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 見、博奕玩家檔案
授課教師:劉代洋教授
博奕產業管理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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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章
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 一 ) 對博奕的態度
(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場經營情況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 一 ) 贊成者
( 二 ) 反對者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賭場優勢
( 二 ) 賭客特性
( 三 ) 玩家檔案
本 章 大 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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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以來”賭博”一詞在東西方文化中總是聲名狼藉,背 負著敗壞社會風氣的原罪。據歷史考證,各地的競技或鬥 智娛樂性遊戲活動發展起來後,在當地商品經濟及私有財 產制度發展的條件下,使競賽輸贏與做為賭注的財物所有 權移轉結合起來,演變到現代的博奕活動。
遊戲與博奕兩個名詞在英語世界都是用 Gaming 一詞,而賭 博 (Gambling) 與博奕的區別,自 1980 年代起轉型成為全 球化的產業,從 1990 年代起隨著博奕業合法化大規模的擴 展而正式起飛。博奕產業被英國認定為最受尊敬的新興行 業,美國學者甚至將國際間博奕業的迅速擴張稱之為”賭 博爆炸”。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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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對博奕的態度 西方國家從 18 世紀開始,先後對賭博採取“寓禁於管”
的政策,使個別的、簡單的商業性博奕,迅速地轉變為大 規模的、多樣地商業性博奕活動。西方國家博奕業發展的 特點:
(1) 由非法轉為合法,並由政府嚴格管制,授權企業或相關 機構合法經營;
(2) 採用近代科學技術,擴大博奕業的經營範圍和服務對象
;
(3) 依法向政府繳納較高的稅收或特許費用,扶持社會福利 事業。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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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對博奕的態度 在古老中國和中國歷史中,賭博仍是非常普遍活躍的,中 國的商朝 (1700-1027 B.C.) 下賭的遊戲在高級社會階層 已經很普遍了,在漢朝期間 (206 B.C. - A.D. 220) ,賭 博娛樂成為許多高级皇家官員的習性。在 1841 年鴉片戰 爭後,才邁入擴大的商業性博奕發展階段。
隨著時間的經過,賭博在中國一有機會就得到重大發展,
形式上花樣翻新,技巧上日臻完善,形態上邁向更高級。
賭博與禁賭,在中國如影隨形般的糾纏,剪不斷理還亂。
目前賽馬的合法化已經在香港核准,現代賭博娛樂場在澳 門,也是在中國唯一賭博合法化的賭博娛樂場。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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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東西方因國情、文化的不同,產生的思想、行為也有所 差異,大致上美國的賭博遊戲以吃角子老虎機 (slot mac hine) 為主流,約佔賭場收入中的 70% 以上。而在賭桌部 分之遊戲中,美國最普遍的賭桌遊戲是 21 點 (blackjac k) ,佔了 50%-60% ,牌九 (paigau) 次之,歐洲則以輪盤 (roulette) 為主流,澳門以百家樂 (baccarat) 最熱門,
台灣則熱中 21 點、麻將、百家樂以及德州撲克等遊戲。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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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根據 Lam(2009) 研究香港、澳門和新加坡的賭博參與率
,其調查顯示香港在 2005 年賭博參與率為 80 %;澳門 在 2003 年的調查顯示賭博參與率為 68 %;而一項在 200 8 年對華人的調查顯示,賭博參與率為 62 %,顯然華人 世界的賭博參與率普遍偏高。再以香港 2005 年另外一項 調查顯示各項賭博工具的賭博參與率,分別為六合彩 68.
