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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閒內容涵蓋休閒活動及休閒運動 (張良漢,2002) ,因此本研究先討論休閒 之定義後,瞭解休閒運動之定義,以及休閒、休閒活動與休閒運動三者之關係。

Murphy (1975) 提出六種休閒的定義 (引自郭進財,2008,頁16) :

( 一 ) 自由運用的時間 (discretionary time) :休閒乃是在一個由工作決定的循環中,

在滿足生計與工作要求之餘,所剩餘的時間。

( 二 ) 社會工具 (social instrument) :休閒是一種達到社會目的的方法,如對病情的 治療,對於社會的參與、技術發展,以及履行社會功能等的入門。

( 三 ) 社會階級、種族及職業 (social class, race, and occupation) :休閒係由社會與 世襲遺傳的因素來決定。這個決定模式,已經成為許多預測社會參與的研究基礎,

而其還不算定義,不過是一個社會學上的假設。

( 四 ) 古典 (classical) :休閒乃是一種自由狀態,一種「靈魂的狀況」,及一個很 少被達成的目標。

( 五 ) 反功利主義 (anti-utilitarian) :休閒本身就是目的,不是工作的副產品,它還 是一種自我表現與自我履行的滿足。

( 六 ) 整體論 (holisti) :在任何地方、任何活動都可以找得到休閒。

Kelly (1990) 從時間、活動、體驗三個向度來闡釋休閒的定義:休閒是指在剩 餘、可自由支配的時間下行使的活動,休閒活動的形式不拘,但需具有正向意義的,

在休閒的過程中,個體對人、事、物均能有所感受,進而產生滿足感,以下詳述時 間、活動、體驗三個向度 (引自簡文芳,2010,頁14) 。

( 一 ) 時間的觀點

通常是指在生活中,有相對較多的自由做自我想做的事情,亞里斯多德稱之為

空閒時間 (DeGrazia, 1961) 。休閒時間是自由時間,必須和生活所需、生理所需、

身體情感所需、工作與工作相關的活動所需時間分開 (Nash, 1960) 。休閒被視為工 作之後和其他義務已經完成的剩餘時間 (Jackson, 2006) 。解脫生產勞動後的自由時 間或自由活動就是休閒 (許義雄,1980) 。可見如果從時間的觀點來看休閒是有相 對、比較的意味,會視個體間不同的情況而定的,而且是扣除基本需求後有多餘時 間可以從事的事情為休閒。

( 二 ) 心理的觀點

休閒是環境的外在壓力中解脫出來的一種相對自由的生活,使個體能夠以自己 所喜愛的、感到有價值的方式,在內心的驅動下行動 (Godbey,1994) 。休閒是一 種重要且特殊的心理狀態,是義務的相反,自由不受外力強迫的,因為休閒不只是 在時間上的自由,且在心理上或生活哲學上會達到心理自由狀態 (Cordes & Ibrahim, 1999) 。從事休閒活動者,其內心感受到自由與忘我的享受,其中最主要的特性是 出於自己的選擇,且能滿足個人內在需要 (Neulinger & Breit, 1969) 。是一種不急 躁、平和、愉悦、昇華與寧靜的心理狀態,是個人主觀感受 (涂淑芳,1996) 。由 此可知以心理的觀點看休閒時,由個體本身的想法與感受來決定是否達到休閒,意 即一種精神狀態。

( 三 ) 活動的觀點

休閒是工作時間除外,透過自我有意願的選擇,參與可提供自己歡樂、滿足且 能修身養性的活動方式 (沈易利,1995) ,是在自由時間下隨心所欲從事擺脫職業 束縛的活動 (張春興,1983) 。總而言之,休閒是扣除生活必需的工作時間下,從 事自我喜歡的活動,以擺脫壓力與煩惱,並達到提昇精神愉快的效果。

郭進財 (2008) 整理國內學者提出定義,高俊雄 (1996) 說休閒是指在自由時間 裡,經由以自由選擇決定,有意識的行動同時著重於行動過程中,自身的心理感受、

體驗和行動的結果。李晶 (2002) 指出休閒所強調的是自由時間內,自行選擇對本 身或社會有益的活動,並且在活動中可以感受到自由的知覺。黃金柱 (2007) 則更 詳細的解釋休閒,不僅是多數人所認為只是一種放鬆的活動和快樂的參與活動而已,

事實上,不同類別的休閒活動參與,需參加者心智與身體的投入,以及集中精神去 體驗,且有些休閒活動極具挑戰性,可激發一個人的潛能。

顏妙桂 (2002) 有關休閒的定義,大概可以從下列幾個面向來討論:

( 一 ) 自由時間:時間可分為生存的、生活的和自由的時間,休閒被視為自由時間。

( 二 ) 活動:休閒可視為個人在自由時間參與活動,像跑步、閱讀、義工或游泳。

( 三 ) 心靈狀態:休閒是一種行為模式或態度,此種行為或態度可發生在任何活動 中, 強調個人心理思考層面或狀態。

( 四 ) 社會階級的象徵:相對於勞工階級,休閒是一種有錢、有閒階級的象徵。

( 五 ) 行動:休閒可以被看成是一種行動,包含時間、活動、態度或心靈狀態,同 時休閒也包含一些有目的的行動和自我決定的因素。

( 六 ) 反功利:休閒本身即是目的,不涉及任何工具價值。休閒不是附屬於工作,

而是一種自我表現和自我實現的滿足。

( 七 ) 整體觀:是綜合上述各種說法,特別強調個人在活動中能感受到自由,並藉 此幫助個人達成自我實現,依此觀點隨時有存在休閒的功能。

綜合上述國內外學者對休閒的定義,整理成表2-4。

表2-4

休閒定義整理

(續下頁)

年代 學者 定義

1969 Neulinger

& Breit

從事休閒活動者,其內心感受到自由與忘我的享受,其中最主 要的特性是出於自己的選擇,且能滿足個人內在需要

1975 Murphy 提出六種休閒的定義: (一) 自由運用的時間 (二) 社會工具 (三) 社會階級、種族與職業 (四) 古典 (五) 反功利主義 (六) 整體論

1990 Kelly 從時間、活動、體驗三個向度來闡釋休閒的定義:休閒是指在 剩餘、可自由支配的時間下行使的,休閒活動的形式不拘,但 需具有正向意義的,在休閒的過程中對人、事、物均能有所感 受,進而產生滿足感。

1994 Godbey 從文化環境和物質環境的外在壓力中解脫出來的一種相對自由 的生活,能夠以自己所喜愛的、本能的感到有價值的方式,在 內心之愛的驅動下行動,並為信仰提供一個基礎。

表2-4

休閒定義整理 (續)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休閒運動的定義,有人將運動視為一項娛樂消遣,用它來轉移生活上的壓力,

同時有些人則認為運動是一種遊戲,無論如何,運動對個人的生活及社會是具有很 深的影響。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2010年對運動的定義為:運動應策劃社會的健康與福 祉,負有教育與社會化重要機能,可提供全民活力並維持民主社會發展,扮演今後 經濟活動的重要角色 (孫筱芝,2011) 。

陳麗華 (1991) 指出休閒運動是在自由時間內經自由選擇,會獲得本身樂趣,

而參與的體能活動或運動。沈易利 (1995) 則將休閒運動定義為在休閒時間內,以 動態性身體活動方式,所選擇具有健身性、遊戲性、娛樂性、消遣性、創造性、放 鬆性,已達身心健康、紓解壓力為目的之運動,不包括觀賞運動比賽。

張良漢 (2002) 認為休閒內容涵蓋休閒活動及休閒運動,都是工作外閒暇時間 自由選擇喜愛的活動,已達身心放鬆,享受樂趣之目的。休閒的範圍最廣,休閒活 動在內容上較明確,休閒運動則是更重視身體的活動 (引自黎萬錩,2008,頁8) , 其關係如圖2-5。

年代 學者 定義

1996 高俊雄 在自由時間裡, 經由以自由選擇決定,有意識的行動同時著重 於行動過程中,自身的心理感受、體驗和行動的結果。

2002 李晶 休閒所強調的是自由時間內, 自行選擇對本身或社會有益的活 動, 並且在活動中可以感受到自由的知覺。

2002 顏妙桂 將休閒分為幾個面向:自由時間、活動、心靈狀態、社會階級 的象徵、行動、反功利、整體觀。

2007 黃金柱 不同類別的休閒活動參與,需參加者心智與身體的投入,以及 集中精神去體驗,且有些休閒活動極具挑戰性,故可激發一個 人的潛能。

圖2-5. 休閒、休閒活動、休閒運動關係圖

資料來源:企業員工休閒運動參與對工作壓力與職業倦怠之研究 (頁8)。黎萬錩,2002,未出版碩 士論文,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北市。

曹文仲、洪敦賓與王嘉淳 (2006) 認為休閒運動是自主的心境狀態,於最適當 時間與空間,不強調結果與勝負,增進心理與身體福祉,促進人際、親子、社會等 關係所從事的運動。孫筱芝 (2010) 認為休閒運動定義為在自由時間、自由意志下,

所從事的身體活動或運動,達到休閒效果,兼具健康促進及生活娛樂之功能。

隨著社會的進步,休閒時代已經來臨,國人也越來越重視休閒運動這一塊領域,

目前臺北市已興建12座各行政區運動中心外,臺中市和全臺各地也將打造50座運動 中心或運動公園,大眾參與休閒運動的機會大增,使得運動休閒產業也蓬勃發展。

綜合整理專家學者對休閒運動定義為在自由時間、意志下,所從事的身體動態活動,

達到休閒效果,兼具健康促進及生活娛樂之功能。能增進各人健康體能、紓解壓力、

身心暢快與自我滿足,也能提供社交聯誼與快樂滿足感,因此對職場人士具有重要 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