第 十 條 條文刪除。

2. 原 第 六 條 條 文 移 列 至 修 正 後 條 文 第 十 條 及 文 字 修正。

第十一條 職員工涉及重大違紀或免 職案,校長得遴選人事評 議委員會委員 3 至 5 人組 成調查小組,作成報告,

送人事評議委員會評議。

原 第 七 條 條 文 移 列 至 修 正 後 條 文 第 十 一 條 及文字修正。

第十二條 職員工之獎懲,經核定後由 人事室發布,分別通知有關

原第九條條文 移列至修正後

(11)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單位及受獎懲人員,並應適

時登入其個人資料內,以備 查考。

條文第十二條 及文字修正。

第十三條 本標準經行政會議通過,校 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

第十一條 本標準經校務會議通過,校 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

1. 修 法 層 級 變更。

2. 原 第 十 一 條 條 文 移 列 至 修 正 後 條 文 第 十 三 條 及 文字修正。

(12)

朝陽科技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提案表

提案單位:人事室 提案日期:民國99年5月12日 閱讀權限

編號 第2案

„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訪客

(任何人均可參閱)

{本校教職員生 z本校教職員

…不需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案由 本校「教師晉級暨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修正案。

說明

配合本校「教職員工獎懲標準」法規名稱之修正, 「教師晉級暨職 員工成績考核辦法」第六條,有關「教職員工獎懲標準」文字,

改為「職員工獎懲標準」 。

辦法 如附件

審查

意見 提會討論 決議

備考

(13)

朝陽科技大學「教師晉級暨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條文修正對照表

8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訂定(83.02.16) 83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修正(83.07.12) 8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修正(85.12.11) 88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7 次行政會議修正(88.12.15) 91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修正(92.03.19)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6 次行政會議修正(93.05.19) 9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修正(95.02.15) 95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修正(96.05.02) 96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修正(97.04.16)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一條 同原條文。 第一條 為辦理本校專任教師學年度 晉級及職員工之成績考核,

訂定「朝陽科技大學教師晉 級暨職員工成績考核辦法」

(以下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 同原條文。 第二條 幼稚園教師之成績考核辦法

由附設幼稚園另訂,提行政 會議審議,校長核定後實施。

第三條 同原條文。 第三條 教師於學年度終了時,晉薪 俸一級,但以本職最高年功 薪為限;如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不予晉級:

一、 任職未滿一學年者。

二、 依法已於學年度期間晉 級者。

三、 該 學 年 度 曾 留 職 停 薪 者。

四、 其他依規定不得辦理晉 級者。

前項第 1 款之情形者,如係 本校教師借調至其他大專校 院復職或於學年度中轉任本 校之新進教師,其於他校服 務之任教年資,與復職或轉 任本校年資連續不中斷且合 併滿一年者,仍依前項規定 辦理晉級。

第四條 同原條文。 第四條 專任專業技術人員之學年度 年資晉薪,比照專任教師辦 理。

第五條 同原條文。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之職員工成績考 核分為平時考核及年度成績 考核兩種。

(14)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六條 各單位主管應於平時對所屬

之工作績效、專業知能、品 德操守、出勤狀況等事項進 行考核;如有特殊或具體事 蹟者,得記載於職員工平時 考核紀錄表並陳核,以為年 度成績考核之佐證資料。

職員工平時考核,如有合於 獎懲標準之事蹟者,得依本 校職員工獎懲標準予以獎勵 或懲處,並於核定之學年度 內併入考核成績計算。

職員工平時考核紀錄表及職 員工獎懲標準另訂之。

第六條 各單位主管應於平時對所屬 之工作績效、專業知能、品 德操守、出勤狀況等事項進 行考核;如有特殊或具體事 蹟者,得記載於職員工平時 考核紀錄表並陳核,以為年 度成績考核之佐證資料。

職員工平時考核,如有合於 獎懲標準之事蹟者,得依本 校教職員工獎懲標準予以獎 勵或懲處,並於核定之學年 度內併入考核成績計算。

職員工平時考核紀錄表及教 職員工獎懲標準另訂之。

配合「獎懲標 準」法規名稱 之修正,文字 修正。

第七條 同原條文。 第七條 職員工於每學年度終了任職 屆滿一學年者,應予年度成 績考核;8 月底前到職者視同 任職屆滿一學年,亦須接受 考核。

第八條 同原條文。 第八條 職 員 工 成 績 考 核 分 工 作 績 效、專業知能、品德操守等 項目,除擔任一級主管(不 含一級副主管、院屬中心主 任)之專任職員及附設幼稚 園園長由校長另予評定,無 需 提 人 事 評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外,餘職員工考核方式分述 如下:

一、 行政單位:各受考人填 寫自評部分後,由所屬 二級主管初評提供一級 主管作為複評參考,並 以複評結果為準;副主 管、院屬中心主任或無 二級主管者直接由一級 主管評核。

二、 教學單位:各受考人填 寫自評部分後,逕交系

(所)、中心及院(中心)

考評。

第九條 同原條文。 第九條 職員工考核總分以 100 分為 滿分,分為優、甲、乙、丙 四等,各等第分數及百分比 如下:

(15)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一、 優等:80 分以上者,佔

10﹪至 40﹪為原則。

二、 甲等:70 分以上,不滿 80 分者,佔 60﹪至 90﹪

為原則。

三、 乙等:60 分以上,不滿 70 分者,佔 0﹪至 10﹪

為原則。

四、 丙等:不滿 60 分者。

其中優等人數上限不含受校 長另予考評人員。

職員工年度成績考核表及考 績評分參考準則另訂之。

第十條 同原條文。 第十條 職員工年度成績考核依下列 規定列等:

一、 在同一考核年度內符合 下 列 全 部 條 件 者 為 優 等:

(一) 工作表現優異、效 率及品質均高,對 單位有貢獻並有具 體事蹟者。

(二) 事病假併計在 7 日 以內者。

(三) 無曠職及無故遲到 早退紀錄者。

(四) 品德考核無不良紀 錄者。

(五) 未受任何處分者。

二、 在同一考核年度內符合 下 列 全 部 條 件 者 為 甲 等:

(一) 負責盡職,任勞任 怨,任務均能圓滿 達成者。

(二) 事病假併計在 14 日 以內者。

(三) 無曠職、習慣性遲 到早退紀錄者。

(四) 品德考核無不良紀 錄者。

(五) 未受任何處分,或 曾受處分,但於同 一考核年度內記小

(16)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互抵銷者。

三、 同一考核年度內符合下 列全部條件者為乙等:

(一) 工作努力盡職,並 能 如 期 達 成 任 務 者。

(二) 事病假併計未逾 28 日,或奉准延長病 假並累積事病假未 逾 38 日者。

(三) 無曠職紀錄者。

(四) 品德生活無不良紀 錄者。

四、 在同一考核年度內具有 下列情事之一者得核為 丙等:

(一) 工作不積極,敷衍 塞責,績效不彰者。

(二) 不聽指揮,破壞紀 律,有確實證據者。

(三) 事病假併計超過 28 日,或奉准延長病 假並累積事病假超 過 38 日者。

(四) 連續曠職 5 日,或 曠職累積達 7 日者。

(五) 品德不良有具體事 實 , 足 以 影 響 校 譽,或教育風氣者。

第十一條 同原條文。 第十一條 職員工年度成績考核,依下 列規定獎懲:

一、 優等:晉本薪或年功薪 一級,並依據人事評議 委員會決議給予考績獎 金。已支年功薪最高級 者,給予考績獎金。

二、 甲等:晉本薪或年功薪 一級。

三、 乙等:留支原薪,不予 晉級,並視情況於考核 次 學 年 度 起 調 離 原 單 位,6 年內累計 3 年乙等 者,應提人事評議委員 會審議後,簽請校長核 定予以免職。

(17)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明

四、 丙等:經人事評議委員

會評議後,簽請校長核 定免職。

考核甲等以上者在同一學年 度內已依法晉級者,不再晉 級;如獲選為特優職工者,

則依最高獎金給予之。

第十二條 同原條文。 第十二條 職員工之年度考核,須有人 事評議委員會全體委員三分 之二以上之出席,出席委員 過半之同意,方為通過。但 丙等或免職案,須經出席委 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方 為通過。

第十三條 同原條文。 第十三條 職員工年度成績考核結果,

自 次 學 年 度 第 一 個 月 起 執 行 , 如 考 核 結 果 應 予 免 職 者,自確定之日起執行,未 確定前得先行停職。

第十四條 同原條文。 第十四條 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秘密,

如涉及與個人有關之考核時 應行迴避。

第十五條 同原條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校 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18)

朝陽科技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提案表

提案單位:研究發展處 提案日期:民國99年5月12日 閱讀權限

編號 第3案

„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訪客

(任何人均可參閱)

{本校教職員生 z本校教職員

…不需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案由 本校「獎補助經費專責規劃小組設置要點」修正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獎補助訪視委員建議,增訂委員任期。

二、本案業經本學期第2次法規小組會議(99.4.28)審議通過。

辦法 如附件

審查

意見 提會討論 決議

備考

(19)

朝陽科技大學「獎補助經費專責規劃小組設置要點」條文修正對照表

91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訂定(91.10.09)

修正後條文 原條文 說 明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獎補助私立技專 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及 申請要點,使獎補助經費得 以充分發揮運用,並配合本 校中長程校務 發展計畫之 推動,訂定「朝陽科技大學 獎補助經費專責規劃小組 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 點)。

第一條 依據教育部獎補助私立技專 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申 請原則及注意事項,為使獎 補助經費得以充分發揮運 用,並配合本校中長程發展 計畫之推動,特設置本校獎 補助經費專責規劃小組(以 下簡稱本小組)。

依據本校法規統一 格式修訂之。

第二條 本校獎補助經費專責規劃小 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任務 如下:

一、 訂定教育部獎補助經 費支用比例。

二、 審核教育部獎補助經 費支用計畫書。

三、 審核預算項目變更事 項。

四、 審核其他獎補助經費 支用相關事宜。

第二條 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 訂定教育部獎補助經 費支用比例。

二、 審核教育部獎補助經 費支用計畫書。

三、 審核預算項目變更事 項。

四、 審核其他獎補助經費 支用相關事宜。

依據本校法規統一 格式修訂之。

第三條 本小組委員係由校長、總務 長、研發長、會計室主任、

人事室主任及系所(含通識 教育中心)代表各 1 名所組 成之,任期 1 年,連選得連 任。

第三條 本小組委員係由校長、總務 長、研究發展處處長、會計 室主任、人事室主任及系所

(含通識教育中心)代表各 乙名所組成。

依據教育部獎補助 訪視委員建議及公 文橫書數字使用原 則修訂。

第四條 同原條文 第四條 本小組會議須有全體委員三 分之二以上出席,並取得二 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員之同 意,方得決議,校長對決議 事項有最後之裁定權。

第五條 本小組每年度至少開會 1 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議。

會議主席由校長擔任之,校 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校長 就委員中指定 1 人擔任。

第五條 本小組每年度至少開會乙 次,需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議。

會議主席由校長擔任之,校 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校長 就委員中指定一人擔任。

依據公文橫書數字 使用原則修訂之。

第六條 同原條文 第六條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 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 同。

(20)

朝陽科技大學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行政會議提案表

提案單位:學生事務處 提案日期:民國99年5月12日 閱讀權限

編號 第4案

„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z訪客

(任何人均可參閱)

{本校教職員生 {本校教職員

…不需列入全校法規彙編 案由 本校「強化班級經營活動經費補助要點(草案)」審議案。

說明

一、 為鼓勵新生班級導師舉辦班級活動,增加與學生互動機會,

促進班級和諧氣氛。

二、 本案業於民國99年4月28日經法規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辦法 如附件

審查

意見 提會討論 決議

備考

(21)

朝陽科技大學強化班級經營活動經費補助要點(草案)

第一條 本校為鼓勵新生班級導師舉辦班級活動,增加與學生互動機會,促進班級和諧氣 氛,訂定「朝陽科技大學強化班級經營活動經費補助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第二條 本要點適用對象以本校大學部及碩士班之新生班級為主,每學期補助之班級由各系

(所)分配之。

第三條 本經費來源為教育部補助私立大專校院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經費,由學生事務 處學生發展中心逐年編列,每班以補助 1 次為原則,碩士班補助新台幣 2,000 元,

