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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奕產業管理概論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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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 見、博奕玩家檔案

授課教師:劉代洋教授

博奕產業管理概論

1

第壹章

(2)

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 一 ) 對博奕的態度

(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場經營情況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 一 ) 贊成者

( 二 ) 反對者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賭場優勢

( 二 ) 賭客特性

( 三 ) 玩家檔案

本 章 大 綱

2

(3)

長期以來”賭博”一詞在東西方文化中總是聲名狼藉,背 負著敗壞社會風氣的原罪。據歷史考證,各地的競技或鬥 智娛樂性遊戲活動發展起來後,在當地商品經濟及私有財 產制度發展的條件下,使競賽輸贏與做為賭注的財物所有 權移轉結合起來,演變到現代的博奕活動。

遊戲與博奕兩個名詞在英語世界都是用 Gaming 一詞,而賭 博 (Gambling) 與博奕的區別,自 1980 年代起轉型成為全 球化的產業,從 1990 年代起隨著博奕業合法化大規模的擴 展而正式起飛。博奕產業被英國認定為最受尊敬的新興行 業,美國學者甚至將國際間博奕業的迅速擴張稱之為”賭 博爆炸”。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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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對博奕的態度

西方國家從 18 世紀開始,先後對賭博採取“寓禁於管”

的政策,使個別的、簡單的商業性博奕,迅速地轉變為大 規模的、多樣地商業性博奕活動。西方國家博奕業發展的 特點:

(1) 由非法轉為合法,並由政府嚴格管制,授權企業或相關 機構合法經營;

(2) 採用近代科學技術,擴大博奕業的經營範圍和服務對象

(3) 依法向政府繳納較高的稅收或特許費用,扶持社會福利 事業。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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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對博奕的態度

在古老中國和中國歷史中,賭博仍是非常普遍活躍的,中 國的商朝 (1700-1027 B.C.) 下賭的遊戲在高級社會階層 已經很普遍了,在漢朝期間 (206 B.C. - A.D. 220) ,賭 博娛樂成為許多高级皇家官員的習性。在 1841 年鴉片戰 爭後,才邁入擴大的商業性博奕發展階段。

隨著時間的經過,賭博在中國一有機會就得到重大發展,

形式上花樣翻新,技巧上日臻完善,形態上邁向更高級。

賭博與禁賭,在中國如影隨形般的糾纏,剪不斷理還亂。

目前賽馬的合法化已經在香港核准,現代賭博娛樂場在澳 門,也是在中國唯一賭博合法化的賭博娛樂場。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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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東西方因國情、文化的不同,產生的思想、行為也有所 差異,大致上美國的賭博遊戲以吃角子老虎機 (slot mac hine) 為主流,約佔賭場收入中的 70% 以上。而在賭桌部 分之遊戲中,美國最普遍的賭桌遊戲是 21 點 (blackjac k) ,佔了 50%-60% ,牌九 (paigau) 次之,歐洲則以輪盤 (roulette) 為主流,澳門以百家樂 (baccarat) 最熱門,

台灣則熱中 21 點、麻將、百家樂以及德州撲克等遊戲。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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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根據 Lam(2009) 研究香港、澳門和新加坡的賭博參與率

,其調查顯示香港在 2005 年賭博參與率為 80 %;澳門 在 2003 年的調查顯示賭博參與率為 68 %;而一項在 200 8 年對華人的調查顯示,賭博參與率為 62 %,顯然華人 世界的賭博參與率普遍偏高。再以香港 2005 年另外一項 調查顯示各項賭博工具的賭博參與率,分別為六合彩 68.

6 %、在社交場合賭博 47.4 %、賽馬 25.2 %、足球彩票 16.3 %,以及赴澳門賭場 15.8 %。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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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博奕行為的差異

東方人較迷信鬼神,篤信運氣,與博奕常常是靠運氣取 勝的性質不謀而合。而且多半期待或幻想贏錢,甚至期 盼一夜致富,也有很多賭客常把賭博作為投資生財的工 具,賭注相對較大,就民族性與群體的特性來說有下列 的動機與行為:

價值觀上喜歡炒短線、賭大錢、敢拼

中國人比較迷信、不理性,認為連莊的人不能離開座位

在賭桌上時相信命運是自己主導,自我控制主導的迷思( hi gh illusion of control )強烈,自信一定會贏錢

以小搏大的心態,總認為會贏錢

享受賭博時人與人之間互動的樂趣

視為賺錢的工具之一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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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澳門:百家樂 (Baccarat)

