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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戰之後爵士樂在臺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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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北 市 立 建 國 高 級 中 學 第十屆人文社會資優班

二戰之後爵士樂在臺發展:

以美援時期為要點

徐上哲

指導老師:黃春木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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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第一章 緒論... 2

1-1 研究動機與目的 ... 2

1-2 研究範圍 ... 2

1-3 研究方法與限制 ... 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3

2-1 專書論著 ... 3

2-2 學位論文 ... 3

2-3 小結 ... 4

第三章 爵士樂與在臺爵士樂 ... 4

3-1 研究動機與目的 ... 4

3-1-1 爵士音樂簡介 ... 4

3-1-2 編制 ... 5

3-1-3 流派演變 ... 6

3-2 爵士樂在台發展概述 ... 7

第四章 美援時期的爵士樂發展 ... 8

4-1 戰後美軍軍事歷史背景 ... 8

4-2 傳播媒介 ... 9

4-3 分期 ... 13

4-3-1 第一期 ... 13

4-3-2 第二期 ... 1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5

參考文獻...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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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與目的

西元 1945 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美軍早在國民政府之前登陸並運行著 許多任務,像是清理戰後殘局、修復交通路網、協助運載國民政府受降單位過海 等等。1948 年後,國民黨在內戰中節節敗退,美國面臨是否繼續予以國民黨援 助的抉擇。1949 年 12 月,中央政府遷臺,1950 年 1 月 5 日,杜魯門總統正式宣 告放棄臺灣與中華民國政府;當時美國官方公開評估中共將於數周內順利奪取臺 灣。

然而韓戰開始後,美國立即改變態度,宣告「臺灣海峽中立化」政策。1951 年,美國成立「駐臺美軍顧問團(Military Assistance Advisory Group,簡稱 MAAG)」, 正式開始美軍駐兵臺灣歷史;1954 年簽訂中美共同防防禦條約,美國承諾協防 臺灣、澎湖。在兩方的軍事同盟關係確立後,美國有系統地以各種方式提供臺灣 大量軍事、經濟援助,通稱「美援」。

臺灣的軍事面、經濟面、社會文化面的成長大抵皆與美國有直接相關;其中 美式文化的傳入直接地對臺灣庶民階層生活造成影響。透過一些形式,爵士樂這 類當時在美國的流行樂也就自然地傳入。

時至今日,爵士樂這門音樂對臺灣音樂影響是巨大的,然而,檢視當今臺灣 對於過去這段極為重要的文化史,卻鮮少見到學者研究之成果或專書論著;相反 地,書籍方面大部分為介紹國外爵士樂的經典樂手、歌曲為主,學位論文則多著 重在學術性音樂研究。另一方面,研究者對於爵士音樂以及社會歷史脈絡演進感 到興趣。從作曲家的筆下直到以各種形式傳達給聽眾、從無到有如此繁複的生產 環節當中,無論是音符的細節、人跟人的互動、音樂的藝術本位價值、歷史意義 等,皆彌足珍貴。經過閱讀之後,研究者認為,這一塊不常被處理到的歷史脈絡 上可以有更多的討論及定位。有鑑於此,此文章將針對二戰之後美軍帶來的爵士 樂、及其在往後的發展細節做研究,並達成以下數點研究目的:

1. 釐清臺灣在二戰結束、美援開始之後的歷史脈絡,初探爵士樂當時的傳 播方式。

2. 分析當時社會情形與爵士樂相關人、事、物的活動,予以分期定位。

1-2 研究範圍

內容範圍可以分為前、後兩部分。前面部分是簡介爵士樂,包括今日臺灣爵 士樂的基本樣貌;後面部分是針對從臺灣於韓戰之後接受美援開始、直到中美斷 交結束,大略在此時期當中,爵士樂在社會上的活動,其中包括傳播媒介的分類、

結合軍事歷史背景和音樂傳播實際狀況的分期比較。

1-3 研究方法與限制

本研究主要透過相關文獻進行歷史回顧,蒐集更廣的資料並加以討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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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上對於文化傳播方式的描摹,乃至於圍繞特定主題之社會模型,其中的概念 從「音樂社會學」中汲取。

本研究嘗試統整前人在這方面所努力的事項,針對少數幾個專門探討爵士樂 在臺灣的發展脈絡的論文、書籍加以分析,再回溯尋查史料。

可能遇到的限制除了前人所做相關文獻資料較為不足之外,歷史文獻的蒐集 也會遇到困難,關於美軍駐臺時期有大量軍事、政治方面資料,但以社會底層、

庶民生活以及美軍俱樂部的主題文獻卻少之又少;若有,也都是美援如何支撐民 生經濟的歷史資料。所以只能透過各方的側面資料蒐集,或是從少數原本的主題 研究,一塊塊回溯尋找資料。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1 專書論著

1. 張翔一(2006)。臺灣爵士光譜。臺北市,臺北古籍出版有限公司。

本書正是在寫臺灣的歷史上的爵士樂。本書重要的部分是,蒐集國內為數不 多的臺灣爵士樂相關學術研究,整理出精細的臺灣爵士樂歷史的分期,是為有力 的參考資料。它將臺灣爵士歷史分成四個大階段:萌芽期、第一波爵士熱潮時期、

低潮期、第二波爵士熱潮時期。在書寫之中可以見到相當程度的細節,可以整理 出不少音樂傳入之後、被吸收、被接受、被重新再造的音樂的社會運動。

此專書對於本研究的最大意義在於,有前人軌跡可循。藉著他對爵士樂歷史 的分期,可以清楚了解每一期之中由甚麼不同元素構成,可以從旁蒐集到比他更 為完整的史料,爾後書寫出來的研究內容也可和他加以比對。

