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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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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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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07 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計畫

一、計畫源起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訂定「107 年臺南市環 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鼓勵市民充分運用 環境教育學習資源,養成終身學習之良好習慣,進而促使市民於生活 中落實各項環保行動。

二、計畫期程

公告日至107 年 9 月 15 日 24 時止。

三、實施對象

凡本市市民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轄內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公私 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之個人,且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終身 學習網」完成帳號註冊。(設籍本市市民者,註冊時居住縣市請選臺南 市) 。

四、獎勵辦法

本計畫獎勵內容,包含:「終身學習獎」、「呼朋引伴獎」、

「個人勤學獎」,辦法與獎項分述如下:

(一)終身學習獎 1.獎勵說明:

符合本計畫實施對象且取得個人註冊帳號時間為106 年 9 月 16 日 至107 年 9 月 15 日者,可參與本獎項抽獎,主辦單位將於活動截止後 公開抽出得獎者。

1

(2)

2.獎項說明:

獎項 獎勵 名額

頭獎 2,000 元禮卷 1

貳獎 1,500 元禮券 4

參獎 1,000 元禮券 15

(二)呼朋引伴獎 1.獎勵說明:

(1)本局篩選自 106 年 9 月 16 日至 107 年 9 月 15 日期間,符合本計畫 實施對象者,介紹本市市民或服務單位為臺南市轄內機關、公營事 業機構、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學校之個人完成帳號註冊,活動截止 後本局篩選「有效介紹人數」至少達10 人者,將依序選出最高之 前三名給予獎勵。

(2)介紹流程(詳見附件 4):

A.介紹人完成帳號註冊。

B.被介紹人於註冊時,於「介紹資訊」欄位填寫介紹人之姓名及 E- mail,或從介紹人專屬 ID 網址完成註冊(介紹人登入系統後點 選「我要當介紹人」即可得到專屬網址)。

C.被介紹人完成註冊後,於系統上完成登錄至少 1 小時環境教育學 習時數,即可累計介紹人之「有效介紹人數」。

(3)「有效介紹人數」數量以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系統資料為準,且被 介紹人不得重複申請帳號。

2.獎項說明:

(1)「有效介紹人數」最高之第一名可獲得 4,000 元商品禮券、第二名 可獲得3,000 元商品禮券、第三名可獲得 2,000 元商品禮券。

(2) 若同一名次有數名相同「有效介紹人數」之人數,則將併同名次獎 項後均分;例如有並列第一名的兩位得獎者時,則併同第一、二名 共計7,000 元商品禮券後均分,則各得獎者可得 3,500 元商品禮券。

(3)

(三)個人勤學獎 1.獎勵說明:

符合本計畫實施對象者,本局篩選自107 年 1 月 1 日至 107 年 9 月 15 日期間環境教育學習總時數至少達 40 小時者,將依序選出時數最 高之前三名給予獎勵。

2.獎項說明:

(1) 總時數最高之第一名可獲得 2,000 元商品禮券、第二名可獲得 1,500 元商品禮券、第三名可獲得1,000 元商品禮券。

(2) 若同一名次有數名相同時數者,則將併同名次獎項後均分;例如有 並列第一名的兩位得獎者時,則併同第一、二名共計3,500 元商品 禮券後均分,則各得獎者可得1,750 元之商品禮券。

五、獎勵通知

活動截止後,本局將於30 日內辦理抽獎,並公告得獎者之姓名及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帳號於本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與本局 環境教育資訊網(http://epb2.tainan.gov.tw/tnepb_edu/)(依據個資法,機 密個資將做部分隱藏,以維護得獎者隱私)。

(一) 得獎者請於本局公告獲獎名單次日起 14 日內(含例假日),填妥附 件 1、附件 2 及附件 3,郵寄至本局委辦單位辦理領獎手續(以郵 戳為憑,未於期限內領獎視同放棄該獎項)。請務必確實填寫附 件 2 之連絡地址及連絡電話,始能收到獎勵獎品。

