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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七節 研究工具及信效度

一、 治療犬的健康要求

如同台灣動物輔助活動及治療協會(2011)的要求,動物需在最近一年內注射過 狂犬病疫苗、八合一疫苗、晶片注記,並通過外寄生蟲、内寄生蟲、心絲蟲檢驗、萊 姆病檢驗、艾利西式體檢驗、耳道檢查、牙齒、口腔檢查,且確定無人畜共通之傳染 疾病。

二、治療犬的服從要求

本研究所使用之治療犬曾參與18週以上的服從訓練與社會化訓練課程,治療犬需 能在食物引導、手勢引導或口令引導下完成坐下、趴下、等待、注視…等動作;需通 過台灣動物輔助治療專業發展協會的動物輔助治療犬能力鑑定的認證,每年需從新認 證通過,才可繼續服務,確保治療犬的服務品質。

叁、受試者基本資料問卷

內容包括:性別、年齡、認知功能、藥物種類、慢性疾病種類、日常生活功能、

教育程度 、婚姻狀況、行動能力、養寵物經驗、寵物種類(見附錄三)。

肆、Cohen-Mansfield 躁動量表(Cohen-Mansfield Agitation Inventory; CMAI

本研究採用之機構用Cohen-Mansfield 躁動量表(見附錄四),原量表係由Cohen- Mansfield &Billig 於1986 年發展,針對失智長者問題行為的觀察測量工具。長格式 版共包含29 項目,採7 點計分,分別為從未發生、一週少於一次、一週一至二次、

格式化: 非醒目提示 刪除:

一週數次(三次以上)、一天一至二次、一天數次、一小時數次。計分方式為1、2、

3、4、5、6、7 分,請主要照顧者參考失智長者過去二星期內該行為出現的頻率逐項

填答,當分數越高表示該問題行為出現頻率越多。項目內容依序為踱步和漫無目的遊 走、不適當穿脫衣服、吐口水、咒罵或語言攻擊、持續性無理的要求以吸引注意或幫 助、重複句子或問題、打、踢、不適當的搶奪他人物品、推、投擲物品、製造奇怪的 聲響、尖叫、啃咬、搔抓、企圖到達另一個地方、故意跌倒、不斷抱怨、反對癖、食 用或飲用不適當的東西、傷害自己與他人、不適當的處理物品、藏匿物品、囤積物品、

撕開物品或破壞所有物、表現重複的動作、語言上的性侵犯、生理上的性侵犯或暴露 生殖器、普遍的坐立不安等,並經因素分析區分為『攻擊行為』、『身體的非攻擊行 為』、『語言激躁行為』等三大型態(Cohen-Mansfield, Marx, & Rosenthal,1989)。

原量表的評分者間一致性為.88~.94(Goddaer, Abraham,1994;Schreiner,2001)。

本研究採用高潔純(2003)翻譯之中文躁動行為量表之長格式版,並取得該翻譯

者同意授權使用。中文版量表之信效度經高潔純(2003)用於機構失智長者進行評分 者間一致性檢定,Cronbach's alpha 系數為 0.81;效度方面,亦呈現良好之內容效 度。預試期間,研究者與一名有護理背景之研究助理以33名失智長者一同進行評分者 間一致性檢定,結果ICC 系數為.91。

林麗嬋和林一真(2004),針對國內六家失智症作測試,評分者信度之檢定,ICC 值

為0.69 - 0.91;中英文版的等值性ICC為0.78;再測信度為0.63-0.88;內部一致性為 0.70;內容效度檢定及內容效度指標為0.993。

施測者為未參與治療犬介入活動之機構該苑區同一位護理人員,經過施測訓練後 於前測及後測兩時間點分別對實驗組及控制組予以施測。

伍、康乃爾失智者憂鬱量表(Cornell Scale for Depression in Dementia, CSDD

本研究採用康乃爾失智者憂鬱量表(見附錄五),此量為Alexopoulos, Abrams,

Young 及 Shamoian 於1988 年針對失智症患者所發展之憂鬱量表,共19 題。其內

容包含五部份,與情緒相關徵兆(Mood-related signs)、行為障礙(behavioral

disturbances)、生理徵兆(Physical signs)、週期性功能(cyclic functioning)及觀念障礙 (ideationaldisturbances)。以0 - 2 分計分,0 分表示未出現,1 分表示輕度或間歇出現,