世界上公認最文明、最公平的娛樂項目。

一些賭博歷史學家認為百家樂遊戲起源於義大利西西里島,

有些人則認為起源於義大利科西嘉島,還有一些人認為百家 樂遊戲產生於 17 世紀末,路易十四時期法國農民玩的遊戲

百家樂最早是只有莊家和玩家兩人參加的數字賭博遊戲,由 莊家給玩家和自己各發兩張牌,誰的兩張牌加起來的總數最 接近 9 ,誰就贏。印有人像和 10 字樣的牌可以按 0 計分,

所以 baccarat 在義大利語中的意思就是” 0” 。

澳門葉漢先生將 Baccarat 從美國引入澳門,並為其取一個 具有東方色彩的名字-百家樂。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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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中國人偏好百家樂的原因可有下列各項說法:

是個公平的遊戲,可押閒、押庄。

玩法簡單、容易學習,娛樂效果高。

庄家優勢 (house advantage) 較小,吸引玩家。

貴賓廳許多,易一夜致富,但也易一夜破產。

旁觀者多,瞇牌及觀眾的鼓舞,營造刺激興奮的氣氛。

不易作弊,因玩法及旁觀者多,作弊的技巧較高。

旁觀者可觀察誰的手氣比較順,跟隨其腳步下注。

參與者可清楚其輸贏機率,蒐集情報後,若找得出規則即可下注

百家樂技巧較高可炒熱氣氛,與中國人喜好聚賭共同娛樂之文化 一致。

對跟隨者而言自信心較不足,但可跟著贏錢的人一起贏錢 ( 換手 氣 ) 。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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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百家樂的遊戲規則:

百家樂一般賭場會用 6 到 8 副牌,澳門用 8 副牌,而賭船用 6 副牌平均一靴牌大約 60-80 局,不需理會花, 10 點以下的 牌按面值點數, A 牌是 1 點, 10 點及公仔牌則是 0 點計算

,並沒有爆牌規則。如果手上所持的紙牌總數超過 10 點,

請將總數減去 0 ;減除後的數額則為百家樂手牌點數。

例如:兩張牌分為為 8 點,加總起來為 16 點,在百家樂遊 戲裏則視為 6 點;兩張牌分別為 8 點、 9 點,加總起來為 17 點,則計為 7 點。閒家莊家各先派兩張牌,如第一輪末分出 勝負的話再發牌,先派給閒家,如不是牌例上不需發牌的點 數,便再發牌給玩家然後誰最接近 9 點即為勝方,而相同點 數即和,如和局可再繼續投注或加注或投注另一方。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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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百家樂各項投注方式及賠率:

根據澳門博奕監查局的統計顯示,澳門在 2002 年到 2007 年期間,除了百家樂的遊戲玩法外,其它遊戲玩法尚且 包括:老虎機、 21 點、輪盤、迷你百家樂、三公百家樂

、番攤、花旗骰,以及麻將、牌九等。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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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閒點數比庄高

1

賠 1

2.

庄點數比閒高

1

賠 0.95

3.

閒對子 閒的首兩牌是一對

1

賠 11

4.

庄對子 庄的首兩牌是一對

1

賠 11

5.

閒和點數與庄牌相等

1

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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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美國:吃角子老虎機 (slot machine )

美國人傾向喜歡獨自娛樂的特性,較重視隱私權,機器遊戲 能擁有個人休閒空間,因此吃角子老虎等機器遊戲一向是美 國博奕的大宗。吃角子老虎的魅力就在於以小搏大,常有意 外的收獲,投資小而收益大。只要投入硬幣,然後拉拉把一 下,運氣好的話,就可以賺到數萬美元。

吃角子老虎機已發展成現今多樣的機種與玩法如:多線式老 虎機 (multi-line slots) 、電動老虎機 (video slots) 、撲 克老虎機 (poker slots) 等已成為當下的新寵。現代電子化 遊戲機取代傳統單一功能滾輪機種,即一種機型可以選擇不 同遊戲、不同投注基準、紙幣以及退幣帳單化取代硬幣。這 些新式玩法使得吃角子老虎登上今日最熱門賭城遊戲的排行 榜,賭場也經常舉辦吃角子老虎機贏大獎的比賽,以拉抬業 績。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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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美國: 21 點 (blackjack)

21 點遊戲起源於十六世紀的法國,結合純數學、邏輯推理於 遊戲中,每一場遊戲猶如一場激烈的智力比賽。 21 點顧名 思義即遊戲者在遊戲中所持牌的點數之和不能超過 21 點,

遊戲中通過發牌、要牌後,按照規則以手中的牌進行比較大 小,最接近 21 點者即獲勝利。遊戲中雖有一定成分的運氣

,但有經驗的玩家,可以邏輯分析計算出牌概率提高獲勝的 機率。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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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美國: 21 點的遊戲規則

