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師大附工進修部
111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續招簡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8
月5
日臺教授國字第1110102016
號函核定 壹、 依據:教育部108
年6
月24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63677B
號令修正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免試續招審查原則」。 貳、招生名額
科別 招生名額 部別 招生限制 製圖科
15
進修部 不限 電機科15
進修部 不限 建築科15
進修部 不限 參、報名資格一、凡具備下列資格且未於續招前之各招生管道(詳如注意事項二)錄取且報到之學 生,均得報名參加:
(一)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具同等學力資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二)符合「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之規定者。
(三)就讀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之學生。
(四)於國外或大陸地區就讀欲返國就學,並已取得學歷認證之學生。
(五)大陸地區人民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
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欲就讀高級中等學校者。二、學生因特殊因素必須離開原錄取報到學校所在之就學區,經提出證明文件並取 得原報到學校書面同意後,始得報名參加;違反規定經續招錄取者,取消其續 招錄取資格。
前項特殊因素,包括下列情形:
(一)學生因父母、其他法定代理人工作地異動,須搬家遷徙。
(二)特殊境遇家庭。
肆、招生範圍
彰化區國民中學畢業生(含應屆、非應屆、具同等學力資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 育)。
伍、報名
一、報名時間:111 年
8
月8
日(一)至8
月15
日(一)至下午4
時止。二、報名方式:報名表範例如附表一。
(一)本校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採以下方式辦理:
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7SLcv4ESmuSpAtTdA。
以線上方式向本校報名,線上填寫或上傳報名表(家長、學生簽名)及 上傳報名所需文件。
(二)本次續招免收報名費。
(三)本校報名方式另有補充說明,詳見學校網頁公告。
(www.sivs.chc.edu.tw)。
三、應繳資料:1.需準備學生的身分證、健保卡或護照。
2.需準備學生的姓名、身分證號、畢業國中與家長手機、家長市話
等資訊。3.需準備 111
學年度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非應屆 無需繳交)。陸、錄取及比序方式
一、學生報名人數未超過本校免試續招核定名額者,全額錄取。
二、學生報名人數超過本校核定招生名額者,採比序方式錄取。
三、比序方式:依本校所在就學區免試入學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柒、錄取公告時間
111
年8
月16
日(二)下午4
時,公告於進修部網站。捌、複查
報名學生或家長(監護人)對錄取結果有疑義時,由學生或家長(監護人)直 接向本校申請複查,逾期不再受理。
一、申請日期:111年
8
月17
日(三)下午5
時前 二、申請方式:(一)由學生或家長(監護人)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續招結果複查申
請書」(附表二),並採用以下方式申請:現場申請:地點:進修部註冊組,向本校教務處申請。
(二)繳交複查費 50
元,繳費方式:現場繳交。(三)經本校複查後,先電話回覆複查結果,再限時郵寄紙本複查結果。
玖、報到
一、報到日期:111 年
8
月17
日(三)上午10-12
時 (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到方式:(一)本校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採以下方式辦理:
現場報到,地點:本校活動中心,向本校教務處報到。
線上報到,網址:https://forms.gle/WUQK44K9p6MZ7CFc9
以線上方式向本校報到,線上填寫或上傳報到確認單(家長、學生簽名) 及上傳報到所需文件。
(二)如有特殊狀況先以電話聯絡確認後,在規定時間內限時掛號郵寄報到所
需資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電話:04-7252541#235;地址:500 彰化市和調里工校街1
號。三、應繳資料:1.畢業證書(線上報到者開學時繳交)。
2.個人身份證明文件。
3.減免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例:低收、中低收、身心障礙等)。
4.大頭照相片電子檔
四、大陸地區人民未就讀臺灣地區國民中學者,於入學時應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 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 可辦法」規定,檢附以下資料:(如未繳交者,則取消錄取資格)
(一)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定醫院出具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二)申請人之父或母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臺灣地區入出境許可證影本
