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一章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緒論緒論緒論
第一節 第一節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動機與目的研究動機與目的
壹 壹 壹
壹、、、、研究動機研究動機研究動機 研究動機
在以前求學的過程中,老師打學生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學生不讀書、不求 上進、不學好,凡是學生行為表現不符合成人期望或違背老師主觀認定的價值 時 ,學生一定遭到一頓痛打,因此體罰在以前幾乎是做父母或為人師表者,在 學生的成長與學習過程中,經常會使用的一種管教手段;藉由外力的實施,來達 到糾正學生偏差行為或者是符合大人的某些要求。然而社會快速變遷,人們的思 想逐漸開放,隨之而來的是人們開始懂得爭取自己應當享有的權利;其中最引人 注意的是校園裡也逐漸重視起「人權教育」,講求學生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將憲 法的規範帶進校園中,肯定學生於校園內外均是憲法保障的權利主體(林佳範,
2002)。在以往人權的議題較不為大眾所重視,社會上對於老師體罰學生的行為 多持肯定甚或支持的態度。但是近年來在教育改革浪潮下,對於教育的方式、教 導的技巧要求、教師專業的要求,都有很大的不同。再加上以前家長教育程度較 低,老師有非常崇高的社會地位,因此,即使孩子受到老師體罰,絕大多數的家 長都會認為是自己的孩子有不當的行為而受到懲處,因此與老師站在同一陣線 上,鮮少有爭議。近年來,教師體罰學生成傷或不當管教學生的案例越來越受媒 體的注意,不再私下了事的家長們也越來越多,有些家長會尋求人本教育基金會 的協助,而有些家長則是自行訴諸法律途徑以尋求解決(楊淑芬,1995)。究竟 教師或家長對體罰教育政策的認知為何,此為研究動機之一。
在學校中,學生是心智未成熟的個體,因此難免會因外在因素的影響而有意 或無意的犯錯而表現出問題行為。此時,教師為了維護其他學生的學習權益便必 須適時的給予學生警告,若學生屢勸不聽,就必須採取適當措施以制止學生不當 行為的繼續發生;教師管教學生的方式有很多種,多數教師於教學過程中為求迅
速有效的糾正學生的問題行為,最先考慮的懲罰方式即是體罰。由此可知在學校 教育中,學生難免會有不良行為的產生,而教師為了使教學活動得以順利進行,
有時會對學生施行體罰,以達成糾正學生不當行為的效果。但是由於學校逐漸重 視學生的基本權利,因此教師體罰學生的事件也被認為是侵犯學生的基本權利而 引起廣泛的討論和注意,各地方教育當局也一再三令五申禁止教師以體罰的方式 管教學生。然而,在校園裡體罰事件卻始終層出不窮,根據人本教育基金會調查,
1999年有83.4%中小學生在校遭體罰,2000年為74.2%,2001年為70.9%,2004的 調查則有69.6%學生表示接受調查的七個月內自己有被老師體罰。對於體罰政策 實施後,教師及家長對體罰持何種態度,此為研究動機之二。
近年來由於友善校園的推動,希望在學校教學、訓導、輔導三合一最佳互動 模式與內涵為基礎,有效整合社會資源,建構學校完整多層次輔導支持網絡,培 養親師生具有多元尊重與普世價值,逐步實踐友善校園。因此學生的人權和教師 的管教權也越來越受重視。《教師法》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教師應「輔導 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但是由於學生人權受到重 視,教師的「不當管教」情形受到重視,也促使零體罰的觀念受到社會大眾的關 注。事實上,臺北市早在八十九年八月八日就訂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 幼稚園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無效與不當事件處理準則」,其宗旨就是協助學校落 實教育部頒布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之執行,並杜絕校園體罰事件。九十三年 臺北市教育局更與 280 位校長,共同簽署零體罰的約定。故臺北市的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暨幼稚園的零體罰政策已實施多年,可見臺北市的學校對於學生人權相當 注重,對於學生及其家長或監護人對學校有關學生之管教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 致損害其權益,得以書面向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在此政策實施後,教師及 家長的體罰行為是否有所轉變,此為本研究動機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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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貳、、、、研究目的研究目的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基於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旨在了解臺北市零體罰政策的實施成效。具體而 言,本研究有以下幾項研究目的:
一、瞭解臺北市國民中學零體罰教育政策執行現況。
二、探析不同背景變項之政策執行相關人員(包括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對實 施零體罰政策認知、態度、行為。
三、分析臺北市國民中學執行零體罰政策的困境。
四、探討臺北市國民中學執行零體罰政策的建議或配套措施。
五、探討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以供學校行政機關及學校教師執行零體罰政策 之參考。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第二節 待答問題與名詞界定待答問題與名詞界定待答問題與名詞界定待答問題與名詞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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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壹、、、、待答問題待答問題待答問題 待答問題
依據研究目的及考量研究資源,本研究擬針對下列問題進行深入分析:
一、不同背景變項的政策相關人員(包括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對於臺北市 零體罰政策執行的認知、態度、行為,差異為何?
