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106-01-12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14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紀錄PDF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106-01-12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14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紀錄PDF"

Copied!
2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紀錄

壹、時間:106 年 1 月 12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貳、地點:行政院第一會議室

參、主持人:林執行秘書美珠 紀錄:周宥騏 肆、出(列)席人員:詳如簽到表。

伍、主席致詞:略。

陸、確認本次會議議程。

決定:本次會議經確認,共計 10 案(報告案 7 案、討論案 1 案、

臨時動議案 2 案)。

柒、報告案 第 1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本會第 13 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決定(議)事項

辦理情形,請公鑒案。

決定:

一、本案洽悉。

二、本次議案列管情形如下:

(ㄧ)繼續列管:報告案第 1 案之研擬性別平等基本法(草案) 、

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法規檢視及修

正情形、針對 16 歲以下青少年間合意性行為研擬除罪

化之修法、代孕生殖辦理情形等;討論案第 1 案同性婚

姻合法化(包含國人在國外之合法同性婚姻,其外籍同

性伴侶在臺居留議題)、討論案第 2 案為國家婦女館找

尋更大空間、討論案第 3 案規劃如何促進我國女性公共

治理的培育及參與機會、討論案第 7 案建議效法北歐國

家,針對高齡者試辦普及式「年度預防訪視」,請各權

(2)

責機關積極辦理、臨時動議案第 2 案研議如何協助回歸 台灣就學、就養的新住民學齡子女,幫助他們盡快銜接 學習及適應生活、臨時動議案第 3 案建議於性平會成立 一專案小組,擔任行政院「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之政 策幕僚,協助「新南向政策」中女性人才的導入、參與、

發展及規劃事宜等案,請各權責機關(單位)積極辦理。

(二)解除列管:報告案第 1 案之刑法通姦罪、ECFA 性別影響 評估辦理情形、如何強化親職教育案、103 年性別平等 相關之申訴、通報及諮詢機制性別統計分析報告、保二 總隊警員葉繼元因蓄長髮遭密集申誡而被迫離職案關 於警察人員儀容禮節及環境內務重點要求事項之合理 性;報告案第 2、3、4、5、6、7 案;討論案第 4、5、6 案、臨時動議第 1 案。

三、未來請負責本會分工小組幕僚作業之機關於召開分工小組 會議時,除應洽請該案提案委員與會時間以外,並同時邀 請本會委員參與會議提供意見。

四、本案不列為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議案,於下(第 15)次委 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繼續列管。

第 2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本會第 13 次委員會議決定(議)事項辦理情形,請

公鑒案。

決定:

一、本案洽悉。

二、委員所提代孕生殖民意調查,無法充分表達民意一節,請

(3)

衛生福利部參考,本案請於本會衛生、福利及家庭組持續 追蹤列管。

三、請各主辦機關(單位)參酌與會委員所提意見,更新相關決 定(議)事項辦理情形,於 106 年 1 月 26 日前送交本院性 別平等處,並由本院性別平等處彙提至本會第 14 次委員 會議報告。

第3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推動辦理情形,請公鑒案。

決定:本案洽悉。本案列為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議案。

第 4 案

提案單位︰本會環境、能源與科技組

案由:有關「普及偏鄉數位應用計畫」106 年辦理偏鄉婦女數

位專班之規劃,請公鑒案。

決定:

一、本案洽悉。

二、請教育部等 8 個機關參酌委員意見,並請教育部邀集相關 機關重新檢討 106 年普及偏鄉數位應用計畫,針對實際需 求重新思考是否設置婦女專班,據以研議調整本計畫內容。

另「使用農民學院網站數位學習的課程人數」指標,女性 使用率偏低,請本院農業委員會檢討改進。

三、本案不提送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報告。

(4)

第 5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 106 年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

考核及獎勵計畫,請公鑒案。

決定:

一、本案洽悉,提送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報告。

二、關於國家發展委員會與本院性別平等處之性別平等業務分 工一節,會後再行協調。

第 6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行政院推動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成果,請公鑒案。

決定:

一、本案洽悉。

二、為積極推動我國性別平等之各項施政,提供社會大眾接觸 使用資訊之便捷管道,未來請本院性別平等處加強宣導,

使偏鄉地區、各級政府機關及民間單位能善加運用性別平 等資料庫,發揮資料庫實質效益。

三、本案列為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議案。

第 7 案

提案委員︰劉毓秀

連署委員︰黃淑英、王品、王兆慶

案由:本會衛生、福利及家庭組第 12 次會議通過之「支持服

務試辦」,以及第 13 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通過之

「到宅支持員及照顧服務員兩階段訓練計畫研議」,建

請予以撤案。

(5)

