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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週期查驗內容之探討

水是最便宜且最有效的滅火劑[2][7][23][24][25][28][36][37],

因此在所有滅火設備中佔有最重要的角色,對於滅火設備各類場所消防 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訂有要求規定,而此亦為從事消防工作人員的準繩,

水系統包括室內消防栓設備、室外消防栓設備、自動撒水設備、水幕撒 水設備、水霧滅火設備、泡沫滅火設備、連結送水管及消防專用蓄水池 等,品項眾多;茲僅就室內消防栓設備及自動撒水設備在生命週期四大 階段做詳盡地解析。

室內消防栓設備係由水源、啟動裝置、室內消防栓(含水帶接續口及 開關閥)、配管、室內消防栓箱(含水帶及瞄子)、緊急電源等構成。自動 撒水設備係指在建築物的天花板,以一定的間距裝置撒水頭,當發生火 災至一定溫度(通常大約在 72℃)時,撒水頭的感應片會脫落;並開始撒 水以撲滅火災。此種設備因不必依賴人工操作,對於火災初期的滅火具 有相當大的效果,一般大多設置於百貨商場、地下街、高層建築物等危 險性高且滅火不易的場所使用。自動灑水設備係由水源、加壓送水裝置、

流水檢知裝置(自動警報逆止閥)、撒水頭(密閉式與開放式)、緊急電源 等構成。

目前室內消防栓備及自動撒水設備的設置係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 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32 條至第 38 條及第 43 條至 60 條(發布日期:民 國 78 年 7 月 31 日;修正日期:民國 102 年 5 月 1 日),另相關的規定 尚包括建築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篇,消防署解釋函令,消防安全設備審查 及查驗作業基準等。本章即是要探討在現行相關法規架構下的水系統滅 火設備(室內消防栓設備、自動撒水設備)整體功、性能查驗,訂定設備 功能運轉查驗程序及標準,以確保施工品質能有效提昇,並強化整體面、

技術面、認證面的落實執行。故就設備生命週期而言應涵蓋規劃設計、

施工監造、會勘驗收、運轉維保等四個查驗階段,故針對四階段室內消 防栓設備、自動撒水設備整體功能查驗週期研究並探討已有之查驗相關 法令及規範分述於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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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規劃設計查驗

依據標的物建築的空間規模、樓層、面積、用途,消防設備師依功 能需求以及現行的法規為依據,進行檢討並評估設計模式。

消防設備師除本身的專業外,評估所需基本資料包括:

1.標的物建築類別、用途:鋼筋混泥土(RC)、鋼骨(SRC);內 部裝修 情形、使用用途。

2.標的物建築物地點:與附近其他建物,分區用途的相互關係。

3.標的物建築物相關文件:政府業管單位核可的文件。

標的物建築物特性:高度、總樓地板面積、樓層、面積、層高及開 口屬性設計階段的功能查驗是為了要讓業主的需求明確化、合法化與可 行化。此一階段的工作將使得後續的各階段有了一個明確的依歸。有鑒 於專業化,各類文件計畫的撰寫將落在設計者身上,

1.但是為了要將其規劃工程達到應有之工程品質水準,如:工程基本概 念、計畫構想等,消防設備師均須向業主溝通,並在合約內互相確認。

同時開始啟動功能查驗動作,在工程中功能查驗之規劃越早實施其效 果越顯著。

2.消防設備師在設計階段即開始此階段功能查驗需作的事項與流程,設 計過程中查驗設計內容及完成設計圖。於本查驗階段依程序內容可區 分為規劃設計、設備認可、管理系統(第三方驗證)與設計許可四個層 次,分述如後:

一、規劃設計

在規劃階段,除對建築物空間特性、使用類組、設施位置、面積大 小等予以檢討;在設計時,針對應設場所(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 設置標準」第 15 條〜第 18 條)選定水系統滅火設備的種類、設備數量,

消防栓箱、配管、水源容量、加壓送水裝置,緊急電源容量計算,控制 電路及信號電路等電氣裝置亦應予以檢討與試驗;依對象得選設第一種 消防栓(倉庫、丁類場所)及第二種消防栓(前項以外的場所);自動撒水 設備,得依實際情況需要就密閉濕式、密閉乾式、開放式及預動式擇一

設置。撒水頭的特性與其對火作用的能力考量:

(1)熱敏性能 (2)動作溫度 (3)出水孔徑 (4)安裝方向 (5)布水特性

水系統滅火設備的緊急電源,應使用發電機設備或蓄電池設備,供 電容量供其有效動作三十分鐘以上亦要考量;工廠考慮實際需求,除前 項外亦得使用具有相同效果的引擎動力系統(如柴油幫浦)。

(一)性能確認

機關(構)、廠家委託的技術服務,成功的關鍵因素,要注意的事項 如下:

• 業主之性能需求(OPR,Owner's Project Requirement):業主需 求及預期效益、設計目標及工作範圍、設計原理、依據、法規及規 範、設計方法、檢討方式與計算邏輯;即確認業主真正的需求,建 立業主專案需求文件。

• 基本設計(BOD,Basis of Design):從建築物基本資料包括:建 築圖說、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檢討、建造執照或申請 書;建立基本設計原則、基本系統圖、設備規格表、數量、預算、

施工圖說等,並確認安裝正確的系統。

• 計畫檢視:進行空間及設施檢討(另一場所、防火區劃、防災中心 或值勤室)、系統設計圖及昇位圖、平面圖說、設備規格表、招標 文件等,審查設計文件中有關性能確認的要求。

• 召開招標前會議及協助招標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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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3-1 設計階段應思考之問題-1 (資料來源: 本研究整理)

設計階段應思考之細節:

1.消防圖說中是否有載明各種閥類之測試用排水管施工圖,否則將 來無法放水測試。

2.共用管道間內部管線配置圖應載明各種管道相對位置,否則將來無 法更新或維修。

3.共用管道間或管溝應設計適當尺寸之維修開口,否則將來會有更新 及維修之困難。

一般而言,建築物結構體的生命週期 RC 結構建築物約 50 年,而設 置標準所規定(即市售)之消防管路的生命週期約 20~30 年,因此消防設 備在建築構造的生命週期中需更換 2~3 次,水系統之配管若以暗管埋設 方式,如要更新或維修將會十分棘手,最後大多是廢除原配管,重設新 明管於樓梯間因而嚴重破壞既有之防火區劃(配管應置於火災不易侵襲 之處所);我們若是在設計階段就已思考二十年或三十年後之必要維護 之情況時,採用耐腐蝕性之特殊 PVC 鋼管、不鏽鋼管或直接規劃以明管 配置於外牆明管方式設置應不致發生前述之狀況。[4][35][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