首先,確定莊家:首次隨機抽選莊家,之後以順時針輪莊,由 莊家的順時針下一家開始發牌,每人兩張,莊家第一張明牌第 二張暗牌。

21 點一般用到 1-8 副牌。莊家給每個玩家發兩張牌,牌面朝上

;給自己發兩張牌,一張牌面朝上,一張牌面朝下。 K 、 Q 、 J 和 10 牌都算作 10 點, A 牌既可算作 1 點也可算作 1 1 點,由玩家自己決定。其餘所有 2 至 9 牌均按其原面值計 算。如果玩家拿到的前兩張牌是一張 A 和一張 10 點牌,就擁 有黑傑克 (blackjack) ;此時如果莊家沒有黑傑克,玩家就能 贏得 1.5 倍的賭金( 2 賠 3 )。沒有黑傑克的玩家可以繼續 拿牌,以使總點數儘可能接近但不超過 21 點;如果超過 21 點,玩家就會「爆牌」 (bust) 並輸掉賭金。如果莊家的總點數 等於或少於 16 點,則必須拿牌 (hit) ;如果莊家的總點數等 於或多於 17 點,則必須停牌 (stand) 。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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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歐洲:輪盤 (roulette)

輪盤是一種令人著迷且十分刺激的遊戲, Roulette 的法語 意思是小輪盤。據說它的發明還要歸因於 17 世紀的一個叫 Blaise Pascal 的哲學家、數學家,他最先提出概率論和 能量永恆之說。在摩納哥最早的賭博是放在一個穀倉中的 兩個輪盤,歐洲輪盤的抽紅率是 2.7% 。它由一個輪盤、一 個象牙製小球以及一張賭桌構成,輪盤以轉軸為中心轉動

,並且分成 38 個(美式輪盤)細長溝道。 36 個溝道分別 編號為 1 至 36 ,一半是紅色一半是黑色。另外兩個綠色溝 道分別標為 0 和 00 。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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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歐洲:輪盤的遊戲規則

玩家可以買單一數位或賭桌上的數位組合,當所有玩家投注後,

莊家會放出一個小球,最後停在那個數字槽那個數字就是最後結 果。

賭場賠率是押中單一號碼 35 倍,押中顏色一賠一,賭場勝率是 2 /38 等於 5.26% 。可以在大轉盤桌上下 14 注賭注,其中有 13 注 在每 100 美元的賭注中就會輸掉 5.26 美元。你可以賭一個數字

,兩個數字,三個數字,四個數字,五個數字(可以是 1 、 2 、 3 、 0 、 00 ,賭場優勢是 7.89% ),六個數字, 12 個數字,可 以賭高數或低數( 1-18 , 19-36 ),賭紅數或黑數,賭雙數或 單數。可以用賭場的普通賭博籌碼,還可以買 6 種不同顏色的輪 盤籌碼,以區別其他人的籌碼。必須讓莊家知道輪盤籌碼代表哪 個幣值單位,而且在離開賭桌前必須將所有的輪盤籌碼兌換成普 通籌碼。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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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中西方偏好之賭具及其玩法

歐洲:網路博奕( Website Gaming )

網路博奕或線上博奕( Online Gaming ),是一種通過網路、電 話等電子方式傳送而進入或參與博奕,並為此支付或同意支付金 錢或其他價值的博奕活動。 1995 年第一家網上賭場開始營業。近 年來隨著博奕業、網際網路和網上金融的迅速發展,博奕網站大 量增加。根據美國審計總署統計, 2003 年各國已經從網絡賭博上 收到約 50 億美元的稅收,到 2006 年全球網路賭博將達到一年 1, 000 億美元以上的交易額。

到目前為止,網路賭博在 50 多個國家或地區已經合法化,大多集 中在歐洲、加勒比海島國、大洋洲等地區。網路賭場所提供的遊 戲種類至少超過一百種,但是最主要的遊戲還是 21 點、百家樂、

輪盤之類的遊戲 , 這些遊戲都是押多少賠多少的遊戲。大部分的 網路賭場要求玩家年齡至少達到十八歲以上,有少數幾家要求玩 家年齡在二十一歲以上。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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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經營情況 (1/4)

賭場性質:東方賭場偏重賭博,以賭博活動為主;西方則 以觀光旅遊為主賭博為輔。拉斯維加斯賭場以老虎機收入占 70

% 居首,澳門賭場以百家樂的牌桌遊戲為主流。

借貸方式:澳門是由賭場、仲介和高利貸 (loan shark) 來擔 任信用借貸的角色,而拉斯維加斯則是直接由賭場供信用借貸

市場結構與客源:澳門屬於政策支撐型的賭場,從一家獨占到 目前的賭權開放有 34 家賭場,賭場的客源有 2/3 來自中國大 陸、近 30% 來自香港、 5% 來自台灣和東南亞地區。拉斯維加 斯賭場屬於市場導向的競爭市場結構,以綜合休閑度假賭場模 式經營,客源來自全球各地。研究顯示,拉斯維加斯旅客停留 時間約為 4.5 天,澳門為 1.1~1.5 天不等,顯示澳門主要是以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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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經營情況 (2/4)

