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學術價值 v.s.市場價值─高等教育本質的再檢視
當前的高等教育機構雖然從國家手中獲得了較大的自主性,市場機制卻成了 高等教育難以掙脫的束縛(戴曉霞,2000)。Slaughter 和 Leslie(1997)指出,
全球化使得產業重組及研發需求大增,但由於政府對大學的補助經費驟減,高等 教育機構需要仰賴政府補助以外的資源,導致大學經營者開始強調學術領域和商 業創新之間的連結,以追求更高的學術資本,學術研究因而趨向市場化,此種市 場力量對高等教育的滲透即是所謂的「學術資本主義」。
換言之,在市場機制運作之下,能夠創造產值、贏得顧客青睞的學校或學術 領域,便能夠獲得較多經費與資源挹注。反之,研究成果難以切合市場需求、無 法商品化、或不易量產的學科領域,例如人文社會領域,便可能面臨被邊緣化的 危機。高等教育的教學內容亦可能隨之產生變化,就業取向的學院、就業市場較 大的學門將獲得較大的發展空間,基礎學門所分配到的資源則遭到壓縮(黃俊 傑,1997)。
對此,前哈佛大學校長 Bok 提醒,學術與商業結合,固然得以學習企業界 的效率與精神,可是一旦追求利潤超越一切,學術價值即淪為商業化的祭品,高 等教育的使命勢必崩壞(Bok, 2003;引自陳振遠、李國維、許文瑞,2015)。大 學成立衍生新企業,前提在於強化研究成果的產業價值,此舉固然有助於提升學
術知識的實用性,帶動高等教育、乃至於整體社會的發展。惟過度追逐市場價值 恐加劇「重理工、輕人文」的失衡現象,甚至導致高等教育喪失公共性,不可不 慎。
(二) 教育工作者 v.s.新創公司成員─高等教育成員角色的再定位
過去大學教師時常被批評為不食人間煙火,研究成果往往只能被束之高閣。
大學培育出來的人才學非所用、甚至找不到工作的情況亦屢見不鮮。隨著全球性 高等教育市場的開放與高等教育機構的擴張,高等教育機構為求永續經營,已不 能再維持過去自外於社會的學術象牙塔,轉而必須考量學生需求,或是依就業市 場之發展趨勢開設相關之系所或課程(陳伯璋,2005b)。高等教育的知識生產不 再只是服務國家內部的利益關係人,而擴大至滿足國際或全球的需要(Delanty, 2001)。
強調產學合作、鼓勵師生創業的氛圍,有助於縮短學術專業知識與實務應用 之間的鴻溝。就人才培育而言,此種發展方向對於解決當前的學用落差問題亦不 啻為一帖良藥。然而,學校衍生企業的創辦人或主要負責人,通常即是負責該項 研發成果或創新技術的教師。若教師要投入大量時間將研發成果商品化或商業 化,勢必會影響其時間分配,甚至影響整體教學品質及學生受教權益(丁克華,
2015;陳振遠、李國維、許文瑞,2015)。儘管當前的法令已開放大學教師得兼 職新創公司部分職務,但兼職的時數畢竟有限,教師仍需以既有的研究或教學等 工作為主。穿梭在「教育工作者」與「新創公司成員」的雙重身份之間,大學教 師可能面臨角色衝突的問題。倘若涉及師生共同創業,更將進一步打破傳統的師 生關係,教師的角色定位也將更為複雜。
再者,與傳統的學術研究相比,無論產學合作或創新創業,都必須承擔更多 的業績壓力。當學術研究更加趨於利益導向,從理性選擇的角度來看,在時間、
精力有限的情況下,大學教師不免會以容易爭取到資源挹注或較具效益的研究主 題為優先,其作為研究者的主體性是否在無意間遭到壓縮,或許有待商榷。
(三) 金雞母 v.s.燙手山芋─高等教育機構經營管理的新挑戰
楊宜興(2015)指出,隨著「科學技術基本法」等法令鬆綁,以及政府研究 經費有限,引發國內學術創新創業風潮。具有立即商業化潛力之研究成果,成為 產業界創新的重要來源;大學亦成為兼具學術卓越與研究商業化能力之機構。大 學支持教師創業,無非是著眼於其所帶來的技術移轉授權金、衍生利益金等實質 收益,甚或是提升學校聲譽等無形回饋。
但在追求教師創業的成功果實之餘,也不可忽視失敗的可能性。有人形容創 業是一種「燒錢」的行為,差別在於有些創業團隊歷經草創初期的艱辛後,能夠 逐漸站穩腳步;有些則不堪虧損,只能認賠殺出。學校雖擁有專業的研發成果或 技術,但負責企業成敗之管理階層是否具備足夠的能力、推出的商品或服務是否 能為市場所接受,都充滿高度不確定性(丁克華,2015)。即便教育部費心編製 參考手冊,但創業並非紙上談兵,更遑論不是所有大學教師均具備充分的企業管 理知能,政府鼓勵師生創業,一旦創業失敗,教師、學生該何去何從?每一個環 節都需要從長計議。
就學校經營管理和行政運作而言,辦理衍生企業若能成功,固然能為學校帶 來額外收入,但如果失敗,則可能使目前國內大學財務普遍困窘的狀況雪上加霜
(丁克華,2015)。因此在實務上,教師投入創業,學校技轉中心、育成中心等 研發成果管理單位必須給予行政協助或輔導,校方的行政成本將隨之提升;創業 的風險與不確定性亦可能增加校方管理上的難度。畢竟依據現行法規,教師在學 校的研發成果基本上皆歸屬學校,有意願創業的教師需向學校提出申請,通過校 方審核者始得成立公司。在這一連串的過程中,學校應以何種標準評估是否通過 創業申請案?如何訂定合理的回饋制度?是否有能力提供專業的創業諮詢與輔 導?是否建立完善的風險管理與退場機制?倘若無法針對這些問題給予明確的 答案,在成為金雞母之前,大學研發成果衍生新創企業恐怕會先成為學校行政管 理者眼中的燙手山芋,不可不慎。
四、結語
大學致力推動衍生新創企業似乎已勢不可擋,平心而論,將學術機構的研發 能量導入產業,並借助產業彌補高等教育機構資源的不足、共同進行人才培育,
確實可能創造三贏局面。與此同時,卻也不宜忽視高等教育市場化可能引發的隱 憂,以及創業背後隱藏的風險。尤其當各校衍生新創企業如雨後春筍般紛紛成 立,政府、學校、教師若能夠緩下腳步、謀定而後動,或許能夠使這條路走的更 穩健、長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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