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教育研究院
「103 年度全國優良教育影片徵集」實施要點
壹、宗旨
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本院)為鼓勵全國師生暨社會大眾共同關心重大教育議 題,透過影音媒體呈現重要教育成果,表彰教育典範人物,發揚教育愛,特規劃辦理全 國優良教育影片徵集活動。
貳、目的
一、結合學校與社會之力量,運用影音科技傳揚優良教育事蹟,並留下優良教育典範。
二、徵集具教育意義之優良影片,掛載於本院網站供大眾觀賞,加強教育推廣之效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國家教育研究院
三、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級學校、社教機構、民間文教基金會
肆、辦理時間
本活動辦理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 103 年 6 月 30 日止(以掛號寄送日期為準),並同 時受理徵集作品報名繳交,獲獎之作品本院將擇期辦理頒獎及作品展示,時間另行通知,
並公告於本院網站。
伍、活動執行
一、 徵集作品內容
(一) 具有教育意義、啟發性、典範性、公益性、社會正義之優良影片。
(二) 呈現教育創新活動、報導獨特教育成果之優良影片。
(三) 製作品質優異、具有優良教學效果、教育意義之影片。
(四) 根據社會大眾共同關注之教育議題製作之優良影片。
(五) 符合中小學教學領域(如語文學習、自然領域、班級經營、性別平等、典範教師、
模範學生等)之優良影片。
二、 徵集作品組別 (一) 學校組
1. 國內各級學校教育人員、教師、學生等,創作符合徵集主題內容之優良影片 等作品。
2. 作品需經薦送學校簽署相關資料,每校薦送作品以 5 件為限,同作者以參加 2 件為限。
第 1 頁,共 4 頁
3. 作品著作權若屬學校,請簽署機關著作權同意書(如附件四之一) ;若屬創 作者個人(含多人集體創作),請加註創作者資料並完成簽署(如附件四之 二)。
(二) 社會組
1. 國內研究機構、社會團體、文教基金會、傳播媒體、醫療機構等創作之優良 影片等作品。
2. 作品需經薦送機關簽署相關資料,每一機關團體薦送作品以 5 件為上限。
3. 作品著作權若屬機關,請簽署機關著作權同意書(如附件四之一) ;若屬創 作者個人(含多人集體創作),請加註創作者資料並完成簽署(如附件四之 二)。
(三) 個人創作組
1. 全國社會人士、教師、學生、家長等,以個人自由創作符合徵集主題內容之 優良影片等作品。
2. 作品著作權歸屬創作者個人,同作者以參加 2 件為限 3. 請簽署著作權同意書(如附件四之二)。
三、 作品徵集組別與獎勵方式:
組別 獎 項 獎金 名額
特優 10 萬元 1
優良 5 萬元 3
學校組
佳作 1 萬元 5
特優 10 萬元 1
優良 5 萬元 3
社會組
佳作 1 萬元 5
特優 10 萬元 1
優良 5 萬元 3
個人創作組
佳作 1 萬元 5
附註:
1.各組獲獎作品均頒贈獎狀一張。
2.各組獎勵名額得視件數及成績酌予調整,作品未達水準時,獎勵名額得從缺。
四、 評審方式
(一) 由本院聘請教育專家、媒體專家及相關領域學者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作 品評審。
(二) 評審標準為:主題與內容之教育價值(40%)、技巧與品質(30%)、創意表現(30%)。
(三) 評審作業分初審、複審、決審等階段,並於決審時選出各組之特優、優良、佳 作等獎項得主。
第 2 頁,共 4 頁
(四) 每件得獎作品獎金由本院依規定應扣繳所得稅,或政府規定應扣繳之相關費 用,並統一由第一順位作者代表具名領取。
柒、徵集作品規格與注意事項
一、 影音作品之長度以 30 分鐘為限;影音品質應清晰穩定,解析度應為 1920*1080(長*
寬),檔案應為可透過網際網路傳送並以電腦播放呈現之通用格式。
二、 作品以光碟片燒錄寄送繳交。
三、 作品內容應均為自行編寫、演出、製作,不得運用非經授權之文字、圖片、影像、
聲音。內容若取材自業經授權之文、圖、影、音內容,請附原著作權所有之單位或 個人授權證明文件。
四、 繳交作品前請務必確認可於電腦(或影音光碟機)正常播放,若無法正常播放則視 同放棄參加資格。
捌、作品繳交注意事項
一、學校及社會組由機關審薦,個人創作組由創作者自行參加,相關附件已掛載本院網 站http://www.naer.edu.tw/公布欄/最新消息/公告內容,可下載使用,請於報名時依下 列順序裝訂後郵寄:
(一) 書面文件(3 份):含附件一至附件四文件資料。附件四著作權授權同意書(3 份),請務必親筆簽署。
(二) 資料光碟(3 份):內含附件一至附件四文件資料電子檔(WORD、PDF)、作品 簡介 PPT 檔(以 PPT 製作 5 頁作品說明,供頒獎典禮作品介紹之用)。
(三) 作品光碟(3 份):含圓標封面,請加註明:「103 年度全國優良教育影片徵集」
字樣,及薦送機關(或作者姓名)、作品名稱。
二、請以掛號包裹寄至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79 號 8 樓,國家教育研究院教育資 源及出版中心收,封面加註「103 年度全國優良教育影片徵集」字樣,寄出前請再 次確認上述各式文件及光碟是否齊備。
玖、頒獎
獲獎作品將進行公開頒獎,時間、地點由本院另行發函、公告通知。
拾、經費
本徵集活動之執行、評審、頒獎等經費由國家教育研究院年度預算支應。
拾壹、附則
一、 徵集作品引用題材、內容應注意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基本資料表中須簽名具結)。
二、 參加本徵集活動之作品,報名時如已獲得其他相關活動獎項者,除確實遵守著作權 相關規定,於報名表登錄獲獎資料,如已依規定完成報名及簽署授權,後經正式公 布獎項,原授權機關(創作者)不得選擇放棄,應履行合約義務。
三、 得獎作品名單將刊登本院網站,作品之著作權屬於本院與授權機關(創作者)共享,
報名時須繳交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作品逕存本院典藏,本院擁有典藏、推廣、借閱、
第 3 頁,共 4 頁
第 4 頁,共 4 頁
公布、印製、上網及公開展示播放等權利,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惟不得作為 商業營利用途。
四、 參加頒獎典禮暨得獎得獎作品發表展示會人員,請各服務單位核給公差或公假。
五、 得獎者及辦理本活動績優之教育人員,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本權責辦理獎勵事 宜。
六、 凡得獎之作品,如有違反著作權經有關機關處罰確定者,取消其獎勵資格,並追繳 其獎狀及獎金。
七、 得獎作品須配合本院作業,將作品建置至本院網站。
拾貳、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並於本院網站公布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