平均每位遊客消費金額:拉斯維加斯約為 300 美金,澳門約為 1 00 美金,因為顧客在拉斯維加斯停留的時間比較長,可刺激更 多的消費金額。

賭場利潤水準:澳門每張賭桌每天平均獲利 15.8 萬港幣,約為 拉斯維加斯的 10 倍,表示政策支撐型的賭場利潤水準是高於競 爭市場型態。惟若澳門年收入相當高額時,容易引起北京政府 將會特別關注。

賭博收入占總產值:澳門賭博收入占總產值 90 %以上,拉斯維 加斯賭博收入占總產值 40 %。以賭場收入和非賭場收入的比例 來看,澳門是 90 : 10 ,而拉斯維加斯是 40 : 60 ,充分反映出 博弈活動對澳門經濟貢獻的比重偏高。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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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經營情況 (3/4)

稅率:澳門的稅率較高,為 40% ;拉斯維加斯的稅率為 6.75%

,幾乎全世界最低。

執照:澳門賭場的執照採特許制,只有 3 張主要牌照,外加 3 張 副牌,共有 34 家賭場;拉斯維加斯的執照發放採申請許可制,

博奕業執照約 2,700 張,符合資格及標準即可設置賭場,賭場 近百家。

牌桌數:澳門賭場貴賓廳的牌桌數占 27% ,拉斯維加斯則為 2% 。 澳門貴賓廳牌桌數為拉斯維加斯的 13.5 倍。

酒店房間規模:澳門約有 1 萬多間客房,拉斯維加斯有 13 萬多 間客房。拉斯維加斯開發賭場時周邊腹地寬廣,設立許多娛樂 設施,澳門則注重賭場本身的發展與經營,這與澳門土地狹小

、腹地發展受限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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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四 ) 以澳門和拉斯維加斯為例,比較東西方賭

經營情況 (4/4)

掮客制度:澳門賭場有掮客制度 ( 即是仲介人 ) ,除了疊碼仔 (junket operator) 之外,尚包括賭廳承包人和賭團組頭 (junk et representative) ,拉斯維加斯並沒有此種制度。

澳門餐飲發展受到制約:在拉斯維加斯,餐飲是遊客除賭博以 外的第二大消費,佔旅行期間在當地消費的 30% 。使遊客餐飲 消費增加的主要的原因除了美國人可支配收入較高,更重要的 是遊客旅遊全過程的餐飲消費都必須在拉斯維加斯進行,遊客 高消費為拉斯維加斯的餐飲業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第一節、遊戲與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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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在討論賭博合法化的問題上,總是爭議不斷見 仁見智,贊成和反對的意見始終勢均力敵、難分軒輊。

賭博除罪化的爭論最主要牽涉到價值評斷與政治政策制 定,制定和規範一個好的賭博政策是非常困難,不可諱 言的有 3 點考慮:

(1) 政治人物普遍避免提出容易被攻擊之議題主張;

(2) 如何掌握利益衝突之解決能獲得公平處理和正當地對待;

(3) 普遍認為賭博是否合法化不甚重要,賭博正反意見的尖鋒 相對,看法往往使人愛恨分明,因此要發展好的賭博

政策

異常困難。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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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政治政策制定的評斷常涉及到兩個相當不同類型的聲音

:一是經驗主義的評斷,另一個是價值評斷 ( 。在政治 辯論中不僅因為尋求不同的政策,實際上將提出什麼要 求,當不同的價值觀互相衝突或競爭時,不同的價值應 該有不同的權重。

為了讓政府能得到不錯的效益,賭博政策是一個格外困 難的區域。這是因為我們缺乏經驗主義的知識時,將賭 博政策合法化至少有三個原因和相關的價值判斷:

首先,在所有區域政客必須根據主要問題變化,在研究中以什 麼標準作為決定,而得出”它明顯可算做是社會更好或最佳的 一個狀態”的結論,至少廣義上這不難確定。但賭博政策的情 況則剛好相反,它的狀況無法明確清楚告訴我們,甚至廣義上,

不能算作是使社會變的更好的政策。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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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政府能得到不錯的效益,賭博政策是一個格外困 難的區域。這是因為我們缺乏經驗主義的知識時,將賭 博政策合法化至少有三個原因和相關的價值判斷:

其次,在政府所有區域,政府決策人員必須設法解決利益與原則 之間的衝突,解決這樣的衝突必須他們自己是絕對公正的而且品 行對權利的抗衡有可防禦的原則。在賭博的政策下,相衝突的利 益是格外眾多而強烈的,這意味著在這些厲害關係中政府的裁決 是格外困難的,特別是從道德原則來判決是有更多衝突。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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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關於賭博的政策其厲害關係的爭論可能包括以下的個體: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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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喜歡賭博的那些消費者。

(2) 他們的家人。

(3) 納稅人。

(4) 現有賭博經營業者和其他相關休 閒產業的那些人。

(5) 希望進入商業賭博市場,他們可 以介紹更好的產品、更加便宜的 價格或者更好服務,有助於市場 競爭的業者。

(6) 那些新加入者,可能對企業成功 有幫助的,包括有些遊說者、律 師、會計、廣告代理和其他公司 顧問。

(7) 許多在當地的居民,特別是賭博 法化後帶給地方觀光旅遊業改進 榮的好處。

(8) 想要轉換且提高自己工作報酬的 作者。

(9) 希望增進他們事業發展的其他公 員。

(10) 學術研究人員—想要學習不同

賭博政策,得到其相關費用和好 處,如補助研究經費、津貼、出 版物、公認和邀請到會議提出建 言,並且協助解決過份賭博的危 險和具有問題吸引力的地方,進 一步幫助他們怎樣預防問題賭博 和接受治療。

(27)

為了讓政府能得到不錯的效益,賭博政策是一個格外困 難的區域。這是因為我們缺乏經驗主義的知識時,將賭 博政策合法化至少有三個原因和相關的價值判斷:

最後,雖然賭博政策引起強的激情和強烈的爭論,似是而非地,

在政客和人們之間必須這個法案是有關於切身的一個了不起的計 畫,惟賭博是否合法化不屬於非常重要且急迫的議題。況且賭博 政策的合法化關係著許多好處與害處的爭論,決策者必須提出相 關證據和論據,就如同對一個高度複雜的身體必須經過仔細和冷 靜的研究,勢必要為問題的發展和理解付出大量的時間和資源,

這是不太可能的。因此,博奕合法化的政治考量與價值判斷一直 是最需要突破的困難點。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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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一般而言,贊成賭博合法化者,其理由不外是:認為這是 堅持法治﹑理順法治的積極做法,與其繼續讓非法組織以 非法手段從事違規的賭博活動,何不將之合法化,化暗為 明加以嚴格規管,將混亂的地下賭博公開化、規範化、局 限化,並通過立法有秩序的管理,盡可能減少賭博對社會 造成的負面影響。

反對”賭博合法化”者認為,政府開賭絕對是有百害而無 一利,開設賭場對當地人以及整個國家社會,將產生日益 嚴重的負面影響。例如:道德性罪惡感、家庭破碎、犯罪 率提昇、組織犯罪猖狂、娼妓問題嚴重、助長毒品氾濫、

打擊及競食其它生產性事業、沉溺型賭博人口的顯著增加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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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贊成者

贊成賭場合法化的主要理由在於藉由地區的設置賭場,吸 引外地觀光客的流入,配合當地原有和新增觀光資源,塑 造成觀光休閒度假區。特別是許多國家和地區,由於本身 天然資源有限,地區產業發展受限,或是由於地處偏遠地 區,往往透過此種方式帶動地區發展。因此,賭場常被稱 之為帶動地方產業經濟發展的爆破力 (catalyst) 或是破 壞性建設。

美國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市:世界娛樂之都

澳門:東方拉斯維加斯

韓國:千原道賭場

新加坡:濱海灣 (Maria Bay) 和聖淘沙 (Santosa) 賭場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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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是一種自發性的行為

William Thompson(1999) 美國賭業之所以成長,是因應大眾對賭的 需求。而且美國賭場走向娛樂消遣途徑,使得美國人不再說賭博是 賭錢( gambling ),而說是遊戲( gaming )。

諾貝爾經濟獎得主 Gary Backer 認為賭博合法化是一種大多數得以 對自己行為負責的公民之一種自由和選擇

美國開國元老 Thomas Jefferson 曾經推薦政府支持的賭博活動當作 一種課稅方式,主要基於民眾自願性之行為。

Kusyszyn(1977) 研究發現賭博是自願的行為,可以自活動中達到自 我控制與承諾的目的;金錢具有象徵性的意義,可以滿足生理上的 興奮和需求。

Stokowski ( 1996 )探討以科羅拉多州設立賭場與犯罪案件是否相 關的研究,顯示無法明確指出犯罪行為與觀光人潮、觀光賭場設置 有關。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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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是一種沒有痛苦感的增加財政收入方式