6 %、在社交場合賭博 47.4 %、賽馬 25.2 %、足球彩票 16.3 %,以及赴澳門賭場 15.8 %。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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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東方人較迷信鬼神,篤信運氣,與博奕常常是靠運氣取 勝的性質不謀而合。而且多半期待或幻想贏錢,甚至期 盼一夜致富,也有很多賭客常把賭博作為投資生財的工 具,賭注相對較大,就民族性與群體的特性來說有下列 的動機與行為:
價值觀上喜歡炒短線、賭大錢、敢拼
中國人比較迷信、不理性,認為連莊的人不能離開座位
在賭桌上時相信命運是自己主導,自我控制主導的迷思( hi gh illusion of control )強烈,自信一定會贏錢
以小搏大的心態,總認為會贏錢
享受賭博時人與人之間互動的樂趣
視為賺錢的工具之一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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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澳門:百家樂 (Baccarat)
世界上公認最文明、最公平的娛樂項目。
一些賭博歷史學家認為百家樂遊戲起源於義大利西西里島,
有些人則認為起源於義大利科西嘉島,還有一些人認為百家 樂遊戲產生於 17 世紀末,路易十四時期法國農民玩的遊戲
。
百家樂最早是只有莊家和玩家兩人參加的數字賭博遊戲,由 莊家給玩家和自己各發兩張牌,誰的兩張牌加起來的總數最 接近 9 ,誰就贏。印有人像和 10 字樣的牌可以按 0 計分,
所以 baccarat 在義大利語中的意思就是” 0” 。
澳門葉漢先生將 Baccarat 從美國引入澳門,並為其取一個 具有東方色彩的名字-百家樂。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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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中國人偏好百家樂的原因可有下列各項說法:
是個公平的遊戲,可押閒、押庄。
玩法簡單、容易學習,娛樂效果高。
庄家優勢 (house advantage) 較小,吸引玩家。
貴賓廳許多,易一夜致富,但也易一夜破產。
旁觀者多,瞇牌及觀眾的鼓舞,營造刺激興奮的氣氛。
不易作弊,因玩法及旁觀者多,作弊的技巧較高。
旁觀者可觀察誰的手氣比較順,跟隨其腳步下注。
參與者可清楚其輸贏機率,蒐集情報後,若找得出規則即可下注
。
百家樂技巧較高可炒熱氣氛,與中國人喜好聚賭共同娛樂之文化 一致。
對跟隨者而言自信心較不足,但可跟著贏錢的人一起贏錢 ( 換手 氣 ) 。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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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百家樂的遊戲規則:
百家樂一般賭場會用 6 到 8 副牌,澳門用 8 副牌,而賭船用 6 副牌平均一靴牌大約 60-80 局,不需理會花, 10 點以下的 牌按面值點數, A 牌是 1 點, 10 點及公仔牌則是 0 點計算
,並沒有爆牌規則。如果手上所持的紙牌總數超過 10 點,
請將總數減去 0 ;減除後的數額則為百家樂手牌點數。
例如:兩張牌分為為 8 點,加總起來為 16 點,在百家樂遊 戲裏則視為 6 點;兩張牌分別為 8 點、 9 點,加總起來為 17 點,則計為 7 點。閒家莊家各先派兩張牌,如第一輪末分出 勝負的話再發牌,先派給閒家,如不是牌例上不需發牌的點 數,便再發牌給玩家然後誰最接近 9 點即為勝方,而相同點 數即和,如和局可再繼續投注或加注或投注另一方。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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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百家樂各項投注方式及賠率:
根據澳門博奕監查局的統計顯示,澳門在 2002 年到 2007 年期間,除了百家樂的遊戲玩法外,其它遊戲玩法尚且 包括:老虎機、 21 點、輪盤、迷你百家樂、三公百家樂
、番攤、花旗骰,以及麻將、牌九等。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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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 閒點數比庄高1
賠 12.
庄 庄點數比閒高1
賠 0.953.
閒對子 閒的首兩牌是一對1
賠 114.
庄對子 庄的首兩牌是一對1
賠 115.
和 閒和點數與庄牌相等1
賠 8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美國:吃角子老虎機 (slot machine )
美國人傾向喜歡獨自娛樂的特性,較重視隱私權,機器遊戲 能擁有個人休閒空間,因此吃角子老虎等機器遊戲一向是美 國博奕的大宗。吃角子老虎的魅力就在於以小搏大,常有意 外的收獲,投資小而收益大。只要投入硬幣,然後拉拉把一 下,運氣好的話,就可以賺到數萬美元。
吃角子老虎機已發展成現今多樣的機種與玩法如:多線式老 虎機 (multi-line slots) 、電動老虎機 (video slots) 、撲 克老虎機 (poker slots) 等已成為當下的新寵。現代電子化 遊戲機取代傳統單一功能滾輪機種,即一種機型可以選擇不 同遊戲、不同投注基準、紙幣以及退幣帳單化取代硬幣。這 些新式玩法使得吃角子老虎登上今日最熱門賭城遊戲的排行 榜,賭場也經常舉辦吃角子老虎機贏大獎的比賽,以拉抬業 績。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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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美國: 21 點 (blackjack)
