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山之石,可以攻錯,英國以實地訪視為主要學校視導機制的方式與我國極 為類似,因此,進一步探討英國視導機制的變革以尋求可供借鑑之處。英國採取 視導(inspection)一詞來架構其學校評鑑機制,其現行規範乃依 2005 年的教育 法第5 條而來,並由英國教育標準署(Office for Standards in Education, Children's Services and Skills,簡稱 Ofsted)依上述法規訂定教育視導框架(Education inspection framework)(Ofsted, 2019a)和學校視導手冊(School inspection handbook)(Ofsted, 2019b)並據以實施全國的視導工作,而 2019 年的視導手冊 和教育視導框架都做了大幅修正,以上兩個規範彙整如下表1,並針對主要的視 導機制變革的特色說明如下:
(一) 以減少受評學校不必要的工作負擔為評鑑原則
英國與我國都面臨因實地訪視工作常造成大量的額外行政負擔而飽受學校 批評,因此在最新版的規範中特別強調不因視導而增加學校不必要的工作量、由 學校根據本身情況決定而不是視導規定證明其做法的合理性等大原則(Ofsted,
2019b)。因此,在佐證資料的準備上無需依照特定資料格式、以學校日常業務流 次視導被評為優秀(outstanding)的豁免學校除外。
2. 當被評為良好(good)學校時,可改為每四年簡易視導。
視導人員組成 皇家督學(her majesty’s inspector),標準局視導員(Ofsted Inspectors)、
約聘助理視導員。
(續上頁)
家長參與 由Ofsted 寄送電子郵件調查在學學生家長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意見,學校 在收到正式評鑑報告後需採取合理可行的方法確保所有學生家長收到報 告副本。
總體視導結果等級 1 級-優秀(outstanding)、2 級-良好(good)、3 級-需要改進(requires improvement)、4 級-不合格(inadequate) 。
豁免機制 優秀(outstanding)學校可豁免視導,但有引起關切事項時(例如投訴事 件)可隨時進行視導。
後續處置措施 3 級-需要改進學校:報告發表後的 30 個月內重新視導;4 級-不合格學校:
中央有權終止資金提供協議,另行委託信託機構管理。通常會轉成贊助學 院,並在30 個月內重新視導。
資料來源:修改自Ofsted. (2019b). School inspection handbook.
(二) 投入可觀的經費與人力資本辦理視導工作
Ofsted 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資本辦理視導工作,他們由女王任命僱用了數 百名視導員,稱為皇家督學(Her Majesty's Inspectors),並與外部機構簽約僱用 了約 2,000 名助理視導員以進行實地訪視。根據 2018 年的視導報告,Ofsted 共 完成了 35,000 場次的視導,在經費方面,該年度用於視導的經費約 1 億 5 千 1 百萬英磅,佔所有公共教育支出的0.2%(Ofsted,2018b),可見英國為維持視導 機制所運用的資金和人力規模相當可觀。
(三) 評鑑指標持續簡化、調整並更重視整體教育品質
為回應教學現場的訴求,避免執著過於瑣碎的指標,並更關注學校的整體教 育品質。最新修訂的視導指標,包括:整體成效、教育品質、行為與態度、個人 發展與領導與管理等五個層面,計65 個指標。其與 2018 年版指標的主要差異在 於評鑑指標的持續優化與簡化,例如領導與管理項目的指標從29 個刪到 14 個,
且調整項目順序,將教育品質放到最優先順位,同時在教育品質又分為課程目 標、執行和影響三個子向度,以強化對整體教育品質的掌握。
(四) 彈性化的視導機制設計並與後續視導連結
英國的視導機制有例行視導(最完整,約五年一次,每次為期兩天)、簡易 視導(約四年一次,每次為期兩天,以較少的視導委員,專業對話為主,目的在 評估學校是否保持良好狀態)和臨時視導(例如當有風險評估機制中的條件發生
時)三大類,同時將評鑑結果與後續評鑑方式進行連結,前一次評鑑結果表現優 秀(outstanding)的學校可豁免視導、表現良好(good)的學校可實施簡易視導、
只達到需要改進(requires improvement)的學校在 30 個月內需再重新視導、不 合格(inadequate)的學校每隔一到兩年就需再接受全面的實地訪視,並在兩者 之間進行間歇性的監督訪視,且可能被轉型為公辦民營的贊助學院(sponsored academies)等不同結果,且不管學校之前的評鑑等級如何,當學校有特殊情況 引起關切時(投訴案件或有其他疑慮),即可進行臨時視導。這種制度的設計可 以透過豁免評鑑鼓勵表現優良的學校,表現尚稱良好的學校亦可簡化評鑑方式,
減輕負擔,同時讓評鑑資源更集中在待改進和不合格的學校。
(五) 建立風險評估預警機制,可即時進行臨時視導
風險評估預警機制通常會在最近一次完整視導後的第三個學年開始實施,在 風險評估中主要分析:學校的成績數據和進展、學校工作表現普查數據、家長的 線上問卷調查、關於學校的投訴意見、學生流動率、其他視導結果(問卷)、相 關法定的警告通知及引起官方注意的任何其他重大問題。當進行風險評估後,可 依法針對關切的重點學校隨時進行臨時視導。
(六) 視導單位每年自我問責並公布問責報告
皇家督學除了視導所屬學校與機構進行問責外,也關注自我問責。他們調查 教師、家長對視導結果的認同程度和視導員對資訊取得的滿意度等相關資訊,並 每年公布自我問責報告。在針對受評學校教師問及是否認同「視導報告是對學校 優缺點的一個公平和準確評估」時,2017 年有 57%的受評教師表示認同,2018 年有62%的老師表示認同;而家長的部分 2018 年就整體平均也有 59%認為他們 的報告是可靠的(Ofsted,2018b),2019 年的報告顯示有 74%的家長認為視導報 告是可靠的(Ofsted,2019c),顯示教師及家長對視導結果的認同逐漸上升。
(七) 進行視導機制的效果研究,即時修訂視導制度
因視導工作受到批評,2015 年 Ofsted 透過研究教師的工作量後做出了回應,
從而簡化了視導制度(對被評為「良好」的學校改為簡易視導,對於被評為「優 秀」的學校進行了豁免),並減少了教師為受評所需呈現的文件(Berner,2017),
2019 年他們更進一步修正了新的教育視導架構,更關注於課程、教育的本質、
減少不必要的數據收集(Ofsted,2019b),也因此,隨著英國視導機制的不斷修 正,評鑑者,受評者及家長的對評鑑結果的信任度也不斷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