2. 林煒盛(2010)。非搖擺不可。臺北市,臺灣書坊出版有限公司。

本書為一大雜燴,關於爵士樂的大大小小訊息全部都有,包括爵士樂的基本 樂理、樂史、樂壇、對於爵士聽眾的看法、紐約的第一手爵士消息等等。而重點 是在本書最後的附錄部分,作者訪談本土爵士樂界重要的人物,蔡輝陽,是為臺 灣唯一純正的爵士俱樂部——藍調的老闆;並且蒐集大量資料,整理關於美軍在 臺時期的社會文化現象,像是美軍俱樂部、美國新聞處、廣播電臺等等。雖然篇 幅不大,卻非常有參考價值。

2-2 學位論文

1. 王尹秀(2003)。臺灣對爵士樂的接受探討。國立東吳大學音樂學系碩士論文。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王尹秀的論文援引大量當時報紙提供的資料,有聯合報、中央日報等,對於 報紙內容的解讀乃是對於音樂表演方面的客觀描述,以藉此判斷不同時期社會中 的需求取向;可作為本文的參考依據。它將爵士樂在臺灣的歷史發展依重大歷史 事件分成三期,而此和張翔一的著作有可以比較之處:張翔一的著作也將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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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依據歷史事件分為三期,但依據是不同的歷史事件。王尹秀的文章先於張翔 一的著作,在張翔一的著作中也提到王尹秀的這篇論文,但卻採用的是不一樣的 分期,本研究必從中釐清觀點並得到自己的解釋。

2-3 小結

國內關於在臺爵士樂發展的相關著作、研究本即不多,張翔一、王尹秀之著 作算是唯一針對「臺灣爵士樂」而寫成,因此對於本研究來講深具參考價值。張 翔一的《臺灣爵士光譜》一書,雖然看似不是嚴謹的學術論文,只是坊間書籍,

但可以經由其考證的資訊再去查證進而得到更多有用資訊;而從他的大量臺灣爵 士樂壇人物訪談當中,也可以得到不少資訊,進而再去查證。林煒盛的《非搖擺 不可》的資訊量較少,對於美軍活動之切入面也相對狹窄,但也有可以與前一筆 文獻相互比較之處。

王尹秀的《臺灣對爵士樂的接受探討》最特殊的莫過於從過去的媒體(聯合 報、中央日報)當中擷取各種和爵士樂有關的新聞、展演,整理成表格的形式,

而本研究經由參考這些資料,從中依照需要再去查證。

總而言之,這些文獻對於本研究最大的幫助是,可以藉由它們的既有文字,

從中去檢查,進而查得更多有力的資料並相較比對,可以知道合理和不合理之處;

他們書寫歷史的寫作方式(歷史分期、內容分類依據)也可做本研究參考。

第三章 爵士樂與在臺爵士樂

3-1 爵士音樂簡介

本研究內容最主要探討二戰之後美援時期爵士樂的「音樂」本身──或說此 一表演藝術文化的本身──在臺灣社會傳播的脈絡和對臺灣社會造成的影響。

在進入到歷史書寫之前,本章將先以文字簡單介紹爵士樂的音樂本質樣貌和 其文化樣貌,為何它在音樂史上中有如此重要的地位,以及它具有什麼與眾不同 的特質導致它足以被拿出來在這個時代(美援時期)討論;進入第四章之後,其 中的許多專有名詞(爵士樂派種類、編制)皆可回來參考本章的定義。

3-1-1 起源和基本定義

關於爵士樂的嚴謹定義,自古至今眾說紛紜。在學術上,嚴謹的音樂史分類 中,爵士樂(Jazz)與搖滾樂(Rock music)、節奏藍調(R&B)同屬藍調(Blues)

音樂家族。

藍調音樂最一開始源自 19 世紀晚期美國南方各州黑人奴隸的勞動社會,最 一開始的形式只是吟唱,甚至叫喊,是語言的延伸,並不拘限於現今學術上的任 何音樂形式、音樂結構。

當它碰上教堂中的福音歌曲、葬禮時的行進樂隊的樂器、音樂曲式、和聲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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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經過編曲和樂器演奏之後,成為融合非洲節奏律動、歐洲樂器、西式音階等 等元素為一體的音樂,此便是爵士音樂。其中路易斯安那州(Louisiana)的城市 紐奧良(New Orleans)被視為爵士樂的家鄉,也是早期知名爵士樂手的發源地。

「爵士(Jazz)」此一單字來源也眾說紛紜,較廣為流傳的說法是源自於 20 世紀初紐奧良紅燈區流行的性暗示語句「Jassing It Up」(紫图速查手册编辑部,

2004)。由此可見早期的爵士樂帶著淫穢色彩,人們重於感受這種音樂營造出來 的狂歡不羈之氣氛,背後隱藏商業行為。

關於爵士樂的嚴謹定義再怎麼眾說紛紜,也都具有兩個普世公認不可或缺的 大要素:搖擺(Swing)、即興(Improvisation)。

搖擺是爵士樂的根,指的是爵士樂有一種特殊律動,讓聽眾不由自主搖擺身 體、翩翩起舞,這也和「大樂團(Big band)音樂」作為舞曲使用有關;即使後 來爵士樂隨時間而演變出越來越多種風格,但搖擺的特質對於爵士音樂來說是亙 古不變的道理。

即興演奏不是爵士樂的專利,只是一種表演藝術形式,世上各地的音樂或多 或少有自己的即興方式,但對於爵士樂卻是不可或缺的。不同首爵士樂曲有不同 的和聲架構,通常樂手或歌者在主旋律結束之後按照符合的和聲架構即興一段樂 句,像在吟唱一段故事。起初人們會自己分即興好聽或不好聽,但漸漸的也被歸 納出一套學術理論(林煒盛,2010)。