21 點遊戲起源於十六世紀的法國,結合純數學、邏輯推理於 遊戲中,每一場遊戲猶如一場激烈的智力比賽。 21 點顧名 思義即遊戲者在遊戲中所持牌的點數之和不能超過 21 點,
遊戲中通過發牌、要牌後,按照規則以手中的牌進行比較大 小,最接近 21 點者即獲勝利。遊戲中雖有一定成分的運氣
,但有經驗的玩家,可以邏輯分析計算出牌概率提高獲勝的 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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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美國: 21 點的遊戲規則
首先,確定莊家:首次隨機抽選莊家,之後以順時針輪莊,由 莊家的順時針下一家開始發牌,每人兩張,莊家第一張明牌第 二張暗牌。
21 點一般用到 1-8 副牌。莊家給每個玩家發兩張牌,牌面朝上
;給自己發兩張牌,一張牌面朝上,一張牌面朝下。 K 、 Q 、 J 和 10 牌都算作 10 點, A 牌既可算作 1 點也可算作 1 1 點,由玩家自己決定。其餘所有 2 至 9 牌均按其原面值計 算。如果玩家拿到的前兩張牌是一張 A 和一張 10 點牌,就擁 有黑傑克 (blackjack) ;此時如果莊家沒有黑傑克,玩家就能 贏得 1.5 倍的賭金( 2 賠 3 )。沒有黑傑克的玩家可以繼續 拿牌,以使總點數儘可能接近但不超過 21 點;如果超過 21 點,玩家就會「爆牌」 (bust) 並輸掉賭金。如果莊家的總點數 等於或少於 16 點,則必須拿牌 (hit) ;如果莊家的總點數等 於或多於 17 點,則必須停牌 (stand) 。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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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歐洲:輪盤 (roulette)
輪盤是一種令人著迷且十分刺激的遊戲, Roulette 的法語 意思是小輪盤。據說它的發明還要歸因於 17 世紀的一個叫 Blaise Pascal 的哲學家、數學家,他最先提出概率論和 能量永恆之說。在摩納哥最早的賭博是放在一個穀倉中的 兩個輪盤,歐洲輪盤的抽紅率是 2.7% 。它由一個輪盤、一 個象牙製小球以及一張賭桌構成,輪盤以轉軸為中心轉動
,並且分成 38 個(美式輪盤)細長溝道。 36 個溝道分別 編號為 1 至 36 ,一半是紅色一半是黑色。另外兩個綠色溝 道分別標為 0 和 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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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歐洲:輪盤的遊戲規則
玩家可以買單一數位或賭桌上的數位組合,當所有玩家投注後,
莊家會放出一個小球,最後停在那個數字槽那個數字就是最後結 果。
賭場賠率是押中單一號碼 35 倍,押中顏色一賠一,賭場勝率是 2 /38 等於 5.26% 。可以在大轉盤桌上下 14 注賭注,其中有 13 注 在每 100 美元的賭注中就會輸掉 5.26 美元。你可以賭一個數字
,兩個數字,三個數字,四個數字,五個數字(可以是 1 、 2 、 3 、 0 、 00 ,賭場優勢是 7.89% ),六個數字, 12 個數字,可 以賭高數或低數( 1-18 , 19-36 ),賭紅數或黑數,賭雙數或 單數。可以用賭場的普通賭博籌碼,還可以買 6 種不同顏色的輪 盤籌碼,以區別其他人的籌碼。必須讓莊家知道輪盤籌碼代表哪 個幣值單位,而且在離開賭桌前必須將所有的輪盤籌碼兌換成普 通籌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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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歐洲:網路博奕( Website Gaming )
網路博奕或線上博奕( Online Gaming ),是一種通過網路、電 話等電子方式傳送而進入或參與博奕,並為此支付或同意支付金 錢或其他價值的博奕活動。 1995 年第一家網上賭場開始營業。近 年來隨著博奕業、網際網路和網上金融的迅速發展,博奕網站大 量增加。根據美國審計總署統計, 2003 年各國已經從網絡賭博上 收到約 50 億美元的稅收,到 2006 年全球網路賭博將達到一年 1, 000 億美元以上的交易額。
到目前為止,網路賭博在 50 多個國家或地區已經合法化,大多集 中在歐洲、加勒比海島國、大洋洲等地區。網路賭場所提供的遊 戲種類至少超過一百種,但是最主要的遊戲還是 21 點、百家樂、
輪盤之類的遊戲 , 這些遊戲都是押多少賠多少的遊戲。大部分的 網路賭場要求玩家年齡至少達到十八歲以上,有少數幾家要求玩 家年齡在二十一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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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場經營情況 (1/4)
賭場性質:東方賭場偏重賭博,以賭博活動為主;西方則 以觀光旅遊為主賭博為輔。拉斯維加斯賭場以老虎機收入占 70
% 居首,澳門賭場以百家樂的牌桌遊戲為主流。
借貸方式:澳門是由賭場、仲介和高利貸 (loan shark) 來擔 任信用借貸的角色,而拉斯維加斯則是直接由賭場供信用借貸
。