2 分表示嚴重,總分0 - 38 分,6 分以下正常,7-9 分顯示有輕度憂鬱,10 分以上 表示可能有重度憂鬱,18 分以上顯示確定有重度憂鬱,分數越高表示憂鬱情況越嚴 重 (Alexopoulos, n.d.)。Lam 等人(2004)針對88 位失智老人測試其理想切點(cut-off

score),針對輕度失智患者,其切46點6/7 分,顯示有憂鬱情形(敏感性為91.7%,特

異性為80.0%),而重度失智患者得分大於12/13,表示有憂鬱狀況(敏感性為70%,特 異性為87.0%)。由照顧者觀察紀錄一週內的情況,此量表分兩步驟,先與照顧者會談,

此過程花費時間約20 分鐘,之後再與病患會談並觀察紀錄,花費時間約10 分鐘,共 30 分鐘,前後均由同一人執行。Harwood, Ownby,Barker, Duara(1998)針對137 位阿 茲海默病患檢定量表,其再測信度為0.93,Cronbach’s alpha 為0.86。具有良好的評分 者信度及同時效度。以因素分析檢定建構效度,結果呈現共四個因素可解釋本量表 43.1%之變異量,此四個因素分別為總體憂鬱(general depression)、節律紊亂

(rhythmdisturbances)、躁動/精神症狀(agitation/psychosis)、負向症狀

(negativesymptoms )。施測者為未參與治療犬介入活動之機構該苑區同一位護理人員 員,經過施測訓練後於前測及後測兩時間點分別對實驗組及控制組予以施測。

陸、老年多面向觀察量表(Multidimensional Observation Scale of Elderly Subjects,以下簡稱 MOSES量表)

本研究採用老年多面向觀察量表(見附錄六),老年多面向觀察量表共40 題,分

為5 個類項(次量表),每類項各8 題,分別為生活自理功能(self-carefunction -ing)、

失序行為(disoriented behavior)、憂鬱/焦慮情緒(depressed/anxious mood)、激動 不安行為(irritable behavior)、社交退縮行為(withdrawn behavior),每題依長者過 去一週內情況給予1-4 分不等的分數,分數越高表示功能越差,其內在一致性為0.81

(Helmes etal., 1987)。施測者為未參與治療犬介入活動之機構該苑區同一位護理人 員,經過施測訓練後於前測及後測兩時間點,分別對實驗組及控制組予以施測。

柒、觀察者

觀察者任於相關失智症行為研究助理觀察員,在失智症觀察行為有專業訓練,主

要負責記錄三組之活動中的正向行為和負向躁動觀察,在正式實施實驗之前,利用進 行研究前一天的時間進行,熟練評分技巧,與記錄要點,以便建立共識。在互不干擾 的情況下,正向行為和負向躁動觀察表練習評分,記錄時需參照表中之操作型定義與

目標行為之技巧分項,直到一致性達到80%標準時,才開始正式的評量工作,觀察者 間一致性信度達88%。

捌、觀察量表

一、 觀察操作方式:活動進行中觀察紀錄正向行為和負向躁動行為發生次數以字 記號表示,一組5人,每次觀察活動40分鐘,三組共觀察120分鐘,每次取樣 觀察一分鐘(每一分鐘以不同顏色比顯示),輪流觀察,直到活動結束,則每 人觀察共8分鐘。

二、 負向躁動行為觀察表(見表四或附錄七):採取林麗禪學者的Cohen-Mansfield 躁動量表,觀察下列30項躁動行為。

表四 負向躁動行為觀察表

負向躁動行為觀察表

1.踱步和漫無目的遊走:持續的來回踱步;無法呈現正常且有目的的步行,包含坐在 輪椅上四處遊走。

2.不適當的穿脫衣服:穿太多件衣服;以奇怪的方式穿衣服(例如,將褲子穿在頭上);