爵士樂是各種文化交錯融合而成的音樂,現今並沒有所謂「純的」爵士樂,

許多複雜的運動造成它的表現多樣性,與其他音樂相較起來不具規律。爵士樂同 時是變動中的音樂,隨著時代的變化、樂手的創新突破,有不同的表演藝術思維 或商業行為,造就不同樂風的展現。

在古典音樂界內,聽眾所認識的都是以作曲家為主體,聆賞不同作曲家之作 品,演奏者也是以音樂生產創作的最初環節──作曲者的生產為主幹,去詮釋不 同「大師」、「音樂家」的作品。爵士樂不盡相同,在爵士樂文化裡,爵士音樂的 詮釋因人而異,聽眾喜歡的類型也見仁見智,導致樂手(演奏者)本身具有高度 重要性,而樂手與樂手之間、樂手與唱片公司之間、樂手與聽眾之間的互動模式,

導致爵士音樂與社會現象關係緊密的現象,且持續隨著時間流逝在變動、進化。

這些都直接決定了「爵士樂」這個廣大集合名詞之下的表演藝術的樣貌。

3-1-2 編制

爵士樂使用的樂器,大致上可以用「節奏組」的分別,將樂器區分為兩種。

節奏組(Rhythm section)1指的是鋼琴、爵士鼓組、低音大提琴和吉他。非節奏 組的樂器有:小號、薩克斯風家族、長號、電顫琴;另有極少數的職業樂手使用

1節奏組的樂器有鋼琴、鼓組、低音大提琴和吉他,是支撐整個爵士樂演奏的支柱。其中鼓 組對於節奏的輕重快慢掌握特別重要;鋼琴掌握大部分和聲及節奏;低音大提琴和吉他彈奏整樂 曲和弦中的「根音」,其中低音大提琴在爵士樂演奏裡都使用撥弦的演奏方式,極少使用到琴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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豎笛、長笛、小提琴進行演奏。人聲則也算在非節奏組的演奏樂器分類裡,但和 這些樂器的功用不同,人聲可以在編制上進行更彈性的搭配。

爵士樂團的編制大致上分為三種:

(1) 大樂團(Big band)

大樂團是編制形式最大的,樂器種類也最齊全,有說法稱之為「爵士交響樂 團(Jazz orchestra)」。正式編制有十七人,分別是節奏組加上四支小號、四支長 號、五支薩克斯風家族。

(2) 中小型樂團(Combo band)

當人數介於五個到十個之間,通常稱作中小型樂團,也可直接稱為五重奏、

八重奏等等(節奏組是必備)。氛圍沒有大樂團那樣嘈雜,但人數不少、可以做 很多音樂變化。

(3) 小型樂團

以節奏組為主的小編制,可以是二重奏、三重奏,有時再加上一把管樂器。

基本上三到五重奏是爵士樂史上最為常見的組合。

3-1-3 流派演變

爵士樂的起源正處世紀交接之時,20 世紀初,樂手們急於發掘這塊新穎的 音樂形式,各式各樣的樂團因應而生。當時的黑人社會中,葬禮、遊行、妓院一 類場合都可以聽到早期的爵士樂。1920 年代末期,大樂團(Big band)興起,透 過廣播技術使得爵士樂成為風靡全美的流行音樂,很多大城市都有著名的大樂團;

而大樂團音樂就是所謂舞曲,演奏之地往往是飯店、舞廳,因此爵士樂首先走向 商業化的途徑,是娛樂場所對大樂團的雇用,加上人數多,因此好的樂隊經理人 或是樂隊領班顯得重要(林煒盛,2010)。

40 年代,咆勃樂(Bebop)興起,是爵士樂史上最重要的篇章之一。迥異於 舞曲型式,咆勃樂對於一般聽眾來講較為艱澀難懂,也因此在後來走向學術化;

它使用中小樂團(Combo band)編制,編曲皆偏向較為複雜的音階和和聲,樂 手捕捉自己的即興靈感,高速的節奏使得音樂緊張刺激,演奏方式對於樂手實力 考驗更嚴苛。

酷派爵士(Cool jazz)起源於 40 年代末,藝術上可視為對咆勃樂的反動(紫 图速查手册编辑部,2004),拋棄了快速的節拍、複雜的即興,運用大量編曲使 樂曲聽起來更柔順甜美並冷靜。但 50 年代的硬咆勃(Hard bebop)是對於酷派 爵士的反動,雖然藝術上可視為咆勃樂的精神延續,卻跟咆勃樂不同;在編曲上 使用與咆勃樂一樣簡單的編曲方式,但卻比咆勃樂更著重成熟的即興演奏,同時 融合了拉丁音樂的元素。

50 年代末直到 60 年代,爵士樂走向改革的年代。一批新世代的爵士樂手在 即興演奏上尋找更新的出路。缺乏旋律,即興誇張,樂手之間必須緊密合作去貼 附對方的發揮。儘管受不少傳統爵士樂手批評,自由爵士(Free jazz)的精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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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給後世很多影響。

70 年代後爵士樂有融合(Fusion)的樣貌。搖滾樂、電子樂、放克樂的流行 正在全世界如潮水一般一波波襲來,這些音樂類型常常被樂手混搭演奏或製作;

而事實上爵士樂特殊的「味道」也早已被融入到一般的流行樂當中。因此在近二、

三十年來,「爵士樂」一詞有被擴大使用的現象(林煒盛,2010),只要有爵士樂 風格隱含其中的樂曲,常被視為就是爵士樂,但狹義的爵士樂是指 30 年代到 70 年代這段時間發展的爵士音樂,也是本研究所指的範圍,也是一般認為較無爭議 的範圍。

此段落之爵士樂的基本介紹極為精簡,爵士樂史上由於每個不同樂手都造就 著時代的走向,而好的樂手和樂團又都不計其數,讓爵士樂的世界整體來講顯的 非常複雜,與歐洲古典樂的場域截然不同。

