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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明國中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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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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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 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辦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 則(以下簡稱本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二項所定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專業人員(以下簡稱調查專業人員)之調查知能培訓,及建 立調查專業人才庫(以下簡稱人才庫)人員留用規定,特訂定 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調查專業人員,指符合本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一 款或第二款資格,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素養之專 家學者。

三、本部調查專業人員之調查知能培訓課程,其分級及辦理次數如下:

(一)初階培訓:每二年至少一次。

(二)進階培訓:每二年至少一次。

(三)高階培訓:每年一次。

(四) 精進計畫課程:每三年一次 。

四、前點各款培訓之課程,依本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二項各款所定課 程內容,規定如下:

(一)初階培訓、進階培訓及高階培訓課程:如附表。

(二)精進計畫課程:由本部另案公告。

五、經依初階培訓及進階培訓完成,取得結業證書者,由本部列冊 , 提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通過後,納入人才庫。

前項納入人才庫之調查專業人員,每二年應至少參加高階培訓 一次,或本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之案例研討會一次。

(2)

六、本部調查專業人員列入人才庫之資料,包括姓名、性別、服務學 校(單位及職稱)、聯絡電話、電子信箱帳號、可參與調查區域及 學校層級、調查案件件數及樣態、受訓歷程。

前項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

第十五條第一款及第十六條規定辦理。

七、本部調查專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自人才庫移除:

(一) 自納入人才庫起每三年未依第五點第二項規定參加高階培 訓,或相關案例研討會。

(二) 自納入人才庫起每五年未有案件調查或處理任一申復案件。

(三) 曾為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經調查屬實之行為人。

(四) 嚴重違反客觀、公正、專業之原則,或有其他不適任情形,

致其認定事實顯有偏頗,經檢舉後,由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委 員會審查確認。

(3)

附表 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培訓課程

(一)初階培訓課程(24 小時)

課程名稱 課程主題內容綱要 授課時數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基本概念及相關法規

◎授課人員:建議為具法 律專業背景或精熟該等相 關法律者

1.辨識校園性別事件之敏感度及調查處 理專業知能。

2.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基本概 念:相關法規之定義與比較、校園性侵 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樣態與實例…

等。

3.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包括學校處 理學生間發生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條 事件應注意事項)、少年事件處理 法、行政程序法等相關法令解說。

4.教育部相關函釋。

4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危機處理與媒體公關 1. 校園危機管理的原則與策略。

2. 新聞事件之處理、危機溝通技巧。

3. 輔導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事件 當事人之專業知能。

4. 對當事人法令解說及權益告知技巧。

3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處理程序及行政協調 1.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 理程序及相關法規。

2. 橫向分工之行政協調等。 4 調查程序中運用諮商技巧

之訓練 1. 調查人員的晤談能力、調查人員的團 體動力等(避免以誘導式問話之技 巧)。

2. 處理兒童及少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 或性霸凌事件之專業技巧及注意事 項。

4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事件調查程序 調查小組組成之注意事項、分工及調查程

序發動。 4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懲處追蹤與行政救濟 1.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 政懲處之適用規定解說,及可能遭遇 之困境與解決之道等。

2. 申復及救濟程序解說。

4

綜合座談 綜合討論。 1

備註:1.按課程順序授課。

2.完成初階培訓且有案件調查經驗者,優先參加進階培訓。

(二)進階培訓課程(20 小時)

(4)

課程名稱 課程主題內容綱要 授課時 數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基本概念及相關法規 案例研討

◎建議與初階課程同一講 師

1.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基本概 念:以案例作相關法規之定義與比較。

2.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之樣態與 實例探討。

3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危機處理與媒體公關 案例研討

以案例進行:

1.校園危機管理之原則與策略運用。

2.新聞事件之媒體因應、危機溝通技巧。

3.當事人權益告知說明技巧。

2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事件調查人員晤談技 巧與心理調適實務研討

1. 調查人員晤談技巧及同理心訓練。

2. 調查人員心理調適問題。

3. 兒童及少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 凌調查技巧案例研討。

3

調查報告撰寫實務解說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報

告撰寫實務解說。 2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調查程序演練及研討

第1 小時及第 2 小時進行調查程序分組 演練: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程序之演練。

3 (其中 1- 2 小時分 組【4-5 組】研 第3 小時進行分組報告及討論。 討)

調查報告撰寫習作與討論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報 告分組撰寫習作及評閱。

3 (其中 1- 2 小時分 組【4-5 組】撰寫 習作)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懲處追蹤與行政救濟 案例研討

1.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 懲處可能遭遇之困境以及解決之道等。

2. 申復效果及申訴救濟案例解說。

3

綜合座談 綜合討論。 1

(5)

備註:1.按課程順序授課。

2.全程完成初階培訓及進階培訓者,由主管機關將名單送所設性別平 等教育委員會核可後,列入調查人才庫並於所屬網站公告。

(三)高階培訓課程(18 小時)

課程大綱 課程內容 課程時

校園性霸凌與性別正義實 踐

以實際案例分析:

1. 校園性別事件之處理。

2. 校園性別事件之調查分析。

3. 事件意識、認知與處理困境。

4. 校園權力結構之介入。

5. 權力移轉之間之矛盾。

6. 性別特質差異對待與性傾向學生校園 處境。

7. 懷孕女學生在校園中「自動」消失。

8. 校園中性別意識之落差。

3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霸凌事件調查實務及救濟 爭議實務案例研討

以分組個案研討及演練進行:

1. 校園危機管理之原則與策略運用。

2. 瞭解學校應提供之行政協調及資源。

3. 精熟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理 程序(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性平法、

防治準則及行政程序法相關規定)。

4. 有效因應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 事件處理過程中之困境及迷思之作法。

5. 以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對教師解聘、停 聘或不續聘事件之處理為核心,探討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行政 懲處可能遭遇之困境。

6. 探討困境發生之原因及解決之道。

7. 實務問題探討。

2

調查策略及報告撰寫 調查策略及報告撰寫綜合性解說。 1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 以分組個案研討及演練進行: 3

(6)

霸凌事件調查分組演練

(課程包含調查程序、諮 商技巧之應用及調查人員 心理調適)

(一)調查程序:

1.熟悉如何組成調查小組。

2. 瞭解調查程序之發 動及進行 演 練。

3.精熟調查證據之原則。

(二)諮商技巧之應用:

1.同理心之演練。

2.團體領導技巧之演練。

3. 調查過程之 倫理議題與後 續溝 通:

(1)調查倫理之內涵: 調查期間的迴 避與處理原則。

(2)人身安全問題之處理。

(3)調查對象之危機事件處理。

(4)組織層面之溝通:與獎懲委員 會或申訴委員會之瞭解與溝通。

(5)個人層面之溝通:與被害人、加 害人、家屬等相關人員之溝通。

(三)壓力之來源、如何調適及自我保護 之方法。

調查報告分組習作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報

告撰寫指導。 3

調查報告檢閱

1.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 報告分組演練、評閱與討論。

2. 統整學習成效、經驗分享與討論。

2

申復審議重點、流程及報 告書撰寫

1. 申復審議重點說明。

2. 申復審議流程說明。

3. 報告書撰寫。

3

綜合座談 綜合討論。 1

備註:完成高階培訓者,由主管機關於調查人才庫名單標示,學校得優先選 聘擔任案件調查人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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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六)

(五) 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六)

(六) 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七)

(六) 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七)

(六) 錄取分發任用後如發現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33 條或教師法第 14 條第 1 項各款之情事者,依有關法令規定處理。.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