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 立 臺 灣 藝 術 大 學 1 0 8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考 試 招 生 戲劇學系「專業術科」(女生場) 試場分配表及注意事項
日期 准考證號起迄 時間 地點
注意事項108
年
3
月
30日
(星期六)(女一場)
6172001~6172020
報到
08:10-08:30
考生報到地點:
戲劇系 3 樓大排演教室 (由系辦旁旋轉樓梯上樓)
考試科目順序 1(女):
聲肢表情測驗、面試
地點-戲劇系 3 樓表演教室 C
考試科目順序 2(女):
即興表演、個人專長才藝 地點-戲劇系 1 樓排演教室
一、 報到:
1. 考生應同時攜帶准考證及國 民身分證正本(或以駕照、
健保卡、護照等貼有照片足 資證明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 代替),以備查核身分。
2. 請依報到時間至報到地點完 成報到,並準時應試。報到 後即管制進出,請將應考所 需及個人用品攜帶至報到處 及應考場地。
3. 應 考 時 請 勿 佩 帶 飾 品 及 手 錶,並著寬鬆衣物,以利肢 體動作進行。
二、 「聲音、肢體表情測驗」及
「即興表演」:
1. 為現場發或抽考題,每人約 有 2 分鐘準備,請仔細閱讀 考題並針對現場考題內容應 考。
2. 現場備有 Cube 數個及課桌 椅一套,可提供考生使用。
三、 「個人專長才藝」:
1. 內容與形式不拘,以 3 分鐘 為原則。
2. 請 勿 使 用 危 險 物 品 , 如 汽 油、瓦斯爐、鋒利刀具等。
3. 若需使用音樂檔,現場僅備 有CD Player、電腦(外接喇叭 設備),檔案請務必先行測試 過或準備備用檔,若因檔案 或設備產生相容性問題以致 無 法 播 放 , 考 生 請 自 行 負 責。若需特殊的播放器材、
傳輸線或喇叭等其他設備,
請考生自備。
4. 現場另備有電鋼琴一台,若 有使用其他樂器或相關道具 等,請自行準備。
5. 考試場地有高度限制(約 2.5 米),動作設計請斟酌安全 性,且勿為求表演效果而有 傷 害 自 己 或 他 人 身 體 之 行 為。
四、 「面試」:
1. 請攜帶近五年內大學學力測 驗成績單或高中(職)在校 歷年成績單正本,一份即可 (擇優)。
2. 若有相關的作品、文字、照 片、影音等備審資料,建議 準備一式三份(若無亦可),於 考試當天報到時交予現場工 作人員,面試結束後當場歸 還,不需事先郵寄。
五、 其餘考試規則悉依「本校招 生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 辦法」辦理。
六、 因應考試環境限制,戲劇系 館無法設置考生家屬休息 區,請陪考親友體諒。
考試
08:30-10:00
(女二場)
6172021~6172040
報到
10:00-10:20 考試
10:20-11:50
(女三場)
6172041~6172060
報到
12:30-12:50 考試
12:50-14:20
(女四場)
6172061~6172080
報到
14:20-14:40 考試
14:40-16:10
(女五場)
6172081~6172100
報到
16:10-16:30 考試
16:30-18:00
108
年
3
月
31日
(星期日)(女六場)
6172101~6172120
報到
08:10-08:30 考試
08:30-10:00
(女七場)
6172121~6172140
報到
10:00-10:20 考試
10:20-11:50
(女八場)
6172141~6172160
報到
12:30-12:50 考試
12:50-14:20
(女九場)
6172161~6172180
報到
14:20-14:40 考試
14:40-16:10
(女十場)
6172181~617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