決定:

一、本案洽悉。

二、同意撤案,本案不提送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報告。請衛 生福利部規劃相關計畫時徵詢本會委員意見或邀請關心 此議題的委員參加會議,並評估計畫之可行性。

捌、討論案

提案委員︰王兆慶

連署委員︰張典婉、許秀雯、黃煥榮、

郭素珍、王秀芬、劉毓秀、王品、賴 芳玉、賴曉芬、王秀紅、葉德蘭、陳 秀惠

案由︰建請政府機關彙集近日民間社會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性 少數平權議題之不實謠言,建立官方之事實查核(fact checking)機制,提請討論。

決議:

一、請本院性別平等處參酌本會委員建議,先行委託翻譯法國 國家行動計畫,再邀集本會委員及相關機關召開會議研 商。

二、本案不列為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議案。

玖、臨時動議案 第 1 案

提案委員︰王秀芬

連署委員︰王品、陳秀惠、林千惠、

許秀雯、王兆慶、黃煥榮、郭素珍、

劉毓秀、葉德蘭、何碧珍

案由︰為促進女性創業、就業及經濟機會之平等,建請行政院

協同經濟部、勞動部、財政部並會同其他相關部會,彙

(6)

整報告我國女性經濟活動基礎資料,並優先從女性最集 中之行業、經濟機會最高但女性參與率最低之行業、女 性勞參率相對最低的年齡層分析其樣態、原因,以利後 續問題討論與政策研擬。

決議:

ㄧ、請相關部會參酌本會委員所提意見,盤點我國女性經濟活 動基礎資料,並由本院性別平等處邀集勞動部、經濟部、

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科技部、衛生福利部、交 通部、本院農業委員會、本院主計總處等機關召開會議研 議。本案涉及層面廣泛,亦可另覓財源進行委託研究,分 析各式樣態,以利後續問題討論與政策研擬。

二、本案不列為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議案。

第 2 案

提案委員︰許秀雯

連署委員︰王兆慶、葉德蘭、黃煥榮、

黃淑英、郭素珍、賴芳玉、王秀芬、

劉毓秀、王品、張典婉、何碧珍、陳 秀惠、賴曉芬

案由︰籲請法務部勿提出隔離式立法之「同性伴侶法」(或其 他專法形式)草案,並應堅定採行修改民法,落實婚姻 平權(同性婚姻)之政策立場。

決議:

一、本會委員所提意見,請法務部參酌,本案尊重未來立法院 的決定。

二、本案不列為本會第 14 次委員會議議案。

拾、散會。

(下午 4 時 45 分)

(7)

委員發言紀要 壹、報告案 第 1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本會第 13 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決定(議)事項

辦理情形,請公鑒案。

委員發言紀要 黃委員淑英

1、臨時動議案第2案所提辦理情形,好像委員多此一舉提這案,我的理 解是政府要去了解有多少人遇到像何委員提的這樣的問題,這個問 題的解決方式和依現有機制提供新住民家庭小孩教育是不一樣的。

2、我知道民進黨婦女部去年去東南亞了解相關議題,新住民把小孩帶 回去後,變成小孩沒有身分,要帶回臺灣都有問題。可邀請婦女部 主任蔡宛芬出席,了解新住民家庭實際發生問題,問題很複雜。

3、臨時動議第3案,我們並沒有要成立專案小組去做推動新南向政策計 畫。而是請把推動計畫架構及內容,提供給我們看,是否有性平的 考量及新住民女性參與等。我們可以看他們寫的計畫是否符合、考 慮女性需求,包含家庭生活及其他面向生活的影響,我們可就計畫 內容開一次專案小組會議,表達意見再讓他們去修改。

何委員碧珍

1、關於臨時動議案第2案,我是當時提案的委員,但因我不是教育、媒 體及文化組的委員,開會時沒有通知我,所以不知道這份報告的內 容如何,其實會議時間至少應讓我知道,提案的人應該是要參加討 論的。

2、教育部同仁很盡心說明,但內容不是我當初提案要詢問的事項,基 本上要追蹤這件事,主要是因為基層碰到很多問題,婦女、家庭、

孩子回來適應的種種困難,以及就學協助如何進行、學籍銜接…等,

牽涉的問題面向很大,所以要請相關單位彙整,包括外交部,剛剛 教育部報告的補助狀況只是其中一小部分,無法呈現這個問題的重 點、層面及嚴重性。

(8)