賭場稅收是一種道德上可接受而且有用的增加財政收入方 式。

Siegel 、 Jacobs 和 Landes(1996) 認為在賭博合法化議題 上,一般選民認為「財政需求之增加」與「擔心增稅」通 常較「道德爭論」為重要。

Worsnop(1994) 指出美國民眾要求賭博合法化的原因,是 為了要求低稅賦,以避免再增稅。提供賭博的環境,使政 府可增加稅收,此即所謂志願性的納稅( voluntary ta x )行為。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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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合法化能促進地區觀光產業和經濟發展

Ian(1995) 則主張在不顧道德、政治、宗教因素下,開放賭 場經營是發展觀光最快速的方法。

Aasved 、 Schaefer 和 Merila(1995) 研究明尼蘇達州休閒賭 場,政府即以課賭博娛樂稅做為慈善福利經費的來源。

Gushin(2000) 指出以菲律賓而言,賭博事業已成為 GDP 成長 及就業的主要來源,其鼓勵旅館及渡假中心設立賭場,主要 外國觀光客來自台灣、日本、香港、馬來西亞、甚至於中國 大陸。

Walker(2004) 認為博奕事業的擴張,可以創造就業機會、提 高工資、使資本內流 ( 視同服務的出口 ) 、增加政府稅收並 促進經濟成長。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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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贊成者

相關研究文獻支持設置賭的理由:

賭博合法化能促進地區觀光產業和經濟發展

Andersen (1996) 指出,賭場產業直接與間接創造了 700,0 00 的工作機會和近 210 億的總薪資收入。其中賭場產業間 接影響非常地顯著。賭場產業操作性的支出( Operational Spending )創造了 30,000 的工作機會和每年 100 億的總薪 資收入,並且在建造性支出( Construction Spending ) 創造了 85,000 的工作機會和每年 25 億的總薪資收入,可知 其經濟效益有爆炸性成長。

博奕業能增加社會福利、開發或重建新社區、帶動相關產業

、增加觀光收入。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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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反對者

賭博是一種罪惡,開放觀光賭場使治安惡化

(1) 政府不應該推動有犯罪疑慮的經濟活動。

(2) 基督徒認為賭博是一種道德性犯罪行為 (sin) 。

(3) 一旦「賭博」合法化,勢必將助長人們的罪惡與痛苦。

(4) 開放賭場後,黑道一定會介入,經濟來源就更雄厚,治 安機關就越拿他沒辦法。

賭博付出龐大社會成本

Goodman(1995) 估計每一年每一個病態賭博者所帶來的成本 是每人每年 13,200 美金;而 Thompson(1997) 估計約為 9469 美元;以及 Thompson ( 1997 )估計約為 9,469 美元。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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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反對者

賭博合法化是社區經濟的破壞者(企業蠶食效應)

觀光賭場摧毀產業以及掠奪窮人的財產。

1970 年的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Paul Samuelson ,在他所著的《經 濟學》一書中就曾明白指出:「賭博僅僅是以毫無生產效益方式 地將金錢與物品在人們手中進行轉換,不會創造新的金錢與物品。

賭博不但毫無生產效果,並且還會汲取時間與資源,如果賭博超 過了消遣的程度,就變成了消耗時間與耗損國家經濟收入的活 動」( Economics, 1976, p.425 )

股神巴菲特( Warren Buffett )對「 Casinos 」問題及其對經 濟之影響的見解:「”開設賭場”非但絕非解決地方經濟問題的 正確處方,反而是傷害地方經濟、讓人民陷入財務危機、令家庭 破碎、衍生種種社會問題的作法。」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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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反對者

賭博合法化是社區經濟的破壞者(企業蠶食效應)

MacIsaac(1995) 強調:「賭場非但無法振興地方,反而會因為將 原本可投入當地經濟的資金吸走,而打擊到地方的原有產業。」

以美國第二知名的賭城大西洋城為例,自 1978 年開放賭場迄 1992 年之間,就有四成的餐館相繼倒閉、三分之一的零售店也關了門

,失業率(為州平均失業率的兩倍)在 1993 年成為全紐澤西州最 高的地區。由於犯罪率增加的結果,也使得賭場外圍地區的房地 產行情連帶受創而顯著下跌。

長年研究賭博合法化影響的學者 Nelson Rose ,甚至形容賭博合 法化是”經濟上的黑洞”,而這種現象又以封閉型(也就是具地 理隔絕性)的區域最為嚴重。也就是說賭博業具有超強的吸金能 力,會將原本可用在消費上以活絡商業,以及可用於投資上以振 興經濟的資源吸走,所以,引進賭場,對於絕大多數之非賭博性 產業的發展而言,是極為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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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反對者