市場結構與客源:澳門屬於政策支撐型的賭場,從一家獨占到 目前的賭權開放有 34 家賭場,賭場的客源有 2/3 來自中國大 陸、近 30% 來自香港、 5% 來自台灣和東南亞地區。拉斯維加 斯賭場屬於市場導向的競爭市場結構,以綜合休閑度假賭場模 式經營,客源來自全球各地。研究顯示,拉斯維加斯旅客停留 時間約為 4.5 天,澳門為 1.1~1.5 天不等,顯示澳門主要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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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場經營情況 (2/4)
平均每位遊客消費金額:拉斯維加斯約為 300 美金,澳門約為 1 00 美金,因為顧客在拉斯維加斯停留的時間比較長,可刺激更 多的消費金額。
賭場利潤水準:澳門每張賭桌每天平均獲利 15.8 萬港幣,約為 拉斯維加斯的 10 倍,表示政策支撐型的賭場利潤水準是高於競 爭市場型態。惟若澳門年收入相當高額時,容易引起北京政府 將會特別關注。
賭博收入占總產值:澳門賭博收入占總產值 90 %以上,拉斯維 加斯賭博收入占總產值 40 %。以賭場收入和非賭場收入的比例 來看,澳門是 90 : 10 ,而拉斯維加斯是 40 : 60 ,充分反映出 博弈活動對澳門經濟貢獻的比重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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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場經營情況 (3/4)
稅率:澳門的稅率較高,為 40% ;拉斯維加斯的稅率為 6.75%
,幾乎全世界最低。
執照:澳門賭場的執照採特許制,只有 3 張主要牌照,外加 3 張 副牌,共有 34 家賭場;拉斯維加斯的執照發放採申請許可制,
博奕業執照約 2,700 張,符合資格及標準即可設置賭場,賭場 近百家。
牌桌數:澳門賭場貴賓廳的牌桌數占 27% ,拉斯維加斯則為 2% 。 澳門貴賓廳牌桌數為拉斯維加斯的 13.5 倍。
酒店房間規模:澳門約有 1 萬多間客房,拉斯維加斯有 13 萬多 間客房。拉斯維加斯開發賭場時周邊腹地寬廣,設立許多娛樂 設施,澳門則注重賭場本身的發展與經營,這與澳門土地狹小
、腹地發展受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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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場經營情況 (4/4)
掮客制度:澳門賭場有掮客制度 ( 即是仲介人 ) ,除了疊碼仔 (junket operator) 之外,尚包括賭廳承包人和賭團組頭 (junk et representative) ,拉斯維加斯並沒有此種制度。
澳門餐飲發展受到制約:在拉斯維加斯,餐飲是遊客除賭博以 外的第二大消費,佔旅行期間在當地消費的 30% 。使遊客餐飲 消費增加的主要的原因除了美國人可支配收入較高,更重要的 是遊客旅遊全過程的餐飲消費都必須在拉斯維加斯進行,遊客 高消費為拉斯維加斯的餐飲業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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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在討論賭博合法化的問題上,總是爭議不斷見 仁見智,贊成和反對的意見始終勢均力敵、難分軒輊。
賭博除罪化的爭論最主要牽涉到價值評斷與政治政策制 定,制定和規範一個好的賭博政策是非常困難,不可諱 言的有 3 點考慮:
(1) 政治人物普遍避免提出容易被攻擊之議題主張;
(2) 如何掌握利益衝突之解決能獲得公平處理和正當地對待;
(3) 普遍認為賭博是否合法化不甚重要,賭博正反意見的尖鋒 相對,看法往往使人愛恨分明,因此要發展好的賭博
政策
異常困難。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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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政治政策制定的評斷常涉及到兩個相當不同類型的聲音
:一是經驗主義的評斷,另一個是價值評斷 ( 。在政治 辯論中不僅因為尋求不同的政策,實際上將提出什麼要 求,當不同的價值觀互相衝突或競爭時,不同的價值應 該有不同的權重。
為了讓政府能得到不錯的效益,賭博政策是一個格外困 難的區域。這是因為我們缺乏經驗主義的知識時,將賭 博政策合法化至少有三個原因和相關的價值判斷:
首先,在所有區域政客必須根據主要問題變化,在研究中以什 麼標準作為決定,而得出”它明顯可算做是社會更好或最佳的 一個狀態”的結論,至少廣義上這不難確定。但賭博政策的情 況則剛好相反,它的狀況無法明確清楚告訴我們,甚至廣義上,
不能算作是使社會變的更好的政策。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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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政府能得到不錯的效益,賭博政策是一個格外困 難的區域。這是因為我們缺乏經驗主義的知識時,將賭 博政策合法化至少有三個原因和相關的價值判斷:
其次,在政府所有區域,政府決策人員必須設法解決利益與原則 之間的衝突,解決這樣的衝突必須他們自己是絕對公正的而且品 行對權利的抗衡有可防禦的原則。在賭博的政策下,相衝突的利 益是格外眾多而強烈的,這意味著在這些厲害關係中政府的裁決 是格外困難的,特別是從道德原則來判決是有更多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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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關於賭博的政策其厲害關係的爭論可能包括以下的個體: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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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喜歡賭博的那些消費者。
(2) 他們的家人。
(3) 納稅人。
(4) 現有賭博經營業者和其他相關休 閒產業的那些人。
(5) 希望進入商業賭博市場,他們可 以介紹更好的產品、更加便宜的 價格或者更好服務,有助於市場 競爭的業者。
(6) 那些新加入者,可能對企業成功 有幫助的,包括有些遊說者、律 師、會計、廣告代理和其他公司 顧問。
(7) 許多在當地的居民,特別是賭博 合 法化後帶給地方觀光旅遊業改進 繁 榮的好處。
(8) 想要轉換且提高自己工作報酬的 工 作者。
(9) 希望增進他們事業發展的其他公 務 員。
(10) 學術研究人員—想要學習不同
的 賭博政策,得到其相關費用和好 處,如補助研究經費、津貼、出 版物、公認和邀請到會議提出建 言,並且協助解決過份賭博的危 險和具有問題吸引力的地方,進 一步幫助他們怎樣預防問題賭博 和接受治療。
為了讓政府能得到不錯的效益,賭博政策是一個格外困 難的區域。這是因為我們缺乏經驗主義的知識時,將賭 博政策合法化至少有三個原因和相關的價值判斷:
最後,雖然賭博政策引起強的激情和強烈的爭論,似是而非地,
在政客和人們之間必須這個法案是有關於切身的一個了不起的計 畫,惟賭博是否合法化不屬於非常重要且急迫的議題。況且賭博 政策的合法化關係著許多好處與害處的爭論,決策者必須提出相 關證據和論據,就如同對一個高度複雜的身體必須經過仔細和冷 靜的研究,勢必要為問題的發展和理解付出大量的時間和資源,
這是不太可能的。因此,博奕合法化的政治考量與價值判斷一直 是最需要突破的困難點。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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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一般而言,贊成賭博合法化者,其理由不外是:認為這是 堅持法治﹑理順法治的積極做法,與其繼續讓非法組織以 非法手段從事違規的賭博活動,何不將之合法化,化暗為 明加以嚴格規管,將混亂的地下賭博公開化、規範化、局 限化,並通過立法有秩序的管理,盡可能減少賭博對社會 造成的負面影響。
反對”賭博合法化”者認為,政府開賭絕對是有百害而無 一利,開設賭場對當地人以及整個國家社會,將產生日益 嚴重的負面影響。例如:道德性罪惡感、家庭破碎、犯罪 率提昇、組織犯罪猖狂、娼妓問題嚴重、助長毒品氾濫、
打擊及競食其它生產性事業、沉溺型賭博人口的顯著增加
。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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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贊成者 贊成賭場合法化的主要理由在於藉由地區的設置賭場,吸 引外地觀光客的流入,配合當地原有和新增觀光資源,塑 造成觀光休閒度假區。特別是許多國家和地區,由於本身 天然資源有限,地區產業發展受限,或是由於地處偏遠地 區,往往透過此種方式帶動地區發展。因此,賭場常被稱 之為帶動地方產業經濟發展的爆破力 (catalyst) 或是破 壞性建設。
美國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市:世界娛樂之都
澳門:東方拉斯維加斯
韓國:千原道賭場
新加坡:濱海灣 (Maria Bay) 和聖淘沙 (Santosa) 賭場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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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是一種自發性的行為
William Thompson(1999) 美國賭業之所以成長,是因應大眾對賭的 需求。而且美國賭場走向娛樂消遣途徑,使得美國人不再說賭博是 賭錢( gambling ),而說是遊戲( gaming )。
諾貝爾經濟獎得主 Gary Backer 認為賭博合法化是一種大多數得以 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公民之一種自由和選擇
美國開國元老 Thomas Jefferson 曾經推薦政府支持的賭博活動當作 一種課稅方式,主要基於民眾自願性之行為。
Kusyszyn(1977) 研究發現賭博是自願的行為,可以自活動中達到自 我控制與承諾的目的;金錢具有象徵性的意義,可以滿足生理上的 興奮和需求。
Stokowski ( 1996 )探討以科羅拉多州設立賭場與犯罪案件是否相 關的研究,顯示無法明確指出犯罪行為與觀光人潮、觀光賭場設置 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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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是一種沒有痛苦感的增加財政收入方式
賭場稅收是一種道德上可接受而且有用的增加財政收入方 式。
Siegel 、 Jacobs 和 Landes(1996) 認為在賭博合法化議題 上,一般選民認為「財政需求之增加」與「擔心增稅」通 常較「道德爭論」為重要。