(一)、不同年齡的政策相關人員(包括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對於臺 北市零體罰政策執行的認知、態度、行為,是否有顯著差異?
(二)、不同學歷的政策相關人員(包括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對於臺 北市零體罰政策執行的認知、態度、行為,是否有顯著差異?
(三)、不同職務的政策相關人員(包括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對於臺 北市零體罰政策執行的認知、態度、行為,是否有顯著差異?
(四)、不同年資的政策相關人員(包括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對於臺 北市零體罰政策執行的認知、態度、行為,是否有顯著差異?
(五)、不同任教年級的政策相關人員(包括教師、行政人員、家長),對 於臺北市零體罰政策執行 的認知、態度、行為,是否有顯著差異?
二、臺北市國民中學執行零體罰政策所遭遇的困境為何?
三、臺北市國民中學執行零體罰政策的建議或配套措施為何?
貳 貳 貳
貳、、、、名詞界定名詞界定名詞界定 名詞界定
一、體罰
體罰指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 生(孩子)身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孩子)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孩 子)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
二、零體罰
教師本著教育愛,有尊重、民主、公平、正義、不歧視、不偏見的態度,站 在與學生平等的地位,和學生透過理性、溝通、辯論,貫徹零體罰的理念或約定。
在教育現場應以獎勵代替體罰、懲罰學生,養成學生自動自發徹底改過向善的決 心,創造一個溫馨、友善的優質校園,讓學生能在無暴力的環境中快樂的學習和 成長。
三、零體罰政策
本研究零體罰教育政策為臺北市教育局吳局長清基在其任內所提出,並於 93年 12 月 17 日邀請臺北市各級學校校長進行零體罰教育政策誓師大會,堅持 嚴禁體罰的立場。並於當天與臺北市高、國中小學校校長共同宣示零體罰教育政 策。臺北市教育局人員零體罰共同約定內容如下:
我是熱愛教育的工作者,本於教育專業,在教導學生的過程中,我竭誠遵守絕不體罰 學生的教育政令,讓學生在溫馨安全的環境中,身心靈快樂學習與成長。
我願遵守下列共同約定:
1.要完全的保障與尊重學生之人權。
2. 要善盡輔導責任,釐清處罰與體罰的分際。
3. 要忠於教育專業倫理,絕不以任何名義支持體罰的作為。
4. 要發揮教育愛,把體罰視為反教育的行為。
5. 要貫徹零體罰的教育政令,以維護學生的受教權。
6. 要依據實質正當性、形式必要性及程序合法性等三大規準,執行輔導與管教學生的措施。
7. 要遵守零體罰的教育政令,違反時願接受記大過乙次之懲處。
四、教育政策執行
教育政策執行係指某項教育政策執行經過合法化後,負責執行的教育機關與 教育人員,結合各種資源,採取適切有效的行動策略,並在執行過程中,因應外 在環境,不斷進行協商和修正,使教育政策付諸實施,以達成教育政策目標的過 程。
第 第第
第三三三三節節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節 研究方法與步驟研究方法與步驟研究方法與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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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壹、、、、研究方法研究方法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
為了達成以上的研究目的,本文擬採用「調查研究法」探討目前臺北市國民 中學執行零體罰教育政策之現況,以及分析推動零體罰所欲遭遇的困難與問題,
進而探討其對零體罰教育政策執行之建議或相關配套措施。