3、關於臨時動議第3案,當時提案重點是:第一,希望有女性代表的參 與;第二,萬一討論研擬的過程如對女性有所疏忽,我們可以及時 提供建議,避免政策錯誤。可是上次會議到現在已經過3個多月了,

新南向政策不是如火如荼在進行嗎?這3個月不可能沒有進度,只是 沒有通知參與罷了,我們的決議是否有用令人懷疑,所以我建議應 該持續列管這件事,或者交由國際及公共參與組來持續追蹤也是可 以。

葉委員德蘭

臨時動議案第3案所提辦理情形,經貿談判辦公室表示就新住民權 益部分涉及時才邀請,我覺得矮化當時提案的意義,這辦理情形無法就 此解除列管,整個女性人才進入新南向政策,是性別主流化的一部分,

跟新住民的權益是沒有直接的關係。

第 2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本會第 13 次委員會議決定(議)事項辦理情形,請

公鑒案。

委員發言紀要 黃委員淑英

1、代孕生殖民意調查顯示大家都贊成代孕。那麼,106年繼續進行人工 生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研修,意思是代孕制度要讓它合法的意 思?

2、我有看民意調查的內容,其實問卷問得很不好,裡面沒有一個議題 有關代理孕母本身的問題。一直在問委託者的需求,對於幫忙代孕 的這個人,她的健康問題及人工生殖成功率不高都沒有提,就問人 民是否贊成,太偏頗了。請不要拿這種問卷,當你們有做問卷調查,

說是按照民意要這樣做。

(9)

第3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性別平等政策綱領推動辦理情形,請公鑒案。

委員發言紀要 無

第 4 案

提案單位︰本會環境、能源與科技組

案由:有關「普及偏鄉數位應用計畫」106 年辦理偏鄉婦女數

位專班之規劃,請公鑒案。

委員發言紀要 王委員秀芬

1、這個計畫兩年前在環能組開始追蹤,當時請他們勻撥預算辦理女性 專班,但他們說已經開始執行沒有辦法,那從明年開始,後續在性 平會最後拍板由7億中勻撥6千萬做女性專班,可是現看到都不見,

只剩教育部有女性專班。女性專班有其重要性,尤其愈是弱勢、家 暴沒有辦法出門的女生才有需要女性專班,可惜過去8年不見了,我 們希望它再回來,沒想到再回來的路程就麼久,議程資料第18頁提 及男性新住民於新住民總人數中僅占1成係屬弱勢,這性別意識在哪?

這麼多年,女性是相對弱勢不是絕對弱勢,政府資源我也同意盡量 往弱勢地方走,愈是婦女專班,愈能照顧弱勢地方。全世界都知道 男性是天生的既得利益者,所以才有女性需要特別機制,讓她被看 到能力,讓社會更好,這件事已經過兩年,之前毛院長已經決議6 千萬,可是不見。

2、另外補充為什麼需要婦女數位專班,在國家發展委員會數位調查男 性與女性上網是有落差,幾年前推算數據女生差距350萬人,女生有 資源可以上網的比男性少350萬人,這項統計以前是研考會,現組改 後變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所以數據很清楚已經證明在這。

劉委員毓秀

剛王委員指出的,臺灣外籍配偶其中女性約47萬人,約占9成,男

(10)

性新住民僅占1成,依照開課情形統計,婦女結訓人次占全部結訓人次 84%,我們是否要列說明為什麼女性新住民是九成、男性用一成,而不 是人口比男女比例差不多一半一半,是否應該說明九成女性是用什麼身 分,臺灣是什麼情況讓新住民占這麼高比例,一成男性以什麼身分進來,