在公共場所或任何不適當的時候脫下衣服(如果僅暴露生殖器,請勿於此項計分,應 見第28 題)。請勿將個人在日常活動功能中穿脫衣服的能力做評分。

3.吐口水(包含當餵食時):在地板上吐口水或對他人吐口水。不包括無法控制的流涎 或將口水吐在衛生紙、馬桶或戶外地上的情形。

4.咒罵或語言攻擊:只用在以語言攻擊他人時,如詛咒、使用猥褻、不敬、不客氣或 批判性的語言;言詞中充滿生氣或挑釁。非語言的攻擊將評分在尖叫項目。

5.持續性、無理的要求以吸引注意或幫助:語言或分語言上無理的嘮叨;爭辯或苛求 (定向良好者也有的徵兆)。

6.重複句子或問題:不斷重複相同的句子或問題,一個接著一個(不包含抱怨-見第18

刪除:

7.(包含打自己):生理上虐待;打他人;捏他人;重擊自己或傢俱。

8.踢:以腳用力的踢人或物品。

9.不適當的搶奪他人的物品:奪走;粗暴的抓住;斷然的拿走或突然的猛拉。

10.推:用力推;撞開;使移動或用力對抗。

11.投擲物品:猛投;用力拋投至空中;舉起桌邊的物品使其滑落地面;投擲或拋擲食 物。

12.製造奇怪的聲響:包含哭泣、啜泣、呻吟、怪異的笑聲或磨牙。

13.尖叫:大聲的、尖銳的呼喊或刺耳的吼叫。

14.啃咬:使勁的咬;咬牙切齒;咬他人或自己。

15.搔抓:用指甲抓他人或自己。

16.企圖到達另一個地方:企圖離開建築物;走到機構外街道;偷偷逃出房間;不適當 的離去;嘗試進入已上鎖的區域或侵入工作人員辦公室,其他住民房間或衣櫃內.

17.故意跌倒:故意跌落在地板上。包含從輪椅、座椅或床上的跌落。

18.不斷抱怨:發牢騷;有關於自己的抱怨;有關身體上的抱怨;涉及私人的抱怨;或 是有關外在事物或對他人的抱怨。

19.反對癖:不好的態度;討厭任何事;或覺得沒有一件事情是對的。

20.食用或飲用不適當的東西:將不適當的物品放入口中或嘗試吞入。

21.傷害自己或他人:灼傷自己或他人;割傷自己或他人;或使用具有躁動行為觀察表 傷害性的物品碰觸自己身體或他人。

22.不適當的處理物品:撿拾不屬於自己的物品;在抽屜中到處搜尋;移動傢俱;玩弄 食物或塗抹糞便。

23.藏匿物品:將物品藏匿在某物之下或之後。

24.儲藏物品:將許多或不適當的物品放在錢包或口袋中;或儲藏過多的某單一物品。

25.撕開物品或破壞所有物:撕成碎片狀;扯裂或用腳踏碎東西。

26.表現出重複的動作:刻板的動作,例如輕拍、輕敲、搖動身體、輕拉某物、撫弄某 物,摩擦自己身體或物品、吸吮手指、穿脫鞋子,戳自己身體或衣服或物品、抓住想 像中存在於天空上或地板下的物品、或用手以重複動作操弄鄰近的物品。

27.言詞上的性侵犯:有關性的陳述(暗示)、性的嘲諷或「猥褻」的談話。

28.生理上的性侵犯或暴露生殖器:以不適當的性相關方式觸碰他人;摩擦生殖部位;

不適當的手淫-非獨自在個人的房間內或浴室中;未經同意的愛撫或親吻。

29.普遍的坐立不安:忐忑不安;在座椅中動來動去;重複站起來或坐下;無法持續的 坐著。

30.其他

刪除:

面;投擲或拋擲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