大學部補助新台幣 3,000 元。

第四條 經費使用以餐費為主,核銷應符合「朝陽科技大學支出憑證報銷認定辦法」、「中央 機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之規定。

第五條 每學期獲補助之班級應在規定之期限內用畢經費,並檢附成果報告及相關單據以辦 理核銷。

第六條 逾期使用經費之班級視為放棄經費使用權,該班遺留之補助經費將另行運用,原則 如下:

一、 由原補助班級所屬系(所)之相關會議決議候補班級,並於核銷時檢附會議 紀錄。

二、 為鼓勵致力於辦理班級活動之班級,候補班級不限於新生班級。

三、 經各系(所)相關會議決議放棄本經費或未依期限內提出候補班級者,則由 本中心統籌運用於學生活動。

第七條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22)

教務處工作報告

一、98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生總人數及休退學人數統計(資料統計日期:民國 99 年 5 月 4 日 止):

(一)學生總人數

全校共 15,006 人(不含休學人數),其中日間部研究所博士班 38 人,碩士班 1,100 人,四年制 9,917 人,二年制 53 人,小計 11,108 人(含研究所延修生 221 人、大 學部延修生 207 人),進修部碩士在職專班 578 人,四年制 2,855 人,二年制 465 人,小計 3,898 人(含研究所延修生 95 人、大學部延修生 86 人)。

(二)休學人數

共計 254 人,較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 294 人,減少 40 人;其中日間部休學人數 128 人,較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 161 人,減少 33 人;進修部休學人數 126 人,較 97 學 年度第 2 學期 133 人,減少 7 人。

(三)退學人數

共計 235 人,較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 345 人,減少 110 人;其中日間部退學人數 96 人,較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 150 人,減少 54 人;進修部退學人數 139 人,較 97 學 年度第 2 學期 195 人,減少 56 人。

二、本校承辦技專校院測驗中心委託之 99 學年度二技統一入學考試試務工作,已於民國 99 年 4 月 24、25 日兩天辦理完成,總計台中考區考生數 4,410 人,考場分別設置於明德女 中及大明高中兩所分區學校,共 107 間試場應試,感謝各位師長協助,圓滿達成任務。

三、持續本校 98 學年度教學品保制度之推動工作,包括:

(一)經校長簽核聘任 99 年度教學品保推動委員會委員,包括當然委員 10 名、選任委員 3 名及評選委員 3 名,聘期自民國 99 年 2 月 1 日至民國 100 年 1 月 31 日止。

(二)各系(所)、學位學程已於民國 99 年 4 月 28 日前完成修訂或確認「98 學年度教學 品保評量計畫」,並請根據已訂定(或新修訂)的教學品保評量計畫,持續進行檢 討與改善教學品質保證之機制。

(三)於民國 99 年 5 月 12 日在本校行政大樓 6 樓會議廳召開「朝陽科技大學教學品保機 制實施經驗分享研討會」,邀請全國各大專技職院校教職員及本校教職員出席,宣 傳本校教學品保執行成果。

(四)預定於民國 99 年 6 月修訂新版教學品保手冊並送請教學品保推動委員會核定,以 作為 99 學年度及 100 學年度本校教學品保推動之執行依據。

(五)各院級、系級單位請於民國 99 年 10 月 8 日前完成 98 學年度「教學品保評量報告」

(表 C19 及表 B06),並應邀請校外學者專家、產業界人士及校友代表召開教育諮 詢委員會,針對教學品保執行成果或其他相關議題進行討論。

四、本校對於學習成效不佳或學習遭遇困難學生,由教師或研究生以開班授課方式進行課程 輔導。統計 98 學年度全學年度輔導課程,基礎課程開設 34 門,專業課程開設 85 門,合 計 119 門課程;98 學年度第 1 學期受益學生為 5,912 人次,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現正進行 中,人數尚待統計,預計全學年度受益學生將超過 10,000 人次。統計 98 學年度第 1 學 期預警人數為 830 人,輔導學生數為 1,599 人,經預警輔導後退學數 0 人,受輔導學生 之成績及格率為 86.9%。

五、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日間部學生辦理課程停修申請,計有 745 名(管理學院 177 人,理工 學院 164 人,設計學院 102 人,人文學院 167 人,資訊學院 135 人),較 97 學年度第 2 學期同期的 915 人,大幅減少 170 人申請;請各系師長持續協助宣導:學習品質與選修 課程數有關,學生選課時應審慎選課,選課後應認真修習;「停修」之政策,係對學習適 應不良或興趣不符之學生所訂定之補救措施,提醒學生不宜抱著投機的心理,因無故缺 課或缺考,而申請停修,浪費開課資源。

(23)

六、98 學年度第 2 學期本校教師教材上網率統計至民國 99 年 5 月 3 日止為 95%。

七、本校配合「99年度中區技職校院區域教學資源中心計畫」各項補助案申請,申請狀況如 下:

號 補助案名稱 本校申請項目

1 教學卓越特色前瞻計畫 應用教學視導概念提昇中區技職校院教師教師專 業開創計畫(師培中心曾素秋老師)

2 校際優良教師遴選

推薦老師如下:

(1) 學發中心曹俊德主任 (2) 企管系徐茂練主任 (3) 幼保系魏宗明老師

3 優良課程與優良校際課程遴選 (1) 策略管理研究(企管系陳悅琴老師)

(2) 國際金融(財金系劉定焜老師)

4 開設校際專業證照輔導課程補 助辦法

保母人員單一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教學班

(幼保系蔡嫦娟主任)

5 獎勵數位教材製作補助辦法 (1) 建築計畫(建築系陳信安老師)

(2) 嬰幼兒音樂治療專題(幼保系李玲玉老師)

6 開設專業特色學程補助計畫 99學年度特色學程擬邀請資訊學院陳榮靜院長之 RFID學程於99年6月提出申請

學生事務處工作報告

一、 品德教育:

(一)98 學年度第 2 學期品德教育委員會議於 99 年 4 月 13 日由校長主持,會中提報各 單位品德教育課程、活動執行概況及未來教育部評鑑訪視重點,並研擬全校教職員 生生活實踐要點,共同推動品德教育。

(二)辦理本學期第 1 場次生活服務學習-心靈講座,共計約 200 人次參與,本學期講座 主題以環保、節能減碳為議題,學生反映熱烈。

二、 服務學習:

(一)99 年 4 月 1 日辦理團體勞作教育小組長測驗,共 8 人參加。

(二)99 年 4 月 13 日辦理基本勞作教育小組長知能研習活動,共 190 人參加。

(三)99 年 4 月 15 日辦理服務學習指導委員會議,共 16 位師長參加。

(四)於 99 年 5 月 15、16 日辦理志工基礎訓練。

三、 社團活動:

(一)教育部 99 年全國大專校院學生社團評鑑於 3 月 27、28 日舉行,本校基層文化服務 隊及心語手語社分別獲得服務性社團及學藝性社團的特優獎。

(二)本校擔任中區大專校院暑期聯合服務隊之總召學校,已於 99 年 4 月 21 日完成計畫 書,並送教育部中部辦公室申請學產基金之經費補助。

(三)本校辦理 2010 暑期國際志工計畫,已完成服務需求確認及計畫書撰寫,並分別於 99 年 3 月 31 日及 4 月 20 日行文向教育部與青輔會申請經費補助。

(四)98 學年度第 2 學期社團指導老師座談會於 99 年 4 月 20 日在行政大樓 6 樓會議廳 舉行,計有 51 位指導老師出席。

(24)

四、 諮商輔導:

(一)98 學年度至 99 年 3 月 31 日為止,學生尋求個別諮商共計 718 人次(233 人)其中 以「人際關係」、「情緒困擾」、「學業困擾」、「心理疾病」與「自我發展」等問題居 多。

(二)本學期為增進學生的生涯規劃能力以及學習職涯知能,規劃與辦理兩場次之生涯工 作坊活動:4 月 11 日辦理「生涯再發現-個人生涯工作坊」,共計 40 人次參加,5 月 2 日辦理「千里之行始於足下∼生涯探索工作坊」,共 40 人次參加。

(三)為加強學生性別平等之概念,並了解愛情中自我的需要和價值於 4 月 24 日辦理愛 情探索工作坊「『談』戀愛,遇見我要的幸福」,共 15 人參與。

五、 就業輔導:

(一)學生發展中心與 30 雜誌合辦就業講座「30 接班人講堂∼掌握未來,我要接班」,

於 99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14:00∼16:00 在朝陽劇場舉行。

(二)學生發展中心邀請華文文化交流協會於 99 年 4 月 20 日蒞校辦理美國華文教師培訓 校園說明會,協助學生了解國際就業新趨勢,未來多一項工作選擇。

(三)2010 企業說明會暨校園徵才活動已於 99 年 4 月 8 日順利辦理完畢,共計 38 家廠 商參與。

(四)本(98)學年度補助學生專業證照報名費計至 5 月 6 日,共支用新台幣 3,337,600 元,

總計 4,175 人次

(五)獎勵學生參與校外專業競賽獲獎,共 86 件 211 人次申請,持續受理申請中。

(六)學生生涯與學習歷程檔案系統,截至 5 月 6 日止,計有 10,753 位學生上線使用,

其中「投資我的就業力」單元,登錄筆數共計 40,935 筆。

(七)各系所 95 學年度畢業生就業及雇主滿意度調查,截至 5 月 6 日分別回收 763 份及 294 份問卷,預計於民國 99 年 5 月底完成調查統計資料分析。

六、 工讀及獎助學措施:

(一)自 99 學年度起,服務學習組將登入各單位聘用工讀生現況調查表,以單位聘用弱 勢經濟學生績效作為分配各單位年度工讀金預算之重要參考依據。

(二)本學期弱勢助學金生活服務學習執行成效,提出服務學習單需求共計 103 位,預估 每週共計約 460 人次參與校內服務。

(三)本校急難扶助基金 99 年 4 月,計有 179 位教職員工參與捐款,捐款金額計新台幣 90,999 元。99 年度 1-3 月共計扶助 12 位學生,扶助金額總計新台幣 193,000 元。

七、 衛生保健:

(一)為增進師生傳染病防治知能觀念,於 99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10 日,辦理 98 學年度 第 2 學期「傳染病防治宣導暨有獎徵答活動」。

(二)衛保組於 5 月 11~13 日(星期二~四)辦理「健康週」活動,內容包括:肺部功能 測量、骨質密度檢測、身體質量測量、中醫義診、營養諮詢等,歡迎師長一起共襄 盛舉。

八、 住宿服務:

(一)為提倡住宿生正當休閒娛樂,培養團隊合作默契,將於 99 年 5 月 15 日(星期六)

上午在第二宿舍視聽室舉辦「Wii 保齡球團體積分賽」,以增進住宿生的情感交流。

(二)環球技術學院生輔組師長暨學生宿舍幹部等一行 40 人於 99 年 4 月 29 日蒞校參訪,

分別安排宿舍導覽及綜合座談等,雙方交換輔導心得。

九、 交通安全:本學期 3、4 月取締違規機車共計 1,105 件,針對違規現象,將會加強宣導及 取締,建立學生守法的觀念。

十、 慶典活動:16 周年校慶慶祝活動於 99 年 3 月 27 日順利完成。當天除有慶祝大會,並有

「創辦人新書首簽會」、「畢業生致贈母校紀念品『旭日』石雕揭幕儀式」、「單車成年禮」、

「啦啦舞蹈比賽」、「『迎夏季』公益園遊會」及「『傀謠』鬼屋」等活動,總共約有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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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參與前述各項活動。

十一、 其他業務:為提升學生獎懲作業效率與資料正確性,電算中心已協助開闢可於線上登 錄獎懲作業,預計於本年度應屆畢業生班級獎勵開始使用,相關作業程序,俟確認後 會轉送各單位知照。

總務處工作報告

一、 本校 98 學年度財產盤點自 99 年 3 月 20 日起至 7 月 10 日止實施,分為初盤及複盤:

(一)初盤時間:自 3/20~4/20 止,各單位應於期限內完成並落實初盤工作。

(二)複盤時間:自 4/21~7/10 止(詳細複盤時間另行通知)。本次盤點仍循往例於行政 以及學術單位各抽 5 個單位進行全面盤點(如下表),其餘各單位實施抽盤。