賭博合法化將帶給社會嚴重的衝擊

開設賭場的地區,無論在經濟上是否有得到好處, 幾乎毫無例 外地(包括賭徒的「麥加」拉斯維加斯在內),都在社會與治 安上嚐到了嚴重的負面衝擊,如:社會崩解、金權掛勾、貪污 腐敗、洗錢、詐欺、高利貸、破產、金融醜聞、家庭破碎、青 少年問題增加、犯罪率提昇、組織犯罪猖狂、娼妓問題嚴重、

助長毒品氾濫、打擊其它生產性事業、病態性賭博人口的顯著 增加等等問題。

Grinols 與 Omorov(1996) ,就曾特別針對賭業持續擴充與成長 對國家財政所產生的效應,作了一個深入的研究。結果顯示,

賭博合法化與賭場在各地擴充的結果,使得與賭相關的各項稅 收,為每個美國成人每年所帶來的效益並未超過 56 美元;但是

,每個美國成人每年卻必須平均負擔美金 112 元到 338 元之間 的社會成本。

第二節、贊成與反對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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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一 ) 賭場優勢

賭博是賭客以碰運氣的方式,承擔特定的風險之後,而相互謀 取對方錢財的行為;而賭場是服務賭博需求所創造的商業機構

,是從賭客對賭中居間抽頭而謀取利益的營利行為。

賭場在遊戲的設計中已具有概率上的優勢,以大數法則來看,

賭客最後還是回到小於或然率 50% 的狀態,形成賭場各種賭桌 遊戲和吃角子老虎機遊戲均存在賭場擁有自然勝率 (house adva ntage) 的機制賭場營利的基本原則是︰

(1) 賭場的賭本大於個別賭客的賭額;

(2) 每次投注設限額;

(3) 以投注派彩不平等的或然率方式計算;

(4) 採取抽佣制度,使賭場立於不敗之地;

(5) 賭場可以拒絕某些不受歡迎的客人投注。所以,最終賭場必勝賭

必敗的原理是不變的,”十賭九輸”就是這個道理。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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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賭客特性

Young 等人 (2008) 研究不斷參與賭博動機的決定因素,喜好高 風險的賭客在贏錢時更能激發持續下賭的動機。所得到的結論 是:高風險的賭客贏錢時,會比輸錢後想投入更多的賭金。賭 贏或賭輸是想繼續賭博的強烈動機所在,而且經歷一次大贏的 賭客比經歷一連串小贏的賭客,會堅持再賭更久的時間。

陳翌 (2005) 在澳門博彩創刊號文章中指出,”生意淡薄,不 如賭博與中國人的博彩性提出中國人賭性最高”,主要包括三 個方面: (1) 對博彩愛好和著迷的程度; (2) 敢於下大注的 膽量; (3) 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為了贏錢。

劉品良先生在澳門博彩業”縱橫”一書提到,中外博彩客的顯 著分別是:「國人賭博多屬博命、賭身家,甚至把性命也賠上

,外國賭客僅是小賭怡情,輸贏無傷大雅。」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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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二 ) 賭客特性

其它有關中國人的賭性尚有下列各項說法:

價值觀:炒短線、賭大錢、敢拼。

中國人比較迷信,不喜歡人拍背、連莊的人不能離開座位。

相信命運是自己主導,自我控制主導的迷思 (high illusion o f control) ,自信一定會贏錢。

以小搏大,總認為會贏錢。

享受賭博的樂趣,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社交的場合。

視為賺錢的工具之一。

賭博靠的是技術而非運氣。

運氣好的,可以聚集人氣。

壯大聲勢,例如:叫牌、大吼大叫。

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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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Ozorio 和 Fong(2004) 以澳門的賭客作為研究對象來探討中國 人在賭場賭博與金融投資在風險承擔的傾向表示,賭博是中 國一種很有效率的國民休閒活動,他們認為賭場中的「立即 報酬」就是快速的利潤及滿足即刻的興奮。人們熱中於賭博 和投機,是因為相信短時間內可以改善生活,是實現高利潤 的一種工具。喜歡承擔高風險者投資較多,惡風險者投資較 少,賭場賭博與金融投資兩種行為的承擔風險傾向是顯著的 正相關。

根據 Lam(2007) 一篇研究華人偏好百家樂遊戲的研究指出,

共計下列 11 項理由,分別說明如下 (1/2) :

可以自由選擇賭莊家或閒家,贏錢的機會增加。

可以數牌,代表此種遊戲具有相當的技巧成分。

自認為可以主導牌局 (high illusion of contr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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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玩家檔案

根據 Lam(2007) 一篇研究華人偏好百家樂遊戲的研究指出,共 計下列 11 項理由,分別說明如下 (2/2) :

