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述的理論分析而言,根本建構主義的關注焦點在於個體如何 獲知,採取的是皮亞傑的發生認識論;而社會建構主義則從社會文化
與語言的功能角色,突顯出社會文化對個體建構的限制和影響。很多 學者認為根本建構主義忽略了社會文化在個體學習中的角色和重要 性。然而,從Von Glasersfeld 的闡釋中可看出,根本建構主義並沒有 抹煞社會文化之意。它只是就心理層面解釋人為何能知,至於社會文 化的影響,其實是可以放進調適作用中的。至於社會建構所強調的社 會文化與語言,雖然較具有說服力,也較符合教育的立場。然而對於 個體如何建構出知識,解釋力則不如根本建構主義。例如,我們知道 意義是來自於語言的社會相互依賴,但個體為何會為有不同的詮釋?
如果兩個人的文化背景、年齡等外在因素都相同,那是否該有相同的 建構結果呢?
事實上,根本建構主義和社會建構主義對於學習的詮釋可說各有 偏重,這點我們也可從其發展的源頭─皮亞傑和Vygotsky 的比較而得 到一個合理的說明。Vygotsky 和皮亞傑的理論最大不同處有二:一、
皮亞傑強調認知的衝突帶來認知的發展,Vygotsky 則著重討論文化與 兒童能力間的轉換促使認知的成長。二、Vygotsky 強調成人在兒童學 習上的參與與協助,皮亞傑則認為成人可能帶著權威與孩子互動,造 成孩童未經辨認就接受成人傳遞的知識,因此較傾向同伴的互動(柯 華葳、幸曼玲,1996)。
此外,我們也需注意社會建構論中Gergen 和 Vygotsky 論述上的 差異。雖然兩者都高度肯定社會群體的功能,也都將合作或對話的過 程看作是教育的核心。但 Gergen 是把人類關係置於首要位置,卻不 對個體的心理過程做解釋。而Vygotsky 身為心理學家,則是以心理過 程為其研究的首要任務(斐新寧,2001)。前者是從著眼於鉅觀的社 會面向,後者則是著重在微觀的心理層面。
綜言之,不論是根本建構主義或是社會建構主義其關注的焦點都 在人的身上,亦即學習是個體的主動建構過程,是以個體的親身經驗 為基礎。換言之,學習是以學生為中心的,而非學科或教師中心的思 維。再者,兩者對於知識的獲得都拒斥直接傳遞的可能性,其中根本 建構主義可說是極力排除知識的客體存在。而這也是導致兩者在教育 的應用上會產生差異或矛盾之處。從建構主義的學習觀點來看,學習 的本質是一個主動而自我建構的歷程。教學不只是提供資訊和檢驗是 否已取得該資訊。教學是不斷地在創造情境,吸引學生主動參與科 學、數學、語文等學習活動裡,使學生能產生屬於自己的知識建構
(Wood, 1995)。
不過,實際教學上的應用並不可能全然切割是根本建構主義或社 會建構主義的做法。只不過持根本建構或社會建構觀點的教學立場,
在教學上自然會衍生出不同的學習活動型態,會有不同的教學環境布 置和教學組織。由於建構主義的教學著重的是歷程和個體的內在思 維,因此必須依實際教學情境和成員的反應作決定,調整教學流程。
據此,什麼樣的教學模式可稱為根本建構或社會建構並無定論。
第二節 社會建構取向的教學形式
就理論分析而言,教學上採取根本建構主義或社會取向建構主義 的作法是有明顯差異的。除了在知識論上的分歧外,其對學習的論點 也是各有所衷,教學實踐上自然是呈現不同的型態。不過,兩者之間 也並非全然的對立關係,在學習的詮釋上是可以互為所用的。以下乃 針對社會建構在教學實踐上的特定形式,做進一步的探究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