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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 據 美 國 防 火 協 會 消 防 栓 設 置 標 準 NFPA 14 : Standard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 2013ed,設備竣工測試項目有以 下:

(一)供水測試 (Chapter 8 Water Supply Testing)

1.消防栓配管系統應進行一水流試驗,以確定流量和壓力是否可用於 系統設計和滅火的目的。

2.測試程序,應預期的正常需求期間下進行試驗。該程序應包括在特 定位置處測量從系統排出水的速率(流量),並觀察相關在主幹管的 相應水壓壓降。測試之目的為了解系統設計,且不得對系統安裝開 始前 9 個月以上時間進行。

(二)系統驗收 (Chapter 9 System Acceptance)

1.所有新的設備應該於建築物開始使用之前進行測試。在改造既有的 消防栓立管系統將要用作一個新的自動撒水滅火設備組合系統的 立管,應依照 9-4 節進行測試。且安裝承包商須填妥及簽署相應的 承包商資料和測試證明等文件。 [參見圖 9-1.2(a)和 9-1.2(b)]

2.管路的沖洗 (9-2 Flushing of Piping)

(1)地下管路供應系統者沖洗措施應符合 NFPA 24,Standard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Private Fire Service Mains and Their Appurtenances. 私有消防供水幹管及其附屬裝置的安裝標準。

(2)送水管在消防部門連接口和逆止閥之間管路應有的足夠體積水沖 洗,以便除去可能在系統安裝完成前及消防部門連接此管之前已 經積累所有的施工碎片和垃圾。

3.軟管接頭 (9-3 Hose Threads)

所有的軟管接頭和消防單位的連接處應進行測試,以驗證與當地消 防部門使用的街頭的相容性。測試應包括螺紋式接頭樣本,帽蓋,

或插上安裝的設備。

4.靜水壓試驗 (9-4 Hydrostatic Tests)

(1)所有新的設備系統,包括管路配管應在不低於 200psi(13.8bars)

的壓力靜水壓試驗 2 小時,或在超過;最大的壓力每平方英寸 50

磅(3.5bars),最大壓力是超過 150psi (10.3bars)時。立管管 路內部應無滲漏之現象。在地下管路洩漏許可請參閱 NFPA 24。

(見附錄 B)

例外:當天氣寒冷防止用水測試,臨時的空氣試驗應准予標準水 壓試驗之前進行。在 40psi (2.8 bar)的氣壓洩漏試驗應進行 24 小時。連續 24 小時期間內的任何洩漏導致的過量 11/2psi(0.1bar)

的壓力損失應予以修正。(9-4.1 General)

(2)送水管在消防單位連接口和逆止閥之間,管路應進行靜水壓試驗,

相同的系統的平衡。(9-4.2 Fire Department Connection) (3)凡既有的消防栓立管系統,包括管路配管和消防單位連接口,被

修改時,新的管路應依照 9-4.1 進行測試。

(4)在寒冷的天氣應注意在測試過程中,確保無任何部分的管路是受 到凍結。

(5)在水壓試驗,在每一立管頂部的壓力計應被觀察和記錄其壓力。

(6)水添加劑,腐蝕性化學品如矽酸鈉或矽酸鈉的衍生物,或其他化 學品等,不得用於靜水壓測試系統或用於停止管路之洩漏。

5.流量測試 (9-5 Flow Tests)

(1)供水系統應進行試驗,以驗證符合設計。該測試由從最偏遠的管 處連接水流進行。

(2)對於手動式消防栓立管,應以消防單位消防車和移動泵足夠的性 能(即所需的流量和壓力),使用泵加壓水入消防連接送水口,以 驗證系統的設計。

(3)流量試驗應在每個屋頂測試出水口進行驗證在所需的流量支出 水壓力。

(4)地下式消防水池的填充裝置,由關閉水箱所有供給源,水箱排水 至指定低水位的下方,然後打開供給水閥,以確保它的自動功能的 操作進行驗證。

(5)壓力調節裝置,每個壓力調節裝置應進行測試,以驗證安裝是正 確的,及該裝置能運行正常,並且在該裝置的入口和出口的壓力是

在依照設計。入口靜壓和殘餘壓力和出口靜壓和殘餘壓力及流量,

應記錄在承包商測試證明文件中。

(6)主要排水流量測試 (9-5.6 Main Drain Flow Test),主排水閥 須打開,保持開放直到系統壓力穩定。靜壓和殘餘壓力應記錄在承 包商測試證明文件中。

