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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歐洲各國在臺核發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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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貿易協會駐台辦事處)等國,261此外尚有我國公法權威程家瑞教授主持 的希臘共和國外貿促進組織駐臺代表辦事處等名譽性機構,卻沒有任何一國開辦 正式的簽證業務,僅法亞貿易促進會以寫推薦信方式,協助國人赴法國駐香港總 領事館取得簽證。

過去我國特別重視與美國關係,對西歐民主國家的交往反而不夠深入。臺美 斷交後,外交部遂有餘力將部分工作重點轉向歐洲,改善簽證待遇也成為重要施 政目標,更在 1984 年確立無邦交國在臺設立代表處,應涵蓋簽證業務,徒具名 義或形式的代表機構一概避免設立之政策。262歷經近 20 年推展實質外交的摸索,

到 1980 年代末期,大部分在臺設有機構之國家,皆已直接或間接開辦簽證業務。

(一)歐洲各國在臺核發簽證

歐洲重要國家如英國、法國與我斷交甚早,西德甚至從未與我建交,過去在 外交上著墨的空間有限。直到 1980 年 7 月,時任外交部政務次長錢復才證實,

臺美斷交後,我國積極加強對歐工作。263同年擬定之《歐洲地區工作方案》,將 改善各國對我的簽證列為拓展對歐實質關係的重點工作。到 1983 年,臺歐貿易 已突破 50 億美元,雙方互訪日增,促使歐洲各國重視與我國實質關係的發展。

尤其我國開放出國觀光後,當時「富有」的形象成為歐洲各國爭取重點,改善簽 證待遇自是加強與我關係的最基本措施。264

希臘首開先例,成為首個在臺直接核發簽證的歐洲國家,代表機構是公法權 威程家瑞教授主持的希臘共和國外貿促進組織駐華名譽代表辦事處。由於程氏在 希臘當地的長期深耕,1979 年 6 月間我國業已取得該國落地簽證待遇。到 1980

261「改善對歐關係 又一重大突破 比利時決在我國設立貿易機構」,聯合報,1979 年 7 月 23 日,第 2 版。

262 「我拓展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決以雙邊合作互利為主 單向經援等將不予考慮」,聯合報,

1984 年 10 月 18 日,第 1 版。

263「我在歐洲拓展實質關係 近年已有重大突破 將再努力使駐在機構獲得承認 錢外次昨在 國建會報告」,聯合報,1980 年 7 月 23 日,第 1 版。

264「歐市重視與我關係 簽證效率大為改善」,經濟日報,1984 年 8 月 13 日,第 3 版。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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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發揮政策性的影響力,導致一些實質關係上的死結,無法藉由政治性的助力 輕鬆打開。281

面對歐洲共同市場將於 1992 年完成內部單一化,媒體也指出,我國與歐市 國家官方關係薄弱,與個別國家僅維持低層次官方關係,國人赴歐活動不如其他 亞洲開發中國家便利靈活,相較韓國、新加坡、香港護照在歐市幾乎通行無阻,

我國在亞洲四小龍中則是敬陪末座,嚴重影響爭取商機時效。282

此外,1980 年代我國廠商赴歐設立行銷據點,起步較日本晚,但與韓國差不 多,成績卻較日、韓遜色,主要是廠商簽證取得比日、韓商人困難,無法在歐洲 穿梭自如。外貿協會直指唯有簽證方便,才能突破與歐市國家的貿易關係。以西 德及荷蘭為例,由於簽證容易,成為國內廠商搶灘歐市的重鎮,簽證左右市場的 態勢明顯。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