是以純粹外籍配偶身分進來還是其他因素包括因為來臺灣工作娶臺灣 女性,人數上的少數並不是優劣勢的判準,從中看到男性僅占1成反而 享受資源的比較高,所以男性外配恐怕不是弱勢,因為大部分來臺灣工 作,再娶臺灣女性。其他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是否我們需要特別 溝通,因為臺灣女性勞動力流失太嚴重,已經直接影響國家競爭力。2006 年經續會外商公司特別提出,外商公司女性婚育離職情形非常嚴重,以 致於人才流失嚴重,為什麼政府對於產業女性人才流失這件事沒有去考 慮,對於女性能力訓練、女性人才珍惜,顯然國家並不注重,如果不能 讓女性有更高產能,她沒有機會好好貢獻她的能力,以致於女性活得很 長命,把生產有關資源放在男性身上,結果恐怕對男性是不利的,因為 臺灣男女性平均餘命愈拉愈長,現在已經6點多歲,世界上最平等的瑞 典男女性平均餘命僅差3歲多,臺灣差6歲多,愈拉愈長,顯然臺灣不注 重女性才能,不讓她發揮長命後老年女性貧窮問題,再接下來在高齡化 社會中是嚴重的問題。

何委員碧珍

現在我們討論的是要設立婦女專班,但4個部會的解釋都認為不需 要特別設立,下次是否可提供男女參與的性別統計分析,了解實際參與 的分布情形後,再來討論是否需要婦女專班。

陳委員秀惠

如果看數據臺灣外籍配偶約52萬人,其中女性約47萬人,47萬的人 才結訓4,864人次,這些上課的女性家裡要有電腦,如果回家沒有持續 使用,等於沒有用,可能要去追蹤上過初級及進階班,培訓之後要能就 業,比如賣東西上網促銷,比較偏鄉原住民種水果,可以透過這樣,民 間團體會去協助,我自己學過沒有持續,沒有效,有效的是多少?請盤 點上過課女性學員,後來有應用所學而能順利行銷或就業的統計數字 嗎?

(11)

葉委員德蘭

議程附件3資料顯示很多部會有考慮性別上落差,至少都有50%,可 是經濟部及農業委員會數值比較低,特別是農業委員會,因很多偏鄉婦 女與農業委員會業務是相關,現資料顯示使用農民學院網站數位學習的 課程人數4年1萬4,400人,女性占3,600人,女性可否再提高?

第 5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 106 年辦理行政院所屬機關推動性別平等業務輔導

考核及獎勵計畫,請公鑒案。

委員發言紀要 何委員碧珍

1、性別主流化實施已經超過十多年,有些事情推動得不錯,有些部分 的進展,就感覺實際的狀況跟期待還有一些落差存在,剛剛報告中 提到這個業務是由4個部會來合力推動的,但在不久前的一次整體評 估會議討論時,國家發展委員會好像有執行上的困難,不知回去後 的內部結論為何。民間對於國家發展委員會一向看重,期待相當高,

例如,我就非常肯定昨天國家發展委員會主辦的一項「創新社會經 濟發展研討會」,提供平臺帶領著內政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勞 動部等一起探討,感覺很好、很有希望。國家發展委員會是行政單 位的頭腦及重要幕僚,要擘劃大的東西,本來就應該擔任行政統整、

督促、協調及帶動的角色,尤其是在性別影響評估的部分。記得,

當年性別影響評估的機制規劃,就是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的前身研考 會參考很多國家研擬出來的,運用多年後是否適合目前的行政生態 及業務資源,當然也需要重新再檢視。據我所知,今年即是要處理 這件事,目前性別主流化六大工具,約略就剩性別影響評估做的不 盡理想,期待國家發展委員會對「性別影響評估」的推展能更盡心,

如何濃縮一份精簡實用的評估表或研發更好的工作流程,來協助行 政體系進行。

2、剛剛聆聽國家發展委員會代表的說明,似乎有點誤解我們推動的「性

(12)

別影響評估」,「性別影響評估」是性別主流化的六大工具之一,是 針對計畫案子呈現出來之後的總結評估,角色功能非常慎重。過去 因為是階段性推展,所以當時行政院僅要求在中長程個案計畫執行,

其實所有業務部門都應該具備這樣的評估習慣及檢視專業才對,不 是僅對中長程個案計畫而已。據了解,有些直轄市政府也在慢慢要 求他們的局處單位,先從幾處、幾案試做,最後目標可能就要求每 個局處都要加入操作。另外話說,當年「國家性平機制」的設置,

行政院轄下是性平處,而國家發展委員會之內也有一個銜接業務的 性平科,不知目前性平科有在運作嗎?工作內容是什麼?是因人力 不足所以無法執行「性別影響評估」工作嗎?可否請國家發展委員 會代表說明。

葉委員德蘭

支持何委員意見,我覺得國家發展委員會是掌理國家發展重要的機 關,想想看我國在亞州有什麼?是性別平等,這是我們亮點,現在談大 專校院要提亮點,我們的亮點是什麼?這個部分,以國家發展委員會高 度及廣度的確可以綜整,站在前瞻的立場,以它獨特的位置,可以在性 平的位置,提供國家整體發展裡面性平到底可以扮演什麼重要的角色,