98 學年度財產盤點實施全面盤點單位一覽表

行政單位 學術單位

1.秘書室(含所屬各組) 1.管理學院:保險系

2.教務處:課務組、教學中心、招生組、卓越計畫管考中心 2.理工學院:應化系 3.學務處:住宿服務組、服務學習組 3.設計學院:景都系 4.總務處:事務組、文書組、出納組、保管組、採購組 4.人文學院:老服系

5.會計室 5.資訊學院:院本部

二、 重申為落實節能政策,請各單位籲請教職員生主動關閉不必要之用電設施,室溫未達 28˚C 不任意啟動空調設備;另,請各授課師長能指定學生於下課時確實關閉教室冷氣、

電扇及電燈,並利用各類場合籲請師生共體時艱,因應全球能源短缺及環境污染之危機,

節約用水用電。

三、 本校第三期校地(109 筆土地)自 95 年奉教育部核准購置後,稅務機關依遊憩類用地課 徵地價稅一案,經向法院提出上訴,最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於民國 98 年 11 月 4 日裁定 我方勝訴,自 96 年以後改課田賦,並退還 96 年地價稅。

四、 本校 99 年暑假空間調整(包括教授研究室與普通教室)持續規劃中。

五、 完成中華電信用水用電監控系統第 3 期工程建置,刻正進行測試中。

六、 本校敦煌書局持續配合辦理二手書買賣活動,詳細活動內容可至本處事務組網頁及校內 最新公告查詢。

七、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進修部補收學分費開放四大超商(7-11、全家、OK、萊爾富等)通路 繳費,繳款及銷帳作業順利進行。

八、 學雜費代收銀行自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起進行調整,日間部代收銀行為「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進修部代收銀行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均順利完成本學期學雜費收款作業。

九、 積極向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爭取本校跨行匯款免收匯款手續費,已徵得合庫同意自 99 年 4 月起給予本校優惠減免。

十、 配合執行本校 98 學年度畢業典禮會場相關工作。

十一、 已完成工作:

(一)教育部 98 年度綠色大學示範學校補助-小型水力發電系統。

(二)霧峰「電影文化城社區」新建工程監測設施安裝。

(三)管理大樓不銹鋼自動門烤漆洞板工程及第三餐廳天花板防漏工程。

(四)設計大樓 2 樓廣場防水修繕及頂樓 DR-201 防漏工程。

(五)外語中心地坪修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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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圖書館後方排水溝改善工程及 B1 停車場擋土牆防漏工程。

(七)禮堂講桌、講台噴漆工程及軍訓室鋁框美耐板門更新。

(八)校區標線修補工程、中央步道地坪修復工程及網球場鍍鋅格柵走道改善工程。

十二、 進行中工作:

(一)用水用電監控系統第 3 期工程。

(二)朝陽第三校地防災暨環場維護道路修護工程。

(三)設計大樓 D-603、D-604 專業教室日光燈具及吊扇增設。

(四)圖書館閱覽室修改推開窗工程及頂樓遮陽網修復工程。

(五)人事室檔案櫃拆遷安裝工程及辦公室整修工程。

(六)校區自來水管路閘閥老舊鏽蝕漏水更新。

研究發展處工作報告

一、 完成本校 98 學年度科技大學評鑑初稿之申復作業,共計 7 單位辦理申復。

二、 完成 99 年 3 月份教育部技專校院校務基本資料庫表冊填表暨表冊報部作業。

三、 完成 99 年度校務基本資料庫填報暨歷史資料線上函文修正作業。

四、 辦理完成本校「98 學年度校務發展與策略共識研討會」。

五、 99 年度民營機構產學合作案(截至 99/04/30 止),共計登錄 63 案,總經費計新台幣 9,134,727 元整。

六、 辦理 99 學年度學術單位資本門經費計畫審查作業。

七、 完成推薦適合技專校院師生取得之民間職業能力鑑定證書,學生部分共計 19 件。

八、 近期來訪共 6 團,包括:99 年 4 月 28 日漳州職業技術學院師生等一行 31 人;4 月 29 日至 5 月 1 日,越南海防教育團(Haiphong Education Delegation, Vietnam)由海防醫藥學院 陳名方院長帶領一行 14 人至本校參訪;5 月 6 日大陸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陳春光區長等 一行 7 人至本校參訪;5 月 14 日「福建省高職院校師資聯合培訓班考察團」一行 9 人預 計至本校參訪; 5 月 20 日英國帝門大學(De Montfort University) Dr. Chris Hinton 等一行 3 人預計至本校簽約及參訪;5 月 21 日馬來西亞董教總台灣教育訪問團一行 16 人,由僑 委會安排前來本校參訪。

九、 近期新簽訂及預定簽約之協議包括:馬來西亞華校董事聯合會總會簽訂獎學金合作協議 及與大陸武漢科技大學城市學院、寧波大學、南京工業大學、北京科技大學、西安建築 科技大學等校交換學生合作協議。

十、 本校營建工程系金文森教授及環境工程與管理系林宏嶽副教授,於 4 月 10 日至 24 日前 往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擔任交換學者短期講學。

十一、 本校社會工作系陳馨馨副教授及方孝鼎助理教授,於 4 月 18 日至 30 日前往澳洲福林 德斯大學(Flinders University)擔任交換學者短期講學。

十二、 本校進修部許光華主任及企業管理系吳文貴副主任,於 4 月 18 日至 5 月 1 日前往越南 河內經營與工藝大學(Hanoi University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Vietnam)短期講學。

十三、 為加強兩岸文化的交流,上海復旦大學於 99 年 7 月舉辦「2010 上海世博會和江南地 區城市經濟發展考察夏令營」,邀請本校 1 位教師及 9 位學生前往參加,並已完成師生 名單甄選。

十四、 第 11 屆教學卓越計畫菁英學生甄選已完成名單公告,並進行相關作業,預計將有 20 位學生及 1 位帶隊老師於 7 月前往澳洲邦德大學(Bond University)進行英語研習營。

十五、 國際事務中心於 4 月份分別辦理校長與中國大陸籍學生、越南籍學生及馬來西亞等國 籍學生座談,了解學生在台各方面問題。

十六、完成 99 年度校務基本資料庫表 1-8、1-9、1-10、1-11、1-13、6-2 填報作業。

十七、本校獲教育部核定 99 年度補助技專校院建立特色典範計畫計 2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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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化系執行之「永續農業綠色產品費洛蒙應用技術研發、培訓與推廣」計畫,