3-2 爵士樂在臺發展概述

繼承上一節對於爵士樂的基本概述,本節將簡單說明爵士樂在臺灣的「整體 發展」。不同於下一章要討論的,本節僅是在臺發展的概述,並為現今臺灣社會 定位爵士樂提供一個觀點。

對於臺灣本土住民,不論是歷史上被不同政權統治過後留下來的漢人、日人、

原住民等等,或是國共內戰之後遷臺的大量政府官員及軍眷、所謂「外省人」, 在二十世紀中期突然出現的「爵士樂」說到底,都是美國文化的一部份。也就是 說,爵士樂在二戰後的發展,在臺灣本身並無爵士樂發展前例的狀況下,是要接 受完全來自於另一個文化的音樂形式,而且這個音樂還是時下整個世界最流行 的。

美軍的進駐和經援、軍援對於臺灣來說,是傳播美國文化最大的一波助力。

本研究依照軍事及國際政治環境的不同,美軍駐臺和美援又可粗略分為兩個時期,

一是韓戰之後到駐越美軍大量前往東亞之前(1950~1965),二是越戰高潮到美軍 撤臺(1965~1978)2

美軍駐臺期間,這兩階段分別在傳播爵士樂也有不同的途徑和影響力,此在 文後提及。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莫過於刺激了臺灣本土爵士樂的發展(王尹秀,

2003)。臺灣這塊地域原先完全沒有爵士樂,美軍來臺後透過各種不同管道傳播 展演,除了讓臺灣本土人民接受此文化,更讓臺灣人民運用本身的資源進入到爵 士樂職業表演的場域,自己成立獨立的樂團。實際例子包含了謝騰輝於 1953 年 創立鼓霸大樂隊。

爾後三十年,臺灣的爵士音樂發展雖然因為其他流行樂種的興起而漸趨沒落,

但傑出的爵士樂理論家、教育家3、小型樂團和大樂團仍守著最初的爵士職業場 域,使其不完全被其他樂種所取代。

2 詳見第四章。

3 在美軍離開臺灣後的數十年,臺灣有不少有名的爵士音樂理論家、教育家,例如:馬樂天、李 奎然、翟黑山。他們赴外求學,引介音樂理論,讓臺灣音樂演奏者或聽眾有音樂理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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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變至今日,這種被定義在上世紀 30 到 70 年代的爵士樂,在 21 世紀最新 一代的流行音樂面前,早已是「半個古典樂」,爵士樂成為「經典」,雖然已經過 時,但其成就巨大,在音樂史上不容忽視。

而相反的,正因為爵士在臺灣成為「經典」,雖然不是主流,卻有一定的市 場;這樣的音樂社會之間的運動模式和幾個世代前的爵士樂截然不同,維繫住聽 眾去聽爵士樂的關係幾乎剩下商業行為,換句話說,許多消費者需要爵士樂只是 為了購買那種音樂帶來的感官刺激,有些類似花錢去看美術展覽卻只是要表面上 昇華自己氣質一樣。

過度的商業包裝和流行文化的消費熱潮特性,近十年來的人們往往把經典爵 士樂當作「優雅的、休閒的、過耳即忘的消遣方式」,使得原本講究樂手特質、

編曲特質、即興與融合等等藝術精神不被重視。然而這也不代表消費者之中不含 把這些爵士樂學問當作一回事的人。

就一個表演藝術而言,欣賞的觀眾或聽眾分為許多類,從產出到被接收過程 中更是經過許多環節;就各個文獻資料以及研究者本身的觀察歸結,將爵士樂這 個音樂類型以一個學問或藝術來看待的,除了少數聽眾、本身爵士樂職業場域裡 的樂手,還有就是好的樂評、社群媒體、音樂教育者,但從來不會是經過商業手 法宣揚形象的唱片公司。

當然,一個文化的活動通常脫離不了商業行為。這裡並不指言商業行為導致 現今臺灣爵士文化乏善可陳,而是適度的商業行為是必要的,但過度的商業包裝 使得聽眾或消費者在接觸之前對爵士樂就會有關於經典、優雅、慵懶的既定印象,

而非真正去探索爵士音樂之間的精神本質,而那種作法通常對於純粹去感受一件 表演藝術作品通常是有障礙形成的。

第四章 美援時期的爵士樂發展

西元 1945 年,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臺灣也從日本殖民下歸還至當時 的國民政府手中。而從戰爭末期算起,直到由國民政府確實接手管理臺灣的這段 期間,美國軍方在很多環節上扮演著維持國際情勢穩定、促使戰末國與國之間人 事流通的角色。二戰結束後,美蘇對立,美國於國際上採取反共行動,盡力取得 軍事優勢;在亞洲,防範依序由北到南的北韓、中共及越共,成為當時美國的重 要課題。正好臺灣位處要衝,接連碰上國共內戰、韓戰、諸多中小型戰爭以及越 戰,國際局勢不斷變化,使得接下來的三十年內,美軍成為臺灣社會重要的組成,

美國文化傳入臺灣後更是對本土文化造成影響。

4-1 戰後美軍軍事歷史背景

1945 年 8 月,日本宣布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首先前來進佔臺灣的,

並不是國民政府軍隊,而是美軍。他們負責蒐集情報、將美俘救出、勘查臺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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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人文。爾後國府前往接收臺灣。光復一開始,美國援助性質類似戰爭善後

(狄縱橫,1980)。為了流通殖民地舊統治者和新接收者的來去,直接援助兵力 使其增強。另一方面,國共內戰中,國民黨政府已經做好遷臺的準備。美軍很直 接的碰到是否繼續軍援國民政府等問題。幾個月的觀察後,1950 年 1 月,美國 總統杜魯門正式宣告放棄臺灣及中華民國政府。

