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人口學、藥物信守及社會支持在失志、自殺傾向之差異性
本節主要乃針對人口學特性、藥物信守特性、社會支持特性、失志及自殺傾
向等進行雙變項差異性分析,採以獨立樣本t 檢定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之方法,
瞭解各雙變項之間是否具有顯著的差異性;當變異數分析達顯著差異時,事後檢 定以雪費(scheffe)法比較組別間的差異,研究結果如下列點分述之。
附帶一提的是,在人口學特性中,由於感染途徑及職業類別兩變項之次數分
配組別中,皆有觀察值小於2,假設雙變項之間有顯著差異,將無法進行事後檢 定。研究者經過考量,在感染途徑變項中實際欲瞭解的主要是異性間性行為、同 性間性行為及藥癮注射行為三者與依變項之差異性,因此本節將感染途徑變項中 觀察值為1的輸血行為併至其他組作為處理;同樣地,在職業類別變項中,研究 者主要欲瞭解的是職業穩定度與依變項間的差異,因此將觀察值為2的已退休組 別併到無業組別作為處理。
一、 人口學特性與失志之差異性
詳表4-7,在人口學變項中,以「性別」、「有無共病」及「共病類別」與
失志程度具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其餘的人口學變項與失志程度之差異性並未 達顯著。在性別部分,女性的失志程度與男性具顯著差異(t=-2.27,p<.05)。在共 病狀況方面,分以有無共病、共病數以及共病類別三者來分析:有共病者的失志 程度與無共病者具顯著差異(t=-4.23,p<.001);此外,C型肝炎(t=-2.85,p<.01)及憂 鬱症(t=-4.76,p<.001)兩類共病與失志程度亦具顯著差異。
綜上研究結果,顯示在愛滋感染者中,女性失志程度顯著高於男性。此與
Marchesi & Maggini(2007)的失志相關研究結果雷同,但邱玉菁(2012)及吳毅宸
(2012)的失志相關研究在性別上則無顯著差異。研究者考量,原本台灣女性愛滋 感染者比例只佔5%,而本研究雖女性個數不多,但性別比例與母群體趨近,因 此仍將性別差異納入。在共病方面,有共病的愛滋感染者失志程度顯著高於無共 病者;而共病中又以有罹患C型肝炎及憂鬱症顯著有較高的失志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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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7 人口學特性與失志之差異性分析表 (N=102)
變項 失志
n Mean SD F p Post Hoc
性別 -2.27* .026
男 97 38.33 19.11
女 5 58.20 19.15
年齡 2.22 .090
20-24歲以下 18 29.83 17.38
25-34歲 34 42.71 21.27
35-49歲 35 38.60 19.98
50歲以上 15 44.60 12.92
感染途徑 2.41 .072
異性間性行為 4 33.50 11.79 同性間性行為 78 37.88 19.42 藥癮注射行為 14 51.57 19.98 其他(含輸血行為) 6 33.00 15.06
職業類別 0.66 .517
全職 59 37.47 18.80
兼職 18 42.94 23.91
無(含已退休) 25 41.00 17.89
感染年數 1.98 .122
未滿一年 25 31.32 18.66 一至五年 37 40.95 18.35 六至十年 17 43.65 21.34 超過十年 23 42.13 19.61
有無共病 -4.23*** .000
無 53 32.04 17.35
有 49 47.16 18.79
(續下頁)
61
(續上頁)
變項 失志
n Mean SD F/t p Post Hoc
共病類別
高血壓 -1.11 .270
否 91 38.56 20.26
是 11 45.45 10.00
高血脂 -.500 .618
否 91 38.97 19.79
是 11 42.09 17.49
糖尿病 -.068 .946
否 96 39.27 19.97
是 6 39.83 10.44
心臟病 0.21 .831
否 98 39.39 19.41
是 4 37.25 24.96
C型肝炎 -2.85** .005
否 83 36.76 18.79
是 19 50.42 19.14
癌症 -0.75 .458
否 100 39.10 19.64
是 2 49.50 2.12
憂鬱症 -4.76*** .000
否 82 35.18 17.18
是 20 56.20 19.76
其它 -0.61 .541
否 94 38.96 19.66
是 8 43.38 18.21