我覺這個非常重要,不僅是重要性也是必要性,國家發展委員會在場的 人也無法做決策,是否請回去請示主管是否能繼續參加,因為這件事不 是只有性別平等的事情,我們希望性別平等觀點要加國家發展的觀點,

這樣性別平等才有意義,不然講了半天,性別平等意義何在,就是希望 促進國家發展,我覺在目標來看,或者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性質來看,都 非常建議國家發展委員會繼續參加。

第 6 案

提案單位︰本院性別平等處

案由:有關行政院推動性別平等資料庫計畫成果,請公鑒案。

委員發言紀要 楊委員芳婉

對於性平處報告我想要給點鼓勵,很用心做,只是感到有點可惜,

(13)

因每次發表會或成果,多僅是本來就會注意這個業務的人知道,其他單 位往往不知。我一直在想,臺灣推動性平成效在亞洲足以自誇第一,因 為曾有日本記者來問我說,她很羨慕我們,因為我們做得到,他們還沒 有做到。從外國人口中知道我們自己的成果,我們應該感到欣慰。但是 如果熟悉性平的人一直走,走得有成就感,但不關心這業務的人或單位 卻可能完全不知道,就太可惜。剛剛王委員說要開專班部分,這中間我 聽何委員和國家發展委員會的說明,我的感覺是有落差的。性平處的資 料及成果,各部會及縣市政府是否都同樣清楚,如果這些成果能在辦數 位專班做一點連結,對推展及共識是有幫助的。我覺得各部會之間缺乏 的是這種連結,所以我們會前會或委員會,常會出現委員說的與部會回 應的層次不同,沒有焦點。王委員提到的重點,應是關心以前編列的預 算經費是否還在?要不要續辦?要辦什麼內容?性平處的成果如果能 輸送至偏鄉,偏鄉都懂我們做的,那就沒有白做了。國家發展委員會與 性平處在性平業務的綜整或擘劃上,是否可以有不同的分工模式,需要 研議及決定。感謝主席將此部分提到大會去,以釐清職掌權責。

何委員碧珍

謝謝楊委員的補充說明,果真同是婦運參與,語言較能相通。關於 性平處的資訊平臺,我認為設計很好,但有個問題是:計畫提到的七個 機關,內部作業系統到時候要怎樣進行連結?如何讓其他機關人員知道 操作及運用?利用數位來做傳遞的媒介及學習平臺,對新加入有心推動 性平工作的人會很有幫助,尤其是在地方偏鄉的一些行政業務人員,也 建議人事總處,是否可將這個平臺也納入既有公務人員的應學習範圍,

包括後臺操作及資訊運用。

第 7 案

提案委員︰劉毓秀

連署委員︰黃淑英、王品、王兆慶

案由:本會衛生、福利及家庭組第 12 次會議通過之「支持服 務試辦」,以及第 13 次委員會議會前協商會議通過之

「到宅支持員及照顧服務員兩階段訓練計畫研議」 ,建

(14)

請予以撤案。

委員發言紀要 劉委員毓秀

前次我們提出這案,後來在這幾個月裡面,過程中發現諸多因素,

使得這案在現階段沒有可行性,因此提這案撤銷,否則繼續列管相關部 會的朋友就會很忙,我建議撤案。

貳、討論案

提案委員︰王兆慶

連署委員︰張典婉、許秀雯、黃煥榮、

郭素珍、王秀芬、劉毓秀、王品、賴 芳玉、賴曉芬、王秀紅、葉德蘭、陳 秀惠

案由︰建請政府機關彙集近日民間社會對於性別平等教育、性 少數平權議題之不實謠言,建立官方之事實查核(fact checking)機制,提請討論。

委員發言紀要 王委員兆慶

1、會提這個案子,是因為婚姻平權惹來非常多的社會爭議。就我知道 這議題的特殊性,很難靠一般對話達到共識。也因為有零和傾向,

某方為了贏會不擇手段用一些抹黑、謠言來煽動。因為存在死硬派,

沒有對話共識的可能,大家就想要比腕力,拉到最多的人就贏了,

而拉到最多的方法可能就是謠言傳播。但是我的看法,如果放任這 種風氣下去,會破壞臺灣的社會信任,因為為達目的、不擇手段。

我們如果選擇放任這樣的行動模式,其實這是破壞公民社會素養,

所以我們要思考方法改變這狀況,這是我提案的初衷。

2、我有三個具體建議各位聽聽看是否可行,我希望在這個性別平等價 值遇到巨大歷史反挫的時間,我們能推動正向社會變革為出發點。

第一、把各部會已經做的事情,蒐集輿情、回應,用一個新的方式 彙整起來,形成一個類似資料庫,或者是網路專區的方式,讓民眾 可以查閱、引用、澄清還有研究,看到謠言是怎樣運作。還有成立