然而,1950 年 6 月,北韓軍隊在蘇聯指使下越過北緯三十八度線南進,韓 戰開始,原先國際皆已認定之定局,突然因為韓戰的爆發而瞬間改寫。很快美國 意識到,繼續讓國府三軍接受美援是為屏衛臺灣海峽的最佳方式,加上中共「抗 美援朝」的政策,讓美國對之更為敵視。

1951 年 5 月,美國在臺正式成立「駐臺美軍顧問團(U.S. Military Assistance Advisory Group/Republic of China on Taiwan)」,是在臺灣進行美援的正式最高單位,

開啟了一般所謂的美援時期。無論是對於國府的戰力評估、主要軍事裝備的給予、

軍人受訓、部隊組織的行政改革、基本武器及彈藥的生產,皆是駐臺美軍顧問團 的工作內容。1954 年國民政府與美國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係為兩岸情勢 緊繃加劇之時兩國簽訂之軍事同盟條約,可看作為美軍在臺灣社會的根深蒂固的 代表意含。

1950 年代末期,中美之軍事關係越趨緊密;1958 年 9 月,八二三炮戰進入 高潮,此時駐臺美軍的作戰單位人數已超過一萬五千人。在砲戰之後,中美軍事 合作的最高潮亦隨之退散消去,美軍戰鬥單位陸續撤臺,顧問團人員也年年縮編

(狄縱橫,1980)。

1960 年代,美國大致上認為臺灣經濟水平和人民生活水準已漸漸提高並達 到一定水平,在各方面慢慢減少經濟援助,原本的贈與性質漸漸轉為貸款運行。

然而,在越戰如火如荼的進行之下,臺灣在 1965 年後有了另一個更為廣為人知 的地位:美軍大兵的渡假小島。

越戰全面爆發之後,無論是駐軍或是來臺並即將要赴越作戰的美國軍人,人 數皆節節攀升,初期 2 萬餘人來臺度假,往後增至 17 萬人,1970 年高達 20 萬 人。雖然在 1965 年 6 月同時美國正式終止予以臺灣的經援,但這些渡假的美軍 帶來的外匯不下於 10 億美元,更透過美軍俱樂部以及在美軍基地周遭的聲色場 所影響臺灣都市社會甚鉅。

本節以時間順序明確的敘述主要的美國在臺軍事活動,下一節將提到,影響 到臺灣民生最直接的因素是美軍在臺人數的這個重點,並分析不同年代的不同音 樂流派在臺灣的演變。

4-2 傳播媒介

本研究自行依據爵士樂在這段時間裡,自美軍傳播至臺灣社會的途徑,分成 六個類型。軍樂隊或是來自美國的勞軍樂團。

第一,來自美國的職業爵士樂團。

第二,美國新聞處(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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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臺灣美軍廣播電臺(American Forces Network Taiwan)。

第四,美軍俱樂部、酒店。

第五,大飯店大樂團。

而這六類途徑又依性質,可粗略地將一、二為一組,三、四為一組,五、六 為一組;第一組是美國的樂團,第二組是來自美國政府方的傳播媒體,第三組是 當時實際的爵士樂表演場所。這三大類傳播方式之間密不可分,有各種因素互相 影響著。

第一組

首先是美國本土的軍樂團。美國本土樂團分成兩類,第一類是美軍駐紮於臺 灣時本身即有的正式單位,即軍樂隊。軍樂隊的存在對於西方軍制來講不可或缺,

樂隊本身也都是軍人身分,理所當然地跟著美軍來臺。軍樂隊不定期表演,巡迴 各地,也舉辦研討會、電視音樂會以及勞軍活動。

音樂表演方面,美國軍樂隊或是勞軍樂隊並不是職業的爵士樂隊,樂器配置 是管樂團配置,包含木管樂器、銅管樂器、行進打擊樂器,人數也在數十個不等,

表演曲目種類多,但總會有爵士樂曲穿插表演其中。當時來臺的軍樂隊諸如美國 空軍軍樂隊、美國海軍第七艦隊軍樂隊、美國十三航空樂隊等等。

職業爵士樂團是第二類,他們的表演牽扯到關係到專家計畫(Specialist Program)的執行(張翔一,2006)。專家計畫乃是一個當時美國國務院推出之政 策,其內容為:從 1950 年代開始,不定期派遣不同領域的專業人士前往不同國 家做文化交流。爵士樂當時在美國乃是主流文化之一,在音樂這塊也具有十足的 代表性,因此派遣爵士樂團來臺灣是很理所當然的選擇。這些職業爵士樂團在當 時美國樂壇也都是舉足輕重的角色,相對來說對於當時臺灣社會是獲致外來文化 一個相當重要的管道。

音樂表演方面,職業爵士樂團的編制不同於軍樂隊,是單純的爵士樂團標準 配置,若是大樂團(Big band),人數則在十六七人上下,咆勃(Bebop)或是硬 咆勃(Hard bebop)、酷派爵士(Cool jazz)樂團的話,人數則從獨奏(通常為鋼 琴手)到六人不等。既然是標準編制,演出的曲目也大多是較有名的標準曲

(standard),除了較具代表性、較容易造成取寵效果,與大樂團的主要功用:演 奏舞曲、炒熱氣氛,帶來歡愉的直接娛樂性質的取向,也有關係。

另有值得一提的是:小編制樂團或是中小型樂團(Combo band)4的存在,

以及其帶來的咆勃樂。與當時大眾對於爵士樂熱鬧的舞曲語彙截然不同,小編制 樂團當時在臺灣的活躍流行於「圈內人」的世界,也就是對於音樂欣賞較為職業 的樂手,而非聽眾、或是為了娛樂性質而消費的消費者。