註:*為p<.05;**為p<.01;***為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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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藥物信守特性與失志之差異性
詳表4-8,研究結果顯示,是否已開始服用HAART藥物(即高效能抗愛滋病
毒治療法,俗稱雞尾酒療法)與失志程度並無顯著差異。然在服藥者(n=91)的藥物 信守程度上,「意圖不服藥」與失志程度具顯著差異(F=4.68,p<.01),此變項因有 一組觀察值小於2,所以無法進行事後檢定;同樣的,「非意圖不服藥」與失志 程度亦具顯著差異(F=4.67,p<.01),以scheffe法作事後檢定,組別間無顯著差異。
由於藥物信守之測量係用反向問法,分數越低,表示藥物信守程度越良好;
分數越高,表示藥物信守程度越差。於此,研究結果為藥物信守程度較差者之失 志程度高於藥物信守程度較佳者。
表 4-8 藥物信守特性與失志之差異性分析表 (N=102)
變項 失志
n Mean SD F/t p Post Hoc
是否服用HAART藥物 -1.02 .310
未服藥 11 33.64 18.52
服藥 91 39.99 19.60
服藥者的藥物信守(n=91)
意圖不服藥 4.68** .004
從不 64 35.83 18.43
很少 22 47.50 19.23
偶爾 4 64.75 14.43
經常 1 42.00
非意圖不服藥 4.67** .005
(1)從不 39 32.54 19.01
(2)很少 37 43.14 17.65
(3)偶爾 12 49.58 20.95
(4)經常 3 59.67 3.06
註:*為p<.05;**為p<.01;***為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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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會支持特性與失志之差異性
在社會支持特性方面,分以社會支持來源及社會支持類別兩部分說明。
在社會支持來源部分,詳表4-9,僅來自於「朋友」的社會支持程度與失志
程度有顯著差異(F=5.87,p<.001),經事後檢定,發現「很少」組別在失志程度上 皆顯著高於「偶爾」及「總是如此」兩組組別。而來自家人、病友及醫療團隊的 社會支持程度,則與失志程度無顯著差異。
在社會支持類別部分,同表4-9,結果顯示,來自於情感上(F=7.33,p<.001)、
訊息上(F=3.48,p<.05)、物質上(F=4.49,p<.01)及生活照顧上(F=8.23,p<.001)等四類 的社會支持程度,皆與失志程度具顯著差異。經事後檢定結果,來自情感上的社 會支持,「從未」組別在失志程度上顯著高於「總是如此」組別,又「很少」組 別在失志程度上分別顯著高於「經常」及「總是如此」兩組組別;來自物質上的 社會支持,「從未」及「很少」兩個組別在失志程度上皆顯著高於「總是如此」
組別;來自生活照顧上的社會支持,「從未」組別在失志程度上顯著高於「總是 如此」組別,又「很少」組別在失志程度上分別顯著高於「經常」及「總是如此」
兩組組別;不過,來自訊息上的社會支持經 scheffe 法在事後後檢定上,組別間 的差異並不顯著。
綜合上述結果得知,若以社會支持來源區分,來自朋友的社會支持程度越低
者,其失志程度顯著越高;若以社會支持類別區分,無論是情感、訊息、物質或 生活照顧等類別,各類別的社會支持程度越低者,其失志程度皆顯著越高。文獻 查證,愛滋感染者社會支持研究與憂鬱狀態、生活品質、生活適應有顯著差異性
(楊美紅等,2003;張麗玉等,2009;陳宜擇,2010;吳宛靜,2015),但尚查 無與失志的相關研究,因此無法參考本研究與其他相關研究是否得類似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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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9 社會支持特性與失志之差異性分析表 (N=102)
變項 失志
n Mean SD F/t p Post Hoc
社會支持來源-家人 1.49 .211
從不 19 44.32 17.14
很少 20 45.50 18.70
偶爾 22 33.32 17.68
經常 21 36.81 20.29
總是如此 20 37.55 22.32
社會支持來源-朋友 5.87*** .000
(1)從不 9 50.78 14.71 (2)>(3) (2)很少 17 54.06 18.01 (2)>(5) (3)偶爾 25 35.48 12.98
(4)經常 30 37.80 21.20 (5)總是如此 21 29.14 18.61
社會支持來源-病友 1.70 .155
從不 26 40.23 17.11
很少 19 47.47 19.53
偶爾 22 39.68 19.08
經常 21 36.00 21.25
