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鶯陶盃全國學生陶瓷創意攝影大賽實施計畫
一、 主 旨:為推廣紀錄珍貴陶瓷相關影像,特規劃以「陶瓷文創傳承、陶瓷老街人文風 情」為主題,匯集全國各地攝影好手拍攝極具創意與紀錄價值之攝影藝術作 品,藉由影像真實記錄,以宣揚並推廣新北市鶯歌陶瓷文化及創意藝術。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四、 協辦單位: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五、 贊助單位:宏洲窯業股份有限公司
六、 參加對象: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凡愛好攝影之在籍學生皆可報名參加。
七、 作品需求:
(一) 作品題材:
1. 區分成「陶瓷文創傳承」、「陶瓷老街人文風情」兩大競賽主題。
2. 以鶯歌在地陶瓷文化傳承,不違反善良風俗,且三年內未曾發表或展示之題材 作品,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
(二) 參加張數:每人每類參賽作品以 5 件為限。
(三) 作品規格:以傳統或數位相機拍攝之彩色、黑白照片皆可。
1. 參賽者須提出8x10 吋或 8x12 吋,方型 10x10 吋均不得裝裱,如規格及張數不 符者不予評審。並於每張作品背後錶貼報名表(可複印),數位攝影作品請以 1,000 萬畫素以上之相機拍攝,規格為 JPG 或 TIFF 檔,並以兩大競賽主題分類 別資料夾存放攝影檔案(A.陶瓷文創傳承、B.陶瓷老街人文風情),並燒錄於光碟 片上(光碟上請書寫:學校、科系、班級及姓名),參賽作品一律概不退件。
2. 評審標準色域:sRGB。
3. 參賽者如有違反善良風俗之不雅照片,主辦單位有權刪除該照片與資料,不需 經過作者之同意。
4. 參賽作品需為本人原創、合法之攝影作品,且需為未曾公開發表、參賽之作品。
八、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04 年 9 月 15 日截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辦理。請將參賽作 品、作品電子檔光碟片、報名表及著作權同意書(如附件),一併寄送。作品以 封套裝好,列印報名表所附郵寄地址標籤,並應註明攝影比賽類別及作品件 數,黏貼於信件上親送繳交或以掛號郵寄,郵寄時請仔細包裝以免作品受損。
寄送地址:新北市鶯歌工商實習處收(23942 新北市鶯歌區中正三路 154 號)
服務電話:(02)2677-5040 轉 852 分機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AM9:00 至 PM4:00 九、 展覽時間:104 年 12 月 25 日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十、 展覽地點:新北市大觀藝術教育園區、新北市立鶯歌陶瓷陶博館(104 年 12 月 25 日至 105 年 2 月 14 日)、三鶯地區機關或學校(105 年 3 月 1 日至 105 年 6 月 30 日)。
十一、 錄取獎項:本次競賽將邀請專家學者公開評審,依據參加對象及作品題材組別,分 別評選出金、銀、銅、佳作、入選等得獎作品,且前3 名每人限得一獎,另擇 優製作陶板作品,另擇期公開頒獎與展覽,得獎作品於展覽完畢後,由主辦 單位通知領回,逾期一週恕不負保管之責。
(一) 陶瓷文創傳承組
金獎一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5cm*33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銀獎二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0cm*30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銅獎三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0cm*30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0cm*30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入選數名:各頒贈獎狀乙紙。
(二) 老街人文風情組
金獎一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5cm*33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銀獎二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0cm*30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銅獎三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0cm*30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佳作獎五名:攝影陶板影像作品(20cm*30cm)、獎狀乙紙(另頒指導老師感謝狀乙紙) 入選數名:各頒贈獎狀乙紙。
十二、本次競賽活動承(協)辦工作人員於活動辦理完畢後,公務人員部分得依據「新北市政 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基準」第12 點第 4 項辦理敘獎,教師部分依 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 條第 1 項第 5 款第 10 目及參考
「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 項第 4 款,承 辦工作人員嘉獎一次以7 人為限,含主辦 1 人嘉獎兩次額度辦理敘獎,校長部分移請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辦理。
十三、經費預算:本次競賽活動經費由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專款補助。
附件
2015 年鶯陶盃全國學生陶瓷創意攝影大賽
報名表組 別 □ 國中組 □ 高中組
姓 名
(請以正楷填寫) 性 別 男□ 女□
學 校 指導老師
科 系 班 級 年 班 參賽組別 □ 陶瓷文創傳承組 □ 陶瓷老街人文風情組
作品名稱
作品是否電 腦修改或合
成
是 否
聯絡電話 (O) (手機)
作 品 創 作 理 念 (約150 字左右)
﹙務必填寫,作品審查參考﹚
著作權 同意書
本人參加「2015 年鶯陶盃全國陶瓷創意攝影大賽」□陶瓷文創傳承組 □老街人文風情組,
本人同意並保證以下聲明屬實,若有違反情事,願負相關法律責任。
一、本人保證參賽作品均屬原創,未曾發表或展示,且無抄襲仿冒情事。
二、本人保證所提供之各項資料正確無誤,並同意遵守本活動之各項規定。
三、本人拍攝之作品,依規定得行使公開發表、公開展示之權利,且不需支付任何費 用,並有權將其轉作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單位推動相關業務之參考。
四、凡參加本攝影大賽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並視同承認本活動之一切規定。
立同意書人: (簽名或蓋章)
中 華 民 國 1 0 4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