(15)

專區雙向澄清功能,所謂雙向澄清意思,一方是教育部、衛生福利 部遇到性平相關業務澄清說明時,可以發給資料庫一份,讓大家看 歷史軌跡。另外一個澄清的方向是,像申訴管道一樣,範圍在性平 三法、性平綱領有關的部分,跟性平業務有關的謠言,民眾可以投 訴,資料庫蒐集起來之後,再主動發給相關部會,讓相關部會去澄 清,因為部會無法直接追蹤到這些事情。設置在哪大家可以再來談,

只要有資料庫為主,做業務雙向澄清功能即可。另因為文化部回應 擔心言論自由,請文化部寬心,我主張的事實查核,是事後的闢謠,

應該沒有違反言論自由。將來成立資料庫,文化部可以發給主管的 平面媒體,或每年例行的輔導業務,可以把資料庫的宣傳放在例行 的輔導業務中;第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提一個很棒的東西就是 新聞小幫手,我自己上網去看,發現有一個超厲害,新聞小幫手還 有LINE版,因LINE是謠言貼文最氾濫的地方,也就是說只要能跟某 資料庫連結,能夠判斷,新聞小幫手像游標一樣前面,這是假的,

已經查證過。如果前面資料庫做完,就可以連結LINE的新聞小幫手,

因為現在缺少的就是正確的性平資訊。所以可以做正確資訊彙整,

就可再加上新聞小幫手,做到事實查核。事實查核在美國時是非官 方,因為美國大選大家互相攻擊,但臺灣面對的部分,是臺灣民眾 對性平政策的攻擊,甚至攻擊到政府正當性,以這樣的脈絡,由官 方辦是合理的;第三、是3天前的新聞,法國駐臺代表接受新聞採訪,

去年12月法國通過國家行動計畫,推動網路仇恨謠言反制行動。我 有打電話去駐法臺代表處,表示新聞是真的,也給我30頁資料,是 否請哪個單位協助翻譯,我們來研議法國是怎樣做仇恨謠言的反制 行動。我會重視這新聞,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資料給我一個 很好的啟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強調誹謗、不實言論、公然侮辱 都要循司法途徑救濟,這意思是說,抹黑攻擊對不特定群體,法律 是無法處理,這也是前端有這麼多謠言的原因。前端管控不了,後 端就有很多謠言,後端就是衛生福利部、教育部處理不完。還有一 份3天前的資料,這張圖片說「實施性平法之後愛滋病患年年高升」,

這也是LINE在傳的謠言。這邏輯在哪?我想各位可以判斷。當前端

(16)

無法管控的時候,謠言代價非常低,創造的是外部性,這就是負面 外部性,就像汙染一樣大家受害。我覺得法國資料可以研究看看,

如果可以找到正向改善方式,對臺灣是有幫助。

參、臨時動議案 第 1 案

提案委員︰王秀芬

連署委員︰王品、陳秀惠、林千惠、

許秀雯、王兆慶、黃煥榮、郭素珍、

劉毓秀、葉德蘭、何碧珍

案由︰為促進女性創業、就業及經濟機會之平等,建請行政院 協同經濟部、勞動部、財政部並會同其他相關部會,彙 整報告我國女性經濟活動基礎資料,並優先從女性最集 中之行業、經濟機會最高但女性參與率最低之行業、女 性勞參率相對最低的年齡層分析其樣態、原因,以利後 續問題討論與政策研擬。