寄達地點

地 址:70155 臺南市東區中華東路二段 133 巷 72 號 收件人:綜合規劃科 李姮蒨 收

(信封請標明「107 環教網領獎」)

(二) 經確認獲獎者基本資料與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系統帳號註冊資料無誤 後,約 14 天內寄發獎品(獎品寄送地址僅限臺澎金馬地區)。

六、注意事項

3

(4)

(一) 本局保留對本計畫內容、獎項、時間及得獎公告等之修改權利,修 改後統一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www.tnepb.gov.tw)及環境教育資訊 網(http://epb2.tainan.gov.tw/tnepb_edu/),恕不另行通知。

(二) 獲得獎品者之所得扣繳相關事宜,應依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8 類競 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規定,並依同法第 88 條規定辦理。

(三) 獲獎者於「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所提供之相關資訊如有虛偽不實,

應撤銷、廢止或追回其獲獎內容。

(四) 若本局舉辦頒獎典禮,獲獎者應配合出席,頒獎時間及地點,本局 將另行通知。

(五)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流程及環境教育時數取得方式請詳見附件 4。

(六) 洽詢專線:本局綜合規劃科 李小姐 06-268-6751 轉 329。

(5)

領 據

茲收到  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活動名稱:107 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計畫

獎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市值:新臺幣__________元整 具 領 人:

(親筆簽章)

身份證字號:

戶籍地址: 縣 鄉鎮市 村

段 巷 弄 號 樓 市 區 里

聯絡電話: (日) (夜)

中華民國 107 年 月 日

備註:請確實填寫具領人、身份證字號、戶籍地址、聯絡電話等,本領據個資內容僅供臺南市 政府環境保護局申報稅額使用,將予以保密,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處理。

5

附件 1

(6)

基本資料核對表

項目 得獎人資訊

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帳號 姓名

身份證字號後4 碼

電子郵件(需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信

地址(獎品寄送收件地址) □□□□□

連絡電話(獎品寄送連絡電話)

黏貼處

請自行備註

「僅供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使用」

黏貼處

請自行備註

「僅供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使用」

身分證正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身分證反面影本或戶籍謄本影本

附件 2

(7)

107 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計畫

切結書

本人 _______________參加 107 年臺南市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獎勵計 畫,獲得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獎勵,本人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正確無 誤,且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並未有疑義。

茲此切結

立切結書人:

身份證號:

法定代理人:

住 址:

7

附件 3

請蓋公司、機關印鑑或單位關防 請蓋負責人印章

請親筆簽名加蓋印印章。

18 歲以下未成年人 需請法定代理人簽章。

請蓋公司、機關印鑑或單位關防 請蓋負責人印章

請蓋公司、機關印鑑或單位關防 請蓋負責人印章

(8)

中華民國 107 年 月 日

(9)

環境教育時數取得方式及帳號註冊流程

一、環境教育時數取得方式與洽詢電話

(一)網路學習管道

1. 登入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http://elearn.epa.gov.tw/),點選「學習 資訊」→「影片專區」進行環境教育影片觀賞,完成後系統將自動 把時數納入個人環境教育時數內。

2. 至 e 等公務園、地方行政研習 e 學中心、臺北 e 大或港都 e 學苑註 冊,並選讀環境教育相關課程,系統將定期自動把時數納入個人環 境教育時數內(注意須依該網站規定,勾選「同意」自動轉入或設 定相關自動轉入功能)。

(二)實體學習管道

1. 參加各單位舉辦之環境保護相關課程、演講、討論、體驗、實驗

(習)、戶外學習、參訪、影片觀賞、實作及其他活動,由活動舉 辦單位協助登錄時數。活動訊息請至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查閱。

2. 政府機關(構)或高中以下單位所屬員工以前述實體方式自行進行環 境教育者,請自行彙整佐證資料後,交由所屬單位環境教育窗口認 定後協助登錄時數。

(三)洽詢電話

若有終身學習網註冊或環境教育時數相關問題,請洽 06-268-6751 轉 329 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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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10)

二、環境教育終身學習網註冊流程

《申請註冊流程》

(11)

《介紹人申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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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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