核定經費新台幣 975 萬元。

(二)資訊學院執行之「I-Services 計畫」,核定經費新台幣 920 萬元。

十八、完成本校執行 98 年度整體發展獎補助經費運用績效書面審查之 9 項自評資料(共 11 冊書面及 1 片光碟)之撰寫、蒐集及函報管科會作業。

十九、於民國 99 年 4 月 15 日召開本校 99 年度第 1 次獎補助審核委員會議,主要決議如下:

(三)通過教師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計 21 案(管理 7 案、理工 5 案、設計 1 案、人 文 3 案、資訊 4 案及通識 1 案),總補助經費計新台幣 110 萬元整。

(四)通過 99 年度各學院、中心之「學術研究、論文投稿及出版」之補助分配案,補 助金額計新台幣 60 萬元整(管理 161,040 元、理工 120,000 元、設計 74,460 元、

人文 115,440 元、資訊 85,080 元及通識 43,980 元)。

(五)通過本校 99 年度 B 級期刊明細修正案。

(六)通過本校 99 年度 C 級期刊之 EI 研討會論文集及本校研討會論文集修正案。

管理學院工作報告

一、 本院於民國 99 年 5 月 3 日至 7 日舉辦管理週活動。財金系於民國 99 年 5 月 5 日、6 日 分別舉行「就業講座」與「國家考試講座」;企管系於民國 99 年 5 月 5 日、6 日上午舉 辦「企管系畢業專題發表會」;保險系於民國 99 年 5 月 3 日、6 日舉行「校外保險實務」

實習課程說明會暨「校園企業博覽會」及「保險系學生專題競賽」;休閒系於民國 99 年 5 月 4 日、6 日舉行「2010 綠色與運動休閒管理學術研討會」及「大四畢業專題發表」; 行銷系於民國 99 年 5 月 4 日舉辦「2010 第三屆中部技職院校行銷與流通管理學術研討 會」;台灣產業策略發展博士學位學程於民國 99 年 5 月 4 日舉辦「2010 台灣產業策略發 展國際研討會」。

二、 本院 99 學年度碩士班與碩士在職專班已完成筆試及文件審查作業,並於民國 99 年 5 月 8 日舉行複試。

三、 本院碩士在職專班預訂於民國 99 年 7 月初前往北京中央財經大學舉辦移地教學,同時將 參訪當地企業,進行交流。

四、 本院保險系完成「吳家錄先生保險研究中心」建置,並於民國 99 年 4 月 7 日正式啟用,

提供學生專業保險諮詢、證照考試輔導、保險相關資料庫、專題討論及專題演講之場所。

五、 本院行銷系依該系中長程發展計畫,申請於 101 學年度設立碩士班。

理工學院工作報告

一、 本院營建系於 3 月 27 日辦理系友回娘家暨第 2 屆理監事改選會議,新任理事長為張益達 先生,當日並辦理校友返校座談會,邀請系友林玠民先生、張景明先生進行演講。

二、 本院營建系辦理之第 15 期朝陽學報,共收稿 43 篇論文,已委請審查委員進行審查工作 並於 4 月底完成。

三、 本院營建系李明君老師標得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透水混凝土應用在港灣結構物設施與公 路路面成效評估之研究(2/2)案件,得標金額為新台幣 980,000 元。

四、 本院營建系與中華民國營建管理協會以及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 局於 3 月 26 日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行政大樓共同主辦台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設 計計畫研討會,共計 250 人參加,反映良好,頗受外界好評。

五、 本院工管系於 3 月 29 日邀請岱宇國際林正河執行副總蒞校演講,演講題目:21 世紀的 工作態度與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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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本院工管系於 4 月 22 日辦理「理工學院教學精進工作坊」活動,會中並邀請國立中正大 學-成人及繼續教育學系胡夢鯨教授蒞臨演講。

七、 本院工管系預計於 5 月 17~23 日邀請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Nanyang Technological University)航太機械工程系專案流程部陳俊賢主任,蒞校擔任客座教授並推動學術交流 活動。

八、 本院應化系獲通過 99 年度「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建立特色典範計畫」,計畫題目:永續 農業綠色產品費洛蒙應用技術研發、培訓與推廣,計畫總金額為新台幣 12,675,000 元整,

執行期間自 99 年 1 月 1 日~12 月 31 日止。

九、 本院應化系已申請國科會科學教育發展處 99 年度大眾科學教育「科普活動計畫」,計畫 題目:結合地區媒體及課輔活動推廣生活中的化學「計畫主題:生活中的科學」,計畫書 目前送審中。

十、 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與本校於本學期選派交換學者講學,講學者為西安建築科技大學環境 與市政工程學院劉永軍副教授,至環管系講學期間為 4 月 25 日~5 月 8 日;本院環管系 林宏嶽老師於 4 月 11~24 日前往該校執行為期 2 週講學活動。

十一、 大陸福建省教育廳預計於 6 月 18~22 日,假福建省廈門市廈門理工學院舉辦「海峽 兩岸大學生職業技能大賽暨創新成果展」,競賽項目:污水水質分析檢測,環管系擬 由王文裕老師領隊,學生由日間部大三學生連博仁及賴偉嘉學生代表參賽。

十二、 本院生科所蔡新聲教授承接建教案乙件,計畫名稱:Tissue Culture of Date Palm,計畫 期間:民國 99 年 1 月 19 日∼101 年 1 月 19 日,計畫經費:20,000 美元,合作廠商:

Sun Agrigenetics Pvt. Ltd. (SAPL)。

十三、 本院生科所於 3 月 27 日舉行「99 年度校友返校座談會」,邀請畢業校友返校與在校生 座談,進行求職及就業經驗分享。

設計學院工作報告

一、本院執行 98~99 年教學卓越計畫「D2-1-3TQC 微軟 office 軟體應用能力認證提昇」,辦理 TQC 微軟 Office 證照加強班:

(一)Word2003 實用級加強班於 4 月 8 日至 5 月 4 日,每週星期二、四晚上 A-D 節在 設計大樓 D-307 上課。

(二)PowerPoint2003 實用級加強班於 5 月 6 日至 6 月 1 日,每週星期二、四晚上 A-D 節在設計大樓 D-307 上課。

二、本院積極研擬「教育部補助技專校院建立特色典範計畫」先期規劃,並與老服系及資管 系合作。

三、本院參加教育部「99 年度全國技專校院學生專題製作競賽」,建築系 6 件、工設系 46 件、

視傳系 3 件、景都系 3 件。

四、本院工設系報名台灣創意設計中心甄選國內設計相關院校共同舉辦「2010 年國際設計工 作營」,已獲通知錄取,共計有 32 隊營隊;活動日程為民國 100 年 10 月 17~26 日。

五、本院建築系沈永堂主任、何友鋒老師、趙重生老師、郭柏巖老師及景都系王小璘老師、

林孟立老師與博士班學生一行 12 人,於 5 月 6~11 日參加上海世博世界屋頂綠化大會。

六、本院景都系及建都所參與中國風景園林網、北京林業大學園林學院等 12 校組織中國風景 園林院校的畢業生設計作品評選活動,並由王小璘老師代表擔任評審。

七、本院景都系王小璘老師擔任「園冶杯」風景園林畢業設計(論文)國際競賽副主任委員,

簡伃貞老師擔任評審委員。

八、本院各系畢業專題設計辦理教學成果展覽活動:

(一)建築系日間部畢業設計成果展訂於 5 月 25 日至 6 月 29 日在台北萬華剝皮寮老街 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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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設系畢業設計成果校內展於 4 月 26~28 日在設計大樓 1 樓展示廳舉行;5 月 21~24 日參加 2010 第 29 屆「新一代設計展」。

(三)視傳系日間部畢業設計成果展於 5 月 1~9 日在台中創意文化園區舉行,5 月 21~24 日參加 2010 第 29 屆「新一代設計展」。

九、景都系日間部 2010 畢業設計成果展訂於 6 月 5~9 日在台灣建築.設計與藝術展演中心舉 行,並與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景觀系、國立嘉義大學景觀學系、東海大學景觀學系、南華 大學建築及景觀學系等聯合展覽。

人文暨社會學院工作報告

一、 本院為提升學生取得資訊證照之比例,特辦理「TQC 電腦簡報考照加強班」,於 99 年 5 月 12 日開班,為期 5 週,並於 6 月 18 日(五)辦理檢定考試,以利學生取得證照。

二、 本院發行之「朝陽人文社會學刊」,目前第 8 卷第 1 期已完成 90%外審作業,預定 99 年 7 月中旬出刊。

三、 本院應用外語系辦理 98-99 年度教學卓越計畫「企業參訪」,已於 99 年 4 月 13、27 日 由林進瑛主任帶領 109 位學生前往台灣玻璃館及白蘭氏健康博物館參訪。

四、 本院應用外語系辦理 98-99 年度教學卓越計畫「補救教學課程」,本學期共開設 8 班,

預計 120 位學生受惠。

五、 本院幼兒保育系於 99 年 4 月 13 日在本校設計大樓禮堂,邀請新興閣掌中劇團蒞校進行 校園布袋戲推廣活動,演出戲碼「孫悟空大戰紅孩兒」,本次活動在全體師生與校外幼 稚園師生計 520 人熱情參與下,已圓滿結束。

六、 本院幼兒保育系於 99 年 4 月 23 日邀請中國幼兒教育策進會蒞校與該系師生分享「幼鐸 獎得獎教師經驗分享與薪傳活動」。

七、 本院社會工作系於 99 年 5 月 15 日舉辦日間部「社會工作實習(三)-方案規劃與執行」

課程期末成果發表會,並邀請機構督導蒞臨指導。

八、 本院老人服務事業管理系為健全學生進修管道並擴大國際視野,進而提昇學生的相對競 爭能力,現正規劃研究所等相關事宜。

九、 本院師資培育中心網頁申請無障礙網路檢測,於 99 年 4 月 1 日經「政府網站交流平台」

檢測通過。

十、 本院師資培育中心於 99 年 4 月 19 日辦理教育實習第 3 次返校座談會,會中邀請 3 位畢 業校友返校分享「教師檢定考及教師甄試」之技巧,以及未來生涯之規劃。

資訊學院工作報告

一、資工系林坤緯主任指導學生許啟祥,以「半導體電晶體式氫氣感測器」榮獲日內瓦發明 展金牌。(得獎日期:99/4)

二、資管系學生賴慶宇、邱仕彰、邱煒庭及許原禎,以「地圖魔法 3.0」榮獲「98 學年度大 學校院網路通訊軟體與創意應用競賽大專學生新手獎」,指導老師為薛夙珍。(得獎日期:

99/4/28)

三、本院於 4 月 23 日至 24 日舉辦「2010 資訊科技國際研討會(AIT)」暨「2010 年研究生國 際論文英文發表競賽」,活動圓滿成功。

四、本院執行「經濟部學界科專計畫-U-Life-結合運動器具之健康與休閒娛樂產業之無線 網路通訊整合技術計畫」已完成第 1 年度計畫結案作業,並提報第 2 年度計畫書,預計 於 6 月初舉辦年度查證會議。

五、本院於 5 月 11 日與行政院衛生署台中醫院簽訂策略聯盟合約,未來雙方將進行更密切的

(30)

合作關係。

六、馬來西亞新紀元學院(New Era College)於 99 年 5 月 21 日與本校簽訂「2+2 學程」,主要 執行單位為資工系。

通識教育中心工作報告

一、 本中心配合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規劃,99 學年度已刪減 28 位兼任教師員額。

二、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通識課程共計開設 508 門課程(含軍訓課程,不含外語),本中心協 助 11 系所課程安排需要,再次調整通識課程,目前已完成第 2 階段課程安排。

三、 本學年度大一新生中文檢測,計 33 班級參與,檢測人數約 1900 人,題目為「新詩鑑賞 與心得寫作」。採用統測作文 6 級分標準進行統一閱卷,已閱卷完畢,學生檢測 3 級分 以下則安排學生接受課後輔導。