委員發言紀要 王委員秀芬

1、所有的政策都應回歸於人,臺灣2,300萬人口中,有1,200萬為女性,

這群女性之基本面貌為何?尚未看到整體性,該提案是希望可以看 到這群女性的經濟活動基礎的樣貌,能否有基礎資料,包含創業、

就業、經濟機會平等三領域,這是一個跨部會的工作,希望可由行 政院協同經濟部、勞動部共同整理婦女經濟活動資料。財政部統計 資料顯示,女性企業負責人占36%,顯現企業經營權仍有落差;勞動 部勞參率統計,國際上M型曲線,於25-35歲之後仍會出來工作直到 退休,然而,臺灣則是進入家庭生子後就難以再度就業。因此,為 掌握基礎資料,在創業方面:微型創業、非典型創業之女性企業在 哪裏?因ECFA經濟影響力分析之基礎不存在,無法掌握人口群在哪 裏,致無法了解在政策上之貸款、政府補助之資源如何有效分配。

(17)

在就業方面,臺灣為何無法讓已結婚生子之女性回歸就業市場,是 因為二度就業、部分工時或是勞動條件不佳、家庭因素,就業市場 仍需有完整質與量的分析與瞭解。經濟機會平等方面,董事會結構 上男性多於女性,國際上有資料,臺灣卻無資料。外商在其總部會 有一些性別program,但臺灣卻未必全部引進。臺灣正積極發展高齡 化社會照顧工作,瑞典女性照顧工作是占最大宗,然而,我國行業 分類系統與國際比較上,我國卻無居家服務單位項目,故應從主計 總處下手,分類只有大類,沒有中、小類,致使政策研擬上會有所 落差,又不同產業之主管機關分散於在不同機關,例如交通業主管 機關為交通部、園區是科技部非經濟部,醫療產業是衛生福利部非 勞動部,散落各地,可否由行政院協調,做女性經濟活動典型,考 慮女性最多行業、集中率最高、經濟力最高、女性勞參率最低之項 目分析其態樣及原因,有何政策、資源及性別預算可投入、後續效 益,可以針對1,200萬之女性做相對性政策,回歸以人為本之政策為 主。

2、性平處成立這幾年來,位階是完整,委外會是很好的方向。不過,

同仁要有專業知識,對女性分析要能掌握,委外是手段,但仍要有 專業知識,很多政府機關委外的行政作業,最後卻不知道做什麼。

性平處約計有40名員額,這是很重要的資產,希望透過這樣過程,

了解其專業知識,才能生出對的政策,可從最多女性行業開始、從 經濟機會最高的開始、勞參率最低的行業類別開始,並可分短、中、

長程開始,不是只是性平統計,是了解1,200萬女性的樣貌、經濟命 脈,要把專業知識、樣貌全部呈現,其結果會是很重要的基礎資產 相信不論是APEC或是OECD都會對此很有興趣的。

黃委員煥榮

女性參與很多地下經濟,如擺地攤對經濟有貢獻,但卻無法在呈現 相關數據上,建議可以加入,這是很重要。我們可從很多資料看到女性 到50歲後其勞動參與下降很快,其他國家(如日本、美國)則可維持至60 歲,跟毓秀所說推動公共托育有關,因為臺灣50多歲的女性可能要幫忙 帶孫子,托育會指向自己的親屬,而不願送至公共托育,因這牽涉很複

(18)

雜,若整個國家相關措施,公共托育做不完善,易使得女性仍會繼續從 事家務勞動工作。

何委員碧珍

1、我也附議這個提案,這個議題恐怕也涉及平均餘命,剛剛有人談到 臺灣的男性平均餘命比女性少了6.5歲,難道是因為臺灣男性的社會 經濟承擔過重所致?我們都自豪於,亞洲的性別平等第一名應就是 臺灣,但我國的女性勞動參與率卻長期在50%間俳徊,明顯有矛盾之 處。承如黃委員所說,如何看待婦女參與很多的地下經濟,如何統 計及納入,勞動部可先從此部分檢視,依照既有資料做整體分析,

會比較有方向。在現有的538項性別統計指標中,是否還有缺少那些 重要指標,可先確認、整理,再做分類、討論,這些工作應該無法 於短期內完成,故應有一主責單位或小組先來進行彙整、歸納分析,

或再針對其中疑點進行專案研擬。這是一項對臺灣女性經濟參與實 況的基礎工程,要有階段性的規劃、討論及進行。

2、同意此案由性平處來主導及推動,但也提醒一點,過去性平會討論 後的決議,有時建言反映到業務部會後,仍有政策不作為或甚至演 變政策相反的情事發生,故性平處在執行過程中一定要把相關部會 邀請進來,這是一項很大的基礎工程,行政業務體系的想法及困難 處亦需考量進來,以避免未來政策研擬後,執行上被部會打折扣或 是不予採納。