本研究為瞭解臺北市零體罰教育政策執行情形,根據零體罰相關評估研究報 告結果、教育政策執行相關理論並且參考《臺北市小學現任教師對零體罰教育政 策的態度之研究》(2006)及《國中學生家長對教師施行體罰態度之調查研究—以 臺中縣市為例》(2005)等二人所編之問卷整理編成《臺北市零體罰教育政策執行 之調查問卷》,作為問卷調查研究的工具,對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校長、教 師兼主任、組長、導師、專任教師及家長進行調查研究,,一方面瞭解國民中學 執行零體罰教育政策之現況,另一方面分析目前臺北市國民中學執行零體罰教育 政策所遇到的問題與困難,以及探討其對零體罰教育政策執行之建議或相關配套 措施等議題,進行統計、分析及歸納,並提出結論與具體建議。
貳 貳 貳
貳、、、、研究步驟研究步驟研究步驟 研究步驟
本研究進行之步驟主要歸納如下:
一、擬定研究計畫
閱讀相關文獻、確定研究主題、界定研究範圍與步驟,確立研究計畫,提出 研究計畫期中發表。
二、文獻探討
蒐集、閱讀、分析國內外相關文獻,並進而確立研究內容。
依文獻探討和相關研究所得擬定問卷大綱,再依此大綱編製「臺北市國民中 學零體罰教育政策執行現況調查問卷」,並於研究計畫期中發表時提出,經 建立專家效度,爾後修改成正式調查問卷,及依選定的調查對象以郵寄的方 式實施調查。
四、分析與討論調查結果
調查問卷回收後,進行編碼登錄,再利用SPSS for windows 11.0電腦統計套 裝軟體處理資料,並分析與討論所得結果。
五、撰寫研究報告
依據文獻探討的內容與調查結果,作成研究之結論,並依結論提出建議,並 撰寫研究報告。
本研究步驟如圖1-1所示:
廣 泛 閱 讀 擬 定 計 畫
研 究 問 題 形 成 、 界 定
文 獻 探 討
編 制 問 卷 初 稿
建 立 專 家 效 度
修 正 問 卷 成 為 正 式 問 卷
正 式 施 測
問 卷 回 收 進 行 統 計 分 析
主 要 研 究 發 現 的 分 析 與 討 論
撰 寫 論 文
圖圖
圖圖1-1 研究步驟研究步驟研究步驟研究步驟
第第
第第四四四節四節節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範圍與限制研究範圍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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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壹、、、、研究範圍研究範圍研究範圍 研究範圍
本研究範圍界定如下:
一、以研究對象而言:本研究以臺北市公私立國民中學現任教師及學生家長作為 研究對象,包含校長、教師兼主任、組長、導師、專任教師及家長,不包括 兼任教師及實習教師。
二、以研究內容而言:首先從文獻中探討體罰與零體罰之相關學理依據,並 且 了解各國對體罰與零體罰之主要見解,及暸解臺灣、臺北市、人本教育基金 會零體罰教育政策執行之發展概況。教育政策執行之概念、零體罰之相關法 令。探討零體罰教育政策的頒佈在教學現場的執行狀況以及學生家長對零體 罰教育政策執行的看法,並且瞭解執行零體罰政策的問題與困難,本研究以 認知、態度、行為為研究內容。
三、以研究方法而言:本研究方法為問卷調查法。其中針對問卷包括:教師及家 長基本資料、教師及家長執行零體罰教育政策之認知、態度、行為之看法及 所遇到的困境並提出建議及配套措施。
貳 貳 貳
貳、、、、研究限制研究限制研究限制 研究限制
本研究於研究方法、過程及設計上,雖力求嚴謹完整,惟基於研究人力、物 力、財力以及其他主、客觀因素的影響,仍有未盡周延之處,研究地區、研究對 象、研究內容、研究方法的限制,分述如下:
一、在研究地區方面
本研究的抽樣範圍僅限於臺北市地區,如欲將本研究結論推論至臺北市以外 地區,宜特別謹慎。
二、在研究對象方面
本問卷調查研究的對象僅限於國民中學的校長、主任、組長、導師、專任教 師、國中學生家長。因此,如欲將本研究結論推論至國民中學教育人員以外 的教育工作者、或家長以外之社會大眾,必須格外審慎。
三、在研究內容方面
問卷內容主要分析不同背景變項的教師及家長對於零體罰政策的認知、態 度、行為來了解受訪者的看法。
四、在研究方法方面
本研究採用問卷調查。在方法上雖力求周延,但是因問卷調查採用各校函寄 一人後分發給各調查對象而非直接寄給當事人,其信度與效度可能受到影 響。又調查只採用問卷而未實際當面訪談,未能就研究問題當面充分溝通卻 是有所不足。
五、在研究時間方面
本研究在時間向度上屬於橫斷面研究,未能觸及政策實施之際至今諸現象,
例如各方之認知、態度、行為變化、社會與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