Worsnop(1994) 指出美國民眾要求賭博合法化的原因,是 為了要求低稅賦,以避免再增稅。提供賭博的環境,使政 府可增加稅收,此即所謂志願性的納稅( voluntary ta x )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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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合法化能促進地區觀光產業和經濟發展
Ian(1995) 則主張在不顧道德、政治、宗教因素下,開放賭 場經營是發展觀光最快速的方法。
Aasved 、 Schaefer 和 Merila(1995) 研究明尼蘇達州休閒賭 場,政府即以課賭博娛樂稅做為慈善福利經費的來源。
Gushin(2000) 指出以菲律賓而言,賭博事業已成為 GDP 成長 及就業的主要來源,其鼓勵旅館及渡假中心設立賭場,主要 外國觀光客來自台灣、日本、香港、馬來西亞、甚至於中國 大陸。
Walker(2004) 認為博奕事業的擴張,可以創造就業機會、提 高工資、使資本內流 ( 視同服務的出口 ) 、增加政府稅收並 促進經濟成長。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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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合法化能促進地區觀光產業和經濟發展
Andersen (1996) 指出,賭場產業直接與間接創造了 700,0 00 的工作機會和近 210 億的總薪資收入。其中賭場產業間 接影響非常地顯著。賭場產業操作性的支出( Operational Spending )創造了 30,000 的工作機會和每年 100 億的總薪 資收入,並且在建造性支出( Construction Spending ) 創造了 85,000 的工作機會和每年 25 億的總薪資收入,可知 其經濟效益有爆炸性成長。
博奕業能增加社會福利、開發或重建新社區、帶動相關產業
、增加觀光收入。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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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反對者 賭博是一種罪惡,開放觀光賭場使治安惡化
(1) 政府不應該推動有犯罪疑慮的經濟活動。
(2) 基督徒認為賭博是一種道德性犯罪行為 (sin) 。
(3) 一旦「賭博」合法化,勢必將助長人們的罪惡與痛苦。
(4) 開放賭場後,黑道一定會介入,經濟來源就更雄厚,治 安機關就越拿他沒辦法。
賭博付出龐大社會成本
Goodman(1995) 估計每一年每一個病態賭博者所帶來的成本 是每人每年 13,200 美金;而 Thompson(1997) 估計約為 9469 美元;以及 Thompson ( 1997 )估計約為 9,469 美元。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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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反對者 賭博合法化是社區經濟的破壞者(企業蠶食效應)
觀光賭場摧毀產業以及掠奪窮人的財產。
1970 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Paul Samuelson ,在他所著的《經 濟學》一書中就曾明白指出:「賭博僅僅是以毫無生產效益方式 地將金錢與物品在人們手中進行轉換,不會創造新的金錢與物品。
賭博不但毫無生產效果,並且還會汲取時間與資源,如果賭博超 過了消遣的程度,就變成了消耗時間與耗損國家經濟收入的活 動」( Economics, 1976, p.425 )
股神巴菲特( Warren Buffett )對「 Casinos 」問題及其對經 濟之影響的見解:「”開設賭場”非但絕非解決地方經濟問題的 正確處方,反而是傷害地方經濟、讓人民陷入財務危機、令家庭 破碎、衍生種種社會問題的作法。」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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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反對者 賭博合法化是社區經濟的破壞者(企業蠶食效應)
MacIsaac(1995) 強調:「賭場非但無法振興地方,反而會因為將 原本可投入當地經濟的資金吸走,而打擊到地方的原有產業。」
以美國第二知名的賭城大西洋城為例,自 1978 年開放賭場迄 1992 年之間,就有四成的餐館相繼倒閉、三分之一的零售店也關了門
,失業率(為州平均失業率的兩倍)在 1993 年成為全紐澤西州最 高的地區。由於犯罪率增加的結果,也使得賭場外圍地區的房地 產行情連帶受創而顯著下跌。
長年研究賭博合法化影響的學者 Nelson Rose ,甚至形容賭博合 法化是”經濟上的黑洞”,而這種現象又以封閉型(也就是具地 理隔絕性)的區域最為嚴重。也就是說賭博業具有超強的吸金能 力,會將原本可用在消費上以活絡商業,以及可用於投資上以振 興經濟的資源吸走,所以,引進賭場,對於絕大多數之非賭博性 產業的發展而言,是極為不利的!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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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反對者 賭博合法化將帶給社會嚴重的衝擊
開設賭場的地區,無論在經濟上是否有得到好處, 幾乎毫無例 外地(包括賭徒的「麥加」拉斯維加斯在內),都在社會與治 安上嚐到了嚴重的負面衝擊,如:社會崩解、金權掛勾、貪污 腐敗、洗錢、詐欺、高利貸、破產、金融醜聞、家庭破碎、青 少年問題增加、犯罪率提昇、組織犯罪猖狂、娼妓問題嚴重、
助長毒品氾濫、打擊其它生產性事業、病態性賭博人口的顯著 增加等等問題。
