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科技大學
104 學年度第 2 學期應屆畢業生
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銀髮產業管理系
適用 101 學年度課程規劃表
一、應屆畢業生規定:
• 應屆畢業生規定:
• 未修足學期數,但學分已修足欲畢業者,須依 學則第 54 條規定申請提前 1 學期業,審核通 過者始得畢業。
• 申請提前畢業,請依「本校行事曆」規定時間 辦理,約為期中考後 1 週內申請。
2
二技 四技
4 學期皆在學 8 學期皆在學 註:休學之學期不算在學。
二、畢業自審:
• 畢業應修科目及學分數,係依入學時之課程規劃 表修習。
• 至【學生資訊系統\畢業審核自審】自我審核各 應修類別是否有漏修。
• 「畢業審核自審」自三上起,即可自行上網查看
。
• 校訂必修及專業必修,若為重補修課會對應至
「自由選修」頁籤,請先與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 師或系辦助教確認後,再於〔自審異動〕註記即 可。
三、銀管系(四進)畢業資格應修學分數:
◎
適用課規: 101 學年度入學適用※ 畢業自審:請至【學生資訊系統 \ 畢業審核自審】先進行自審作業。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 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
選修 總學 分數
應修科目 數及學分
14 科 28 學分
17 科 43 學分
最少應選 修 51 學
分
6 學分 128 學 分
4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應修類別 校訂必修 專業必修 專業選修 自由選修
備註
通識課程 課名請勿 重複,例 如:籃球 或台灣歷 史與文化
。
1. 以系上 開立之課 程為主 2. 畢業應 通過系辦 規定之
「資訊證 照門檻」
多修之學 分數得認 列為自由 選修
得修習各 系或通識 課程
四、銀管系 (四進) 畢業資格審查項目:
五、銀管系 (四進 ) 畢業資格:
注意事項- 1 :
• 非學年度課程,同一科目名稱重複修習,第 2 門不得認列為畢業學分,如:
選項體育選修 2 次籃球課,第 2 次修習的籃球不得列計 至 畢業學分中,須再補修 1 門非籃球課之選項體育。
• 專業必修課程務必修習系上開設之課程,延修 等因素經系主任同意,始得修習系上規定之相 近課程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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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A
是否仍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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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先上網查看 【畢業生專區】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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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畢業資格審核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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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必修、專業選修及自由選修之認列,請先洽系辦助教確認(分機 7643 )。
• 通識課程,請洽通識中心 ( 學院 ) 老師(分機 7246 )
• 外語能力檢定、大一大二英文,請洽語言中心助教(分機 7525)
• 畢業資格審查系統問題(如已修科目未出現等 ): 日間部學生:請洽註冊組(分機 4012~4016 )
進修部學生:請洽進修教學組(分機 4652~4654 )
洽詢單位
學校電話: (04)2332-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