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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太極生次的八卦取象之法

林栗之易學,著重於義理之闡發,其象數之重要主張,則表現在太極生次的用象釋義 方法的運用,此八卦之用象,成為其易學的最重要特色之一。林栗以孔門學說為宗,其用 象之方法,透過《繫辭傳》太極生次的理論,確立六十四卦之各個成卦,皆含有其八個基 本的組卦,並有八個卦象可資運用,建立一致的取象法則。他說「一卦之象,可復八卦,

是謂以象告」,113一卦而能成八卦,即一卦可見之以八卦之象,由象以贊知天地之道,明幽 深之實。此八卦用象之法,本諸《易傳》之說,與太極生次之觀點息息相關,不失為另類 的儒學本色在象數方面的展現。

110 文宗以李訓和鄭注二人削除宦官專權,但終致二人爭功對立,結怨仇殺。大和九年,韓約奏言左金吾仗院 內之石榴樹夜生甘露,為祥瑞之象。文宗於含元殿,命宰相等人視察,回報非真甘露,文宗以仇士良等宦官 察驗,此時李訓伏殺宦官,而韓約驚恐下劫持文宗。此事最終雖弭平,但事變過程中,李訓、鄭注與有關黨 羽被捕殺,而宰相王涯、舒元輿等人腰斬,有關之「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稚無疑,妻女不死者沒為官婢」,

死者數以千計,史稱「甘露之變」。有關史事,參見《舊唐書》列傳卷一百一十九,《資治通鑒》卷二百四十 六。

111 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二十,頁 275。

112 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七,頁 96。引武王之言,「受有臣億萬,惟億萬心,予有臣三千,惟一心」,

見《尚書.泰誓上》。其又曰「受有億兆夷人,離心離德。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者,語見《尚書.泰誓 中》。「惟尹躬暨湯,咸有一德」,語見《尚書.咸有一德》。

113 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三十四,頁 479。

1.太極生次的八卦成象觀

《繫辭傳》提出太極生兩儀,進而生四象生八卦的生次歷程,林栗明確的指出,「《易》

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業。有物混成,是 謂太極;天尊地卑,是謂兩儀;坎、離、震、兌,是謂四象;乾、坤、艮、巽,是謂八卦」。

114又不斷的申明,「天地未判,有物混成,是為太極,清濁既辨,一尊一卑,是為兩儀,東 震、西兌、南離、北坎,是謂四象;乾、坤、艮、巽,補其四維,是謂八卦」。這種宇宙自 然的生化觀,為「元氣龕興之象,方維奠位之形,是《易》之所取」。115太極元氣,混沌為 物之狀,是決然物質化的存在,生成陰陽,衍為四象四維、立為八卦,形成宇宙運化的基 本形式與組合元素。這種四象八卦的組成,本於傳統的四正四隅的八卦取向,且此太極生 次的模式,成立於各個別卦的內在組合,成為林栗取象的主要方法與來源。

四象八卦的用象之法,為取象與表彰《易》義的必然之法,也是不變的原則,歷來穿 鑿附會或反對用象者,皆失之其解,他說:

按《春秋左氏》卜筮之家,頗用四象,至漢以來言《易》者,謂之五體,而鄭玄、

虞翻、王肅之流,穿鑿傅會,千岐萬轍,使學者无所依據,然後王弼一舉而廢之。

夫《易》象也,廢虞、鄭之言可矣,而可以廢聖人之言乎?且其言曰:蹄者所以取 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取魚,得魚而忘筌。然則捨筌蹄而求魚兔,弼亦知其不 可矣!自仲尼沒,千有餘年,斯文幸而未喪,然聖人之意,湮沒不明,其去亡蓋无 幾。近世《易》家頗悟王弼之失,恨其燭理不明,顧乃採拾魏晉諸儒之談,王弼已 棄之糟粕,更取而陳之,其為後學詆訶,無足怪者。……今之學者雖狥王弼之陋,

至於互體時有所合,未嘗不致疑焉。……而互體之說无一定之據。不若王氏之簡且 便也。116

認為先秦卜筮之家,決斷所筮,擅用一重卦可見之四象,兩漢學者更以互體為用,但鄭玄、

虞翻諸儒則鑿生衍說,窮生枝葉,取象用象之法歧出,若百川之分流,使後之學者無所依 恃,至王弼言象意之辨,一舉廢象。象之所用,本聖人之意,廢象即廢聖人之言,聖人之 大義已湮沒不明,真義所存無幾。近世學者已悟王弼之失,但也未可以漢儒用象之說為全 無疑慮,互體取象即為乖謬之誤,何時以互體為用,並無定據,隨意以互體取用,則不能 立其定則,此仍非聖人之法聖人之意。惟太極生次之說,統一律定八卦之象,方為聖人本 意。

六十四卦的每一個卦,都是一個太極生次的結構,林栗以乾 卦作說明,指出「乾者,

有物混成之象也,是兩儀之所由生也」;「乾下乾上者,一尊一卑之象也。是太極之所生,

初為乾,二亦為乾,三為乾,四亦為乾者,四方之象也」。「覆而觀之,上為乾,五亦為乾,

四為乾,三亦為乾者,八卦之象也」。117每一個卦都形成一個太極生次的系統,內含上下兩 卦為「兩儀」,此一卦六爻並又包納四卦為「四象」,即初至三互乾、二至四互乾,三至五 互乾,四至上互乾,合此四互為「四象」。又以覆卦(反卦)推之,由上至四互乾,五至三

