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 培訓實施計畫
壹、 依據
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第 20 條規定。
貳、 目的
1、 透過原住民族語文教學能力之培訓及檢核,提升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 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之專業知能。
2、 儲備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師資,提高原住民族語文課程之教學 品質,落實原住民族語文之傳承。
參、 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2、 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學
肆、 培訓方式 一、資格審查:
(一)年齡:年滿二十歲者(2002 年 12 月 30 日(含)前出生者)。
(二)語言認證: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 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 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二、培訓:通過資格審查者,須完整參加 36 小時教學專業培訓課程(以下 簡稱培訓課程),始取得完訓資格。
三、認證:取得研習時數證明者,得報名參與認證(含筆試評量、教案評量 及教學演示評量),認證通過者,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發高級 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合格證書。
伍、 報名日期及方式
本培訓課程辦理全程使用 google meet 進行線上課程,限採網路報名,說 明如下: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 112 年 7 月 28 日(五) 17:00 止 二、線上課程:
(一)開課人數上限:500 名(因網路承載人數限制,報名人數額滿為 止)。
(二)備取人數上限:20 名(依照報名順序備取)。
三、報名方式:
(一) 網路報名網址:https://reurl.cc/x7vg5Z。
(二)正取學員及備取學員於網路報名成功後,請檢附下列資料及證明文 件(依序排列),以牛皮紙信封裝妥,於收件截止日(郵戳為憑,收件截 止日同網路報名截止日)前掛號寄至以下地址(送件信封黏貼標籤如附件 一),俾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以下資料送件後不予退還,如有需要請逕留存副本。
1.報名資料表(如附件二)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印(黏貼於附件二) 3.切結書(如附件三)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語言能力認證證書(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 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 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以上合格證書。)
6.回郵信封(A4 大小、附掛號郵資 51 元整,請貼足郵資) 7.其他相關證明影本(若有需要)
※報名相關疑難雜症可透過電話、電子信箱或加入官方 line@詢問:
電話:02-8521-8153 找林小姐;0900-345-334 找陳小姐(服務時間 10:00-16:00)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官方 line:@397zoeew (好友連結:https://lin.ee/2yD6dVp ) 四、資格審查:完成報名並通過資格審查名單將於 112 年 8 月 7 日(一)公
告於本土語文直播共學計畫網站中(網站:https://livestudy.tw/)。
陸、 培訓日期及課程 一、開課語別:42 語。
二、培訓時間:112 年 8 月 14 日至 19 日。
三、培訓課程:培訓課程為 36 小時,分成 3 大類別總計 11 門科目,
含合班課程及分班課程,分班課程分為 16 族別,科目名稱如下:
類別 課程名稱 合/分班 時數
原住民族語專門課程
原住民族語書寫符號及語音系統 分 2 原住民族語詞類、構詞及其教學 分 6 原住民族語語法結構及其教學 分 6 教育基礎課程
青少年心理學 合 2
性別平等教育 合 1
原住民族語文課綱解析 合 2
教育方法與課程實踐
班級經營 合 2
教學媒體運用 合 2
族語教材教法與評量 合 5
族語課程設計與教案實作 合 4
族語教學演示 分 4
共計 11 門課 共計 36 小時
柒、 其他
一、參與本培訓課程者,請務必準時參與且全程參與,並繳交課程作業(含 教案)。
二、培訓期間,每一門課應確實簽到,課程中凡漏簽到或請假缺席者,該 科目一律視為缺課。
三、凡有任一科目缺課者,僅能核給已確實簽到科目之研習時數,恕無法 取得完訓資格。
四、全程參與培訓課程之學員,核發研習時數證明,並得於研習時數證明 核發後,報名參加認證,認證考試內容包括筆試評量、教案評量及教學 演示評量。
五、112 年度認證考試之期程及相關規定,請另行參考「高級中等學校原住 民族語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認證實施計畫」。
捌、 抵免部分時數
一、具各縣市核發之教學支援人員認證合格證書以及下列語言認證證書之 一,得項本計畫申請抵免部分培訓課程:
(一)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 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二)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含)
以上合格證書。
二、符合前點,項本計畫申請抵免並經資格審查通過者,得抵免以下課 程,其餘課程須依本計畫培訓課程架構修習:
類別 課程名稱 合/分班 時數
原住民族語專門課程
原住民族語書寫符號及語音系統 分 2 原住民族語詞類、構詞及其教學 分 6 原住民族語語法結構及其教學 分 6
總計 14 小時
【附件一 書面資料送件信封標】
寄件人:
寄件地址:
10048 台北市中正區愛國西路 1 號 臺北市立大學 學材系
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支人員培訓認證計畫 李蘋芝小姐收 (02-2370-9655)
本標籤請自行繕打印出後,黏貼於送件資料信封
【附件二】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報名資料表 姓名 性別
□
男□
女 身分證字號生日 年 月 日
語別 電話 行動:
市話:
通訊地址
□□□
-□□
(請填寫 112 年底前可收件之地址)最高學歷 畢業學校 系所 修業起訖年月
就業狀態
(支援學校除外)
□無□家管□自由業□農工漁牧□國高中小退休教師
□機關行號 名稱: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正面浮貼) ※ ※身分證影本黏貼處(反面浮貼) ※
◎填表說明
1.請使用藍色或是黑色原子筆以正楷填寫,內容必須詳實清晰,字跡切勿潦草。學員務必 於學員簽名處簽名,以示負責。
2.就業狀態,請填目前就業情形。
3.通訊地址,請填寫 112 年底前可收件之地址,電話及通訊地址等資料務必填寫清楚,以便 可隨時聯絡。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務必影印清楚,並以浮貼方式黏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處。
繳驗證件
(請打V)
□國民身份證(影本黏貼)
□族語認證證書(影本)
□原住民族語高級(以上級) 語別:_________
□畢業證書(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切結書
□其他資料(若有需要)
□委託書
□其他證件_______
報名人 簽章
資格審查 □合格 □不合格 檢核者簽名:
【附件三】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申請人姓名)參加 112 年度高級中 等學校原住民族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培訓課程 ,茲切結事項如下:
一、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取消參加培訓資格或撤銷認證通過資格;如涉 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本人自行負責:
(一)具教師法第 14 條規定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情事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或第 33 條規定之情事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 法第六條之情事者
(二)冒名頂替者
(三)證件或資料有偽造、變造不實者
(四)經「全國不適任教師查詢系統」登載列為不適任教師者 (五)經查閱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資料者
二、本人如有上列情事,除無條件放棄認證通過資格外,願自負相關法律責 任絕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