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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共「一個中國」政策妨礙「宗教直航」的可行

三、中共「一個中國」政策妨礙「宗教直航」的可行

有關「宗教直航」引起的政教爭議,從一開始大甲鎮瀾宮於 1999 年 3 月著手 推動,當時陸委會蘇起認為此做為違反國安法及大陸政策,派三名官員前往台中 縣議會與顏清標溝通,指出直接三通涉及主權及司法管轄等問題。(聯合報,

1999.03.24:13)2000 年 4 月大甲鎮瀾宮申請「宗教直航」遭退件,陸委會副主委 吳安家表示,兩岸「三通」涉及國家安全、尊嚴,目前政策上只能同意「宗教間 接通航」,條件須是外籍輪、彎靠第三地、專案審查等。未來的兩岸「三通」談判,

必須是在對等的情況下進行,不可能一個是中央政府、另一個是地方政府,或者 是中央政府對省的架構。(聯合報,2000.04.16:13)直至「離島建設條例」通過,

44張京育 1997 年在〈國家發展會議兩岸關係議題共同意見〉指出,行政院陸委會,

http://www.mac.gov.tw/big5/mlpolicy/ndc2_1.htm,瀏覽日期,2008.05.30。

45蔡英文 2000 年在〈現階段兩岸關係發展〉一文中指出,行政院陸委會,

http://www.mac.gov.tw/big5/mlpolicy/ts0529.htm,瀏覽日期,2008.05.30。

46朱于益 2001 年在〈兩岸海上直航真會危及國家安全嗎?〉一文中指出,《中央日報》,2001.08.26:

11。

提供了金馬小三通的法源基礎,間接促成了「宗教小三通」的可能。

兩岸宗教通航的問題由宗教團體要求「宗教直航」到政府部門退讓開放「宗 教間接通航」,最後達成彎靠金馬再轉航大陸的「宗教小三通」。其中不難看出政 府部門所堅持的就是不想落入中共「一個中國」的框架,台灣與大陸通航必須是 兩國間的談判,因此即使是宗教交流依然要彎靠金馬,雖然早已是原船前往大陸 且信徒可不必下船。

中共原先對大甲鎮瀾宮「宗教直航」的提案,非常積極的回應,同意每年固 定航班、給予落地簽證以及備妥碼頭和船隻,希望透過台灣媽祖信徒,向台灣政 府施壓,放行宗教直航。但在台灣政府的堅持下,中共也宣示兩岸三通的原則是

「一個中國,雙向直航,互利互惠」,小三通也是如此。儘管台灣所謂的小三通,

指的是金馬離島與「大陸」,沒有明指是福建,但就大陸方面來說,小三通不存在

「大陸」與「台灣」之間,而是存在「福建」與「金門、馬祖、澎湖」之間。

由此可知,「宗教直航」影響兩岸宗教交流的進行,而兩岸「宗教直航」的落 實,其背後隱含著政教互動的角力,在中共對台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考量下,只要 不違背「一個中國」原則,其與台灣宗教團體間的互動,是極盡可能的滿足台灣 團體的需求。而台灣方面在政治民主化後,政教間的互動出現爭議時,執政政府 比較有讓步空間,但涉及國家安全則仍堅持,其實涉及兩岸關係事務,國家主權 仍是最終的癥結所在。

小結

從本章討論可得知,謁祖尋根模式是兩岸宗教交流中相當具代表性的一項民 間信仰交流活動,對台灣而言,它具有開創性的時代意義,讓台灣宗教團體從此 之後,可以前往大陸謁祖,台灣政府再也阻擋不了兩岸宗教交流的時代潮流。對 大陸而言,中共長期以來運用媽祖信仰,擴大兩岸宗教交流,達成其和平促進國 家統一的最高目的。媽祖在海峽兩岸各自擁有不同的功能,在台灣媽祖廟團體,

其領袖運用媽祖回大陸迎回聖物的事實,提升廟宇在台灣的聲望,與中共互相交 換利益,達成各取所需的效果。因此,媽祖既是台灣信徒認同的神祇,也是中共 用來維繫兩岸人民的海峽和平女神。(Sangren,2003:253-263)

然而,謁祖尋根模式得以持續開展 21 年,是諸多政治、宗教與政教關係因素 所影響。像兩岸政權敵意降低是謁祖尋根模式的主要時代背景;而在政治情勢方

面,中共承認宗教具有對國家有利的功能,乃思考應用謁祖尋根模式達成其政治 目的,在台灣則由於民主化導致政治菁英支持謁祖尋根模式,民主的壓力促使政 府調整小三通政策,擴大謁祖尋根模式。

另外,宗教因素對謁祖尋根模式也產生重大的影響,沒有謁祖尋根的宗教傳 統,台灣民間信仰廟宇不可能回到大陸祖廟。回祖廟對宗教領袖而言,是為了自 己廟宇的發展,對信徒而言則是滿足信徒的宗教功德心理。這些因素不斷支撐與 強化謁祖尋根模式的交流。

最後,兩岸的政教關係互動結果也影響了謁祖尋根模式,兩岸國家政策和媽 祖廟互動,中共將媽祖廟視為服務國家的工具,進而承認媽祖廟團體並於2004 年 成立全國性的中華媽祖文化交流協會,經由此團體擴大辦理媽祖慶典活動,促使 兩岸謁祖尋根模式持續擴大進行,呈現出「政支配教」的政教互動關係。而台灣 自由化使媽祖廟團體得以自由進出國門出國觀光旅遊,大甲鎮瀾宮乃以此名義違 法赴大陸,此作為挑戰國家政策,顯示其團體高度的自主性,2000 年大甲鎮瀾宮 再度向陸委會提出宗教直航的請求,引發究竟是媽祖大還是主委會大的爭議,雖 然最後大甲鎮瀾宮無奈選擇遵守法制規定,帶領信徒搭飛機赴陸進香,但仍促使 日後宗教小三通政策的出現。因此,鎮瀾宮從事祖廟謁祖交流活動中,其與台灣 政府的互動可說是呈現高度自主性,而台灣政府有限度的支持兩岸謁祖尋根,但 仍堅持政策規定,兩者互動是屬於衝撞型的政教互動關係。此外,蘇澳南天宮兩 度公開組織船隊直航大陸從事進香活動,返回後其主事者背負國家法律懲罰,此 亦屬於衝撞型的政教互動關係,其他宗教團體在從事兩岸廟謁祖尋根交流,大多 是在法制下進行,因此其政教互動關係呈現溫和型的政教關係。

綜合上述,可以得知謁祖尋根模式的出現並非歷史的偶然,而是兩岸政教關 係下的產物。就民間信仰交流來看,謁祖尋根模式為其代表,也是兩岸宗教交流 中最重要的項目。從本章的論述可以清楚認識到,兩岸謁祖尋根模式的發展存在 政教關係的變數,下面章節本文將持續討論其他模式的宗教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