在 1960 年代中後,臺灣因越戰關係成為美軍的渡假勝地之後,小編制樂團 的咆勃樂派同步於美國的本土樂壇,儘管較不為一般民眾所接受,但仍盛行於爵 士樂壇的核心。

4 詳見第三章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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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組

1953 年美國新聞總署(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Agency)在美國成立,其 國外分支機構便稱為美國新聞處(簡稱美新處)(United States Information Service),附屬於美國駐該國的大使館,但直接向美國新聞總署的華盛頓總部負 責。根據 1964 年的統計,全世界共有 232 個美國新聞處,分布在 106 個國家,

中華民國有 6 個,分別設立在臺北、臺中、高雄、臺南、嘉義和屏東等 6 個城市,

所有宣傳工作則由臺北的美新處統籌指揮。臺北美國新聞處舊址位於今臺北市中 山堂附近,但五二四事件導致被嚴重破壞,遷至今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現址;與美 斷交後更名為「美國在臺協會美國文化中心」,屬非官方性質,直到 2002 年遷出。

臺北美國新聞處底下分設新聞組、文化組、節目組、管理組及預算組,其中 掌管所有藝文展覽、表演藝術、學術交流的舉辦的單位便是美新處文化組。美新 處文化組負責執行的各種文化交流計畫,包括前面提及的專家計畫。

專家計畫(Specialist Program),實為國際教育交流計畫──傅爾布萊特計畫

(Fulbright Program)──的其中一部份。傅爾布萊特計畫是美國參議員 J.威廉.

傅爾布萊特在 1946 年的提案,主張將美國政府在海外的二戰剩餘物資兌換為當 地貨幣,用來資助美國與當地的教育文化交流計劃,1947 年 11 月時在中華民國 尚未遷臺前已先和美國簽署傅爾布萊特協議書,經過十年後 1957 年 11 月才在臺 灣恢復。

臺灣美軍廣播電臺(American Forces Network Taiwan),成立於 1955 年,是 今日臺北國際社區廣播電臺(International Community Radio Taipei,簡稱 ICRT)

之前身,以服務駐臺的軍人、官員、行政人員和家眷,播放來自美國的大眾收音 和節目,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等地成立廣播網,總臺 1970 年代之前設於臺 北中華路,爾後遷至陽明山美軍宿舍群。

處於戒嚴時期的臺灣,美軍廣播電臺卻不受政府的新聞檢察和管制,24 小 時全天候播放美國音樂,對於當時封鎖外來消息的民生社會來說是個矛盾的存在,

使各式在學青年及知識份子趨之若鶩,更提供臺灣本土樂手一個極為珍貴的音樂 資訊來源(張翔一,2006)。不論是有形的美國新聞處和無形的空中電臺的收聽,

在當時都是臺灣民眾了解外面世界的管道之一,而,爵士樂更是透過這樣的途徑,

在臺灣慢慢散佈開來。

綜上所述,美國新聞處在臺灣扮演的角色除了傳播,更重要的是透過專家計 畫的執行,由美新處文化組負責主持各式各樣的藝文活動,進而促成爵士樂團來 臺、爵士樂文化日益興盛。臺灣美軍廣播電臺則是透過空中電臺的新聞、訊息放 送,直接的帶給臺灣社會訊息管道來源,使爵士樂更以一種文化的型式傳播。

就臺北美新處為例,它曾舉辦過數場音樂欣賞講座、音樂影片的公開播映、

「音樂在美國」圖片展覽會,甚至錄製節目,雖然介紹的音樂不一定是針對爵士 樂,但正如之前軍樂隊表演的道理,由於當時爵士樂是美國、甚至全世界都當紅 的流行音樂,所以在那樣的社會傳播之下,爵士樂是充滿各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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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組

最後是美軍俱樂部、大飯店、酒店、夜總會、舞廳等場所。此些項目之所以 被歸成同一種,是因為這些場所是爵士音樂做為一個表演藝術真正被實際展現的 舞臺。在這些場所,爵士樂被作為一個意象使用著,此意象的「純藝術」語彙對 於當時的臺灣大部分民眾而言成分甚少,大多爵士樂的藝術性質都是樂手或是後 來的評論家,隨著一段時間過後爵士樂被學術化之後,才慢慢產生的(林煒盛,

2010)。

相反的,當時在這些場所爵士樂的角色意義是讓美國大兵放鬆身心的娛樂消 遣、社交場合的舞曲、聲色場所的背景音樂,甚至是特種行業的氣氛營造。編製 一概是大樂團(Big band),音樂種類都是搖擺樂(Swing),背後含著巨大的店家 的商業動機和經濟行為;而一個大樂團的編制基本上在十七人以上,若是職業樂 團,那麼就要同時養活這麼多樂手,樂團與雇主店家之間的經濟關係從此可見一 斑。

而本研究再將這些場所依照性質不同粗略分成幾類:第一類是美軍俱樂部,

第二類是國人經營的大飯店或大酒店、賓館,第三類是民營的小型的酒吧、餐廳,

第四類是民營舞廳。

當時在臺灣每個美軍基地都會有自己的俱樂部,就臺北而言有六個較廣為人 知的美軍俱樂部,例如 63 俱樂部、海軍俱樂部,另外在桃園、新竹、嘉義、臺 中、臺南、高雄這些地方,也都有自己的美軍俱樂部。美軍俱樂部又稱美軍招待 所,主要是為了服務駐臺美軍所設置,其內聘請的樂團,成員除了臺灣籍、美國 籍,更多不可忽視的是菲律賓籍的樂手。一般來說,以美籍和菲籍的樂手占大多 數,臺籍本土樂手占少數。以音樂演奏程度來講,臺籍樂手程度平均都在菲籍樂 手之下。音樂演奏種類在美軍俱樂部裡較為多樣,從大樂團的搖擺樂到中小型編 制樂團、甚至獨奏都有,風格口味因應美國軍人的需求,因此爵士音樂曲目較攀 附著美國本土時下流行的曲目(林煒盛,2010)。