劉委員毓秀

1、臺灣女性經濟參與承如剛才所說,以最近一次婦女婚育就業狀況調 查,什麼樣條件才會讓女性會要婚育,最重要是要有「工作」及「收 入」,以前則是男方有工作、收入,現在則是女性本身要有工作及收 入;第二高則要能兼顧工作與家庭,跨國長程研究顯示,在經濟狀 況比較好及性別意識高的國家,女性生育率與就業率高有相關。就 業率高生育率才會高,就業高也要讓她能兼顧家庭,該項調查會發 現,社會很多問題及矛盾,如同黃煥榮委員說的成熟女性勞動力退 出勞動職場。可是,我們卻有爺奶保姆政策,讓中年女性受到很大 壓力,有義務要幫子女帶孫子,很多公司行號的中階幹部有提早退

(19)

休比率變高,爺奶政策是否要關起來,也許會牽涉到政治效應,要 巧妙的收起來,即應盡可能不要鼓勵爺奶政策。

2、建議性平處同仁及性平委員可以發揮診斷問題、政策設計、政策推 動及社會觀念宣導,包含整個家庭、女性觀念及生活習性,這需要 很大的翻轉,性平處同仁再加上性平會委員,必須讓火車頭動起來,

加以倡導婦女就業、經濟活動應建立標竿,而不是只有補破網,應 讓女性站起來,以促進社會福祉,如此會促使這個案子衍生很多下 一步事項,讓年輕夥伴對性平議題能掌握脈絡,包括人與錢的管道,

這會很有成就感,亦才能改變社會。

葉委員德蘭

佩服王委員提案,建議該項議題需協商一個機關做領頭羊的角色。

陳委員秀惠

前幾天有位以色列回國之臺僑聊到,她生3個小孩,以色列國家的 政策是雙薪家庭且有小孩即會有補助,是鼓勵女性就業,故該名臺僑生 3個,小孩愈多補助就高,此乃與臺灣政策觀點不同,臺灣是生小孩後 即自己撫育。王委員提及在十二大行業中,其中服務業之女性占最多數,

其次是教育,從托兒到小學老師,其人數多,可從該項著手。

王委員兆慶

有些指標是既有統計,如人力資源調查統計、勞動部職業類別薪資 調查統計、婦女婚育就業狀況調查等,建議下次開會時,請相關部會把 相關資料先提供出來。

第 2 案

提案委員︰許秀雯

連署委員︰王兆慶、葉德蘭、黃煥榮、

黃淑英、郭素珍、賴芳玉、王秀芬、

劉毓秀、王品、張典婉、何碧珍、陳 秀惠、賴曉芬

(20)

案由︰籲請法務部勿提出隔離式立法之「同性伴侶法」(或其 他專法形式)草案,並應堅定採行修改民法,落實婚姻 平權(同性婚姻)之政策立場。

委員發言紀要 王委員兆慶

請法務部不要提出「同性伴侶法」。

黃委員煥榮

同性婚姻爭議性大,從政治可行性而言,行政院並未提出其他版本,

而立法院是主要討論的場域,若現在將同性伴侶法加入,是否會讓外界 誤認行政機關立場有改變,而引起更大的爭議,現行法務部的講法似乎 有些誤會,既然行政院並無提出另一版本,就不宜再產生爭議及分歧,

許委員的提案已有相當論述。

劉委員毓秀

法務部代表剛剛報告,研究案 2 月會完成,那時將會公開。此動作 可以預見將會被社會解讀為政府在推動同性伴侶法,因此建議是否可以 考慮不要有明顯的公開動作,只需將完成的研究案直接列入資料庫,讓 有興趣和需要的人能夠加以參考即可?

黃委員淑英

這提案是要堅定不要提出同性伴侶法。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被告為教育人員之性侵害刑事案件,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所屬學校得於

性平教育 性平教育 性平教育 性平教育:每學期 每學期 每學期 每學期 4 小時 小時 小時 小時. (性別平等法第 17 條

案由:爾後如有須運用就業安定基金之急迫性提案,請勞動部儘速召

被告為教育人員之性侵害刑事案件,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所屬學校得於偵查或審

「25 資訊及通訊專業人員」、「12 行政及商業經理人員」及「26 法律、社會及文化 專業人員」列 20 名外;前 20 名熱門職業平均每人有 1

教師有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

教師有第一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情形之一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

被告為教育人員之性侵害刑事案件,其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所屬學校得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