參與遊戲當中的行為,例如:瞇牌、觀眾的鼓舞、大吼大叫等可 以帶來刺激。

日常生活中容易接觸到。

簡單易玩、很有彈性、公平。

以小搏大,有選擇玩法的機會。

高風險高報酬( high risk, high return )。

容易淪為洗錢的管道之一。

賭博成為生活的一部分,特別在節慶,牌桌盛況空前、百家樂相 對地步驟也較快。

參與的過程中,不希望被打擾。

第三節、博奕玩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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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同時 Lam(2007) 針對上述中國人偏好百家樂的各項理由進行進 一步的實證分析,在 2005 年 12 月到 2006 年 1 月初,前後 15 天期間,觀察澳門地區賭客的下注行為所發現的結果,其中下 列 7 項理由獲得證實,說明如下: 

可以數牌,代表此種遊戲具有相當的技巧成分。

自認為可以主導牌局 (high illusion of control) 。

參與遊戲當中的行為,例如:瞇牌、觀眾的鼓舞、大吼大叫等可 以帶來刺激。

簡單易玩、很有彈性、公平。

高風險高報酬( high risk, high return )。

賭博成為生活的一部分,特別在節慶,牌桌盛況空前、百家樂相 對地步驟也較快。

參與的過程中,不希望被打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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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玩家檔案

根據馮家超等人 (2003) 針對澳門地區 15 到 64 歲 居民參與博彩活動的研究 調查顯示,澳門居民最常 參與的博彩活動是和親戚 朋友一起賭博,參與率達 43.8 % ; 其 次 則 是 參 與 六合彩、運動彩票,以及 賭場等活動。

澳門賭客熱中賭博、偏好 風險及「立即報酬」的特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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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Shinnar 、 Young 和 Corsun(2004) 以 Las Vegas 當地居民為 對象,研究當地居民選擇的賭博行為和社會人口統計學特質 的關聯性,得出的結論是:地方上的賭客是賭場的重要客源

,當地居民對來訪的親戚朋友推薦他們到一般性或特定的賭 博區域去賭,扮演重要的影響力。地方上的賭客中喜歡去賭 博的大部分都是老人及喪偶者,而且沒和孩子住在一起,這 個可以作為賭場行銷上廣告決策的一個特定族群。有 68.5%

的地方居民會帶他們來訪的朋友去賭博,扮演賭場親善大使 的角色,因此在策略上可著重在如何使當地居民帶來更多的 賭客,而且以促銷的方法來酬謝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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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玩家檔案

賭博本身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刺激與興奮,才是 賭客娛樂性的來源

一項對英國青少年賭博的研究發現,沉迷於賭博的青少年其原 因不是為了贏錢,金錢只是使人不斷進行賭博活動的工具。 Del fabbro 和 Winefield(2000) 青少年賭博的三大原因第一是為了 得到興奮的快感,第二是達到娛樂性,第三才是贏錢。

Anderson 和 Brown(1984) 及 Dickerson 和 Cunningham(1992) 等人的研究也認為興奮刺激與快樂的追求,都比贏錢的動機來 的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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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玩家檔案

賭博本身的風險與不確定性所帶來的刺激與興奮,才是 賭客娛樂性的來源

Kahneman(1982) 研究指出,人在不確定條件下的決策,好像不 是取決於結果本身,而是結果與設想的差距。

例如賭客去賭場賭,隨身帶了 3,000 美元,賭客贏了 100 元,

這時要求他離開賭場可能沒什麼;但如果是輸了 100 元,同樣 要求他離開可能就很難,雖然贏 100 元時身上的現金為 3,100

,輸 100 元時身上的現金為 2,900 、 3,100 和 2,900 相差 6.9

%,但這兩種情況下給賭客的感覺和 3,100 、 2,900 並沒有多 大關係,而是和它們與本金 3,000 之差 100 、 -100 ,也就是贏 100 還是輸 100 有關,即人們對財富的變化十分敏感。一定數量 的損失所引起的價值損害 ( 負效用 ) 要大於同樣數量的利得所 帶來的效用滿足。簡單地說,就是輸了 100 元錢所帶來的不愉 快感受要比贏了 100 元所帶來的愉悅感受強烈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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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遊戲與博奕、博奕在台灣、博奕的正反意見、博奕玩家檔案

( 三 ) 玩家檔案

典型的華人賭客所具備的十大特徵

根據 Lam(2009) 一項研究針對有志於從事博奕的初階和中 階賭場工作人員進行調查顯示,典型的華人賭客所具備的 十大特徵,依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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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迷信 (superstitious) (2) 吸煙者 (smoker)

(3) 對輸贏過度重視 (serious)

(4) 自信會有運氣贏錢 (believe in luck)

(5) 風險偏好者 (high-risk taker)

(6) 男性 (male) (7) 吵雜 (noisy)

(8) 不理性行為 (irrational) (9) 大聲吼叫 (loud)

(10) 高額賭徒 (high ro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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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台灣博奕產業發展歷史 49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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