四、 舉辦第 11 屆紅磚文學獎徵文比賽,請各位師長鼓勵學生踴躍投稿。

五、 4 月 26 日至 5 月 7 日舉辦休閒事業管理系黃詩雯老師創作展。

六、 4 月 30 日舉辦教育部 98 年度法學教育教學研究創新計畫中區四校聯合學術成果發表會。

七、 5 月 4 日至 5 月 24 日於圖書館辦理台灣文史藝術圖書展,共計九百餘冊。

八、 5 月 4 日邀請國立臺北護理學院生死教育與輔導研究所曾煥棠教授蒞校進行專題演講,

講題「台灣喪葬專業服務教育的發展與展望」。

九、 5 月 24 日至 6 月 13 日舉辦視覺傳達設計系兼任教師葉泰鷹創作個展。

十、 5 月 31 日舉辦第 3 屆「2010 年霧峰學學術研討會」。

人事室工作報告

一、 98 學年度教師評鑑已展開施行作業,如遇有評鑑績效項目之疑義,請系所(中心)向學 院、中心反映,由院級教師評鑑評核小組進行釋疑,並請各學院、中心完成初審實質審 查後,將相關資料表件於民國 99 年 6 月 1 日前擲交本室,俾依程序續審。

二、 99 學年度教師核增員額已核定,徵聘作業刻正進行中,請把握各級教評會之時程,辦理 聘任事宜;另本室委請電算中心完成本校「徵才訊息」之登錄網頁,已置於本校首頁,

爾後,請有徵才需求(含專兼任教師、職員、專案人員、工讀生等)之單位,均統一至 該介面刊登求才訊息,俾利學校人力管控運用。

三、 本學期第 2 次職員工教育訓練,於 5 月 4 日下午 2 時在行政大樓 6 樓會議廳舉行,本次 講題為「投資心理學與投資策略」,特邀請逢甲大學財務金融系羅仙法副教授擔任演講人。

四、 截至民國 99 年 5 月 1 日止,本校離退職基金參加總人數為 165 人,基金提存總額新台幣 75,794,715 元。

會計室工作報告

一、學雜費業務

(一)辦理 98 學年度第 2 學期學雜費銷帳作業、學生休退學退費等帳務處理各項作業。

(二)98 學年度下學期學雜費收入截至 99 年 4 月 30 日止,約新台幣 6 億 9,800 萬元(含 就學貸款)。

(三)進修部加退選後退費已於 99 年 4 月 14 日完成退費作業,進修部就貸溢貸退費於 99 年 5 月 6 日完成第 1 梯(財稅中心審查確定者)退費,日間部預計於 5 月中旬 退費。

二、依據國稅局規定,個人綜合所得稅須於民國 99 年 5 月 31 日前完成申報作業,本校專任

(31)

教職員工可直接至教職員資訊系統列印扣繳憑單,個人所得依其所得類別有不同之扣繳 憑單,於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時務必確認已全數列印並申報,以免因漏報而受罰。

三、積極規劃進行 99 學年度預算編列作業。

四、積極檢討會計及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宣導並落實。

五、持續與系統公司檢討新總務會計系統各項功能,以期系統更臻完善。

電子計算機中心工作報告

一、校務行政資訊系統規劃與開發維護:

(一)完成「課程規劃新增分組功能」、「教師每月鐘點計算功能」、「外語證照考試線 上報名系統」、「學生生涯與學習歷程檔案系統-導師版」及「學生獎懲線上登錄」

等程式開發,分別於 3 月到 4 月間陸續上線測試及問題改善;「薪資系統」第 1 階段程式開發完成,4 月中旬開始與人事室進行模擬測試、需求討論,以及相關問 題改善之程式修改中。

(二)進行規劃校務系統刀鋒虛擬主機,各主機之備份及還原機制,預計 6 月進行模擬測 試、調校等各項作業。

(三)因應 100 學年度學號擴充為 8 碼,規劃進行所有資訊系統檢視與程式修改。

二、完成 99 學年度第 1 學期各系所使用本中心電腦教室授課之排課業務,共計 18 個系所、

98 門課申請,其中日間部有 11 門課因授課時段已排滿而無法排入,歡迎各系所調整時 段後,申請電腦教室空堂排課(傍晚及週六尚有空堂)。

三、完成教學軟體入口網站(Citrix) 系統調整,以解決最近 Acrobat 軟體使用滿載問題(Citrix 系統以資源共享方式,提供教職員及研究生線上使用本中心版權軟體,減少各單位購買 不常用軟體之經費負擔,其中 Acrobat 軟體可供 30 人同時線上使用)。

四、執行 98-99 年教學卓越計畫「D7-1-2 提升無線網路教學環境品質」子計畫,進行校園無 線網路系統之改善,預計 6 月開始汰換與擴增設備安裝作業;完成後校園無線網路基地 台將由現行的 101 個點增加至 142 個點,共增加 41 點,以期增加訊號涵蓋範圍,使校園 無線網路連線更為穩定、便利。

五、完成 MyCYUT 入口網站之網頁資料傳輸加密(SSL)機制,以確保個人帳號密碼之安全,

防止資料竊取、外洩等資安問題。

六、因應教育部電算中心訂於 99 年 5 月及 9 月進行「99 年度學術機構分組防範惡意電子郵 件社交工程演練,期望強化行政人員之資安意識,減少惡意郵件之開啟率及點閱率,本 中心於 5 月 17 日,針對全校職員(含專案約聘僱人員)舉辦相關教育訓練。

七、自 4 月起,籌辦 7 場校內資訊教育訓練講習,講習課程包含:自然人憑證 API 應用與程 式設計(4 月 1 日舉辦,共 35 人參加)、MyCYUT 入口網站應用(4 月 15 日舉辦,共 18 人參加)、Windows 7 使用實務(4 月 27 日舉辦,共 41 人參加)、Windows 7 使用進階(4 月 27 日舉辦,共 37 人參加)、SPSS 統計軟體應用(4 月 30 日舉辦,共 51 人參加)、著 作權保護與學校行政(5 月 11 日舉辦)、微軟雲端運算之策略與產品藍圖(5 月 28 日舉 辦)等。

圖書館工作報告

一、館藏量統計(截至民國 99 年 4 月 30 日止),總館藏量為 470,521 冊、中(日)文圖書 328,148 冊、西文圖書 87,827 冊、視聽資料 54,546 件。此外,電子期刊有 27,782 種、電子書有 517,713 冊。

二、本館於 4 月 19 日至 5 月 9 日期間舉辦書香週活動,本次活動主題為「有品閱讀,e 同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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