(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拾、申訴報名學生個人及家長(監護人)若有疑義事項,應以書面提出申訴。
一、申請日期:111 年
8
月19
日(五)下午5
時前二、申請方式:由學生及家長(監護人)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免試入學續招學生 申訴書」(附表三),以限時掛號寄至本校(地址:500 彰化市和調 里工校街
1
號)提出申訴,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三、本校於收到後,經申訴案件處理小組討論研議後,以書面函覆。
拾壹、注意事項
一、凡經本校錄取學生,未依規定完成註冊,取消其錄取資格。
二、續招前之各入學管道包括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特色招生甄選入學、技藝技 能優良甄審入學、北中南區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五專優先免試入學聯合招生、
免試入學(含:分區免試入學、直升入學、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基北區)、專長 生(宜蘭區)、試辦學習區完全免試、優先免試入學、技術型及單科型學校單獨 辦理免試招生(含園區生)、屏東區離島生、台商子弟專案、原住民藝能班)、
實用技能學程、運動績優生、建教合作班、私立學校不受獎補助單獨招生、身 心障礙適性安置等。
三、本校完成本次免試入學續招作業後,不再次辦理續招。
四、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發展及維護師生健康,請學生及家長(監護人) 配合本校免試入學續招之報名及報到方式,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 疫措施之指示辦理。
拾貳、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附表一、
111 學年度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進修部 免試入學續招報名表
報名編號 (學生請勿填寫)
(以下請學生自行填寫)
姓 名
(上傳電子檔或貼
妥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大頭照一張) 性 別 □男 □女 出生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身分證
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電話:( ) 手機:
聯絡地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關 係
原就讀國中
※國中教育 會考情況
□是
□否
本年度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報名學生參加國中會考而有 以下情形之一者:
1.已報名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而無法參加補考者。2.參加 111
年6
月4、5
日國中教育會考補考者。※若符合其中一項情形者,請勾選「是」,並請報名學生務必提供
111
年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 。 志願序(必填,最少
填一個志願)製圖科:第______志願 電機科:第______志願 建築科:第______志願
應繳交資料
1.需準備學生的身分證、健保卡或護照。
2.需準備學生的姓名、身分證號、畢業國中與家長手機、家長市話等
資訊。3.需準備 111
學年度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表(非應屆無需繳交)。
學生簽名 家長(或監護人)
簽名
(以下由本校人員審核)
資格審核
附表二、111學年度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進修部 免試入學續招結果複查申請書 學生
姓名 性別 □男□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國中
聯絡電話 日:( ) 夜:( ) 手機: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聯絡地址
□□□
續招結果 □未錄取
□錄取,錄取科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複查原因
申請複查日期
111
年 月 日 申請人簽章說明:
1.由學生或家長(或監護人)填寫複查申請書,於 111
年8
月17
日(三)下午5
時前逕向本 校申請,逾期不受理。2.繳交複查費 50
元,繳費方式:現場繳交。3.如遇特殊之情形,先電話聯絡(號碼:04-7252541#235),才接受傳真辦理,事後再行郵
寄補件。4.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標準,則增額錄取。
5.經本校複查後,先電話回覆複查結果,再限時郵寄紙本複查結果。
「錄取通知單」影本浮貼處
(如未收到者請附身分證正面影本,並請貼牢,超出頁面請自行調整)
附表三、111學年度 國立彰化師大附工進修部 免試入學續招學生申訴書 學生
姓名 性別 □男□女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原就讀 國中
聯絡地址
※請正楷填寫報名學生本人之詳細聯絡地址
□□□
聯 絡 電 話
住家:( )
手機:
續招結果 □未錄取
□錄取,錄取科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訴事由:
說明:
申訴人
(簽章)
申訴日期:111年 月 日家長
(或監護人) (簽章)
申訴人與學生的關係
注意事項:由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填寫申訴書,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