114 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五,頁 78。

115 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一,頁 4。

116 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五,頁 79-80。

117 諸引文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一,頁 4。

互乾,四至二互乾,三至初互乾,同樣又含四卦,合二者得八個卦為「八卦」。此八個卦藉 由正覆互體而形成,也就是每一個別卦,正面得四卦,顛倒又取四卦,合為「八卦」。

六十四別卦透過太極生次的概念,使之各內含八個基本卦。118太極生次的成卦成象之 認識,即每一別卦正覆卦以互體各得八個單卦與以之得其卦象。在此一狀況下,作為反卦 關係的別卦,所形成的八個單卦則皆相同。包括屯 卦與蒙 卦、需 卦與訟 卦、師 卦與 比 卦、小畜 卦與履 卦、泰 卦與否 卦、同人 卦與大有 卦、謙 卦與豫 卦、隨 卦 與蠱 卦、臨 卦與觀 卦、噬嗑 卦與賁 卦、剝 卦與復 卦、无妄 卦與大畜 卦、咸 卦與恆 卦、遯 卦與大壯 卦、晉 卦與明夷 卦、家人 卦與睽 卦、蹇 卦與解 卦、損

卦與益 卦、夬 卦與姤 卦、萃 卦與升 卦、困 卦與井 卦、革 卦與鼎 卦、震 卦 與艮 卦、漸 卦與歸妹 卦、豐 卦與旅 卦、巽 卦與兌 卦、渙 卦與節 卦、既濟 卦 與未濟 卦等兩兩之卦,所聯繫形成的八單卦皆同,但本體之正象與覆卦之象適為相反。

互為反卦關係的別卦,所形成之八卦與卦象都相同,反映出反卦之二卦,有其必然的密切 聯繫性,從內含的相同之八卦可以確定。

林栗特別強調,六十四卦之每一個卦,都有其最基本的四象,也就是有其最基本的四 個正象,如乾 卦四象皆乾 ,坤 卦四象皆坤 ,屯 卦四象為震 、坤 、艮 、坎 ,每 一個卦皆含有正面的四象,並且認為「春秋以來,卜筮之家未嘗不用四象,而魏晉諸儒取 而日陳之,或謂之互體,或謂之卦變,穿鑿傅會,无所依據,此四象之所以晦也」。119一卦 四象之形成,為太極化生之自然,不以「互體」為名,亦不稱作「卦變」,歷來名為互體與 卦變,或不斷附會漫衍,皆非《易》之本然,且四象之理,亦由是不明。

2.制式成卦取象以陳辭義

藉由太極生次以化生八卦的理論主張,使每一個別卦各以其太極運化而生成八卦;每 一個別卦除了本卦可以藉由三爻互體而生成四個單卦之外,同時以其覆卦互體又生成四個 單卦,則一個別卦可以產生八個單卦。林栗確立其一致性的取卦用象原則,這個原則又立 基於太極生次的原理,而得其八卦用象。一個別卦可以透過正覆卦的互體得八個單卦,但 林栗不以「互體」為名,也不認為此八卦之象的形成是藉由互體而得到,認為這是六十四 卦的每一卦之自然蘊成之理,一種太極生次而形成八卦的自然生成之道。八單卦所重組的 每一重卦,內蘊八個單卦,正表述其一時態的實然;每一重卦求得八單卦之目的在於取象,

得其可用之象進行卦爻辭義之釋說。每個別卦都能得到八個卦象,卦象的取用得以便利,

縱使所得八卦用象多有重複的情形,但仍然有極為充裕的八卦之象可用,達到以象釋義的 具體效能。

太極生次取得八卦之象的目的在於卦爻辭義的論釋,甚至結合以傳解經、與《易傳》

相合而進行辭義闡說。例如隨機取大畜 卦而言,林栗指出「初為乾,二為兌,三為震,

118 六十四卦所含之八卦,參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中各卦之圖式與說明。各卦以圖式呈現,多有謬誤之處,

包括小畜卦圖式,「小畜」誤作「大壯」。(見是書,卷五,頁 68。)泰卦之圖式,誤作否卦之圖式,所用八 卦亦誤,當為本卦包括乾、兌、震、坤,覆卦包括坤、艮、巽、乾。(見是書,卷六,頁 81。)蹇卦之卦圖 無誤,然所標明之文字皆誤,「睽」當為「蹇」;「兌下離上」當為「艮下坎上」;「兌離坎離」當為「艮坎離 坎」;「離坎離巽」當為「坎離坎震」。(見是書,卷二十,頁 264。)升卦圖式誤作萃卦圖式,標明之文字亦 皆誤,不再贅說。(見是書,卷二十三,頁 312。)

119 見林栗:《周易經傳集解》,卷七,頁 102。

四為艮。乾,健也;兌,說也;震,起也;艮,止也。健而止,斯謂之大畜也」。「健而止 者,畜之質也;說以動者,畜之情也。夫是之謂大畜也」。此卦含有乾健、兌說、震動、艮 止之象,合於大畜之義,也合於《彖傳》所言「剛健篤實,輝光日新,其德剛上而尚賢」

之義。所以林栗進一步解釋云:

「剛健篤實」者,乾、艮也。「輝光日新」者,震、兌也。剛健如天,篤實如土,

輝光如日月,日新如四時,然而天下不為之畜者,未有也。震、兌為「輝光日新」,

何也?曰:震,旦也;兌,夕也。震,春也;兌,秋也。日出而夕入,春舒而秋 斂,日新之謂也。「其德剛上而尚賢」者,大畜而卦上下皆陽,無剛上之義,按「上」

字當作「止」。剛者,乾也;止者,艮也,蓋言其德剛而能止。六五居尊而尚上九 之賢,是以能畜天下之大也。120

以乾天之健、艮土之實,合於「剛健篤實」之義。「輝光」即日月之變化,四時之更迭,合

以乾天之健、艮土之實,合於「剛健篤實」之義。「輝光」即日月之變化,四時之更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