(7)自動-半自動和乾式系統的測試 (9-5.7 Testing of Automatic-and Semiautomatic-Dry Systems),自動-半自動乾式消防栓系統 應進行流量測試通過水流至最偏遠的軟管連接處。系統應在 3 分 鐘時間打開軟管閥的軟管連接提供一個至少 250 加侖(946 升/分 鐘)的流量。每個遠距控制裝置用於操作半自動系統應依製造商指 示進行測試。

(8)泵的供水為消防栓立管系統的一部分時,而流量測試應在泵操作 進行時。(9-5.8 Systems Having Pumps)

6.手動閥測試 (9-6 Manual Valve Test)

每個閥在被手動打開或關閉時,應通過轉動手輪曲柄或扳手其全範 圍,並將其返回到其正常位置進行操作。軟管閥帽須有足夠栓緊,

以避免試驗期間洩漏及試驗後之排水和釋放壓力。

7.警報和監督測試 (9-7 Alarm and Supervision Tests)

提供的每個警報與監控裝置進行測試且應符合 NFPA 72,National Fire Alarm Code 國家火災警報標準。

8.指引說明 (9-8 Instructions) 該安裝承包商應提供業主以下資料:

(1)製造商提供的所有文件和安裝說明描述設備和裝置的正確操作 和維護。

(2)NFPA25 的副本,Standard for the Inspection, Testing, and Maintenance of Water-Based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水 系統消防設備的檢查,測試和維護標準。

另依 NFPA 13 自動撒水滅火設備系統設置標準第 10 章 系統驗收 (Chapter 10 Systems Acceptance),其設備竣工測試項目有以下:

(一)自動撒水滅火系統和私設消防主幹管之核准 安裝承包商應做到以下幾點:

(1)通知監管當局(AHJ)及所有權代表,將進行檢測之時間和日期 (2)執行所有必要的驗收測試(見第 10-2)

(3)填寫並簽署相應的承包商材料和測試證明文件[參見圖 10-1(a)

和圖 10-1(B)]

(二)驗收需求 (10-2 Acceptance Requirements) 1.管路沖洗 (10-2.1 Flushing of Piping)

由消防主幹管(從消防供水水源至系統立管)連接自動撒水設備管 路之前,連接系統立管應完全沖洗。沖洗操作應在持續足夠的時間,

以確保徹底的清潔。沖洗流量所需的最低流率不得低於下列任一條 件:

(1)該系統的水力計算需求流量及包括任何軟管的要求

(2)水流量需提供 10 英尺/秒的速度(3.1 米/秒)[見表 10-2.1(2)]

(3)提供火災情況下該系統的最大流量 2.靜水壓試驗 (10-2.2 Hydrostatic Tests)

(1)進行靜水壓試驗受到系統工作壓力的所有管路和連接附屬物包 括管路配管應在不低於 200 psi(13.8bars)的壓力靜水壓試驗 2 小時,立管管路內部應無滲漏之現象。損失應由表壓或視覺漏 滴狀況來確定。試驗壓力從位於系統或部分的低程點被測試讀 取量規。

例外 1:在超過最大的壓力每平方英寸 50 磅(3.5bars),最大壓 力是超過 150psi10.3bars)時。

例外 2:當天氣寒冷停止用水測試,臨時的空氣試驗應准予標準水 壓試驗之前進行。

例外 3:影響 20 個或更少撒水頭修改不得要求超出系統工作壓力 的測試。

例外 4:既有系統進行管路其中,影響超過 20 個撒水噴頭的添加 或 修 改 , 新 的 部 分 應 進 行 分 離 和 在 不 得 低 於 200psi

(13.8bar)2 小時水壓的測試。

例外 5:修改不能被分離,如遷移垂下配管,不得要求超過系統工 作壓力的檢測。

例外 6:在直埋管,洩漏情形應被允許如下:

(a) 在接頭處的洩漏量不得超過每 100 墊圈或接頭 2qt/小 時(1.89 升/小時),無論管徑大小。

(b)*在具體產品中規定的容許洩漏量(a)對此例外應被 允許的,如每個金屬閥座隔離測試部分每小時每英寸閥 直徑中將增加 1 液體盎司(30 毫升)。

(c)若乾式消防栓與主閥打開測試所以消防栓是在壓力下,

應允許每個消防栓額外的 5 盎司/分鐘(150 毫升/分鐘)

的洩漏量。

(d)埋入式管路洩漏量應在規定的試驗壓力從校準容器壓 送來衡量。

(2) 水添加劑,腐蝕性化學品如矽酸鈉或矽酸鈉的衍生物,或其他 化學品等,不得用於靜水壓測試系統或用於停止管路之洩漏。

(3)消防單位連接口,送水管在消防單位連接口和逆止閥之間,管路 應進行靜水壓試驗,相同的系統的平衡。

(4)當開放式系統正在進行水壓試驗,堵頭應安裝在配件和測試完成 後換成開放式撒水頭,或測試完成後,自動撒水裝置的動作元件 應被移除。

(5)接頭之間測試前溝槽應回填,以防止管路移動。

例外:如果需要對開放式溝槽的危害提供安全措施,管路及接頭 應允許回填以供安裝承包商承擔去查出和修正洩漏之責任,在超 出 10-2.2.1,例外 6 所允許時。

(6)須為用於沖洗或測試用水進行妥善的處置。

(7)測試區塊應以塗有顏料突出的柄狀物方式清楚地表明其存在。測 試區塊且應予以編號,及安裝承包商應當有記錄保存方式以確保 其沖洗工作完成後拆除作業。

(8)當受到靜水壓試驗壓力,差壓式警報逆止閥的閥瓣,應移開閥 (座,以防止損壞閥門。

3.乾式配管和雙聯鎖式系統空氣壓測試

除了標準的水壓試驗外,應以 40psi(2.8bar)的空氣壓力進行 24 小時洩漏試驗。如 24 小後導致管路有超過 1.5psi(0.1bar)以上 的壓力損失,任何的洩漏應予以修正。

其中,系統安裝在能夠在溫度低於 32F(0℃),應依 10-2.3 要求 在操作的空間最低標稱溫度進行氣壓洩漏試驗。

4.系統運行測試 (10-2.4 System Operational Tests)

(1)流水檢知裝置,包括相關的警報電路應通過檢查員之連接測試管

(10-2.4.5 Operating Test) 5.減壓閥的流量測試

6.防回流裝置流動測試

防回流裝置應進行向前流動測試,以確保正常運行。最小流量應 是系統的需求,也適用包括軟管需求流量。

7.周界防護系統

在安裝完成進行運行試驗應考量周界防護系統,即此測試不造成 其建築物或相鄰建築物水損的風險。

(三)循環式閉路系統 (10-3 Circulating Closed Loop Systems) 對於自動撒水滅火系統連接非防火裝置者,附加資訊應檢附於

如圖 10-1(a)所示的

承包商資料與地上管路測試證明文件中,如下所示:

1.裝置之認證,所有的輔助設備,如熱泵,循環泵,熱交換器,散 熱器,和燈具,如果是系統的一部分,具有至少 175 psi(12.1bar)

的壓力等級或如果暴露在壓力超過 175psi (12.1bar)時 300psi

(20.7bar)的壓力等級。

2.自動撒水滅火系統和輔助系統的所有組件都應經過複合系統的 壓力測試,依照 0-2.2 的程序進行。

3.進行水流測試時和水流警報裝置也同時動作,而輔助設備亦應在 各別可能操作的模式。

4.隨著輔助設備每個操作的可能模式測試,及並沒有水從撒水頭或 測試連接管流出,並且水流警報信號未動作。

4.隨著輔助設備每個操作的可能模式測試,及並沒有水從撒水頭或 測試連接管流出,並且水流警報信號未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