總是如此 14 30.86 19.68
社會支持來源-醫療團隊 1.90 .116
從不 1 53.00
很少 6 48.50 17.21
偶爾 19 47.32 22.08
經常 35 38.31 19.24
總是如此 41 34.76 17.87
社會支持類別-情感上 7.33*** .000
(1)從不 8 52.75 21.09 (1)>(5) (2)很少 12 56.17 13.75 (2)>(4) (3)偶爾 27 43.78 15.30 (2)>(5) (4)經常 33 32.79 18.83
(5)總是如此 22 29.50 18.09
社會支持類別-訊息上 3.48* .011
從不 3 55.33 2.08
很少 5 55.80 18.40
偶爾 21 47.14 14.97
經常 44 36.64 17.49
總是如此 29 33.17 22.83
社會支持類別-物質上 4.49** .002
(1)從不 9 52.22 18.01 (1)>(5) (2)很少 17 47.41 20.31 (2)>(5) (3)偶爾 24 42.00 16.29
(4)經常 35 36.60 19.63 (5)總是如此 17 26.12 15.83
社會支持類別-生活照顧上 8.23*** .000
(1)從不 6 58.17 18.27 (1)>(5) (2)很少 19 52.79 14.07 (2)>(4) (3)偶爾 19 39.58 18.12 (2)>(5) (4)經常 35 37.26 17.89
(5)總是如此 23 26.13 17.41 註:*為p<.05;**為p<.01;***為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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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人口學特性與自殺傾向之差異性
詳表4-10,在人口學變項中,以「性別」、「感染途徑」、「有無共病」及
「共病類別」與自殺傾向程度具有統計學上的顯著差異,其餘的人口學變項與自 殺傾向程度程度之差異性並未達顯著。在性別部分,女性的自殺傾向與男性具顯 著差異(t=-2.04,p<.05);在感染途徑部分,不同感染途徑的愛滋感染者,其自殺 傾向程度有所不同 (F=3.22,p<.05),經事後檢定結果,經藥癮注射行為感染者之 失志程度顯著高於經同性間性行為感染者。在共病狀況方面,有共病者的自殺傾 向與無共病者具顯著差異(t=-2.28,p<.05);此外,C 型肝炎(t=-2.29,p<.05)及憂鬱 症(t=-2.72,p<.001)兩類共病與自殺傾向程度具有顯著差異性。
綜上所述,顯示女性愛滋感染者有較高的自殺傾向,此與 Préau 等(2008)、
Passos等(2014)、Jovet-Toledo等(2014)之研究有相似的結果。研究者考量,
原本台灣女性愛滋感染者比例只佔5%,而本研究雖女性個數不多,但性別比例 與母群體趨近,因此仍將性別差異納入。而相較於無共病者,有共病者顯著有較 高的自殺傾向程度,共病中又以有罹患 C 型肝炎及憂鬱症顯著有較高的自殺傾 向程度,在 Olley等(2005)、Préau(2008)、Peng等(2010)、林正鄆(2011)
的研究中亦有提到有憂鬱症之愛滋感染者有較高的自殺風險。此外,不同感染途 徑的愛滋感染者,其自殺傾向程度亦顯著有所不同。Préau(2008)研究中提到了同 性間性行為(同性戀者)及藥癮注射行為(藥物依賴者)有顯著差異,Passos等(2014)
及Jovet-Toledo等(2014)研究中則只提出藥癮注射行為(藥物依賴者)有顯著
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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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0 人口學特性與自殺傾向之差異性分析表 (N=102)
變項 自殺傾向
n Mean SD F/t p Post Hoc
性別 -2.04* .044
男 97 9.47 3.61
女 5 12.80 1.92
年齡分布 .37 .772
20-24歲 18 8.94 3.75
25-34歲 34 9.53 3.73
35-49歲 35 9.89 3.64
50歲以上 15 10.13 3.34
感染途徑 3.22* .026
(1)異性間性行為 4 8.25 3.40 (3)>(2)
(2)同性間性行為 78 9.28 3.69
(3)藥癮注射行為 14 12.29 2.37
(4)其他(含輸血行為) 6 9.00 3.03
職業類別 .32 .726
全職 59 9.44 3.61
兼職 18 10.22 3.89
無(含已退休) 25 9.68 3.51
感染年數 .44 .723
未滿一年 25 8.96 3.48 一至五年 37 9.81 4.18 六至十年 17 10.18 2.79 超過十年 23 9.70 3.40