Grinols 與 Omorov(1996) ,就曾特別針對賭業持續擴充與成長 對國家財政所產生的效應,作了一個深入的研究。結果顯示,
賭博合法化與賭場在各地擴充的結果,使得與賭相關的各項稅 收,為每個美國成人每年所帶來的效益並未超過 56 美元;但是
,每個美國成人每年卻必須平均負擔美金 112 元到 338 元之間 的社會成本。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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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賭場優勢 賭博是賭客以碰運氣的方式,承擔特定的風險之後,而相互謀 取對方錢財的行為;而賭場是服務賭博需求所創造的商業機構
,是從賭客對賭中居間抽頭而謀取利益的營利行為。
賭場在遊戲的設計中已具有概率上的優勢,以大數法則來看,
賭客最後還是回到小於或然率 50% 的狀態,形成賭場各種賭桌 遊戲和吃角子老虎機遊戲均存在賭場擁有自然勝率 (house adva ntage) 的機制賭場營利的基本原則是︰
(1) 賭場的賭本大於個別賭客的賭額;
(2) 每次投注設限額;
(3) 以投注派彩不平等的或然率方式計算;
(4) 採取抽佣制度,使賭場立於不敗之地;
(5) 賭場可以拒絕某些不受歡迎的客人投注。所以,最終賭場必勝賭 客
必敗的原理是不變的,”十賭九輸”就是這個道理。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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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賭客特性 Young 等人 (2008) 研究不斷參與賭博動機的決定因素,喜好高 風險的賭客在贏錢時更能激發持續下賭的動機。所得到的結論 是:高風險的賭客贏錢時,會比輸錢後想投入更多的賭金。賭 贏或賭輸是想繼續賭博的強烈動機所在,而且經歷一次大贏的 賭客比經歷一連串小贏的賭客,會堅持再賭更久的時間。
陳翌 (2005) 在澳門博彩創刊號文章中指出,”生意淡薄,不 如賭博與中國人的博彩性提出中國人賭性最高”,主要包括三 個方面: (1) 對博彩愛好和著迷的程度; (2) 敢於下大注的 膽量; (3) 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為了贏錢。
劉品良先生在澳門博彩業”縱橫”一書提到,中外博彩客的顯 著分別是:「國人賭博多屬博命、賭身家,甚至把性命也賠上
,外國賭客僅是小賭怡情,輸贏無傷大雅。」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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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賭客特性 其它有關中國人的賭性尚有下列各項說法:
價值觀:炒短線、賭大錢、敢拼。
中國人比較迷信,不喜歡人拍背、連莊的人不能離開座位。
相信命運是自己主導,自我控制主導的迷思 (high illusion o f control) ,自信一定會贏錢。
以小搏大,總認為會贏錢。
享受賭博的樂趣,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社交的場合。
視為賺錢的工具之一。
賭博靠的是技術而非運氣。
運氣好的,可以聚集人氣。
壯大聲勢,例如:叫牌、大吼大叫。
風水。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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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Ozorio 和 Fong(2004) 以澳門的賭客作為研究對象來探討中國 人在賭場賭博與金融投資在風險承擔的傾向表示,賭博是中 國一種很有效率的國民休閒活動,他們認為賭場中的「立即 報酬」就是快速的利潤及滿足即刻的興奮。人們熱中於賭博 和投機,是因為相信短時間內可以改善生活,是實現高利潤 的一種工具。喜歡承擔高風險者投資較多,惡風險者投資較 少,賭場賭博與金融投資兩種行為的承擔風險傾向是顯著的 正相關。
根據 Lam(2007) 一篇研究華人偏好百家樂遊戲的研究指出,
共計下列 11 項理由,分別說明如下 (1/2) :
可以自由選擇賭莊家或閒家,贏錢的機會增加。
可以數牌,代表此種遊戲具有相當的技巧成分。
自認為可以主導牌局 (high illusion of control) 。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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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玩家檔案 根據 Lam(2007) 一篇研究華人偏好百家樂遊戲的研究指出,共 計下列 11 項理由,分別說明如下 (2/2) :
參與遊戲當中的行為,例如:瞇牌、觀眾的鼓舞、大吼大叫等可 以帶來刺激。
日常生活中容易接觸到。
簡單易玩、很有彈性、公平。
以小搏大,有選擇玩法的機會。
高風險高報酬( high risk, high return )。
容易淪為洗錢的管道之一。
賭博成為生活的一部分,特別在節慶,牌桌盛況空前、百家樂相 對地步驟也較快。
參與的過程中,不希望被打擾。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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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同時 Lam(2007) 針對上述中國人偏好百家樂的各項理由進行進 一步的實證分析,在 2005 年 12 月到 2006 年 1 月初,前後 15 天期間,觀察澳門地區賭客的下注行為所發現的結果,其中下 列 7 項理由獲得證實,說明如下:
可以數牌,代表此種遊戲具有相當的技巧成分。
自認為可以主導牌局 (high illusion of control) 。
參與遊戲當中的行為,例如:瞇牌、觀眾的鼓舞、大吼大叫等可 以帶來刺激。
簡單易玩、很有彈性、公平。
高風險高報酬( high risk, high return )。
賭博成為生活的一部分,特別在節慶,牌桌盛況空前、百家樂相 對地步驟也較快。
參與的過程中,不希望被打擾。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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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根據馮家超等人 (2003) 針對澳門地區 15 到 64 歲 居民參與博彩活動的研究 調查顯示,澳門居民最常 參與的博彩活動是和親戚 朋友一起賭博,參與率達 43.8 % ; 其 次 則 是 參 與 六合彩、運動彩票,以及 賭場等活動。
澳門賭客熱中賭博、偏好 風險及「立即報酬」的特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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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Shinnar 、 Young 和 Corsun(2004) 以 Las Vegas 當地居民為 對象,研究當地居民選擇的賭博行為和社會人口統計學特質 的關聯性,得出的結論是:地方上的賭客是賭場的重要客源
,當地居民對來訪的親戚朋友推薦他們到一般性或特定的賭 博區域去賭,扮演重要的影響力。地方上的賭客中喜歡去賭 博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及喪偶者,而且沒和孩子住在一起,這 個可以作為賭場行銷上廣告決策的一個特定族群。有 68.5%
的地方居民會帶他們來訪的朋友去賭博,扮演賭場親善大使 的角色,因此在策略上可著重在如何使當地居民帶來更多的 賭客,而且以促銷的方法來酬謝他們。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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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玩家檔案 賭博本身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刺激與興奮,才是 賭客娛樂性的來源
一項對英國青少年賭博的研究發現,沉迷於賭博的青少年其原 因不是為了贏錢,金錢只是使人不斷進行賭博活動的工具。 Del fabbro 和 Winefield(2000) 青少年賭博的三大原因第一是為了 得到興奮的快感,第二是達到娛樂性,第三才是贏錢。
Anderson 和 Brown(1984) 及 Dickerson 和 Cunningham(1992) 等人的研究也認為興奮刺激與快樂的追求,都比贏錢的動機來 的強。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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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賭博本身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刺激與興奮,才是 賭客娛樂性的來源
Kahneman(1982) 研究指出,人在不確定條件下的決策,好像不 是取決於結果本身,而是結果與設想的差距。
例如賭客去賭場賭,隨身帶了 3,000 美元,賭客贏了 100 元,
這時要求他離開賭場可能沒什麼;但如果是輸了 100 元,同樣 要求他離開可能就很難,雖然贏 100 元時身上的現金為 3,100
,輸 100 元時身上的現金為 2,900 、 3,100 和 2,900 相差 6.9
%,但這兩種情況下給賭客的感覺和 3,100 、 2,900 並沒有多 大關係,而是和它們與本金 3,000 之差 100 、 -100 ,也就是贏 100 還是輸 100 有關,即人們對財富的變化十分敏感。一定數量 的損失所引起的價值損害 ( 負效用 ) 要大於同樣數量的利得所 帶來的效用滿足。簡單地說,就是輸了 100 元錢所帶來的不愉 快感受要比贏了 100 元所帶來的愉悅感受強烈得多。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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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玩家檔案 典型的華人賭客所具備的十大特徵
根據 Lam(2009) 一項研究針對有志於從事博奕的初階和中 階賭場工作人員進行調查顯示,典型的華人賭客所具備的 十大特徵,依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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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迷信 (superstitious) (2) 吸煙者 (smoker)
(3) 對輸贏過度重視 (serious)
(4) 自信會有運氣贏錢 (believe in luck)
(5) 風險偏好者 (high-risk taker)
(6) 男性 (male) (7) 吵雜 (noisy)
(8) 不理性行為 (irrational) (9) 大聲吼叫 (loud)
(10) 高額賭徒 (high roller)
第二章、台灣博奕產業發展歷史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