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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6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簡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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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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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106 學年度指定科目考試 考生應考注意事項(簡要版)

(完整內容可至本中心網站【106 指考試務專區】http://www.ceec.edu.tw 下載)

一、考試時應攜帶准考證入場。准考證務請妥善保管,如於考前毀損或遺失,應於考試當日 攜帶考生身分證(或居留證、護照、駕駛執照、有相片之全民健康保險卡之一),向各考 (分)區試務辦公室申請補發,本中心不再製發。

二、為避免發生違規情事,務必詳閱准考證背面之注意事項及簡章之「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 辦法」、「作答注意事項」。

三、作答文具:應試時可攜帶書寫、擦拭、作圖(如圓規、直尺、三角板、量角器等)之文 具,並請特別注意:

(一)作答答案卷,務必使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使用筆尖較粗約 0.5mm〜0.7mm 之原子 筆)書寫,不得使用鉛筆,並力求字跡清晰及字體大小適中,否則致評閱人員無法辨 認機器掃描後之答案者,其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更正時,可以使用修正液或修正 帶。

(二)答案卡限用黑色 2B 軟心鉛筆畫記,且不得使用修正液或修正帶修正。

四、入場注意事項:

(一)各節考試開始前 5 分鐘打預備鈴,鈴響時考生即可持准考證入場。

(二)進入試場前,行動電話務必關機,並關閉行動電話及手錶之鬧鈴功能。進入試場後,

除准考證及考試必用文具外,其他所有物品均應立即放置於臨時置物區,不得將行 動通訊裝置(如行動電話、智慧型手錶、手環等穿戴式裝置)、書籍、紙張或具有計 算、記憶、通訊、拍攝、錄影等功能之物品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 帶。

(三)進入試場後,應迅速對號就座;就座後,應先確認抽屜中、桌椅下或座位旁均無非 考試必需用品,以及目視確認座位標示單及答案卷、答案卡之准考證號碼完全相符,

如有錯誤或缺漏,應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就座後未經監試人員許可不得離座。

(四)入場後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並不得書寫、畫記、作答。

五、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開始 20 分鐘後不得入場;入場後至考試開始 60 分鐘內不得離場;考試結束鈴聲響畢,應即停止作答,雙手離開桌面。

六、應試時不得飲食(含喝水)、抽菸、嚼食口香糖等。如因病情而有飲水或服用藥物等特別 需求時,可在考前向試務辦公室報備獲准後使用。

七、請特別注意身體保健及安全,儘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如於考前有咳嗽、發燒、流鼻水 等感冒症狀,請戴口罩應試;病情嚴重者,可申請至備用試場應試。

八、 如因突發傷病需申請應考服務(如行動不便等),請依簡章第 19 頁「突發傷病考生應考 服務」之規定辦理申請,或逕洽本中心考試服務處,電話:(02)2366-1416 轉 608。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 考試服務處 106.06.0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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