有無共病 -2.28* .025
無 53 8.87 3.56
有 49 10.47 3.52
(續下頁)
67
(續上頁)
變項 自殺傾向
n Mean SD F/t p Post Hoc
共病類別
高血壓 -.53 .599
否 91 9.57 3.673
是 11 10.18 3.157
高血脂 -1.24 .218
否 91 9.48 3.619
是 11 10.91 3.448
糖尿病 .33 .744
否 96 9.67 3.615
是 6 9.17 3.869
心臟病 .36 .721
否 98 9.66 3.630
是 4 9.00 3.559
C型肝炎 -2.29* .024
否 83 9.25 3.665
是 19 11.32 2.888
癌症 .05 .957
否 100 9.64 3.631
是 2 9.50 3.536
憂鬱症 -2.72** .008
否 82 9.17 3.569
是 20 11.55 3.203
其它 -.30 .769
否 94 9.61 3.593
是 8 10.00 4.071
註:*為p<.05;**為p<.01;***為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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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藥物信守特性與自殺傾向之差異性
詳表 4-11,研究結果顯示,是否已開始服用 HAART 藥物(即高效能抗愛滋
病毒治療法,俗稱雞尾酒療法)與自殺傾向程度並無顯著差異。然在服藥者(n=91) 的藥物信守程度上,「意圖不服藥」與自殺傾向程度具顯著差異(F=4.54,p<.01),
此變項因有一組觀察值小於2,所以無法進行事後檢定;同樣的,「非意圖不服 藥」與自殺傾向程度亦具顯著差異(F=2.79,p<.05),以scheffe 法作事後檢定,組 別間無顯著差異。
由於藥物信守之測量係用反向問法,分數越低,表示藥物信守程度越良好;
分數越高,表示藥物信守程度越差。於此,研究結果為藥物信守程度較差者之自 殺傾向程度高於藥物信守程度較佳者。
表 4-11 藥物信守特性與自殺傾向之差異性分析表 (N=102)
變項 自殺傾向
n Mean SD F/t p Post Hoc
是否服用HAART藥物 -1.24 .217
未服藥 11 8.36 4.01
服藥 91 9.79 3.55
服藥者的藥物信守(n=91)
意圖不服藥 4.54** .005
從不 64 8.98 3.40
很少 22 11.45 3.33
偶爾 4 12.25 2.63
經常 1 15.00 .
非意圖不服藥 2.79* .045
(1)從不 39 8.59 3.57
(2)很少 37 10.59 3.48
(3)偶爾 12 10.92 3.26
(4)經常 3 11.00 .00
註:*為p<.05;**為p<.01;***為p<.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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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社會支持與自殺傾向之差異性
從表4-12資料顯示,在社會支持來源與類別中,除病友的社會支持來源外,
所有變項的社會支持程度與自殺傾向程度皆具有顯著差異。在社會支持來源部分,
來自於家人(F=3.29,p<.05)、朋友(F=5.83,p<.001)及醫療團隊(F=3.49,p<.05)等四類 的社會支持程度,皆與自殺傾向程度具顯著差異。經事後檢定結果,僅來自朋友 的社會支持之組別間有顯著差異。來自朋友的社會支持程度中,「很少」組別分 別顯著高於「偶爾」及「總是如此」兩組組組別;來自醫療團隊的社會支持中,
因有一觀察值小於2,無法進行事後檢定。
在社會支持類別部分,同表4-12,結果顯示,來自於情感上(F=3.94,p<.01)、
訊息上(F=3.87,p<.01)、物質上(F=6.09,p<.001)及生活照顧上(F=8.92,p<.001)等四 類的社會支持程度,皆與自殺傾向程度具顯著差異。經事後檢定結果,來自情感 上的社會支持中,組別間差異並不顯著;來自訊息上的社會支持中,「偶爾」組 別顯著高於「總是如此」組別;而來自物質上及生活照顧上的社會支持中,「從 未」、「很少」、「偶爾」等三個組別皆顯著高於「總是如此」組別。
綜合上述結果得知,在社會支持來源方面,來自家人、朋友及醫療團隊的社
會支持程度越不足,其自殺傾向程度顯著越高;在社會支持類別方面,無論是情 感上、訊息上、物質上或生活照顧上,各類別的社會支持程度越不足,其自殺傾 向程度皆顯著越高。Préau等人(2008)及Vance等人(2008)研究中,針對社 會支持與自殺風險也提到類似的研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