相對的,在國人經營的大飯店、酒店,以及酒吧、舞池的表演,演奏編制幾 乎全部都是大樂團,爵士樂種類也幾乎是搖擺樂。由於這些場所多是社交場合,

主要需要的是氣氛的營造,或是跳舞的配樂,因此這些場所多都雇有自己的大樂 團,人數在八到十幾人之間不等;在當時後臺灣,也是與美軍俱樂部的爵士樂相 較之下,更廣為人知的爵士樂。

當時受美軍俱樂部雇用的樂手,薪水相當優渥,從諸多文獻中可得知,許多 老樂手都表示那是一個爵士樂手的黃金年代,當時的收入一年可以買一棟房子並 不稀奇。相對的,大飯店、大酒店這些大量有社交活動和社交舞的場所,消費並 不是一般民眾可以負擔得起的;以 1960 年代初期的臺灣經濟總體發展來看,政 府努力賺取外匯,透過獎勵投資和加工出口區,落實出口擴張的工業發展政策,

使工業產值超越農業產值,帶動經濟成長,社會中勞工階級占至多數,中產階級 也慢慢興起;但當時那些高級飯店多半是給國內外資本階級,也就是富人或權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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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士,的休閒或社交場合,因此平常民眾並不易接近。

4-3 分期

總結上述,第一節中是針對美軍在於臺灣的軍事活動的歷史背景,第二節是 當時爵士樂傳播文化的內容;而這兩者之間的結合在此節討論。

從重大事件判別,可以得到兩個時期的區分。

第一個時期,是韓戰之後到駐越美軍大量前往東亞之前(1951~1964),第二 個時期是越戰高潮到美軍撤臺(1965~1978)。

4-3-1 第一期

第一期始於 1951 年 5 月成立的駐臺美軍顧問團,結束於 1964 年的駐臺美軍 人數低潮。顧問團成立之後,儘管美軍在全臺南北各地在零星的據點活動,但以 臺北為中心;此時期一開始就有菲律賓軍樂隊來臺演奏的紀錄5。1954 年,聯合 報第一次出現和爵士樂相關之報導(王尹秀,2003),隨後在 1955 年,美國海軍 第七艦隊軍樂隊來臺表演,是美軍軍樂隊或勞軍團在臺表演的濫觴。從當時聯合 報內容可見:

美國第七艦隊軍樂隊,本月十日晚在本市中山堂中正廳所舉辦的演奏,在臺 北說起來還是破題兒第一遭。由於自由中國人民,和美國人一樣的愛好音樂,所 以聽眾非常踴躍……。6

不應以片面的媒體報導判斷面當時的爵士樂在臺傳播狀況,但仍具有代表性。

美國勞軍樂隊是最早、持續最久的在臺爵士樂傳播途徑,透過的形式是公演,儘 管並不是職業的爵士樂團(意即並不是標準的大樂團、中小型樂團配置7),但也 成為當時臺灣民眾主要接近爵士樂的管道形式。統計參見表一。

除了軍樂隊之外,1953 年美國新聞總署成立後也在臺北有了美國新聞處,

如前一節所述,美新處文化組負責營運籌辦各種文化方面的交流活動,爵士文化 得以用「官方的管道」向臺灣民間宣傳、發揚光大。統計參見表二。

1955 年,臺灣美軍廣播電臺也成立於臺北、臺中、臺南,24 小時放送美國 音樂,其中包含大量的爵士樂(林煒盛,2010);相較於當時嚴苛的政府新聞管 制,美軍廣播電臺顯得格外珍貴,對於當時數目不斷增加的樂手們是重要音樂訊 息管道(張翔一,2006)。

1954 年,中美共同防禦條約簽訂。即使第七艦隊隨時可能離開臺灣海峽,

但美國仍可以用其他的軍事方式前來協防臺灣,是繼美軍顧問團駐臺後,中美軍 事關係穩固的再確認。軍隊和顧問團人員來臺人數穩定增加,相關勞軍活動也越

5 鼓霸大樂隊(2005)。鼓霸樂隊介紹。2015 年 1 月 26 日,取自網址 http://www.kupa.com.tw/about.php

6 〈朝氣蓬勃的美國第七艦隊軍樂隊〉,《聯合報》,1955/8/13/16

7 詳見第三章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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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越多,美新處和美國廣播電臺服務對象也增加,進而爵士樂的發展越來越穩 定。

表一:美國軍方樂團來臺演奏統計,王尹秀(2003:34)

日期 樂隊名稱

1955 年 8 月 10 日 美國海軍第七艦隊軍樂隊 1956 年 5 月 1 日 美國空軍軍樂隊

1957 年 6 月 15 日 美國空軍軍樂隊 1960 年 3 月 21 日 美國空軍軍樂隊 1962 年 11 月 26 日 美軍十三航空隊樂隊 1963 年 9 月 17.18 日 美國海軍第七艦隊軍樂隊 1964 年 9 月 5-7 日 美國海軍第七艦隊軍樂隊 1964 年 10 月 27 日 美軍十三航空隊樂隊 1965 年 5 月 1 日 美國空軍軍樂隊 1976 年 6 月 23 日 太平洋美國空軍樂隊

1978 年 9 月 2 日 美國第七艦隊樂團(遠東支團)

表二:美新處在臺舉辦爵士音樂活動統計,王尹秀(2003:33)

日期 活動內容

1955 年 8 月 10 日 「音樂在美國」圖片展覽會 1956 年 1 月 16.17 日 「今日美國」廣播節目

1964 年 1 月 25 日 「追悼傑克蒂伽登8」廣播節目 1965 年 9 月 24 日 「三個時代的爵士音樂」講座 1966 年 3 月 19 日 狄普瑞斯特來華之演奏及講座 1969 年 2 月 1 日 韋爾斯爵士樂隊來華之演奏

1975 年 10 月 8 日 「杜克艾靈頓:其人其音樂」講座

1976 年 6 月 29.30 日 主辦美國現代音樂家及作曲家蘭德「爵士樂的發展」

及「東方音樂對現代爵士樂的影響」講演

4-3-2 第二期

第二期始於 1965 年駐越美軍大量來臺度假,終於 1978 年美軍撤臺且全數離 開臺灣。美國在 1965 年已經停止對臺經援(軍援未停止),然而並未讓臺灣的經 濟成長受到影響,除了政府自身制定政策,工業發展迅速之外,來臺灣度假的美 國軍人在臺灣消費所挹注的大量外匯、以及爆發性的大量美軍在臺灣社會的各式 活動都使社會風氣趨於浮華(狄縱橫,1980)。

8 Jack Teagarden(1905~1964),大樂團搖擺時期重要的樂隊領班、長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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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第一期最大的差別在於,由於美軍的人數大大增加,從 1965 年之後保持 在萬人上下而歷久不衰(狄縱橫,1980),如此大量的休閒活動、消遣、娛樂需 求,使得美軍俱樂部和聲色場所成為主要的爵士樂傳遞場所。

在幾個面向來看,爵士樂在此時期不再只僅限於前一期的「嚴肅中尋找娛樂」

的感覺,而是社會風氣整體趨向熱鬧、繁華,而爵士樂隨處可見。第一個面相是,

臺灣本土自身的爵士大樂團「鼓霸大樂隊」在 1964 年臺北國賓大飯店開幕時,

以破天荒高薪被聘為專屬的爵士大樂隊,除了證明當時爵士樂是個交際場所必備 的「背景氣氛音樂」,也見證臺灣本土樂手的成功發展;第二個面向是,臺灣人 民經濟水準漸漸提高,比起十年前,有較好的能力可以在這些聲色場所消費;比 起 1950 年代民眾只能藉由勞軍樂隊的表演接觸爵士樂,1960 年代後期有更多的 聲色場所、飯廳,可以消費,以及欣賞到更多爵士樂手的表演。

另一方面,前面第一期題到的勞軍樂隊、美新處藝文活動、駐臺美軍廣播電 臺的廣播放送也未曾停止,只是對於欣賞爵士樂的臺灣民眾而言,其重要的地位 並不如往常,因為有更多的直接管道可以接觸。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屬歷史性質之研究,主要探討二戰之後「美援」時期,爵士樂在臺發 展的情況。第三章和第四章為主要內容,第三章先介紹爵士音樂的基本,並針對 臺灣爵士樂現況做整理,確切說明本研究所指的「爵士音樂」。第四章根據兩個 點的分析並做結合進而得到結論,分別是美國軍方在臺灣的國際政治、軍事活動 以及美軍在臺的傳播音樂媒體、媒介管道。藉由重大事件的分冶,可以得到兩期 的結論,分別具有不同的音樂歷史意義:初期是以官方的形式進行文化交流和傳 播,導致爵士樂快速植入臺灣本土;後期是因越戰度假的大量美軍帶來的社會風 貌改變,漸讓爵士樂興盛。

音樂,是種表演藝術,表演藝術的社會組成是非常複雜且多方的,除了編寫 者、表演者、欣賞者,當牽扯到經濟行為,又會有公司的出現。表演藝術的文化 組成或傳播脈絡,在歷史上的探究,可以藉由很多方面去探討,這是無庸置疑的;

而本研究正因為此時期有「戰爭」、「軍事」的特性,非常特殊,因此藉由這個切 入面去探討「爵士樂」的文化傳播。

基本上,主要內容的書寫並得到的結論,有達到一開始預訂的研究目的:「釐 清臺灣在二戰結束、美援開始之後的歷史脈絡,初探爵士樂當時的傳播方式」及

「分析當時社會情形與爵士樂相關人、事、物的活動,予以分期定位」,而這方 面也是本研究希望能達到學術上在這臺灣音樂歷史(尤其指爵士樂)這塊區域的 貢獻,畢竟很少學術研究會探討這樣的議題。

當然,除了學術書寫不夠縝密正確、論證和論據使用都不充足之外,對於「音 樂」本身的處理也還不夠精確,畢竟能探討的面相很多,不會只有本研究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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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野。此外,對於文獻的處理、說明,各段文字敘述之間的連結……等等,也都 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本研究希望藉由這樣的討論能真正為這塊領域得到一些東西,讓美援時期爵 士樂的歷史意義和價值被看見。

參考文獻

王尹秀(2003)。臺灣對爵士樂的接受探討。國立東吳大學音樂學系碩 士論文。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無編號。

佚名。老臺北巡禮。2014 年 11 月 03 日,取自

http://gfcci00.blogspot.tw/2011/11/blog-post_7167.html 狄縱橫(1980)。駐臺美軍卅年。亞洲人,1,80-88。

周明峰(1996)。駐臺美軍與臺灣風月。2014 年 10 月 25 日,取自 http://www.taiwanenews.com/doc/emerson1099.php

林煒盛(2010)。非搖擺不可。臺北市:臺灣書坊出版有限公司。

張翔一(2006)。臺灣爵士光譜。臺北市:臺北古籍出版有限公司。

張嘉君(2008)。美援十五年對臺灣經濟的影響。2014 年 10 月 20 日,取自 http://blog.ifeng.com/article/1533301.html

曾遂今(2004)。音乐社会学。上海市: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紫图速查手册编辑部(2004)。爵士圣经。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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